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工委工作制度(优秀18篇)

时间:2023-12-22 06:51:02 作者:JQ文豪

学校是一个促进社交交流的地方,学生们可以结交到来自不同背景和文化的朋友。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为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建议。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由安全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档案建立归档工作。做到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归档;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归档;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归档;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职能分工归档;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归档;学校安全案件发生处理和整改措施归档;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归档;学校安全排查工作情况归档;学校安全隐患记录归档;其它需要建档材料归档等,并单独编制学校安全隐患预警档案。

学校将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造册归档,并制订相应排解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经常查阅预警档案并就预警内容及时提示领导。主管安全工作领导要定期查阅学校安全预警档案,及时督导学校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1.预:就是预设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突出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2.查:根据预设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或在特定情况下,对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或对相关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硬件隔离,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协助解决。对查过的设施要求绝对安全。

3.防:根据预设和排查情况,对可能的由学校内部因素或外设环境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防范。

学校安全制度规定,任何条件下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必须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任务,所确定的处理方案必须体现学生优先,师生生命安全优先于财物安全的原则。一切设定的方案都要求教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和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水准,不允许出现教师在任何突发事件面前出现自私自利行为,更不允许出现置学生生命于不顾擅自离开现场的逃脱行为。同时学校还规定在事故现场为保证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可以安排动用现场当时可用的一切手段进行营救师生和救险行为,以最大可能减少师生人身财产损失。

学校根据“预、查、防”的要求,按照承包分配和可能出现的事故性质进行分工,使学校所有可能出现意外的设施和险情明确其责任人,实行全天候责任制,不留安全死角和空挡。

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纪律管理和德育工作,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创建优美、规范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广大师生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主义思想,增进师生的劳动纪律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师生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值周工作,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值周领导

1、加强学校管理,了解日常教学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学校校委会成员实行轮流值周,一周内全面、具体地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2、领导值周顺序由校长安排。轮到值周的领导因故不能履行值周工作的,要提前请假以便另行安排。值周期间因事外出时,要自行找其他领导顶替。

3、值周领导要组织好每周一的晨会。要围绕每周教育主题做好国旗下讲话,做好上周工作小结和学生行为习惯训导。

4、值周领导每天早上负责组织教师早操,组织教职工签到,对迟到教师做好记录并提出批评。

5、值周领导上下午都要佩在校门迎送学生上学和放学,登记迟到学生,督促、检查放学路队。

6、值周领导每天至少三次到各教室巡视,检查学生上课纪律和老师上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值周领导及时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协助处理安全事故,保证校园安全。

8、值周领导要每天领导值周教师进行值周检查。

9、严格督查值周教师认真填写值周日志,仔细、详实记录每天各项检查情况,做好工作周记和工作建议,周末向校长汇报值周情况。

10、领导值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工作,校委会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二、值周教师

1、按时到岗,以身作则,巡视指导值周学生值周工作和检查督促班级的学生纪律、卫生情况。

一层值周教师负责所在楼层的学生纪律、卫生、学生学习、上下楼梯秩序,进出楼秩序。带领和指导值周生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情况,若不合格应及时指正,并限期纠正。

二层值周教师负责所在楼层的学生纪律、卫生、学生学习、上下楼梯秩序,带领和指导值周生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情况,若不合格应及时指正,并限期纠正。

三层值周教师负责所在楼层的学生纪律、卫生、学生学习的秩序。带领和指导值周生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情况,若不合格应及时指正,并限期纠正。

2、检查学生会佩戴值周标志和开展工作情况。值周结束时,由本楼层值周教师对学生会学生作出值周日志的书面评价。学期末将根据评价结果评选优秀学生会并给予奖励。

3、值周教师在一周内要分别对学生的“三操”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4、指导学生认真做好上下学时在校门口的值周工作,礼貌接待来客,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门口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指导值周学生一起检查中小学生的团徽、红领巾、服装的整洁和个人卫生,迟到情况,以及课间及课外活动外出购买食品、校园内吃零食等违规情况,记入考核。

