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范文(21篇)

时间:2023-12-01 21:34:04 作者:琉璃

优秀的作文要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和见解,不能只是简单地陈述事实和观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相信会给你带来启示和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无论多么平凡甚至平庸的人,其实内心深处都有一种对诗意美好的追求,对自由境界的向往。相信大家阅读《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时,都会对哈罗德老人产生一种由衷的敬佩之情,而我在敬佩之余,想到的却是他在义无反顾奔赴远方时,身上竟有一股中国古代诗人孟浩然“踏雪寻梅”的优雅。

平淡的生活中,人们容易错过很多东西,诸如美丽的风景,善良的人们,难得的缘分等,一旦错过,就很难弥补,这些只能成为美丽的遗憾。所以要学会珍惜当下所拥有的,不论是机遇、情感,还是生命本身。哈罗德先生正是深深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才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虽经历了诸多苦难波折,却收获了心灵的救赎,不但超越了自己,还影响了他人。这才是真正意义的生命的成长!

忍受孤独和自我反省的过程将会赋予成长新的含义。当哈罗德踏上一个人的朝圣之旅,“旅店已抛在身后,零星的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哈罗德,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多渺小,孤零零一个人连手机都没有带,如果不小心摔倒,如果有人袭击他,谁会听见他呼救……英格兰的土地在脚下铺展开,那种自由自在探求未知的感觉振奋人心,让他忍不住漾起一丝笑意,但觉苍茫世界我独行,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

他在旅途中接触到了很多陌生人,并有了自己的发现,原来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块属于自己的栖息地,或美丽动人,或不堪回首。奇怪的是,有时我们会有一种想向陌生人倾诉的渴望,那应该是一种无所顾忌的释放,正如银发绅士。而有时,我们会作为一个倾听者,不断地从中受到启示,还会反省自己,这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成长方式。

哈罗德终于开始敢于正视自己的内心世界,他的一生在不幸中度过,童年时,妈妈离家出走不负责任,爸爸酗酒成性不务正业,儿时的他寂寞无助;成年后,儿子瞧不起他,妻子也恨他,成年的他平凡卑微;到老年,婚姻名存实亡,亲情渐行渐远,老年的他失败孤独。用回忆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这就是哈罗德独特的行走方式。或许这次能让他有“峰回路转”的改变。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深深触动了我,“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揭幕了。”

我想到了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的人把它看作一项重复的工作,时间久了就会感觉索然无味,于是时常听到他们“无趣,无聊”的抱怨声;有的人会把每天都看做一个新的起点,要超越昨天的自己,因为面对的班级不同,学生不同,即使相同的教学内容也会讲出不一样的精彩,这才是真正踏上了成长的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不但要有开启新旅程的自信,还要有坚持到底的勇气和决心。期间要忍受孤独、寂寞、困难、疾病等许多未知因素。正是这诸多的未知因素形成了巨大的挑战。遥远的600多里的路程,哈罗德决定徒步跋涉,他坚守着自己的承诺;路途中经历了脚受伤、腿受伤、生病晕倒等,他都一一咬牙坚持了下来;面对别人的不理解甚至嘲笑挖苦,他也一笑了之,不放在心上;而最痛苦的莫过于记忆侵蚀,幼时在家庭受到的伤害,还有对妻子和儿子的愧疚之情一直缠绕着他。身体上的疼痛可以忍受,挺一下就会过去,可心灵上的疼痛却无法逃避。“他弓起双肩,更加有力地迈步,仿佛不仅仅是为了赶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哈罗德坚定地走向远方,其实也是一种心灵的自我救赎。而他的每一份“痛”和“苦”的经历,都是成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或许,并非每一次努力都能有收获,但每一次收获都离不开努力。成功与苦难从来都是孪生兄弟,一脉相承的。

