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规心得体会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4 15:58:17 作者:飞雪

心得体会是对某一事物或经验的深思熟虑后的理解和归纳。在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中,作者深入思考和反思了自己的成长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食品安全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

可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

因奶粉中所致的大头娃娃事件,婴儿呈现头大、嘴小、浮肿、低热等特点。本来如鲜花般娇嫩的幼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就枯萎,凋谢。罪魁祸首竟是本该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奶粉!这种结果令人心痛!“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的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促使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自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施行起,就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后表决通过。这一举动更加体现了社会各层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8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的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者和设备,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但愿生产者不再为食品安全脸红;国人不再为食品安全担心;国家不再为食品安全丢脸;我们的思考不再为食品安全沉痛!国家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上升了一个层面,尽可能避免再次出现苏丹红,地沟油事件。有些食品厂家以“金钱第一,利润最多”的观念为出发点,全然不顾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会对群众有什么样的影响。法律是强制性的,即使如此,也有许多厂家投机取巧,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屑一顾,一味追求利益。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使食品安全的标准更为严格。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们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这次的最严《食品安全法》,将会有效遏制一大批不良商家,让他们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食品安全法》在为那些商家敲响警钟的同时也会制裁他们,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有很好的改善!

安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死的还要多,而我国公路运输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切切实实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蒙受明确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也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欠缺,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其乐融融一张张团圆的歌舞升平灰飞烟灭。

在血的经验和教训的照映下,让我感到信念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释放出来的灵魂。法规现在开始我一定严格遵守诸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从法律,时刻以清醒的意念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食品安全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全体同仁进行了“食品安全”宣誓。任何庄严的宣誓、承诺,在心则为思想,在纸则为文字,付诸行动方能成为现实。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这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言即大家的事。

食品生产企业位居食品行业的中上游。在它的更前端则是原料的提供者。常言道:上梁不正中梁歪,中梁不正下梁倒下来。整个食品生产行业能否生产出合格产品,源头很重要、起点太关键。食品生产者选择什么样质量、什么样档次、什么样渠道的原料,影响的是最终产品的质量、自己的经济效益、老百姓的健康……最终会影响到全民族的未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生产者选择什么样的原料,几乎可以认定为选择了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基于此理,食品生产企业应该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通往何方。之所以还会有部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危害百姓、危害社会。个中原因,还是一个“贪”字在作祟。选择合格原料固然会拉高生产者的成本,但是我们获得的是企业的长期繁荣发展。反之,社会、企业将先后遭殃。“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当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只有智者才能做出明智的判断、并付诸行动。如果光有誓言而不去行动,那么誓言就是空洞、虚无飘渺的东西。

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今天是小学生安全日,老师特意请来了交警大队的叔叔为我们发资料,还让我们看关于交通安全的动画。

这一幅幅画面,说得就是某些人不守交通的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如果不好好珍惜的话,就连后悔的机会也没有了;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有很多人出车祸了,也不会让交警太忙了;如果人人都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话,那么马路上会有多么喧闹,马路上就到处血腥一片,这真是太恐怖了!为了不让更多人死去,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吧!

《平安伴我行》的动画让我深受感触,如果不办这次活动,那么我们或许还不知道什么是危机,什么是危险。

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安全法规》由漆旺生主编,是高等学校""规划教材,重点介绍了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安全生产领域主要犯罪行为,下面是本站带来的安全法规的。

欢迎欣赏。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让我感到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从现在开始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在几个小时的学习《消防安全法》的培训中,使我受到了启迪,开拓了思维,获益匪浅。下面,我就参加本次演习训练谈谈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火魔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地形或身边的物体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让自己的命运由“被动”转化为“主动”,为生命赢得更多的“生机”。火场逃生不能只能希望于“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时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储备。危机关头,才能应付自如,从容逃离险境。所以我们一定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火场逃生,人员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他人。反之,就会出现不辩方向,慌不择路,致使失去有利的逃生机会。

经过这次消防培训,使我对消防有了更进一步了解认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当真正火灾到来时,我们一定要记住以下的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这是人们在同火灾做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的经验。

2、“边报警,边扑救”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然后争取灭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后救物”在发生火灾时,如果人员受到火灾的威胁,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们应贯彻执行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先救人后疏散物资。

5、“听指挥,莫惊慌”发生火灾时不能随便动用周围的物质进行灭火,因为慌乱中可能会把可燃物质当作灭火的水来使用,反面会造成火势迅速扩大;发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镇静,采取迅速正确的措施扑灭初起火。这就要求大家平时加强防火灭火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制定周密的灭火计划,才能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时不会惊慌失措。

