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汇报(汇总15篇)

时间:2023-12-02 07:58:14 作者:书香墨

工作汇报是一个自我推进和自我激励的过程,可以激发我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工作汇报范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自己的工作汇报。

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汇报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一)劳动纪律(7条)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在禁烟区域内吸烟。7.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二)工艺纪律(17条)。

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9.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12.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14.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15.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16.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17.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18.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19.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20.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21.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3.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24.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三)其他纪律(26条)。

25.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26.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27.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28.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29.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30.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3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32.不能正确熟练使用应急防护装备、器材。

33.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34.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35.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36.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37.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38.未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39.现场未设置或者缺少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标志。40.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41.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42.设备、工艺变更后,没有及时修订制度、规程。

43.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44.危险化学品灌装时超过核定装载量。

45.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车轮未固定,车钥匙未交岗位人员保管。46.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露天堆放。

47.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存放时,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垛距“五距”不符合要求。48.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低于72学时。

49.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承包商员工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卷未批改或批改不认真,随意给分。50.未按规定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四)特殊作业(36条)。

51.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证。5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前未开展风险识别。

53.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有缺漏项,超过规定有效期,签批人不符合要求,签批时间未填写到分钟,提前审批作业许可证。

5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位与生产系统采用关闭阀门实施隔离、隔绝,未采取加装盲板或断开一段管道的隔离措施。

55.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5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57.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未重新进行安全分析。58.采样分析部位与动火作业部位不一致,采样检测点没有代表性。59.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采取硬隔离措施。60.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未按规定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6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确认落实或安全措施由同一人确认签字。6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63.一级、特级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票一录像”。64.动火人未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65.降级办理或签批动火安全作业证。

66.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点(处)一证一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范围。67.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进行完工验收签字。

6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的作业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不一致。69.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器。氧气、乙炔气管道老化、皲裂。

7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大于12v。71.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没有紧急逃生设施或措施。72.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拴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73.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74.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未绑扎牢固。75.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

76.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77.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78.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79.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专用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和作业。

80.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没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没有防雨措施,盘、箱、门不能牢靠关闭或未上锁。

81.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82.起重机械吊钩缺少防钢丝绳脱落装置。83.起重吊装作业存在违反“十不吊”的行为。8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85.吊装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或拉设警戒绳,没有专人监护。86.施工、检修工机具存在缺陷或隐患,未粘贴检查合格证。二、物的不安全状态(108条)(一)工艺专业(27条)。

87.温度、压力、液位等超控制指标运行。

88.设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值、联锁值等不符合工艺控制要求。

89.内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定值低于浮盘支撑的高度,存在浮盘落底的风险。90.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不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信息储存时间少于1个月。

91.反应设备、储罐等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现场指示。92.紧急切断设施的旁路没有采取管控措施,紧急切断设施未投用或使用旁路。93.同一可燃液体储罐未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9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95.不同的工艺尾气或物料排入同一尾气收集或处理系统,未进行风险分析。96.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未经安全论证合格。97.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98.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99.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未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或安全泄压设施不完好。

100.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未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未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未充氮。

101.氨的安全阀排放气未经安全处理直接放空。

102.火炬系统的能力不能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泄放,未设置长明灯,没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未设置可靠的防回火设施,火炬气的分液、排凝不符合要求。

103.操作室没有工艺卡片或工艺卡片未定期修订。104.安全联锁不完好或未正常投用。

105.摘除联锁没有审批手续,摘除期间未采取安全措施。

106.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未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107.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氮封系统不完好或未投用,没有事故泄压设备。

108.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设置防泄漏注水措施,注水压力、注水方式不符合要求。

109.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未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110.液化烃、液氨等储罐的储存系数超过0.9。

111.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未采取防止生产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112.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及物料。113.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未发放到岗位。(二)设备专业(37条)。

114.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安全阀、爆破片等手阀未常开并铅封。115.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爆破片)不齐全、完好、未按期校验、未在有效期内。

11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本体、基础、紧固件、外观、静电接地等不完好。

117.泄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出口朝向人员易到达的位置。涉及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安全阀、爆破片出口设在室内。

118.可燃气体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19.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未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120.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使用皮带传动。121.转动设备的转动部位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122.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123.机泵润滑不符合“五定”、“三级过滤”要求,油视镜有渗油现象,油位线不清楚、油杯缺油。

124.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125.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和对泄漏物料进行妥善处置。126.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127.罐区、生产装置、建筑物等防雷、防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防雷、防静电接地未进行定期检测。

12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没有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或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29.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电缆未采取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不落实。130.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131.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

132.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未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133.储罐的进出管道未采用柔性连接。罐区防火堤有孔洞。134.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部上齐。

135.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未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的措施。136.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闭厂房未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137.散发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未采取防止粉尘、纤维扩散、飞扬和积聚的措施。138.甲、乙、丙类液体仓库未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未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139.操作室、控制室、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安全疏散门未朝外开启。140.设备、管道高温表面没有采取防护措施。141.管道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