6、指导值周学生检查学生离校情况,有无及时关灯、关门窗、关电源(三关),并将情况记入纪律考核。

7、对本周值周工作和学生操行情况作出书面评价,同时对下一周值周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8、每天填写值周日志表,周五作出总体评价后,进行公布。

9、值周领导及值周教师空岗或迟到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学生会

1、要求每天佩戴值周标记,仪表大方,积极工作,客观公正,按时上岗,认真完成值周工作。

2、值周学生与值周老师一起负责纪律检查和教室、卫生分担区检查,各班的纪律和规范检查。

3、值周生在每天上下学时制止闲杂人员入校门。

4、各个楼层的值周学生,负责检查学生的着装、打扮、佩戴团徽、佩戴红领巾、迟到、课间外出购买零食等,并记入值周日志。

5、检查监督学生课间纪律,上下楼梯的秩序,纠正学生的不规范行为。

6、检查区域内各班的“三操”情况。

7、检查学生离开教室后是否及时关灯、关门窗、关电源(三关)。放学是否按时离校。

8、值周教师对值周学生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值周学生空岗一次扣除所在班级2分。

9、检出情况均按?金钟中学评分细则?进行考核。

10、在值勤过程中,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如遇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不得采用粗暴的、过激的行为。

11、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量化评比和值周检查工作,详细记录各项数据和扣分原因,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每天及时进行小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负责一周分数汇总,及时填写值周的相关表格,要求核算准确,不感情用事,不随心所欲,做到公平、公正,责任到人,谁出差错谁负责。

13、在值周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值周教师或值周领导领导。

14、全体同学有义务配合学生会做好班级值周工作,阻拦、故意刁难者,以严重违纪论处。

学校工作制度

1.教室内及卫生区要做到“六无”: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果核.无烟头.无食品袋等杂物。

2.要当好值日生。每日早、中、晚三扫,每节课间简单清扫。两周大清扫,每周一总结。

3.清扫时间安排:早晨7:10~7:40前清扫完。中午12:00前清扫完。放学5:15~5:45清扫完。上.下午课间操各班留两名同学清扫教室及卫生区卫生。

4.清扫时要湿式清扫教室及卫生区,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桌椅整齐,设立卫生角,并有专人负责。

6.自觉保持学校环境卫生。不在教室内外墙壁乱写乱画,不涂课桌椅,不乱画黑板,不乱扔杂物,不从楼上向下倒水或扔杂物。

7.清扫的垃圾装入塑料袋,5:10放学后,放到学校指定存放地点。

8.每周10分,一天2分。教室及卫生区如有纸屑等杂物扣0.5分。早.中.晚及每节课间如有一次不按要求清扫扣1分。随地扔杂物及践踏草坪扣1分。爱护环境卫生及有特殊贡献者一项加2分。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的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工作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

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学生对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业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人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止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学校、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和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 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 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一条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任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至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 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发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特制定本规定,以保证考试达到预期效果。

一、考生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人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必须遵守监考人员的指令,开考结束前2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2.考生除带考试必需的文化用具、开卷考试规定的书籍和参考资料外,不准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词典、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入场。考生就坐后应主动检查座位周围是否有书籍、笔记本或有字迹的纸张等,如发现应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否则如被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4.考试期间如需提问,必须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提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5.考生答题时,其它应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

6.考试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借计算器、尺子、橡皮等文具,如确需借用他人文具,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且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7.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交谈议论,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偷窥、抄袭他人试卷,严禁交换试卷或纸张,不得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否则视为作弊。

8.考生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考卷,以免他人抄袭,否则视为协同作弊。

9.考试过程中,除生病和交卷外,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经批准离开者,须有监考教师陪同,并尽快返回考场继续答卷,不得延长答卷时间。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按旷考论处,成绩以零分计。

