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课程优选(实用12篇)

时间:2023-12-28 06:08:45 作者:文锋

优秀的作文不仅仅是语言的堆砌,更需要具备独特的思考和理解。以下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不同的写作思路和技巧。

最喜欢的课程作文范文优选

“我喜欢简单。”

我终于大声喊出这句在心底发酵了许久的话,泪不知何时已盈出了我的眼眸。是的,我呼吁简单,日益发达的物质文明,在不经意间人心蒙上了一层保护膜,使一切望去都朦胧胧而又似是而非,看不到彼此的真*,当纯洁的师生情不再诱人,当维系人与人之间的真挚化为奢谈,当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沾上“钱”与“利”的湿腥,我的天空一片狼籍。

我一度堕落了,四处找寻不到人际间的方向。在茫茫人海中,我是一条游鱼,浑浑噩噩,“篱门是蜘蛛的家,枝繁叶茂的果树是鸟雀的家。”戴望舒如是说。而我却连乡愁也没有,沉浮在世事沧桑中,任寂寞的花自开自落。

时常,孤寂、忧愁、郁闷、懊丧像洪水般侵袭我,以致我心灵之堤无法承载。我崩溃了,任泪水漫出我的眼眸,天地一片汪洋。

冥冥间我听到一个声音对我说:“朋友,你只需要拥有简单的心情,看天边那朵云*正向你飘来,你就笑着去迎接吧。”

“拥有简单的心。

我最喜欢的课程的作文

前几天,我们全班都填写了自己最喜欢的课程。看完这份统计结果后,我发现同学们喜欢的课程中占大比例的都是主科除了英语占33%,语数科都在50%以上。我猜测是主科的压力实在有点大,影响到了其他科目,导致大家的精力全在主科上,对主科的感受更多。而其他科目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全不知滋味,整一个囫囵吞枣。

为什么我这么说呢?因为我自己也是这样的。每天一早起来,必须马上先赶作业,遇见不会的题目就去边听边写。写完这些钉钉作业后,就已经快到晚上了。这时,才能把没听的课听一遍,也是先主后副。但此时,我就像电量快用尽的`手机,等听完主科,我就完全没电了。结果,虽然副科的内容也很精彩,但因为毫无精力,又没有硬性作业,让我完全提不起兴致来,草草了事。

对此,我有些不开心。我觉得副科也是很重要的。体育课可以锻炼我的身体;音乐课可以提升我的声乐细胞,让我更加开心;美术课能增强我的审美和绘画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有用到;品德课能教我做人做事;心理健康课能平复我的心情,让我更好地和家人交流它们也需要我多花大量的精力去学、去练。

以后,我一定要抓紧时间,想办法留出时间,认真上完所有课。做到一课都不能少!

我最喜欢的课程英语作文

我不喜欢上一位老师的课,因为他的课闹得我和同学兄弟不开心,所以我们六年甲班只喜欢班导的电脑课,只要我们各方面表现的.很优异班导会让我们玩1-2节的电脑课。

因为我可以上网聊天说心事,也可以上网玩游戏、上无名小站,不过自己也要小心网络诈骗。老师更会让我们上网搜寻资讯、查功课的资料、以及上我们班都要上的小桃子乐园,所以我喜欢上电脑课。

虽然我喜欢上电脑课,不过电脑还有许多不知道的坏处。例如:网络诈骗、沉迷在网络游戏当中,以及也会害怕滥用电脑损害身体健康,所以电脑也有好处和坏处,虽然我喜欢玩电脑,总之要吸收电脑的优点,不行汲取电脑的缺点。

我每天期待着星期四的小秀才,因为班导的电脑课,也是班上最快乐的时候,当然班导更希望我们每天都要上小桃子乐园吸取新知,所以我们全班都爱班导,因为他让我们每天都很快乐又幸福。

我最喜欢的课程的作文

我喜欢音乐课。温祥,柔和的歌声,仿佛把我带到了人间仙境。听这美妙的歌声,感受大自然的风采!

我喜欢音乐课。热情,奔放的歌声,仿佛把我带进一个火热的世界。听这奇妙的歌曲,体会世界之奇妙。

我喜欢音乐课。欢乐的歌声,仿佛把我带进了一个欢乐的世界。听着欢乐的歌曲,感受万物的欢乐。

我喜欢音乐课。不同的歌曲把我带进不同的世界,有不同的感觉。我喜欢音乐课!

