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程(模板15篇)

时间:2023-11-29 01:19:57 作者:文锋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全球化的趋势,生产方式也在不断变革和创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产管理的经典范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出租方及拆装单位基本情况。

(1)出租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装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型号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对多塔作业的,共同确定防碰撞措施。

(3)机械设备进场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并办理塔吊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拆卸和顶升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特种设备安拆、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5)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4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并承担基础制作费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承担电费。

(3)积极配合设备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单路畅通。

(4)设备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管理设备,如由设备零件被盗,由甲方协助调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为操作人员解决食宿。(餐费自理)。

(6)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和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7)负责审查出租方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安装、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给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地基、基础施工图纸和安装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地基、基础和附墙预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设备基础周围的排水及防护。

(9)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或磨损严重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效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于出租方原因致使机械在使用安装、拆除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3)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

(4)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设备的安装、顶升、附着,必须由同一个单位完成。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和顶升加节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应当由安装单位和乙方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向乙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和相应的备案手续。

(6)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负责为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

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9)负责为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义务。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7、补充条款: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管理

2007年我站将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作为我站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足防范,落实责任,深入整治,强化管理,推进创新,促进我站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创造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结合我站实际,就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管理组织机构。

1、站长、副站长负责站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立302省道兴仁收费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值班站长、后勤、当班收费班组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3、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当班期间收费车道、站内的安全工作。

4、工会、团支部、党小组积极参加安全工作。

(二)安全责任制。

1、建立收费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各收费班组安全工作责任制。

3、订立各班组长、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三)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研究安全工作一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2、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分清。

责任,受到教育,采取措施。

(四)安全教育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安全教育。

2、新上岗和调换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五)安全报告制度。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4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小时(从发现时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书面报局主管领导。

3、事故结案后10天内,应将事故处理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或意见书面报局主管领导。

(六)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

2、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3、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

1、遇有撞杆冲卡车辆。

和值班人员对该车驾驶员明示规定,讲明事由,通知路政部门使其按规定交纳赔偿费,并向监控报告处理结果。

方案二:冲卡、撞杆逃逸者,收费班长要及时将车型、车号报监控室记录在案,由监控员向值班站长汇报,值班员做好值班记录,与交警、路政部门联系解决。

2、收费票亭(站内)起火。

方案一:收费人员应立即打开门窗,迅速至消防箱中取出灭火器进行灭火,及时向监控室和值班站长汇报。

方案二:如火势凶猛,无法控制,要及时安全离开现场,值班站长及时向消防部门联系报告。

3、遇雨、雪、雾恶劣天气。

方案一:雨雾天气收费员应及时打开车道雾灯,提醒缴费驾驶员使用车辆紧急灯,提醒其安全慢行。

方案二:下雪或车道结冰,疏导及站内人员应合力清扫,铲除车道结冰,同时在车道和广场扬洒黄沙防滑或盐粒溶雪。

4、遇有车队通行。

方案一:执勤疏导人员要注意观察并及时汇报监控员和值班站长,得到确认放行命令后方可开道放行。

方案二:如遇军警部门的车队,可由收费班长确认后放行,报监控室进行记录。

5、票亭被堵发生抢劫票款情况。

方案一:收费员应立即勾响报警开关,用票亭内可移动设施。

砸开玻璃逃离,其他人员及时报警。

方案二: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全体人员要同仇敌忾齐心协力进行正当防卫。

6、遇有蓄意滋事情况。

方案一:执勤、值班人员应先进行说服教育,监控员获报后应及时进行摄像,并向公安部门报警和向上级报告。

方案二:说服教育无效,应尽快离开现场,如果不能,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采取正当防卫手段进行解决。

7、遇有发生站内财产设备被盗或被破坏情况。

方案一:如发现盗窃正在进行,凡本站职工应立即制止,并高声示警,终止犯罪。

方案二:如已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和向上级部门汇报。

方案三:若有本站职工人身受到威胁,应做好正当防卫。全方位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区,强化重点部位管理,密切观察进出车辆动向,加大巡查力度,全面强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集中精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营造稳定、安全、和谐的收费环境,确保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00七年二月。

