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高中(专业20篇)

时间:2023-12-16 20:10:12 作者:琴心月

高中读书笔记

看着书面上这个年纪稍大,有着沉着在胸智慧的名人,却也有着低调的心态,他深知当今社会的潜规则,并一点一滴的交给我们每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

看惯了教育书籍的我,拿起这本好评如潮的《世说心语》也不过冷笑两声,想着:不过又是拿着几个名人的例子说着该如何感恩,该如何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等空洞的大道理罢了。但是却非然,这本书的特别之处恰是其用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以及身边朋友的一些琐事,以小见大,却字字珠玑,句句在理。有人说,老人就是一本最好的书,读懂了他也就读懂了人生,也许刘墉就是本未完成的书,却已经使我受益匪浅。

要说《世说心语》我最爱其中一篇《大男人·小女人·小学生》,这其中讲得是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可以耍帅,可以做大男人、大女人、大少爷、大小姐,但是在那一切权利的背后是义务。那也是职业道德,即便是天下所有的人都认为是对的,只要你觉得对不起专业良心,就不能让自己通过。

总认为自己还是一名不喑世事的中学生,总认为“责任”这个冷峻的名词离我们还很遥远。青春期的叛逆早已使我们蒙蔽了是非的双眼,看不清对与错,总固执的觉得自己一定是对的。但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责任,经常回头看看,我们做的怎么样?这就是责任,没人能替代,就算辛苦也得自己去品尝,自己去承受。要能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毕竟,我们正一步步走向成熟!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有一件行李便被安置在我们的背包中,无论经历多少长途跋涉,都不可能缺少它。这件行李被我们称为——责任。怀着一颗责任的心,去面对生活,去看待生活中的种种,只要心怀责任,人生就会过得幸福而充实。

我相信,只有懂得责任的人,只有懂得客观的去评价自己,去看待别人,才能站到人生的巅峰,才能历劫归来。

刘墉,是一个为自己说话也为时代说话的人,他有一刻很热的心、一对很冷的眼、一双很勤的手、两条很忙的脚和一种很自信的心情,读懂了他你也便读懂了如何做好自己,如何立足与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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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母亲却改变了注意,要走小路。我说小路不好走,有水沟。母亲说:小路花草多,过不去时你背我,就像小时候我背你过河一样。果然过水沟时,我背起了母亲,妻子背起了儿子。一路欢歌笑语,开心极了。真是:

祖孙三代去散步,敬老爱幼惜亲情。

相互关爱促和谐,血浓于水融坚冰。

《散步》通过一家祖孙三代,在一次日常散步活动中,家庭成员间的相互理解包容、相互支持扶携的故事,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生动地描述了一幅扶老携幼、幸福温馨的动人画面。

每个人都有年幼的时候,每个人也都有年老的那一天,幼年人和老年人都是在身体和心理上最需要关心和爱护的特殊年龄阶段的弱者。作为“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们,深知尊老是我们的义务,爱幼是我们的责任,老人和小孩就是我们要背负的“世界”。唯有义不容辞地扛起扶老携幼的重大责任,我们才能拥有温馨的家庭、和谐的世界。

但就算我不这样,又能如何呢?老实说,真的,我有些叛逆。我为此苦恼不已,只有挫败才能带个人经验,我是不懂的,就算我能讲出个道道来。也许我要经过十几年才能真正懂啊。人生无常,父母又能陪伴我们多少时候呢?我一定要珍惜这时日了。

人生苦短,我的生命有限,但我要让它更有意义。

其实,我认为《散步》的情是淡的,但它让人品味到的,是最让人动情的。

有时候人并不明白,为什么一次散步,一束鲜花,一个微笑能带给父母或长辈那么多的愉快。只有一个人人都为他人的家庭,才真正幸福。,就不会有家庭纠纷,离婚等惨剧。人应该是能将心比心的',只有这样,人们才能不吵架。但我又何尝不应该如此呢?唉,我曾带给父母多少喜,多少忧啊。

每个家庭中都有亲情的存在,无论是母亲与儿子,还是母亲与女儿,还是父亲和女儿,父亲和儿子,他们之间往往都有着一股发自内心的爱,那份爱,是一个归属。

就像《散步》这篇文章中所说的,虽然自己已经到了晚年,呆在世界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了,陪伴着孩子的时间也已经不多了,但是她为了下一代孙儿的快乐,牺牲自己的意愿尽量满足孙儿的需要,这份亲情是无价之宝,有钱也未必能买得到,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不要为了之间的一点儿矛盾而从此产生误会,家庭和睦,家庭幸福便是最大的幸福。希望大家能和谐相处,一起牵手陪伴完整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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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阶段都会读不一样的书,不一样的书也有不一样的感受,也会做下不一样的。

读书笔记让我们上升读书的境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读书笔记,欢迎大家的阅读。

这段时间里,我沉浸在这本《激荡三十年》中久久不能自拔。作者吴晓波先生站在国际视野的高度,透过民间观察的角度,用真实和激情相交融的优美文字,整体和个体相结合的描述手法,将一部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企业发展史清晰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客观、全面、细致、生动地再现了几代企业家在历史创造中的激情与迷惘、喜悦与伤痛、成功与没落、经验与教训。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借用这样一句颇为矛盾的话语可能的确反映了1978到2019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程。

