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管理制度(优质20篇)

时间:2023-12-05 14:07:42 作者:温柔雨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百货管理制度

规范商户撤场流程及其遗留物品的管理,降低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利益。

2、适用范围。

公司的所有商铺撤场管理工作。

3、定义。

撤场:合同到期正常终止、商户提出撤场申请或因违反合同约定公司要求其撤柜等,按公司正常流程办理撤场手续,并终止商户在广场的经营行为。

逃场:商户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正常流程办理撤柜手续,自行终止在广场的经营行为。

4、职责。

4.1招商部负责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和办理撤场手续。

4.2营运部负责商铺撤离现场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商铺撤场场地验收和商户逃场后的相关工作。

4.3物业后勤部负责对商铺撤场/逃场的现场监管,对有逃场迹象的商户进行监控,对经营场地进行拆除与验收。

4.4财务部负责费用核算与收取。

4.5行政部负责利用法律程序对逃场商户进行欠费追缴和逃场撤柜扣押物品与遗留物品入库、保存与处理。

5、程序。

5.1公司百货品牌、边角租赁类和特色店类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场与未达成续约意向的商户撤场。

5.1.1商户须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无续签意向,招商经理于续约申请提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回复商户是否继续合作。招商经理将续约申请与相关资料情况和续约谈判情况汇报招商部门经理、副总及公司总经理确认。合同续约参见《招商管理制度》。

5.1.1.1招商经理与商户于合同到期前30天未达成续约意向,招商经理即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1.1.2商户未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招商经理根据商铺经营情况与洽谈情况于商户合同到期前30天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1.2招商经理于《解除合同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与商户进行撤柜洽谈并要求商户上报撤柜申请与商铺拆装施工方案。

5.1.3招商经理在确定撤场日期前两个工作日填写《撤柜审批单》(详见附表b),注明准确的`撤场日期与商铺交付租金日期,后附撤柜申请,经招商经理、营运经理、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撤场日期前一个工作日连同商户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一并转物业后勤部。

5.1.4营运楼层经理在审批《撤柜审批单》后,带领商户到物业后勤部安管人员为商户办理撤场手续,保证商户正常撤场。

5.1.5物业后勤部根据《撤柜审批单》中注明具体撤场时间通知相关设备人员做能源核算与商铺撤场场地验收的准备,并审核商铺拆装施工方案防止野蛮施工。物业后勤部核算能源费后立即将《撤柜审批单》与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传至招商经理。

5.1.6招商经理接到物业后勤部传至的《撤柜审批单》后立即填写《撤柜确认单》(详见附表c),连同审批后的《撤柜审批单》于撤柜当天一并传至财务部核算是否欠费,如欠费,商户补齐后方可撤场。《撤柜审批单》由财务部保存。

5.1.7招商经理持财务确认无欠费后的《撤柜确认单》和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传至营运楼层经理,营运楼层经理需在《撤柜确认单》上注明同意放行,并传给物业后勤部,审核后传至营运楼层经理,营运楼层经理下发至商户。相关部门各执一联,并将招商留存联转至招商经理做合同终止。

5.1.8商户持《撤柜确认单》于撤柜当天晚18点后直接撤出经营场地,并按商铺拆装施工方案现场施工,物业后勤部和营运楼层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

5.1.9营运楼层管理人员、物业后勤部各设备人员与商户在撤柜场地清空后,根据该商铺《商铺交接表》对撤柜场地进行场地验收,三方签字确认后留营运部楼层保存。撤柜场地如有损坏,商户须按公司标准赔偿,赔偿金可在装修押金中扣除。

5.1.10撤出场地后,物业后勤部清理场地。营运楼层经理将《商铺交接表》于次日早10点前交财务部保存。

5.1.11商户于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到财务部结算货款与保证金等费用。财务部根据《撤柜审批单》和《商铺交接表》给商户结算费用。

5.2公司百货品牌、边角租赁类和特色店类商户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或商户已被确定为公司经营调整目标的,公司要求其撤柜。

5.2.1招商经理与商户洽谈撤柜事宜,并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2.1.1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违约行为,招商经理须与咨询法律顾问确认,保证公司的处理意见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

5.2.1.2招商经理将商户违约事实与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经营管理中心。

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财务部核算相关费用,防止欠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2.2具体撤场流程参见5.1.2至5.1.11程序。

5.3公司独立项目和主力店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场与未达成续约意向的商户撤场。

5.3.1商户须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六个月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无续签意向,招商部门经理于续约申请提出后的30个工作日内回复商户是否继续合作,并将续约申请与相关资料情况和续约谈判情况汇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及公司总经理确认。合同续约参见《招商管理制度》。

5.3.1.1招商经理与商户于合同到期前3个月未达成续约意向,招商经理即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3.1.2商户未在商铺合同期届满前6个月向招商部提出书面续约申请,招商部门经理根据商铺经营情况与洽谈情况于商户合同到期前3个月给商户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3.2招商经理于《解除合同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与商户进行撤柜洽谈并要求商户上报撤柜申请与详细的商铺拆装施工方案。

5.3.3招商经理在确定撤场日期前七个工作日填写《撤柜审批单》(详见附表b),

注明准确的撤场日期与商铺租金交付结算日期,后附撤柜申请,经营运楼层经理、经营管理中心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撤场日期前一个工作日连同商户商铺拆装施工方案一并转物业后勤部。

5.3.4营运楼层经理在审批《撤柜审批单》后,带领商户到物业后勤部办理租用临时能源费的手续与到物业后勤部安管人员为商户办理撤柜手续,保证商户正常撤柜。

5.3.5具体撤场程序参见本制度5.1.5-5.1.11程序。

现场物品入公司一级库保存。由公司财务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商铺《固定资产折旧审批表》转营运楼层经理。经物业后勤部核对后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营运部楼层经理和招商经理保存,以备在洽谈新商户时使用。

1.4公司独立项目和主力店商户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或商户已被确定为公司经营调整目标的,公司要求其撤柜。

5.4.1招商经理与商户洽谈撤柜事宜,并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5.4.1.1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违约行为,招商经理须与咨询法律顾问确认,保证公司的处理意见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

5.4.1.2招商经理将商户违约事实与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财务部核算相关费用,防止欠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4.2具体撤场流程参见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

5.5公司强行撤场的处理办法,包含百货、独立项目、商业街花车项目和边角租赁项目。

5.5.1招商经理未与商户就撤场事宜达成一致,招商经理)起草《解除合同通知书》后附《商户违规操作单》,报公司行政部法务人员审批。审批后转营运部并下发给商户。

5.5.2营运楼层经理在接到商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知会物业后勤部,联系当班的物业后勤部安管值班人员和商户或营业员等乙方人员三方共同清点封存(若乙方无人到场,营运部楼层经理须联系相关人员做影象记录,将录象资料存公司行政物业中心保存),并填写《商品清点台帐》,三方清点人均要签字确认。并根据场地需求联系物业后勤部或物业后勤部指定的装修公司对商铺场地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验收。将商铺清点封存货品与确认后的《商品清点台帐》与商铺拆装后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点后与公司行政经理交接入库,商铺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与处理。

