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自查工作总结(优质20篇)

时间:2023-12-28 18:03:47 作者:曼珠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工作方向是否正确,是否需要调整策略。这些月工作总结范文是从不同行业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它们充分体现了个人工作经验和领导才华。

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按照《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军休所认真对单位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文件规定开展本次资金存放管理清查是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

廉政。

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

廉政。

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军休所成立了自查小组。自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以求清理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次自查工作。

针对此次专项自查工作,军休所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查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自查整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一)检查内容。

本次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五个方面。

(二)银行账户、账据及存款情况。

1. 军休所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完全相符,无等额、大额、整数的资金进出没有计入银行账簿的情况。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从未设置账外账,也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 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3. 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三)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情况。

经自查,单位资金专户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资金专户时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了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了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通过本次自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1. 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资金存放管理。

2. 加强对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的管理,认真落实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单位财务部门管理银行账户的职责,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原则设置账户,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对需要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切实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不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不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

账户管理员工作总结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各预算单位尽可能准确预测上年结余和本年其他收入,并对采购等大项支出做到预先计划,心中有数,通过认真测算,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了全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2011年,我局根据总局的预算批复,认真编制省级经费预算,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对省级经费预算执行的情况和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中反映的问题加强了监控,使预算与实际执行紧密结合,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

三是认真做好2011年决算报表的编报工作。年初,与总局、各市县局做好决算对账,认真对市县局的决算进行指导、审核和汇总,全面完成财决36张报表和基建决算16张报表的上报工作,保证了决算的真实、准确。

四是认真落实最低保障线制度。在全省经费总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贯彻经费要向征管和基层倾斜的原则,确保基层的最低保障线,保证了基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做好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财政部和总局的统一安排,我省被列为全国国税系统第四批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单位。在全省国税系统各级财务部门人手少、改革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我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各级财务人员加班加点工作,付出大量艰辛的努力,全面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一是及时传达总局精神,对全省国税系统定员定额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时间、步骤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同时抓好全省国税系统的业务培训,使各单位全面掌握试点工作的流程、政策规定、定额体系、测算文本、口径解释、报表体系等等要求。

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到山东、青岛进行调研和考察,汲取兄弟省市的工作经验。

三是认真搜集政策资料,核实人员经费的各项政策规定,界定人员政策范围,主要包括国家政策、总局政策、副省级以上地方政策,为制定全省定员定额标准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依据。

四是结合我省国税工作的实际,兼顾历年来经费水平,贯彻“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人员支出政策要找准,公用支出分析要全面”的工作要求,认真对全省国税系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分项目进行科学测算。我省抽调了全系统财务骨干人员组成了专门工作组,负责拆分测算、审核汇总等具体工作,对各单位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享受政策依据的人员范围及人员经费支出结构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并对近三年的会计决算报表数据,特别是资金来源渠道和支出结构进行了认真核实。

五是争取总局和财政部的支持。在定员定额测算工作完成后,我省积极向总局和财政部汇报我省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和实际存在困难,得到财政部和总局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强化监督职能

一是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15年把内部审计工作置于重要的工作日程,年初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使全年的审计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

二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今年市县局领导干部交流面较大,根据党组决议及人事处工作建议,我处自6月份开始组织审计组对洋浦、万宁、临高、保亭、文昌五个市县局“一把手”进行了离任审计。通过对五个市县局“一把手”的审计,全面掌握了离任干部在任期内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情况,为党组考察任用干部提供了依据。

三是认真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审计。今年5月份开始,我处先后对琼海、洋浦、儋州、五指山四个市县局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通过财务收支和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了财务收支管理,提高了经费管理水平。

四是对总局去年审计的5个单位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近两年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

五是积极配合总局审计组做好对我省的后续审计工作。2011年2月初,总局审计组对我省进行了后续审计,我省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做好资料的准备工作,并配合审计组做好审计期间的各项工作。我省的整改工作得到了总局审计组的充分肯定。

四、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管理和税务着装配备工作

一是抓好基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立项工作。认真做好基建项目的审批和上报工作,按总局规定的程序进入基建项目库,并根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2011年,我省积极做好税务学校申报和立项工作,并审核市县局上报的基建项目17个(含新建、追加预算、维修、装修),调整了项目顺序,保证项目建设。

二是明确责任,签订基建管理责任状。按照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制度的规定,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与省局按照要求及时签订责任状,基建项目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

三是完成基建评审和竣工审计中介机构的招标工作,并组织全系统基建项目的审计。2011年委托定点中介机构完成了对一个单位的工程决算审计,并对三个项目进行了基建项目财务审计。

四是认真做好税务制服的采购和换装工作。根据总局的要求,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了税务制服的制作,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了皮鞋皮带,在总局规定的时间前为全系统2,292名公务员发放了税务制服,并制定下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着装管理办法》。

五、认真做好各项调研及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对全省国税系统在职职工住房状况、住房补贴需求及资金来源、需要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资金数额等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二是对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中央财政拨款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各基层预算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三是做好地方财政补助国税系统经费情况的专题调研,向总局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国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理顺国税系统经费渠道,加强经费管理。

