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4篇)

时间:2023-12-19 11:42:21 作者:MJ笔神

党员心得体会是党员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经验与智慧的结晶。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优秀的党员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

心得体会。

一起来看看吧。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树立了从严管党治党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久治安的重要基础,作为县委书记,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把党规党纪印在心中、以身作则,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要讲学习,深学细照笃行。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古人讲,“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这个“心”就是公心,是对党的绝对忠诚之心,实质上就是坚强的党性。在学习贯彻中要深刻领会中央的决心和意图,深刻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定”“六大纪律”的新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学习《准则》《条例》,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讲原则、讲程序、讲法治,使党纪党规贯穿于每一项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对党忠诚、爱党护党。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清醒,增强对党的忠诚信仰,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正确对待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阻力,想问题办事情坚持以党章为准绳、以党纪为底线,做到慎始慎初、慎独慎微。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纪律鞭子扬起来,使从严治党管党的责任落实到细节上、小节上,自觉做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推动者。

二要勇担当,落实主体责任。邓小平同志指出,“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要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纲”,纳入到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推动县域发展的方方面面,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始终把党的纪律规矩这条“红线”牢记心中,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模范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严的制度、严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对党员干部常教育、勤提醒、严监管,对出现的问题敢于批评、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坚定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做到手握戒尺、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树立制度敬畏,善于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努力在全县形成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三要作表率,发挥引领作用。“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新《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新《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把模范遵守《准则》、《条例》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党的团结,遵守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自觉做守纪守规的表率,结合太白县域实际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敢于喊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线”,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不断增强“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责任感、“时不我待、争先恐后”的紧迫感和“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的使命感,在举旗帜、管方向、抓落实、争效率上狠下功夫,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树立“定了干、干必成、成必优”的鲜明导向。

四要重实干,大兴务实之风。权为民所赋,任为党所托。要时刻不能忘记自己是党的干部,是人民公仆,紧盯“四县”建设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城乡统筹等方面,主动探索符合太白发展实际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理念,带头弘扬“白+黑”“5+2”的创业精神,督促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推进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城乡居民持续大幅增收,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要沉下身子狠抓落实,坚决摒弃“等、靠、拖”的思想观念,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线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一天当作两天干,黑夜当作白天干,把决策一项一项执行到位,把重点任务一项一项落到实处,推动各项工作在全省争位次、在全市创一流。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条例》是基石、是起点。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我们一定要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廉洁奉公,不辱使命,始终做到无愧于时代要求,无愧于组织重托,无愧于人民期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扎紧制度笼子、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记得住、做得到的努力方向;《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为全体党员制定的行为规范,也是向全体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一、内化于心,转化成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

学习升华思想,思想引领行动。要按照中央“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心上”的要求,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带头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的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的规定内容,确保逐条掌握,熟知要义,时刻牢记在心中,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要在学习中增强“敬畏心”。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带头学习,带头敬畏,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接受监督,保持清廉本色。二要在学习中增强“责任心”。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从严执纪,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反腐治腐全覆盖、无禁区。三要在学习中增强“进取心”。坚定政治定力、发展定力、清廉定力,坚持本色做人、角色做事,矢志干事兴业,奋力追赶超越,以焦裕禄为榜样,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好公仆。