5.5.3营运楼层经理负责填写《撤柜审批单》与《撤柜确认单》报公司审批,审批后将《撤柜确认单》转招商部综合业务经理做合同终止。

5.6逃场商铺的撤柜处理办法:

5.6.1营运楼层经理确认商铺逃场后,营运楼层经理填写《商户违规操作单》将撤场/逃场的情况经过(包括时间、地点、见证人、确认人等)与商户欠费单做为证据报经营管理中心副总审批,审批后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他依据以公司行政部法务人员要求为准,各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确保公司利用法律程序追缴欠款。

5.6.2营运楼层经理得到商铺逃场的公司审批意见后,知会物业后勤部服务中心。物业后勤部服务中心安排具体人员协助营运楼层经理对商铺内物品进行封存和商铺装修的拆除。

5.6.3营运楼层经理负责填写《撤柜审批单》与《撤柜确认单》报公司审批,审批后将《撤柜确认单》转招商经理做合同终止。

5.6.4逃场遗留物品处理:

5.6.4.1营运楼层经理联系当班的物业后勤部安管值班人员和商户或营业员等乙方人员三方共同清点封存(若乙方无人到场,营运部楼层经理须联系相关人员做影象记录,将录象资料存公司行政部保存),并填写《商品清点台帐》,三方清点人均要签字确认。

5.6.4.2物品清点完毕后由营运楼层经理将《商品清点台帐》交公司行政部经理处入公司一级库保存,营运楼层经理做好交接工作。公司行政部做好扣押物品的出入库账簿登记,保留出入单据以便核查,公司行政部负责扣押物品的处理和利用法律程序对商户的欠款进行追缴。

5.6.4.3营运楼层经理根据场地需求联系物业后勤部或物业后勤部指定的装修公司对商铺场地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验收。将商铺清点封存货品与确认后的《商品清点台帐》与商铺拆装后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点后与公司行政部经理交接入库,商铺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与处理。

5.6.4.4营运楼层经理负责联系商户,并与之协调以尽量减少双方损失。

5.6.4.4.1如果与商户达成一致,则由营运楼层经理填写《欠款/逃款商户遗留物品处理审批表》报经营管理中心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批。按公司审批意见执行。

5.6.4.4.2如果与商户无法达成一致,公司行政部负责利用法律程序追缴欠款。

5.7商户合同未到期,商户申请撤柜包含百货类商户、边角租赁类商户和特色店类商户、临时经营商户和独立项目商户。

5.7.1商户在合同执行期向招商部提出书面撤柜申请,招商经理根据资源储备情况与商铺卖场经营情况与商户进行谈判并洽谈新商户资源。

5.7.1.1商户同意继续经营,商户撤回撤柜申请。

5.7.1.2新商户有签约意向,招商经理(部门经理)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独立项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场,按照《招商管理制度》和《进场装修管理流程》安排商户进场。撤场商户合同保证金、已交租金不予返还。

5.7.1.3商户不同意继续经营并且无新商户进场,招商经理在商户提出书面撤柜申请第六十天后,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独立项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场。撤场商户合同保证金、已交租金不予返还。

5.8临时经营商户的撤柜:

5.8.1招商经理在《临时经营合作协议》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确定本期促销到期后撤柜的商铺,并填写《撤柜审批表》经招商经理、营运经理、经营管理中心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于撤场日期前两个工作日传至营运楼层经理处。营运楼层经理负责安排临时商铺撤场。

6、记录。

《解除合同通知书》、《撤柜审批表》、《撤柜确认单》由招商部保存,期限一年。

《欠款/逃款商户遗留物品处理审批表》由营运部、行政部保存,期限一年。

7、参考文件。

8、附录。

百货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购物环境,维护市场公共秩序及市场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商户遵照执行。

一、小商品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一)凡进入市场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到持证、亮证经营,依法纳税。

(二)经营者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的核定内容。

(三)热情服务,文明待客,不准在市场内大声吆喝、打牌、下棋、赤膊。

(四)维护市场整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保持商位整洁,不准在墙上随意涂写、张贴、钩挂、钉牌,自觉爱护场内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瓜皮、果壳、纸屑和乱倒垃圾、污水。

(五)如要对商位进行装潢,必须先向市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六)商位在租赁期内如遇市场布局调整,应无条件服从整体安排。

(七)不得在市场经营过程中从事下列活动:

l、涉毒活动;2、赌博活动;3 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4、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及其他淫秽物品;5、酗酒闹-事;6、销售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经营者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严防失窃。

(九)场内严禁下列行为:

1、使用明火;2、禁烟区内吸烟;3、焚烧;4、燃放烟花爆竹;5、其他不适宜场内进行的活动。

(十)场内不得擅自从事下列行为:(如确需进行改造的,须先报请市场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1、损坏建筑结构;2、改造电气线路;3、进行室内装修;4、其他破坏房屋设备、设施的行为。

(十一)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品经营管理办法》,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市场,打火机、气体、摩丝等样品必须空罐陈列。

(十二)应当爱护市场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挪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三)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签订“门前三包,门后达标”责任书,保持店内、摊内整洁卫生。

二、小商品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一)凡销售商品和服务项目必须明码标价,规范有序。

(二)出样商品必须整齐美观,不得超出营业房前规定范围,网格、泡沫板、铁架等出样工具不得在营业房前使用。

(三)做到诚实守信,买卖公平,礼貌待客,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四)凡需要设置商品广告、灯箱,进行广告宣传的经营户,应向市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进行。

(五)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小家电等。严禁小吃、饮食、水产、肉食禽蛋等农副产品进场交易。

(六)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摆货经营。

三、 小商品市场商品质量管理

(一)经营户要按《产品质量法》有关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对销售的商品应保证质量,承担商品质量责任,不以次充好,不以假充真,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二)标识齐全。经销商品须有厂名、厂址、合格证,“三无”商品不得进场销售。

(三)承诺服务。零售、批发商品时,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消费票据或信誉卡并详细填写,对所提供的服务给予相应承诺。

(四)售后服务。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经营户必须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遇质量纠纷,应积极配合、服从市场质量管理部门的依法调解和处理。

四、小商品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一)物业公司承担并做好市场内外的经常性保洁工作。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外公共部分的保洁卫生,店铺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要求达到市场管理卫生标准。

(二)市场内外实行垃圾袋装化,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箱,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市场经营户应将垃圾置放到指定的地点,由物业公司统一外运。不得将垃圾随意扫地出门、乱扔乱放;严禁在商铺外任意理菜、洗刷、摆放杂物等行为。

(四)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场内外除害消杀工作。每月一次集中消杀,确保市场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市场消杀期间,经营户需全面配合。

(五)店铺前后严格落实门前卫生“门前三包,门后达标”责任制,确保不出现卫生死角。

五、小商品市场安全管理标准

(一)市场内各种安全制度健全落实,人员、职责、岗位责任需明确。

(二)市场内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破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

(三)场内不得留宿生火,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市场内基础设施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场内建筑设施。