作者按照编年的体例介绍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每年出现的重要事件或现象,并归纳出这些事件或现象的原因,并在每年都附上一个典型的案例介绍,如广为人知的禹作敏倒台、健力宝的沉寂等。可以说颇有当代中国经济资治通鉴的感觉。作者以尖锐的视角帮我们概括了中国这三十年这样一个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早期、初期,在国家呵护和政策扶植下一批国营企业拔地而起,茁壮成长,但当时代渐渐步入改革开放成长期后,国家开始放手这些溺爱的“孩子”时,他们开始掉队了,他们原有的市场开始不断遭到自主能力更强的民营企业和私有企业的猛烈蚕食,有些国企甚至砰然倒下。这10多年间,国营企业、私有企业、以及股份制公司的兴衰变化,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有强烈的政府和民营资本博弈的色彩,改革之前,政府掌握了基本上所有的经济资源,而改革便是让民营资本一步步向国有经济领域发起进攻,这其中有成功,有失败,有挣扎,于是便有了书中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中国企业的三十年历程,有多少激动人心的辉煌,就有多少令人揪心的陨落。过去我们讲,“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现在我们发现,中国绝大多数的企业只能各领风骚三五年,一时风光无限,不久就销声匿迹。即便是一些巨型企业,也难以幸免地经历了从神话到噩梦的轮回,“泰坦尼克现象”此起彼伏。究其原因:正是在这个激情年代中,中国企业界和企业家形成了一种非理性的市场运营模式和思维,涌动在激情之中的那股不可遏制的投资和扩张冲动,上演了一出令世界瞩目的中国企业崛起大戏,可也正是这种过度泛滥的激情把中国的市场推向了新的无序和盲动,使如今的中国市场呈现出非线性的迷乱态势。更要时刻警觉的是,一旦我们因盲目自信、自我膨胀、急功近利而丧失理性,就有可能撞上那足以令船毁人亡的冰山一角。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懂得了两个道理,时势造企业,识时务者为俊企业。在中国特定的国情背景下,事业要有所成就,一定要及时关注中央的政策走向,把握历史的风向,因为根据“丛林法则”——存活下来的物种,不是那些最强壮的种群,也不是那些智力最高的种群,而是那些对变化做出最积极反应的物种。只有能够不断适应政策及时代变化的企业才能长治久安,才能长盛不衰。企业这样,人亦如此!

读罢《激荡三十年》,不禁让我想起《三国演义》中的卷首词《临江仙》中那句“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三十年的中国企业史,在历史的长河只能算是很短的一段,但由于处在改革开放这个时代背景中,却显得尤为不平凡。在历史的机遇面前,有人窥见先机,一跃而起抓住了机遇,获得了飞跃的发展和急速的膨胀;有人随改革的进程,在不断廓清思路的拉锯中起起伏伏;亦有人始终站在政策的前端,捞取着转型时期中国经济的厚利;还有更多的人,他们以自己的勤勉、奋斗在这个英雄的年代,大写英雄的历史。作者的写作目的绝不是简单地为这段高歌猛进同时又充满曲折的30年商业史歌功颂德,恰恰相反,他正是要用饱醮激情的笔触,“在事实和理性的层面上抽丝剥茧”,为我们揭示“一个空前复杂而大半面目未清的时代”。同时也告诫我们,在进入改革发展事业的“深水区”,更要摒弃早已泛滥的激情和“自我崇拜的热焰”,以一种更理性的思想状态,更良好的职业操守、更奋发的拼搏精神,努力走向希望的春天,真正成就企业的不朽。

每当我看见毛泽东,他总是高高在上,身后的万丈光芒十分耀眼,这让我觉得他遥不可及。但当我看了《恰同学少年》后,却让我觉得近得能触摸到他。觉得他再也不是我眼中那个高高在上的毛泽东了,而是一个在我心里可以让我们领略和学习的毛泽东同学!

那是一个爱国思想和白色恐怖并存的岁月,一个民主新文化和封建旧习惯斗争的年代,毛泽东和他的同学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激扬文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怎样救国,怎样救民,这一切都在少年毛泽东的脑海里回荡:“我现在还找不到,但将来一定会找到!”于是,勤奋学习,积极交流,关注国事,直至在学生中演变成了如火如荼的最初的革命实践活动,徒步游湖南、组建学生军、开办工人夜校.....,一个个比我们的研究性课题更能提高自己能力的活动都发生了。那,为什么我们自己却不曾尝试过?为什么毛泽东同学行,我们却不行?并不是我们不可以,而是因为我们自身缺乏很多很多的勇气.坚持和青春的热血。毛泽东同学在学生时代已经给我们立了个楷模,相信学习,服务人民,实现自我价值,奋斗的激情也会从我们向远方和未来无限的延展。当成功的你回过头来,看者那条你曾经走过的道路,看者那一滴滴的泪痕和血迹,你耻笑当日那个胸无大志的你。因为当年的你差点被懦弱夺取今天的成功!