142.设备、容器等未有效固定,直接浮放在地面上。143.带式输送机未设置紧急拉绳停机设施。

144.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未采用非燃烧性材料封堵。145.盛装甲、乙类液体的容器放在室外时未设防晒降温设施。146.操作、巡检等平台、护栏、楼梯等有缺损或腐蚀严重。147.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148.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149.电气设备未落实防漏电触电的安全措施,接地线敷设不规范。150.配电室未落实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三)仪表专业(23条)。

151.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泄漏检测报警仪。152.未编制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分布图。15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未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15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一级、二级报警值设定错误。155.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不具有就地声光报警功能。

156.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测报警信号没有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

157.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未设置ups电源。

158.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不满足区域防爆要求。159.机柜间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不落实。160.联锁系统设备、开关、端子排的标识不齐全、准确、清晰。161.紧急停车按钮没有防误碰防护措施。

16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传感器探头不完好;声光报警不正常,故障报警不完好。

163.安全仪表系统的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没有联锁标志警示牌。164.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不落实,仪表不完好。165.放射性仪表现场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66.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167.紧急切断阀为非故障-安全型。

168.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或紧急切断设施未处于投用状态。

169.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70.气柜未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及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171.全压力式液氨储罐未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未设置温度指示仪。172.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汽车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未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173.现场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未标注上下限。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四)设计专业(15条)。

174.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与生产区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75.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176.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177.甲、乙类仓库与办公室、休息室贴邻,或库内设有办公室、休息室等。

178.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设在同一罐组,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罐组。179.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8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81.企业生产及储存设施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182.企业设施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183.气柜没有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18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等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185.未经正规设计或履行变更程序随意增加设备、设施、建构筑物。186.未按规范要求对承重钢结构采取耐火保护措施。

187.布置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间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未采取正压通风。

188.罐组的专用泵区未布置在防火堤外。三、管理缺陷(58条)(一)合法合规性(19条)。

18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与企业现状不一致。

190.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内容与企业现状不一致。191.未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92.未按规定每3年由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1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评估、建档、备案。194.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95.应急救援预案未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196.易制毒化学品未取得合法资质或备案证明。19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依法培训合格。

198.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199.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0.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含长输管道)未通过安全审查进行建设。201.在用或新增压力容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使用证。202.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03.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电工、电气焊等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204.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失效。

205.未按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包装上粘贴、悬挂与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标签。

206.未按导则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8.工艺、设备等变更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履行变更程序。

208.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制度、规程(16条)209.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

210.操作规程的编制及内容不符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要求。211.装置开停工未编制开停工方案。

212.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审查,试生产前未组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213.未建立设备检维修、巡回检查、防腐保温、设备润滑等设备管理制度。214.未制定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15.未建立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符合法定职责要求。

216.未制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17.未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218.未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219.未制定实施变更管理制度。

220.未制定实施事故(未遂事故)管理制度。221.未制定实施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222.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未建立“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五双”制度。

223.未建立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224.制度、规程不切实际,没有可操作性。(三)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8条)。

225.未定期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未建立风险清单和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226.主要负责人未每天实行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

227.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hazop分析提出的对策建议未落实整改。

228.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评估提出的建议措施未落实整改。229.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30.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

231.工艺技术来源不可靠,没有合规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安全可靠性论证。232.隐患整改未落实“五定”要求,未做到闭环管理。(四)计划与台账(12条)。

233.未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234.未制定实施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235.未制定实施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

236.未制定实施年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计划。23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238.未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39.未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账和技术档案。240.未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

241.未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有关安全联锁管理台账。242.危险化学品仓库未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账物不符。243.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44.未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和年度评价记录。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汇报

根据夹安委办[20__]127号文件精神,我局20__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局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木材经营加工户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了涉林木竹生产经营加工企业法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

我局在开展“元旦、春节、_”、“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中,进一步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提供咨询,发放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让广大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信息报送工作,保障信息畅通,全年报送相关信息30条,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努力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一是督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二是要求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具体落实到人;三是要求企业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宣传落实到第一线;四是要求企业员工在生产操作时必须要按规范程序操作,企业要把好检查关,把安全生产落实到第一线;五是要注意木材堆放、烘房安全、员工用火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多配备消防设施,有蓄水池的要随时蓄满水,要防患于未然。确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在防汛安全工作方面。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成立防汛安全工作小组,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对本企业的防汛地质灾害点的检查、排查和监督管理,做好防汛应急演练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防汛安全意识。

在森林防火安全方面。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意见。在清明节及高温防火警戒期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林区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违规用火现象的处理力度,以增强教育、警示作用。我局在全年工作中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72起,各企业都按要求限期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小规模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负责人仍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抓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存在侥幸心理和应付了事现象。

(二)自检自查工作力度不够。有些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说的多做的少,不能够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检自查,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安全隐患的解决不到位。

(三)培训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企业对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大安全宣传方面的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地从最底层抓牢、抓紧安全生产的红线。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扎实、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牢记在心里,抓紧在手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不断创新方法,努力开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的林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汇报

在20__年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保持全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车辆、驾驶员取得有关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经费保障〃重点部位监管〃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实施效果〃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应急救援组织及演练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驾驶员、车辆和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驾驶员管理情况:对驾驶员违法违规和交通事故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驾驶员行车动态监管〃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5、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车辆维护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是否符合要求;例行保养制度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车载现象。

