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热门17篇)

时间:2023-11-27 13:42:32 作者:雨中梧

建筑是对空间的塑造和创造,它需要考虑到人的尺度、功能需求、舒适性和美感等方面的因素。这些建筑设计作品展示了建筑师的创意和设计理念,在建筑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每间宿舍要求4张标准上下铺房,入住人数为7人。严禁非法同。

三、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

四、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媒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做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如有发生过载用电每次罚款50元。

五、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十、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被褥,衣物、洗刷用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1、人人都要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2、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器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3、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4、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5、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6、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抛出窗外。

7、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8、职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

9、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10、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11、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12、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13、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4、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

15、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

1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

民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每晚12点之前务必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职责。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务必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员工宿舍物品应持续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持续宿舍安静。

六、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掉水龙和电源开关,熄灯时刻不得超过凌晨一点。

七、吸烟者不得影响别人身体健康,不得在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吸烟。

八、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严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带外人入住。到异性宿舍探访须避嫌,不宜逗留过久。

九、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本店有权驱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十、有客人来访须经宿舍长同意方可进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更改线路,更换保险丝。

3、宿舍禁止开伙做饭,禁止使用煤油炉,煤气炉或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4、严禁存放煤气、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刀具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5、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6、违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意外的将实行罚款和追究当事人职责,状况严重者解雇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附则:。

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或状况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将与违规者相同的处罚。

宿舍存在的问题员工可直接告知宿舍长。

民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为了创设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使大家的身心得以良好的发展,希望大家协同寝室长共同做好以下几点:

1.每晚熄灯钟敲响前2分钟,各小寝室长负责清点人数,然后由寝室长统计,并及时向老师汇报未到或请假学生名单。

2.熄灯钟响后,要做到熄灯、熄声,未洗漱完毕的由各小寝室长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灯钟响后,不得有妨碍别人休息的行为。禁止有吃东西、乱跑、乱窜、说话等现象的发生。

1.在校住宿期间,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须回家者,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并且结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3.不得私调床位。

1.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挤扛、推拉,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时,注意将门窗关好,以防发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以免出现火灾等事故。

1.寝室由寝室长负责安排所在寝室人员每天1-2名进行值日。

2.寝室内应做到常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3.每位同学应注意卫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尽量自己带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内。

4.不要将剩饭、剩馍、剩菜等乱扔、乱倒,以免影响室内整洁,或造成无谓的浪费。

以上规定望各位同学认真遵守,同时以寝室长为中心、各位班委协助并由每个同学监督执行。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和教学区是学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学生一个重要的生活区域。维护宿舍和教学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事关全校学生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为此,学校政教处及生活指导组总结了学生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并逐步完善,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审阅,形成此制度:

1、各寝室由寝室长负责点名工作,寝室长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由其委托同寝室一位同学代行职责。寝室长每天在熄灯前5分钟点好名,并将点名夹放在靠走廊一侧窗户的玻璃窗与防盗窗之间。

2、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在熄灯铃响后依次查看并记录各寝室的点名情况,如发现寝室长忘了点名,则提醒。如发现点名表上显示有同学未到,则再次与寝室长核实。

3、各幢宿舍楼的生活指导将本幢楼的学生到寝情况向生活指导组长汇报,如发现有未到寝同学,则与相关班主任联系,并向住在学生宿舍的值周领导汇报。

4、学校和班主任要共同做好寝室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同时,政教处、值周组和生活指导组将不定时对寝室到寝情况进行检查,对寝室长的工作给予必要奖惩:寝室长很好的完成一学期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加2分。如无法尽职,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1、学校要求各寝室出门后关好门窗、日光灯,水龙头。天热时还要求学生关掉空调和电扇。

2、学校组织班主任分早、中、晚三班对各寝室的门窗水电关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与班级三项竞赛挂钩,同时由班主任对发现的节水节电防盗等安全隐患进行补救。

3、宿舍楼白天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巡视,晚上18:00到次日早上6:00由校保安队一名保安负责每隔半小时对每幢楼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宿舍区的夜间值周教师汇报。

1、学校分早间空档时间、午间空档时间和晚饭后空档时间三个时间段进行巡视,每名班主任负责一幢楼的一个时间段,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2、学校组织班主任进行就寝前空档时间的巡视,尽最大可能避免学生冲突事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冲突,降低冲突的危害性。