二、固化于德,转化成共产党人的道德情操。

指出,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共产党员坚守信仰、践行宗旨,就是坚守最大的道德。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遵循,坚守道德“高线”,坚守共产党人的道德情操。一要继续坚定理想信念。革命理想高于天。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爱党爱国,拥护社会主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二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的观念,把群众观点植根到骨子里,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听取民意,从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小事入手,多办好事实事,时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三要始终践行“三严三实”。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贯彻于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坚持对党忠诚,从实做人做事,提高自身修养;坚持干净干事,依法为民用权,带头遵规守纪,树立清廉形象;坚持勇于担当,谋划发展蓝图,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兴县富民,为建设宝鸡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四要不断提高精神境界。要襟怀坦荡,培养容人容事的气度、从善如流的雅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要公道正派,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第一,凡事出以公心,树立正气,不以私心废公事,不因感情弃公道,不拿原则做交易。要诚实守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对组织、群众、同志作出的承诺,都要认真落实、积极兑现,真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要带头弘扬艰苦朴素、甘于奉献、修身齐家的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努力形成崇德向善、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三、外化于行,转化成共产党人的行为规矩。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遵守好。一要慎权。权力是把双刃剑。要崇尚廉洁,牢记纪律底线、法律“红线”,秉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谨慎用权,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在监督下用权。二要慎始。破法往往始于破纪,领导干部对待任何事,从一开始就要慎重。要从内心深处守得住清贫,从源头上净化心灵,不存侥幸心理,管好自己,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坚持择善而交,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保持在做人做事上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三要慎微。“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要注重从小节小事抓起,从点点滴滴做起,时时警醒自己,事事约束自己,常常自责、自检、自省,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四要慎独。作为领导干部,既要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以及有人监督的时候严格要求自己,又要在远离组织、无人监督的时候,保持“慎独”的境界,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近日,我们xx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心得体会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致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

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_。2014年是_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_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准则》的各项标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准备的党员条例准则学习。

希望大家喜欢!

最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人民银行的党员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头脑清醒,言行一致,做到“明规范、慎用权”;“廉从政、作表率”。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准则》的各项标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即“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准则》和《条例》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要以严和实的标准守住小节,管住小事,注意养成守规矩和自我约束的意识,以苛刻的态度检讨自己,一招一式,一言一行都不能脱离规矩,触动“高压线”,尤其在利益诱惑面前坚守原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远离“陷阱”,不能让小节小事成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窗口,做一名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20xx年11月13日,我校全体党员在校党委书记领导下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使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党的章程,也清楚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经过这段时间的政治学习,我给自己清楚定位,争取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出彩。以下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的一点心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作为党员,我应该做到四个“必须”,那就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了《准则》、《条例》,广泛深入学习了报刊、网络等登发的各级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所作的评论、解读等。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有一下一些体会。

一、《准则》和《条例》为全体党员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基本遵循。

《准则》开宗明义,高屋建瓴,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突出了习提出的家风要求。

《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针砭时弊,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具体回答了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的特点,删去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并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总结、归纳、整合了违纪党员经常会犯的六大纪律。首先是政治纪律,主要是解决妄议中央、培植私人势力分裂党、申请政治避难、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民族分裂等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的行为;其次是组织纪律,主要是解决违反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违规、伪造个人档案、中央政令“中梗阻”等;第三是廉洁纪律,主要是解决办公用房超标、公款旅游、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利、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与三令五申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格格不入的“四风”问题;第四是群众纪律,主要是解决为民服务中出现的优亲后友、吃拿卡要等惠农政策最后一公里问题;第五是工作纪律,主要是解决跑冒漏气、考试违规、干预司法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最后是生活纪律,主要是解决生活腐化堕落,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问题。

二、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首先是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实际抓执行。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然后是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习惯。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大学生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xx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部署,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大学生党员学习准则条例。

心得体会。

仅供参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于20xx年1月1日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党纪党规的最严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准则》)。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从原来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进行约束规定,现扩展到所有党组织、全体党员,体现从严治党的全面性和整体性,是我们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的行为规范。

通过学习《条例》和《准则》,我认为《条例》和《准则》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体现一个“全”字。《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提出具体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后,明白党员的具体行为准则是什么,什么行为是违反党纪党规的,如何才能做到遵守党纪党规等。二是体现一个“严”字。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不仅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圈”作了严格规范,而且对“生活圈”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实事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从严查处,绝不枯息,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是体现一个“准”字。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个人影响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列入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等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我认为此次重修《条例》和《准则》是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具体体现,为党纪立新规,严明组织纪律,强化违纪查处。只有坚持从制度规则抓起,从源头抓起,才能确保我们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12月28日上午,我们通过观看视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历史表明,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若是不加强反腐工作,必将失去人民的信赖和支持,国家或者政党必将走向末路。新形势下,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执政考验、外部环境考验,这四大考验是长期摆在我党面前;同时,存在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等四大危险紧迫的摆在我党面前。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对于历史总结和新形势国际国内复杂环境下,我们党对于当前党员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所提出的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准则包括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自律规范。处分条例是对党员同志违反纪律做出的惩罚措施。准则为全体党员提供了行动准则,处分条例对于党员同志起到警醒和指引作用,做为一名党员,应该做什么,做好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要求党员同志时时刻刻在心中进行自我反思,时时刻刻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做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党员,我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时刻提醒自己要不断的学习,要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生活节俭,做人清白。同时,我更加清楚的感受到做为一名党员应该展现出的姿态和肩负的历史责任感。