如何更好地传承优良的传统文化。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早在20xx多年前,就产生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和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学说,以及其他许多也在中国思想史上有地位的学说流派,这就是有名的”诸子百家“。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有它的许多珍贵品,许多人民性和民主性的好东西。比如,强调仁爱,强调群体,强调和而不同,强调天下为公。特别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操,”民为邦本“”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待人之道,吃苦耐劳、勤俭持家、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世代相传。所有这些,对家庭、国家和社会起到了巨大的维系与调节作用。

首先,对于文化艺术而言,“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特别是在当今全球化越演越重,经济一体化浪潮越发汹涌之际,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变迁、创新与调适成为民族研究与工作中的重大课题。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能够体现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演进的自觉水平。文化作为民族凝聚力的根本要素,对国家经济、政治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力和影响力。文化资源、人文环境和民族素质,又是一个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保护、弘扬和利用,将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不竭的智力支持和丰富的经济生长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没有包括传统文化在内的文化作为支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没有后劲,我们就无法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对于传统文化实施科学有效的保护,也是实现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全面富强民主现代国家的现实需要。

其次,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开发与利用、中央与地方、全局与局部、当前与今后的关系。确保中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首先得到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按照自身的规律得到深刻的继承和持续的发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看似属于纯然的公益事业性文化建设投入,实则蕴涵着非常巨大的潜在效益和长远利益。不仅对实施保护的工作方针和工作原则在具体的运用中要严格掌握,避免急功近利走样变味的所谓“保护”,成为违反规律的草率操作与竭泽而渔的过度开发,以免动机良好措施不当的“保护”反倒成为毁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罪魁祸首;而且要从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全局与局部、当前与今后几种关系的极端重要性,凡是涉及上述关系的,都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和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

最后,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必须上升到一个全民族的高度,因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身份标志,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创造的集体记忆与精神寄托。

国学。

大师文怀沙说,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就是“精神的氧气”,毕竟“树的影子拉得再长,也离不开树根;我走得再远,也走不出妈妈的心。”

新手学车,体会心得从第一上车手忙脚乱,到现在能够自己驾车,虽然技术还不够熟练,但是感觉自己已经有了很大进步,lg让写篇体会总结总结。特将自己的学车经验与大家一起分享,和新手交流,请高手指教。起步:记得第一次开小v,上车就忘了拉手刹,在小区里几乎都是1档怠速行驶,lg让换档,俄不是没听见,只是不敢放手,出门到了直行道才换。现在不是了,起步之后稍踩油门、换2档,慢松离合,车子不搓不顿,不一定非要等到转速到20xx(不知道这样好不好)。换档:在驾校里,教练只交了如何从低到高挂档,因为只考这个,所以对从高到低挂档一点概念没有,在路上只会提速,最怕减速,结果车速偏高,lg一再喊减速。lg问:“你速度这么快不好控制,要是冲出一辆车你怎么办?”俄地回答让lg发晕:“大不了手脚撒开,什么也不管了……”现在俄知道了,速度在减慢的时候,如果不能保证顺利换档,可以把离合踩下去,相当于空档,在有把握的时候再把档从高位摘到低位,松开刹车,放开离合,稍给油门,哈,换档ok,不知道这样好不好,至少不磨损变速箱了。上路:在路上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尤其实在有路口和行人居多的地方,一要注意前面车的转向灯,二要注意路口的行车的转向灯及车速,三要注意路上行人的形态——他是准备冲过去还是给你让路?尤其是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虽然横穿马路是他们的不对,可是一旦碰着了,那就是俄地责任了,行车过程中在变更车道时要注意后面的车,标准操作是要打转向灯。从超车道转到最右边的行车道是让我比较头痛的,因为从车内观后镜和车外的反光镜中看同一辆车,车距感觉不一样,所以我搞不清楚后面的车离我到底有多远?lg开车时我就从窗外和两个镜子间观察车,看看两者感觉的不同,不过到现在还没找着门,因此俄看不见车内观后镜里的情况。l拐弯:拐弯时一定要减速。第一次拐弯时速在七八十公里,感觉快被甩出去了,好在路上没车。lg较我空档滑行再换档,我总觉得不习惯,现在拐弯有点感觉了:提前减速,换档,速度越慢越好控制,一般3档足以。拐到2/3时就可以踩油门加速了。

