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时间:2023-12-03 00:21:00 作者:纸韵

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和规定。下面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对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和所从事的各种活动中,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是公众教育,也是世纪教育。学校安全档案的管理也必须加强,实行制度化管理。

一、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二、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三、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编码装订归档。

四、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七、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十、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十一、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8、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总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9、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14、集团、各分子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

15、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1、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5)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6)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确定集团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1、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二级。档案的密级由档案提交人提议,行政人事部经理核定密级。

2、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3、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需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4、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2、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5、有密级的档案调阅、复制时均需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1、所有员工使用的电脑必须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公司相关的文件、资料,在指定存放区域里设定工作人员专用文件夹,使用电脑工作人员将各类文件、资料在该文件夹中设定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即为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须到电脑管理责任人处对存档电脑区域、文件夹名称进行如实登记;各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须定时对本单位的电脑按照登记存放区域进行检查。

1、集团行政人事部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幼儿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幼儿园档案资料封面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企业。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非电力建设项目除按合同规定要求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总则。

3.1为了健全和统一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3.3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及所属施工、调试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做好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出版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4组织和职责。

4.1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4.2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施工、调试单位在工程现场都必须有一位行政领导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4.3施工总承包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3.3负责管理所承担的电力建设项目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

4.3.4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各分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4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施工、调试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4.3管理、监督、指导各项目工程部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5电力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开工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4.6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施工技术记录的内容。

5.1工程概况。

5.1.1简要说明本专业项目的施工规模、工程量、主要设备(结构)的规范、参数、系统特点以及必要的系统图和平面布置图等。

5.1.2施工大事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质量和进度等重要事项。

5.2施工技术记录。

5.2.1施工中补充的地质和水文资料。

5.2.2建(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察记录、主要轴线的测量、放线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

5.2.3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

5.2.4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记录和签证、隐蔽工程和中间交接验收签证。

5.2.5设备安装记录和分部试运记录。

5.2.6整套启动试运记录、调试报告。

5.3重要技术档案。

5.3.1需要作为生产依据的合同、协议、来往文件和重要会议记录。

5.3.2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

5.3.3主要原材料、构件和设备质保书、出厂证件。

5.3.4设计变更和材料设备代用记录。

5.3.5质监机构对机组进行质量监督的评价文件等。

5.4各类联系单。

5.4.1设计修改通知单。

5.4.2设备修改通知单。

5.4.3工程联系单。

5.5重大缺陷处理。

5.5.1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5.2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5.6工程照相反映有关施工或调试过程特点的5英寸彩照6张左右,并附简要说明。

6竣工档案资料的要求。

6.1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6.1.1档案的完整是指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施工、调试、竣工全过程中应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各种文件原件应齐全。

6.1.2档案的准确是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6.1.3档案的系统是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6.2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实况的原始履历和可靠凭证,是工程验收、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因此,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竣工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并便于保管存档和查阅。

6.3竣工图是工程建设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资料,按照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由设计院负责编制,按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草图。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7.1汇总整理。

7.1.1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时,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7.1.2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施工单位发包时,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的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7.2移交和归档。

7.2.1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在工程(项目)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建设(生产)单位。少量有特殊情况的资料,经同意后可延期移交,但不能超过试生产期。

7.2.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在移交建设(生产)单位的同时,各施工、调试单位应保留一套归入本企业档案室。凡由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并在现场设分公司(工程公司)的工程项目,分公司也要保留一套,在工程结束后归入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室。

7.2.3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企业今后参加招投标积累更广泛的技术资料,凡电力建设典型工程项目,各施工、调试单位还应保存首台机组的施工图、设备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档案工作方针,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档案管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条忠于职守,负责完成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为生产、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五条负责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第六条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七条熟悉馆藏,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八条积极参加各种档案管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质量。

第九条加强团结协作,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公司档案机密安全。

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做好测绘资料的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

第二条档案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必须在本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员由公司领导和档案室人员组成。