哈罗德没想到,本是一个人的行走,却影响到了很多人,甚至惊动了媒体。“第四十七天,哈罗德的队伍加入了一个中年女人和两个孩子的父亲。……哈罗德的故事激发了他们心底的希望,……哈罗德听着旅伴们的争吵,既感恩又觉得有趣,但也有一丝不自在。他已经一个人走了那么久,突然多了这么多同伴,其实挺累人。但既然他们选择了与他同行,支持他的计划,他就感觉应该对这个小小的团队负责,仿佛是他主动请他们加入的,一定要听取他们的要求,保证他们一路平安。”多人的加入与追随让哈罗德感到责任重大,因为他是这个团队的引领者。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困扰,因为经常听别人的故事,别人的建议,有时就会迷失自己。这时需要静下心来,多问问自己的内心,我想要什么?我的方向是什么?而那些心血来潮的追随者在行走了一段时间,一段路程之后,发现他们和哈罗德的目标和想法并不尽相同,于是,他们又陆续地离开,最后,被“遗弃”的哈罗德又是一个人了,他终于可以平静地开始自己的最后一段旅程。此时的哈罗德“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这样的境界和道家的“天人合一”有相通之处,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事顺应了自然规律,就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人本是合一的。但由于人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道德规范,使人丧失了原来的自然本性,变得与自然不协调。人类行走的目的,便是“绝圣弃智”,打碎这些加于人身的藩篱,将人性解放出来,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一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这本书的出现是个尴尬的故事,一个男孩到我们公司上班第一天,当作见面礼给每人送一本书,后来一些意外的原因导致男孩第二天就被开除了,我猜他也是一时赌气懒得找我们把书要回去,而我则本着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把书带回了家,书不厚,但是我读得慢,所以两个月过去了才有观后感。

故事主人公一开始偶然收到一封信,信来自一个多年都没有联系的故人,故人身患重病,时日不多,原本这只是一封道别的信,可是却意外唤起了主人公多年压抑的勇敢(我想他应该是和我一样的双鱼座,感性意识这么强),他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目的地是故人所在的那个需要跨越整个英国才能到达的医院,而他随后表现的行为仿佛是在表达:只要他还在走这段路,故人就不会离去。

旅途中历经坎坷,受过太多伤,主人公有怀疑,但不甘心放弃,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到达终点,只知道继续将一只脚放到宁一只脚前面就好了。

有段时间他出名了,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他这种堪称“朝圣”之旅,还来了不少主动加入队伍的人,这段时间让他坚定了信心,主人公意识到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可是带着这么多人上路,又变成新的麻烦,他开始意识到这段朝圣之路唯有一个人走才能到达真正意义上的终点。

临近终点,孤独的主人公却意外的打算放弃自己的旅程,他太累了,他不相信自己能走下去,他想回到妻子身边,回到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而这时妻子给了他强有力的鼓励,劝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妻子知道这段路是他想要的,眼前的情况是马上就要成功了,放弃只会让他未来的人生都在后悔中度过,妻子鼓励主人公坚持自己的旅行,他振作起来继续向前,迷迷糊糊又走了几段反方向的旅程……晃晃悠悠中体力也即将耗尽,意识也只能支撑着将一只脚放到宁一直脚前面……终于到达目的地,主人公却开始不知道如何面对结局,读后感·这大半生的经历,在旅途中像影片一样在脑海中放映,失去孩子的痛苦,妻子的疏离和埋怨,在这段旅途中反复重现,然而伤心痛苦之后,主人公选择将那些难以释怀都放下。小说结尾妻子来到主人公身边,两个人在沙滩上回想起第一次见面的那场浪漫舞会,悸动的心让他们再次相依。

整个阅读感受如果用一个词形容,我觉得是孤独,仿佛小说的每个词都被独孤的气氛笼罩着,让我时不时有种想要找个山头喊一嗓子的冲动,但是又不得不承认孤独本是生命的主旋律,就像有人说每个人生而孤独一样,生病没有人能替你打针,跌倒没有人可以替你趴下……然而生活也有温暖、有人愿意给予、有人愿意安慰和陪伴,只要你愿意敞开怀抱,将自己坦诚,那是给别人一个温暖你的机会。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沉迷孤独不能自拔,不管受过多少伤,流过多少泪,只要你还活着,请再相信一次美好。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文章种讲述的一个已经退休老人哈罗德走路去拜访昔日好友的故事,在一个四月中旬一个在平凡不过的早晨,哈罗德正在吃着美味可口的早餐,被突然一封信打断了。信来自遥远有不可及的贝里克郡,写信人是他的的老友奎妮·轩尼斯。信的内容是告别,她的癌症了。哈罗德写完回信出门了,他走过一个邮箱,一个接一个。走完整条福尔街道,走到加油站碰到一个姑娘。聊起了信仰的问题。哈罗德告诉女孩,我的老友得了癌症,我要寄信给他。

女孩点了点了头,告诉哈罗德要积极点。又告诉她阿姨的事情。并且一定相信信念。如果你有信念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罗德思考了很多,他觉得一封信怎么能够呢,一定还要再做点什么,他蹒跚着,满面悲痛,走进电话亭。说出了改变他一生的一句话。”请转告,奎妮轩尼斯。哈罗德弗莱正在来看她的路上。等着就好,我会来救她。一定让她好好活着。我走路过去。只要我一天还在走,他就要一天活着。