是书生还是武将,还是两者具备?少年毛泽东博览群书,才气过人。虽不是稳重的乖学生,却是众人眼中不可多得的人才。同时,毛泽东为了磨练意志,每天都做冷水浴,野外露宿,还喜欢长途步行。游泳更是他经常进行的活动方式,“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是当时他在江河中搏击的写照。他认为日本人之所以称我们为“东亚病夫”,那是因为我们中国人的身体的确很差。为了粉碎这个可恶“东亚病夫”称号,毛泽东同学在学校自发性组织起学生志愿军。因为他相信: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再放眼到当今社会,身体羸弱者比比皆是,虽然现在的学校都已经把体育列入中考范围,并要求学生每天跑1500米,但又有多少同学重视过体育锻炼,又有多少同学考试不及格?同学们,健康才是一个人.一个国家的最基本。正如《少年中国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少年为一国之希望,身健方能气雄!

毛泽东认为少年为一国之本,所以一心希望投身于教育事业中,培养祖国的花朵,破旧立新。但从“男儿蔚为万夫雄”这节中就已经看出毛泽东必将成为非凡大器。所以,当革命在呼唤他时,当人民需要他时,毛泽东义无返顾的站了出来,为革命,为人民奉献自己的力量。最终他与人民一起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看看现在,不少人不看好劳动委员这一职务。也不会有多少人希望去担当这一职务。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吃苦不讨好的职务。可我却认为这是光荣的职务,只要你融入在班集体中,融入这份工作中,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才能找到属于自己内心的快乐!即使你仍然默默无闻,但你却早已获得了最大的成功。而这份成功就叫做----奉献。

上一辈革命烈士恰与我们同为学生,同为少年。而我们也将与国家一同进步,一同成功,令下一辈的少年与我们恰同学少年!

大鹏展翅,凤凰唳天,鲸翔大海,此乃逍遥。再数数千古多少风流人物,逍遥几许?

陶渊明隐居山林。在污浊的官场早已乏倦与绝望,怎能为五斗米折腰?他唱着“归去来兮”潜入山中,逍遥一番。山水深处,见一桃花源,陶渊明就在梦想中的世外桃源中畅快地品着酒,摆脱了官场的繁务与黑暗,专心将自己的情感与观点注入文章。他似乎终日醉生梦死,殊不知他是在这片山水间,感受着与理想境界的融合。他悠闲着,轻手篱下采菊,悠然望见南山,何等闲适,怎能说他不逍遥呢?没有了官场拘束,没有人生的羁绊,有的只是在山水中的愉快与淡然,笑看云卷云舒,置身于浊世之外,享受着,逍遥着。

陶渊明在山水中隐居避世,逍遥着看人生。但这位五柳先生不免过于自闭,一心想着自己的逍遥梦,少了一份心怀天下的济世情。而柳宗元同样是山水逍遥,却多了这份情。

永州山水,成为柳宗元一生中最美的梦,更是他最重要的醒世的地方。柳宗元为百姓,为民生,参与改革,却遭贬。他心中的抑郁与悲凉自然难以自制,就如那大江之水潺流不止,于是,他将他这份忧郁与悲凉寄托在山水之中,他坐听小石潭的流水清响,夜看西山,结朋伴友,在永州山水中逍遥,即使还有悲凉之情暗流涌动,但这份抑郁悲情早在山水间游走,带上了逍遥的气息。但柳宗元并没有忘记他的国家和受苦难的百姓,他在永州励精图治,在“则王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甚也。”的捕蛇者的诉说中,他更加看见了百姓的疾苦,悲悯之情油然而生,济世之情油然而生。对封建社会中百姓的疾苦的认识更加深了,终写成《封建论》。心忧天下何尝不是一种逍遥,这是一种认知社会的快感,一种了解疾苦的悲悯,在这种认知中,在这种悲悯中,看到未知的黑暗,使得自身能驱除更多的黑暗,造福百姓,这更是一种济世的逍遥。

柳宗元纵然有着济世之情,能逍遥游于山水间,且不忘心怀天下,但却仍不能彻底摆脱心中的苦闷与悲伤。而苏轼,却能化个人的郁闷为对天下的包容,将悲伤之情化为粗犷的豪情。

苏轼曾被贬多地,理应是心情愈加抑郁,但他却在美景中流连忘返,又怀着一份粗犷豪情,有着一份旷达胸襟,这才是真正的逍遥。他在密州“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在被贬后,竟悠闲而舒适,因为他有一份包容天下的胸怀,能够在抑郁中振作,乃至更加心怀天下,渴望“西北望,射天狼”。在苏杭,他不仅体察民情,还翻新西湖,在湖边留下“风光无限”的千古字谜,把酒临风,起舞弄清影,看透“阴晴圆缺”、“悲欢离合“,何待逍遥!