第三条测绘工程建立档案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第四条建立档案以案卷为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准确率程度等,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建立。

第五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六条对于移交接收的资料,必须分类进行归档,并按存放目录保存,便于查寻整理。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本档案室内需要发送的资料,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并保留好备份及相关手续。

第九条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公司领导审批或备案,再销毁。

第十条销毁档案要派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指定地点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监销人、批准人、鉴定小组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对保管期满但属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测绘档案,要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应销毁的档案不得改作它用或以废纸出售。

第十三条销毁国家密级图纸或测绘成果,必须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被销毁的档案必须与销毁清册无误,为防止遗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被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以示负责。鉴定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应存档保存。

第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制度。

第二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第五条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第六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本公司档案管理之规定操作。

第十一条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

第十二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领导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涉密计算机和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不得带出保密档案室。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专管人员监督。

第十五条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做到职责分明,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第十七条将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工作列入总工办工作日程,并由总工办或其指派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一条为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和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应当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编和各种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利用,不属于开放利用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须经领导批准。

第四条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阅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内的档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外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

第六条利用者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借阅机密、绝密档案材料,需经主管经理及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利用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确需外借利用者,须经档案公司领导批准。会计档案借阅,不得拆散原卷册,并按期归还。

第八条利用者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得拆散案卷,不得折叠文件,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勾划或作其它标记,不得污染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转借他人和随意复制、摘抄档案。

第九条科技档案项目的腊底图、计算单、概、预、决算档案,概不外借;确需复制件的,须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需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处理。

第十条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涉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准拆卷、抽页,不得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加注、勾抹、涂改、圈划、污损等,未经许可,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二条借阅国家密级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国家密级测绘成果提供部门批准,并按原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查阅者应按规定及时清退档案,清退档案时,档案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册不符,须酌情处理。

第十四条查阅者必须保守档案机密,凡损坏档案和私自泄露档案内容,给国家、公司(集体)、个人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按《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注意搜集档案利用效果反馈信息,不断总结开发利用档案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第一条为了保守档案机密,维护党、国家、人民和企业的'利益,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条档案文件密级的界定、变更、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档案密保存的档案不属于开放利用的范围,只限于公司职工利用,不对外提供利用。外单位需要查阅、利用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利用者须持本公司介绍信(查阅科技档案须经本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跨单位或部门查阅档案。须同时经归档部门领导的同意,借阅机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利用者借阅档案必须说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查阅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机密档案。

第六条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机密的安全,不得在个人存储设备或其他记录工具等私人用品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扩散档案机密。

第七条档案案卷只限于在阅览室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抄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借出档案须按时归还。

第八条非档案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第九条非档案人员必须注意档案库房门窗的关闭情况和防火工作。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档案人员更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第十一条档案室一般不向利用者提供机密档案的复制件;确需复制件的,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须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报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批准并进行监销。

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对外泄露档案机密,对泄露档案机密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萧县大地测绘有限公司,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公司所有。

企业人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人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事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的人事资料及档案泛指人力资源配置、开发、管理中涉及到的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决定、人事异动备案、人事奖惩备案、人事培训备案、人事考评备案、人事月报表备案、人事考勤备案、人力资源规章制度备案、薪资保险福利备案、员工争议诉讼备案、收发文备案及各级各类人员档案。

二、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既往档案、(应届毕业生的报到通知书及学藉)、组织关系、员工登记表、任免决定、员工背景调查表、经济担保转正通知书、考评记录、人事异动记录、员工薪资保险福利记录。

三、

人事资料及档案管理必须严格遵守集团保密制度,专人专管。未经人事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增删、销毁有关资料及档案的任何内容。