控制方向盘是另外一个关键因素,到现在俄还没有找到感觉,方向时大时小,慢慢练啊。红绿灯:遇到红绿灯别紧张,起步熄火是新手最容易遇到的问题,千万别管后面的车,任它喇叭响破了天,你都要不慌不忙,实在受不了,就下车把后面的车吼一顿——一个朋友就这样,受不了了,下车把后面的车骂了一顿,丢下一句话:“看见实习还不让着点,有本事你给我开过去啊!”哈哈,强!有机会俄也试试。其他:千万别跟着大车走,挡视线,有紧急情况也撞不过它;超车时、过路口时别犹豫,看好情况,千万别扭来扭去,在路上跳舞只怕不是什么好事。开车上路最大的感觉就是一定不要紧张,紧张心乱,心乱脑迷,那么该干嘛就分不清了。

总之,记住要领,遵守规则;放松心情,享受过程。相信每个人都能轻松驾车。

教师安全法规培训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教育系统的法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教育安全的法规和政策。为了使广大教师更好地了解和遵守这些法规,提高自身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我校组织了一次教师安全法规培训。在这次培训中,我受益匪浅。下面我将结合培训内容,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教师安全法规培训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一系列关于教育安全的法规和政策,其中包括校园安全、教育救助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法规的出台是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利益和安全的基础,只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教师才能真正负起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培训中,我们还学习了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以及如何预防性侵等问题。这些知识的掌握不仅有利于我们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还可以加强我们自身的安全意识,为保护学生提供更好的帮助和保障。

其次,教师安全法规培训让我明白了加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性。在培训中,我们了解到教师不仅要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技术,还要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中,我们还学习了急救知识和技巧,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方法。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紧急应对能力,增强我们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冷静和应变能力。我深刻认识到,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是保护学生安全的重要保证,也是教师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再次,教师安全法规培训使我对教育安全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在培训中,我们了解到教育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加强师生合作、家校合作以及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才能真正提高教育安全的管理水平。培训中,我们深入学习了校园安全管理的一些典型案例,也了解到了教育救助的相关政策和机构。通过这些案例和政策的学习,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教育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环节的紧密配合,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最后,教师安全法规培训让我深感作为一名教师的责任和重要性。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一些案例,其中不乏让人心生警醒的教育事故。这些案例让我深感作为一名教师的责任之重和挑战之大。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肩负着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使命,更要保证他们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只有把教育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履行这份神圣的职责。

通过这次教师安全法规培训,我对教育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深感,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教育安全管理,是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之一。同时,也是为了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我将以更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为学校的安全和学生的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生产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生产安全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生产安全法规,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我积极参与学习生产安全法规,并在学习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生产安全法规让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给员工和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而且,一旦事故发生,不仅会被迫停产整顿,还可能引发社会的不满和抵制。因此,安全无小事,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其次,学习生产安全法规让我了解到预防措施的重要性。生产安全法规中,有关预防措施的规定非常详细,包括设施设备的安全评价、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员工培训的要求等等。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白了只有通过预防措施的实施,才能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此外,学习生产安全法规也让我了解到法治建设在生产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生产安全法规是通过立法的方式制定出来的,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法规不仅是我们作为从业人员的义务,也是我们应秉承的人民公仆精神。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保证安全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法规的制定也体现了国家对生产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依法监管,可以有效提高安全工作的履行度和监管效果,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最后,学习生产安全法规还让我认识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法规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要积极履行安全义务。只有各方都积极参与安全工作,才能真正提高安全水平。作为一名从业人员,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时刻牢记安全责任,主动参与各类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素养,为企业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学习生产安全法规,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了解到了预防措施的重要性,认识到了法治建设在生产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也更加明确了安全责任的重要性。相信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形成全民安全意识,才能实现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让我们从学习生产安全法规开始,从自身做起,共同推动生产安全事业的发展。

网络安全法规教育心得体会

首先,在此次网络安全法规教育中,让我最深刻的体会就是网络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在过去的网络使用中,我往往只是简单的输入账号和密码,甚至有时用同样的密码在多个网站上使用。而现在通过学习相关法规规定,了解到如果我们不重视网络安全意识,将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我将会更加重视我的网络安全意识,妥善保护我的网络使用安全。

其次,在网络安全法规的教育中,我也学到了关于个人隐私的保护措施。在过去,我并未十分重视我的隐私保护,甚至有在网上任意透露个人信息的行为。但是在此次网络安全法规教育中,我了解到了关于个人隐私保护的相关措施,并且也学习到了如何避免产生人身财产损失的措施。因此,从今日起,我将会更加小心,避免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在网络安全法规教育中,我也了解到了关于安全密码的使用方法。在过去,我的密码十分简单,往往由自己的名字、生日等信息组成。但是在此次网络安全法规教育中,我了解到了安全密码应由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组成,这样的安全性才更高。并且,我也学习到了及时修改密码的重要性。因为只要密码泄露,黑客便可将我们的个人信息窃取或者利用我们在各种网站上的账号进行非法活动。因此,我将会更加重视我的密码安全,保证密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再次,在网络安全法规的教育中,我也学到了如何辨认和预防网络诈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接到不少网络诈骗电话和短信,严重干扰了生活和工作。但是,在此次网络安全法规教育中,我了解到了如何辨认和预防网络诈骗。例如,切勿轻易相信骗子所说的,切勿随意打开陌生链接或者下载陌生文件等等。因此,我将会更加小心、谨慎,避免被骗,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有所收获,提高自己的防骗能力。