致:小荷雪。

雪儿,你是我在小荷的第一个朋友,我很喜欢你,

唉……谁让我不早点进小荷呢?其实,在我发表《奥比岛》这篇作文的那一天就是我进小荷的小学生作文大全。

先说说“大家族”里最长的长度单位“老大”千米吧。它昂首挺胸[注:抬起头,挺起胸膛。形容斗志高,士气旺。],自豪的走着,神气极了!“老大”千米在生活中的作用可不小,你看,100张桌子拼起来,正好是1千米,从“连江附小”到“人民广场”约是1千米,从我家到“发利大北京到广州的铁路线约长2313(千米)。

再说说“老二”米,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长度单位”,看!黑板的长约4米,课桌约长1米,我的床约2米,门约长2米,一根跳绳约长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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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课程作文范文优选

看我的同桌,带来了满满的一大袋子(这个大袋子可以装8个普通馒头)的花生米,据说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花生米都带来了。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

科学老师,端了一个酒精灯过来了。他给我们讲了讲今天的课堂内容,就让我们开始试手了。

老师让我们把带来的食物在酒精灯上烤一烤,看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酒精灯的火焰分为三部分:外焰,内焰和焰心。酒精那一部分的温度最高呢?

我的同桌拿着镊子夹住花生米放在外焰上烤,烤得香气四溢。考好一个,他用嘴吹一吹,然后就放嘴里,“吧嗒吧嗒”的叫了起来。那么大一袋子的花生米,竟然被他吃得只剩下了三颗!

然后,他又拿起镊子夹住花生米,放在酒精灯上烤,谁知放在内焰上了,稍微糊了一点。他也不嫌弃,竟然又往嘴里放。

实验证明:焰心的温度最高,内焰次之,外焰的温度最低。

叮铃铃,下课了,教室里飘散着烤肉,烤花生米,烤……等食物的香气。

这次科学课,我们不仅练习了我们的“厨艺”,还丰富了知识。

最喜欢的课程作文范文优选

总会在那样一个年龄那样一个季节心里藏着那样一个人,不然总觉得缺少了什么!那个他一定是高高瘦瘦的,带着淡淡的忧伤,然后让你觉得与众不同,也许只是在你心中与众不同罢了。这是一种可以称之为喜欢的感觉,然而也仅仅是喜欢而已,看到他时的心跳加速,听到他消息时的假装漫不经心,一点小交集时心中抑制不住的狂喜。不敢让人知道的心事,不敢说出爱这个字的矛盾,注定了这种感觉只能称之为喜欢!

傻傻的幻想不切实际的以后,傻傻的为他付出自己的泪水,傻傻的因他或喜或悲。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对别个他有同样的感觉,默默的固执得坚持,来不及想永远有多远。直到他的身边有了她,大哭一场不眠一宿,然后继续喜欢他。再到每次孤单时都会想他,每天都在期待他的消息,才意识到喜欢变得这么深,甚至是爱了,淡淡的爱了!

后悔当时没有勇气告诉他这种感觉,现在也找不到机会让他懂得。不知道该让这种感觉有个怎样的了结,深深的喜欢淡淡的爱,很痛苦!比浅浅的喜欢深深的爱都要痛苦!所以要足够坚强,才有勇气继续等下去,等爱便得深深的,或者,喜欢变得浅浅的!

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我最喜欢音乐的作文优选

这天,我正在写作业,隐隐约约的听到了电视里正在播放我最喜欢的音乐——《梁祝》,这首曲子最有名的,就是巫漪丽奶奶弹的,可是,在百度上、qq音乐上都搜不到。真可惜。当这旋律再响起的时候,我立马丢下笔,竖起耳朵,闭上眼睛,仔细听了起来。

“dofare……”节奏先是慢慢的,悠扬舒缓,就像两位挚友正在喃喃细语倾诉心声,很容易让人平静下来。过了一会儿,节奏慢慢的变快了,就像在学堂里学习紧凑的学生们。我仿佛看到了钢琴家的手,如蝴蝶般,在琴键上自由的飞翔着,我,被这美妙的音乐陶醉了。

在这境界中,我开始天马行空的想象了:我仿佛看见了枫树上的枫叶,红红的,在微风中摇曳着;湖面上的鸭子,在扑棱着翅膀,嬉戏打闹;天空中偶有几只儿童放的纸鸢。祝英台正拿出爸爸的衣服,梳着男人的头发,留下一封信,便去求学了。在路途上,她有缘遇到了同他一起去学堂的男儿——梁山伯。他们称兄道弟,拜了天,拜了地,做什么事都一起。就这样,祝英台和梁山伯愉快地度过了三年。

有一天,爸爸来信说,想她了,让她回去。祝英台告诉了梁山伯,她是女儿身,梁山伯笑了笑说,他早知道了。结果祝英台回去的时候,他爸爸悄悄的把她嫁给了马姓。梁山伯知道了,茶不思,饭不想最后去世了。出嫁那天,大风大雨,她来到梁山伯墓前,突然山上裂开了一道缝,她跳了进去,过了一会儿,雨过天晴,从墓里飞出来两只蝴蝶。人们说,这是祝英台和梁山伯变的。

