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热门16篇)

时间:2023-11-26 20:24:20 作者: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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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做好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暨宜财绩2022-46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开展了20xx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宜章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52年,历经几代中医人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473人,编制床位220张,实际开放病300张。内设临床专科17个、医技科室7个、辅助科室4个、职能管理科室19个。

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西门子16排螺旋ct、彩超、cr、dr及全自动生化检测仪等各种高精尖诊疗设备120余台,年末资产总值0.57亿元。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医院、郴州市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单位,广东省中医院联系单位,是郴州市市辖区职工医保、宜章县职工医保、宜章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定点救治医院、宜章县人寿保险公司定点医疗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我院基本总支出为114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72.3万元、卫生材料支出万元3018.1万元、药品支出203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69.4万元、提取医疗基金29.1万元和其他费用604.1万元、其他支出472.8万元、专项支出101.7万元。

1、20xx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我院属于差额拨款单位,20xx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有人员经费104.7696万元,财政已全额拨付到位。

2、20xx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xx年度以支定收确认的总收入为104.7696万元,年度总支出为104.7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696万元,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经费支出使用比例为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0xx年,我单位收到县财政拨款共388.298万元,其中:20xx年初预算基本支出104.7696万元、公立医院改革拨款(对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84.108万元、基本公卫项目4万元、省补中医药项目3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信息化及医疗保障经费、全员核酸检测经费、设备款等)63.56万元、20xx年下半年产筛补助0.324万元、20xx年人员基本预算补助105.4704万元,20xx年中医文化建设资金20万元、20xx年中药人才培养3万元、乡医本土化培训实习0.066万元等.

我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截留、挤占、挪用、不虚列支出财政专款补助资金,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进行结转,按上级工作安排,按进度用于次年的工作开展。以下是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一)新冠疫情救治与防控工作常态化。

常态化开展新冠核酸检测。核酸实验室的建成及核酸检测配套设备的投入,由原先的须送上级检测,到现在在本院检测,并可以常态化开展发热门诊、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人员、医院中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新冠核酸检测。截至12月10日,累计发热门诊核酸检测8663人次,住院患者核酸检测9904人次,陪人核酸检测7013人次,医院高风险岗位核酸检测3887人次,中风险岗位核酸检测5719人次。

(二)强化提升中医药知识宣传能力和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医院中医药知识宣传建设。落实门诊大厅中医药氛围的改造,加强中医药知识上墙宣传普及,发放宣传单8000份明显提升了中医药在群众中的接受度、推广度,中医诊疗的开展、中药的使用逐步增长。

二是狠抓卫生人才建设。20xx年专人外出培训学习中药知识5次后,组织全院药剂人员举行业务培训学习2次,临床医生培训学习2次。通过学、传、帮、带,全院药剂人员的中药管理能力得到了加强,提升整体中药人员认识中药、辨识中药能力,对临床医生用药的指导、监督作用效果很大;对临床医生的培训促进了中药的.应用推广。

1、年初预算的编制未细化到每个科室,医院属于业务型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采购、临时维修、培训学习等项目较多,因此对于追加的预算资金,没有进行预算分解,涉及追加预算资金的预算管理仅从总额进行控制。

2、人员经费补助年初预算未逐年增长。

1、科学执行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

二是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编制模式,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1.我单位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编制的应用,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2.我单位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自评的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的要求,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内乡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内财[20xx]7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自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工作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按照《意见》及宛财绩效(20xx)4号“关于做号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结合本县情况下发了“内财(20xx)50号《关于做好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就20xx年度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明确了自评范围、自评内容、组织管理和实施,以及强化结果应用,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自评。