六、小商品市场设施管理标准

(一)场内保持设施配套齐备、功能完善。

(二)场内禁止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三)市场设置停车场并有指示牌。车辆停放整齐、进出有序。

(四)市场设置公共厕所并有指示牌,由专人进行管理。

(五)市场设置科普宣传栏,对公众开展卫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传,并定期更换内容。

(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利用市场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七、小商品市场作息时间与上货时间以及车辆管理

(一)进入小商品市场的经营户应当遵守小商品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经营时间上午08:00—晚上19:00点,本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二)为了保持市场的有序,市场经营户上货时间每天上午06:30---07:30分。

(三)车辆管理

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2、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4、为了保持农贸市场内外秩序,市场经营户不得在每天上午08:00---下午18:00期间进行上下货。

八、小商品监督考核管理

(一)市场管理部门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的证照情况、商品质量、卫生状况、商誉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管理部门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三)市场管理部门制定了日常经营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对经营户予以奖励、警告、处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四)市场管理部门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对被处罚的经营户,给予通报批评。

九、对违规行为的整改措施

(一)对有下列行为的:

1、任意在通道上堆放物品。

2、任意在通道上停放车辆。

3、摊内垃圾不袋装和桶装,或不按规定置放的。

4、场内场外任意摊外设摊。

5、其他违规行为。

整改措施:

第一次违规:严重警告;

第二次违规:停业整改一天,支付整改费用50元,写出书面检查;

第三次违规:停业整改三天,支付整改费用200元,写出书面检查;

第四次违规:全场通报批评,终止租赁合同,清除出场。

(二)对有下列行为的:

1、短秤少量。

2、掺杂使假。

整改措施:

第一次:补足差额数,当面向顾客道歉并进行书面检查。

第二次:通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三)对在市场内打架和严重吵架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停业整改3天,支付整改费用100元,写出书面检查,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四次违规:赔偿一切损失,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如违规行为情节恶劣或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较大损失的,可直接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1目的

规定经营场所安全控制的工作途径和管理方法。

2范围

与公司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3关联程序

设备管理程序

购物环境管理程序

预防和纠正措施管理程序

4定义

安全状况异常:指通过检查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安全管理准则的情况。

安全事故:指已经发生的,造成损失的安全事故。

突发性安全事故:指突然发生的,无征兆的,造成损失的安全事故。

5职责

安全管理部:负责经营场所人、财、物安全的全面管理与控制工作。

各部门:配合安全管理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资源和支持。

百货管理制度

一、为使仓库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仓库为易燃场所,严禁任何人携带明火进入仓库,仓库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若因此造成的后果,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仓库为储藏公司商品的场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存储私人物品。

四、任何单位进入仓库提取货品时,须填写商品领用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仓储组办理,。

五、公司任何员工入库提货,须由仓储人员陪同。

六、商品进出仓库,仓储人员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存档备案。

七、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商品,商品入库时,各单位应详细填写商品内容,仓储人员有权拒绝上述商品进入仓库。

八、仓库商品应归类存放,以便随时核查、提货,服装类商品应用吊挂存放。

九、仓储人员应保持仓库的干燥、通风,仓库应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修,同时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

十、仓储人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的。商品,如发现损坏、虫蛀、变质,应及时通知营业单位核实,同时填写报损单,经公司主管核准后,报财务部作报损处理。

十一、本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管理制度

一、为使公司电梯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电梯分电扶梯、电梯、货运梯,由公司维修组负责保养,定期检查,确保电梯能正常运行。

三、电梯的`维修保养必须在商厦闭店后进行,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商厦营业时,关闭梯进行维修。

四、公司电扶梯、电梯的开启与关闭由企划课活动组负责,电扶梯与电梯必须在商厦开店前和闭店后开启和关闭,电扶梯、电梯的钥匙有活动组统一保管。

五、货运梯由仓储组负责开启和关闭,货运梯的钥匙由仓储组统一保管。

六、商品运输,载货等,不得使用电扶梯、电梯,公司经理级以下干部,若非陪同客户参观,不得使用电扶梯,营业员不得使用电扶梯、电梯,营业员的进出必须从公司指定逃生梯。

七、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 

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 (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 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一、考核的原则和目的

二、考核的标准 

员工考核以绩效为主要标准。绩效是员工所做的工作中对企业的目标达到具有效益、具有贡献的部分。绩效以性质来分,包括可量化和不可量化;以效益来分包括即期与远期;以形态来分包括无形和有形。

三、考核的组织 

四、考核的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五、考核的方法

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六、考核结果的上报和归档 

由行政事务各部组织的绩效考核,得出的结果要以表格的形式整理出来,上报公司领导和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批,行政事务部执行。绩效考核的定期、可量化部分在员工的工资中体现出来;绩效考核的不定期、不可量化部分,视具体情况在日常管理中以罚款、表彰、奖励的形式出现。

百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

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

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食品百货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入库。设有不安全视频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变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1、凡食品入库之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2、食品入库后,原料分类存放,对主粮食物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做到勤购、勤卖,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

3、食品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倒仓检查。发现变质腐-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库。

4、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仓库内严谨吸烟。

5、仓库内物品存放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6、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2015年8月22日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避免阳光 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及时维护破损的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货架。

3、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常。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6、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要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7、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进行感官检查和对票证、凭证进行核实,对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食品拒绝入库。

8、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验收登记和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性状、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台帐、票证、凭证等证明材料按月装订,并保存12个月以上。

百货专柜安全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各商场在正常营业后进行的局部柜台调整装饰,凡此情况下进场施工的供货商须按此规定执行。

(一)    供货商凡需进场施工或装修必须事先向商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在进场时须出示审批表,否则不可进场。

(二)    供货商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在商场内吸烟和走串其他柜台,任何施工单位不得肆意扩大占地与作业范围。施工作业时须保护施工现场商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则照价赔偿。

(三)    未经批准,不得改动原有的天花、地面、墙面、用电设施、消防设施,如有违反须立即恢复原状。

(四)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电工安全标准的电动工具、电焊机、电气材料;电焊、电气安装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相关操作证件)操作,电焊或电动切割作业必须在场外进行,同时预先备好灭火器放在施工现场。无证人员操作每次罚款200元-2000元,并清理出场。

(五)    木工用气泵时,应垫木板,对地面进行保护;不得在瓷砖上拖动重物,不准在地面随意泼洒污水 。刷胶、刷漆等作业时,地砖上必须用夹板或厚纸皮加以防护。

(六)    供货商所有用电设备的线路须套用pvc线管,须统一使用“松业”牌电子镇流器;电源的连接须按商场电工指定的要求操作,不得私自乱拉乱接。不合格材料须立即整改。

(七)    供货商制做柜台、灯箱须使用符合消防要求的防火材料。(装修装饰材料阻燃防火)。

(八)    晚上非营业时间施工时,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在21:30之前抵达商场,与商场电工、楼层管理人员一起到施工现场落实具体安装位置、电源线路的连接要求、施工用电的提供以及检验施工工具和材料等,否则当晚不得进场。

