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三年级(热门19篇)

时间:2023-12-07 17:46:35 作者:文锋

优秀作文可以通过生动的描写和独特的视角,展示作者独到的思考和洞察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我喜欢三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调皮可爱的小猫。

那是一条淡黄色的小猫,它的身子长长的,上面有一些深黄色的'斑纹,于是,我给它起名“面包”。

面包刚来我家的时候,对周围的环境十分陌生,饭它也只吃一点点。但是现在,它成为了我们家必不可少的一员。

面包十分讲究卫生,它不会随地大小便。在晚上它要上厕所的时候,它会跑到厕所里解决,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咬着我的裤腿,“拖”着我到厕所里帮它冲水。

记得有一次,我们家买了一台扫地机。刚睡醒的面包一看见扫地机,喵地一声就朝扫地机扑了过去,这时扫地机正好撞到了椅子,掉转了方向,面包直直地撞在了椅子的腿上。看到这儿,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坏点子,我把面包放在了扫地机上,它一下子就像一个凯旋的大将军,耀武扬威地在扫地机上开心地蹦来蹦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猫。它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最喜欢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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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喜欢唱歌吗?动人的歌声非常美妙!

一年级的时候,tfboys是我的音乐偶像,所以他们的每一首歌我都喜欢听,听着听着就开始跟着唱,慢慢地就记住了歌词。后来知道了全面k歌,我就在全民k歌上唱,唱完了还能打分。我唱的青蛙也会变王子得了8千多分,平凡之路6千多分,渐渐地,我也积累了很多音乐方面的知识,知道了有高音、低音,通俗歌曲、民歌、流行歌曲等等。不过我发现自己在唱歌方面还是有缺点的,高音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上不去了。

在午托的时候,我们女生分为两拨,一拨是大姐姐们,四年级到六年级的,一拨是我们几个低年级的,我们是4个人,她们那边是6个人。虽然我们在一个房间,但中间有个帘子隔开。中午的时候,午托老师可以让我们4个玩半个小时的全民k歌,我们几个轮流演唱,呵呵,每次都是我最高分。那时候我有一首最拿手的歌曲,你们猜叫什么名字?答案:你是我的眼。

我很想报一个音乐班,教唱歌的那种,但妈妈说我们这附近没有专门教唱歌的,大部分都是教乐器的,妈妈说想学唱歌要先学习乐理,慢慢地学习唱歌的技巧,哎,好失望啊。

你们喜欢唱歌吗?如果喜欢,请热爱它,因为它会带给你无与伦比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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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个有趣的玩意儿,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礼物!

它很可爱。它会笑,笑起来的时候,两眼眯成两个小月牙儿,还会笑出声呢!

它焦躁不安的时候,会手舞足蹈,拳打脚踢,片刻不停。

当它饥饿的时候,可了不得,就该哭了。它哭得很大声,两只小手在空中不停地胡乱挥舞,落在脸上时就在脸上使劲儿乱抓,浑身上下几乎每个细胞都在诉说着不满。再加上具有穿透力的哭喊声,仿佛无论妈妈多远,也要把妈妈喊回来!但是,哪怕哭得再声嘶力竭,当它的小嘴含住奶头的那一瞬间,就会立刻停止哭泣,然后美美地吃起来,即便眼角的泪还在往下淌。

它吃奶的时候,别提有多香甜,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乌云密布的天刷新成晴空万里,雷电交加也会变得艳阳高照。

哈哈,你已经猜到了吧,这个礼物就是——我的妹妹。她两个月了,有13斤呢,胳膊腿儿一节一节的,是个圆乎乎胖嘟嘟的小家伙!

我有个伟大的妈妈。我喜欢妈妈,更喜欢我的小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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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森林的小溪,那叮叮咚咚的响声使我陶醉。它那蜿蜒曲折的身躯,像一条巨龙伸向远方。我喜欢那清澈见底的溪水,给人一时的清凉。

我喜欢森林的早晨,百鸟齐鸣。鸟儿们穿着华丽的衣裳伴奏,为森林添上一笔五彩的颜料。

我喜欢森林的雨,给这儿带来生机。人们会去森林散步、去玩耍、去呼吸,去感受自然的美。

我喜欢森林的生灵。每个清晨,调皮的风儿带着花儿、小草和大树向我们轻轻招手;而傍晚来临时,它们点头微笑。鸟儿总是喜欢用歌声迎接我们;而我们离去时,它们总用不舍的低鸣向我们告别。

我喜欢森林的土地,又送又软。踏上去,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涌上心头,更何况它还带有无与伦比的大自然芬芳的味道和一切。

我喜欢森林的大树。天气炎热时,它可以为我们遮住火辣辣的太阳;而当阴云密布时,它大可为我们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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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花栗鼠吗?它可是我的最爱,而且还属于稀有物种,你们想了解它吗?今天就由我上场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它吧。

你瞧!它那晶莹剔透如黑珍珠般的大眼睛,向着你一眨一眨的',看起来多么得呆萌可爱呀!