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评,科学合理采用相关评价指标,并要求部门、单位根据自身项目特点设置适应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绩效目标特点,真正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在评价方法上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并要求单位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县财政局将结合各部门、单位自评报告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资金和改进预算管理的依据。截止目前已安排24个部门,97个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金额4.2亿元。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起步晚,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观念陈旧,需要再宣传、再认识、再提高,将思想统一到《意见》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2、项目指标体系不完善,自上至下没有相应的项目指标体系可参照,对于项目无法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不能及时运用,对于县本级项目,由于县本级资金有限,一些项目都是一次性项目,因此评价结果很难在以后得到准确运用。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财政基本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1831.07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拨款收入1831.07万元,其中:保财社〔20xx〕13号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374.96万元;保财社预〔20xx〕2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奖金18.44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津补贴各项拨款收入828.98万元,保财社〔20xx〕6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政府绩效奖励(按月发放部分)绩效工资92.18万元,保财社〔20xx〕59号2100202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339.47万元,保财社〔20xx〕176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7.3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0202追加社保科对口单位事业人员津贴17.40万元,保财社〔20xx〕262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补助2.46万元;保财社〔20xx〕80号2080801死亡抚恤社保科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0.11万元,保财社〔20xx〕127号2080801死亡抚恤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19.8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67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2追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6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xx年12月财政基本支出:1831.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1306.22万元、在职职工养老金374.96万元、死亡抚恤39.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85.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30万元,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财政基本支出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人数(事业编)233人次,供养离(退)休人员数92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财政资金及医院自行发展下医院得意有序正常的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努力单位人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职能职责。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南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具体实施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包括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906113315);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3.资金管理及支持条件、范围、方式。县住建局严格按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预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职、专账“两专”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安排专人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进行项目采购申报,同时建立内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管护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账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负责县城内由市政园林管理局管理的38座公厕日常清扫、保洁及完成公厕日常管理,达到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为目标。

2.具体绩效目标。蹲位、小便器无污垢、无粪便,纸篓无长期沉积纸屑;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板干净整洁;洗手盆、镜子无污迹、无灰尘;室内气味无异味或较轻;厕所内设施完好,损坏;室内苍蝇不超过3个,蚊子较少;室内墙壁或厕所隔板无小广告;每月出勤,特殊情况可以找人代替值班,开放时间无无故迟到早退;无市民投诉;态度和蔼,热情大方。

3.申报内容分析评价。通过每月日常考核,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3家管护企业均达合格标准,管护期间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完成了管护目标,社会评价及群众较满意。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6月,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xx年南江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资金到位:实际到位资金1200000元。

3.资金使用: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实际发生公厕管护费1619680元,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住建局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市政园林管理局报送的.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帐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政园林局安排1名副局长分管,并落实2人具体负责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为体现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企业之间有竞争、有对比,20xx年我局将县城公厕日常管护分成三段,委托四川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xx年9月14日确定四川辰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431280元;委托四川祥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0月21日确定南江聚贤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950400元;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1月15日确定南江县安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38000元。三段公厕管护合计成交金额1619680元。

根据政府采购结果,该项目分别由三家管护企业实施具体的日常管护业务。一是日常运行管理,由管护企业按公厕管理办法和标准实施具体管理工作。二是设施维修维护。由管护企业向市政园林局申报,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核实后,安排管护企业具体实施维修维护,维修维护结束后,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制定了公厕日常管理维护考核细则,明确了公厕管护制度、标准、考核、惩戒措施。

每月日常考核中,采取市政园林局邀请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或市政园林局局长或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管护公厕按考核表内容逐项打分,最终凭分数确定当月管护费用支付标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对公厕管护实行严格考核、管理,具体为:

1.管护合同期内,月度考核合格等次达到90%以上,或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等次的,在下一轮次管护企业招标中,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确定中标。

2.对日常巡查或月度考核发现的问题,管护企业必须立说立改、限时整改,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可重复扣分。

3.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维护费核拨的依据:考核为合格的,全额拨付当月维护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低于90分),每低一分扣减当月维护费200元,最多扣减6000元;考核为不合格的,当月维护费扣减20%。

4.对于一年期管护合同,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三年期管护合同,合同期内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因考核不合格被解约的管护企业,三年内不接受其在南江进行的县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投标活动。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经考核,20xx年完成了全部县城公共公厕日常管护任务。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xx年度,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公厕管护标准、考核细则。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已全面完成当年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主要目的是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舒适的如厕环境,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效益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本项目,确保了县城市政公厕设施完好、清洁卫生,达到了便民利民的目的,得到市民和游客的充分肯定。

项目实施程序合法合规,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落实落细,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范围符合预算安排,会计核算规范。该项目实施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具有现实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20xx年至今,新建的公山镇安置房广场aaa旅游公厕、东榆大桥桥头滨河路aa旅游公厕、春场坝滨河中段aa旅游公厕3座旅游公厕及红塔公园公厕(含公园保洁、维护等)等4座公厕管护资金均未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仍按照20xx年核定的1200000元预算标准下达资金,而实际发生额1619680元,造成当年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形成了新的债务,如不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科学测算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确保公厕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20xx年绩效评价,我局实施的相关项目未发现问题。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1月19日,海阳市中医医院收到海阳市卫健局拨付0.5万元。