三、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时段。

1、公司认真制订具体排查实施方案。

2、抓紧整改20__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

(二)第二时段。

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治理工作。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治理计划、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

2、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与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三)第三时段。

1、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针对前一阶段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逐条落实〃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完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汇报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条)(一)劳动纪律(7条)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在禁烟区域吸烟。

7.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二)工艺纪律(17条)。

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9.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12.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14.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15.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进行工艺操作。

16.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17.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18.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19.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20.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21.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3.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24.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三)其他纪律(26条)。

25.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26.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27.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28.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29.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30.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3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32.不能正确熟练使用应急防护装备、器材。

33.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

word资料34.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35.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36.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37.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38.未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39.现场未设置或者缺少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标志。40.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41.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42.设备、工艺变更后,没有及时修订制度、规程。

43.未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44.危险化学品灌装时超过核定装载量。

45.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车轮未固定,车钥匙未交岗位人员保管。46.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露天堆放。

47.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存放时,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垛距“五距”不符合要求。48.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低于72学时。

49.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承包商员工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卷未批改或批改不认真,随意给分。50.未按规定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四)特殊作业(36条)。

51.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证。5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前未开展风险识别。

53.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有缺漏项,超过规定有效期,签批人不符合要求,签批时间未填写到分钟,提前审批作业许可证。

5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位与生产系统采用关闭阀门实施隔离、隔绝,未采取加装盲板或断开一段管道的隔离措施。

55.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5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57.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未重新进行安全分析。58.采样分析部位与动火作业部位不一致,采样检测点没有代表性。59.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采取硬隔离措施。

60.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未按规定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6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确认落实或安全措施由同一人确认签字。62.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专人监护。63.一级、特级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票一录像”。64.动火人未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65.降级办理或签批动火安全作业证。

66.动火作业未做到“一点(处)一证一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围。67.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进行完工验收签字。

6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上填写的作业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不一致。

word资料69.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器。氧气、乙炔气管道老化、皲裂。

7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作业电压大于12v。71.在受限空间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没有紧急逃生设施或措施。72.釜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拴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73.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74.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未绑扎牢固。75.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

76.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77.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78.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79.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专用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和作业。

80.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没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没有防雨措施,盘、箱、门不能牢靠关闭或未上锁。

81.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未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82.起重机械吊钩缺少防钢丝绳脱落装置。83.起重吊装作业存在违反“十不吊”的行为。8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85.吊装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或拉设警戒绳,没有专人监护。86.施工、检修工机具存在缺陷或隐患,未粘贴检查合格证。二、物的不安全状态(108条)(一)工艺专业(27条)。

87.温度、压力、液位等超控制指标运行。

88.设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值、联锁值等不符合工艺控制要求。

89.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定值低于浮盘支撑的高度,存在浮盘落底的风险。

90.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不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信息储存时间少于1个月。

91.反应设备、储罐等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现场指示。92.紧急切断设施的旁路没有采取管控措施,紧急切断设施未投用或使用旁路。93.同一可燃液体储罐未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9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95.不同的工艺尾气或物料排入同一尾气收集或处理系统,未进行风险分析。96.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未经安全论证合格。97.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98.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99.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未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或安全泄压设施不完好。

word资料100.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未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未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未充氮。

101.氨的安全阀排放气未经安全处理直接放空。

102.火炬系统的能力不能满足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安全泄放,未设置长明灯,没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及燃料气源,未设置可靠的防回火设施,火炬气的分液、排凝不符合要求。

103.操作室没有工艺卡片或工艺卡片未定期修订。104.安全联锁不完好或未正常投用。

105.摘除联锁没有审批手续,摘除期间未采取安全措施。

106.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未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107.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氮封系统不完好或未投用,没有事故泄压设备。

108.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设置防泄漏注水措施,注水压力、注水方式不符合要求。

109.液体、低热值可燃气体、含氧气或卤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气体、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气体、惰性气体、酸性气体及其他腐蚀性气体未设独立的排放系统或处理排放系统。

110.液化烃、液氨等储罐的储存系数超过0.9。

111.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未采取防止生产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112.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及物料。113.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未发放到岗位。(二)设备专业(37条)。

114.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安全阀、爆破片等手阀未常开并铅封。115.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爆破片)不齐全、完好、未按期校验、未在有效期。

11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本体、基础、紧固件、外观、静电接地等不完好。

117.泄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出口朝向人员易到达的位置。涉及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安全阀、爆破片出口设在室。

118.可燃气体直接向大气排放的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不符合规要求。119.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未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120.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使用皮带传动。121.转动设备的转动部位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122.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未采取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123.机泵润滑不符合“五定”、“三级过滤”要求,油视镜有渗油现象,油位线不清楚、油杯缺油。

124.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125.未按标准规定设置泄漏物料收集装置和对泄漏物料进行妥善处置。126.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127.罐区、生产装置、建筑物等防雷、防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防雷、防静电接地未进行定期检测。

12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没有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或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29.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电缆未采取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不落实。

word资料130.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131.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

132.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未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133.储罐的进出管道未采用柔性连接。罐区防火堤有孔洞。134.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部上齐。