头也不会的走了,像极了一个孩子从来不知道跟家里道别一样。夜灯初上,魂不守舍。琥珀色的灯光映入莫林的双眼那么空洞,他的爱人莫林就这么接受了他的选择。

一路走,一路停,走过的山川河流,鸟语花香,走过的是抹不去的回去,还有反思的人生。走过的是形形色色的人,说不完的故事总是那么动人。

哈罗德为人天生低调,当哈罗德遇到客店旅人的时候,却成了焦点之一,他的坦白把自己吓到了,像极了脱光衣服的站在面前。行动夹杂着往事的回忆,让他变得有些不同了。因为奎妮轩尼斯为他付出过很多。

在路上的过程,哈罗德回忆着自己的往事,反思着自己的一生。那一双帆船鞋泥泞的样子,像极了小强。支撑着哈罗德那残破不堪的双脚。

自己走路的决定,起初是没有得到爱人莫林的赞同,因为儿子的自杀让两个人灵魂的裂痕变得无法弥补。再第十二天的夜晚他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的母亲,哈罗德却看见了她那满是伤疤的手臂,雨水瓢泼但也挡不住朝圣的哈罗德,他努力忽视腿上的疼痛,刻骨的寒冷。脑子里的混乱,逼着自己前进。恐惧的回忆再此浮现,大声呼喊着不要。他摔倒了。

也许疼痛能让人暂时失去行动,但是信念会永远激励着自己往前走,往前走。走过那段蹉跎回忆,回忆那段令人美好的往事。身上的疼痛,精神上的折磨,还有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贝里克郡。他绝望过,痛哭过,他向别人诉说过自己的计划。被嘲笑过,也被支持过。尽管爱人不希望他这么做,他却依然爱着她。写信电话,明信片。都会寄给远方的莫林,和让他充满信念的小姑娘/以及他会拯救的友人奎妮轩尼斯。

一路走来,他拯救了自己的婚姻,也拯救了自己。最后他又瞟了一眼那个硕大的肿瘤,,奎妮唯一争着的眼睛朝他眨了眨,眼角滑下一滴泪水,一下子落到枕头上。

我是不是快死了,她的眼睛问道。远处的浪是平的,闪着那残破的光,毫无希望,它们知不知道前方就是旅程的终点,我什么也没有留下,我也无话可说,莫林我是那种感激钟表的声音,打破沉默的人,我怎么能改变什么呢。我怎么会以为自己能制止一个人的生死呢。体内强大的悲伤再体内肆意冲撞,发生一连串的抽泣,泪水眼里疯狂的涌了出来,五官扭曲了。

读到这里,小编我的泪水,像极了海水肆无忌惮。缺憾的才是人生。如果完美存在,怎么还会存在童话故事。或许莫林与哈罗德冰释前嫌才是对我最好的安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鼻子无法呼吸、心抑制不住的颤抖下看完了这本书,很美好的结局,希望每个人都找到自己重新孕育生命的感觉。

最后她们离开时肯定是都已经厌透了这个世界,每个人眼神最后都是空洞的,无论那时我们怎么想留住她们。如今我才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都有自己的路走,都要重新来过。

写到这里时,心理平静了许多,从新审视这本书,还是值得推荐一读。在随着哈德罗一起行走的路上,你也在不断反省自心,不断发现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新的优点,不断的看到被自己忽视的各个角落的美!一个人的朝圣,一个家庭的救赎,慰籍了3个人及其周边的人,这个圈子有多大,你来想吧!

又一个周末的早晨,一本好书带给我的快乐把一周的疲惫洗去,看到了早上明媚的阳光。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打破了平凡如往常的早晨。

哈罗德收到了二十年前相识的朋友奎妮的信。信上说她患了癌症。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这是一个花甲老人跨越整个英格兰徒步去看望患癌症的老朋友的故事,这期间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同时激发着哈罗德对过去的回忆,现实与过去交错,慢慢浮现出来他记忆深处和妻子、儿子、母亲、奎妮的曾经。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有着浪漫的相识,但渐渐被生活磨去了激情,因为一件事情的引爆,哈罗德承受着妻子二十年来的冷暴力。儿子戴维,是从书一开始就频繁提到却从未出场的人物,莫琳唯一依赖并倾诉的对象,他在哪?他在做什么?阅读时一直饱含疑问和好奇。只有在哈罗德侧面叙述时,才有对他的依稀印象:叛逆、讨厌父亲、剑桥高材生……书到最后才道破,这才是夫妻二人一直的心结。

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哈罗德又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

本书中所谓的朝圣,无关宗教、无关信仰。不过是个退休老人,收到一封信,为一个愿望上路,如此而已。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读罢此书,谈不上震撼,它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很有冲击力一下子就抵达内心的那种,而是慢慢的、缓缓的带入,娓娓道来,将所有的矛头一一浮现。越读到最后越能感受到温情,正如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昨夜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心情久久久久不能平复。

那是一个关于爱和信仰的故事,那一刻,我忽然相信了前世今生,缘起缘灭,自然而然。

在拉且说了那个前世今生的故事之后,“我”迎着山风,听着诵经声、转经筒声,一直流泪。“我”看到千万鹰飞,站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走过了前世和今生的回忆,走过了一条艰辛又温暖的朝圣路,从此心怀慈悲,心灵充盈,灵魂飞翔!