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花栗鼠,听我慢慢地向你道来,那还得从半年前说起。

一天下午,我正在家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正好这期介绍的是关于花栗鼠的介绍。

花栗鼠一出来我就被它的模样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觉得它和松鼠应该是近亲,虽然头很相似,但个头要比松鼠矮好多,并且头顶上是棕黑色的毛,让我惊奇的是,眼睛上下和耳朵两边是白色的,身体的毛又变成棕褐色的了。

背上还有几条黑条纹,来装扮着它的全身,瞪着它那两只水汪汪得大眼睛,不停地伸着头看着四周得动静,那样子简直是可爱极了。

花栗鼠不但可爱,还是个藏东西的专家和播种小能手呢,每年一到秋天,它都会非常辛劳地把吃不完的坚果埋在树林里的各个角落,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储存食物,等到冬天的时候,大雪铺满了整个森林,道路被厚厚的积雪淹没了,花栗鼠就会寻找秋天储存的食物,以便自己度过严寒的冬天。

可无论它多么细致,还是会有一些坚果没能找到。这些没找到的坚果就会在来年春天生根发芽,长出嫩绿的树苗。

花栗鼠也算为森林的保护做了一份贡献,这就是我喜欢的花栗鼠,你们觉得她可爱吗?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拥有一只可爱的花栗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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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九岁了,生日的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个精致的小闹钟。

这个小闹钟的外壳是黄色的,头上有两个圆圆的“大耳朵”,活像一只机器猫,真可爱!小闹钟的钟面是圆形的,上面全钻镶嵌着12个晶莹的阿拉伯数字以及带有荧光的时针、分针和秒针,十分精致。三兄弟和睦相处,各跑各的跑道。秒针跑一圈分针才走一步,分针走一圈,时针就走一大步。它们团结一致,互相合作,不分昼夜地为我服务。现在已经是从第三年了,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

小闹钟不仅外表美观,而且非常实用。晚上睡觉前,我都会给它上紧发条,第二天早上的6点20分,它就会“丁零零,起床啦!丁零零,起床啦”地大喊。这样,我天天都能准时上学,老师还经常夸奖我上学不迟到呢!

小闹钟的本领真大,它不仅能叫人起床,还有更大的一小领呢!有一次,它还帮了我一个特别大的忙呢!

那天,妈妈正在厨房煮稀饭,突然手机响了,妈妈有事要出去,走前叮嘱我说:“半小时后,一定要记得熄火。”我大声回答:“好的,我有小闹钟呢!”妈妈走后,我调好小闹钟就去看书了,不想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时间到了,小闹钟叫了起来:“丁零零,丁零零,时间到,时间到。”我被惊醒了,大叫着:“丁你个头,现在又不用上学,干吗要叫?吵死了!”可它却越叫越猛,我心想:“叫得这么猛,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来要熄火,一下子跳了起来,冲进厨房把火熄灭,稀饭差点就烧糊了。幸好有小闹钟,不然就麻烦了。

我很喜欢我的好伙伴――小闹钟,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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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籍时人类进步的阶梯。”普希金说;“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而我想说:“书就是无价的宝石!”

从小时候起,我就利用课余时间、寒暑假、甚至在火车上,走进书的王国里。让《三毛流浪记》《昆虫记》《木偶奇遇记》……通通成为我的精神大餐。甚至有一次,我看《怪老头》时看的津津有味,竟然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凌晨1点。妈妈醒来后说我都已经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还夸我变成小小书虫啦!

读书的好处可多了,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如此,读书读的多了,让我写作都不用犯愁了,因为我经常把书中的好词好句融入到我的作文中,所以老师常常把我的作文当范文读,同学们在下面那是一个个羡慕嫉妒恨哪!读书不仅让我写起作文来得心应手,还对我的口才有很大提高,我跟妈妈辩论时,连妈妈都说;“宝贝女儿,请收下的膝盖吧!”