20xx年11月13日、14日、15日进行培训,经费中80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4200元用于支付9位专家劳务费并发放到个人。资金执行率100%,无截留、挪用独保费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3天共24个学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数200人,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培训学员200人。

(2)质量指标。支付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3)时效指标。我院20xx年12月底,已将场地费、劳务费发放完毕,资金发放及时。

(4)成本指标。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3)生态效益。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医院官网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公共厕所作为我县基础培套设施的一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其改造、新建更是重中之重,公厕提升改造能够确保提升公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规范科学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三)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39座公共厕所的提升改造工程。

(一)项目资金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中标资金为844.03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支付资金800万元。

对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改造公厕均验收合格。进一步完善太和县基础设施,解决太和县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和提升了公共厕所环境质量。

经研究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自评为99分,对照《2020年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规定的评分等次为“优”。

一是城区主要路段、商业街等用地紧张,没有足够的'空间新建公厕;二是居民都不愿公厕距离自己住房或商铺过近,同时又不愿走远路上公厕,合理规划的同时满足居民的诉求较为麻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结合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公厕地图,高标准要求公厕保洁质量。

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方面,全力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和“真金白银降成本”两大重点项目,完成率均为100%。

在落实主要职能重点工作方面: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民生支出、人均文化支出、八项支出等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在协办项目方面: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进度完成资金拨付任务。

(一)本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效果显著:

1、完成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2、把真金白银降成本落到实处。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兑现税收优惠政策,xx年,通过推行“降成本行动计划”共降低企业成本35。2亿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3、财税收入结出新成果,奋力实现“双百亿”。xx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8亿元,可比增长15.25%,增幅位列全市五区第一,超额完成市对我区54.26亿元的收入考核任务;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9.14%,位列五区第一,财税收入呈现质量并举的态势。全年财税三级库收入263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达到200亿元,实现财税总收入、地方财政总收入“双百亿”,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4、民生福祉实现新提升,全力完成“两项任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民生类支出完成35.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六成以上,其中人均文化支出达到225元/人,完成上级考核目标。xx年,我区八项支出完成48.05亿元,同比增长20.03%,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增长17%即46.8亿元的支出任务。民生支出的增长切实解决了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佐证材料充分有力。佐证材料包括:相关政策性总领文件、相关行业专业文件、本局出台政策文件、制度、工作方案、通知、调研培训以及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活动图文简报、工作情况进度表等一系列有力佐证。

今年财政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增收乏力与减收加大的双重考验下,财政组织收入工作有待强化和细化;财政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益有待提升;财政监督和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等。对此,我们将审慎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攻坚克难,锐意改革,顺利推进“四项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理财服务质效。

一是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二是政务服务新格局。今年7月1日起全面放开基建工程投资评审中介服务市场,实施“公开备案选聘制、优质服务制、网上动态监管制、大额工程双审制、多源绩效考核制、违约处罚退出制”6项机制,迈出优化政务服务改革的第一步。截止目前累计受理预、结、决算审核198项,涉及金额7.19亿元,推进区级财政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选取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提升了基建工程投资评审的质效,为三水区“放管服”改革提供了“财政经验”。

三是办文优化新提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和剖析影响办文效率的重点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公文督办制度、清单对接告知制度、办文延期申请制度,压缩审批层级和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和办文系统功能等十大举措,下半年共办理来文951份(不含传阅件),实现平均办文时间由原来的10.7天缩减为5.4天,提速接近50%。

四是大数据建设有了新进展。自主研发“经济智能分析平台”,以“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为蓝本,利用交互式地图、多维化图的方式直观展现区内主要经济数据,具备重点企业税收分析、镇街土地房产交易信息分析等七大分析模块,为我区经济建设决策提供更科学的数据支撑。

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医院是卫生系统的主体,是保证人们身体健康的一个载体,我国有很多医疗机构,承担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控制医疗费用的双重责任。对于医院的管理干部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行的载体。在工作中,管理干部能够承担为广大群众服务,建立管理干部评价体系,能够量化医院的指标,建立完善科学、先进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方案,以便引导医院朝良性的方向发展。