最后,通过此次网络安全法规的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网络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参加网络安全法规教育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隐私和安全,也为了构建和谐、安全、和自由的网络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希望我们能够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积极致力于网络安全事业的建设,共同维护我们的网络安全和权益。

员工应学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保护自己和同事的安全。最近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安全法规培训,对企业安全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所学到的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国家安全法规的重要性。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的企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而安全法规就是我们应对挑战的重要手段。国家安全法规的实质就是为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企业员工应该要认识到遵守安全法规对自身和公司的重要性,才能够在工作中更加稳定、顺利地进行。

第三段:工作中要注重预防措施。

我们的员工在工作中要始终注重预防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事故往往是源于员工的失误,所以员工要时刻关注潜在的危险因素,保持警惕,减少失误的概率。要遵守生产安全制度,积极报告、排除危险隐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自己和同事的人身安全得以保障。

第四段: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员工要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学习相关的安全法规,掌握个人防护知识和紧急应急措施。要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各类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注意保养和检查设备,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企业生产的安全环境,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段:总结。

企业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项,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员工在工作中要时刻关注安全,遵守安全法规,注重预防措施,学习安全知识,贡献自己的力量,切实保障公司的安全,为企业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实现企业的目标,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熟读交通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交通安全法规是我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我们在道路上遵守的规定和安全行驶的方式,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而交通事故时常发生,因不遵守交通法规和错误的驾驶习惯使得交通安全受到威胁,制定交通安全法规是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和安全,保持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

熟读交通安全法规有许多好处。它能够提高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它能够规范我们的行车行为,培养我们正确的驾驶习惯,保障行车安全;它能够增强我们的交通素养,树立我们对道路交通法律的认识,从而让我们成为文明的路人,不仅受益于道路交通安全,更能保障身体安全。

我是一名司机,我深知道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所以我抽出一些时间去熟读交通安全法规。我先从网上找到了相关的交通法规资料,一步一步地学习了这些法规,同时也积极参加培训和考试。我在平时遵守安全规定,不抢黄灯或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使用手机或玩游戏等行为,努力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这些习惯也逐渐地成为我的习惯,使我更加自觉地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更加注重交通安全,越发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由于我熟读交通安全法规,我慢慢形成良好的行车习惯,也让我的生活更愉快、更安全。因为我能够更好地遵守交通规则,所以我在驾车过程中安全性更高。我不仅避免了撞车的风险,而且掌握了避免事故的技巧,提高了自身的安全水平。同时,我注意到,周围的驾驶者更注意我也更加尊重我。这些改变也让我深感身心愉悦,有助于保持一个阳光、积极、稳定的心态。

第五段:结论。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熟读交通安全法规对你我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我们要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才能为自己和别人的安全保障作出贡献。最后,我希望大家都能认真注意交通安全,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成为一个遵守交通规则、文明有礼的道路用户。

熟读交通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交通安全是我们生活中必须时刻注意的事项,交通工具的使用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与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随着车辆增多,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为保障生命安全,我们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因此,熟读交通安全法规对于我们每个人都至关重要。

熟读交通安全法规有许多好处。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遵循交通规则,做到自我约束,避免违法行为。在遵守交通规则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安全,减少自身和他人的交通事故风险。其次,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可以帮助我们合理使用交通工具,并规避交通事故。最后,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有助于保护人身安全,还有利于维护城市的秩序和整体安全。

交通安全法规以保障行人、车辆、交通设施的安全为原则,以规范城市道路、停车场、高速公路等场所的行车和行人行为,其中包括各种交通标志、路况标示和交通信号等方面的规定。在交通安全法规中,我们需要了解并遵守的规定包括:遵守交通信号、遵守车道、行车速度、禁止酒驾、避让行人、不抢道、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等等。

第四段:如何加强交通宣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鉴于交通安全问题的日益严峻,我们需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通过学校、公共场合等多种渠道,加强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希望全社会人民能够深入理解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五段:结语。

总之,保障交通安全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表现,也是爱护生命、他人生命的必要行动。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活动,为创建更加安全、和谐、幸福、美好的城市而努力。