除此之外,读书还帮我赢得了很多荣誉。有一次,我在书中看见了阿基米德的故事,便将她作为演讲稿参加学校科技节科学故事比赛,没有想到我竟然获得了一等奖。还有一次,我去参加第四届花样少年语言艺术大赛,讲的就是数学故事书中的《0与1之争》,最后还获得了省级银奖。这可真要感谢书啊!

朋友们,关于读书我就不啰嗦了,我又得去品尝美味的精神大餐了,先闪人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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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的夏天的夜晚,有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捉爬叉。

每逢暑假,我都会去参加篮球训练班。在训练班的旁边是一片茂密的杨树林。当我上完篮球课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我和爸爸就会拿着手电筒、空瓶子和一节长长的杨树枝去捉爬叉。

我们举着手电筒,沿着杨树林里坑坑洼洼的小路,走入树林深处。

在树林深处,我们一棵树挨着一棵树的细细寻找。有时会往树的高处看看,有时会往树干上看看,还有时会往树的根部看看。我们一般会在树的高处找到,个别时候会在树干的中间找到。但是,在树根底部找到的,大部分都是千足虫、甲壳虫之类的。

捉爬叉的时候也会有很多的趣事,现在,就让我给大家讲一件吧!

有一天,我照旧去捉爬叉。可这会不同,在平时我捉的爬叉都很大,这一天连续捉了好几个小的,我突然想到刚进树林的第二棵树上,经常有大爬叉。于是,我就拿着手电筒走了过去。然而,我走到那里一看,那里被蜘蛛织了一张网,旁边还趴着一只“大蜘蛛”!虽然看见了这些,我还是不死心,就绕着树仔细寻找起来,可是这棵树又不粗,我转了一圈以后,又转到“蜘蛛”趴着的地方,手也碰到了蜘蛛。在我手碰到这只“蜘蛛”的一刹那,我就恐惧的想:“它不会用毒针刺我吧!”这时候,我睁开眼睛看见这只大的“蜘蛛”,才看清原来他是一只大爬叉。看这事闹得。

到了早上,爷爷会把爬叉放到锅里炸一炸,大家都很喜欢吃,这就是我喜欢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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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和朋友打雪仗,堆雪人。

冬天很冷,可雪景很美。下雪了,下雪了,大地妈妈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房子和树木都穿上了银白色的衣裳。雪大了,雪花娃娃调皮的飞舞着,那雪轻柔、洁白,像柳絮,像杨花,像鹅毛一样纷纷扬扬的飘洒下来。不一会儿,大地妈妈的怀抱里就有许多雪娃娃了。

冬天,我和许多小朋友堆雪人,先把雪团成一团,然后滚成一个大雪球。然后再做一个不大不小的雪球放到大雪球上面,雪人就成型了。接着,拿两个龙眼核当眼睛,拿个胡萝卜当鼻子,用树枝画一个嘴,用石头做纽扣,用一个铁桶做雪人的帽子,扫把做雪人的手臂,再给她围个红领巾,雪人就做好了。

打雪仗更好玩了,先把雪团成一个个雪球,然后你扔我,我扔你,雪落到身上,冰冰凉凉的,大家开心极了。

我很喜欢冬天,冬天真的很美,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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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石榴树发芽了,嫩绿的叶子可爱极了!

夏天,石榴树的花瓣在空中飞舞,像一只只粉色的小蝴蝶,真好看!

到了秋天,石榴娃娃咧开了嘴巴,牙齿一颗颗的掉了下来,好像在说:来来来,不要再等了,要不我的牙齿快掉光了!

于是我就把它摘了下来,迫不及待地品尝起来。

希望下一年的现在,石榴树还能结出又大又红的大石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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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龙有锋利的牙齿、长长的尾巴,头的下面长着短短的手臂,背上还有一根根小短刺,长相让所有生物见了都毛骨悚然,所以我喜欢它。

我看过很多关于暴龙的书,所以我很了解它们。它们是肉食性动物,暴龙是晚白垩纪后半段最成功兽脚类恐龙类群,雄霸北美洲大陆东部。称暴龙类为恐龙中的末代皇帝再合适不过,因为暴龙类是在晚白垩纪肉食类恐龙衰落和几近灭亡后才演化出世大的体型,填补了肉食龙类留下的空白,占据了食物链顶端。化石证据显示,暴龙类是由一类较始的虚骨龙类进化而来,起源可以追溯到侏罗纪。