四是抓好银行账户年检工作。按照总局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全系统及直属管理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按照开户单位、使用部门、类别用途等逐一进行核对,及时上报省财政专员办办理年审手续,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国税系统银行账户的管理。此项工作得到了省财政专员办的好评。

五是进一步清理规范省局机关津贴补贴工作。2011年9月,我省根据总局关于对京外二级单位津贴补贴进行自查的要求,对省局机关发放的津贴补贴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核查,实事求是地上报省局机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顺利通过总局审核。

六是认真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做好2011年年终对账工作,保证各预算单位各科目的收、支、余数据准确无误,按时上报年终结余额度,并做好结余额度恢复工作;按要求完成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拆分编报和用款计划的编报工作,保证各单位各项经费用款按计划按时到位。

一年来,我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总局的工作目标,认真总结经验,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努力把我省国税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作为一名新员工,自入职以来,得到了领导和同仁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感觉到了的温暖和力量,很荣幸能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同时也很感谢大家给我的关心和帮助。下面就对我近期的工作做一个总结汇报:

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作为一名新员工,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首先应考虑如何能够更快地融入到这个集体当中。我首先从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做起,熟悉公司对员工的各项要求和考核,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来制定自己日常的工作计划和和行为准则。正是通过对公司管理制度的,让我明白了,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取得的基础保障。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是我自己的工作原则,我将会用我的满腔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并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从进入单位的第一天,就开始了紧张而又快节奏的工作,这个过程中我遇到过许多问题和挫折,但是一种坚定的信念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我,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客户经理必须熟悉每个业务的手续及流程,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目前所遇到的问题,锁阳固精丸效果 ,都只是对我的强化训练而已。在领导和各个老师的指导以及我的不懈努力下,入职二个月的我,已可以熟悉办理保函、放款、承兑以及保理等各项手续,并在工作之余尽我所能帮助兄弟支行新入职的同事,把我所学到的知识与之分享。现在我已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所有业务办理之前无论多晚,都必须将手续提前准备齐全,并经过审核无误后方可下班,第二天去分行前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发送和办理,所有不确定的业务全都参照老员工的留存资料,有问题提前发现和解决,以避免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并且我也将各种培训资料下载到手机里,以便在办理业务的闲暇时,随时随地学习。

二、对客户真诚、耐心

真诚服务于每个客户,耐心倾听并解答客户的每一项问题,尽可能做到客户满意,自己放心,不再给领导添加不必要的麻烦。遇到特殊解决不了的问题,请示于领导的帮助和支持。客户不论什么时间、什么情况、有需要帮助或有疑问的,我会及时、认真的给与客户帮助。正因为我遵从对客户真诚、耐心的准则下取得了一些成绩:

业绩方面

做为一名业务人员,我深知专业知识是工作的基础,而优异的业绩更是我为之努力的终极目标,在张经理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已成功营销了河南省耕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和河南省旭创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促成了5000万元的存款。

待审项目2个,分别为河南中鑫通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授信方式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为保证。郑州中油洁能巴士燃气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1500万元,授信方式为小企业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保证。

工作计划

三、心态端正、举止大方

工作是的重要部分,不论是消极还是积极,都会给人带来不同感受。而精彩的生活往往来源于有意义的工作中,所以我不会让自己因工作的烦恼、困难和压力,困扰自己,性欲衰退 ,使自己工作情绪化、生活情绪化。遇到困难我会用平常的心态去看待问题,告诉自己凡事要先做人、后做事。

从个人而言,工作中人人都是我的老师。在与大家协同工作的过程中我受益非浅,从做事、到做人;从看问题、到解决问题上都给了我新的启迪和挑战。有些缺点和不足是我自己能看到的,但更多的是我看不到的,不论是我看到的还是看不到的,我都希望大家能帮助我指出,以便在日后工作生活中得到改正,让自己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账户自查工作总结

自0xx年8担任车间工艺技术员以来,我一直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现在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感觉自己离一名称职的技术员还有着很大的差距。

其一,思想观念依然陈旧,缺乏进取精神和忧患意识、竞争意识。

其二,在日常的工作中总觉得和同事沟通要占用大量的时间,有好多活等着自己干就尽量减少沟通节省时间,所以岗位上一些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

其三,管理水平比较低,管理工作缺乏新的突破。主要表现在管理上怕得罪人,对于一些专业知识掌握不熟练,又缺乏实践经验,管理老师傅就没有底气,有时是忙于自己的手头工作,对班组的管理缺乏连续性。

其四,组织协调能力差,工作效率低下,管理上存在漏洞。有时自己负责的区域活累到一块时,不能合理地解决问题,不能使过多的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

其五,对装置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没有预见性,往往是出了问题以后才去解决问题。

极配合上级领导,确保装置能够平、稳、长、满、优运行。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能成长起来,做一个优秀的工艺技术员。

账户自查报告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

3、大部分社的银行结算帐户的都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实行了开销户登记制度,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绝大多数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按照《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军休所认真对单位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

总结。

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根据文件规定开展本次资金存放管理清查是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军休所成立了自查小组。自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以求清理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次自查工作。