网络安全法规教育心得体会

网络安全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话题,而网络安全法规的教育也是非常必要的。在学习和探索网络安全法规的过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网络安全法规是一系列政府和组织制定的规则和标准,旨在保障网络安全和保护用户的权益。从学习网络安全法规入手,我们应该深入了解网络安全法规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而信息的保护是网络安全法规的核心,在信息保护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从学习和了解网络安全法规,我们可以更好地呈现自己在网络中的身份,并懂得如何更好地保护个人和组织的权益。

网络安全法规对个人的作用非常重要。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用户应该注意自己的网络行为,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此,例如在论坛留言或社交平台上发布言论时,我们应该遵守相关法规以避免侵犯他人的权益。网络安全法规应该成为我们生活及工作中的常识,对合法权益、个人隐私、电子商务等领域具有指导和启示作用。同时学习并遵守网络安全法规,都将在个人和社会保护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网络安全法规对于企业来说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私人电子商务网站面对交易、数据传输时要具备必要的技术、标准和法律要求。此外企业还应该做好社会责任,例如保护在线隐私和数据。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内部安全管控、建立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从而对网络信息安全进行更加有效的保护。只有深入理解网络安全法规,合理运用网络安全技术和工具,企业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业务安全和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法规教育的内容涉及政策法规、网络安全基础知识、网络攻防技术和预防漏洞等多方面内容。在政策法规方面,我们要学习了解《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在网络安全基础知识方面,我们要学习如何对网络数据进行安全传输和保护等等。此外还需要重点掌握网络攻防技术、安全事件案例、黑客工具等内容。

第五段:结尾。

网络安全法规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学习掌握法规以外,我们也应该深刻了解安全技术和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并在工作和生活中落实安全控制措施。同时也呼吁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增强安全意识,合作共同维护网络安全与稳定。人们需要认识到,网络安全不但是个人的事,更是一个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大家从各自层面上形成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网络安全防范体系,才能够实现网络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共存。

对车辆安全法规的心得体会

车辆安全法规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于每个驾驶者而言,遵守车辆安全法规是维护个人安全和道路秩序的基本要求。通过学习和遵守车辆安全法规,我有了以下的心得体会。

首先,遵守车辆安全法规能够降低事故风险。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而且很多事故都是因为驾驶者没有遵守相关法规而引起的。例如,超速行驶、闯红灯、酒驾等行为都会增加事故的发生概率。而遵守车辆安全法规,驾驶者需要严格按照限速要求行驶,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不酒驾,这样能够有效降低事故风险,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保驾护航。

其次,遵守车辆安全法规能够提高交通效率。每天都有大量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如果没有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就会陷入一片混乱。例如,临停车辆占用车道、不按规定让行等行为会导致道路交通拥堵,从而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而遵守车辆安全法规,驾驶者需要合理停车、礼让行人、遵守交通指挥等,这样能够提高交通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再次,遵守车辆安全法规能够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如今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而车辆排放和能源消耗是其中的重要因素。遵守车辆安全法规,驾驶者需要定期进行排放检测、保持车辆正常运行,合理行车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同时,合理驾驶还能降低燃料消耗,进而减少碳排放。在实际驾驶过程中,我深切意识到遵守车辆安全法规对于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因此我会更加注重合理驾驶,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保护我们的环境。

此外,遵守车辆安全法规还能够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车辆安全法规不仅仅是保障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也是对每个驾驶者的要求和约束。通过学习和遵守车辆安全法规,我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在日常驾驶中,我会更加注重合法合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素养。

最后,遵守车辆安全法规是每个驾驶者的责任。作为一名驾驶者,我们不仅仅需要关注自己的安全,也需要关心其他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只有大家共同遵守车辆安全法规,才能够形成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因此,遵守车辆安全法规是我们作为驾驶者应尽的责任,也是我们应当为人民群众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作出的贡献。

综上所述,遵守车辆安全法规是每个驾驶者必须要做到的。遵守车辆安全法规不仅能够降低事故风险、提高交通效率,还能够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同时,遵守车辆安全法规也是每个驾驶者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大家共同遵守车辆安全法规,才能够建设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让我们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遵守车辆安全法规,为道路交通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学习生产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近年来,社会的快速发展与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生产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不断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管理与监督。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感了解和学习生产安全法规的重要性。通过学习生产安全法规和参加相关活动,我收获很多,下面我将从多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生产安全法规使我意识到生产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在学习生产安全法规的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以及生产安全法规的成立背景和目的。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每年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之多,家庭的破碎,社会的不稳定等种种令人痛心的现象。学习这些,使我更加重视生产安全,明白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也明白如何预防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法规教会我如何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应对突发事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我已经开始积极主动地检查周围的安全环境,遇到不安全的行为和现象一定会及时制止和报告。我相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可以预防的,只有每个人都重视生产安全,才能真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