对于公立医院的管理干部,是医院运行管理的组织者也是执行者,管理干部的能力关系到医院的发展前提,同时也影响医院的发展水平,对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能够增强医院管理干部工作积极性。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实现医院的良性发展。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开展管理干部绩效考核实践工作,能够使领导干部切合实际的为医院长远发展考虑。

360度全方位绩效考核和绩效指标考核方式结合能够实现对医院管理干部的全方位考核。用考核结果对管理干部进行测评,是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程序。采用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替代传统的民主测评,上下级的管理干部都参加,采用如见测评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关于360度绩效考核的字表,是对管理干部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综合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重要的.考核内容要按照原的要求进行管理。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都有新的要求,能够对管理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岗位职能、重点工作等都要进行全面评价,这种核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可以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考核方式避免的以往考核中出现模糊。

另外这种考核方式是多角度的考核,对被评价者的情况有所了解的人员参与评价,尽可能地结合多方面的信息给管理干部一个最正确的评估结果。对干部进行评价的人员有管理干部的领导,同级人员,下级管理人员,注意管理干部本身不能够对自己进行单独的评价。这种评价方式建立了信息技术平台,具有很强大的分析功能,对每个评价部分都采用评分的形式,评价人员的权重分别占4:3:3的比例形式。也可以按照医院的情况确定。系统自动生成评价以后得出成绩,信息系统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数据审核和分析评定,自动生成每个干部的成绩,操作简单方便,减少了人工干预。

在实际的绩效评价工作中,也采用绩效指标的方式,把对绩效的评估简化成几个关键点,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员工会岁绩效指标进行评估,对管理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首先员工会梳理管理干部的工作职责,主要以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为依据。其次,对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建立确切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管理过程实现量化考核机制,实施统一管理,避免在考核过程中,出现不确定的因素,造成性能考核不确切。

首先,对管理干部的评价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把测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能够弥补以往评价方式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更加科学全面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使考核的结果更加准确、客观、公正性。

其次这种评价方式,能够改变了过去笼统地评价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评价结果无法使用的不足,现将每一项指标的评价结果都计入总分,使评价更加全面具体。对倡导的或需要加强的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指标的导向性作用,引导干部认真履职,有利于形成重实干、重业绩,激励干部更好的工作。

最后,绩效考核是医院管理的一个有效工具,医院根据需要可以定期组织民主测评,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或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部实行经常性考核,有利于督促干部更加努力工作。

公立医院管理干部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增强和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使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朝良性方向发展。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按照《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监绩〔2022〕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随着恩阳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数量逐步增多,致灾因素复杂,火灾防控形势严峻,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该项目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川办发〔20xx〕62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20xx〕43号)等文件相关实施。

3.该专项资金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加强资金效益,严格执行采购流程,严控进口产品审批,严格装备价格管控和质量验收,严格装备采购统型建设和需求评审。

4.根据《巴中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巴府办发〔2016〕35号)文件要求,结合恩阳区实际情况,经过市场调查及考察周边区县情况,制定《举高喷射消防车购买方案》,对jp35g1、jp42c1、jp62s1性能做了充分的对比。

1.项目主要内容为购置一辆4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2.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现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我大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区高层建设多,消防救援队伍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装备差的问题,我单位积极优化装备配备结构,有效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经费来源为:一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级消防部队大型装备建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申报了消防救援队伍大型装备建设补助资金,二是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省级补助资金于20xx年5月15日上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申报,四川省财政厅《20xx年省级消防救援队伍大型装备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xx〕124号)文件下达资金;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于20xx年10月21日通过恩阳区委财经委员会第10次会议、20xx年12月4日通过区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一是上级划拨的消防救援队伍大型装备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二是由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24.85万元。

2.上级划拨的消防救援队伍大型装备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于20xx年4月22日拨付,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24.85万元暂未拨付。