三、

从严从实,开展自查。

针对此次专项自查工作,军休所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查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自查整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一)检查内容。

本次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规定出具廉政承1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五个方面。

(二)银行账户、账据及存款情况。

1.军休所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完全相符,无等额、大额、整数的资金进出没有计入银行账簿的情况。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从未设置账外账,也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三)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情况。

经自查,单位资金专户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资金专户时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了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了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强化财务管理,实施长效监督。

通过本次自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资金存放管理。

2.加强对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的管理,认真落实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单位财务部门管理银行账户的职责,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原则设置账户,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对需要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切实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不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不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近日,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全面开展人民币支付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自查,人民银行届时将进行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银行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加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管理。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严格核对存款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及照片,防止存款人以虚假身份证件或借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对于存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应按照规定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对于代理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资料。如被代理人先前在本行办理过业务的,银行可以使用已留存的被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对于同一自然人在一家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累计10户以上的,银行应将相关账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对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被授权人应是授权单位工作人员,银行应采取审核被授权人工作证件等措施予以核实。

对于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严格执行3个工作日生效制度。对于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与出资人名称应一致。银行得知存款人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并要求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对于存款人未参加年检,存在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等重要开立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等不符合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规定情形的,银行应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如该账户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应停止账户的对外支付、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再撤销基本存款账户。

对于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同时,银行应采取加强业务培训、利用技术手段、建立与公安、工商部门协作机制等措施,切实提高识别证明文件真伪及了解客户的能力。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单笔超过5万元的,存款人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是,具有下列一种或多种特征的可疑交易,银行应关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网上银行转账功能,要求存款人到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转账业务,并出具书面付款依据或相关证明文件;如存款人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转账业务:1.账户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跨区域交易;2.账户资金快进快出,不留余额或者留下一定比例余额后转出,过渡性质明显;3.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易限额;4.账户资金金额较大,对外收付金额与单位经营规模、经营活动明显不符;5.其他可疑情形。银行应根据存款人注册资金大小,结合企业正常经营需求,分别核定存款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网上银行转账限额。

《通知》同时强调银行应加强现金支取管理。为个人存款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银行应核对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对于他人代理办理的,银行应严格审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对于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现金票据解付及其它形式的现金支取,银行应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银行应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存款人通过自动柜员机(atm)支取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

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按照《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军休所认真对单位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根据文件规定开展本次资金存放管理清查是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军休所成立了自查小组。自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以求清理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次自查工作。

三、从严从实,开展自查。

针对此次专项自查工作,军休所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查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自查整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一)检查内容。

本次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五个方面。

(二)银行账户、账据及存款情况。

1.军休所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完全相符,无等额、大额、整数的资金进出没有计入银行账簿的情况。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从未设置账外账,也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三)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情况。

经自查,单位资金专户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资金专户时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了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了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强化财务管理,实施长效监督。

通过本次自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资金存放管理。

2.加强对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的管理,认真落实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单位财务部门管理银行账户的职责,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原则设置账户,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对需要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切实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不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不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

账户自查工作总结

(一)预计全年我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90元,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240元,增长12、6%。

二、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业务培训,入户登记工作、定位、“三证”拍摄及数据处理、报表审核、错误修改等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划分普查小区218个并按时完成普查区的采集、录入、图片传输等工作;三是与调查队共同开展了全县10个经济普查区的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四是加强现场登记指导和督促检查。在入户登记期间,县经普办全体业务人员深入登记第一线指导普查登记工作,对全县各乡镇的普查登记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差错,责成各乡镇进行复核修正,圆满完成了全县4000余个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20xx0多个个体经营户的入户登记工作。五是按照国家、省、市经普办反馈的错误信息,我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从四月到八月对普查错误进行了多次修改,准确及时地完成了国家、省、市反馈的错误修改任务。目前第三次经普工作接近尾声,顺利完成了经济普查省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工作。

三、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积极向县财政争取落实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的工作经费;二是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20xx]6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制定了《xx县乡镇、部门统计机构管理制度》。三是各乡镇(街道)和综合部门强化、规范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统计业务制度;四是各乡镇(街道)强化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使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工作上个新台阶。

四、撰写统计分析,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我局紧紧围绕“快飞赶超,争先进位”和建设“一地一区”的目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大力开展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今年共编发《统计简报》10期,《统计要情》19期,其中撰写《20xx年xx县gdp完成情况分析》、《xx县1-2月我县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及一季度预测分析》、《xx县一季度gdp运行情况分析》、《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分析》、《xx县上半年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分析》、《1-6月我县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1-9月及全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测情况分析》、《项目支撑不足投资目标完成困难》等文章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好评,为党政领导决策起了重要作用。

五、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是为扎实推进我县统计执法队伍,今年新配备两名执法人员,充实了统计执法队伍;二是认真梳理和编制^v^行^v^力运行内外流程图,明确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能,确定行^v^力监察点,制定、完善了我局依法行^v^力监察平台的建立、开通、维护和更新工作;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开展,结合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开展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活动。