安全生产管理

为全面提升我局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龙泉大厦安全有序运转,按照章丘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意见》(章政发【xx】3号)的要求,结合机关后勤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源头管理,严格隐患排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龙泉大厦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促进我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事故隐患整改取得进一步成效,确保龙泉大厦人、机、物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坚决避免大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认真对我局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和修订,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我局各项安全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安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层层签定目标责任状,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狠抓责任落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全身心的做好各项安保工作。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在大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电梯、消防等人员的培训教育,举行系统、完整、切合实际且与时俱进的重点培训。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对大厦入驻单位进行灭火器使用、人员疏散、以及火场自救逃生等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维护好和谐稳定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消防安全的工作职责,做到定人定位,层层抓好落实。加强日常检查,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要做到完好有效,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要求保持畅通无阻。要及时巡查消防管道,重点检查电梯间消防管道、主管网、楼道分管网、报警器等部位,定期更换,及时维修。加强对文印室、食堂、机房、联通和移动公司等内部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要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把内部保卫工作抓实抓细,切实做好防盗、防抢、防破坏等各项工作。规范出入登记管理,做到机关工作人员和车辆凭证进入,外来办事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准入制度,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要认真盘查、检查,严禁个人和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楼内和室内停车场。做好广场车辆管理,指挥好车辆行驶、停放,车辆不得在出入口、转弯处等区域停放。信访接待要耐心劝导、及时疏导,同时及时将上访情况报保卫科。要加强固定巡查和夜间巡逻力度,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六)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定分工明确、职责到人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完善。利用一定的时间,组织人员做好应急演练,保证演练质量和水平,让每个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规范用电用气安全操作。要确保龙泉大厦各种设备的安全,切实加强对锅炉、暖气管道、电梯、消防、给排水等设备的使用管理,配合质监部门按时进行年检。定期对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维保单位安全责任,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电气操作安全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水、电、气、暖、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定期对大厦的供水、供电、换热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操作规程和巡查登记,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高度重视大厦修缮施工安全。大厦入口、楼梯、走廊、屋顶等区域要做好雨季防滑、防漏水等工作。修缮施工要严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调度,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施工单位进大厦维修,要严格遵守《龙泉大厦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线管维护措施,严禁擅自遮挡或改动消防、监控、报警等,确保修缮施工安全无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无小事,全局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化解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组织机构,狠抓工作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不断将安全生产工作引向深入。

(三)严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玩忽懈怠、消极应付、措施不力,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

安全培训课程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安全是企业最重要的基石,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培养尤为重要。最近,我参加了一次关于安全培训的课程,收获颇丰。今天,我将分享一下我在这次课程中的所思所悟。

第二段:认识安全的重要性(200字)。

在课程的开始,讲师首先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他指出,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石,也是员工的生命线。只有保证了员工的安全,企业才能稳定发展。因此,全员参与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这段教学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意识到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要始终将安全摆在首位。

第三段:提升安全意识(300字)。

在课程中,讲师通过多媒体展示了一系列安全事故的现场照片和案例,并详细讲解了事故的起因和导致事故的不安全行为。这些案例给我敲响了警钟,使我对安全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课程还利用小组讨论的形式,让我们分析课上所展示的案例,并针对不安全行为提出改进措施。这种互动式的学习方式有效地提升了我们的安全意识,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负责任的态度。

第四段:掌握安全知识(300字)。

在课程的后期,讲师详细介绍了企业日常生产中常见的安全问题和应对措施。他讲解了如何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何正确操作机器设备以及如何有效应对突发事故。这些知识的传授使我受益匪浅。我了解到,只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了安全知识,才能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段:培养安全文化(200字)。

通过参加这次安全培训课程,我不仅学到了许多安全知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安全是一个全员参与的问题。只有每个员工都形成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习惯,企业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可靠。所以,作为一名员工,我愿意将所学的安全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并引导身边的同事更加重视安全问题。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打造出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总结(100字)。