135.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未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的措施。136.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闭厂房未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137.散发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未采取防止粉尘、纤维扩散、飞扬和积聚的措施。.甲、乙、丙类液体仓库未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未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操作室、控制室、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安全疏散门未朝外开启。140设备、管道高温表面没有采取防护措施。141管道物料及流向、标识不清。

142.设备、容器等未有效固定,直接浮放在地面上。143.带式输送机未设置紧急拉绳停机设施。

144.电气线路的电缆或钢管在穿过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未采用非燃烧性材料封堵。145.盛装甲、乙类液体的容器放在室外时未设防晒降温设施。146.操作、巡检等平台、护栏、楼梯等有缺损或腐蚀严重。147.化工生产装置未按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148.爆炸危险场所未按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49.电气设备未落实防漏电触电的安全措施,接地线敷设不规。150.配电室未落实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三)仪表专业(23条)。

151.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场所未按标准安装泄漏检测报警仪。152.未编制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点分布图。15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未按规定周期进行校准和检定。15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一级、二级报警值设定错误。155.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不具有就地声光报警功能。

156.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测报警信号没有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

157.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未设置ups电源。

158.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不满足区域防爆要求。159.机柜间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不落实。160.联锁系统设备、开关、端子排的标识不齐全、准确、清晰。161.紧急停车按钮没有防误碰防护措施。

16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传感器探头不完好;声光报警不正常,故障报警不完好。

163.安全仪表系统的现场检测元件、执行元件没有联锁标志警示牌。164.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不落实,仪表不完好。

word资料165.放射性仪表现场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66.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投入正常使用。

167.紧急切断阀为非故障-安全型。

168.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或紧急切断设施未处于投用状态。

169.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70.气柜未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及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171.全压力式液氨储罐未设置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未设置温度指示仪。172.站无缓冲罐时,在距汽车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未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173.现场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未标注上下限。玻璃管液位计没有防护措施。(四)设计专业(15条)。

174.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与生产区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175.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176.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装置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177.甲、乙类仓库与办公室、休息室贴邻,或库设有办公室、休息室等。

178.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设在同一罐组,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罐组。179.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181.企业生产及储存设施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要求。182.企业设施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要求。

183.气柜没有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18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等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185.未经正规设计或履行变更程序随意增加设备、设施、建构筑物。.未按规要求对承重钢结构采取耐火保护措施。

187.布置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间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未采取正压通风。

188.罐组的专用泵区未布置在防火堤外。三、管理缺陷(58条)(一)合法合规性(19条)。

18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许可围与企业现状不一致。

190.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容与企业现状不一致。191.未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92.未按规定每3年由符合规定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19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评估、建档、备案。194.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95.应急救援预案未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196.易制毒化学品未取得合法资质或备案证明。

word资料19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依法培训合格。

198.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199.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0.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含长输管道)未通过安全审查进行建设。

201.在用或新增压力容器未在规定的期限取得使用证。202.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03.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场)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电工、电气焊等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204.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失效。

205.未按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包装上粘贴、悬挂与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标签。

206.未按导则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8.工艺、设备等变更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履行变更程序。

208.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制度、规程(16条)209.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

210.操作规程的编制及容不符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要求。211.装置开停工未编制开停工方案。

212.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审查,试生产前未组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213.未建立设备检维修、巡回检查、防腐保温、设备润滑等设备管理制度。214.未制定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15.未建立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符合法定职责要求。

216.未制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17.未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218.未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219.未制定实施变更管理制度。

220.未制定实施事故(未遂事故)管理制度。221.未制定实施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222.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未建立“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五双”制度。

223.未建立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224.制度、规程不切实际,没有可操作性。(三)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8条)。

225.未定期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未建立风险清单和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226.主要负责人未每天实行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

227.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hazop分析提出的对策建议未落实整改。

228.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评估提出的建议措施未落实整改。

word资料229.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30.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

231.工艺技术来源不可靠,没有合规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安全可靠性论证。232.隐患整改未落实“五定”要求,未做到闭环管理。(四)计划与台账(12条)。

233.未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234.未制定实施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235.未制定实施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

236.未制定实施年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计划。23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238.未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39.未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账和技术档案。240.未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

241.未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有关安全联锁管理台账。242.危险化学品仓库未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账物不符。243.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44.未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和年度评价记录。

word资料。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汇报

1、对于检查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

2、明确火灾隐患整改部门责任人,应按限期进行整改。

3、隐患整改后,应报告公司安全消防部门,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4、防火三级点列入巡查范围内,每周不少于三次巡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没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的,处罚相关部门领导。

5、易燃易爆场所、点。发现使用动用明火或用明火照明的,立即整改。并做相应的处罚。

6、公司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停止、整改。

7、油库、气体库为消防重点部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8、对确定为危险部位的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员工有义务提醒他人共同遵守和维护。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汇报

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一项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__年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将我乡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