去朝圣,只是为了走你走过的路,看你看过的风景,拍你拍过的山水。去朝圣,只是为了途中与你相遇。

去朝圣,见证了信仰无尽的力量。去朝圣,遇见了前世的恋人。

去朝圣,一路微笑,一路泪流,一路感动,一路感恩。书的文字很温暖,我极喜欢。

女人和男人邂逅在一次展览,女人穿着天蓝的长裙在展厅望着一幅名为《朝圣》的照片,这照片就是他拍的。

他每天等在这里,终遇见了这个可以读懂他照片的女人。

他还是不停地穿行在隐秘的山林里拍摄种种照片,让城市的人们感受看到不一样的力量。

他在一次拍摄中永远没有回来,他永远消失在那片山林里了。

她说,追随着你的足迹而去,成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成了我这么多年来默默回忆你的生活方式的回应。

于是,她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不为别的,只为途中与你相遇……某天,我爱上了那个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再没有比他的这首诗更适合了:

“那一天,背上行囊,不为朝拜,只为奔向你的怀抱;。

那一月,转动所有经轮,不为超渡,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途中曾有那么一刻,女人在看藏戏的时候,看到一个带红色面具的男子,用她熟悉的声音跟她说:“是你啊!”

是他。她在途中遇见了他。

那么熟悉,时光静止,原只是幻影。

我想,他们的灵魂在那一刻真是交汇了。

途中遇见了一个广州的觉姆,一个美丽的女子离开了尘世,在色达佛学院过着苦行僧的生活,她说,前世定是欠下了很多债,今生要修行偿还,让众生安乐。

她们在屋顶彻谈,她告诉她关于拉且前世和女人前世的爱情故事,

女觉姆的话,让人感动。

前世很幸福,央金和喇嘛,一直为爱和信仰而活,

今生也幸福,有深爱的人,

前世今生,都遇见了最爱的人。

都市的人,活着好累,没有信仰,想爱却没有值得爱的人。

我们都是很好的姑娘,只是今生我们的爱人还没有出现,而今生我们的爱人是一定会出现的。

直到那时,我们会发现,曾经的孤独的日子,都只是为了等待你的出现。

用六字真言祝福我,也祝福小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朝圣这个词,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有点过于神秘。好在这只是记者口中的噱头词汇。

真正的旅程还是很值得关注,只要跟着哈罗德,他的状态,他的回忆,他遇到的陌生人的故事,就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直到记者出现,一切变了韵味,很想跳过那段,生活因为过度关注而打扰了本来的进度,那些跟随者,那些试图替代光环的伪朝圣者。很多很多,在我们的现实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角色。炒作和口号,过度的形式感,也有善意的人们,试图阻止破坏,理解他人。看着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想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被无形得影响过呢。

喜欢独处的人,非常理解他,在自己的行走过程中不断想起往事,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生活点滴,浮现旧事的画面,当时没有留意的想法和细节。所以独处是真的很有意义,常常和自己相处,与自己对话,会有很多新的收获。

文章到后期,看着有点惶恐,对年老对时间流逝,没有太多的概念,但在这里有一种老去被描述得很清晰,想到自己将来也会面对岁月匆匆,不免有些心惊。

这本书虽然是讲一个人的朝圣,但看完却让人更想要珍惜身边人,陪伴,包容,相信,最重要真诚。推荐安静得看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小说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人公哈罗德的性格,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这导致了作为父亲的哈罗德,是不合格的。这吸引着我去探究哈罗德人生悲剧发生的原因,我认为哈罗德并不讨人喜欢的性格是由他的原生家庭影响而形成的。

对于怀里的婴儿,哈罗德的母亲琼完全不知所措,视他为负担;父亲自战后归来就日益消沉,称他是“肮脏的小乞丐”。母亲念叨着周游世界,自由自在;父亲沉迷于醉生梦死,酒不离手。这就是哈罗德的父母亲。父母对于哈罗德的到来抱有怨恨,在哈罗德的童年没有给予其足够的关怀。也因此,哈罗德“小小年纪,保持低调,做一个隐形人”。哈罗德的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的性格就在彻底地缺失了父爱母爱后形成了。