通过自律准则,能够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在全社会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最近,中央纪委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希望“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抓早、抓小,及早发现党员干部中的不良倾向,把问题解决于早,避免进一步发展成严重违纪甚至是违法,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初步学习,有这样几点体会:

一是懂得了这次条例和准则适用全体党员。说实话,入党近30年,对于条例和准则还是第一次认认真真学习,过去总认为这些规定都是针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对于普通党员好像没有关系。通过学习,认识到,这次修改发布的条例和准则是针对所有党员的;也认识到,只有把纪律真正管到位、严到份,以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二是懂得了党纪严于法律。通过学习,认识到,条例把纪律“底线”放在桌面上。现行党纪处分条例20xx年12月颁布实施,条例中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造成极个别情况下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这无疑让党员身份成为了不法者的“保护衣”。此次条例颁布,把纪律的“底线”放在了桌面上,删除了与刑法等重复内容,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分别做出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党员、党组织的纪律处分层次分明,同时列出5减轻3加重,从点滴上严抓严打,从小错抓起,不给任何不作为党员“投机取巧”的机会。

三是懂得了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通过学习,明白了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大类规定中,把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放在阳光下。党纪要求更加具体化,让领导干部再也无处遁寻“秘术”,把他们的作为圈进笼子,放到阳光下。

四是懂得了必须从小节做起,坚守底线,方能防微杜渐,远离腐败。从全国查处的干部违纪案件也可以看出,如果不及时对他们给予严肃处理,任其发展下去,其中个别同志也可能会逐步越过法律的“红线”,最终滑向腐败的深渊。所以从“小节”抓起,从小节做起,严明党的纪律,通过抓早抓小,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联系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尽管没有什么大的权力,但你在政府部门的这个岗位上多多少少总有一些小权,我们必须脑子清醒,要经得住小恩小惠的诱惑,同时,在其他方面要加强修养,坚守红线,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央又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既是从严从实贯彻落实党章要求的又一重大举措,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通过学习这两项新法规,我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治党务必从严”,就是要从筑牢防线抓起,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让守纪律、守规矩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第一,要勤学善思,在读懂学透上下功夫。新修订的《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突出了关键少数,实现了“全覆盖”。重修后的《条例》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对违纪行为“零容忍”。此二者互为前提、互为补充,标本兼治、相辅相成。归根到底,就是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其中要义,率先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静下心来学,原原本本地学,深刻领会准则要求,熟练掌握处分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学习《准则》《条例》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专题进行部署研究,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学以促变、学以促成。

第二,要带头践行,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重修后的《准则》化繁为简,全文8条、281字,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正面倡导全体党员要立德修身,弘扬正气;新的《条例》强调立规,把纪律的要求具体化,明确列出6大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清楚地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事情不能做,。有令不行必追究。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更要看得清、早着手、抓落实。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迅速领会新规矩新要求,切实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坚决不做。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良的现象早发现、早提醒、早打招呼,把隐患消除在未萌之中。切实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人,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远离低级趣味,追求高尚道德情操;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自觉带头做到诚实做人、干净处事,清白为官。

第三,要知责思为,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出台是新常态下推进从严治党、正风反腐的必然要求。《准则》是全体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一面镜子,《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如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负面清单”中还新增了“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要作出处分的规定”。作为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把学习《条例》和《准则》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真抓真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为服务发展、引航改革凝聚正能量。

要在建章立制上再加强,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审批、党风廉政建设等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构建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坚实平台。在争资立项上再加油,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精心编制英山县“十三五”规划,积极谋划一批、争取一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为深入推进“五城同创”夯实发展基础。在提能善政上再发力,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促进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同时,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公开权力清单,实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为发展清障提效,努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清风正气和良好氛围。