六、其它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成立机构,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在全局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二是查摆问题,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共查摆和整改问题36个。班子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从问题入手、剖析问题转作风”这一主线,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班子成员间进行了坦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巩固“四风”问题整治效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我局经过梳理已修订制度22项。六是通过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全局党员干部结合统计职能,联系实际,依法统计,坚决遏制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实现“快飞赶超,争先进位”和建设“一地一区”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机关党建、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得到巩固。一是积极发展^v^员1名,开展“走基层”和“挂帮包”活动,党员干部深入到南苑社区进行实地帮户;二是全局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身边的好人”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身边的榜样》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案例》相关系列电视片。三是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维稳意识,截止目前全局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信访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今年我局统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统计管理工作仍需要加强,部门统计、乡镇统计管理及考核还需要完善;二是基层统计工作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人员素质、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统计数据开发利用不够,统计咨询、监督等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特别是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新情况快速反映不灵,统计分析深度、广度不够,统计服务的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这些问题都亟待我们认真研究,不断加以改进。

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工作要求,坚持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目标管理,全面提升统计水平,实现统计服务优质高效,促进统计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抓好目标运行监测,确保目标工作全面完成。

继续围绕中心工作抓好gdp等目标统计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继续加强“四上”企业的清理工作,对达标单位做到应统尽统。三是继续加强投资统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明年目标任务。四是继续加强与市局工业处、投资处、商贸处、服务处、核算处的沟通与联系,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力争确保明年gdp、工业、投资、贸易等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二、努力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积极开发和运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信息服务和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向县委政府、部门、乡镇以及社会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三、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努力做到依法统计。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要坚持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特别是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来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环境,促使统计调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及时、如实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制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

四、继续强化和规范乡镇、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继续在全县统计系统内贯彻和落实《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20xx]67号),加强乡镇和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账户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校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一)强化责任落实。我校收到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刻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按要求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先后召开9次专题会深入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围绕反馈意见,全面自查,举一反三,逐项对照梳理,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深落细。(二)强化组织领导。我校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整改工作由校主要负责人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及时跟进监督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三)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巡察整改提出的问题,坚持求真务实,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制定完善《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学校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源头管理。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1.提高站位与理论指导实践不够。(1)觉悟不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了《学校教职工学习制度》《学校理论学习计划》等文件,并严格要求教职工认真执行,同时不定时检查和通报学习情况。二是组织学习思想和会议精神,全体教职工结合自身学习情况,撰写128篇学习心得体会。(2)学用结合不够。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教育工作系列讲话精神,撰写学习心得体会31篇。二是与本校研训工作紧密联系、融会贯通,制定《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助推方案》,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依据和参考,严格执行,确保取得实效。三是通过专题视导、片际活动、学科会议等形式问诊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与途径,破解课堂难题,激励创新,扎实推进质量工程建设。(3)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校学习制度》《学校理论学习计划》等文件。二是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小组会议组织学习,每次学习都事先定人员、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与主动履职尽责不够。

(1)教改实践开展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教研室、培训处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助推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协助教育局实施“县管校聘”,盘活师资队伍。三是引进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扎实推进教育改革。四是每学期开展教学视导、片区教研、名师送培送教下乡、课题研讨、教学评优以及师资培训活动,“以赛促研、以赛代培”,助推教师专业成长和能力提升。五是加强质量抽测工作。通过质量杠杆,传导质量压力,撬动学校顽固的质量认识磐石,盘活质量提升资源。六是实施“托底提升”工程,因材施教,不让学困生掉队,实现均衡教育。(2)教研职责落实不力。整改情况:建立长效交流机制,专任研训人员要担任教学工作,列出了研训人员课程安排表。目前已派我校教研员全部担任教学工作。3.执行廉政风险防控与监管制度不严。(1)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廉政手册》,撰写心得体会45篇,提高对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每年召开两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三是建立进校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台账,排查、梳理本校风险点15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五项8条,签订了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建设责任书7份。(2)监管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建立考勤台账,并修订《学校日常行为规范》等20项规章制度,进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建立考勤公示制度。次月公布通报上月考勤情况,并要求考勤不正常的作出说明。三是规范请假审批制度。请假必须书面,且以领导审批为准。四是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宣读区纪委的通报批评,要求大家引以为戒。五是校长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剖析,作了自我批评。六是对张某等5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校战略部署方面1.“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1)思想认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进校主体责任,做到建工作和进校业务工作同部署。二是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邀请派驻教育局纪检组长到会指导,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政治意识不强。整改情况:一是校长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和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工作部署,把落实全面主体责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三是组织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修改完善教师进修学校廉政建设制度和建管理制度,提升政治意识。(3)“一岗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修定完善《学校廉政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要求,校长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每年2次。二是针对谈心谈话内容多以工作业务为主的问题,在进校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要求领导干部在开展廉政谈话时,除了工作业务外,还要从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确保廉政谈话工作落细落实。2.违反八项规定精神。(1)违规报销差旅费。

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二是经办人沈某已于2020年6月向巡察组作了说明。纪委已对经办人沈某谈话提醒。