其次,学习生产安全法规让我明白了自己在生产安全中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参与到很多实践活动和工作中。在实践过程中,生产安全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学习生产安全法规使我了解到在任何一个环节上,安全都是排在首位的,不能为了赶进度和效益而把安全搁置。我深知自己在生产安全中的责任和义务,要从我做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举一反三,把握好事故中孕育事故的危险环节,做到有预见性、主动防范,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护。

再次,学习生产安全法规增强了我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突发事件时常伴随着混乱和恐慌,我们要保持冷静、理智地处理,而不是盲从和惊慌失措。生产安全法规告诉我,处理突发事件时,要迅速做出判断,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帮助他人。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我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还增强了我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的勇气和决心。

然后,学习生产安全法规让我认识到生产安全事故给社会和经济带来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生产安全法规教育我们,一个小小的事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造成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损失。这不仅仅是企业损失了生产设备与资金,更是人民群众的财产遭到损失,生命受到威胁,社会稳定受到动摇。生产安全事故给社会和经济带来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这使我深感社会稳定与繁荣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我会积极宣传生产安全知识,帮助更多的人了解到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

总之,学习生产安全法规是我们每个人的需要与责任。通过学习生产安全法规,我意识到了生产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明白了自己在生产安全中的责任和义务,提升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认识到了生产安全事故给社会和经济带来的损失。生产安全法规的学习将使我更加注重生产安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们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每个人都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生产安全法规,用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教师资格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

《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

重点条文:

(一)教师权利与义务(重点法条提示)。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基本权利)。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资格和任用(重点法条提示)。

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三)考核(重点法条提示)。

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四)待遇(重点法条提示)。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五)法律责任(重点法条提示)。

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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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规章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五条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作出调整外,必要时,还应当依据医疗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作出调整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第八条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汇总、分析有关疾病信息,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九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的技术机构承担。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将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报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本行政区域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并向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一)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二)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四)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应当提供下列信息和资料:

(一)风险的来源和性质;

(二)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

(三)风险涉及范围;

(四)其他有关信息和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收集前款规定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相关信息。

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

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报送备案的企业标准,向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十条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相关许可。

第二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五条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原料的集团性食品生产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交付控制。

食品生产过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情形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八条食品生产企业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外,还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九条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十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要求记录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企业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三十三条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以及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五章食品检验

第三十四条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复检机构)申请复检,应当说明理由。

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第三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抽样检验的部门承担;复检结论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第三十六条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三十七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取得的许可证明文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三十八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食品中发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规定且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三十九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进行注册,其注册有效期为4年。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原因致使相关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条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四十一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具体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信息收集网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收集、汇总、通报下列信息: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行业协会、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接到通报的部门必要时应当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获知的涉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的信息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四十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五条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包含食品抽样检验的内容。对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应当重点加强抽样检验。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等,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四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组织、协调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重点加强监督管理。

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或者接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后,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第四十九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疾病信息和监督管理信息等,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五十条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初步筛查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第五十一条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包括: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

(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情况;

(四)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前款规定的信息涉及两个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联合公布。

第五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布信息,应当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

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对接到的咨询、投诉、举报,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并对咨询、投诉、举报和答复、核实、处理的情况予以记录、保存。

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依据职责制定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强对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制定、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或者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仍加工、使用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六)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的。

第五十八条进口不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进口的食品添加剂;违法进口的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医疗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报告有关疾病信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六十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采取措施并报告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第六十三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

国境口岸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提高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水平,保障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及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在执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5版,以下简称《通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5版)和有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基础上,现将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若干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申请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场所(非住宅),并提交以下材料:1.使用自有建筑物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如该建筑物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准予该企业使用该建筑物作为生产场所的证明;2.租用建筑物的,提供依法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经公证的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准予企业使用该建筑物作为生产场所的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已明确租赁用途为生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除外);3.除上述情况外,须提供该场所所在乡镇街以上政府有关同意在该场所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的设计、选址、总平面布置(布局)、设备、工具、管道、建筑物和施工以及设施的卫生要求,必须符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1994)和各相关卫生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通则》和相关产品《细则》的有关规定。

三、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通则》和相关产品《细则》规定的与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生产、检验设备和设施,具有上述设备的所有权,并按要求提供所有权证明材料(正规发票或供货合同、销售证明等)及清单。

四、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配置、培训、卫生与健康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办发〔2011〕20号文件、《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1994)和相关卫生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且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企业领导层中至少有1名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并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原料验收及产品检验工作。