10.考生不准代交别人试卷,也不准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考试作弊。

二、监考教师须知。

l.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彻底清场,指挥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个别不接受指挥的考生,则不发放试卷。

4.监考教师主要职责是维护考场秩序,不得对考生进行任何。

提示或暗示;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若需延长考试时间,应经教务处同意。

5.严格考场管理,对学生作弊及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理;对作弊者和严重影响考场纪律者没收其试卷并勒令其退场,收集好有关证据,并做好记录;对轻微影响考场纪律者提出警告。

6.对考场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对超出监考权限的疑难问题,要请示巡视员后妥善处理。

7.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注意巡查;不得在考场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在无人代理的情况下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若有急事需要离开考场,必须经巡视员同意后,由教务处进行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严禁纵容考生作弊或有意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或包庇考生作弊事实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仔细清点试卷(包括学生已答试卷及空白试卷),确认无误后,将试卷交回指定地点处理;若收回试卷数量与领取、发放时不符,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追回试卷。

10.若考场有作弊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

三、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学生有下列规定中确定的作弊行为之一,由监考人员或巡视人员当场抓获者,或有其他考生检举并有确凿证据者即可做作弊认定,由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处理,书面予以批评教育,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于考试前获取试题内容视为考试前作弊,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老师加分或包庇作弊事实视为考试后作弊,均以作弊论处,由教务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教师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工作纪律:

(1)有意或无意泄漏考试试题;。

(2)监考时为考生提供作弊条件或纵容考生作弊或包庇学生作弊事实;。

(3)监考时对考生进行答题。

提示;。

(4)监考时管理不力,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学校工作制度

一、学校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形成能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管理系统。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建设。组成由政教处(学生处)扎口,政工、团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和政治课教师为主体的基本队伍。

三、要经常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使全体教师做到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四、重视培养和提高政工干部特别是班主任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的能力,开展创文明班,做文明人的活动。

五、学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共产主义人生观等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六、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建立团结、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七、充分发挥政治课主渠道作用。利用本地有教育意义的场所,运用升旗仪式、黑板报、宣传橱窗、班会等各种形式,形成丰富多彩的`浓厚的政治思想教育氛围。

八、针对学生特点,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大力表彰先进,不断开创学校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学校工委工作制度

1、每学期开学,大队辅导员要根据少工委活动精神和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布置工作。

2、少先大队每月围绕主题开展“手拉手”、雏鹰争章、生活体验、“课队”结合、小公民道德建设、法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少先队员通过参观队室、阅读书报、假日活动等形式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大队长负责。

3、少先大队定期检查各中队活动,对于开展主题队会的中队要写出书面性的材料上报少先大队。

4、少先队活动阵地要不断更新。各中队的板报每月评比一次,要求月月有主题,次次有创新。

5、要求各中队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每学期组织全校少先队员开展一次“收旧利废”活动。

7、根据各中队活动开展情况和达标情况,学期末尾评出优秀中队,并号召全校各中队向优秀中队学习。

1、定期选拔少先大队干部,并采取互助互学的形式加强对队干部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的培养。在开展队会活动时,少先大队组织队干部参与大会活动议程,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锻炼,。

2、队干部在学校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根据队干部在工作学习及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对于成绩优异者,及时给予表扬。每学年评出优秀队干部,并在大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效率低,能力差的队干部,经大队会议通过(半数以上)应提出要求,并限期改进。对各方面表现极差的队干部经少先大队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撤消。

学校工委工作制度

关心下一代成长,发动和组织“五老”人员参与关工委活动,做好青少年思想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召开两次关工委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五老”、“十大员”教师会议。

二、由一名现已离岗老领导主抓关工委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制定工作制度,传述上级精神,落实关工委工作。

三、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工会抓好青年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四、结合重大节日,联系实际举办演讲活动,对学生进行“三爱”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与革命理想教育。