这次安全培训课程让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在工作中的实际应用。通过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文化,我们可以切实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将积极运用所学的知识,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培训课程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普通的员工,我常常认为安全只是公司的责任,而忽视了自己的安全意识。然而,在这次培训课程中,我意识到了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课程的第一节课,我们学习了一些关于事故的案例,其中有一些是由于员工的疏忽而引起的。这让我意识到,只有我每个人都重视安全,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

第二段:应急处理的重要性。

培训课程中的另一个重点是应急处理。所有的员工都需要知道如何在突发情况下采取正确的行动。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以及我们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我从中了解到,冷静和迅速反应是应对突发情况的关键。只有经过培训和不断的实践,我们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

第三段:个人安全意识的提高。

参加这次培训课程后,我开始更加关注自己的安全意识。在以前,我常常对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视而不见,总觉得自己不会遇到事故。然而,通过这次培训,我了解到,即使有人事故发生时,有时候我们也可能无法避免。因此,我开始重视并遵守公司提供的安全规定,如佩戴安全帽,使用防护装备等。我相信,只有当每个人都注重自身安全意识,才能确保整个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四段:培训带来的实际效益。

培训课程结束后,我开始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我深刻意识到,这些不仅仅是为了通过公司的安全审核,而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通过培训,我不仅可以避免自己成为事故的受害者,还可以帮助他人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因此,我将所学的知识传授给我的同事,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相关的培训课程。作为一个团队,我们共同努力,提高整体的安全水平。

第五段:安全意识的长期建立。

安全培训课程不仅是一次性的活动,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通过参加培训,我认识到,安全意识的建立和提高需要持续的努力。为了维持安全意识的持久,并使其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持对安全的持续关注,并时刻准备好应对突发情况。

总结:通过这次安全培训课程,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重要性。我将会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并与同事共同努力,确保整个工作环境的安全。我相信,只有每个人的努力,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安全生产管理

从政治上讲,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权和保护人们的一项基本策略,从经济上。

讲,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从社会影响来。

看,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是社会。

赋予的神圣使命,是人类进步和发展的保证,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

意义,必须把它抓实抓好,决不能掉以轻心。

不胜枚举的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血的教训,惨痛的经。

历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状况急待改善,加强安全生产不仅十分必。

要,而且非常迫切。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中还存在着:1,安全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

全的现象,没有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缺乏法律观念和。

到很好贯彻落实;3,宏观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体系,健全和优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4,应对突发事故的预案和预案的实施有明显不足等问题。

违”现象。同时,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来满足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降低人类。

利用技术的生命、健康、经济、环境的风险代价。

姓名:侯海丰学号:2009529113。

学校: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租方):负责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为“租赁合同”)甲方将座落在的物业(以下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经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用途。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出租物业只限于乙方从事《物业租赁合同》(合巨编号:)中所限定的生产经营范围。

二、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1、向乙方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和规定。

2、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消防设备与设施的现状及补充:(1)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仅配备部分基本的消防设施,甲方配备不足部分由乙方根据生产与使用情况进行补充,甲方予以同意:(2)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的疏散通道符合建设时的安全标准,如不符合现时的消防安全要求,乙方应根据当地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置:(3)甲方提供的出租物业内配有基础配电设施。

3、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包括:(1)督促和检查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2)督促和检查乙方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3)督促和检查乙方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有效投入;(4)抽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发现安全生产或消防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5)接受乙方生产安全或消防事故报告,根据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作,同时监督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出租物业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出租物业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且有权提前终止《物业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物业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监督。

(三)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下列义务。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及义务(一)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乙方在出租物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建立、完善、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进行有效投入。对本单位由于安全生产所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证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合同约定出租物业的使用用途,不得在出租物业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利用出租物业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如生产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其储存和使用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7、乙方在出租物业的生产经营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8、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物业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出租物业进行非法活动。

10、乙方确保在出租物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的范围内进行。

11、配合甲方对出租物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接受甲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自行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生产安全或消防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或报告。