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把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改作风、正党风、树新风。

大学生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扎紧制度笼子、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记得住、做得到的努力方向;《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为全体党员制定的行为规范,也是向全体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一、内化于心,转化成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

学习升华思想,思想引领行动。要按照中央“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心上”的要求,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带头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的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的规定内容,确保逐条掌握,熟知要义,时刻牢记在心中,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要在学习中增强“敬畏心”。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带头学习,带头敬畏,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接受监督,保持清廉本色。二要在学习中增强“责任心”。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从严执纪,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反腐治腐全覆盖、无禁区。三要在学习中增强“进取心”。坚定政治定力、发展定力、清廉定力,坚持本色做人、角色做事,矢志干事兴业,奋力追赶超越,以焦裕禄为榜样,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好公仆。

二、固化于德,转化成共产党人的道德情操。

指出,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共产党员坚守信仰、践行宗旨,就是坚守最大的道德。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遵循,坚守道德“高线”,坚守共产党人的道德情操。一要继续坚定理想信念。革命理想高于天。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爱党爱国,拥护社会主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二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的观念,把群众观点植根到骨子里,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听取民意,从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小事入手,多办好事实事,时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三要始终践行“三严三实”。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贯彻于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坚持对党忠诚,从实做人做事,提高自身修养;坚持干净干事,依法为民用权,带头遵规守纪,树立清廉形象;坚持勇于担当,谋划发展蓝图,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兴县富民,为建设宝鸡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四要不断提高精神境界。要襟怀坦荡,培养容人容事的气度、从善如流的雅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要公道正派,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第一,凡事出以公心,树立正气,不以私心废公事,不因感情弃公道,不拿原则做交易。要诚实守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对组织、群众、同志作出的承诺,都要认真落实、积极兑现,真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要带头弘扬艰苦朴素、甘于奉献、修身齐家的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努力形成崇德向善、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三、外化于行,转化成共产党人的行为规矩。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遵守好。一要慎权。权力是把双刃剑。要崇尚廉洁,牢记纪律底线、法律“红线”,秉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谨慎用权,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在监督下用权。二要慎始。破法往往始于破纪,领导干部对待任何事,从一开始就要慎重。要从内心深处守得住清贫,从源头上净化心灵,不存侥幸心理,管好自己,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坚持择善而交,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保持在做人做事上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三要慎微。“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要注重从小节小事抓起,从点点滴滴做起,时时警醒自己,事事约束自己,常常自责、自检、自省,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四要慎独。作为领导干部,既要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以及有人监督的时候严格要求自己,又要在远离组织、无人监督的时候,保持“慎独”的境界,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按照公司党委的通知要求,今天在这里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按照安排,本人就如何学习遵守《准则》、《条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行交流发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大党规",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而且对加快推进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学习和领会《准则》及《条例》精神实质,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1、从新形势看,《准则》和《条例》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准则》和《条例》逐渐显现出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情况。今年中央公布的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做"减法"又做"加法",既大刀阔斧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又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自始至终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条主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2、从全省交通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当前,我省交通建设领域从严治党所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对我省交通运输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今年我省全面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就是要从2015年起,集中6年时间,完成投资8000亿元以上,建成公路铁路70000公里以上,实现"公路畅通、铁路连通、航路广通"三大目标,每年投资达到1300多亿元。

拿我们单位来说,目前在建临渭、兰州南绕城、景中、双达项目,4个项目平行推进,资金量大,招投标、设计变更等环节,社会关注度、敏感度较高,加之集团公司改制阶段政策性问题叠加等因素,各类矛盾更加突出,如何抵制工程建设领域的不良风气?如何在工程建设领域创优争先?如何立足本职更进一步?凡此种种,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和深思。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不能因为处于基层就忽视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高压线",又划出了"底线",是推进当前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3、从个人成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自我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本人先后在永古现场办、清嘉项目办、厅建管处、目前的项目规划部工作,担任科级干部近7年,所以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自我约束不够、监督不严的现象。当今社会纷杂烦扰、物欲横流,如何抵制金钱等各种诱惑这也是一大考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不仅实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更从树立良好家风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这对自己的成长来说是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二、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严守党规党纪。