五、开展好三教结合活动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

六、发动和组织“五老”人员进行结对帮教和捐资助学活动,充分发挥在各种教育活动和控辍工作中的作用。

七、多形式多渠道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我校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会要时刻关心教职工疾苦,慰问教职工的冷暖: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并代表学校进行慰问。

八、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九、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统计工作制度日如下:

1、教育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学校根据教育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学校统计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学校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统计任务。学校统计人员必须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3、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具备与其从事的教育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4、加强对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统计人员资质和信用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5、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6、应当根据统计资料,对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解读、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增强教育统计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7、统计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数据资源,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

8、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等教育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审核人、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9、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统计保密制度,完善教育统计内控机制,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0、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11、教育统计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教育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教育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12、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教育统计工作中有统计违法行为的,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有违纪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向有关责任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13、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自行修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4)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前款第(3)项、第(4)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14、教育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等责任,并记入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2)自行修改、篡改、伪造、编造统计资料的;

(4)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5)泄漏统计资料导致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被识别的;

(6)违反规定导致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7)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15、违反统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乡镇关工委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建立关工委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关工委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关心下一代工作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根据我委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工作、学习等制度。请认真遵守。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下的分工职责,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工作。

3、关工委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成员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处理日常事务。

4、积极做好市关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1、每年召开1-2次全委会,传达上级有关政策和指示精神,总结年度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基层关工委主任例会,学习经验,相互沟通,互相促进。

3、每月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中央省市领导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增强做好关工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根据需要不定期的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

1、每年最少一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比较全面的汇报关工委的工作。

2、上级关工委有什么重要工作布置,要及时向县委分管领导汇报。

3、县关工委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向上级领导报送有价值的调研信息。

4、加强对基层关工委的工作指导和督查,帮助基层关工委开展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和督查。

1、按现行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管理。

2、费用列支,执行主任一杆笔审核把关制度。所有开支项目,按财务制度核报。

3、严格专款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4、会议、接待等用餐严格本着节约原则,严禁铺张浪费。

5、所配车辆主要是公务用车,需保证主要领导随时用车,首先,司机要确保安全第一的意识,不私自出车,不开英雄车,并确保车容优美,不出现问题,特殊情况用车,可事先征得领导同意;第二,注意节油,该自己维修的尽可能不外出维修等。

1、分别对中央、省、市、县文件进行登记归档。

2、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关工委人员进行登记。

3、基层关工委“五老”人数统计。

4、各基层关工委报送的文件、信息、汇报、总结进行登记收录。

5、活动记录。

6、会议记录。

7、关工委每年产生的文件、简报、资料、要按规定整理归档。

8、每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进行归档。

1、县关工委每年年终都要对基层关工委进行考核。

2、每年进行一次“双先”表彰,对在关工委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3、根据省、市关工委的要求,积极向省、市关工委推荐省级和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学校的工作制度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设施,要及间及时进行整该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应急方案。

二、车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做好防汛危险物资,工具的储备工作,的保障汛期物资供应。

四、在接训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五、在接到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值班人员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七、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校反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

八、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给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报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考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社区关工委工作制度

xx社区关工委成立于x年年初。一年来,在区、街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社区关工委努力挖掘社区资源,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作用,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创造性的工作思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探索社区关工委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有效途径,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社区关工委工作管理体系。特制定面图xx社区关工委工作制度。

1、关工委全体成员每月集中一到两个半天共同学习全国、省、市、区、街各级政府会议精神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业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等。

2、每年必须参加一次街道关工委组织的培训活动。

3、个人利用休息时间采用多途径的学习方式增强关心下一代的工作能力,每年至少读一本相关书籍。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社区青少年问题研究会,邀请街道青少年教育办公室领导、辖区内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教导主任、管段户籍等人参加,共同制定相关措施,不断加强辖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减少和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帮扶弱势青少年。