12、乙方须在出租物业内做好防火、防涝、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得在出租物业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保障出租物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出租物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l3、乙方应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在出租物业内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在出租物业内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出租物业的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在出租物业的家用电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14、乙方须在出租物业内配备灭火器等基本消防器材,放在室内显眼、易取的位置,并做好定时检查保持整洁完好。

15、乙方不得在出租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炮竹或动用明火。

16、乙方发现出租物业建筑物存在漏水、裂缝或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问题,应迅速告知甲方予以处理。乙方负责保护出租物业建筑物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出租物业建筑物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出租物业建筑物外貌。

17、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在出租物业从事生产、仓储、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须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后方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

18、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将出租物业作仓库使用时,须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19、乙方在租赁合同约定范围内将出租物业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时,须碓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0、乙方确保不在出租物业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乙方不得将厂房、仓库与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安全间距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严禁乙方在出租物业出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含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场所:“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等现象发生。

21、乙方负责出租物业内消防设备与设施的管理与保养。

22、乙方对出租物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同意,且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应按法规三同时要求进行。

23、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4、乙方确保对出租物业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5、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6、乙方在出租物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员工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7、乙方在出租物业内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28、乙方在出租物业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援行动,并立即按事故报告条例如实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29、乙方在承租出租物业期间须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和消防部门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出租物业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第三方”),乙方将部分出租物业转租第三方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l、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租出租物业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直接对当地安监局负责,并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有权解除与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1)经甲方或安委会检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并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后,乙方拒不整改或处理的;(2)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火灾的;(3)因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等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物业,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以及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或其他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法律途经向乙方或其他责任方追索赔偿;甲方对上述原因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或其他责任方承担。

5、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续签合同时重新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当合同到期因特殊原因延迟续签期间或终止合同后乙方在没有完全撤离期间,本协议仍然有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本协议签订日期:

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短板管理、重点控制”的原则;

2)“谁承包施工,谁负责安全;谁主管安全谁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

3)“从严治理、奖罚分明”的原则;

4)“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的原则;

5)“施工作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原则。

1)无因公死亡事故,年重伤率不大于万分之五;

2)无设备安装装修工程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

3)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4)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5)无1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故。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

为实现安全控制目标,我项目部将全面贯彻公司及业主在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抓好培训,加强检查,落实各项预控措施,全面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机构。

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由安质环保部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1项目经理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1.2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项目所必须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4领导并参加该项目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2.1项目总工程师在技术上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2加强项目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项目时,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2.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技术。

上的改进措施。

2.5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的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3、工程部长安全职责:

3.1在施工技术、计划统计工作中,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定。

3.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施工安全措施;在检查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时,同时检查落实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3负责主编安全技术措施,提供防尘、防毒、控制噪音等技术方案,制订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3.4负责提出临时生产设施、自制小型施工机具的标准和设计图纸,对临时结构需要进行强度、稳定性检算的或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方法时,必须提出施工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并进行专门技术交底。

3.5编制文明施工措施,并贯彻执行,同时检查落实情况。

3.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情况,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行车或人身安全的险情时,立即责令班组停止施工,将人员撤出危险区,并组织处理。

3.7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8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

4、安质部长安全职责:

4.1协助项目经理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章制度。

4.2负责拟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督促班组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指导班组安全员工作。

4.4参加生产碰头会,对施工现场有关操作、设施、机具等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作好记录;召集或参加安全会议,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班组安全操作情况、机具设备情况和安全设施情况,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组织或参与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治。

4.6配合有关部门,结合生产作业项目,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对新入厂(企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技术及岗前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换证工作。

4.7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发放、合理使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

4.8参加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并负责统计报告工作。

4.9负责安全无事故挂牌记录及按时准确统计上报安全月报、年报。

4.10负责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具体工作。

5、物资部长安全职责:

5.1在物资管理工作中,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定。

5.2贯彻执行物资收发、装卸、仓储、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看守等安全作业制度。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5.3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负责合理安排、及时组织供应项目。