历史长河中多少才子佳人逍遥生活,我相信我辈不会落后于古人,只会有更多的逍遥之游。心怀天下,逍遥其中。

数逍遥人物,还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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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一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证明,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是垃圾,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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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以前,在这个地区,一个人可能一辈子都住在一个单元里。婚姻基本上不会改变。从小到大,他可能一直住在一个大院子里。人们担心的可能是生活的可能性和选择太小。

但在今天的社会,我们的痛苦不是我们没有选择,而是我们有太多的选择。这是一个混乱昌盛的时代。

我们无法控制外部世界。我们只能让内心的选择变得更强大。当我们知道如何选择,那些烦恼就会消失。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有识之士不糊涂”。

什么是“勇者无畏”?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当你足够勇敢、足够开放的时候,你就有了前进的力量,自然你就不再害怕了。

一个真正的绅士已经获得了内在的仁慈、知识和勇气,从而减少了忧虑、困惑和恐惧。

孔子说我不能做这三件事。子贡说:“孔子是自学成才的。”你不是在说你自己。

你看,孔子告诉我们,生活的标准不是去责备外面的世界,而是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责备”内心。

一个人对自己的内在要求越严格,他就会对别人越好。今天,我们总是说,一个人应该是善良的,善良不是口袋,但他能够容忍和同情别人的许多错误,能够站在别人的立场去思考问题。

因此,只有真正的绅士才能做到“不抱怨上帝,没有特别的人”,既不抱怨上帝没有给我机会,也不抱怨世界上没有人认识我。

心中没有“烦恼”、“困惑”、“恐惧”,自然就减少了对外界的抱怨和批评,从而提高了把握幸福的能力。

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掌握幸福的能力。

孔子说:“古代的学者是自己的,而今天的学者是人。”(《论语》)古代人们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而现代人学习是为了炫耀和取悦他人。

真正尊重学习的人,是为了建设人类的灵魂而学习。从书本中学习,从社会中学习,从小学到老年,无非是学习一种掌握幸福的能力。

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有教养、忠诚的公民,然后安定下来,学习的目的就是完成这样一种自我角色的确立和提升。

什么是“为人民学习”?

它是把所学到的知识作为工具,作为技能,为自己谋福利而寻求事业。

孔子曾直截了当地对他的学生子夏说:“女人是君子,是儒学,但她们不是小儒学。”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提高自己的修养,不要总是想着眼前的一点点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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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元旦假期,我拜读了卢梭的大作《社会契约论》,非常震撼。回顾20xx年全年,我巨大的变化发生在,年初时坚定的集权思维,经过一年的搜索、阅读和思考,已经演变成了民主思维。尽管我已经不能清楚的回忆起是哪些资源导致我一点一滴的改变,但是无疑,微博的参与,加速了这一转变。而年度交关时的这一阅读,为我这一转变,提供了坚硬的骨架结构,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卢梭的思想之所以伟大,在于他解决了民主的基础问题,且有宏观有微观。

首先,他肯定了天赋人权的思想。承认每个人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具有了生存权、财产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自然存在的,不应随便被其他生物非生物剥夺。而每个个体,都要捍卫自己这些权利。这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根本。

其次,他阐述了集体和契约的形成过程。虽然每个人都要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风霜雨雪等自然力量、人际交互等都有可能威胁到人的基本生存,导致人的权利被损害,或者由于捍卫行为花费巨大的精力,甚至付出个人无法承受的代价。于是,人们自愿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体。每个自愿组成集体的成员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利和利益,由全体利用这部分权利和利益,捍卫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结果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仍然得到保障,但由于集体力量比个人力量强大得多,使得每个人用于捍卫自己权利的付出,极大降低,从而腾出时间精力进行创造,产生更大的价值。这样,集体就在每个个体自愿加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而愿意加入集体的每个个体,与集体订立契约,加入集体中。

再次,他论述了法律的形成和政府的存在。需要指出的是,集体是为保障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故集体需要一套具体的措施保障个体权利,这一措施即法律,而这一措施的形成即立法过程。从推理逻辑中可以看到,立法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法律的职责,是保障集体中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立法完成后,需要解决由谁执法的过程。由于全体人民共同执法效率低下,成本过高,于是卢梭提出由全体人民推选出一部分代理人,代表全体人民完成执法活动。这部分代理人,首先由全体人民推选;其次,其第一身份是全体人民的一部分,然后才是代理人,其本质上还是全体人民中的一个个个体,所以也受法律的制约;再次,它只执行执法的责任,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立法;最后,它可以由全体人民重新推选。这些代理人,就组成了相对于这个集体的政府。这样的形式,使得政府外的个体能够从执法过程中脱离出来,从而全力从事其他创造活动。

卢梭在著作中,以共同体指代这个集体的全部个体,通过共同体的共性、每个个体的个性、政府组织的共性及其相对于共同体的个性论述社会契约思想。只有共同体的共性,是立法的决定因素,从而决定整个共同体的行为。由于政府的共性相对共同体来说也只是个性,所以政府不具有立法权。

卢梭认为,共同体(全体人民)应当定期举行全民大会,讨论以下议题:第一,是否继续需要政府存在;第二,这届政府是否可以继续任职;第三,政府执法过程中,暴露出哪些法律漏洞,需要共同体制定法律予以弥补。