暴龙喜欢在阳光灿烂的大树旁下蛋,它的'蛋需要十天才能孵化,不要觉得公暴龙最厉害,其实母暴龙是最厉害的,母暴龙可以秒杀公暴龙,所以公暴龙对母暴龙言听计从,母暴龙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暴龙身上不长毛,连汗毛都没有。它只有毛孔,但它们不出汗,只排气,就像汽车的排气管一样。暴龙是单个行动的,一般不会攻击自己的种族,还会分享自己捕到的猎物。

我非常喜欢暴龙,你喜欢什么龙呢?也写一篇作文告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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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鸟儿,因为它们有着一双漂亮的翅膀,而且小巧、可爱,并且五颜六色。我甚至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一只美丽的鸟儿,在蓝天中自由自在的飞翔。

虽然我很喜欢它们,但是他们仍然是害怕人类的,但也有一些鸟有一点另类,像正常的鸟,人们在离它们三、五米,甚至十米时,就灰溜溜的跑了。但像公园呀、广场呀这种人多的地方的鸟可就不一样喽。人们离它们一米时都不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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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季节,有的人喜欢万物复苏的春天,有的人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还有人喜欢白雪皑皑的冬天。但是,我最喜欢烈日炎炎的夏天。

夏天虽然炎热,但风景却是四季中最漂亮的。在夏天,小草翠绿翠绿的,花儿开的鲜艳极了,大树长的非常茂盛。远望田野,都是绿色。公园花坛里的花,五颜六色,它们争芳斗艳地开放。

夏天我喜欢穿上漂亮的裙子和伙伴们去捉蝴蝶。夏天,我喜欢和爸爸、妈妈到公园去划船。夏天,我喜欢吃凉爽的冰棒、雪糕。

夏天是多雨的季节,它的雨要比春季和秋季要平常的多,一下就是一两天。你可别恼,雨淅淅沥沥,密密地斜织着,为夏季织上了价值连城的丝绸。这贵重的雨流进了田野,流进了人们的心田。雨停了,天空出现的彩虹像一座巨大的拱桥横跨天际。

夏天的`夜空就更加迷人了!皓月当空,皎洁的月光静悄悄地流泻在大地上。仰望天空,群星闪烁,交相辉映,不由得引起我对天宫的无穷无尽的遐想。夏天真美!我喜欢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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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先开球进了一个四号,白球天衣无缝地对准了靠近底舱的二号色球,我用球杆轻轻地捅进球舱。接着我瞄准三号左侧,放手!瞄准!能量表满格发射……最后还是没有进舱,只可惜就差一点,好遗憾!但我不气馁,稳住心,不急躁,认真对待每一手,最终我三比一完胜老爸!

还有一次,我们回海南老家,刚刚下车,我就对分别十几天的来接我们的老爸说:爸爸,哪里有台球厅,我们打一局吧!这就是我们见面的第一句话。

因为喜欢所以不放过任何有关台球的消息。记得前几天,爸爸正在看《中国诗词大会》时,我突然想起来今天有一场中式斯诺克半决赛,我来不及商量就夺走了爸爸手中的遥控器,按下中央五台,绝不能错过半决赛!

我喜欢台球,我这算不算名副其实的台球发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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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打乒乓球吗?不知道了吧!因为乒乓球可以让手更灵活,可以强身健体,可以丰富我的业余生活。下面我就说一下在学习打乒乓球中获得的乐趣。

在刚学习打乒乓球的时候我是下了不小的功夫哦!起初刚接触乒乓球的是不会发球,更别说接到球了。然而我既然喜欢乒乓球,我就不会轻易的放弃,我要好好的'锻炼去克服重重困难。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就利用课余时间去练习发球,当然还是挺困难的,有时候天那么热真的想放弃,可是一想到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能轻易放弃,我就又开始练了,请教过发球好的同学和体育老师,我慢慢的进入了状态,学会了发球,心里真的太高兴了。下面就该攻克接球了,相比于发球接球更是难的多了,经过几天的练习我也慢慢的掌握了一些技巧,就是眼睛和手的速度要快,大脑反应的更需要快。慢慢的我也进入了状态,也能灵活的接住对方发来的球,偶尔也会疏忽,但我会继续努力锻炼的。经过自己的不放弃的练习,让我掌握了发球接球的技巧,也锻炼了我自己的身体素质,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整个人都是精神的,心里也是美滋滋地。

瞧,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打乒乓球了吧,乒乓球我爱你。我也喜欢大家都来学习打乒乓球,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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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蛙的身体为碧绿色,眼睛像猫一样圆、黄,舌头就像弹簧一样,当它们跳不高,也蹦不远时,也不用担心,因为它们的体色可以因为周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树蛙一般都是在沼泽或树上生活,以小鱼、昆虫为食。它们“呱呱呱”叫的异常响亮。为了躲避敌人的追踪,树蛙喜欢时常爬到树上去,就是因为这个习性树蛙才会得名的。