1、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深学上下功夫。一要全面系统地学。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习。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既要学习常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把自己摆进去学。要结合党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党员干部教育实践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2、要认准内涵,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地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做到知行合一,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

3、要明确职责,敢于担当,在本职工作岗位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通过强化责任担当,查漏补缺,真正把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的相关要求内化为我们干好本职工作的政治保障,联系到本部门主要工作,重点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在勘察设计管理方面,继续推进建设项目设计调度会制度,使之成为常态机制;处理好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的关系,落实好设计审查"双院制",切实加大预算审查力度,维护工程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充分发挥总体设计单位的协调作用,要通过通用图评审、专题调度等形式,做到总体、路线、路基、路面等各专业之间的无缝隙对接。积极探索推进设计质量与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及设计费用支付相挂钩,切实提高勘察设计的深度和精度。

在招投标管理方面,要以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为契机,继续建立并完善各建设项目招标台账。继续响应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为施工企业减负的相关要求,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协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时返还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要继续通过加强与各项目管理公司之间的横向联系沟通,加大部门内部审查机制,切实提高文件的编制水平。

在合同管理方面,要按照部门职责,对涉及本部门合同、协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细化流程,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4、要以身垂范,努力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做到检身正己、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慎独慎权、干净干事。二要切实做到谨言慎行,绝不能干自轻自贱、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事情;要经常用党章、交通行业正反面典型为镜,时刻警醒自己;要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道德修养。三要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既要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公道正派、襟怀坦荡、克己奉公、艰苦奋斗,更要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工作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以感恩之心对"民"、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要全面提升思想境界、管住手中权力、抵制不良之风、树立良好家风,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守得住清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言行、经得住考验。

党员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今天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最全”“最严”的法规是我党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最全”体现在适用范围的扩大和规范内容的丰富,8700万全体党员要严于律己,严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最严”体现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必受处理,将纪律挺到法律前面。

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教师,我进一步认识到只有通过透彻的、时时的思想教育,才能夯实思想政治基础,严守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升政治修养和道德水平,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爱岗敬业,关爱幼儿,用一颗赤子之心对待幼教事业!

党员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检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尺,对于那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党组织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查处追责。因此,学习好、领会好《准则》和《条例》,既是作为党员教师的一项义务,也是做好本职工作之必需。

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新《条例》是新时期对党员要求的升级版,内容全面,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初步学习,自己有所感悟、有所体会。可以说,《准则》是目标、是方向,应当重在领会其内涵;《条例》是边界、是戒尺,必须逐条掌握其内容,使自己的各项行为举止都在纪律边界内自由运行,做到言有所思,行有所戒。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党员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以来,我们党把反腐败斗争提到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局,打虎拍蝇,形成雷霆万钧之势,极大振奋了党心民心。然而,社会上也不时出现一些杂音、噪音。这些错误认识,不管是出于认识浅薄还是别有用心,都会混淆视听,干扰反腐大业。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期待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从而强化从严治党。本次公布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议程中,最为让人关注的就是研究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即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修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体现着新形势下,我们党自我革新的勇气和决心。

在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目前实施的一些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条例随着时代的辩护,“光芒”逐步褪去,我们需要根据时代发展,制定出适合党的发展实际的新制度。

在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制度操作要体现公平性。无论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还是党内监督条例,都应在党内一视同仁,不能设“特权”,开“后门”,在执行的过程中,党内领导干部应自觉带头践行,以此凸显制度的公信力。

在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制度内容要体现可操作性。制度所规范的情形应该有具体指向,对现实问题的解决要有可操作性,对于不同的问题要尽可能的精准对接给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方案。

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注入新的动力,必将掀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思想。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思想。近年来,我们党反腐力度之大、反腐决心之强,为世人所瞩目,大批高官纷纷落实马。表面上看,这些高官是因为腐败问题、生活问题而被查处,但纠其根本原因还是在思想上、在政治上出现了问题。我们党大力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坚定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防线,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头”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保障。“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每名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还存在少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不正常现象。《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出台,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扎紧了制度的笼子,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从而进一步修复并巩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