哈罗德后来遇上了他美丽富有才华的妻子莫琳,迎来了幸福,生下了儿子戴维。却没有料到幸福后面还藏着悲难,原生家庭的恐惧笼罩着哈罗德。哈罗德不愿意抱儿子,儿子要溺死了却蹲下来解鞋带,圣诞节与儿子发生冲突,以及发现儿子吸食大麻却保持沉默。虽然哈罗德深深地爱着儿子,但是原生家庭的.恐惧阻止了他表现出来,最终酿成了儿子自杀的家庭悲剧,可悲可叹。

心理学研究早已证明,一个人的童年经历,特别是原生家庭,对个人性格、行为、心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会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甚至会决定一生的命运。因此,我觉得哈罗德在儿子成长的关键阶段里,他既没能做到正确的指引,也没给予温暖和庇护。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父亲。

孩子是父母的镜子。董卿说,“你希望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就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斯宾塞说,“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莫言说,“孩子的优秀,渗透着父母的上千汗水。”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巨大,每一位家长都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教会他待人处事、独立自主、拥有健全的人格。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的,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

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

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

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

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

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

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

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

我忽然感到羞愧。

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

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

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

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

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

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

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

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

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

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

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

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

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

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

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

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

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

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

——“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

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

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

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

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

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

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

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

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

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

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

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

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

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

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

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

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

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今年由公司人事部推荐,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在旅途中,哈罗德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也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哈罗德开始了他真正的旅途。目标从一个不知道能否到达的目的地变成了一个一定要到达的目的地。在遇到被男朋友抛弃的女医生之后,开始认真对待自己的伤口,他知道只有自己的身体承受得住,他才能安然到达贝里克。也正是遇到那个没了孩子的可怜女人之后,他才懂得给予和接收都是一份馈赠,都需要勇气。那变得不那么畏首畏尾,不那么担惊受怕。正如我们在自己的旅途中,决心的下达和抛弃身外之物和心里的杂念,轻装上阵,在进入这个状态之前,我们也深陷混沌中,是与他人的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领悟,让自己变得成熟,明白一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然后才能勇敢地走下去。

在行走的过程中,遇到各种不一样的人,都有各种不一样的人生和自己的故事。有人相信他,有人质疑他,有人嘲笑他,有些人,只是那么短暂的一面之缘匆匆而过,还有些人会进入他的生活,能够陪伴他走过那么或长或短的一程。有些人,是真心的想陪着他往下走,也陪着他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时光,可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开,比如小狗和凯特,我在看的过程中特别希望那只小狗能够陪着哈罗德一直到最后。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长的,哈罗德的旅途也是一样。应对庞大的朝圣者队伍已经耗散了他很多的精力,他迷路,他想放弃,他打电话给莫林,告诉莫林他想回家,他开始后悔了。莫林只是告诉他他不日便可以到达贝里克,并且给他预定了旅馆,让他好好休养。莫林知道他太累了,但是如果这个时候顺了哈罗德的意,让他放弃,那么哈罗德会后悔一辈子。在最为难过的时候,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是那么的重要,那种支持并不是简单的顺从,而认真倾听,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两个人重新拼凑好那个美好的家庭,相互支持和理解,朝圣的道路上我想哈罗德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此。

最终哈罗德到了贝里克,也见到了奎尼,没有夹道欢迎的掌声,也没有五彩斑斓的鲜花,更没有鼓吹齐声的乐队,有的只是一个听不清他名字的修女,不能说话的奎尼和她见到哈罗德时留下的一滴眼泪。哈罗德在经历骄阳,脚底水泡,,破洞帆布鞋,孤独黑夜、、、、、之后做到了;奎尼坚守着最后一丝气息,无法进食,临窗而卧,任凭肿瘤生长遮住半张脸庞,就这样过了87天,他等到了哈罗德。他们都是成功的,哈罗德的不懈,奎尼的坚持,彼此之间的信任,为这一伟大的朝圣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如弗朗西斯所说的:没有什么比信念更能支撑我们度过艰难时光。或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少点理性,多点信念,听起来是很浪漫飘渺的事,但伟大的事业往往是强大的信念支撑起来的。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越努力越幸运!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平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书信激起了波澜,想要回信却始终觉得语言太过贫瘠,在寄信的路上,总以为一封信的分量太轻,还应该做得更多一点。犹豫间就这样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某一个瞬间下定决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这种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方式为老友祈福。