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严格执行把关制度,供应的各种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必要的质量合格证件、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5.4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

5.5在采购或提运有毒材料和各种危险品时,必须索取其性能说明书及合格证,并会同有关部门确认使用范围,无说明书及合格证者,不得下发使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爆破材料性能试验,未经验收及检验不合格的爆破材料,不得发往现场使用,对不符合领取危险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发放。

5.6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请、采购、保管、发放、回收等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检验,保证将合格品及时发放使用。

5.7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所用料具进行检查、鉴定,对不符合安全规定和质量要求的,及时回收处理。

5.8经常对料库(特别是爆破器材库、油库等)和加工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好下属单位(如加工、预配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物资运输、保管人员的日常安全技术教育。

5.9参加有关有毒物品、火工品使用的事故处理。

6、综合部长安全职责:

6.1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命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6.2在收集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发布项目经理的指令。

6.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并参与员工安全技术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建立有关档案资料。

6.4制定与贯彻奖惩办法时,应将安全生产列为指标之一进行考核,按照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具体办理员工奖惩手续。

6.5做好办公室、宿舍、工棚、食堂、浴室等驻地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防寒和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6.6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办理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罚手续和善后工作。

7、财务部长安全职责:

7.1正确列支有关劳动保护经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7.2办理有关劳动保险、福利金的财务工作;

7.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好奖金发放、罚款回收工作。

8、主管工程师安全职责:

8.1在施工技术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定。

8.2在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

8.3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各种安全设施进行设计、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8.4经常检查工作场所、各种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请上级解决。

8.5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安排带有危险性施工任务或作业员工不熟悉的施工任务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负责落实预防事故的施工技术要求。

8.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结合季节、结合具体施工项目,组织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讲课。

8.7参加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人身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9、材料员安全职责:

9.1贯彻执行物资发运、装卸、仓库安全作业制度。

9.2采购或提取、提运有毒材料及各种危险品时,必须索取有关性能说明书,确定使用范围,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后下发使用。

9.3定期检查料具、对不符安全规定的及时回收处理或报请上级处理。

9.4负责对材料运输、保管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各类材料库,特别是炸药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5参加对有毒物品的使用与处理,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0、作业队长(副队长)安全职责:

10.2保证有关规章制度在本作业队贯彻执行;

10.6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监督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0.7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10.9对全作业队职工(含其他人员,如民工、劳务工等)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10.10执行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1、作业队技术安全职责:

14、班组长安全职责:

14.1贯彻执行公司和经理部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指令,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

全责。

14.2组织班组内职工学习并贯彻公司、经理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14.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总结安全。

14.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教育。

14.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隐患,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后,组织力量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14.6负责生产用设备、工具及其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和使用正常。督促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4.7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实现文明生产,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竞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16、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6.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6.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在完成关键工序时必须做好交接安全记录,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16.3正确判断、分析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6.4积极参加经理部、班组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并且对不遵守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要求的人员随时提出批评或向班组长反映,关心全班组人员的安全。

16.5正确使用劳动防护服和各种防护用品、用具及消防器材,上班时必须按规定携带和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6.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我局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生产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各生产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生产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做现场指导,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上报林业局研究处理,检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单位应当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生产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生产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签定责任状,生产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产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违章作业人员的处罚:针对生产作业当中存在的实际情况,要对违章作业行为予以严厉的处罚,特别是对违规作业、驾驶室超员或酒后驾车、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帽、作业现场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等违章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章当事人进行每人次50元罚款,对其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罚款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认真整改。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按《黑龙江省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__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二、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于100米2。并保证“五距”:垛与垛距离不应小于1米,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柱距,垛与梁距不小于0、3米。

三、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五、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普通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防火防爆标示醒目。

七、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八、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九、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十一、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十二、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十三、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十四、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

2.2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xx]3号)。

2.3 《国务院关于特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电发[20xx]311号)。

2.4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xx]478号)。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归口安监股管理。