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监督。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说:“准则稿、条例稿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因此,监督要从领导干部思想根源入手,帮助其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观念,守住基准底线,保持对党对人民忠诚;监督要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入手,帮助其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正确权力观;监督要从领导干部纪律要求入手,严格执行党内纪律和制度,帮助其远远离“红线”和“高压线”;监督要从领导干部谈心交心入手,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帮助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全面从严治党要从每个党员做起。

10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落下帷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继续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再添“利剑”。作为一名基层的普通党员我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我为我们党的自我修正能力进一步提高而开心,为我们的国家而开心。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从严治党至关重要。要管党必须从党内生活管起。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教育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这次准则和纪律的制定,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笼子、提高了熔炉温度,为锤炼坚强过硬党员队伍,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供了有力抓手。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以新准则和监督条例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标准,从坚定理想信念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从严明党的纪律到廉洁自律,都坚持按照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彻底整治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净化政治空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每个党员的形象关乎我党的整体形象,而党风则更关乎政风民风。领导干部当好标杆,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一个良好的“风向标”,使广大干部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激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我们整天与群众面对面、直接打交道的基层党员,坚持高线,严守底线,要变组织号召和要求为自发行动,自觉践行,坚定理想信念,纯洁党性修养,树立高尚情操,强化宗旨观念。

以来,党中央科学把握了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科学统筹了伟大工程(党的建设)和伟大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治国理政形成了鲜明的新特点。党中央在的领导下,举旗定向、谋篇布局、强基固本、开拓奋进,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有了准则和条例这把“利剑”相信我们的党一定能开启的新长征路,凝聚起磅礴力量,实现伟大“中国梦”。

坚持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用权。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刚性约束,是严肃党内生活的制度保障。

《准则》和《条例》立足新形势,提出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等十二项要求,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抓牢抓实,对稳定党的队伍、加强党内建设、净化党内环境有重大意义,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

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党安身立命的基础。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和党风。一个政党,唯有拥有良好的党风党纪,才能切实保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才会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历史上历代朝政的兴衰,充分印证了群众基础的重大意义。面对改革浪潮下国际国内形势的风云变化,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时不我待,使命艰巨。

每个党员都是党组织的肌体细胞,只有细胞健康,全党才能健康发展。作为党员,要做到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强化宗旨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严以用权、依法履职、令行禁止,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壁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齐力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稳步向前。

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员准则条例学习。

20xx,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4月8日,在社区姜洪涛书记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出台和实施。是新时期有效预防腐败,从严治党,不断加强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深刻内涵。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党员领导。

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也标志着我国制度反腐进入新阶段。

二、深刻领会,着力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加强学习,吃透廉政精神,《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也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只有认真学习,掌握《廉政准则》的内容,才能真正触动内心。对《准则》产生敬畏之心,固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对自己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不能做了然于胸,从而确保领导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切实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把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准则”领会“准则”是要将“准则”应用到实际中去,用于指导我们得工作。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在提升我们的管理水平的同时绝不放松廉洁自律的这根弦。以学习“准则”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城管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实现20xx年工作目标,推进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近期以来,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使我深深的感到本次活动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的一次深入的思想教育,十分必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身为一名法院干部,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更应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时刻自警、自重、自省,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法官。下面就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廉政谈几点自己的体会和看法。

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加强学习,是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时代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在学习中,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榜样教育使自己向先进人物看齐,通过警示教育吸取教训规范行为,从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学有所思,学有所用,通过学习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抵挡得住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通过学习在思想上警示自己,行为上约束自己,使自己的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中还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可以开阔眼界,增长学识,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提高思想境界。修养加强了,对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就能自觉地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为人民服务,不会去计较个人得失,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

必须慎用权力,正确履行职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使你成就一番事业,成为人民的功臣,也能使你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成为千古罪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心地无私一心为民,手中的权力才能有牢固的根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但是我们应该明白,权力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肩上的胆子也就越重。领导干部应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它来自人民。切实做到正确行使权力,对岗位负责,对人民负责。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谋利上。