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每季度组织全乡工矿企业业主、村、社书记和主任、中小学事业单位安全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了经营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的主题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大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力度,和生产经验业主的处罚力度。同时利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农户共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2000多份,安全生产标语8幅,办展报12期,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深入人心,通过学习培训,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不违法的观念有所增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全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我乡从7月份开展了全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了乡“党政同责、一岗双政、齐抓共管”安全责任实施办法,制定了乡党委政府,乡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及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及11个村1个社区,村社书记主任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好全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乡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危化品企业我乡有6家,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并要求有整改措施、人员、资金、时限,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建立隐患台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烟花爆竹方面,按照年初与各村签订的责任书,实行领导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层层落实责任制。一年来,全乡入户排查5700多户,于12月2接群众举报发现一家疑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排查,经过仔细询问,得知曾经有人在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已停止生产。经营网点方面,主要存在“三严禁”即超库存、超违禁品,超非法产品进行打击整顿。在全乡范围内坚决杜绝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仓储、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交通水上安全方面,在县交警队、县海事处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水上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了工作台帐,逐步摸清家底,建立了道路交通实施方案。在全乡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危险陡坡路段设置减速带和标识挂牌,对经发生事故地段进行登记,并向上级报告,加以整治。做到每月两次上路检查,制止和防止机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并协助各村开展道路安全劝导工作。针对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杜绝违章开采、越界开采,做好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严格按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组织生产。工矿企业,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加强对新的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贯彻,全面提高安全知识和安全认识。全乡职业病防止工作申报10家,已完成7家,建立了机构,配备人员进行工作场所检测,并开展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大大降低。

安全生产重在排查治理隐患,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专兼职安全员的监管范围,发挥各行业安全员的作用,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隐患排查,村社、工矿企业每月20号上报隐患排查表,同时做到“三三制”排查记录,即班组排查、车间排查、下级排查,对排查的隐患及时上报整改,整改要落实整改负责人,建立隐患整改工作台帐。今年共排查隐患178起,其中已整改176起,还有2起继续整改之中,通过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扎实、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牢记在心里,抓紧在手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不断创新方法,努力开创我乡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全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汇报版

今年以来,在县道安办业务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道安办认真贯彻落实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道路安全工作汇报。现将今年以来我镇道安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全镇党委政府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其他会议上多次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未然,扎扎实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是在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镇长与各村、镇直相关单位签订了《20__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三是根据年初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调整充实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镇安办、农机、村建、中小学、卫生院及各村委主任等组成。各村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的工作局面。四是不定期召开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信息员工作会议,传达县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各项道路安全工作扎实开展。

结合上级道路交通各项工作部署,我镇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项排查整治行动。一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减少各类安全隐患。在春节、清明、五一、全国_等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时段,我镇多次组织镇道安办、派出所、农机站等部门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并在节前就召集各村、镇直有关单位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各类隐患排查、防范未然。截至目前,今年我镇共组织6次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车辆20辆次,查处违规25人,并对违法违规车辆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强制学习。二是加强各村村内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对道路险情进行整改。在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镇传达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村对本辖区内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详细摸底,未设置警示牌的及时上报镇道安办,由镇道安办核实后统一制做下发,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春运、全国_、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在镇辖区、主要公路线段、各村要道及人员聚集地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22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90余条。同时,我镇要求派出所加强路面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确保我镇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即将到来的安全生产月,我镇拟组织安办、道安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道路安全宣传材料。通过这些群众易见、喜见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全面落实县道安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无牌无证摩托车摸排、渣土车管理、道路安全管理、排查、整治等阶段性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村干部、信息员、安全员对本村、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识认识不足、责任不清、怕得罪人,认为道路交通工作是镇政府、派出所的事情,有时工作开展难度大。

2、有些村民、车辆道路交通防范意识差,安全意识薄弱,存在安全隐患。

3、镇道安办工作人员严重匮乏,给工作开展带来不便。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加强宣传,使群众树立起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继续联合派出所、镇相关部门,坚决依法行政,做好路面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超载、超员、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6月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派出所继续做好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摸排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隐患路段排查,及时整改,保障夏季汛期不发生安全事故。

火灾隐患集中整改工作汇报

布新社区作为2011年深圳市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为了做好次此整治工作,自今年一月份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全力以赴,正按照区政府和街道办的总体部署和方案有条不紊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现就近期相关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积极开展兼职消防队队员培训工作。

街道安监办和社区相关负责人要求所有兼职消防队员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救人第一、以练为战”的指导思想,立足现有装备,科学施训,严格要求,以全面提高兼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能力和技能。规定每周三为兼职消防队员固定训练时间;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业务理论学习、技术训练、应用性训练、实地训练、着装、队列训练及防火等;训练方式有知识讲授、实际操作、模拟演练三种类型。

2.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发放给辖区居民和各类经营场所业主;二是在所有经营场所张贴消防“四个能力”宣传口号,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三是于3月24日(星期四)晚上布新社区工业区(裕兴厂对面)举办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平安进社区(企业)专场文艺晚会。

3.扎实推进巡查工作。

每天组织专人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排查“三小”场所152家,出租屋625套,工厂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43家。

4.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已经做好记录,现在正按照整治方案进行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

1.2.。

3.。

火灾隐患集中整改工作汇报

为切实做好学校2008年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全年的消防安全。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有关精神,根据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济源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4月至12月在全校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我校4月份的所开展的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长:张战军。