3.2生产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级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4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领导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对策,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2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一票否决,对干部晋级和单位评优,资质评审中,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标必须人人熟悉,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4.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5安全生产必须正圈理好“四个关系”,做好安全为主体,作好检修消却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严禁设备带病或超铭牌出力运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6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生产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分析报告工作,同时要做好事故,障碍资料的归档工作。

4.7.1为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以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长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对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股室,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7.3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监股协助进行安全教育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4.7.4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再上岗工作。

4.7.5各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触电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紧急救护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对参加本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相关部门的安监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

4.8.1每年的安规考试规定在4月份进行。

4.8.2公司安规考试由安监股组织命题,全公司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

4.8.3安规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6分,考试不及格者,限定在1个月内补考合格,补考不合格者下岗1个月,舞弊者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下岗1个月。

4.8.4从事特种工作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并持合格证上岗。

4.8.5安全监察机构:公司设立二级安全监察机构,即公司,股室二级安全监察机构。

4.8.6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能坚持原则。

4.8.7安全活动规定:股室安监员应做好记录,活动保质保量,防止走过场,要结合实际,以及不安全隐患等进行讨论,记录要工整,每次发言人数不少于60%人/次。

4.9.1“三措”计划,应在每年的6月份前编制完成。“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组织生技,安监和有关部门提出,由生技股,安监股负责汇编:“安措”计划由各生产单位提出,安监股负责汇编:“三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4.9.2各生产单位每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的“两措”计划,并报生技股,安监股。部门,单位不能实施的计划,需报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实施,于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监股分别制订“三措”计划报州局。

4.9.3因资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响本年度部门,单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计划内容,在下年度“三措”计划中列入完成。

4.9.4生产副经理,安监股,生技股和各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监员应经常检查监督“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公司每季进行一次检查,生产部门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公司将对“三措”计划未完成的单位,部门,按省公司(1997)148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4.10.1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4.10.2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草率行事,更不能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

4.10.3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类事故,障碍统计标准。

4.10.4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蔓延扩,安监人员和事

故调查人员应迅速奔赴现场组织调查,搜集事故原始资料,未经相关公司领

导和安监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事故现场。

4.10.5凡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值调度汇报,并向相关领导和安监股报告,

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在下班后离开事故现场前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发生重设备事故的调查,由经理组织安监,生技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经理担任组长,主持调查工作。

4.10.7凡发一般设备事故,由生产副经理组织调查。发生的未遂事故,一类障碍(非责任的),二类障碍由股室领导组织调查。

4.10.8凡发生轻伤事故和一类责任障碍,安监股组织调查,主持召开分析会,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性质严重的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安监,生技,工会等相关人员参加。

4.10.9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安全员应综合写出事故,障碍分析书面材料报公司安监股,安监股综合填写报表报上级安监部门。

4.10.10事故,障碍发生后,责任单位要召开分析会,无故拖延或逾期不报者,安监股有权对其给予处罚(处罚依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4.11.1安监股必须按州局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安全报表,次月的1日用电话或传真报安全监督部。并按照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填报下列卡片,报表报送安全监察部:事故(障碍)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统计卡片,违章下岗统计表,双票合格率统计票。

4.11.2安监股必须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人身事故报表,每月初报出。

4.11.3凡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障碍的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安监股。月内交书面报告。

4.11.4对发生设备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的单位,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3、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一般公司都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供家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18条和第39条明文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资金的投入和保证及责任”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制度。

1、在每年的生产计划下达时,布置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计划,公司按照年度销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1%――2%比例提取。

2、安全资金的投入,有本公司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负责计划和实施,对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或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照责任制追究其责任。

3、安全生产资金应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不得挪作他用。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包括预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费用。

(2)、安全设备(装置)、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按照估计规定购买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等。

3、每年底,由公司办公室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

4、年度安全生产资金如果有结余,可累计下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办公室申报,可从生产经费中支出,并在下年安全费用中扣出。

5、安全费用使用较好的车间,全年度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达标,要被评为先进车间并进行表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

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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