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并熟练掌握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应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食品检验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达到国家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要求能力并取得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或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有资质的地市级以上食品检验机构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通则》、相关产品《细则》对上述人员另有规定的,必须同时符合相关规定。

上述人员均必须与申请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

申请时,企业应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企业实施现场核查时,要考核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以及检验人员的独立操作能力。

五、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必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行政规章、《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1994)和相关卫生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通则》、相关产品《细则》等规定的完整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且该套管理制度应涵盖原辅材料采购运输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执行标准、出厂检验、成品贮存运输、销售台账、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接受委托加工、消费者投诉处理等全过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保证各项记录真实可追溯。

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应当与原始凭证一一对应。其中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必须明确规定按照购进原辅材料生产批号逐一查验、记录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必须明确规定生产该批次产品所使用的所有原辅材料与进货查验记录逐一相对应,保证生产的每个品种产品的生产记录真实可追溯。

六、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规范生产全过程信息记录,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鼓励乳制品之外的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促进生产全过程可追溯。

七、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办发〔2011〕20号等文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1)、《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4880)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1)、《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部公告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其他任何物质。

企业要将配料、投料工序设为生产关键控制点。

八、食品生产企业应按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并保存出厂检验的留存样品,留样保存期限不得短于产品的保质期。留样应为最小销售单元或符合相关审查细则要求。

检验室使用面积应与该类食品检验工作相适应。企业必须配备与留样贮存条件相适应的设备、设施,留样区域或留样间不得小于10平方米。

自行出厂检验的企业应按规定落实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每年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九、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企业人员、质量管理、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及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7号)等相关行政规章、《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申请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审查通则》等要求。

十、为便于操作,省局就上述(一)至(九)项内容,针对相关种类食品分别设计了《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表格(详见附件1-19),实地核查时与具体产品的《细则》、标准同时使用。

十一、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9号)规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六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换证企业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获证期间2年内的各种可追溯生产记录清单,以及本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换证申请。

十二、本通知相关要求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及时做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工作,并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局。

食品安全法规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区战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疫、依法防疫,教育养殖户树立健康养殖、清洁养殖概念,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推进全区“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努力构建和谐**。根据《**区开展食品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食安办[]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年初工作安排,决定在三月、六月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本此宣传活动简要作如下总结:

一、主要成效。

我们按照整个宣传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为重心,以正面宣传和誉论导向为主的方针,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普及科学养殖技术知识相结合,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食品安全防控相结合,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养殖、依法防疫、依法经营参与意识与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为总的指导思想,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刊、板报、街头、会议等开展了多形式宣传活动。通过历时一个月的宣传,广大养殖户树立了正确防疫意识,主动要求免疫,自觉申报检疫;经营业主依法接受检疫;生产企业主动将食品安全生产向全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建立健全了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双轨目标责任制;共同参与,“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成效已经形成。

二、具体做法。

1、精心部署,落实责任。为确保上下密切配合,区乡联动,责任明确,取得成效,区局成立了畜牧法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李大友任组长,动物防疫监督所所长陈大林、畜禽改良站站长肖冲任为副组长,张轲、党维强、李章银、蔡光辉为成员,具体负责方案的拟定、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全体检疫员、畜牧兽医职工参与。

2、及时编印各类宣传资料。区局组织技术人员及时编印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畜牧法相关条款摘录”、《动物检疫行政告知书》、《动物免疫行政告知书》、《关于进一步明确涉猪税费收取标准的通告》、《告全区饲养母猪农户的一封公开信》、《禽流感、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等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技术要点》、《三元杂交猪饲养技术要点》等法律法规、技术资料共计2xxxx份。

3、深入基层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一是成立六个宣讲团。区畜牧食品局抽出懂业务、会技术、熟悉法律的2xxxx中高级技术人员组成xxxx畜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宣讲团,深入**镇、清江、曾口、顶山、玉山、化成、花丛、渔溪、恩阳、茶坝、三汇、平梁等十二个中心集镇开展了12堂畜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有4xxxx政府领导、27xxxx村社干部、87xxxx畜牧职工、296xxxx养殖农户听了讲座。二是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装饰宣传车挂牌宣传,车头前挂“巴中市**区人民政府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暨食品安全宣传车”,深入唐巴线、广巴线、巴水线、巴顶线、巴玉线、城区及清江镇、水宁寺镇、曾口镇、梁永镇、玉山镇、顶山镇、化成镇、茶坝镇、花丛镇、柳林镇、恩阳镇、渔溪镇、平梁乡、三汇镇等1xxxx中心乡镇进行广播宣传。三是搭建街头宣传台。利用各乡镇赶集日,搭建宣传台进行宣传法律和接受技术咨询,下发各类法律法规及技术资料2xxxx万份,接受854xxxx个农户的咨询,解难答疑。6月8日,市、区畜牧食品局利用“畜牧法”宣传周活动,在江北广场开展了街头宣传,搭建畜牧法律法规、养殖技术咨询台,下发法律法规及技术资料xxxx万份,接受30xxxx个百姓的咨询。市、区畜牧食品局主要领导程仕俊、王雅、王佑荣、李大友、陈斌、蒲权芳等亲临现场解难答疑。四是报刊公示。将“告全区母猪饲养农户的一封公开信”、“动物防检疫收费项目和标准”、“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条款载录汇编”、“动物免疫行政告之”、“动物检疫行政告之”等在《巴中日报》上从206月7日起分五期连续刊登进行公示与宣传。五是制作标语及板报。在三月、六月宣传活动月活动中,共制作悬挂布标55幅,公路沿线书写石灰标语74幅,办街头板报58期。