“这弹得多纯熟啊!”我感叹道,“这就是巫漪丽老人吧。”我冲出去一看,果真是!我十分高兴,我终于听到巫漪丽老xxx的《梁祝》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音乐——《梁祝》。

我最喜欢的课程

我最喜欢英语,因为英语在这段时间很流行。我觉得英语是总所周知的国际语言。如果我能说好英语,我就可以和世界各地的人交流了。

如今,英语在新闻,商务,通信和旅游上被广泛使用。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后,我国需要更多擅长英语的人才。掌握英语能帮助我们找到更多的就业机会。

更重要的是,一些说英语的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都很漂亮。我非常想去那些国家旅行。所以我必须学好英语。

我最喜欢的手套作文优选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副黑色的男式手套。它已经很破旧了,可我一直舍不得扔掉。因为一看到它,我就会想起爸爸那阳光般的父爱,想起那天、那时、那事:

那是我二年级的时候,我家搬家了。家远了,我早上很早就得起床,然后去上学。冬天早上很冷,我每天都戴着一副手套。

一个冬日的早晨,爸爸骑上自行车准备送我上学。外面很冷,风呼呼地吹着,空中飞舞着一片片洁白的小雪花,像一只只白蝴蝶似的,轻盈美丽。我一出门,发现自己忘记戴手套了,手便向放手套的小口袋伸去,一摸,咦,怎么什么也没有?再一摸,不好,摸到一个洞!手套肯定是从洞里掉出去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心想:这下糟糕了!被爸爸知道了怎么办?……他会骂我的!……我这几天怎么办?天这么冷……。这时,爸爸看到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问:“你怎么了?”“”我……我的手套……丢……丢了……。”我低着头,小声地说。“唉,真是的,又丢了吧。你看你,马马虎虎的。”爸爸用手点点我的额头,“来,你先戴我的手套。”他边说边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手套摘下来递给我。“不不……天这么冷,你的手……”“没关系,大人不怕冷。”说着,就把手套塞到了我的手里,我半信半疑地戴上了。

雪,下得更大了,寒风呼呼地吹着,像一把把刀子夹着雪片刮过。我手上戴着爸爸的手套,一点也不冷。下车后,我见爸爸谈笑自如,心想:大人真的不怕冷呀!这时,我的鞋带开了。当我回头蹲下系鞋带时,发现爸爸一边搓着手,一边还往手上哈气。我默默地走过去,说:“爸,手套还是你戴吧!”说着,我就要把手套摘下。“不用,”他连忙抓住我的手,“大人不怕冷……”

“大人不怕冷”、“大人不怕冷”……天下有多少这样的父母!父母爱可能并不惊天动地,可能只是一副手套、一碗热汤、一句鼓励…可它们都饱含着父母深深的关怀、默默的爱意呀!

“谁言父母心,报得三春晖”!

我最喜欢的手套作文优选

我的妈妈是个下岗工人,现在的她每天在厂里打零工,十分繁忙,有时工作八个小时,有时工作十二个小时。所以,她的手上有了老茧:冬天来了,天气寒冷,她手上又有了冻疮。每一次看见她手上那红肿略带紫色的冻疮,心里真不是个滋味,总想为妈妈做点什么。

那天,我生病了,头很晕,一直躺在床上。妈妈轻轻地来到我床前,柔声叫我起来吃药。我慢慢地爬起,想:这么冷的天,妈妈怎么亲自来喂我吃药呢?她一边帮我把被子向上提,一边亲切地对我说:“盖紧点儿,小心又着凉了。”听了这话我心里又感动,又惭愧:都这么大了,还让妈妈操心。

妈妈微抖着冰冷的手为我喂药,手上有着一大片鼓起来的冻疮。我的心忽然间像被什么咬了一下,一时有点发愣。妈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说:“没事的,过几天就好了。”我心想:妈妈呀妈妈,您是在安慰我呀!这些快烂掉的冻疮,哪里会那么快就好呢?您都是为了我,为了这个家呀!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好多了。妈妈欢喜地端来我最爱喝的糯米粥,慈爱地看着我喝下去,笑容浮现在她的脸上。当她接过碗时,啊,我又看见了她那双布满冻疮的手!

妈妈转身走了,可我却思绪万千:我欠妈妈的恩情很多很多,一辈子也还不完……。

今天,当我拿起画笔时,我的眼前又浮现出那双长满冻疮的手……对了!要为妈妈送双手套!经过一番努力后,一双手套完成了——上面有妈妈最爱的颜色:大红、浅蓝、深蓝和黄,还有一些漂亮的图案。啊,多好看哪!我希望有了这双手套,妈妈的手能像以前一样洁净、光滑。

我仿佛站在了妈妈面前,递给她这副暖融融的手套,甜甜地说:“妈妈,给您手套!”看,妈妈笑了,我也笑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我想:这双手套一定能成为妈妈的宝贝,因为这是她亲爱的女儿送给她的,女儿的心意是无价之宝啊!