四、档案管理人员严格保守集团人事机密,不得泄露公司薪资体系、福利标准和奖励。不得提前泄露人事任免意向、奖惩意向。

五、档案调阅: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密级履行档案调阅手续并登记备案,资料档案的调阅按照密级审批,并且必须由人事部门经理会签后,方可查阅。除人事任免决定,组织机构设置外,原则上不允许复印人事资料及档案的任何内容。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每个月整理、归档文件一次,机密级以上文件不能复印,不得流失。电脑中的资料信息必须加密,重要文件不得存放在计算机硬盘中,存储文件的软盘必须放置保密处并加锁。

关于集体户口管理的规定一、现在户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户藉管理规定,个人无权决定集体户的事宜,凡涉及集体户的事宜,由公司办理。

二、在集团工作满五年者,可经申请,迁出个人户口,未满五年若迁出个人户口,需向公司缴纳个人申办户口费用2000元。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档案水平,实现档案业务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参照广东省档案局制订的《广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党政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它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学校在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

第三条 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估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必须加强领导,把它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时,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各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考核范围。

第四条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由学校档案部门对各教研科室、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 学校设置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人员。综合档案室指导并协助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工作,接收并管理好全校各门类档案。综合档案室在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对学校各科室、部门形成的各种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纂。

2.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负责对学校内部各科室、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制订适合学校的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等。

5.对所保管的全部档案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的工作。

8.不断改进档案工作,做到案卷质量标准化,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

第七条 档案综合管理范围

凡属学校各职能科室、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均由档案室负责管理,包括:

1.党政(文书)档案:学校各科室、部门和党团工会各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2.基建档案:学校兴建的教学办公楼、生活居住娱乐设施工程及科研实验大楼,从研究决定兴建到竣工全过程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和其他载体的各种记录材料。

3.设备、仪器档案: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的申购、报批、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等的文字、图表材料。

4.会计档案:学校在各项会计业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财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等应归档保存的材料。

5.专门档案:学校教学档案、学校科研档案及学生学籍档案。

6.特殊载体(声像)档案:反映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

7.实物档案:学校获得的奖旗、奖状、奖杯、证书及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所赠的书画等实物。

第八条 学校各类档案,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 归档时间和手续

1.党政(文书)档案,应于翌年三月底之前初步立卷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2.基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时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基建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立卷整理好,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3.设备仪器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室参加验收,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由主办部门将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4.会计档案按年度由财务部门按要求和规定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5.教学部门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每学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文件材料整理立卷,移交综合档案室。

6.科研档案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在出版后及时归档。

7.特殊载体(含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将声像材料、文字简介及实物,在两个月内移交综合档案室。

8.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9.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第十条 档案的整理

(一)划分全宗

1.档案必须按全宗整理,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我校档案全宗号为121。

2.建国后学校形成的包括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一个全宗,全宗名称随学校名称变动而改变。

(二)档案的分类、编号

1.档案分类编号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或逐件分别归类编号。

2.分类是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对库存档案整理、编号、排架。档案室对接收的各类档案,应进行审核、分类和加工整理并分别编目、排列。案卷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三)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

1.案卷目录应根据不同门类档案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和参考工具: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等。

第十一条 档案的保管

1.设置专用库房,加强档案的保护。库房应基本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等设施。同时应根据档案工作需要,配置温湿度计、复印机、抽湿机、空调等设备。

3.档案入库时应检查是否齐全。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库房排架应从左到右,从上至下依分类大纲次序和档号顺序排架,设置档案资料存放指引卡和示意图,以便查找。

4.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学校档案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6.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见“特殊载体档案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 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1.以学校档案室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各门类档案的鉴定依据。

2.在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台帐,专人负责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出、利用、销毁和库存内各种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按档案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5.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 档案的利用和借阅

1.档案室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主动开展档案工作的调阅和利用,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力求做到查找方便,调卷迅速准确。

2.要建立和健全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室按照档案保密和借阅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履行借阅手续,积极提供利用。珍贵或机密的档案应以复印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十四条 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范围和年限,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学校保存十年左右,然后连同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第十五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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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重视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管理工作,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

二、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要求,按期、按年、按月、按时将公司各项年度方针、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建立档案,指派档案管理人员详细分类,进行归档。