4、邀请人大、政协委员视察工作。3月16日,市人大吴主任率市、区人大、政协部分委员对**区畜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生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动物防检疫工作深入农村、市场、企业进行了视察和检查,一致认为**区动物防检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责任明确、领导重视、部门工作实、群众接受、社会理解。

5、以食品安全为把手,抓好防检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一是强化基础免疫。从元月一日起,推行“仔猪骟割初免——春秋普打普免——市场、流通检查补免”新的免疫程序,从3月11日起全面启动春季动物防疫普免工作。二是突出产地检疫。设置报检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群众报检,对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检疫员随经营者畜禽收购车辆到场到户到点开展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标识,掌握免疫状况,检查个体健康,经检疫合格准予出栏销售,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收取防检疫规费,对未经免疫或免疫逾期的限制出栏,实施补免、重免。三是狠抓屠宰检疫。设置检疫办公室,实施驻场检疫,科学设置“三关六岗”,同步实施,做到“十到位”,元月以来共检疫生猪3xxxx头、禽只5xxxx只,检出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142xxxx公斤,净化了食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6、强化动物防疫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执法秩序。一是建立动物防疫监督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和巡查,每月2—xxxx;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动物防疫快速反应队伍,紧急出动,强力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先后查处违法案件2xxxx,立案处理xxxx,捣毁病害动物产品加工窝点xxxx,销毁病害产品3.5吨。三是强化层级监督。今年以来,已通报了xxxx违反防疫操作规程的事件,查处了xxxx违反检疫操作规程的xxxx动物检疫员。

总之,通过历时两个月的宣讲、宣传,使各级政府将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生产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来抓,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议,生产企业、经营业主、养殖农户、全社会齐参与,建立诚信体系,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你我他的共同责任。

食品安全法规

是指由公司法规部负责召开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会议。在这类会议中一般都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法规会议的实效性很重要。实效的会议所应具备的条件是:在与会者均感满意的情况下,以最短的时间实现会议目标。

应当尽量避免实效性差的情况。导致会议失效的因素极多,有的存在于开会之前,有的发生于会议进行中,有的.则出现于开完会之后。

一、影响会议成效的因素。

1。会议前。

欠缺目标、目标不明确、欠缺议程、会议场地设备欠佳、与会者无准备而来、未明确会议终止时间或每一议案讨论时间分配不当、会议不能准时开始、会议太多,致使与会者一听说要开会,无不感觉厌烦、向来很少开会,致使每次会议议案堆积过多等。

2。会议中。

从事交谊活动、外界干扰、与会者发言离题、让没有必要留在会场的人员留在会场、犹豫不决、资料不充足,却贸然决策、少数人垄断会议、与会者不能表明真正感受或意见、视听器材发生故障、与会者欠缺热心、会议超出预定时间、主席未能总结会议成果等。

3。会议后。

欠缺会议记录,不能对决议事项进行追踪、不能对会议成败得失进行检讨、不能及时解散已实现任务的临时性委员会或工作小组、与会者对会议感到不满等。

二、提高法规会议成效的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

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会对成效产生不良后果例如:

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

发言内容是否只是出于个人的利害关系?

是否全体人员都专心聆听发言?

是否发言者过于集中于某些人?

是否有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过言的人?

是否某个人的发言过于冗长?

发言的内容是否朝着结论推进?

5。应当设法在预定时间内作出结论。

6。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取得大家的同意,并决定延长的时间。

7。应当把整理出来的结论交给全体人员表决确认。

8。应当把决议付诸实行的程序理出,加以确认。

三、召开法规会议的注意事项。

1。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原则上以3分钟为限)。

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

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

4。不要总谈期待性的预测。

5。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

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

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

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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