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内容、形式和传播途径多种多样,它们通过创造性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并传达宣传信息。精心设计的广告可以让消费者对品牌产生强烈的好感和认同,从而提高购买意愿。
广告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乙方因业务需要,特向甲方租赁场所内广告位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租赁位置:
广告位位于:。
第二条、广告位尺寸。
广告牌共个,每个平方米。
第三条、安装租赁期限:
安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第四条、租赁模式:
付费:租金/个·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之后,甲方将在安装完毕后开始付款。付款方式:安装完毕后经乙方验收合同,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第六条:安全责任:
甲方应确保广告位设备的安全牢固,如在安装施工和租赁期内,因广告位、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备而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的,与乙方无关,有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广告,如有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广告位的使用权,并保留追诉权。
2、广告牌在租用期间,如遇政府政策需要,或拆、改建及不可抗力事故等而使广告不能继续发布的,甲方需无条件延后或更改地址,地址由乙方选择确定。
3、甲方负责对广告框架及内容保护,并保持清洁,及时清楚其它广告等覆盖物或字迹,不得影响美观度。
4、甲方负责保证灯箱供电正常,夏季:至若少于上述供电时间,每少1小时,甲方需按2元/个的标准补偿给乙方。
5、若灯箱损害,或覆盖其它宣传广告,甲方需在48小时之内清除,否则每超出24小时,甲方需按50元/个的标准补偿给乙方。
6、协议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乙方对该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必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该优先权。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本协议履行地为市构。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以及负责人签字,并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中未尽事项双方商议解决。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广告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用“xx”项目商品房冲抵其20xx年11月22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期间在乙方《xx周刊》上所指定内容发布广告的广告款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甲方把《xx周刊》作为抵扣期内广告投放的主要媒体之一,并用第三条列明的商品房及其价款等额抵扣应当支付乙方的广告费用。
二、乙方按其优惠价即20xx年刊例价,作为给予甲方20xx年广告费的结算价格。
三、用于抵扣的房源为xx项目的商品房1套:
房号:号房,套内面积:平米(初测套内面积),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房屋面积以测绘部门最终确定的实测面积数据为准,商品房按建筑面积单价计价,房屋总价以实测面积乘建筑面积单价后数值为准)。
双方确认,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甲方在《xx周刊》刊发广告费用总款为x元(大写:万元正),该广告费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于抵扣商品房价款。
放广告超过合同约定金额,超出部分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抵扣期间届满,甲方不再享受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优惠广告费。抵扣期间内,甲乙双方的广告价、房价均按本协议第二条执行。
五、本协议中所指的用以抵扣广告费的房屋价款仅指该房屋的售价,不包括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证费用,物管、维修基金、配套费用等应当由买房人承担的所有税费,上述费用由乙方或者其指定的购房者承担。
六、甲方在抵扣期间内在《xx周刊》及《xx周刊》上投放广告而实际支付的广告费用由房价款抵扣,此部分广告费用,乙方均应当开具广告费发票;乙方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和用广告费抵扣的房价款,甲方均应当开具购房发票。
七、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房源的.房价款的抵扣至80%后,甲方与乙方或者其书面指定的购房者办理购房相关手续。八、甲方第三条所列明的房屋在签定本协议后一直到与乙方指定的购房者签定正式购房合同时,均是合法的建筑物且无任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抵款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权利。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广告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甲方报纸广告在安徽地区的操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报纸广告业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阜阳交通广播电台:广告单价100元/次优惠价70元/次每天次数36次,广告优惠后金额:70560元。
总计:70560元。
大写):柒万零伍佰陆拾元整。
乙方代理期间,对所代理的报纸媒体价格标准见现行媒体报价,现行媒体报价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一并保存。价格标准为双方协商确认的执行价格即实际结算价格.4.代理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发布内容及要求的日期、版面发布,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改发布内容及发布日期、版面。如甲方在发布的日期、版面等方面需要调整,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5.促销活动代理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策划促销活动方案,活动方案一经甲方认可,就应积极组织实施,并应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广告发布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提供见证资料及发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于发布日期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以电汇方式付款。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报纸的发布内容、发布日期及版面擅自更改,甲方将视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额的20—50%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名誉或其他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报纸广告的发布日期,将按错(漏)一补二的方式向甲方进行赔偿;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原定日期发布,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在同一版面补发。
3.如乙方对合同签订的报纸广告错或漏发,乙方必须在错漏后一日内向甲方说明,并以错一(或漏一)补二的方式向甲方进行赔偿。否则如由甲方发现乙方错(漏)发,乙方按错(漏)一罚三方式向甲方进行赔偿。如合作期间由甲方发现乙方三次以上错(漏)发事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销活动,乙方一经发现并提供见证资料后,甲方将给乙方一定补偿。
5.甲方必须保证在单项广告结束后1-2个月内支付乙方广告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陈述原因,否则每月将按照广告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乙方滞纳金。
四、其它条款:
1.合作期间,如果报社政策调整导致现行标准不能执行,则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报社的证明文件,经查属实方可对标准进行更改,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的补充。
2.合作期间,如果乙方因报社政策调整或其它原因,乙方可以更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代理报纸广告,则必须尽快通知甲方调整现行标准,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的补充,否则,一经甲方发现,则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支付广告费用,并取消乙方进一步合作的资格。
3.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乙方在代理甲方广告业务发布前不得泄露广告发布内容,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乙方有义务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向甲方及时指出并要求修改。如乙方未尽审查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积极关注、配合甲方在所代理媒体的宣传,并有义务制止不利于甲方的宣传。
6.乙方在代理期间有义务为甲方寻求宣传机会和更优惠的价格条件,合作期间如乙方表现出色,该协议到期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将乙方作为下一步合作优先考虑单位。
五、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盖章后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纠纷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到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人: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1月28日。
广告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现正着手筹备微电影《达里尼的记忆》的拍摄工作;
2、乙方系。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利用其自身资源为电影《达里尼的记忆》(以下简称为"电影")的拍摄提供甲方所需拍摄资金万元整,并根据剧情等提供场地等拍摄支持,促成甲方顺利拍摄完成。