(3)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情况:2020年6月,相关人员将校级先进奖金退回学校对公账户,共计1000元。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违规津补贴自查,没有发现违规情况。今后将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校廉政建设制度》,并按要求严格执行。二是建立学校干部廉政情况台账,对学校内部重要环节与关键岗位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全校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四是组织全体人员到廉政基地参观学习,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教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廉洁自律的渗透力。6.落实上级工作不到位。(1)脱贫攻坚不深入。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扶贫相关政策,要求每位挂钩帮扶干部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一次,填写好帮扶信息录入电脑平台。二是积极为贫困户办实事,2020年全校挂钩帮扶干部为贫困户争取项目补助资金222222元,每年送去春节慰问金10000元。三是针对扶贫手册填写不完整问题,校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移风易俗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进校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制定《移风易俗树新风工作方案》。二是实行教职工婚丧嫁娶事前登记制度,签订“践行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承诺书。三是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签名活动。四是通过进校微信群、微信朋友圈接力宣传移风易俗。五是在社区发放300余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倡议书,引导群众破旧立新。(三)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方面1.学校领导班子作用未发挥。(1)班子结构与配备不到位。整改情况:2020年4月,经选拔聘用20名新教师。2020年10月,任命三名人员担任副校长,配齐配强了学校领导班子。(2)学校职责与定位不清晰。整改情况:召开校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重新梳理各自职能,明确各自功能定位。2.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1)任免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涉及人员任免问题,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并报教育局审批,规范中层干部任免程序。

账户自查报告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使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未及时报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单位账户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对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进行自查和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社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社主任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社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对现金支付5万元(含)以上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现金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支取5万元以上现金由社主任审批;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社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社现共有账户12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8个、专用存款账户4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与单位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社的账户年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信社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信社的企业形象。

账户自查报告

我区信用社20xx年4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1172个,其中,基本帐户964个、一般帐户60个、专用帐户123个、临时帐户25个。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帐户404个,其中基本帐户353个,一般帐户19个,专用帐户21个,临时帐户11个。通过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规定的账户13个,转入久悬未取户240个。

银行账户自查报告

xx县信用合作联社:为贯彻省联社[今年]60号文件《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县联社的安排,我社于今年6月2日,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分别对我社上年1月1日至上年12月30日,今年1月1日至3月30日的费用开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手续费支出上年度,我社列支手续费319046.82元,经核查,我社二0xx年储蓄月平余额为4344.18万元,共五人办理存款业务,其中二人为代办员,应列支代办储蓄手续费139013.76元,实际列支35549.40元,少列支103464.34元;二0xx年列支代办收贷手续费158970.00元,其中,与退休职工陈加金签订管理万山片区贷款协议,全年收回不良贷款本金224047元,收回贷款利息76584.28元,按综合付费?%计算,应给付手续费12041.24元,剔减借新还旧因素,实际支付10000.00元;员工收回“双呆”贷款本金1684728元,计费率3%;收回“双呆”贷款利息1968566元,计费率5%;两项应计付手续费148970.00元,经联社审查并报经国税局同意列支148970.00元。二0xx年列支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124527.40元,其中因人少,业务量大,任务重,员工不能休假计提的超任务、超出勤工资22436元,联社不同意计发外,其余都符合列支规定并经联社审批。

(二)、营业费用支出。

1、比例费用列支:二0xx年实现总收入2995464.07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2720455.56元,应列支业务宣传费13602.28元,实际列支32806.00元,超支19203.72元经联社审批同意列支;广告费应列支59909.28元,实际列支13820.00元;未超支、乱支;业务招待费应列支14977.32元,实际列支36938.00元,超支21960.68元。

2、比例费用计提:二0xx年职工工资列支188146.69元,应计提职工福利费26340.54元,职工教育经费2822.20元,工会经费3762.93元。经审查符合计提范围和标准,无超范围、超比例计提现象。

3、低值易耗品摊销;二0xx年列支30713.00元,系购买档案柜、办公桌椅等低值易耗品,且经联社审批,无在其中列支固定资产和与之不属于列支或摊销的项目。

4、其他营业管理费用:均按《xx农村信用社财务收支及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列支,大额费用经联社审批后列支。并严格控制额度和比例。

5、专项奖金:二0xx年列支57122.00元,其中业务经营发展的专项奖金列支29279.00元,政府出具政策的奖金27843.00元。都经联社审查批准列支。

(三)、其他营业支出:二0xx年共列支136446.80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呆账准备金等计提,均按《xx县农村信用社二0xx年都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精神执行;其他营业支出124454.25元经联社审查列支。

(四)、营业外支出:二0xx年列支39150.00元,其中非常损失33735.00元系经批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其他营业外支出5415.00元均符合有关规定或经联社审批列支。

(一)、手续费支出26082.40元,其中代办储蓄手续费列支3484.00元,系支付的二个代办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费,一季度储蓄存款净增870万元,手续费半年考核计发;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列支22598.40元,符合开支范围并经联社审查批准。

(二)、营业费用开支164538.57元,均按《xx县农村信用社财务收支及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计提、审批、列支,其中业务招待费应列支3764.20元,实列支9718.00元,多列支5923.80元。

(三)、其他营业支出101044.50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计提357.50元,预提呆账准备60000.00元,其他营业支出40687.00元符合开支范围并经联社审批。

(四)、其他营业外支出1900.00元,经查符合开支范围,并经联社审批。

通过自查,我社费用列支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费用超标,如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其原因是确定的标准与促进业务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与解决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不相适应。

2、个别营业费用项目使用不正确。主要是业务人员对开支项目确定不准。如在代办储蓄手续费中列支超出勤工资11580.00元.

