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1 16:51:43 作者:雁落霞

规章制度的落实需要领导层的积极推动和员工的积极参与。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遵守。

机动车库管理制度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小区车辆管理规则和要求。

物业服务对小区所有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核发统一制式的停车卡;卡、车要编号,车主要把停车卡放在挡风玻璃内侧显目位置。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为加强小区内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小区财产、业主和住户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职责。

1、业主和住户的进出监控;

2、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3、负责监管进入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有序进出;

4、负责进入小区的物品查验并登记;

5、小区院内住宅楼群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暖监管,以及夜间大门开关登记;

6、负责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7、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

二、管理办法。

1、值班时间:

全天24小时,每晚不定时巡视小区各区域2-3次;

2、大门管理:

早晨6:00点开敞;晚24:00点关闭(开小门)。

二、门灯管理。

xx时--xx时保持照明状态。

若人为因素遭破坏,需照价赔偿。

3、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登记通知、交送;

5、要熟悉了解本小区住户的姓名、联系电话;

6、要按时开启照明,发现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保安人员;

7、违反小区门卫制度,单位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按时开关大门,严格控制车辆、人员在小区出入,尤其非本小区人车辆和人员;

4、收发报刊、函件等当面查清,并做好登记,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

5、加强夜间大门管理;

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基地园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园区企业、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园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3、入园企业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园企业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车库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室外停车场。

4、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室外停车场;

5、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园企业名称,以便识别。

7、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卫生部等十部委颁布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教委有关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员工自备汽车日趋增多的状况,为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区域内秩序的稳定。为进一步规范职员工私车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学校,均须先到校务处办理登记手续,出具相关齐全的资料(驾驶证、行驶证),并领取车辆通行证。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严禁在校内无证驾驶。

二、车辆停放应按照学校指定的区域、车位停放。严禁车辆停放在教学楼、操场、宿舍、食堂等学生学习和活动的主要区域。

三、车辆进出学校必须减速行驶,确保安全。车辆在学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号。如在校内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五、由于学校停车场地有限,如车位满额,学校会及时告知教职员工,将无法办理校内停车手续。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动车库管理制度

xx年,第三专业机动抢险队在上级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机动抢险队建设。

为保持抢险队伍的战斗力,我们加强了机动抢险队的建设。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抢险队人员,使抢险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二是修订了严格的防汛岗位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责,相互协调,提高了抢险效率。三是通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从实际出发,重新制定了抢险预案,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四是做好防汛抢险知识的学习培训和实践演习。根据本单位实际,我们采取了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方法。我们举办了两期培训班,聘请了富有防汛抢险经验的老同志授课,结合观看抢险演习录像,对防汛抢险知识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学习,并且进行实际演练。主要是练习捆枕、做楼厢、编铅丝笼和埽工家伙的桩系安设、绳扣拴法。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队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抢险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为了搞好设备管理,我们重新调整了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完善了《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了定机、定人制度,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加强了管理。在汛前,各管理使用单位将所有设备进行维修,以100的完好率集结待命,统一归防汛办公室调度,确保了防汛抢险的需要。

三、防汛抢险准备。

入汛以来,我们密切关注汛情,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坚决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坚持值班制度,进行抢险知识学习培训。对机械设备进行了全面的维修保养,对工具料物进行了清点整理补充,做到了“三落实”,整个队伍一直以饱满的精神处于待命状态。

四、经营创收。

我队本着“以战为主,平战结合,自我维持,滚动发展”的建队方针,积极参与系统内外工程的竞争活动,广泛捕捉信息,优选项目,积极参与投标,先后承揽了6项工程,其中渤海15―1路道路工程82xxxx元;渤海11路道路工程161xxxx元;垦利溢洪河护栏工程16xxxx元;秦台干沟综合治理工程50xxxx元;×××秦台干沟截污干管工程第四标段20xxxx元,涵闸维修10xxxx元。总合同额350xxxx元,全部为一包工程。另外,我队还非常重视设备的保值增值,全年提取折旧费5xxxx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落后,防汛仓库简陋,办公自动化程度低。办公场所简陋,影响高效率的防汛工作。