1、宿舍区每晚由一名宿舍管理员、一名保安和两名值周教师睡在学生宿舍,负责处理晚间意外情况。

2、宿舍区的两名夜间值班教师必须在每晚22:40以后对8幢宿舍楼进行抽查巡视。

1、由各班副班长负责每天各个时段的点名工作并记入班级日志,受班主任监督。班主任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各年级管理组汇报。

2、班主任要做好副班长的工作,促使其尽职尽守。为调动副班长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规定班长能很好完成一学期的点名工作,其表现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挂钩,个人综合素质考核加2分。同时,对点名工作不尽职的副班长,则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学校相应处分。

1、由各班主任安排本班值日生或专人负责教室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学校要求各班在体育课、美术课、物化生实验课、计算机课、音乐课期间及中午、下午、晚自修放学后关好各班门窗。

2、值周班同学和值周组定期对课间操期间和晚自修结束后的门窗、日光灯、电扇和电脑关闭工作进行检查,年级管理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上述各项检查结果与各班三项竞赛挂钩。

3、总务处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对教学楼和科技楼的水电门窗等财产安全进行检查;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1、门卫对进出校门的通校生证件进行查验。

2、门卫对非正常时间出校门学生的请假条进行查验并登记,由政教处通过学校内网对上一周学生非正常时间出校门情况进行公布,班主任进行核对。

建筑工地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齐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按项目部、班组要求,照统一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二、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闹、酗酒。

三、自觉节约用水,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照价赔偿。

四、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禁止随地乱扔垃圾杂物。

五、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民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班组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

六、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七、宿舍房内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八、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职工、民工自行负责,实行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九、禁止宿舍内用电线路乱拉乱扯,禁止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茶杯等用电器具,冬季统一使安全可靠的取暖器、热水器等设备。

十、以上管理办法解释权为南水北调焦作1段i标项目部,如有不遵守者一次按50—200元罚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院里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农民工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

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100—200元。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班组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

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1、保持宿舍内地面干净,无烟头、无痰迹、无尘土、无杂物。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机械、工具等。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并采取清除蚊虫、苍蝇及通风措施。

3、床铺被褥,服装统一、室内统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不乱放、乱摆,个人不得采取任何隔断、隔离方式。

4、被褥整洁、平整、摆放统一,室内各种物品、个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干净。

5、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换鞋、勤理发。

6、宿舍内任何人不得私自拉线接电,不准使用高压电器设备,防止电击伤人及发生火灾。

7、宿舍内不准居住家属或女性,不准留宿外单位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任何人员,如发生,每人次罚款200元。

8、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床架、铺板、各种用具,登记领取,妥善保管,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9、建立卫生值班制度,实行专人专岗做到天天有人搞卫生,责任到人。

10、严禁在宿舍内集从酗酒,赌博,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轻者罚款200元,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1、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生活做饭,烧开水,如有发生每人次罚100元。项目对各单位的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根据程度给予奖励或处罚。

民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2、管理人员须遵循公开、公正、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原则,对各项目在册管理人员及外包施工队组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依据本规定进行奖罚。

3、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触及刑律的,由公司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进行惩处。

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处罚

有下列安全违章情形之一的,给予违章人员以下相应处罚:

(一) 习惯性违章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每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系安全带不按高挂低用使用罚款100元。

3、穿高跟鞋、拖鞋及穿背心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50元,衣衫不整罚款10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4、醉酒后上班,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5、故意破坏防护设施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6、违反劳动纪律相关事项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二)场地布置

1、要求布局合理,临时设施整齐划一,弃渣符合要求;各类管线架设规范。场地杂乱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500元。

2、物品堆放不整齐,工料乱放、侵占道路的罚款50元;同时要求料净场地清。

3、职工入场需佩戴安全帽,统一着装,不遵守规定的处以50~200元罚款。

4、生活 区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要求卫生整洁。

(三)生活设施

1、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有故意破坏者处以100~200罚款。

2、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并制定消防措施和制度。

(四)环境保护

1、严禁随意践踏、砍伐、挖掘、焚烧植被,严禁猎杀野生保护动物,违反规定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

2、取土场要规划使用科学合理,并满足相关要求。

3、弃土场的规划使用科学合理,并即使整治,保证边坡稳定、平顺;弃土堆放杂乱,违反规定的处以100~500元罚款。

(五)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1、作业前要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机械运转良好。同时需要做好记录。

2、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一切费用 由个人或所在作业队负责。根据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并对个人处以100~300元罚款,作业队处以1000~2000元罚款。