2、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执行本协议: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a、电影剧本;
b、电影整体策划流程。
c、甲方曾拍摄、发行影片的作品1-2部;
(2)、对植入广告客户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植入发布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影片的主旨、风格等。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事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其具有电影的合法拍摄权及广告经营权。
2、承诺其提供给乙方资料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4、甲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或技术方面的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当就有关订立协议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2、享有与甲方共同以签约方的名义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的权利。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乙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电影剧本及由此表现的甲方广告思路、运作模式等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四、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收益,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支付相应收益,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以应付而实际未付款项数额为基数,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进行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与乙方招揽广告客户签约,乙方仍然享有基于对该项合作、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数额1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保密条款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五、通知。
协议履行期限内,双方均以本协议确定的通联地址为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箱: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则须于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方原因未能使对方知悉信息变更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协议。
2、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凡遇到不可抗力或由于国家及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出现重大调整,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一方应在获知不可抗力出现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尽其努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商洽确定对策方案,合理分担可能形成的损失或终止本协议,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内容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广告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杂志是我国唯一的综合性检验用品杂志,是全面反映医学检验产业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大型专业媒体。图文并茂,大度16开,铜版纸彩色印刷。主要发行至全国各地大中型医院及医疗卫生机构(血站、疾病控制中心)检验科以及相关生产和经营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_________杂志上刊登公司广告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应在协议签定的十日内,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刊登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广告一律先付款后刊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授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广告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颍河网”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等方面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2、合作期内,乙方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为甲方进行广告信息推广;
3、合作期内,甲方应该提前提供给乙方宣传内容资料以及相关图片资料;
4、补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在“颍河网”微信平台头条提供广告位;
2、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在“颍河网”微信平台发____次头条广告位;
三、
合作时间:
本次广告具体投放合作间为。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遵守所承诺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改正。
2、乙方如不能遵守所承诺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五、付款方式:
以上所有付费项目总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1、甲方实付乙方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2、本合同签定起,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本次费用。
六、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合同内容。如有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或由当地法院仲裁。
七、开户行:中国银行禹州支行户号:257228843136。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或公章):乙方代表签字(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人:
户外广告招牌合同协议书
为增强立法的民意基础,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公布了《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草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维护市容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一)城市建成区;。
(二)城乡规划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三)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县道及其公路用地范围;。
(四)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地、空间和市政公共设施、工地围墙(挡)等建(构)筑物以及交通工具外部等户外设施,以指示牌、标识牌、展示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招贴栏、布幅、气球等为载体,以实物造型、图像、文字等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或者公益广告。
本条例所称招牌,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其办公或者经营场所设置的,标示其名称、字号、商号的招牌、匾额等户外招牌设施。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的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公安、财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园林、水利、物价等部门及通信、气象、电力等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指导下,对本辖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规范、健康美观、突出特色的原则。
第六条广告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标准,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鼓励户外广告创新、创意,提升城市广告艺术化水平。
第二章规划与设置。
第七条市、县(市)、上街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标准等要求,与城市功能区相适应,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划定户外广告优化区、严控区和禁设区,确定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地点、位置、形式、规格及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的空间配比等。
第八条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公示,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行业组织、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二)道路交通安全规范;。
(三)城市夜景灯光设置要求;。
(四)环保和节能要求;。
(五)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户外广告的使用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招牌设置应当与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者相邻招牌协调统一,内容限于本单位的名称、字号、商号、电话、标识。
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者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设置招牌应当先由该场所、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整体规划,并按照规划设计制作。