2、经费严重不足。抢险队员工资性支出、培训学习、车辆牌照、车辆维修、行政管理等费用很大,只靠每年四、五个月的工程施工收入远远不够。

机动车库管理制度

1、未经培训过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2、操作设备前,请确认设备区内无人员。

3、检修设备时(尤其电气维修)必须最少有两人参加,确保一人监护。

4、设备检修后试运转时,必须有两人参加,确保运行人身和设备安全。

5、除司机以外的人员禁止进入设备区内。

6、存车时:

a、请收起天线缓慢驶入车台板。

b、将车轮停放在车轮挡杆内。

c、熄火并拉手刹。

d、下车后,确认关好车门。

7、车辆进出过程中,引起警报声属于正常现象。(光电开关被挡)。

8、设备运行时,若人员欲进入设备区或误挡光电开关,则警报声响,同时设备停止运行。

9、当设备出现异常而无法排除时,应及时找专业维修人员解决或与本公司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11、严禁酒后操作。

12、严禁不符合适停车辆尺寸和重量的.车辆停放。(每设备区均标示有适停车辆的尺寸及重量限制)。

13、停车设备附近严禁烟火。

二、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每天观察出库运转状况(含抖动、异音、水平)。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各传动部位状况。

2、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3、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4、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各操作器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6、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7、检查各个限位开关、极限开关是否正常。各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

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本小区机动车,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公约。

一、本小区停车场为地下停车场,外来车辆入内超过10分种按时收费。

二、本停车场采取租用车位、固定车位与临时停车位三种方式,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请各位住户先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三、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ic卡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车辆出入,所在以请车主认真保管好ic卡,并随身携带,如ic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书面报请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四、停入车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进出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冲栏行为。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按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予以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理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入小区时车辆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自离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

七、进入小区的车辆不要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要越位,更不要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无效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内停放。

九、不要在车位上存放杂物,车位承租者应保持车辆清洁、无油污。

十、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加油、清洗。

十一、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定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十三、购买私家车位的住户应按时交纳车位清洁费。

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为维护项目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方便客户车辆保管,预防交通事故和盗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1、概述。

1)停车场简介。

zz电视中心地下停车场,车场面积6、58万平方米,拥有停车位98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90个,地下停车位892个。以先进的设施、设备和专业的管理技术水平为zz电视中心工作人员及中外宾客提供便利、整洁、安全的停车服务。

zz电视中心拥用设施先进的现代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处通过派遣、选聘高素质的物业从业人员应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组建一支装备精、素质高的管理队伍。进而体现'以人为本,零距离对客服务'的宗旨。

(1)地下停车场的.管理目标是通过科学的手段和专业化管理经验,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2)保障停车场各项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为员工、宾客提供安全、整洁、便利的停车环境。

(3)以相对低廉的成本,提供最佳的物业管理服务,逐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管理人员配置及岗位设置:

1)停车场区域保安主管1人,负责停车场日常人员、设施、环境的车辆管理工作,办理车辆通行证,停车场车位出租业务,停车管理费的收取工作。

2)停车场保安领班3人,负责停车场各班次人员、设施、环境的车辆管理工作,办理车辆通行证,停车场车位出租业务,停车管理费的收取工作。

岗位设置:4个(停车场入口岗、停车场出口岗、地下车场管理员、地面车场管理员)。

(1)车主在办理长期使用车位手续时,须向保安部提供车主/驾驶员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车牌号码及车辆必备的合法手续。

(2)车位使用人领取停车卡后,登记资料如有更改,需及时通知项目保安部。

(3)车位使用人的停车卡如有遗失,需到保安部声明作废,补办新卡,并交纳相应的工本费。

(4)地下停车场严禁超高车辆进入(限高米),车辆进入地下停场后应慢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不能抢行或高速行驶。

(5)在本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物品被盗事件,保安部应协助车位使用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履行保险索赔手续。

(6)车主/驾驶员须严格按照停车场内的行驶路线行驶。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

(7)进入停车场的人员应爱护停车场内一切公物及设施设备。如因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车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损坏,肇事者应按价赔偿。

(8)车位只限停放车辆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存放杂物。

(9)车辆在驶入正确位置后,车主/驾驶员在离开车辆前,应检查门窗是否锁好。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有纪念价值的物品等不得放置在车内。

(10)车主/驾驶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非法物品进入停车场。

(11)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12)如因漏水、维修、油漆、清洁等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应予以配合。管理部门对此安排不会给予补偿。

(13)有固定车位者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内,无固定车位者不得占用固定车位的空间。