(六)施工车辆相关制度

1、施工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搭乘任何人员。对违章者处以罚款100元。

2、在弯道、坡段、道路狭窄的路段。不按指定道路行车者,开英雄车者,故意制造不安全隐患、粉尘者,处以100~200元罚款。

3、对运输车辆长期不检查、维修、保养或带病出车者,根据责任大小对车辆主管人员、车辆维修人员处以100~200元罚款。

4、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准随意乱卸料,如有发生,一经发现或举报将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的处罚。

(七)施工临时用电相关制度

1、掌握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功能性质。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设备停用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开关、闸刀、开关箱,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 电工及时处理。

5、搬运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配电箱做到“一箱一漏”。

7、对不及时整改的作业队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停工整改。

8、工地上的照明灯具按时开关,严禁使用长明灯,发现一盏罚款100元整。

(八)综合治理

1、文明施工责任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要齐全并落实。

2、设置文明施工安全标语 ,对于无标语、无警示牌的施工场地可根据情况处以100~200元罚款。

3、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打架斗殴者根据情况处以200~500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表彰制度

1、纠正恶性违章行为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重伤、死亡事故、设备倒塌事故发生的,经公司确认后,根据情节给予相关人员200~2000奖励,并加以表彰。

2、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避免重大环境污染和投诉的,给予个人100~500奖励,并加以表彰。

3、对能保持文明施工的单位,年终评选先进部门或施工队给予100~500元奖励。

4、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革新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且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相应比例的现金奖励。

四、其他

1、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对象确定的优先顺序如下:外包施工队组,项目部,个人。

2、财务部门所扣罚款全部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专项基金,并实行专款专用。

1、民工宿舍是工程施工的后勤设施,由现场项目经理部统一建设,归项目现场后勤管-理-员具体管理。

2、进场民工须凭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场民工管-理-员登记入册并缴纳押金,并按工种统一安排住宿,各工种班组长协助民工管-理-员做好本工种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3、民工入住宿舍,实行一人一铺,并编号登记,不得随意变改,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加强自律。订铺由项目部统一提供,生活及卫生用品个人自理。

4、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损坏宿舍设施。一经发现通知所属班组负责人,当事人照价赔偿外,另处以200 元/人次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清退处理。

6、民工宿舍及室外走道等公共区域,划分为若干个卫生责任区,由各班组定期清扫,后勤管-理-员检查考核备案。

7、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在公共场所随意洗浴,不听劝止者处以10~100 元罚款。

8、民工宿舍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入住人员不准带家属及儿童。一经发现,由保卫部门将当事人无条件清退出常并处当事人所在班组长100 元/人次罚款。

9、宿舍内严禁进行赌博及变相赌博活动,严禁进行其他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如经查实,对参加人员每人30~300 元罚款,严重者移送保卫或公安部门处理。

10、民工管-理-员定期组织人员对民工宿舍和公共责任卫生区及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月度评选文明宿舍和优秀寝室长,由项目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11、民工宿舍违规情况将按工种进行统计,一周内违规次数在3次以上的班组将给予班组长100~500 元罚款,在安全文明保证金中扣除。违规宿舍不得参加本月度文明宿舍评比。并作为每季度安全文明施工考评的重要依据。

12、所有民工必须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建筑工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 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一、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集体宿舍员工。

三、  职责:

1、 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员工的住宿申请及有关配合工作;

3、 宿舍长负责宿舍管理;

4、 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四、  入住管理:

1、 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入住;

2、 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 男员工不准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员工不准在男生宿舍留住;

4、 入住员工不许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6、 员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从事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7、 员工晚间23:30后禁止嬉闹、开音响、看电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9、 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11、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2、  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

13、  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积地上;

14、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6、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选出最佳寝室与最差寝室,对最佳寝室给予适当奖励,对最差寝室给予一定处罚。

17、  有下列条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传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8.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18.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

18.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18.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人亲友者;

18.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18.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18.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五、  安全管理

1、 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 保护自己的个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 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 对于紧急事件,宿舍长电话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时电话请求相关特殊服务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六、  卫生管理

1、 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随处大小便;

2、 宿舍及走道内严禁开伙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具;

3、 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5、 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和从阳台、窗口向下抛物;

七、  费用管理

1、 入住人员不收取住宿费;

2、 水电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由入住人员共同分摊;

3、 宿舍长每人每月补助50元。

八、  附则

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服从管理员管理与监督;

3、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4、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5、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6、洗后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7、使用电视机、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8、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9、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10、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2、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3、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清扫;

14、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15、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牌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住宿员工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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