1、认真加强财务核算,努力开源节流,以增加收入来扩大正常费用开支额度。保证业务正常发展。

2、认真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费用开支,特别是严格压缩非业务性开支,降低经营成本。

3、认真加强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学习,正确列支财务费用,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4、对未经批准开支计提的超任务工资,转入资本公积科目,增加资本实力。通过自查,我社在费用管理上,能按照《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和《xx县农村信用社财务收支及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列支费用,按照“勤俭办社,厉行节约”的方针管理财务收支,大额费用按规定报批列支,各项提留按规定标准或指导意见计提。我社将在今后的业务经营中,继续严格财务费用的管理,认真执行财务核算制度,依法合规列支费用,努力提高经营效益,促进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账户自查报告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纠改:

1、要求各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期清理或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为规范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和账户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支付结算管理和支付系统运行情况自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部组织会出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我部所有存量账户及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部共有开户客户数量39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94个,其中,基本账户10个、一般账户28个、专用账户54个、临时账户1个、单位定期存款账户1个。至2011年4月1日以来,我部共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2笔,共计48600万元,贴现14笔,共计5924万元。

二、具体情况。

1、我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3、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均经过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1、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无收购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的现象。

2、严格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审查其授权书,与其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核对一致,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3、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或报备。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具有合法依据。

4、严格一般存款户取现管理,一般存款账户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均设臵为不可取现,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5、及时准确向账户系统报备信息。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日后方可输付款业务。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6、按照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1、严密审核、受理支票业务,同城票据的提出、提入及退票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我部结算收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均参照总、分行相关收费标准,及时纠正错误的收费标准。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时,对资料严格审查,对票据查验执行经办行初查,市分行复查的双线查验制度,并向省分行进行资料的报备。

(四)、支付系统自查情况。

1、大额往账业务均由主管在行内系统授权后及时在人行前臵机上授权,处理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之内。

2、及时接收当日他行来账业务及查询业务,查询业务一般当日进行回复。

3、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均进行及时回执,无借记业务包处于“已超期”的现象。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部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银行账户自查报告

一年以来,我行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企文件《关于开展税收风险自评重点复核的通知》精神,在省、市地税局的领导下,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行领导的总体要求和重大部署,始终把会计工作的三个基本职能“服务、参与、监督”作为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密切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和我行税务自查工作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并与20xx年x月x日对我行20xx年xx月——20xx年xx月的账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在计划制定阶段,我行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税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地方税局领导统一安排,结合我行实际,及时制定了年度税务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了工作重点,成立了税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财务部牵头,负责税务自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对自查内容进行宣传,并形成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查方案和分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工作.针对市税局领导提出的重要指导意见,我行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一)深化税务文化建设,强化责任意识。

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商业银行,更需要明确界定各项工作的分工、程序、手续、要求,把握规律,理清思路,规范纳税过程行为。将增强税务工作相关人员的责任心、进取心作为税务文化建设的核心目标,倡导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

(二)增强工作执行力,防范税务风险。

客观分析本企业的税务风险,确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点,梳理税务风险管理流程和框架。进一步明确税务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改进手段,健全完善税务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整改的要求,坚持税务工作目标管理,将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综合治理等各方面,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等挂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所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实行月查制度,直接同年终奖金挂钩,使员工养成周密细致、科学高效的行为习惯。

(三)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专业技能。

培训内容专业化,重点培训与我行密切相关的大税种,特别是加强增值税转型和个人所得税有关内容的培训。开展我行内部的互动式培训,带动相关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并由专门涉税人员负责收集适用本单位的税收法律法规,对新颁布或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学习研究,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税收政策。今年以来,已组织税务专项培训x次,相关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

(四)抓好整治工作,保持我行稳定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顺利完成了专项治理工作。

在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办事,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按岗定酬,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管理靠合同”以及我行自主用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的人事管理体制,充分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通过治理,理顺了单位税收稽查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为我行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xx年度税务自查工作由财务、人资、内审、内控、营销、物资等各专业人员联合参加,将税种分解并落实到责任部门的责任人,按照广东省税务局制定的自查提纲和自查工作底稿,结合我行的情况,逐项、逐条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税务自查面100%覆盖。增值税指标xx万元,企业所得税xx万元,其他税收指标xx万元,代扣代缴合计xx万元。(请您在这里添加上贵单位需要交纳的税款。)经检查,20xx年共计上交各项税费xxx万元,为发现应补税情况。