此外,卢梭在著作中还论述了政府的规模、集权制君主制民主制政府的差异,以及以罗马为例论证了自己的理论。

以上所述是通读全文后,我个人所能理解的部分,不一定准确,也不一定全面,但是非常重要的是,这是我的学习所得,是我所建构的社会契约论。

第一,卢梭指出只要集体存在,集体的共性就自然存在,并以此制定法律。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多于一个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交流与沟通才能发生联系。共性存在,但共同体并不能以共性制定法律,只能以被了解到、表述出的共性来制定法律,卢梭并未指出,这些共性通过何种媒介表述。

以上就是我对全书的理解以及我的问题。应该说,《社会契约论》使我征服,解决了我心中关于民主的很多基本问题。这一理论的社会认可度,决定了若干年后,美国《独立宣言》以此为基本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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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百万英镑》,它是由美国著名作家、幽默大师马克·吐温(marktwain,1835—1910)写的。文中,作者用巧妙的手法揭示并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和黑暗的统治。

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是个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他偶然收到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借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不能把钱拿到银行或者任何地方去使用,如若使用,他就会被当场逮捕。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亨利,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暴发户,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就这样,他不但美好的度过了三十天,还打赌成功,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有这么一个小片段,亨利拿到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去服装店买衣服。当刚来到这个服装店的时候,服装店员见他衣衫褴褛便对他置之不理,带他到被顾客拒绝了的衣服里,给他找来了一套最别扭的。但他拿出了一百万钞票时,店员态度简直是360度大转变,笑容布满了整张脸。接着开始阿谀奉承。这足以表示金钱在一些势力小人面前是有魔力的。

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不是什么都能换来的。霍桑写过一片童话,叫《点金术》,故事中,国王非常看重金钱,他学会了点金术,直到他把女儿变成了金塑像,他才明白亲情与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最后他终于洗净了点金术。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我们向莲花一样,做个清廉的人。要明白,金钱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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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看到《心细如发》的文章。文中,比尔·盖次的心思细腻真让我大开眼界。

比尔·盖次邀请一位朋友去参加他的宴会,一向豪爽的朋友这次尽管答应了他的邀请,但态度跟以往大不一样,显得异常勉强。心细的比尔决定让他的手下去探个究竟。原来,朋友是个心疼妻子的人,他的妻子苏珊因心血管疾病卧床不起,需要人照顾。比尔为朋友排除一切困难答应他的邀请而感动,决定为朋友做些事情。

宴会那天,朋友们都来了,将要开宴之际,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女子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心,推轮椅的人就是比尔。比尔兴奋地为大家介绍:“这位是我今天的特邀佳宾,她叫苏珊。”朋友正放心不下自己的妻子呢,这可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他热泪盈眶,感叹:“比尔真心细如发啊!”从此,他们成了推心置腹的莫逆之交。

比尔成为世界首富,跟他有注意生活细节的良好习惯是分不开的。

做个心思细腻的人,关注生活的每个细节,也应该成为我的良好习惯。

下午,季梓涵妈妈跟我说:“最近,孩子的课外阅读情况良好,能把看课外书看作一件喜欢的事情来做。预习复习情况还不太好。不过,有一回,在‘富兰克林成功表’上,夏老师写了‘表扬’两个字,那天晚上,她作业做得特别认真。......”

咳!这孩子,生活在老师的表扬里啦!

记得那天她妈妈在“富兰克林成功表”上写着:“妈妈不在家,能自觉做好功课,看课外书。”那么自觉,我当然情不自禁“表扬”一下啦!没想到,这并非刻意的举动,给了孩子莫大的欣慰,莫大的鼓舞!

看来,孩子是很在意老师的一举一动的,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才是:

“无限放大孩子的优点,无限缩小孩子的缺点。”孩子有了优点,及时表扬。让孩子感到老师时刻在关注着他,给他以学习的动力!

孩子存在某些不足,或学习遇到某些困难,老师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感觉到,并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无私的帮助,成为孩子坚强有力的后盾,使孩子不再迷茫,不再徘徊!

自然,事情做起来总比说起来复杂。有攀登高峰的勇气不一定有攀沿绝壁的行动,有滋润万物的柔情不一定有普降甘霖的能力!但是,我想: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心思细腻,只要坚持不懈,相信总有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一天。林清玄说:“连石都可以撞出火来,还有什么可畏惧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才能发现别人没发现的问题,才能把事情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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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看了《山居笔记》和《山居笔记(新版)》,其实,除了里面的序,两本书大致是一样的!原版的序很长很长……但用余秋雨的话来说:“权当我给你们送一束花草,还带着点儿根茎上的泥土……”,而新版的序就是很简略了……不过两本书看了候,都有许多感触:感于余先生对历史文化的独到见解;感于余先生对现代文化的责任感;更感于他的文章里所散发出的深情、大度的光彩。(还有感于《山居笔记》到底有多少是正版的,应该说,余秋雨的书……)

一座繁华的城都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不仅会引起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浓厚兴趣,而且对普通老百姓也永远是一个巨大的悬念。