刚开始除了脚上的水泡一切都还顺利,随着越走越远,一桩桩往事浮现,哈罗德的状态波澜起伏,有时受困于母亲的抛弃,有时受路人的鼓舞,有时苦于与莫琳关系的恶化、儿子的疏离,有时又被大自然所震撼,当朝圣的故事被报道引来一群追随者,他从最开始的感恩到后来的无所适从,最终离开了朝圣者们独自行走,他的朝圣之路也是一个内心的旅程,不断回忆不断忏悔不断释怀。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罗德曾经想象的那样,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许多路,是他整个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时刻,这让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当谜底揭晓时不禁为作者的奇思赞叹,原来当他原谅了母亲的抛弃、谅解了莫琳的疏离、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维的死却让他深深自责无法自拔,他意识到自己这样走路根本于事无补濒临绝望而选择了放弃。最终是莫琳的理解与支持,让他坚持走到了终点,虽然奎尼并未因他的行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罗德、莫琳与奎尼都得到了救赎,死者安息,生者释怀。

看书过程中有个很大感触,作者的语言总让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颗接一颗在夜空中刺出亮点,渐浓的夜幕开始战栗”、“路旁的樱桃树站在厚厚的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一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地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的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等等,描绘细腻丰富,伴着哈罗德的情绪一起跌宕起伏。

“哈罗德途经两位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士,一个脚踩踏板车头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个遛狗的男人,一个徒步旅行者”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个小时35分钟走了12.5公里,当时在空间里还留下了记录“有清风无朗月,路遇小狗三两只,纳凉人家七八处,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对,酒席摆了三摊,脚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觉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点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没有特别的理由,兴致到了说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时候,隔离了手机、隔离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灯和我,偶尔微风拂面,不去想身后的繁琐明天的未知,只有当下,只想着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不失为一个放空与暂停的好方法。

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人说岁月如歌,活到这样的年龄,总算是有些许感悟。觉得人生的过程,就像是一次朝圣,只不过是有去无回。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尽在诠释如我之类的普通人对人生的理解。

这本书分为两部,第一部以男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的生活琐事为叙事主体,间或穿插哈罗德与女主人公奎妮的工作交往;第二部以女主人公奎妮写给哈罗德的三封信为主体,描述了生患绝症的奎妮对过去的忏悔,对生命无限的留恋,然而面对死亡的来临,又是那般的淡定与坦然。

哈罗德一家住在英格兰南部德文郡的金斯布里奇,他在啤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既无迁升,也无贬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甚至六十岁退休的时候单位都没有为他举行一次欢送仪式,普通得如一粒尘埃。在家里,多年来与妻子莫琳感情疏离,彼此在心里都有一道厚厚的大门,把对方关在门外,儿子戴维从小学业优秀,考上了剑桥大学,但是一直与哈罗德思想隔阂,难以交流,最后患了忧郁症自杀身亡。中年丧子让哈罗德几乎崩溃,而妻子莫琳一直把儿子的死因怪罪于哈罗德。

退休后的哈罗德生活平淡,无所事事,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了二十年前的老友、同事奎妮的信,奎妮在信中告诉哈罗德自己身患绝症,行走在人生边际,所以特地写信向他告别,哈罗德马上写了回信,然后去邮局投递,但是他走到邮筒跟前又犹豫要不要寄信,一方面觉得奎妮需要他的回信,另一方面又觉得这封信毕竟有些单薄,不足以告慰一个生命垂危的朋友,于是他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希望在那里可以有勇气寄信,但是第二个邮筒到了,第三个邮筒到了,他口袋里的信还稳稳的存在,他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东西,便利店的小姑娘听他讲了自己的犹豫,然后说“你为什么不亲自去看看你的朋友呢?我的姨妈当年也是患了癌症,我去看她,结果她活了下来”。小姑娘本意是安微、开导的一句话,却让哈罗德突然开窍了,于是他掏出口袋里的信,加了一句“奎妮,等着我,我来看你”,然后投进邮筒。