(九)    施工完毕后应将施工遗留的杂物清理干净,确保现场不留任何火源,并经商场防损员检查无误之后方可离场。用电设备须经商场电工次日检查合格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    供货商柜台和灯箱上的电源线路、日光灯具等电气设备每发生短路事故一次或装修、施工过程中违反前述规定之一者,商场将收取200元-5000元的违约金。

(十一)  因供货商装修、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进行违规操作所引致的任何不良后果或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营协议签订程序、权限、变更、解除与终止、履约、管理、费用标准等要求。

本标准是强制性文件,适用于公司对经营协议的管理。

2 实施,执行与监督

2.1 公司事务部负责实施本标准。

2.2 公司采购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具体执行本标准。

2.3 总经理室负责监督标准的实施与执行情况。

3 责任对象

公司与经营协议订立与管理相关的人员受本标准约束。

4 协议分类及用途

a)购销协议:适用于自营商品的购销;

b)专柜协议:适用于专柜经营;

c)租赁协议:适用于租赁经营。

5 协议签订程序及权限

5.1 供货商与公司建立经营合作关系,应签订经营协议。

5.2 采购部根据公司商品定位的有关要求,做好供货商的调查、选择和审核等工作,确保被引进的供货商在资格、信誉、商品质量及经营协议履行等方面符合公司规定。

5.3 公司总经理室人员及采购部课长为经营协议的签约人,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签订经营协议。

5.4 采购部是经营协议管理的专职部门,具体负责经营协议的起草、修订、审核、盖章、检查、保管、存档、监督等工作。业务部行使管理职能时,发现有违反《合同法》有关规定和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对经营协议可作出否决、修改或解除等决定,并根据本标准及公司其他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5.5 签约人应经过有关培训,取得《法人授权书》后,才具备签约资格。

5.6 经营协议签约前,采购员应填写“商品进场申请表”(一式二份,采购部、财务部各执一份,自营商品不用填写),然后按供应商提供的证照目录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证照并进行审核。

5.7采购员将《商品进场申请表》及供应商(商品)相关证照交课长审核、总经理(店长)室批准后,向协议管-理-员领取专柜(购销、租赁)协议书。采购部经理按协议书格式要求,用钢笔或水笔逐项填写协议三份,。在填写时,若发生错误,应由供货商和采购部在修改处加盖修正章。经营协议详见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

5.8 经营协议的标的应根据公司发布的《商务合作基本条件一览表》标准范围内确定,确因经营需要不能执行该标准的,应经采购部审核,报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签约。商务合作条件一览表详见本标准附录b(标准的附录)

5.9 经营协议一式三份(供应商、采购部、财务部、各执一份),填妥全部内容后,交供应商盖章,然后经采购部签字申请,店长室审核后盖章,协议即生效。

5.10 经营协议文本中的格式内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删除或改动,若需要删除或改动的,应经采购部经理审核后方可执行。涉及重大变化的,由采购部报总经理室批准。

6 协议变更

6.1 供货商在履约中需变更帐号、税号时,由采购员填写“行政办公报批单”,并附供应商变更帐号、税号书面证明,至业务部办理变更手续。

6.2 供货商在履约中需变更法人名称的(除供应商关、并之外,履约期内仅限一次),由商品课课员填写“行政办公报批单”,附上供货商法人名称变更证明、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各类经营许可证、代理权、商标等有效证照复印件,连同供应商原经营协议,一并交至协议管-理-员,重新签订经营协议。

6.3 在法人名称变更过程中,如原供货商协议将到期,且愿与我公司续约的',而新供货商暂时无法确定资格(未办妥工商登记等法定手续),则暂时与原供货商签订补充协议,待新供货商法定资格确定后,按本标准6.2条款执行。

6.4 双方约定条款变更的,应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报批程序按本标准第5相关条款执行。

6.5 变更法人流程

7 协议解除和终止

7.1 公司提出与供应商提前解除协议的,在向供应商提出解除协议前,应报采购部。

7.2 经营协议解除与终止前营运部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b)商品的清退或赔偿;

c)帐款、帐物核对工作;

d)检查“履约情况档案表”,发现未履约情况的,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通知采购部、财务部采取措施,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7.3 采购部办理经营协议解除或终止手续时,应附协议文本及《经营协议履约情况档案册》交公司总经理室归档。

7.4采购部将收回的经营协议保管6个月后,交事务(总务)部销毁。

8 协议履约

8.2营业各部应建立“经营协议履约情况台帐”,由各营业课负责填写和保管,在每季度第二个月的第一星期一送交采购部。采购部对履约情况台帐进行检查汇总,报总经理室。履约情况台帐在每季度第二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一交还各营业课。经营协议履约情况台帐详见本标准附录c(标准的附录)

8.3 若供应商违约,营业各部应做好记录,及时逐级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9 协议管理

9.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经营协议,并负有管理责任。

9.2 经营协议保管人员应做好经营协议的编号、登记、分类、保管、注销等工作,经营协议及相关资料应存放在带锁文件柜中,做好防潮、防霉、防蛀工作,不得随意放置。

9.3 采购部负责定期对各部门经营协议的保管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并将汇总情况交至总经理办公室。

9.4 经营协议借阅权限:

c)其他管理人员:经保管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查阅相关经营协议及相关资料;

d)借阅经营协议及相关资料应办理借阅签收手续。

10 供应商提供的证照目录

10.1 供货商经营资格证照:

b)企业经营(生产)税务证明:税务登记证、关税证明(进口商品);

c)权益证明:法人委托书、商标注册证、商标代理协议、商标授权证明、专利注册证;

d)商品质量证明:商品质量检测报告、关检证明(进口商品)、安全性评审报告;

e)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

10.2 产品准许销售证照

10.2.1 化妆品:

a)具有省市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b)具有省市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c)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测试报告;

e)进口化妆品具有国家卫生部签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2 食品:

a)具有省市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b)提供每批产品质量的检测报告;

c)进口食品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d)销售烟酒的,应具有烟酒专卖证或生产许可证。

10.2.3保健食品:

a)具有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b)商标注册证;

c)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d)进口保健食品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4 针织品:

a)提供每批产品成份测试报告(市级以上国家认的质量检测部门);

b)进口针织品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5 服装:

b)进口服装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6 鞋类:

a)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b)进口鞋类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7照相机、镜头:

a)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b)进口照相机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8钟表:

a)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b)进口钟表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9 眼镜:

a)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b)进口眼镜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10 国产家用电器(包括音视产品):

a)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b)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一定是正品质量等级;

c)长城标志证书;

d)家用电器插头、插座产品,不符合新国标,禁止销售。

10.2.11 进口家用电器(包括音视产品):

a)由国家商检部门颁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

b)由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c)家用电器插头、插座产品,不符合新国标,禁止销售。

10.2.12 电工产品(漏电保护器、电线、插座等):

a)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b)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一定是正品质量等级;

c)安全认证证书;

d)符合新国标(如插头、插座等);

e)进口电工产品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13 玩具、童车:

a)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b)进口玩具、童车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14 餐具洗涤剂:

a)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b)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的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10.2.15 卫生用品:

a)具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b)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10.2.16 健身器材:

a)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b)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10.2.17皮革制品(皮服、皮鞋、箱包):

a)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b)进口皮革制品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18 通讯设备(电话、手机、bp机、传真机等):

a)具有通讯设备进网许可证;

b)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c)进口通讯设备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19 保险柜:

a)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b)具有安全质量许可证书;

c)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d)进口保险柜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20 游戏机:

a)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b)每批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提供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c)进口游戏机具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进口税单。