三、档案资料员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和检查未归档文件的催办工作。

2、按规定及时、正确地办理各种资料的动态注记。

3、按时收集好各类档案资料,不散失,不遗留,做好立卷归档,分类要准确,装订要工整,符合立卷标准。

4、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和做好年终总结,特别是要做好为领导提供各种资料的参考、查找工作。

5、严格执行查阅资料的规定办法和资料保密纪律。

6、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严厉杜绝由于个人疏忽或麻痹大意而使档案丢失及由于档案室内温度不适而受潮或干燥造成的.损失。

四、公、检、法部门或房管部门和上级主管机关因办案需要,需查阅有关房产资料,按规定凭介绍信查阅。

五、律师事务所要有关了解当事人资料的,同样按其介绍信并出示“聘请律师合同书”为准,由资料员代为查阅,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给予回复。

资料管理制度

1)技术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2)施工管理资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上岗证、有见证取样管理资料、施工试验计划、施工日志等。

(3)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工程洽商记录等。

(4)施工物资资料: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

(5)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预检工程检查记录、中间检查交接记录等。

(6)施工试验记录:包括水暖、设备、电气各种试验、调试记录。

(7)施工验收资料: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子)。

(8)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9)竣工图。

2)负责人:总负责:项目负责人。

直接负责人:专业负责人。

3)所有技术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有效,施工技术资料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4)技术内业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资料的管理必须严肃认真,如有任意涂改、伪造、丢毁或随意抽撤,造成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资料整理、编目、归档必须及时、规范,因不及时造成各种检查出现问题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实行一专业一柜管理制度,各专业要按照新标准认真做好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各类软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2、软件资料归档要按照新标准所列项目分项归档,如果一个档案盒放不下的可按序号放下一个档案盒,依次类推。

3、每个档案盒内要有本盒内所有内容汇总记录,放在盒内第一页。

4、每个档案柜内要有柜内所存内容汇总记录,放在本档案柜的第一层。

5、档案柜及档案盒要保持清洁、整齐、有序,有关人员借阅资料,必须登记并负责收回,出现资料丢失,要对软件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6、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认真细致、条目清晰、一目了然,对不负责任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7、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周要对各专业的软件资料的归档管理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对照标准缺项、不完善和需要更新的软件资料及时的督促各专业补全、完善和更新。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成果及资料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要做到收集齐全、完整,装订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档案人员变动时,双方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交接未清不得离职以免档案受损失。

定期组织有关保密教育材料,增强保密观念和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克服麻痹思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切有密级的文件、刊物、档案的存放必须在有保卫的地方,并经常检查存放保管情况。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要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保密守则,发现失、泄密问题,要追查责任,严格处理。

为确保档案的完整无损,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鼠咬,并做到经常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档案统计登记本,对收进和移出情况及时统计,做到底码清楚。

查阅档案要填写登记册,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档案一般不准带出档案室,本单位借阅档案,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最长期限不准超过10天。外单位需查阅档案时,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只准查阅不准带走。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涂改、勾画、私自复制和随意抽出文件。对损坏、泄密、丢失档案,要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1)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为档案室。

2)设有2名专职测绘资料档案保管人员。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说明:设有专门的测绘资料室,配备存放专用档案柜,橱柜上锁,防盗门牢固。

质量检验机构情况:由5名人员组成的质量检验小组负责测绘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情况:共5人,负责人1名,高级工3人,测绘技工1人。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指定一兼职资料员负责公司文档的全面管理,负责管理处/站所有文件(上级文件、通知、命令、公函、总结、报告等)和资料(技术资料、公司资料、员工档案、政府法规、住户档案等)的分类、收集和保管。

二、资料管理人员须对来文发文进行登记,及时合理归档,归档时按资料分类方法进行分类,以便查阅,对于可进入电脑的'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三、接收文档资料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四、任何人员借阅相关文件资料,须登记日期、用途、经手人及归还日期。