一千九百多年前的庞贝古城突然湮没;更古老、更辉煌的都城—雅典消失的不明不白;柬蒲寨吴哥窟的殒落也是一个千年之谜……时间过滤了一切,我们无法再找回答案。

黑龙江省宁安即清代著名的流放地宁古塔,一圈巨大的城墙墙根让人无法想象在遥远的古代在这里屹立过一座什么样的都城。现在的它只剩下一道泥土砌成的的基座,但曾经的它可是渤海国百城之首,亚洲最大的城市之一,东北亚地区的重要贸易枢纽!如今的城里保存最完好的只是一口“八宝琉璃井”,它回忆着几千年来周围发生的一切,波光一闪,就像是一只看得太多而终于看倦了的冷眼。都城的西部和北部竟还密密地排列着五座跨江大桥桥墩的遗址。

如此繁华的城市、如此繁荣的一派景象,是什么使它消失地如此彻底?!

华夏大地在数千年间出现过多少星罗棋布的城市,能保持长久生命的又有几座。比之于山川湖泊、广漠荒原,城市是非常脆弱的。

中国,一个以农兴国的文明古国,农民显然占据了重要地位。在农民眼中,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而拥有的财富的人则是大抵不义之人,又因为统治者的长期欺压,农民起义军一次次攻陷城池,需要把自己直接生产的财富抢回来。城市本身的不健全,加上城里乡人的“客居”感和辽阔的农村对它的心理对抗,便显得更没有自信。

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城市汇聚了一切,经济、政治、军事、文明、物资,所有的一切。它是一种无形情绪的集中,一种文化的定形,它的高度文明与繁华激起了他人对它的占有欲。

历史,曾在这块荒凉的土地上做过一个城市的梦。梦很快就碎了,醒来一片荒凉。

随着时间的改变一切都在改变……如今的华夏大地上呈现出另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数不尽的新城拔地而起,交通网络构建迅速,城市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浮华的背后,却同样牵系着无数的情仇困苦。我热爱城市,当然也包含着对它的邪恶的承认。城市的邪恶是一种经过集中、加温、发酵,然后又进行了一番装扮的,它终究控制了全局、笼罩街市,街市间顽强地铺展着最寻常的生活。商场的黑暗、阶级斗争的激烈、街头的骗子、犯罪团伙的横行,我们看的太多太多。

有些时候真想离开城市,回到大自然。抛开这早已看倦的城市,会觉得似乎得到了全然解脱。热爱自然,却不能长久隐居山林。作为一个现代人,渴望生命散发出的蓬勃热量。

我几步之外就是世俗人性的广阔绿洲。每天都这么走,走过邪恶,走向人性,走向人类的拥挤和大热闹。相信大家协起手来,洗去心灵的污点,用一颗颗纯洁的心,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让城市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高中读书笔记

《目送》是龙应台创作的散文集,由七十三篇散文组成,从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所有的感情全部孕育在不必追这三个字,儿行千里母担忧,但是孩子未必能知晓这一切,孩子可能在想海阔天空任鸟飞,因此你不要追;而父亲的离别,逝去的终究要逝去,请多记住那份曾经,而不必太于忧伤。要勇敢去面对。

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人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我对于这段话就我自己本身而言,我是很有感触的。

仔细的品味这段话,不难体会出作者所写的这种寂寞是比较深沉的、无奈的。一个可谈的人,我想我们在生活中都很有感触,一个谈得来的知心好友是对我们的生活及情感发泄是有的很大的建设性作用的。一条狗,我觉得狗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它知道我们怎么对它,反过来它也会怎么对我们,它可以抚慰我们独孤的心灵,可以给我们陪伴。但是,反过来想想作者这段的描写有点太过悲壮,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是人生绝对不止孤独和寂寞,我们还有很多快乐的事情可以做,很多快乐的人可以相处,我们可以愉悦自己也可以快乐别人。

高中读书笔记

最近,我刚看了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之《秋》。我看到了一幕幕感人的镜头。

我还未开始阅读《秋》时,总认为这是一本比较欢乐的书。谁知,我拿到它一看,竟会写得是如此的伤感。但虽然是这样一本令人悲痛的书,我仍抱着他不放。每天晚上,我不听妈妈的劝告,总要捧着《秋》这本书读上几页。在暑假里,做完作业后,我几乎每天“抱着”书,要看上四、五页才罢休。我已经视书如宝,把它当作我的课余生活之一。就因为我喜欢看书,因此,我对《秋》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记忆犹新。

一想起这令人刻骨铭心的悲惨家庭背景,我便忍不住地将他与我们现在的幸福、有趣、美满的`生活作对比。我们现在个个都住在几十平方米的住房中,不愁吃喝;上学时有校园同伴与自己悄悄“咬耳朵”,放学时有父母在身旁陪伴。我们每天听到的都是老师、父母的关心,同学的嬉笑语,偶尔会听到吵架的声音,但即使听到了,也是极少的。我们始终生活在和睦的家庭环境中。