10.2.25 其它类商品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必备证照。

百货管理制度

9、经常进行商场管理调查,学习其他商场的。良好管理经验,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10、凡事亲历亲为,克服官僚主义;

11、关心卖场物价,反馈价格信息,跟踪结果;

12、对滞销商品,向专柜提出清货、促销、降价、退货的销售建议;

13、了解零售业的有关政府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消法、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14、对商品标识要一清二楚;

15、指导专柜做好商品陈列、提高销售效果;

16、能尽职尽守,执行规章制度,完成本职工作;

17、对员工的处理公正、理性、不情绪化。

百货管理制度

一、为使道具的借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指的陈列道具包括:花车、模特、压克力架。

三、陈列道具由企划课统一存储、发放和回收。

四、陈列道具的使用、摆设由美陈组统一设计、规划。

五、陈列道具的借用由企划课订立统一的。收费标准,建立相应的表单存档备案。

六、企划课应建立库存明细表以便查询。

七、厂商应活动需要借用陈列道具,应由营业单位填写'陈列道具借用单',并由单位主管签字核准交美陈组领取,企划课每月底将借用明细单交营业单位做扣款核对。

八、陈列道具使用完毕后,交美陈组保管,如有损坏将视损坏情况赔偿。

九、陈列道具不得随意变动位置。

十、厂商须使用自行陈列道具时,须向美陈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美陈组人员统一安排。

十一、本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管理制度

1、为全部的顾客供应优质的服务,包含微笑服务、礼貌用语、回答顾客咨询、简单介绍商品的性能、为顾客供应购物篮。

2、保障商品的销售,适时对端架、堆头和货架上的商品进行补货作业。

3、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地条形码、正确地价格标签。

4、做好理货陈设要求,力求达到整齐美观丰满的效果。

5、做好销售区域的卫生,保持购物通道的顺畅,适时清除杂物。

6、进行商品的现场促销,以提高营业额。

7、掌控商品损耗,对特别商品进行防盗处理,适时处理破包装商品。

8、整理货架库存区和仓库,做好库存商品,标识清楚,码放整齐,规律有序。

9、做好商品的先进先出,并检查保质期。

10、负责整理好退货商品,并填写相关单据。

11、具备防盗意识,对易丢失商品和可疑人员予以关注。

12、参加本店的周期性盘点。

(一)理货员的紧要工作:补货、理货。

(二)商品的陈设要求。

1、每个单品乾净、平展、无绉皱。

2、商品之间间隙紧凑,无暴露层板,满陈设。

3、货架前排商品呈80度―90度,竖直陈设,货架前排商品与货架边齐平。

4、商品前后陈设无粘连,横成排,竖成行。

5、大类商品纵向陈设,小类商品横向陈设。

6、大类商品,按包装特点,分布陈设,商品陈设,高处与低处相近。

7、商品正面面对顾客,标价齐全、正确。

8、货架、通道内干净无杂物。

9、堆头乾净,商品丰满、醒目,pop宣扬到位,货架存货安全、整齐,高处与低处适中。

10、商品先进先出。

11、检查标价签是否正确,包含促销商品的价格检查。

12、商品与标价签五对应。

13、补完货后适时清理空纸箱。

14、必需做到适时补货,不得显现有库存、货架上无货的情况。

15、补货时,不能影响通道畅通,不补货时,通道上不能堆放任何商品。

16、破损及折包商品适时处理。

17、理货时,应检查商品条码是否与标价签五对应,货物的正面是否面对顾客。

18、定期清理货架卫生及商品卫生。

二、收银员职责。

1、严格执行顾客服务的原则和个人着装标准。

2、为顾客供应快速、精准、微笑、自动、礼貌地服务,回答顾客咨询,自动同顾客打招呼,坚决杜绝一切与顾客争持的事件发生。

3、保持诚实的品质,严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则,快速、精准、安全地收取货款,削减现金差异地发生。

4、负责全部商品的消磁工作,并帮忙防损检查。

5、保证随时有充分的零钱找给顾客。

6、提高扫描的正确率和速度,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7、谙习收银机、验钞机、消磁板等设备的'操作,能解决简单故障,随时准备好简单耗材。

8、营业结束和营业前,负责收银台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所管区域的商品陈设。

三、后台操作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店内电脑系统的使用、维护和故障排出。

2、负责后台电脑的故障处理、价格更改工作。

3、负责店内各种报表的打印分发。

4、帮忙店内的商品盘点。

5、负责每日营业款的收缴以及零钱的兑换。

四、防损员的岗位职责。

1、保证店内正常经营秩序,确保人员、财产、商品设施的安全。

2、防止偷窃并对盗窃行为依照公司规定处置。

3、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消防规定,发觉隐患适时与当地有关消防负责人联系,共同订立整改措施并报告店长。

4、负责卖场消防设备的检查完善,随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帮忙店长对消防设施地检查维护。

百货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

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 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 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 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 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五十条: 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

修理。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 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章 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

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 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 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七章 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 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 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 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十章 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 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一章 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 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 (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 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 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一、品牌进场、退场管理规定

(一)品牌进场管理规定

1、品牌登记

1)当商场有招商计划时,由楼层经理制定招商计划,填写《招商计划表》,上报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2)对准予执行的招商计划,楼层经理负责招商。所有有意向进场的品牌均须由楼层经理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考察商户实力,收集并验证有关证件(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组织机构代码及委托书(授权书)或代理证),留存相关销售报表资料、画册、有关证书。

3)楼层经理根据招商情况,填写《合作意向审批单》,附《供应商登记表》及有关证书,与商户进一步洽谈,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由商家和楼层经理签字确认,报至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确定符合要求可以引进的品牌。

2、进场审批

1)零售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准予引进的品牌,由楼层经理负责办理品牌进场所需缴纳费用(即入场费、合同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用工费用等)手续,将《合作意向审批单》附上缴费明细转交财务部。

2)财务部接到及费用交纳明细后,要对合作条件认真审核,尤其是检查费用缴纳明细情况,财务部收费并办理缴费凭证后再签批《合作意向审批单》。

3、签订合同

1)《合作意向审批单》通过后,由楼层经理负责与商户签订《联营合同》、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及特殊类别商品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补充条款》一式两份。由零售事业部总经理签批。

2)财务部负责核对合同文书与《合作意向审批单》,尤其是入场费、合同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区域面积、扣率、保底收益、促销管理费、广告费、合同期限、员工工资等要项。

3)财务部将审核后的合同加盖公司合同章。

4)财务部负责将有关合同转楼层经理传至商户一份,留存一份交信息部建合同资料及厂编后,再传行政部存档。

4、厂商进场

1)《联营合同》签署后,由楼层经理给商户出具区域平面图,下发《商场专柜设计规范》、《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并通知商户将品牌装修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交楼层经理,并办理《品牌装修方案审批表》,按审批流程审批后,厂商到财务部出示此表交纳10元钱,购买《商户管理手册》,厂商方可进场装修。