五、属公司机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不准带离办公室;员工个人档案属秘密材料,他人无权翻阅,文档管理人员也不准将这些资料擅自给他人过目。

六、对于产权人及用户的相关资料,对管理相关的人员可查阅,不得给其他无关人员。

七、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核对,时间长的文件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以备查阅;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规定档案保管期限,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对受损、变质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以确保文档完整。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内业资料包括试验检测资料、规范、标准、专业技术图书、文件及仪器设备档案等;各级试验机构应有专人管理。

(二)档案资料应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资料,试验检测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按不同试验检测项目分别编号、放置;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资料按卷内目录有序放置;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查阅,需要借阅时,应经试验室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后要及时收回,以免丢失。

(三)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实行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四)文件应按内部、外部进行登记分类保管,内部文件较多时,可再分为上级、同级、下级进行管理,年底按文件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

(2)要认真保管好档案资料,末经允许,不准将档案、资料带到公共场所、家中及游览、参观、探亲访友,不准将档案资料外借出私人。

(3)凡借阅档案、商业资本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需要摘录的要记录在登记册上。

(4)要做好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鼠工作。

(5)节假日前,要由领导同管理人员对办公室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之后进行查封。

(6)档案、资料工作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任,坚守岗位,如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及连续性,加强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和有效利用,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

一、定期整理统计资料,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及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编号、管理、移交;及时备份同期计算机统计资料、统计软件,并保证与纸介质资料一致,积极推行档案存储光盘化;能够将年度统计资料整理成册。

二、设立专门的档案橱,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三、各种统计报表和分析资料、原始记录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入楼,并对历史统计资料搞好搜集和整理。

四、统计人员调动或调整时,要分类别、按时间先后顺序搞好交接。交接的资料、材料要列出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五、各种统计资料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统计法》和《保密法》中有关统计资料保密工作的规定,不得乱翻阅,严格借阅手续,杜绝统计资料丢失现象的发生。

六、按照文书档案管理标准,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_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对各项工作中形成的记录、科技资料、往来文件(书)档案进行控制,为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工作符合要求提供证据,为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2.1适用于质量控制和检测活动中的各种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各部门间的往来文件的归档管理等。

3.1质控部办公室人员负责往来文件收集、立卷及各科室立卷的保管;负责在岗人员的人事、业绩考核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

3.2各科室负责与其相关的往来文件、仪器设备等资料的收集、立卷。

3.3财务人员负责会计帐册、报表的立卷、归档管理。

3.4宣传人员负责影像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

3.5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会同有关科室设计和统一质量记录、技术记录的格式及健康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做好质量体系活动与技术运作中形成的各类记录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保管。

3.6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档案室保存档案的借阅。

3.7质量主管组织评审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格式并批准实施。

3.8各科室在质量活动和技术运作时,按要求填写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做好各类记录的收集。

3.9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记录的预立档和移交。

3.10技术主管批准到期记录(档案)的销毁处理。

4.1记录格式的确定

4.1.1技术记录的格式可由各科室设计,各科室负责人审核。

4.1.2质量记录的格式由质量管理人员组织设计,经质量主管审核。

4.1.3质量主管组织评审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格式,并批准实施。

4.1.4所有经批准受控的记录格式由质量管理科统一编码标识,编制记录清单,并发布使用,非受控表格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投入使用。

4.1.5在评审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记录格式不适用时,由使用部门修改或修订,经相应审批后发布使用。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发放新的格式表。

4.1.6上级部门规定的记录格式直接采用,并将其编码列入记录清单。

4.2记录的内容要求与改进

4.2.1格式栏目中所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满足信息足够的原则,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有关技术骨干对记录格式的必要性、充分性和可追溯性进行评定,并随着实践不断改进完善。各科室应有记录格式的控制清单,在批准起用新格式时,原有的格式应予以废除停用。