副组长:李有庄。

刘秦山。

王振芳。

李世绪成员:赵冠海。

商明霞。

李战兵。

郭六保下设办公室:政教处办公室主任:赵冠海。

二、制定各阶段工作目标。

1、消防知识宣传。

2、建章立制及责任制落实。

3、消防安全管理。

4、消防设施配备检查。

5、用火、用电检查。

三、多渠道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板报、图片、校园广播、全校集会、国旗下讲话和班会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火安全常识,使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到火灾给人类造成的严重危害,充分理解防火安全工作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不发生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行为,树立警钟常鸣、人人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的良好风气。

四、签订责任书。学校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五、初步排查细致,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教体局通知要求,我校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学校可能存在火灾隐患的地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排查的重点是: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楼梯通道是否设有安全指示标志、应急救援如灭火器等装置是否完备可用、线路是否有破损现象。除此以外,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具有侵蚀性的化学药品的仪器室等功能室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

黄陂小学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汇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根据英德市教育局《转发英德市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副整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我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专项检查小组,深入第一线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英德市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副整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具体要求,我校在七月八号专门召集了辖内学校的校长进行了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方案》的具体内容,要求各校认真学习领会《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做好学校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利用9号学生领取手册的时机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及一些自救自护常识。会议还确定了以余锦汪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余燕谋副校长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及办公室人员为组员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对黄陂片各小学进行了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要求,强化责任。

我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辖内的各间小学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各小学应有具体的排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与要求,进行明确的分工,排查时做好排查记录,出现有火灾隐患的学校要及时上报中心小学,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制订出符合校情的完备的应急措施。

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我校及时制定了黄陂中心小学。

“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领导机构及成员职责。同时,还对中心小学校本部的火灾排查进行了详细的布署:

综合楼一楼:林扬泉张方敏张国娟综合楼二楼:邓启明杨立华林彩秀。

教师平房一:张洁珍王小利教师平房二:林丽吕新花。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我校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辖内小学可能存在火灾隐患的学校校园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排查的重点是:教学楼、综合楼、教师楼、功能场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有双楼梯通道是否设有安全指示标志、应急救援如灭火器等装置是否完备可用、线路是否有破损现象。除此以外,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具有侵蚀性的化学药品的仪器室等功能室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

四、排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个别学校仍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些功能室的防范装置未能发挥有效的作用,有的形同虚设;一些学校的线路过于破旧,年久未修。对发现的问题,中心小学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对一些因线路问题可能会导致火灾出现的,限该校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检修;对在校园内的一些易燃、易爆的可能会引发火灾的物品进行了及时的清除;对一些功能室没有灭火设施的,中心小学根据学校间的情况进了调配,确保每间学校有一至两个灭火器及灭火器具。

章录入:心静如水]。

根据教育局关于做好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结合具体情况,对学校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把工作汇报如下:

(1)我校有教学楼一座,四层建筑,设有双楼梯通道,通道均设有安全指示标志。

三、四楼配置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暑期为了防盗。在二楼通向一楼的拐角处设有两个铁门。钥匙有专人管理,平时均未锁门,不会影响人员疏散。(2)食堂、膳厅情况:食堂、膳厅位于教学楼后侧,为土木结构,因年久失修,已老化,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已汇报乡政府,将于近期对膳厅进行维护、装修。(3)寄宿生情况:

要求各班结合阳山实际情况,利用主题班会、班刊等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及一些自救自护常识。营造一种氛围。

以上是期初检查的情况,我校将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整治,确保学生安全。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汇报

据统计,截止2014年6月全国长期存在的8600多处重大火灾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改。这些重大隐患,有的是区域性的连片“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有的是大型批发市场,有的是易燃易爆单位,有的是高层、地下建筑,这些场所极易酿成大火,对消防安全形势构成极大的现实威胁。面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整治措施针对性不强,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的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确定的重点单位上,而对当地存在的带有区域性特点的隐患不予重视,明知存在严重隐患,但因整治难度大,而避重就轻,甚至视而不见,致使一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有效探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的问题,笔者结合所在地区天水市武山县城关幼儿园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实际,浅谈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难点和策略。

基本情况。

武山县城关幼儿园位于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修建于1999年,在校师生870余人,其中小班4个、中班5个、大班6个,建有两栋。

教学。

楼,呈东西两侧布置。其中东侧教学楼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建筑高度7米,二层砖混结构。西侧教学楼呈e字型布置,建筑面积1530平方米,建筑高度10.5米,三层砖砌体承重结构,预制空心板楼屋盖。2015年5月26日,武山县城关幼儿园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历经六个月整改完毕,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也为今后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积累了经验。

主要问题。

该园建成投入使用后,消防部门先后多次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主要存在如下??题:

东、西教学楼各缺少一部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东、西教学楼无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6.1.3.2、6.1.3.9、6.1.3.5条之规定,直接判定武山县城关幼儿园为重大火灾隐患。

整改难点。

该园作为公共建筑,对当地幼儿教育和人民群众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致使隐患整改工作难度重重。

三是整改先天性火灾隐患,需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政府不愿意投入,整改不积极;仅新建加装修需投入资金近800万,面对如此巨大的投入,一旦拆除单位损失大,存在等、靠、推不愿整改的想法。