2)厂商上货并标价,正式营业。

(二)品牌退场管理规定

1、退场审批

1)厂商申请退场品牌

(1)厂商因合同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三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管理人员签署楼层意见(调整或清退)。

(2)零售事业部总经理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

(3)楼层经理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行政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安排所属部门相应事宜。

(4)零售事业部总经理签批意见。

(5)商户跟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处理相关事宜,填写《物品出门单》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1)楼层经理根据和商户的合同约定,品牌在合同期限内因品牌结构调整或总体销售排名靠后,即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靠后,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告,报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确定清退该品牌。

(2)楼层经理接到售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3)商户和楼层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要求按期办理退场的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2、注意事项

1)商户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和商场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三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商场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商户撤场。

2)商户未经商场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商场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商场应得销售分成。

置厂商商品并变卖追索。

4)属商户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经理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商户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公司将依据合同留置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退场后三个月如无相关投诉全额退还,如发生相关投诉将扣除相应的费用后退还。

6)特殊类别商品按《特殊类别商品服务承诺书》执行。

7)《品牌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商户应按期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道具的退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商户管理规范

(一)商户场内管理规范

1、本商场不允许专柜负责人在专柜经营,如需安排工作或了解销售,专柜负责人在柜时间一天不超过两次,不得超过30分钟。如因特殊情况专柜负责人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着我方规定的统一工装、服从我方统一管理规定并扣取促销管理费,。

2、销售规定:本商场实行统一收银,各商户不得在卖场内不经收银台,私收顾客现金或进行场外交易,各商户也不得将团购业务介绍到其他商场或专卖店。

3、装修规定:商户柜位装修必须按照商场规定进行,货架高度、摆放位置、柜内动线等必须严格按照商场的装修规范执行(详见《商场专柜设计规范》、《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

4、经营规定:商户在本商场统一规划管理之下自主经营,自主承担经营盈亏与风险。本商场实行末位淘汰制,凡达不到本商场业绩要求者,必须提前撤柜。本商场采取联营形式,经营权为本商场所有,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作,商户不得私自转让、转租。

5、人员规定:按合同条款及人事部相关规定

6、在经营过程中,各专柜必须对所涉及的销售、市场、库存、价格、管理规则等信息及经营管理过程中商场的管理规定、要求、通知等制度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7、处罚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户将处以50~5000元的罚款,罚款由商户货款中扣除,有另行管理规定者并行处罚。

8、举报规定:凡对以上行为进行举报者,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罚款金额50%的奖励。

(二)商品、价格、促销、销售管理

1)商品管理

1、商户货品上柜前必须提供合法的、完备的“五证一书”,和经营的特殊商品有关法律所规定的证件,如进口商品报关单完税证、特许商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商标证、进口食品类及化妆品卫检证明等,并附上乙方法人合法委托书,缺一不可,缺乏或隐瞒销售之商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权限文件,商场有权立即停止其销售,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及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上柜货品明细必须报商品明细到楼层经理审批、确认。如因销售而增加新的品牌、品种,供应商必须提前15日申请,批准后方可上柜销售。否则停止其销售,并予以2000-10000元的罚款。

2、品牌规定:商户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品牌经营,所上货品必须与合同所签订的品牌相符,商户不得将合同约定以外的品牌拿进商场销售,同时保证所售商品质量,所提供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及私自更换商标的商品。

专柜销售任何商品,都必须明码实价,标明产地、等级、计量单位、质地、成份等,特别是计量必须准确、精确,不得欺诈消费者,否则各专柜除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外,将予以1000-5000元的罚款。各专柜销售之货品如因质量出现投诉,各供应商除接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处罚外,将予以1000-50000元罚款,并不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商品进场,需填写上货单一式两份,注明专柜名称、品名、价格、数量,向楼层经理或防损出事原始进货单据,确认商品进货渠道及到货数量后由楼层经理或防损在上货单上签字,一份柜组留存,一份交由楼层经理上帐存档。各专柜按要求如实填写专柜《每日库存变更表》商户商品的安全在营业时间由当班导购员负责。

4、商品出场规定:商场允许商户将专柜货品调出商场(含返货),但为保证商户货品安全,货品调出商场必须填写《携出单》,必须经楼层签字并由防损确认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打包,否则商场一律不准放行。商品出场由指定出口出场,出场前必须接受商场保安的检查、核实,无问题方可放行。

备注:商户进出货使用本商场专用货梯,不允许使用客用电梯。必须在指定的进出场通道和运进方式进出卖场。原则上货品只能进,不能出。专柜违反商品进出场规定的,一经查实,商场将有权没收处置未登记货品,且乙方货品若有任何遗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各供应商必须保证货源丰满、新颖,优先供应本专柜畅销品、新品。货品陈列展示要做到美观大方、时尚、具有良好的创意和视觉效果。货品陈列的基本原则主要强调商品特色或季节性。

冒、伪劣、“三无”商品,否则如有发现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专柜全部负责。

9)商场提供场所供商户展售或存放的商品及财产,商户须自行妥善保管定期盘点,并保证自行自费保妥水灾险、火灾队、盗窃险、公共意外责任险及其他与商品及财产损失有关的一切险种。

2)价格管理

专柜销售商品必须符合《价格法》规定

1、货品价格的确认程序:由供应商先自报价格申报表,然后将申报表随同进货单据,交片区负责人审核认定后,方可确定。

2、各供应商专柜销售之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其它同类商场或经营点,否则予以2000-50000元罚款,同时终止其货品销售,追究其对本中心造成的负面影响。

3、如因价格问题引起顾客投诉而产生的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各供应商负责,如多次(三次以上)发生顾客投诉,商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赔偿。

4、各供应商经营之货品在其它商场或经营点,打折、降价、特卖等,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本中心业务管理部,否则我中心对各供应商处以2000-5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本中心除罚款外,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各商户经营之货品价格一旦确定,不准随意改变,若必须调整须填变价申请报批,确认审批方可变动。

7、黄金、化妆品、食品等特殊商品的作价,必须持有质检证明。、

8、在出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的商品时,营业员应在销售小票注明“此类商品不能退换货”字样。

9、凡通过计量器计价的货品 ,各供应商必须保证计量的公正准确,否则因计量不准或误导而被投诉,除接受国家职能机关处理外,将予以2000-50000元罚款。

3)促销管理

(1)促销

1、商场每季度不定期举行大型促销活动,各商户必须支持和配合。.