我是否应该倍加地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呢?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愿意去高家体验艰苦生活,去尝尝“苦”的滋味,更好地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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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得话本收集而成得,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得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作者对蜀汉中得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得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最欣赏得人物是诸葛亮,他是一个国家得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得忠臣。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得。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得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得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得栩栩如生,如:关羽得义、张飞得直、诸葛亮得忠及曹操得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得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得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得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得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得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得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得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得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得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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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脱离这黑白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马上的夫君汉,他能赐与黛玉的实在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必要他人保护的弱者,以是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以是能带着回忆脱离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赐与黛玉的只是几句坏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了局,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必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如许吗?岂非有一个天生喜欢孤单的女子吗,不论怎样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可是大概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大概曹雪芹的本意非此,大概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如许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缅怀,如许的死,何尝不是高尚神圣的,但是高鄂没有如许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谁人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得志的一般女子。

最后,该当提醒同砚们细致的是,对学习要抱一个科学的态度。世上没有什么全能的灵丹灵药,学习术也是如此。学习术之以是能够发扬作用,是由于它切合学习的科学纪律。理解学习术面前的纪律,将更有助于我们举一反三,灵活运用。别的,学习术并非一学就灵,仅仅听听先容,看看书,而不确切地运用,是不能到达你的预期的。

《如许学习最有用》一书比较体系地触及了学习的各个重要方面,除学习术外,还谈到了学习的心境和学习的情况,这两个“境”也是被学习者常常轻忽的。学习是在一个“场”里举行的,它对学习会形成肯定的影响。学习时的心境,便是外部的“场”,学习时所处的情况,便是外部的“场”。学习者要擅长选择、调节学习的“场”,使之有利于学习。该书先容了很多选择场和调节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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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命中注定得贵族,却不幸成了巴黎街头得弃儿。他,因为失去亲人得爱,却有幸得到了跟多人得爱。因为贫穷,他小小年纪就走遍法国,尝尽人间冷暖。因为信念,他克服种种困难与命运抗争,终得人见真爱。

他,就是雷米。雷米出生在英国一个世袭贵族家庭,但在他六个月大时,他得叔父为了霸占侄儿得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得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师傅,从此小雷米就被迫离开了疼爱他得养母,为了挣到一些只能填饱子得钱,跟随师傅走遍了差不多整个法国,历经艰难险阻。但是那些挫折都没能让雷米失去生活得信心,他凭着乐观得信念,顽强得意志,终于克服了种种磨难,最终和生母团聚,过上幸福得生活。

在艰辛得流浪生涯中,始终有真挚得爱陪伴在雷米得身边:有深爱着他得巴伯兰妈妈;有教会他做人识字,弹琴得维泰利斯师傅;有与他心灵相通得‘心里美’和卡比,无私收留他得花农老爹,倾心爱他得丽丝,与他同甘共苦得马西亚,还有收留过他得米利根夫人……正是他们得爱给了雷米生活得勇气和力量。我得感受:这个故事告诉我,无论我们生活在什么样得环境里,我们都要保持乐观积极向上得心态,在我们得生活中总会有些好心人给予我们无私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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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得主人公,他是鲁滨逊,因不听父母得话,而出去冒险。

鲁滨逊本可以按照父亲得安排,做一个律师,过一种平静而优越得生活。然而,一心想去外出冒险得鲁滨逊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得水手,航行于危机四伏得大海。

鲁滨逊以不屈不挠得坚强意志,依靠自己得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凭着自己得力量,救出了一个即将被土薯吃掉得俘虏“星期五”。又救出了船上那些善良人们得性命。最后结束了自己二十八年得荒岛生活,回到了英国。

离奇遭遇,告诉人们:在困难来临时,灵活应用自己所学得知识来克服它;只要你有勇气和智慧,再多得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凭自己得双手创造财富,来取得最后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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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

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朝花夕拾》这册杂文集就具有这样的魔力。它用淳朴,清新的语言描写出了鲁迅童年是种种有趣的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则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鲁迅写出了他对《山海经》是如此的渴望,甚至彻夜难眠。而长妈则是为了完成鲁迅日夜渴求的愿望,让鲁迅得到知识的果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种朴实而真挚的爱着实令我大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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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一本名著《大卫.科波菲尔》,从中感悟了许多启示。

大卫,一名普通的男孩。在他出生前爸爸便已去世,留下年轻的妈妈和保姆来照顾这个小家伙。虽然没得到过父爱,但在大人们的精心呵护下,大卫拥有了一段美好的童年。直到一天,妈妈与一位男士相爱,大卫有了1个继父,一切都改变了。继父象魔鬼,贪婪凶狠,继父的姐姐也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温暖的家变得如冰窖般寒冷,很快大卫的妈妈在他们姐弟的折磨下病逝了,大卫辍学做了童工。

在此期间,大卫有幸逃了出去,投奔了姨婆贝西。在贝西与狄克先生的帮助下,大卫得到了良好的教育,并与故人重逢。虽然饱经磨难,但善良、正直的品质一直留在大卫的身上。在接受死亡与分别的洗礼后,大卫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并收获了温馨的爱情。