通过此次税务自查活动,我行进一步加强了税务风险管理,杜绝仅是出现问题后解决问题的情况,全面提高了税务工作能力,我行将继续规范会计制度,提高税收工作水平,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信用社亟需加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合规管理前,部分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同业业务风险依然比较突出,尤其是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较为混乱,没有认真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5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xx]178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规范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部分农村信用社没有建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专项制度。对于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内部授权管理、内部控制管理、部门间的职责划分、账户开立后的预警监测管理等,均没有建立专项制度规定。

(二)部分农村信用社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资料不全。他行在本机构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缺少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金融许可证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及复印件;首次开户未严格执行面签、双人复核制度;开户资料中无授权委托书、以签报代替同业业务授权书等。

(三)部分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同业账户管理系统中开户信息正常,但未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开户,账户管理信息化管理十分滞后,内外部信息不匹配。

(四)部分农村信用社未在人民银行同业账户管理系统中开户或开户信息已撤销,但在核心业务系统中状态正常,信息一致性出现问题给同业账户管理带来麻烦和风险;部分农村信用社在他行开立的同业账户已销户,未在本行核心系统中销户。

(五)部分农村信用社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户申请书、账户管理协议以及授权委托书中签字,给农村信用社同业银行业务带来风险隐患。

(一)农村信用社要严格划分结算性、投融资性账户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除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按照专用存款账户开立。按照用途严格划分为结算性和投融资性账户,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只能用于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投融资性账户用于同业存款(结算性存款除外)、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融资和投资业务。各法人机构必须要制定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专项制度,明确开立账户的内部授权管理,账户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等内部控制管理及预警监测管理等各项要求。

(二)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在他行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一是明确部门间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职责。各法人机构会计条线部门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牵头部门,金融市场部、运营部门、办公室等承担配合职责,并要清晰界定各自的职责范围。在账户开立、日常对账管理等工作中,严禁一个部门或者一个人“一手清”现象发生。

二是要严格执行逐户授权、逐户审批的规定,确保开户流程依法合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管理权限(包括为其他存款银行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仅限于法人机构总部(联社或总行),严禁下放给分支机构。对开立投融资性和异地(跨县市)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必须由理(董)事长亲自审批。

三是对外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必须为二级分行及以上营业机构,严禁到支行及以下机构开立投资性同业结算账户。四是在他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须按照要求,做好事前备案工作。

(三)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他行在本机构开立同业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是严格审核存款银行的内部授权情况。在为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逐户获得该银行一级法人的内部书面授权。存款银行一级法人应当以正式发文形式进行授权,明确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用途以及经办人员等。对于存款银行为全国性银行的,可以由一级分行进行授权。

二是严格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审核。为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则上应当由开户银行一级法人和一级分行开立,二级分行确有开立需要的,应当由一级法人进行授权,不得转由一级分行授权。

三是严格控制为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为其他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仅限于机构总部(联社或总行),严禁下放给分支机构。

四是严格存款银行申请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资料审核。除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账户制度规定出具有关开户证明文件外,还应当出具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非一级法人开户的,还应当出具一级法人(或者一级分行)授权书原件。对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用途超越经营范围的,应当拒绝办理。同时,要认真审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的真伪,其中居民身份证应当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实,其他身份证件通过向公安机关查询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工商、税务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和金融许可证的有效性。

五是认真落实首次开户面签和双人复核制度。要由开户银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亲见存款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同时,严格执行开户证明文件原件的审核要求,不得以审核复印件或影印件代替,必须采取双人复核制度。

六是认真落实对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的核实措施。要至少采取一是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进行核实;二是到存款银行上门核实两种方式对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完整留存对开户意愿和开户证明文件真实性核实的纸质、视频、电话等记录。

七是开户银行在受理开户后必须按照规定把开户信息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八是开户银行应当严格执行开户生效日制度,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四)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他行在本机构开立同业结算账户的对账等日常管理。

一是开户银行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存款银行及?r对账,对账地址(联系地址)应当为存款银行经营所在地或者工商注册地的地址。二是开户银行应当严格执行久悬管理制度。因业务开展需要等特殊情况的,开户银行可以不予撤销久悬账户,但应当停止账户支付;停止支付时间超过5年的,应当销户。三是开户银行应当严格执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开立条件的,应当立即停止支付,并通知存款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五)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日常监测检查。

各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要至少每季度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核心业务系统核查比对同业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对于发现异常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应当及时通知开户银行予以撤销,确属冒名开立的,及时向开户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分支机构违规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农村信用社要全面排查存量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一是对我行在他行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要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核心业务系统进行逐户核查,重点核查同业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或分支机构开立同业账户情况、被冒名开立同业账户的情况、一直未使用闲置账户情况、核心业务系统未同步开销户情况以及开户流程不合规情况等,对核查中存在问题的账户要主动上门核实或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进行核实。

企业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会议时,已较为充分认识到现金管理的重要性,及时传达了市联社《xxx市农村信用社关于做好大额现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人民银行xxx市中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努力增强职工对加强现金管理特别是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自觉遵守相关内控制度,履行现金管理职责,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把关;xxx月份组织召开社务会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xx]163号),对账户现金支付做了规范,现金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xxx月xxx日及时传达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现金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逐步将现金管理引向深化。