必须克己奉公,努力做到廉洁从政。古人云:“政者正也”,是指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指出,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正确对待和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监督作为一面镜子,经常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努力在工作中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廉洁从政。

必须严于律己,堂堂正正做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修养的提高最终要通过具体行动来体现,只有自觉去经受各种考验,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作风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很多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开始的。因此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省,在政治上把握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要在思想上把握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在生活小节上把握自己,绝不因善小而不为,亦不因恶小而为之;要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本站:。

通过这次学习,还使我清醒的看到,廉政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重道远。我们党员干部要真正树立正确的心态,勤奋学习、自觉实践、修身立德、勤政为民。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处处严于自察,事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思想的防线,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成为一名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央对1997年3月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1月18日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在玉溪市地税系统掀起了学习《廉政准则》的热潮。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己从思想上得到了升华,收获很大。下面,我就结合地税的部门实际谈谈我个人学习《廉政准则》的几点体会。

一、正确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之下,一些部门一些行业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党员干部腐败行为屡屡发生,特别是一些中高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令人触目惊心,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了党的群众基础。据中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xx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万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万件,立案11.5万件,结案10.2万件,处分10.7万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上述这些数字,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么多的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表明了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一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二是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三是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四是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正因为如此,中央在1997年3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基础之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成就了又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反腐倡廉法规。与试行了20xx年的《廉政准则(试行)》相比较,去掉“试行”二字过后的《廉政准则》,从14条增加到了18条,由“30不准”增加到“52不准”,不仅内容和篇幅大大增加,而且新的《廉政准则》显得的更细致,涵盖面更广,将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个方面几乎纳入规范范畴,以更加完善、规范的要求,适应了新的形势需要。

二、结合地税部门实际,贯彻实施《廉政准则》。

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单位,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联系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始终坚持把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少数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不强,主动防范风险意识还不够,尤其近两年地税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案主体都是县局局长,系统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强化地税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地税部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广大地税干部规范运用“两权”的意识和行为,对于保证地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税系统管党治党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要将《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教育,构筑“防火墙”。地税部门要自觉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同干部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要以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作风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组中心组。

学习计划。

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党员行为规范和禁止性要求的认识理解准确掌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廉政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完善制度,牢固“高压线”。《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把健全《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内外共建,缜密“监督网”。《廉政准则》所规定的八个方面的禁止和52条不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还必须打造缜密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必须提高内外人员参与度。一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外编制廉政"监督网",充分发挥网络的优越性,强化社会监督,打开权力监督新局面;继续在各界聘请廉政特邀监察员,加大地税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度;发放民主评议调查问卷,向社会公布行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多管齐下,把权力运行放置于各方关注下,让腐败行为无处遁迹。二是加强重点监督。围绕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加大预防力度。三是积极探索新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及时纠正各种道德上的各种偏差,将贪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三、严于律己,做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的模范。

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我首先要用心学、真心学,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地税干部,我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年党员学习条例以及准则心得体会

这次在全党、全军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部队机关作为第一批启动单位,自三月初到现在,前一阶段的任务已基本结束。通过对照先进性标准,对照部队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己平时在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党性修养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进一步增强了一名党员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下我从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几方面进行剖析。

一、思想方面:

在思想上能高度重视这次教育的必要性,对党的性质、宗旨的有了更深的认识,加深了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理论水平有所提高,宗旨观念和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加牢固。

需要改进的是:思想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在机关工作的士官党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修养,才能起好先锋模范作用。回顾反思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党性锻炼不够,思想修养不够。虽能强化自身政治修养和品德素质教育,但在一些方面仍存在差距:一是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如入党时那样坚定了,缺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的激情。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所松懈,群众观念有所淡化。三是有时还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去观察和处理有关问题。四是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时不够深入。