从大卫的身上我看到,在危难之中,拥有乐观的`心态是多么的重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那逆风飞翔的蝶。其实成功离我并不遥远,只要坚持追求,总能将他捉住,而我却常常畏惧失败,不敢向前。今后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我一定以大卫为榜样,做一株看似柔弱,但历经风雨永不弯曲的青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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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的《中国近代史》本人今天终于看完了大陆的版本,相比较于繁体版本显然是删节了不少,已经有朋友指出了,本人就不多说了。但是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如果真正对于历史本身——而非盲目追求某种模糊的意识形态——感兴趣的话,这个简化字版本的近代史仍然是非常值得一看的书。

首先,这本书突破一般的观念,将历史的维度放大到了400年,成了一本400年的“近代史”。在这其中有助于我们建设一个大历史观,看到无论是合作还是冲突,平衡还是失衡的更全方位的因素。而这一点,向来是本人认为中国大陆一般人的历史观最缺乏的东西。我们总是在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将历史事件的原因简单得归结于经济因素或者其它。这种思维的直接反动就是现在对于相反意识形态的盲目崇拜,认为西方式的模式移植到中国就可以完成所有的社会变革。

而这本书恰恰是在这一点上,给我们刻画了从鸦片战争之前中国整体社会的社会意识和整体文化的状态。冲突的根源与其说是最终的鸦片贸易——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这一因素的重要,不如说整个近代史的冲突就来自于两种文化模式和意识的冲突,而两种文化的踫撞和互动中,又影响了历史本身的发展。事实上,我们从这本书中得到最大的观点就是社会与历史的交互式的前进。

其次,从这本历史书中我们可以跳出单纯的认为近代中国的历史就是“刺激—反应”的模式。我记得在接受基础教育的时候,历史教材就给我们这样的印象,鸦片战争以及二次鸦片战争导致了所谓“开眼看世界”,以及在器物层面的模仿;中法战争与甲午战争导致政治体制的反思与改革;而巴黎和会则导致了整体思想的反思。这种递推的模式固然有其可取之处,但显然忽视了中国社会本身的主体性的问题。

本书所刻画的近代中国的历程则是一种反思式的推进,可以这样说中国从原先的模式中脱离出来,试图进入完全外来的模式,但是发现这本身并非从其主体出发,从而进入下一个反思的过程,重新认识自身的主体性。最后一个阶段的主体性认识可以说就是摆脱苏俄模式的共产政权,其领袖毛泽东最终取得胜利,完成中国近代重要的民族解放的任务。第三,也可以说这是一个猜想。整本中国近代史刻画了近代中国本身的一条主线,就是求得民族本身的解放,是从整个国际体系的压迫之下摆脱,恢复自己的主动性。这一恢复最终结束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命题之下。但是另一部分的解放,即个人的解放,显然没有过多的提及,甚至是在繁体版本。或许这应当是下一个历史阶段“现代中国”的命题,事实上我们正在前进。

总的来说,这本书是本人最近看到的比较好的历史类读物,如果说黄仁宇先生的《中国大历史》侧重于介绍一种历史的观点,而比较不注意历史事实的分析——中国这么长的历史,只在那本小小的书中都说完了,那么这本徐先生的近代史,就是将宏观的历史思维和详细的历史事实相结合的好书。

这本书的确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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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一篇课文,叫《去年的树》。课文的内容是:一只鸟儿和一棵树是好朋友,秋天来了,鸟儿飞到南方去了。春天它又飞回来时,发现树不见了。它一直寻找着树,但当鸟儿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煤油灯里的.灯火。

虽然它看到的是灯火,但它知道,它已经看到它的朋友了。我能理解它此时此刻的心情,它悲痛、伤心欲绝,眼泪都快流干了。但它不会久远保持这种生活,我也知道。我也要和鸟儿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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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认为对自己的父母不懂得感恩,就不可能做到博爱。情感透支造成生命体验的缺失,即使勉强学习也无法体会先人的情感与思想。君子专心致力于修养孝悌精神,仁与道都以孝悌为根本,孝悌不但是为人子、为人臣的根本,还是追求仁与道的至高境界的基石。论语里,孔子与学生讨论对待父母的态度时认为,当时的社会普遍把赡养父母当作孝顺,然而赡养父母是犬马也可以做到的事情,所以仅仅赡养父母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不尊敬他们,那么人子与犬马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父母最担心的是孩子的健康,孩子出游在外,要保持身体健康,不让父母牵挂担忧;父母在世的时候,孩子经常陪伴在左右服侍,不要远游,如果一定要远游也要有一定的方向,让父母知道自己的.行踪。而意气风发的少年常常向往流浪的生活,早年不顾父母苦苦劝阻挽留背井离乡,无论衣锦还乡或浪子回头往往为时已晚,不免酿成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孩子不可以不记得父母的年龄,一,要为父母高寿庆贺喜悦;二,父母年事渐高,离我们远去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作为子女要时常感到悲伤,才会更珍惜父母在世的时光,尽心尽力侍奉父母。

论语强调孝的实际行动,孝不仅仅是事之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生活中任劳任怨服侍周到、心中常常怀念都是不够的,要努力完成父母的理想,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点。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作为孝子,要让父母的精神也在自己的身上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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