(14)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或在墙、柱及天花板上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书写或悬挂任何东西。

(15)车主/驾驶员需保证车辆报警器处于工作正常状态,避免车辆引起误鸣。

(16)在停车场内,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17)本停车场仅供车辆停放使用,车主/驾驶员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

(18)如在停车场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车主/驾驶员必须相互登记对方资料,管理部门在现场拍照后,即须将车辆靠边停放,不得阻塞通道。

(19)车主应购买各类有关保险。因天灾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车辆损坏,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

(1)详细记录出入车辆的车牌及出入时间;不得遗漏登记;妥善保存车辆登记表;

(2)注意检查进入车辆的车况,发现车辆损坏应及时与车主确认,并进行记录;

(4)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允许下,任何无关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停放;

(5)发现可疑人员在停车场内徘徊或逗留,需查明其身份来历;

(6)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应提醒车主停车入位,不影响其他车辆停放;

(7)停车场发生交通刮蹭等事故时,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并暂留肇事人员;

(9)发现车辆有被盗,被撬痕迹及时报告安保部主管及值班负责人,如发现盗窃破坏分子及时通知相关岗位抓捕和扣留犯罪嫌疑人。

(10)提醒车主,请勿在车辆内存放物品,关闭好车门、车窗;

(11)对进出地库出入口车辆安全检查后,进行登记;

(12)工作期间对车辆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未关门、窗、后背箱未锁车辆,报客服中心通知客户。夜间对停放车辆安全检查后,进行登记。

(13)与保安班长,保持联系每小时对车场情况报告一次。

(14)对停车场内的物业设施、设备,机房门状态定时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5)值班期间应保持服装整洁,仪容仪表合乎公司标准;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

(16)妥善使用对讲机等值班器械,保管好值班用品;

(17)在行使管理过程中,应以理服人,礼貌待人,不得与对方发生争执;

(18)地下停车场属于重点保卫区域,当值管理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岗位。

(1)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严禁迟到早退。

(2)接班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当班人员应主动顺延工作时间直到接班人员到岗,或请示主管安排替班,不得擅离职守。

(3)值班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必须有人替岗。

后方可离开。

(4)因故因病不能出勤者必须提前向主管请假,并应在事后提交相应证明以说明情况。因故需要倒班者,应提前24小时征得主管同意后方能安排实施。

(5)爱护收费机以及室内一切设施,严禁私自拆卸和不按程序操作,严禁磕碰、损坏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6)收费机存储、打印的文字材料、特定指示及内容均属保密范围,值班人员无权向他人透露或外借。

(7)值班电话系处理情况、应急联系之用,必须保持线路通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占用。

(8)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值班室接待、容留任何外部人员。

(9)定期检查、保养收费机系统设备、通讯器材,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和畅通。

(10)自觉维护室内卫生,努力营造洁净整齐的工作环境。

4)停车场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地下停车场的防火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市公安局有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1)机动车停车库是楼宇防火重点部位。进入本停车库的车辆和人员,应执行物业机动车停车库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2)机动车停车库管理人员,应按本办法的要求,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维护停车场正常秩序。

(3)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机动车在车库停放。

(5)严禁在停车库加油、修车。

(6)严禁在停车库吸烟和动用明火。

(7)严禁在停车库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需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8)出现火警时应及时报警、扑救并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9)凡违反以上管理办法者,将按照国家消防法、市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规定予以警告或处罚。

4、应急预案。

1)火灾。

参照《火灾处理程序》。

2)水浸。

参照《水浸事件处理程序》。

3)车辆被盗处理预案。

(1)发现有车辆被盗事件发生时,当班人员要立即通知保安主管或经理赶赴现场处理。

(2)经证实确实发生案件,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3)记下被盗车辆的相关情况。

(4)细致的了解现场情况,逐一询问与案件有关人员当时的情况。

(5)协助车主向公安局报案。

(6)公安人员抵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随时关注事件进展情况。

4)车辆事故导致项目设备损坏处理预案。

(1)当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设备损坏时,发现者应立即通知保安主管或经理,并记录驾驶员详细资料,包括车辆号码及驾驶执照牌号等同时保护现场。

(2)保安主管或经理接到报告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理,了解肇事车辆情况,设备、设施损坏情况,与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有关损坏设备、设施的价格问题应听取工程部和厂家意见。