单位迁移或者其他原因不在原址的,应当自行拆除原设置的招牌。
第十二条以光电等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建筑墙体设置的,其设置高度不超过建筑物顶部;。
(二)不得与道路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设置;。
(三)除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外,不得在严控区内设置;。
(四)开闭时间应当符合市、县(市)、上街区夜景照明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三)在建筑物屋顶、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利用危房的;。
(四)利用航空器、低空漂浮物等的;。
(五)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的`;。
(六)利用行道树或者侵占、损毁绿地、河道、湖泊、湿地等的;。
(七)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在优化区内,可以利用商业性建筑的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但不能影响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功能。
在禁设区和严控区内,不得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第十五条需张(粘)贴户外广告的,应当在公共信息栏等规划设置范围内进行张(粘)贴。
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范,不得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出行和生活。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
第三章审批与规范。
第十六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未经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第十七条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向市、县(市)、上街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设置的位置图及全景彩色效果图;。
(四)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第十八条因举办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需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举办人应当在活动举办10日前向市、县(市)、上街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形式和范围的书面说明;。
(四)活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举办人应当在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届满后两日内拆除户外广告设施。
第十九条市、县(市)、上街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设置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于7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申请临时性户外广告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二十条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30日,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5年,其他户外广告设置有效期不超过3年。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租借、倒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公共利益需要拆除设置有效期未满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书面通知户外广告设置人,并依法撤回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给户外广告设置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四章发布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户外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文明风尚。
第二十四条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应当保持画面、内容相对完整,不得包含商业内容。
第二十六条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维护、管理由设置人负责,并承担安全检测和检查责任。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在建设、维护、更新或者自行拆除期间,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遇有可能发生暴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设置人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七条户外广告和招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设置人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者停止使用:
(一)设施破损、倾斜的;。
(二)画面污损、褪色、字体残缺的;。
(四)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户外广告工作的领导,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户外广告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对户外广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巡查制度,及时查处户外广告设置的违法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违法行为,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相关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违法设置查处信息公开制度,对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曝光,并将其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鼓励户外广告行业组织建立监督、劝诫机制,开展自我评价,净化经营环境,完善行业信用体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为人责令改正,并对广告主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理广告设施,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清理费用由设置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户外广告许可证件。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修复、更新;逾期不修复、更新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三)未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县道及其公路用地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二)城乡规划区,是指城市、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三)商业广告,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户外广告。
(四)公益广告,是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户外广告。
(五)户外广告设置人,是指办理户外广告设置手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临时性户外广告,是指经批准举办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
(七)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1年月日起施行。12月27日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3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月28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7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的决定》同时废止。
广告招牌合同
为了更好的宣传晨光,做强做大晨光,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店招牌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版标准制作门店广告招牌,招牌制作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效果图和合理的造价预算表,可供甲方参考,造价偏离市场造价,乙方有权终止合作。确定制作后,如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店招:长_____米(厘米),包柱:长_____米(厘米)。
宽____米(厘米),宽____米(厘米)。
高____米(厘米),高____米(厘米)。
以上尺寸由乙方负责,若有出错导致造价过高,甲方不负责,由乙方承担。
3、广告牌制作费:按平米(平方厘米)/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费用兑现:由乙方先行垫付,制作完成后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于次月底前给予兑现。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在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游戏平台发布冠名赞助性质的网络广告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游戏比赛冠名赞助奖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制作广告宣传所用的.甲方文件资料。配合乙方更好的为您做好广告宣传与制作。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广告中包含有关色情、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赞助物品或费用。
1、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广告的设计和制作,并测试性的发布供甲方审核;