2、各专柜销售的任何商品不得私自打折销售,有特殊情况需自行安排促销的,必须在每月的26前填写促销申请至楼层经理处签字,并传财务,逾期不报者,予以300-2000元\次罚款。

4、商户为促销而在中心内设置广告或其它道具必须提前7日报企划部,企划部的同意并上报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否则商场有权予以取缔,并处2000-5000元罚款。

5、为促销而展开的广告宣传等活动,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费用的收取按各商户每月营业额的1%从货款中扣取。

6、各商户提供的促销品必须保证质量,促销活动必须真实,否则一经查处,并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并且促销品原则不能断货。

8、严禁使用自带或不正规pop、dm单及购物袋及其他销售用品。

9、促销活动过程中各商户按本中心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pop、l架以及宣传海报,必须接受楼层管理人员及企划部的指导纠正。

10、如商户需在媒体作广告时,涉及使用商场名称,均须事前书面征得商场的书面同意,

(2)降扣申请程序

1)商户自行推出的促销活动,商场一概不予降扣。商场统一推出的大型促销活动,由楼层经理与厂商就折扣分担比例及费用分担达成协议。经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传财务及信息部。

2)信息部按照批示执行。财务根据协议结算。

4)目标销售管理

1、各供应商必须实行目标销售,目标任务由百货部结合年度销售计划及各专柜自身特点下放。

2、供应商在知道销售目标后,必须进行货品调整,以力争完成销售目标。

3、如供应商连续3个月销售排名后三名(同一区域)或连续三个月都未达到最低保底销售额,我中心有权调整经营位置或无条件终止合同。

(三)关于禁止“私收银”的规定

为了维护卖场经营统一商场形象,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商户严格遵照执行。

1、商场内严禁“私收银”,所有销售货款必须交收银台。

2、若发现各专柜“私收银”属实,按私收银金额视其情节处以供应商最低10000元罚款,并处以私收银员工交易金额的5倍罚款,并责令立即更换私收银人员。

3、若连续两次发现专柜私收银,则对供应商予以撤柜处理,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4、以举报或揭发“私收银”现象属实的`有功人员,本中心予以罚款额50%的奖励。

5、 收银员及防损对专柜人员“私收银”负有监督、举报责任,收银员知情不报者罚款200元。

a) 严禁收银员与营业员串通,弄虚作假达到贪污之目的,违者按贪污公-款处理。

b) 严禁场外交易,一经查实处以最低10000元罚款。

c) 所有货品定金都必须交收银台,否则按私收银处理。

d) 商户及其亲属、亲戚私自收银按本公司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6、各专柜进场后须向联营部报进场商品总数,且出具进货单据证实总数真实性,待联营登记确认后,专柜建立期初库存数据,之后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专柜《每日库存变更表》备查,不得弄虚作假。

7、楼层经理及防损随时可根据每日库存变更表抽查专柜库存,并对库存不准确或账实不符的专柜提出处罚意见,上报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后批复后执行进行相关处罚。

经营宗旨:谋求企业发展壮大,帮助员工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繁荣进步。 经营理念:开拓、进取、诚信、敬业。

经营作风:团结、务实、严谨、高效。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员工上班第一时间打扫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精力充沛 !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 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

十、员工奖罚规定: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旷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为规范商户及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强化xx商场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xx百货商场经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物业管理公司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本规定所指的商管公司为:xx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

一、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经营。如需进货,经营方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方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二、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

4、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方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广场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物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广场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广场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商品城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方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三、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以良好的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袋装、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方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方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经营方应做好围离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四、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广场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方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方并与经营方协商确定。

1、经营方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方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广场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方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方的营业情况,经营方应积极并真实的报告相关数据。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方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 七、违反以下规定,经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注:

1、表内各条款由购物广场现场管理人员执行,以开具《经营违约处罚书》的

形式通知违约店铺。违约店铺应在收到处罚书之日起2日内到商管公司指定部门缴纳罚金,逾期未缴者加倍处罚。

2、经营方应将其所属销售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近照等造表送至商管公司管理部门存档。 八、实施与纠正:

1、规定若与双方签定的合同有歧义时,本规定的有关规定优先适用。

2、本管理规定由商管公司按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公布、实施。商管公司修改或增删届时通知经营方。

3、如经营方未能支付违约金,商管公司将通知业主并从租约保证金中扣款,经营方不得有异议。同时经营方需于3日内向业主补足该保证金,如经营方未补足保证金,业主将视同违约处理。

4、购物广场所列相关规定,是将全体商户利益置于首位,是切实保护购物广场整体商业形象的行为。

5、为确保全体商户的共同利益,各经营商户应积极主动遵守上述规定。

xx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百货管理制度

凡在xx百货累计购物满200元高档商品1000元(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音响、厨具、钢琴、电子琴、健身器材、摄像机、高档手表及名烟名酒等),即可办理会员卡一张。华联会员卡可以同时使用。

申请者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购物小票或财务收款收据,到一楼总服务台填写会员卡申请表,填写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准确,经总台服务人员审核后发给会员卡,并在会员卡背面填写会员姓名和发卡日期。

1、持本卡购男女服装,鞋帽、针纺及洗化类商品,每消费1元积1分,小家电5元积1分,高档商品(大家电、摄像机等)10元积1分。

2、顾客缴款后方可积分,积分时由收银员在小票上盖“已积分”章,顾客退货时要同时退去积分,参加积分的商品退货无卡时,扣积分金额的3%积分费用,由导购员在开据小票时直接扣除。

3、以下情况不参加积分:

(1)商场举行大型优惠促销活动,现场公告不参加积分的;

(2)明示不参加积分活动的部分专厅;

(3)已给予特殊优惠的(由经理签字优惠的);

(4)团购商品。

以上不参加积分的`商品和品牌,导购员应在销售小票上注明,收银员不得擅自进行积分。

奖品根据季节随时确定,以当时商场内公布的海报为准。

1、每季度最后一周为会员兑奖周,兑奖点设在商场三楼。

2、当积分达到各兑奖数额时可以兑取相应奖品,兑奖时由持卡人到财务信息部开据积分证明,会员卡由财务信息部收回(同时发给新卡),并在电脑上注销该卡,会员持积分证明到营销部兑取奖品。

3、会员也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积分,累积换取下一个等级奖品。

4、顾客兑奖时需持会员卡及办卡时登记的本人有效证件,财务信息部出据积分证明应仔细校验有关证件及消费记录。

5、会员可自行查询自己的积分,查询电话xx。

1、本会员卡仅供持卡人在zz百货使用;

2、购物付款时应提前向收银员出示,以得到相应的消费积累;同时收银员在顾客购物小票上加盖已积分字样章。

3、会员卡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供原卡编号方可补办,并交工本费10元,否则恕不办理。会员卡因条形码损坏而不能确认或卡身残缺的,一律不能使用,需交费10元方予重新办理,有效期限照旧。

1、商场部、各职能部室员工在为会员办理积分相关手续时,严格按照会员积分规则办理。

2、商场所有员工不准办理zz百货会员积分卡。

3、导购员不准代顾客进行交费、积分。

4、导购员应积极主动的向顾客介绍会员卡使用办法。

5、收银员在收款时应热情的告知顾客“请出示会员卡”,并按照规定给予积分。

6、收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为员工办理积分。

7、导购员在见到顾客联上盖有“已积分”印章的顾客退货时,如果该顾客携带会员卡,要向其说明在退货时扣除相应积分。如果该顾客未带会员卡或者其不想退积分时,要在退货联上注明按3%扣除积分费用,收银员据此扣除相应金额费用。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除包赔损失外,还将予以行政处分。