4.2.2原始记录要包含有足够的信息以保证检验工作的可复现性。检验原始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样品受理编号、收检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批号、检验项目、检测依据、器材记录、环境条件记录、检验起止日期、检验结果及导出数据、检验人员和校(复)核人员签字等。

4.3记录的填写

4.3.1各科室负责人应根据以上职责和“记录的管理流程”(附后)要求认真做好本科室各项工作记录填写的组织、管理工作。

4.3.2记录填写应及时、正确、真实、齐全、清晰、明了,不得用铅笔填写。

4.3.3记录上必须有记录人的签名,有审核、批准要求的,相应的签字人应按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审核、批准、签字。

4.3.4检测的.技术记录要记录技术操作的过程及结果再现所需的足够信息,注意详细记录每次测定条件和环境条件,不得遗漏。检测的原始记录中有检测人、校核人的签名。

4.4记录的更改

4.4.1当记录中出现差错时,应遵循记录的更改原则:被更改的原始记录仍必须清楚可见,不允许消失或不清楚(采用“杠改法”),更改后的值(或文字)应在被更改值(或文字)的右上方,并由检测人在改正的内容旁签名或盖章。

4.4.2如需改正的数据或文字篇幅较大时,可将其划框线,中间划一横线,在方框的右上方标识“作废”两字,由改正者在改正的内容旁签名或盖章。

4.4.3电子存储记录更改也必须遵循上述更改原则,以免原始数据丢失或改动。

4.5记录(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4.5.1本单位的记录、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即由档案室和各科室分别存档。

4.5.2记录要定期收集、归档。原始记录随存档检验报告归档。年度办理完毕的文件、记录资料由科室兼职档案员收集、立卷,科室负责人审定签字;记录档案卷宗上应有该记录的标识、记录的名称及代码、归档日期、保存期限等内容。质量管理主管负责质量体系文件、检验过程资料的收集编目和归档。

4.5.3各科室的质量记录由本科室人员收集,本科室兼职档案员每季度收集汇总一次,按记录内容分类编目,年末进行预立卷后,凡重要的质量控制或涉及质量控制的法规文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于规定时间交档案室归档。

4.6记录的保存和管理

4.6.1档案管理员注意对各类记录进行分类编目、装订保存,按“年度---科室---保存期限分类法”进行排列和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和《收发文本》。由办公室主任、档案员及有关科室负责人根据档案内容确定保管期限。记录、档案的保存期一般为五年,特殊情况需长期保存的另立册存档(如仪器档案、人事档案、图纸等);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档案,由保管人造册,列出销毁清单,科室负责人审核,报技术管理层批准后销毁。

4.6.2档案保存室的环境要适宜,能防盗(铁柜、铁门、铁窗)、防火、防、防鼠、防光、防潮、防霉。对损失或变质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修复或复制;设置记录档案框架。

4.6.4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硬盘、光盘不受损坏,确保记录完整。

4.6.5档案员要及时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档案统计登记表》报上级部门。

4.7记录(档案)的借阅

4.7.1对一般档案,人员对记录(档案)的检索和借阅需经相应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同意,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和借阅本专业范围的业务档案,受控文件资料借阅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7.2外部人员查阅或拷贝记录(档案),质量档案须经质量管理科负责人批准,其他档案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所有记录(档案)只可就地查阅,不予外借。

4.7.3工作人员借阅档案资料应先提出申请,经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借阅与本人目前从事专业有关的资料。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好档案资料,发现有损、撕、涂改或泄露档案内容者,档案管理者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4.8记录的清理、处置和销毁

4.8.1办公室主任(或科室负责人)会同档案员对保存期满的档案(记录)进行审阅,有价值的档案继续保存,确认无需保存而又不能外泄的档案填写《档案销毁清理册》报技术管理层审批同意后,由规定机构监督销毁。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第三条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科员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一)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第五条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一)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三)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四)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第六条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一)根据《石岩沟煤矿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并填写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簿。

(二)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第七条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一)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二)矿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三)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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