(3)损坏设施需紧急处理的,应尽快通知工程部处理。

(4)保安主管或经理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如与肇事者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解决。

机动车库管理制度

保证非机动车存车秩序,保障存车安全。

2、范围。

3、职责。

3.1安管队负责对各项目非机动车管理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监控检查。

3.2安管队长负责指导、检查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4、实施程序。

4.1非机动车辆进入后统一停放在指定停放区,严禁乱停乱放。车主应自觉服从车场管理员的指挥,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4.2非机动车出入小区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小区范围内不准洗车。

4.3小区只提供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车主自行锁好车辆、保管好停车牌及车上物品,避免车辆、财物丢失。

4.4严禁外来非机动车辆进入小区。

4.5紧急情况下,车辆管理员可拒绝任何非机动车进入小区范围。

4.6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非机动车的犯罪活动。

4.7管理处将定期清查无证无照和无主非机动车,一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公安机关有关制度处理。

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1、项目大门门岗对进入的非机动车进行身份识别及询问,对准许进入的非机动车将其指引到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2、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内,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3、非机动车如需长时间停放应自觉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场靠里面的位置。

4、非机动车出入停车场应主动出示非机动车停车卡。

5、非机动车出入停车场,应接受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检查并登记,定期缴纳存车费用。

6、每季度对破旧非机动车进行公示,如无人认领,物业管理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除。

7、物业管理部将指派专人进行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与维护。

8、物业管理部将在非机动车停车场设置便民工具(如气筒、修车简易工具、气门芯)供存车客户免费使用。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中,驾驶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保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本要求。

1.轮胎。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

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

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

5.漏油。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燃油箱无渗漏。

6.漏水。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漏液,水泵、缸盖、缸体无渗漏。

7.制动。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30~40mm。

8.发动机。检查油面高度应在机油尺刻度标准2/4~4/4之间,高压线无松脱,带无松动、破损,以大拇指按下带松紧度为10~15mm为宜,启动发动机后无异响。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车辆停放的管理制度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车辆停放行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停车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20号),现将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城区人行道、公园、广场、商场、车站、医院、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周边,不得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所有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停车位停放。停放时要顺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位,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沿街单位应将门前车辆停放管理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内,按规定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院内有停车条件的,必须在院内设置停车场。

三、违反规定,擅自乱停乱放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或者指定的地点。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围攻、殴打执法人员,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xx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二〇xx年十月十三日。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开车前,应检查发动机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连接处和各接头是否渗油、漏油。

2.检查燃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及各油管接头有无漏油情况。

3.检查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拧紧,其它导线有无松脱。

4.检查轮胎气压、方向盘、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适。

5.检查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6.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在出车前进行排除。

7.发动机发动后,检查各项仪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熄火,进行检查排除,正常后方可运行。

8.叉车作业前先松开制动手柄,然后起步行使,并检查脚踏制动效果是否良好;检查门架的起升、倾斜动作是否正常,转向是否轻便、灵活;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作业。

9.注意叉车四周安全状况,起动叉车前,确认叉车附近无人。

1.叉车行使作业时,应注意倾听有否异常声响。

2.叉车在厂区、车间干道上行驶,其速度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速度范围内,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喇叭。

3.叉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换向;严禁提升、倾斜同时操作及超载运行。

4.出现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5.严禁将货物置于货叉尖端进行推行或用叉端提升货物。严禁在货叉或托盘上搭乘人员。

6.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入门架机构,门架与叉车之间。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操作台外。

7.当装卸货物时,应慢慢的操作液压控制操纵杆。在升降操作时,禁止突然降落或停止。

1.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

2.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

3.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

4.当气温低于5-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1-2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5.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公司培训中心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公司培训中心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培训中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第十三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三条、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须持。

第六条、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第十三条、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校园内新划停车位后,大部分老师都按规定停放,交通秩序有所好转,但仍有个别同志乱停乱放车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现将违规停放车辆情况通报如下:

1、6月2日上午9:30左右,车号鲁vlk6xx在北环山路上乱停放;。

2、6月2日上午10:00左右,车号鲁gut0xx在5号教学楼后马路边停放;。

3、6月2日10:15左右,车号鲁vq61xx在琴湖东桥北侧路西马路边违规停放。

请各位老师互相提醒,自觉遵守学院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学院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

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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