整改策略。

一是依托政府,加强督办整改力度。对于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责任要明确到行业、到单位、到个人。对行业系统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落实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责任不落实的,要提请政府追责,按照整改承诺,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负责。该单位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后,消防部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如该幼儿园在整改期间多次对火灾隐患开展专项调研,并向政府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整改要求、责任、资金、措施的落实,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隐患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通报工作情况,跟进隐患整改。

二是部门联动,集中攻坚整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凡涉及违法建筑、非法经营的。要及时通报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安监、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切实落实隐患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紧盯不放,防止发生问题。该园整改期间,公安、消防、教育、城建、质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服务组,进驻幼儿园进行现场办公。消防部门成立技术帮扶小组,坚持“火灾隐患整改到哪,技术支持到哪”的服务举措。质监部门充分实地调研论证幼儿园拆除的可行性。教育部门多方联系幼儿的择校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幼儿的分流负担,提高隐患整改效率。住建、规划、消防部门压缩工作时限,开辟绿色通道,帮助隐患单位解决新建幼儿园行政审批。

三是舆论监督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措施。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对影响大、整改难度大的隐患单位集中曝光,不仅要曝光单位名称、具体隐患,而且要曝光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的信息,让隐患单位和相关部门“红红脸、出出汗”。对曝光后仍然没有取得明显整改成效并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实施查封直至报请政府关停、拆除。监管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说服解释工作,引导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隐患整改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邀请主流媒体以多种形式对火灾隐患进行曝光,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形成了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促进了隐患的有效整改。

经验。

总结。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干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重大火灾隐患的判断方法》(ga653-2006)等消防法律法规。顶住各方面的压力,坚持原则依法办理,以实际行动树立消防法律法规的威信。但火灾隐患整改要牵扯到人力、物力、资金等方方面面,对于这项工作我们也不能一撮而就,在坚持铁腕执法的同时,也要很好地实施人性执法,认真倾听执法对象的意见和心声。执法对象往往因对消防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熟悉,认识不足,且整改复杂,投入大,内心十分抵触,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因此要坚持监督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耐心向执法对象讲解消防法律法规和火灾的危险危害性,提出有效地合理化建议,协助解决技术难题,赢得监督服务对象的理解,才能顺利推动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开展。

火灾隐患集中整改工作汇报

一、到目前为止已开展的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粤办函[2010]77号)《关于督促整治第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精神,在市、区二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效,各项工作正在按制定的《犁市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计划步骤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主要进行了如下几项工作:

1、明确责任,自觉加压。镇政府同各村(居)委、机关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隐患整治目标细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消防,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2、大力宣传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在街上出了宣传栏一期,悬挂横幅五条,张贴标语二期共100多张,在犁市街上悬挂了二十块户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宣传牌。

3、部门联动,分类治理,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由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派出所、安监站、兼职消防队和及相关部门对街上的消防责任单位和“四小”场所进行逐家排查登记和分类。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以及饭店、超市、商铺、旅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四小”场所进行统一的火灾隐患排查行动。

4、给“四小”场所发放了各种防火知识宣传和消防安全要求的资料1200多份,签订了浈江区“四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自律公约。

5、张贴了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6、给每个生产经营场所挂了消防警示牌。

7、利用街日在犁市街开展了一次火灾隐患整治咨询活动和一次消防知识咨询及有奖问答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多份。还出动一次消防宣传车进行了火灾隐患整治的宣传。

8、组成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工商所、国税和地税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派人组成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办组,在区消防大队裴大队长亲自带人来协助下,对街上所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和督办,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治,到目前已由区消防大队向48家有人住的场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其他无人住的场所由派出所发出整改通知书。

9、在区的大力支持下,已联系好市规划局做消防规划。

10、利用区政府的补助资金已在犁市街铺设好了消防管网,并按要求设置了11个消防栓。

二、生产经营场所的整改情况。

联合行动发出整改通知书后,镇安监站进行了二次复查和督促,到目前,整改情况如下:

(一)48家有人住的经营场所的情况:

1、已有13家搬走,仍有35家在场所内居住;

2、购置了灭火器的有26家,仍有22家没有灭火器;

3、已开逃生门的有17家;

4、已整改线路的5家;

(二)对公众聚集场所的住人、灭火器、电线路、逃生门、易燃材料、应急灯、报警器等八个项目的整改核查情况如下:所有场所的大部分项目基本都能按要求整改,仍存在的问题有:

1、老地方网吧的吊顶未拆除;

2、永祥旅店无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牌和报警器;

3、秀美发廊有人住,楼上的木隔板未拆除,没有应急灯、逃生窗口指示。

牌和报警器;

4、海萍机室有人住,无安全出口指示牌和报警器;

5、卫东机室有人住,安全出口门上锁,没有报警器;

6、宇文网吧安全出口指示不清;7华记美食无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牌;

8、河滨餐厅无应急灯;

9、综合饭店一至四楼经营餐饮,五至六楼住宿,主要的问题是无法解决安全出口。

10、明乐超市未开安全门,停电时并在里面发电;

11、友朋饭店无灭火器和应急灯;

12、飞达机室未整改,自称本月底要搬走;