3.举高喷射消防车于20xx年1月25日组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大型装备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已支付给中标公司。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设有会计1人、出纳1人、采购人员1人,建立了专门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了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采购程序,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恩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消防装备专项规格及辖区实际拟定购置方案,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并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备案出具购置批复后报恩阳区委财经委员及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灭火救援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xx〕13号)文件规定,举高喷射消防车购置须由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集中采购。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的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专人负责、多部门参与的采购办。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厅下达20xx年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项目补助资金及当地财政相关配套经费。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灭火救援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xx〕13号)文件要求,采购目录内的装备器材应由上级消防救援机构进行部门集采,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管理,提高了装备的.效益性。且单次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或者单价装备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须将招标文件(含公告)、采购合同、履约合同、履约验收等相关文档录入“消防救援局装备采购信息网”,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全程监督管控,需求单位仅负责资金保障。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该项目20xx年11月完成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2月完成招标评审、合同签订;20xx年1月组织验收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现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我大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区高层建设多,消防救援队伍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装备差的问题,我单位积极优化装备配备结构,有效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近年来恩阳区经济飞速发展,高层建筑类火灾频发多发,举高车辆的配备优化了全区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装备配备结构,极大提高了消防救援队伍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有效提升了消防救援队伍“灭大火、打恶战”的实战能力,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同时为服务恩阳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存在的问题。

根据《2022年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举高喷射消防车购置项目自评总分99分。主要为:项目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ニ)相关建议。

无。

通过自查我单位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对后期器材装备的使用监管力度不够。今后我单位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器材装备管理及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迎接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对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确保祁东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237所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538人,在全县237所中小学校及在全县原有12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基础上,本次对剩余未达标的191所学校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的价格,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并为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

(二)项目主办单位简介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是祁东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的职能部门。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财股等22个股室和考试中心、教育工会等2个二级机构,下辖从事基础教育和中职教育的中小学校合计291所,公民办幼儿园合计314个,20xx年12月末全县在职教职工7150人,离退休教师4752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职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28311人,在园幼儿28477人。全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472.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8万元;全年支出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4971.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4.09万元,资本性支出6225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为启动祁东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工作,20xx年度下达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由祁东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主要项目资金分配如下: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主要用于在之前全县已经安装了一键式报警器的学校126所之后,为剩余191所学校(幼儿园)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经费,本次主要为未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的191所学校(幼儿园),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采购的价格(191所*4300元/所=8213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4,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4号,依法确认为: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813,388.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4中标的“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办小学校237所(不含村小),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规定,全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共需配备专职保安538人,每年专职保安工资经费14,848,800元(538人*27600元/年/人=148488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7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76号,依法确认: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10,839,400.00元。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76中标的“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项目: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与公安联网网线租赁费)按照每校(园)(317所*3000元/所=951000元)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3;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3号,依法确认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948,000.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3中标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等工作,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一键式应急报警器配备项目的供应商;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网络租赁费用配备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度该项目预算资金1157万元全部按计划拨付并全部使用完毕,使用进度和范围等与申报计划相符,资金支出使用合理、合法、合规,该项目目前使用正常无闲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使用完毕。

三、

(一)评价的目的`及依据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绩{20xx}7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的要求;依照各级预算部门职责相关规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预算支出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预算支出的政策依据和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预算支出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为依托,结合本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合规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预算资金的绩效情况、即实现的产出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情况等为评价内容,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依据获得项目绩效评价判断。

(二)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有关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该项目实施旨在加大安保经费保障投入,配齐配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20xx年内全县中小学校园保安员配备100%达标,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贯彻落实国家安防标准,进一步细化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的“三防”达标工作。该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健全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有着非常的积极的作用。

(三)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xx年下达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1157万元,到位率100.00%,截止20xx年12月31日,项目主管单位已拨付资金1157万元,执行率100.00%,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20xx年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防建设项目支出: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年,按10个月计算979.8万元;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项目合计1157万元,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四)项目支出效益分析

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等资金,祁东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三防”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校园“三防”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确保了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该项目惠及全县7150名在职教职工和156788名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随机抽取20所中小学学校,随机对60名师生进行了“三防”项目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100%。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实施主管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高度重视过程管理,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业务骨干专职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按时拨付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统筹协调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三防”项目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确保全县二十多万教职工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生及财产安全,对受惠中小学校的满意度调查中,师生普遍满意度较高。但也存在立项程序欠规范、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7分,评价等级为“良”。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1、立项前期工作简化。建议:强化项目前期的论证、决策等工作规范。

2、未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建议:分项目建立明晰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3、未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议:按照行业质量规范的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明细管理目标,将质量管理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定期质量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4、账务处理不太规范。建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5、部分支出依据不太规范。建议:制定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细化资金支出计划,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力度。

6、存在没有通过财政直接或者授权支付款项的现象。建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7、部分合同执行不太严谨。建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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