2、每月20日召开社区关工委例会,组织策划各类青教活动,汇报帮教小组对问题青少年帮教进展情况,讨论青少年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1、年初将根据街关工委的工作重点制定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接受街关工委的日常检查、年终考核。

3、每次活动进行详细记载,图片资料详实。

4、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关工委工作、宣传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创建育人的氛围。

学校的工作制度

学校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精神。学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5、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校内设置的"校长信箱"的信件,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接收来访电话,接待人员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作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四、处理群众来信由校办负责,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阅处的要求是:

1、能由校办回复的要尽量回复,涉及到招生、人事等方面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校长处理。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记录。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

4、关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信件,可酌情请有关科室协助审阅,回信时尽量退回其稿件。

5、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

7、复信应使用靖江市第四中学便函纸,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文字简练,打印应清晰规范,复信应加盖校印,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底保存。

五、在办公楼设立的"校长信箱"由校办负责协调处理。应设有专人按时开启,来信及时登记,尽快阅处,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信人。

六、凡需校领导阅批或有关处室办理的信访件,(包括接待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群众来信)应填写《靖江市第四中学信访处理单》。呈校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校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接到信访转办单的校内有关处室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信访处理单》退回校办。

七、对师生反映的突发性事件、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及有可能发生意外行为的问题、集体上访等问题应急事急办,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八、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九、各种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

学校的工作制度

接待工作是学校搞好对外联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办及有关部门对来宾接待工作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学校的工作作风和外在形象。因此,接待人员必须十分重视和切实做好接待工作。

(1)诚恳热情,讲究礼仪。接待活动作为一项典型的社会交际活动,务必以礼待人,体现学校接待人员较高的礼貌素养。对于来访者,不管是上级机关来的,还是下级单位来的,也不管其身份、职位、资历、国籍如何,都应平等相待,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2)细致周到,勤俭节约。接待工作的内容往往具体而琐碎,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部门和人员。这就要求接待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综合考虑,有条不紊、善始善终。同时要厉行节约,勤俭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严禁奢侈铺张。

(3)保守秘密。接待人员在重要的接待工作中,往往参与、接触到一些机要事务、重要会议、秘密文电资料等,所以在迎来送往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

(1)校办接到上级部门、兄弟学校来访的来函、来电及校领导的指示后,及时报告校领导,听取校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指示。

(2)校办要提早做好来宾来访接待工作的方案,并及时递交校长审阅。必要时还要将方案与来宾负责人沟通。重大活动由校领导主持召开有关协调会,落实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

(3)校办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落实接待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做好资料准备(包括多媒体设备及演示稿、会场布置及席次安排等)。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协助做好来宾的吃、住、行及参观考察活动。

(4)做好接待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根据需要邀请新闻媒体、来宾在校活动的摄影、摄像及电视、网站新闻的制作,网上图片、稿件的宣传等。

小学关工委工作制度

xx社区关工委成立于xxx年年初。一年来,在区、街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社区关工委努力挖掘社区资源,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作用,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创造性的工作思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探索社区关工委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有效途径,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社区关工委工作管理体系。特制定面图xx社区关工委工作制度。

1、关工委全体成员每月集中一到两个半天共同学习全国、省、市、区、街各级政府会议精神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业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等。

2、每年必须参加一次街道关工委组织的培训活动。

3、个人利用休息时间采用多途径的'学习方式增强关心下一代的工作能力,每年至少读一本相关书籍。

二、会议制度。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社区青少年问题研究会,邀请街道青少年教育办公室领导、辖区内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教导主任、管段户籍等人参加,共同制定相关措施,不断加强辖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减少和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帮扶弱势青少年。

2、每月20日召开社区关工委例会,组织策划各类青教活动,汇报帮教小组对问题青少年帮教进展情况,讨论青少年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1、年初将根据街关工委的工作重点制定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接受街关工委的日常检查、年终考核。

3、每次活动进行详细记载,图片资料详实。

4、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关工委工作、宣传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创建育人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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