一、落实相关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工作。

(一)各项内控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根据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社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现金管理内控制度,现已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几点要求〉的通知》(xxx[20xx]044号)。xxx月中旬,我社组织开展的财务、信贷、安全保卫及文明优质服务四项检查刚刚结束,已就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各网点职工现金管理工作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基本上能按现金管理条例贯彻执行。

(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落实储蓄实名制度,严格客户信息登记制度,对在储蓄业务发生大额现金支付的储户提供的有效证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储户身份,相关的个人数据信息档案较为健全。

2、台帐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由现金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并填制《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付统计表》,对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台帐,逐笔登记备查。今年1至8月份,我社发生的对公大额现金支出1123笔,金额25818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出497笔,金额7万元,支现用途以建材企业业务往来为主,占现金支付总量的45%左右,符合当地的产业格局。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存在提取现金明显超过企业应用额度或超过现金使用范围等可疑现象。

(三)大额现金支付分级审批授权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基本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3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但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业务科审批;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能上报xxx市信合办审批。

2、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1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联社分管主任审批;5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均能按规定上报审批。

3、个人银行存款帐户的现金管理均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管理,暂未发现超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等违规现象。

三、做好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

一是组织信贷员到各企事业单位中去,解释上级行社关于现金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争取企业的谅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信贷员下乡活动,动员个体工商户自觉开立个人银行,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资金通过转帐结算,避免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充分利用转帐、大同城、汇兑等结算工具,积极动员企业将大额资金通过转、汇结算,便于开展大额现金交易监控,保证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对现金支付用途的审查管理工作。

重点检查各网点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对支付用途、提取金额、交易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查、分析。今年1至8月份,我社5万元以上的对公大额现金支付主要集中在建材、陶瓷、粮食加工、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提现用途主要用于购置荒料、原油、粮食或其它正常经营往来,提取现金的用途、额度、频率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基本相符。

通过此次自查,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加强,管理工作进展顺得,但还是存在某些方面不足,主要有:

(三)对《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帐户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后,我社将紧紧围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现金管理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五)做好企业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银行账户自查报告

本人xxx,结合自身xx岗位,就xxxx年度履职情况,开展合规风险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如个人基本情况、从事本岗时间、履行职责工作情况、重点报告当年从事岗位及履行职责情况,有兼岗或多岗的请作出说明。

(一)要求以合规为准绳,对自身岗位履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是通过自查发现问题或风险隐患。

(二)请站在从联社稳健经营角度分析目前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是否健全;合规职责是否正常开展并在组织上得到全面保障;内控制度、业务流程是否科学、清晰;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工作职责边界是否清晰;各项业务操作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分析。

(三)违规事件举报机制,鼓励自查人对违规事件进行举报,针对你目前掌握的线索情况对其他违规问题或异常行为进行大胆举报。

对上述问题(风险)的产生原因作出详尽分析,深入了解问题(风险)产生根源。

对上述问题(风险)的产生提出解决或处理措施,认真处理好今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业务发展与合规的正确关系,严格践行合规职责,最终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目的,促进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企业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第一条为完善对境内机构境外外汇帐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境内机构境外外汇帐户的开立、使用及撤销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为境外外汇帐户的管理机关。

第四条境内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

(一)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将收入集整后汇回境内的;。

(二)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支出,需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

(三)从事境外承包工程项目,需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

(四)在境外发行外币有价证券,需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

(五)因业务上特殊需要必须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

第五条境内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应当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向外汇局申请: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

(三)境外帐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从事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项目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验资证明。

第六条外汇局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的文件和资料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七条经外汇局批准后,境内机构方可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

第八条境内机构应当以自己名义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以个人或者其他法人名义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

第九条境内机构应当选择其外汇收支主要发生国家或者地区资信较好的银行开立境外外汇帐户。

第十条境内机构应当在开立境外外汇帐户后30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外汇帐户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开户人名称等资料到外汇局备案。

第十一条境内机构通过境外外汇帐户办理资金的收付,应当遵守开户所在国或者地区的规定,并对境外外汇帐户资金安全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外汇局批准的帐户收支范围、帐户最高金额和使用期限使用境外外汇帐户,不得出租、出借、串用境外外汇帐户。

第十三条境内机构变更境外外汇帐户的开户行、收支范围、帐户最高金额和使用期限等内容的,应当事先向外汇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境内机构应当在境外外汇帐户使用期限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将境外外汇帐户的银行销户通知书报外汇局备案,余款调回境内,并提供帐户清单;需要延期使用的,应当在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境内机构应当保存其境外外汇帐户完整的会计资料。境内机构应当在每季度初1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供开户银行上季度对帐单复印件;每年1月30日前向外汇局提供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书面说明。

第十六条境内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外汇局责令改正,撤销境外外汇帐户,通报批评,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立或者延期使用境外外汇帐户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擅自以他人名义开立境外外汇帐户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十三、十四、十五条的规定,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的;。

(五)违反本规定第十、十四、十五条的规定,未向外汇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

(六)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在境外开立外汇帐户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1989年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外汇帐户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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