它们捕食的时候,用自己嘴里的“弹簧枪”,也就是舌头,发射出去,可以黏住那些小飞虫。它捉小鱼的时候,先跳到水里游泳,然后等小鱼游上来,再把它们吃掉。树蛙最爱吃的东西有:苍蝇、蚊子、树上的害虫等,尤其是蚊子,常常会让这些“哥斯拉怪兽”饱餐一顿。

树蛙喜欢在那些有树、有水的地方生活,最多是在那些山清水秀的地方生活。不过,常有白鹭、苍鹭、鸬鹚等天敌来打扰它们,并且树蛙的天敌都会飞,所以常常会有树蛙被吃掉的事故,人类破坏环境而且捕杀树蛙,也使得树蛙的数量越来越少。

我喜欢树蛙,因为它会帮我们吃了讨厌的害虫、可恶的苍蝇以及“吸血魔鬼”——蚊子,它真是人类的好朋友,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它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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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我学了许多课文,有描绘自然风光的,有记录历史事迹的,还有刻画人物形象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历史故事《厄运打不垮的信念》。

这篇课文记叙的是史学家谈迁的故事。他花了20多年的时间编写了一部400多万字的鸿篇巨制——明朝编年史《国榷》,一夜之间被盗,这真是“二十余载成巨制,一夕之间化云烟”啊!很多人以为他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厄运不改男儿志,从头再来垂青史”,又经过四年的努力,一部新《国榷》诞生了,而且比原来那部更加翔实、精彩。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

多么顽强的谈迁呀!他那种不屈不挠、持之以恒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震撼了我。如果他没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巨著《国榷》又怎么能横空出世呢?我不由得想起了我自己。

上个星期五的体育课,无论我怎样努力,跳绳都过不了关。面对老师的.批评和同学们的冷嘲热讽,我突然想起了逃迁的故事,那种厄运打不垮的精神激励了我,我变得坚强起来。我暗地里下定决心,一定要跳到每分钟120个的成绩过关!从此,我每天写完作业都要去公园练跳绳,绳子在我的舞动下,速度越来越快,如同一条矫健的游龙在我身边飞舞着,盘旋着,渐渐地与我合二为一……“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不懈努力,一个月后,我终于学会了跳绳,达到了目标!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就会迎来希望的曙光。课本真是我的好老师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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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在树上捉到了一只布谷鸟,那个人连忙把这只布谷鸟放进鸟笼里。

清晨,有一只小燕子经过这里,他看见有一只布谷鸟关在鸟笼里,就问布谷鸟:“布谷鸟,你怎么在鸟笼里面呢?”布谷鸟回答说:“我被一个人关在笼里,失去了自由。”布谷鸟又说:“小燕子姐姐,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小燕子说:“不行啊,我要去捉虫,你还是找别人帮忙吧。”小燕子说着说着,就飞走了。一只鸳鸯刚刚经过这里,布谷鸟说:“鸳鸯姐姐,你能帮我一个忙吗?”鸳鸯说:“当然可以啦!”鸳鸯说:“布谷鸟,你说吧!”布谷鸟就说:“你帮我把这一家的剪刀拿来。”然后鸳鸯就去拿剪刀,回来的时候,它就把剪刀给了布谷鸟。布谷鸟趁这家的人正在睡觉,就把铁栏剪断,趁机逃跑。布谷鸟走之前还留了一张纸条放在桌子上,上面写着:请爱护小鸟,不要捉小鸟,小鸟是帮人们捉害虫,请不要伤害小鸟。

布谷鸟又得到了自由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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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妹妹悄悄地走了,迎来了美丽的秋姑娘。暑假很快就过去了,迎来了热闹的开学。天空中飘着雪白的一片片云朵,青山绿水中微微的飘着轻风。

大家好,我是刘奕雯。我喜欢唱歌、跳舞,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童话故事》,虽然这很幼稚,但是《童话故事》这本书中我可以读出要做一个善良的人,无私奉献的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书中我可以认识到许许多多的生字,懂得了文字的道理。

有一次妈妈要出去,但电饭煲里煮了饭,便让我看着。妈妈出去了一会儿,我觉得无聊就拿出一本《红楼梦》看。

我看了入了迷,突然妈妈回来了,看见电饭煲里的饭已经溢出来了,便赶忙处理。对我说:你这个小书迷,就知道看书。我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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