13、老利华饭店停业未能检查到。

(三)其他无人住的“四小”场所大部分都没能按要求整改线路和购置灭火器。

三、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查找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点:

1、“四小”场所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整改积极性不高,整改工作不落实,相当部分都还在观望。

2、店家的防火意识淡薄,只顾赚钱不舍得花钱,要求设置逃生窗时,推诿店铺产权不归自己或没钱等等。

3、我们镇安监站的检查督促没有震慑力度。工商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力度,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责令整改或停业,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防隐患整治工作。

浈江区犁市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七日。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__________于____年月日对你单位进。

行了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重大火灾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____年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函告我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在此期间,你单位必须加强防火安全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________公安消防大队公章)。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存档)。

火灾隐患集中整改工作汇报

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经矿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13年3月底,在全矿开展为期百天的火灾隐患集中整改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冬季和“两节”、“两会”期间的煤矿工作特点,吸取山西寿阳火锅店爆炸等新近发生的几起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通过全面、深入的隐患大排查,采取多项管控措施,积极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实现百日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为使百日专项行动顺利扎实地开展起来,我矿成立了“火灾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公安科消防办(负责全矿消防安全工作的协调)-1-。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副主任:xxx。

办公电话:xxxxxx。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2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3年3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检阶段(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动员,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检,要做到管辖区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妥善处理。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5日)。领导组将对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彻底将隐患消除,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3月15日)。为进一步巩固前阶段成果,领导组将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对辖区施行动态管理,对于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在全矿通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决不估息迁就。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2012年3月底)。各单位要对火灾隐患集中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并于2013年3月25日之前将总结上报办公室。

四、主要排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主要的排查范围有:工业区(仓库、车间、火药品存放库等五管要害部位)、办公区(员工公寓、机关办公楼、区队办公楼)、集贸市场、商城、楼房、平房。

3、消防通道的排查。是否畅通无阻。(责任人:xxx);

4、各项制度的排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齐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善,是否落实责任制度。(责任人:xxx)。

五、措施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相应成立以单位主官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严防图形式、走过场,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心系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做到主题明确,活动丰富,效果明显。

3、落实责任,密切协作。要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职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安科要主动与消防中队取得联系,争取他们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同时要积极配合好基层单位整改的工作,充分利用好视频监控工程的作用,使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常抓不懈。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消除当前我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不稳定因素,又要落实长远的治本之策。

火灾隐患集中整改工作汇报

学校是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生活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对于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学校常设安全工作检查组,定期对校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整改,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县局的工作部署,现将我校近期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1、楼梯间拥挤安全隐患。我校教学楼楼梯间每天上下人数较多,特别是早操后,早、午放学及第二个晚自习后上下楼梯人员集中,存在突出的安全隐患。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在学生集中上下时每层楼安排一名值周教师维持秩序,逐班依次上下,不允许学生在楼梯逗留,严禁楼梯间堆放物品,随时检查楼梯间照明设施,确保学生上下畅通无阻。

2、交通安全隐患。我校大部分学生家庭距学校较远,往返途中无正规交通车辆,针对少数学生乘坐农用车辆、摩的、骑自行车上学这一实际,开学第二周我们要求各班召开了“交通安全大家谈”的主题班会,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鼓励学生步行往返,既安全又锻炼了身体,严禁13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车上学,并在学生往返途中实行路长负责制,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控,另一方面我们积极争取主管局的支持,筹措资金在2008年暑假期间排危。

4、学生返校途中的安全。本学期,我校学生发生。

三、四起学生钱物被诈现象,发生地点主要在大桥头至学校这一段。对此,我们一方面加强对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教育学生返校途中,一定要结伴而行。另一方面,积极与派出所联系,请求派出所严查违法人员,确保学生返校途中的安全。

5、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我校周边有四家私家食堂,卫生条件差,甚至无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对学生身体健康威胁较大。一方面我们与之签订了食堂安全卫生责任书进行要求和约束,另一方面由于这些食堂开在校外,也有不便管理的地方,我们将及时与卫生、工商等部门联系,共同做好周边食堂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6、学生晚休安全隐患。我校目前无围墙、大门,学生晚间上厕所不安全,社会不法分子夜间窜入校园,偷抢学生钱物时有发生。对此,我们一方面给学生宿舍配备马桶,督促学生关好宿舍门,另一方面加强值周检查和巡逻工作。

由于我校安全教育工作到位,师生安全意识较强,学校安全制度健全,制定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上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及时,近几年来,学校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金洞初中。

2008年1月3日。

火灾隐患集中整改工作汇报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校消防安全条件,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肃北县委办公室、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校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开展情况。

总结。

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中心校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消防安全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二、开展消防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为了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我们深入地开展了消防宣传。一是以正在开展的题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通过学习,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依法管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了消防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制教育,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提高了小学学生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采取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了自我防范能力。

三、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我校专项治理的重点主要有五个方面: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2.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预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5.电线电路老化、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

四、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为了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巩固治理成果。中心校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预案》、《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报告制》、《消防安全管理奖惩方案》等制度,并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逐步建立起了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此学校加强了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拟定了整改措施,排除了火灾隐患,建立了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开创工作深度,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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