我爱妈妈,妈妈爱那双手套,更爱我!

我最喜欢音乐的作文优选

我喜欢那个简简单单,单纯爱音乐的她,从五年前便爱上了她。并不是追星般的,是发自内心的。

我还以为只要玉米们不管,质疑的声音会变淡,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不但没有变淡,反而更加活跃,不仅是语言,竟然用ps来做照片。你们是怎么想的呢?你们去侮辱一个单纯爱音乐的女孩就这样么?是嫉妒她比你们唱歌好?还是嫉妒她的粉丝多了?还是嫉妒她的身材比你们好?所以我想请你们不要再去攻击她,每次我看到她只用一句话带过你们的辱骂,我真的很感动,很想哭,你们以为她是无坚不摧的么?不是!她不会伤心么?不是!她只是不想让玉米们担心,你去看看你们喜欢的明星,会为了你们专门和公司吵架而走普通道下飞机么?会为了你们下着雨放歌么?会在签售会的时候,每张签完以后还真诚地看着你们的眼睛说谢谢么?你们的明星会么?所以你们没资格去评论任何偶像,你们骂她,你们有能耐出道,有能耐去唱歌呀,看看是你的粉丝多还是她的粉丝多!

在2010whyme演唱会上,她最后在唱流言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单纯的女孩心也是会痛的,难道骂她的那些人听完了以后,心一点点也没有动么?五年来,她变了好多,你们没有发现么?她的头发不再是竖起来的,而是乖巧的落下。打扮也不再是那种帅气的中性打扮,而是走向了细腻的女性化。她不再排斥裙装,她五年来,穿过婚纱,长裙,旗袍。难道她还是你们所谓的春哥么?不是!!

她为了让玉米少花钱,而跑去跟老板谈价!为了替玉米省钱,而代言手表时选了最便宜的一款!看到车后有玉米追逐她,不顾安全跟司机抢方向盘,最后没达到目标,大哭一场!受了委屈隐忍着什么都不说,埋在心低,脸上始终有着淡淡的笑!在唱那首北京一夜时说:这首歌是我欠你们的!在演出时穿着一件土土的黄色衣服,说她想让大家跟最开始一样,看到一个简单的李宇春!会对记者说:说我可以,别说玉米,她们是无辜的!在首唱会上说了很多我知道,并且说我有今天的一切是因为你们的坚持,因为你们的坚持和你们的努力成就了我现在的一切!在玉米没有任何防备下,不在说感谢,唱了那首无可救药!说自己是天煞孤星!说一切都是过往眼云,终将失去!为了玉米等她的事情跟工作人员发火:等,等,往死里等!在拿奖时说:你们的努力我拿到了,你们就像这星星幕上的星星,虽然不是每一颗都闪亮,但只要一抬头就在我身边!会在大热天穿着一件无袖的衣服,理由是我觉得她们比我更辛苦!会在暴雨中唱歌与台下人一起不打伞会边淋雨边提醒玉米不要忘记吃感冒药!会把她所在乎的人记在心间!

五年前我只是单纯的喜欢你,但是五年后的今天我决定以后要爱上你,因为你真的打动了我,我喜欢过太多太多明星,但是我没有发现,你的细腻远远超过了那些在聚光灯下,闪耀的女明星们,我喜欢上你了。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玉米们成立了爱心基金会。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玉米们一个个变得环保。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玉米们变得坚强。

因为有李宇春,所以才会有玉米们。

她说:“我在等,等玉米狂热退去的那一天,到那一天,欠玉米的情也就还清了!”你从来没有欠过我们,是我们欠了你。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优选

首先,我的名字里就有一个‘青’字,妈妈说我出生于绿草茵茵里,放眼望去,田野到处都是一片青色的世界;《荀子。劝学》中有一句话:‘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后来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喻学生胜过老师,后人胜过前人。妈妈希望我比他们这一代人更出色,所以就取了‘青’字为名。

不光是因为我的名字里有‘青’就喜欢它,还因为,只要你看到青色,心里就会有一种甜甜的滋味,大自然里到处都是青色,青色给人清新明丽的感觉。

与‘青’字相关的成语很多,比如炉火纯青,万古长青,平步青云,丹青不渝,青山绿水,名垂青史,妙手丹青,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等,这些成语里的青字都是褒义词。

‘青’也是一个非常神奇的汉字,给它加‘亻’,就变成了靓丽的‘倩’,加上一个‘争’就变成了安静的‘静’,加上一个‘氵’就变成了清白的‘清’,加上一个‘见’变成了漂亮的‘靓’了,加上‘讠’,就变成了很有礼貌的‘请’字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字—青,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字了吧!希望你也能爱上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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