凭着这句话,六十五岁的哈罗德身着棕色外套,脚蹬帆船鞋,踏上了从英格兰最南端德文郡的金丝布里奇到最北部的贝里克疗养院,全程637英里,历时87天,一路上风餐露宿,忍受大雨倾盆的浇灌,顶着炎炎烈日的炙烤,由于没有指南针、地图等一些长途跋涉的必需装置,哈罗德走了很多冤枉路,有时候甚至走了一天才发现又回到原点。后来在路上汇入了一些好奇的人,一些钓名的人,甚至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追随者,他们带来了一些必要的徒步装置,当然他们也带来了他们自己的行走目的,只是这些目的都与哈罗德的目的不一样,行走在路上参与者们让哈罗德思麻木的内心开始有了一些活泛,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思考,他想得最多的是对儿子的愧疚,但是毕竟儿子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那么现实中的思考就是关于妻子莫琳,过去四十年的婚姻生活由模糊逐渐清晰,他想起了他们曾经有过的如花的年龄,如蜜的爱情,他的心似有所动,在沿途的公用电话亭和莫琳的通话内容慢慢的丰富起来,他开始在沿途给奎妮买小礼物的时候,也买一些莫琳可能会喜欢的小礼物。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路在脚下延伸,他们也越来越接近目的地,但是一部分同行者觉得这种行走没有趣味,然后离开,一部分意识到和哈罗德一起走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所以选择自行到达贝里克。只有哈罗德,仍然按照自己的路线,朝着自己的目标,用自己破破烂烂的帆船鞋,一步一步丈量着从金丝布里奇到贝里克的距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在莫琳这方面的理解,认为哈罗德一定是与奎妮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所以哈罗德才这样坚定去看奎妮的决心,于是乎在莫琳的心里,产生了对哈罗德另外的认识,从恋爱到结婚的四十年的经历像电影一样在闪现在莫琳的眼前,她终于坐不住了,在邻居的热心帮助下,莫琳追上了哈罗德,心里希望哈罗德能够跟她回家,但是哈罗德没有改变注意的打算,所以夫妻二人也没有什么交流结果,莫琳只好自己回来。开始关注哈罗德的行走情形。

作品的结局很有意思,当哈罗德到达贝里克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不是二十四年前的那个姑娘了,躺在病床上的奎妮,瘦小得像个孩子,面部肿瘤溃烂,一只眼睛由于面部浮肿,已经完全睁不开,鼻子是歪的,嘴巴不能进食,最后终于见到了哈罗德,她安详的去世。

哈罗德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夫妻二人先是相视而笑,继而是相对大笑,在这种大笑中结束了全文。

掩卷沉思,我在想,他们大笑的原因何在?

也许是哈罗德觉得他实现了对奎妮的诺言,让奎妮等他来到后才无憾的离开,所以他内心有着兑现承诺的轻松?也许是这87天的旅行,让他明白了很多的道理,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从未有过的升华?还是另有一些不为我们能够深究的含义?我不得而知。

我理解的夫妻二人最后的大笑,应该是他们又找回了疏离几十年的感情。奎妮毕业于牛津大学,二十多岁时爱上了一个没有责任心的渣男,从此心灰意冷,到啤酒厂当会计,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认识了哈罗德。哈罗德蓝色的眼睛,棕色的外套,月色下的雪地独舞等等,都让奎妮着迷不已,但是哈罗德有家室,奎妮只好站安全的位置上,爱着哈罗德,这一切,哈罗德不能确定,他只是感觉到和奎妮在一起很温暖,很舒适,直到儿子去世,哈罗德精神崩溃,砸烂了老板的心爱之物,奎妮替他顶罪,被迫辞职离开啤酒厂,来到海边,买下一座破破烂烂的房子,一边用自己的双手改造这里,使它焕然一新,美其名曰“海上花园”,一边在这里疗治心灵的创伤,直到患病离开,住进疗养院。在生命的边缘上,奎妮给哈罗德写的一封告别信,也算是给自己站在配角的位置上,爱了哈罗德二十四年的一个交代吧。

即使是这样,又如何?当哈罗德风尘满面的站在她的床前,她的嘴里说不出一句话,她的眼睛看不见哈罗德一眼,最后艰难的转身背对哈罗德躺着,一个女子,用二十四年的时间,在心里独自为一个从未表白过的男人唱着情歌,直到生命结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这一切,也许哈罗德心有感悟吧,否则他怎么会一接到奎妮的告别信,就在出门寄信的过程中踏上了探望老友的遥远征程?87天的徒步,87天的思索,87天的一次心灵的朝圣,让哈罗德理解了人生,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特别是在疗养院看见的奎妮已经是面目全非,他想到了四十年来与莫琳思想的隔阂,感情的疏离,此时此刻,在疗养院见到了莫琳,在他们的笑声中,诠释着了哈罗德87天徒步的意义:与其说是去告别老友,还不如说是一次人生的朝圣。

遗憾的是在忙碌的俗务中,很多人无暇去做这样的朝圣。无论如何,我们的心都要警觉,因为在将来暮然回首的一刹那,那人已不在灯火阑珊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清晨,我合上最后一页书,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天刚蒙蒙亮,此时睡意全无。书中主人公的朝圣之路结束了,我也要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换好衣服,踏出家门,初冬清冷的空气让人顿时头脑清醒。今天是一场长距离的练习,已经坚持了一年多,每个周六或周日,都要选择一条路线长途跋涉两三个小时。和往日边跑边听音乐放松不同,我想安静地听着自己的脚步和呼吸回忆读过的这本书。

