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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协议需要注意篇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四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于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公司设行政总裁1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20月日
股权分配协议需要注意篇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前期总投资为 币 万元,其中,乙方出资 币 万元 ,占有公司 %股权,并获得相应分红。经协商一致,就股权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分配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乙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协议,乙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如乙方在资金投入未满 年情况下,将不享受合营公司分红以及一切效益。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权分配协议需要注意篇三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调、本着长期合作、互惠有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负责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承接项目工程。
2、甲方派出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工程的管理,不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及经营风险承担责任。
3、甲方派出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收入在项目上支取,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乙方责任与权利:
1、工程项目实际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由乙方承担。
2、工程实际承建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合作项目产生利润后优先返还乙方的项目垫资后按约定比例分红。
3、因承接工程需要挂靠其他公司的,寻找挂靠公司的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担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经营风险及责任。
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股利)。各方按占股权比例享有分配股利。每出具一次合伙项目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总结上一月度公司盈亏状况,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
双方都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每月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月清月结。
1、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名义和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2、禁止双方中的任何单独一方以合伙项目的名义进行担保、抵押、贷款等行为。
3、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执行,否则一律禁止。
1、本协议作为机密文件,甲、乙双方在此协议生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应将此协议透露或出示任何公司或个人,也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秘密。
2、双方承诺对对方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以及双方的合作内容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涉密人员范围:双方领导、项目组成员及有关人员。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给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经双方盖章后长期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分配协议需要注意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租用(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_天。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资料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开票加收8%)。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供给活动场地,供给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一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资料及质量提出合理提议,乙方需进取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供给合同资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供给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资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资料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分配协议需要注意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万元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年
二、出资各方: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实际出资:
出资各方共同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甲方以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大写:_____________),占出资额的_____%,实际出资金额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大写:_____________),占出资额的_____%,实际出资金额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大写:_____________),占出资额的_____%,实际出资金额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四、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出资各方共同推举______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其余股东参与并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才能做帐,实行按月结账,每月___号为结算日。
六、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_____人共同参加,如果本人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二)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选择自己满意的管理者。_
(三)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四)知情权。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所有股东如实报告公司事物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物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五)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六)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列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红利在每月____号发放。
(七)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八)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八、股东会职权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九、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一次。临时会议的股东会议由一半的'股东发起。在召开会议的15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三)凡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的2/3以上;凡股东会选举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的半数以上。
(四)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申请。
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一)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二)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三)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七)增加新股东。
十、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现出资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____年,从公司正式注册当日开始计算。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十一、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现出资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任期___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定开始计算。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十三、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上个月的亏损。
(三)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权进行分红。
十四、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一)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二)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三)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一)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终止后: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股东自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它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