百货管理制度

一、为使公司货运、邮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货运、邮寄是工作对外联络的一项经常性事务,由仓储组负责办理。

三、各单位须发送货品或邮寄文件时,先填写'货运邮寄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仓储组办理。

四、邮寄业务分:一般信函、挂号信、特快专递,各单位在申请时,须根据文件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选择适当的邮寄方式,原则上发票类、合约类必须使用挂号信,紧急情况使用特快专递。

五、货运业务分:汽运、中铁快运、空运,各单位在申请时,须根据货品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选择适当的货运方式,原则上使用汽运或中铁快运,特殊情况使用空运,如合约中有规定指定运输方式,则必须按合约的规定办理。

六、仓储组在发运货品时,必须完整的将商品包装,打好包装带,并且将收货方的'名址贴在箱上,注明箱号。

七、各单位在发送货运商品时,应将商品清单置于箱内,已经在各单位封箱的商品,仓储组原则上不在开箱验货,若须仓储组协助包装的商品,必须附详细的商品清单,以便于仓储组点收。

八、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管理制度

一、为使仓库管理有章可循,特订立本管理方法。

二、仓库为易燃场所,严禁任何人携带明火进入仓库,仓库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若因此造成的后果,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仓库为贮藏公司商品的.场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存储私人物品。

四、任何单位进入仓库提取货品时,须填写商品领用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仓储组办理。

五、公司任何员工入库提货,须由仓储人员陪伴。

六、商品进出仓库,仓储人员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存档备案。

七、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商品,商品入库时,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商品内容,仓储人员有权拒绝上述商品进入仓库。

八、仓库商品应归类存放,以便随时核查、提货,服装类商品应用吊挂存放。

九、仓储人员应保持仓库的干燥、通风,仓库应定期进行检查,适时维护和修理,同时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

十、仓储人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的。商品,如发觉损坏、虫蛀、变质,应适时通知营业单位核实,同时填写报损单,经公司主管核准后,报财务部作报损处理。

十一、本管理方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增补。

百货管理制度

为加强运用明火的统一管理,保证商厦内部不发生火情、火险,维护正常的办公工作秩序,特制定此规定:

1、在商厦内任何部位运用电焊、气焊、使用喷灯、等明火,须经工程部、保卫部同意批准后,领取运用明火证,方可作业。

2、商厦消防保卫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

3、商厦消防保卫部负责审核运用明火审请时,必须到动用明火现场实地勘查,待一切灭火措施齐全后,方可签动火证。签发动火证后,必须及时告知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内容包括: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用明火种类。

4、动用明火的部门要确定动火人、负责范围、有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电、气焊操作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无电、气焊操作证人员必须拒绝指派的焊割作业。

6、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有正式电、气焊工操作证,方准进行焊割作业。

7、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在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动用明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水、设接火盆、遮隔或其它安全措施加以防护,以确保安全。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作业时更要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并加强巡视。禁止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焊割地点与可燃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为八米,最少不得小五米,以保持明火与可燃物之间足够的水平距离。

8、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割、焊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中压罐的回火装置及胶皮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共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9、焊割作业现场与乙炔罐、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0、焊接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隔热地点。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离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后方可离开。在重点隐患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焊割,在操作完成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隐患,发生火情、火险。

11、电焊机地线不准备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货架、电缆上,必须设立专用接地线,并不得借路。

12、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不使用时不得储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或部位、计算机房、程控电话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室外、煤气表、室等贵重仪器房间、仓库穿过;禁止氧气瓶、导管、电线等接触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13、严禁在可燃蒸气、气体或具有爆炸性物品的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4、对盛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进行焊割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操作程序清洗。未经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5、焊割作业不准许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点、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百货管理制度

1、百货内全部设备房以及与设备有关的`走廊门钥匙由工程部专人登记、编号及造册。

2、工程部钥匙共分为三套。

(1)、一套交给工程部维护和修理领班负责保管,作为平常巡检、检修、开关灯等工作用。

(2)、一套交给主管(工程师)负责保管,作为处理日常工作及检查时使用。

(3)、一套由工程部经理专箱封存保管,作为紧急情况下应急使用。

3、如有单位施工或整改,必需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工作单,同时注明用途、使用时间并签名,经当值主管核准后,由工程部人员陪伴到工作地点。

4、如有单位来检查或参观,必需持有关证明或批条,由当值主管拿钥匙陪伴才能去机房。

5、工程部全部钥匙均应严格管理妥当保管,严禁任何人任意带出百货商场。

6、钥匙领用必需照实填写《钥匙领用登记表》,全部借出钥匙当天必需全部交回工程部。

7、全部钥匙在交接班时均须清点,做好移交、交接手续。

8、各类钥匙的补配、门锁的更换,必需填写申请表,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百货管理制度

一、公司管理干部因业务需要使用交际费,应事先填写'交际费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若主管外出,则须用电话或向更上一级主管申请。

厂商,以及公司邀约的一些协助人员、顾问级人员。

三、交际费的核决权限为:

(1)副总经理级以上由副董事长核决。

(2)经理级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决。

(3)经理级以下由部门经理核决。

四、交际费的使用标准为:

(1)一般厂商的宴请,无须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每人每餐30元。

(2)一般厂商的宴请,需要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每人每餐50元。

(3)重要厂商的宴请,必须由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原则上每餐控制在150元。

(4)公司邀约的协助人员、顾问级人员,必须由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原则上每餐控制在200元。

(5)国家机关人员的宴请,必须由副总级以上人员参加,宴请事先须经副董事长核准并确定宴请金额。

五、宴请厂商的人员一般为公司的。单位主管或由单位主管委派的本单位人员。一般厂商的宴请仅限于相关单位一人参加,其他宴请原则上为相关单位的两人参加,有须超过两人以上的宴请须有副总经理以上核准。

六、宴请厂商的地点一般为公司员工食堂、太平洋大酒店内的餐厅,特殊情况须在上述地点以外的场所就餐,须经部门主管核准。

七、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管理制度

1、各部门装修的防火设计必要遵照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书》。

2、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须经警卫部,市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一经查出,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灾和经济损失者,应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必须变更防火设计,应经得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包括原审批的消防监管机关批准。

4、建筑内装修,需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筑安全出口,不宜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5、货场、车库施工和装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电气焊的应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看护和采取预防措施。

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各部门增加自用设备施工,改动供电线路,须经工程部门审批,严防因超负荷运转发生电器线路火灾。

6、施工单位需与安保部签定《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场内作业审批表》。

百货管理制度

1、各部门装修的防火设计必需遵奉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需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书》。

2、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需经警卫部,市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一经查出,将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灾和经济损失者,应承当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依照设计图施工,必需更改防火设计,应经得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包含原审批的消防监管机关批准。

4、建筑内装修,需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筑安全出口,不宜接受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5、货场、车库施工和装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电气焊的应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看护和实行防备措施。

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各部门加添自用设备施工,改动供电线路,须经工程部门审批,严防因超负荷运转发生电器线路火灾。

6、施工单位需与安保部签定《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场内作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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