一个六十多岁刚退休的英国老人,在某个早晨收到一封信,二十多年前的老友病危中跟自己做最后的告别。他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忽然出现在头脑中的一个信念,让他决心徒步走到老友面前,他坚信这样做老友就一定会活下去。一个遥远而美好的目标就这样毫无征兆地点燃了一位老人的信念之火。我调整好呼吸的节奏,踏上长距离的征途,正在苏醒中的城市,一栋栋高楼染上了金黄色,桥头上远远地望到了富士山,美丽的雪顶隐约可见。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平凡渺小的,有时候和成功者唯一不同的是有没有勇气去做心里想做的事。花甲老人哈罗德告诉我们,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无关年龄,无关身体条件,无关装备,只需勇于聆听内心的声音,迈出第一步。一年前的我,也正是为了心中的一个愿望,开始了漫长的长跑之路。

哈罗德遭遇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人们异样的目光,他从胆怯地急于辩解,到自豪地讲述徒步的理由,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一部分人理解的力量,逐渐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哈罗德经历了一条自我肯定,自我探索之路。想起自己刚开始跑步,朋友劝告我跑步会伤害膝盖,跑步会小腿变粗,参加马拉松比赛会有猝死危险云云,我想尽办法找理论反驳,遇到不理解的声音会沮丧半天。慢慢随着理论知识和实践都丰富起来,事实证明了那些声音无关紧要,自己走自己的路就好了。加油站的女孩,斯洛伐克女人,无数给他过帮助的人,他在接收的过程中,学到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同伴,可以让我们有归属感,同时也能够忍受孤独,毕竟亲自用脚去丈量的是那条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路。很感谢这一年以来陪我一起跑过的朋友,他们给予了我力量,我也给了他们力量。长距离练习行程过半,身体逐渐适应了加给它的强度,凭着惯性就可以继续向前。此时,约好晨练的队友从相反方向跑来,我们击掌错身而过,然后各自前行。

成功的路上不只有鲜花和掌声,那些磨难才是真正发亮的珍珠。哈罗德经受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考验。糟糕的伤痛,体力不支,意志力濒临崩溃,这些感受我在跑步中都经历过。每一次高强度的练习中,到了后半程,肌肉的酸痛开始加剧,双腿变得沉重,速度不由自主地慢下来,要维持目标速度,必须要加大迈步的力量。每次徘徊在放弃与坚持之间,最终战胜自己的软弱时,便会发现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后来我知道,只要肯迈开脚步,就一定能坚持下来,我需要做的就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面前”。跑步让人更加自律,更加克制和不放弃,汗水从身上渗出来,一滴一滴流下,你能感受到那水滴穿石的力量,日积月累,足以重塑一个人。

“夕阳滑落到达特穆尔高原的边缘,天空中布满了红褐色的云霞。山岭镀上了一层不透明的蓝色,山上吃草的牛群在渐弱的日光里微微闪现出一种柔软的粉色。”很多次哈罗德在路上遇到的美丽景色都吸引了我,如果不是这次长途跋涉,他很难用心去欣赏平时忽略的大自然的美。无数次从黎明跑到日出,从傍晚跑到日落,我见证了大自然神奇的变化,陶醉在跑步路上的风景中,白云像温柔的棉被,月亮像指路的明灯,还有不期而遇的野花,小猫小狗,这些美好事物都是路上的意外收获。

87天,627英里,看似轰轰烈烈的一场盛大朝圣,细细品味它的过程,其中经历的磨难,坚持,还有放弃,再坚持,再放弃,是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经历过的心路历程。“我并没有比谁好,真的,谁都可以做我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当一个年轻人问他,“你真的从心底里相信你可以走到贝里克?”哈罗德说:“我不焦虑,但也不拖拉,只要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一位平凡老人的朝圣之路,穿越了英格兰的对角线,穿越了二十年的时间,穿越了他和最亲的人之间被疏远的感情,一切在最后都得以重逢。他实现了对老友的承诺,完成了对自己的一场精神洗礼。

每个人都有一条朝圣之路,跳出自己限定的界限,努力尝试追求深藏心中的梦想,不要被别人的看法左右,决心去改变,生活就一定会赐予你一个全新的自己。

长距离最后的冲刺,体力几乎耗尽,靠的全是意志力在支撑着,风在耳边呼啸,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加速,再加速,我又完成了一次跑步路上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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