3、广告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正式发布播放,并保证被播放广告的正常显示和访问。
4、乙方须保证甲方播放的广告的显示率和点击率。
5、乙方在策划制作广告过程中应该站在甲方立场考虑,最大化的为甲方追求更好的广告效益。
1、甲乙双方对在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担保秘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要求保密的文字及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所提供赞助比赛总共场次全部举行结束为止。如果还需继续进行广告冠名赞助请与乙方进行协商,继续提供赞助奖品后进行续签协议。
甲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协议书
甲方:
乙方(广播电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广告发布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广告发布频道/频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广告发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定金,待最后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1、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2、甲方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关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形式另行确定。甲方的订单应当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______天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7、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赔偿额。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5、甲方提供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应在广告发布的_____日前,将修改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同意修改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改稿的,乙方有权不予发布,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6、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如实提供监播记录。
7、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8、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应在广告发布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3、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因特殊原因乙方需将甲方广告调整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的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广告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发布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在乙方所发布广告、信息、链接网站内容需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法规规定;。
本协议自甲、乙两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刊登。
乙方本着为甲方服务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发布甲方的`宣传稿件,具体安排如下:
二、证明文件的提交。
甲方在发布宣传内容之前,须向乙方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并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适用特殊行业);
3.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法律事实的证明文件。
三、付款。
甲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将协议价款转入或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同时将转账凭证或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
四、稿件的确认和修改。
2.乙方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宣传内容,予以删改或拒绝发布。
五、责任的承担。
2.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宣传刊误,应负责对错误部分更正一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宣传刊误,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七、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协议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八、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发布或不能按协议约定发布,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____网址:www.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广告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所处位置:(见附图)面积为:
a.高8.00米*宽10.00米=80平方米;。
b.高13.00米*宽5.20米=67.6平方米。(一二外墙)(原水泥墙壁美化)。
二、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时间: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价款:元每平方米。
1、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租金每月总金计:元,大写。
四、广告位租金交付方式:转账或现金;。
甲、乙双方签约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自年月日起计付广告位租赁费用。租金支付日期为每月日前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循“诚信为本、依法合作、互利双赢”的原则履约。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广告位所有权归属甲方,合同期内乙方所使用的甲方资产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维护。乙方不得对该广告位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及时将乙方租赁的广告位提供给乙方,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签订后,涉及到乙方自身广告的相关许可证(如:工商广告管理备案)、税务、城管、知识产权、工事费、水、电、照明设施以及其它涉及到乙方自身广告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租赁期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并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而产生的责任。
6、合同期内,对乙方的自身广告位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如:画面陈旧、脏污。)。
7、甲方仅提供给乙方户外广告平台,即场地。
8、在租赁期间,因广告牌或广告牌的相关设备而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9、乙方建设广告牌时,不得随意加建或更改经由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牌尺寸、广告牌形式及广告牌的结构,以免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如因现场条件的限制,乙方可建议可行的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解决。
10、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乙方撤出商铺,乙方附着于商铺的装潢,是动产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自行取回;建筑物内附着物,乙方承诺归甲方所有。
无法剥离或剥离后损害商铺结构或价值的装潢,乙方不得剥离或取回,且甲方不予补偿;或乙方愿意剥离或取回的,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合同期届满或合同终止履行之日起五日,租赁商铺室内装修、装潢、设备乙方认可为乙方遗弃物,甲方有权无偿使用、废弃,就废弃物的处理乙方承担相关处理费用。
六、违约责任和处理。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乙方违约,应当负违约责任:
1、乙方单方擅自终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2、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租赁金。
3、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处理: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广告位,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方违约,应当负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无故终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2、违规任意增加乙方应交租赁金;。
3、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处理: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其广告位由甲方收回。
七、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内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终止前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金及其它应交费用。
八、备注。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每式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租用______广告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