二、工作方面。

工作积极主动,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能用党员的准严格自己,对工作认真细致,完成了闭路电视系统的定期维护,“六.一”儿童节的文艺演出准备充分,顺利完成了演出保障任务。不足的是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只想平平安安完成任务,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总觉的自己在部队服役10几年,出了不少力,把人生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国防事业,某些时候产生了消极情绪。自己觉的只要完成本职工作,不出问题,就满足了。因此,工作中,只是平平淡淡,只求本职工作完成好,领导安排的任务去完成,被动地工作,本职以外的、领导不安排的不管不问,有与己无关的思想,超前意识不强。这样将影响工作的创新发展,只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创造成性地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在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工作态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自己要求还不严,有情绪化的倾向,对同事有时态度不够冷静。

三、生活方面。

时刻注意生活细节,严格了军容风纪、日常管理,能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紧。生活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虽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信奉“言必行,行必果”,做到一身正气,没有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并切实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从严要求全组人员,但对他们的关心体贴不够,在向党组织靠拢方面做工作不到位。

四、学习方面。

加强了党员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素质。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要做一个合格的具有时代感的军队党员,就必须注重学习,尤其是面对知识经济的时代,学习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因此,无论工作多忙多累,我都要切实地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把学习作为自己人生的组成部分,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自我加压,认真学习,勤于思考。重点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

学习的自觉性还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的学习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掌握的不够好,不是力求全面发展,有时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究其根源主要是思想上对知识的学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总以为这些高新知识是上面的事,上面怎么说就怎么干,被动地去学习,而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理解性地学习。我以后将拓宽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在不断更新知识和快速发展的实践面前甘当"小学生",在知识的海洋中汲取营养,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自觉学习实践""的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以一流的业绩做好各项工作,给自己的军旅留下光辉的足迹!

以上是我的剖析材料,望同志们批评斧正!

党员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

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

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

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

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

《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fu败,听任fu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fu败危险。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

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

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

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无规矩不成方圆。

通过参加此次“学党章、学条例、严纪律、严规矩”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让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干部,学党章、守纪律、守规矩是多么的重要。

改革开放的浪潮带来了经济改革、税收改革的新局面,推动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飞跃,但是同时也带来各色各样的生活方式,这就需要我们党员干部在“潮头”上站稳脚跟,端正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性和警惕性,以免“翻船落水”。

作为一名国税系统的干部,通过这次学习,我深深感受到加强思想纪律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坚持“依纪履职、依法行政”才能抓住整个国税工作的生命线,才能在形形色色的物欲、se欲、利欲面前不动摇,才能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勇立潮头,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行政行为的实施都是由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操作的,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操作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税务干部作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践行者,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就要求我们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其中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依纪履职,依法行政,坚持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守小节、明底线、知敬畏,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规矩是根本,清廉是关键,作风是保障,发展是目的。

四者相互联系,其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发展。

规矩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他既包括国家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也包括道德规范和礼仪要求。

主席指出,要“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办事要守规矩,就是遇到事情,首先要想到政策法规是怎么规定的,然后严格依法行使职责,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做到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就要熟知规矩要求,准确理解把握规矩执行的标准和尺度,让规矩了然于胸,内化于心;强化规矩意识,时刻紧绷规矩这根弦,不以领导交办而盲从、不以情况特殊而越线、不以事情紧急而破例,始终不逾越雷池半步;认清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摒弃“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培养依法用权的习惯,确保时时事事都在规矩之内合理有序运行。

为此,我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税务工作岗位上的共产党员,深刻认识到必须时刻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敬畏规矩、遵守规则的自觉。

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抵制在税务工作中存在的脱离群众、以权牟私、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态度恶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践行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廉洁从税的自觉性,严格依法行政,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xx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情系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做好人民大众心中信赖的税务官。

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作为派驻财政局纪检组长,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继续聚焦主业,守土尽责,遏制fu败蔓延势头,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情况,维护纪律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一、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要全面知责。

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全体干部和乡镇财政所纪检监察员作为财政系统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习遵守《准则》和《条例》,在执行上不折不扣,要坚决履责。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 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

要加强对财政系统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留口子、开口子,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财政队伍,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

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项财政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

另一方面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无风险,财政工作不出纰漏,财政队伍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要严肃问责。

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

要坚持严肃问责。

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从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

特别是对"两个责任"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权责对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fu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防止主体缺失,监督乏力。

只有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

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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