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专业16篇)

时间:2024-02-27 21:47:15 作者:琴心月

读后感是进行主观性评论的机会,可以表达自己对书中内容的赞赏或批评。小编为大家挑选了一些有关优秀文献和著名作家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艾地那一章中的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固执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学校的人把她抬回新家,她又跑回艾地躺着,在大人们的眼里,她就是一个可恶的老太婆,经常把鸡鸭放进学校。可在一个春季,她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落水的乔乔,而她自己却生病咯,经过人们的细心照顾,半个月后才勉强能下床。从那以后,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鸡鸭,用拐杖关够不着的窗户,后来,她为了油麻地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并且永远地离开了油麻地小学的人们,是什么让她有如此的变化?那就是——油麻地人们对她的淳朴和爱。

桑桑是个淘气、聪明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把文帐改成鱼网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都非常有意思,经常是使我捧腹大笑。

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肚小康她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可一夜之间,他家变得一贫如洗,杜小康不得不退学,和父亲一起放鸽子。尽管希望一次次破灭,但他十分的勇敢坚强,在校门口摆起了小地摊,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看完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美妙的世界,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告诉我们美是无处不在的,如果你们喜欢,那就一起来读一读《草房子》这本书吧!

《复活》人物形象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复活》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中国的传统文化首先引起托尔斯泰注意的,是孔子。从英译《四书》(理雅各(一译莱格)所译《四书》《五经》,在西方广为流传,英文名《中国经典》)中,托翁接触了孔子的著作,他曾写信给好友说:“我坐在家里,发着高烧,得了重感冒,第二天读孔子,很难想象,这是多么不同寻常的道德高峰,看到这一学说有时竟达到基督学说的高度,你会感到快慰”。他有提到“我认为我的道德状况是因为读孔子,主要是读老子的结果”,更表示:“应该使这一学说成为公共财富”。托翁研究孔子写了《论孔子的著作》、《论大学》等,并摘编孔子的语录,成为《孔子生平及其学说》一书。托尔斯泰身上的人道主义,使他同孔子的学说相呼应,并以“仁者爱人”这样的思想去规范自己和要求他人。在行动中他以身作则,厉行“平民化”,并以各种形式去谴责压榨人、残酷对待下层人的丑行,暴露俄国官吏和社会的黑暗,为民众的疾苦而呼。托尔斯泰一向关怀民众,主张博爱,他热衷于孔子的“仁学”,即“仁者爱人”的思想,在这一点上,托翁和孔子的思想相通。托翁对包括孔子在内的诸子百家的印象极佳,他曾经多次用文字表达对中国的热爱与尊敬:“很久以来,我就相当熟悉中国的宗教学说和哲学;更不用说孔子、老子和他们著作的注疏了。我对于中国人民经常怀有深厚的尊敬……”。据戈宝权先生统计,托翁阅读的有关中国的专著和译本有三十二种,他查证,托翁研读孔子和老子极下功夫,直至把诸子百家的言论编选成册,形成“每日贤人语录”专辑。

托尔斯泰是这样介绍老子的:“他(老子)教导人们从肉体的生活转化为灵魂的生活。他称自己的学说为‘道’,因为全部学说就在于指出这一转化的道路,也正因此老子的全部学说叫做《道德经》”。有次,托尔斯泰在一份不足50部“给我留下印象的作品”中,记录了一生阅读并留下印象的作品,根据阅读印象,分为强烈;非常深;很深三种程度。书目中,涉及中国的作品,有孔子以及老子数种,“老子”,是列在印象“强烈”这个项目中的。列入这个程度的作品,仅不过十部左右。托翁接触老子是在已创作出赢得了世界声誉的《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后,思想出现了巨大困惑,他在探索生命意义的精神活动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在探索生命问题的答案过程中,我的感受和一个在森林中迷路的人的感觉完全相同。”就在这时,托尔斯泰遇见了老子,他在日记里写着:“我在翻译老子,结果不如我意”。托翁阅读了老子《道德经》,后来,他与波波夫一起,将《道德经》翻译成俄文。同年,他写了《中国的贤哲》文章,分为三个部分:孔子的著作、《大学》、中国先哲老子所著《道德经》。在其中,他摘译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等原文,而自己未发议论或引申。在托翁笔下,老子是很难表述的。老子对托翁的处世产生了影响。托翁说:“我重新阅读了老子,我想写一本关于中国智慧的书,特别是关于人性善和人性恶的问题的讨论……”。他曾在日记里记载:“一早起身,收拾了房间。安德留沙打翻了墨水瓶。我于是责备他。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是恶狠狠的……做人应该像老子所说的如水一般。没有障碍,它向前流去;遇到堤坝,停下来;堤坝出了缺口,再向前流去。容器是方的,它成方形;容器是圆的,它成圆形。因此它比一切都重要,比一切都强。”托尔斯泰与中国圣哲老子,真可谓时距千年,相隔万里,与老子的相遇,为其增加了一个参照系统,使其获得了“良好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境界交触现象极其难能可贵。

在这里先要感谢我的好友,清理自己的书录时想到了我,便从中挑选了几本本应在高中最迟大学应该啃完的世界名著,其中之一即此书。

看版本已是很久的了,我还调侃他停留在中学起点,因为不甚喜欢这类题材,外加他的厚度,趣味性低又远离现代生活又不太能辩辨出名著价值的个人能力,这次读下来也是持续了好多天。

先看了导读,还有名声效应的影响,毕竟它成名之时对我已是历史,鄙人又恰恰对历史不甚感兴趣。但除了它的历史意义,作者其他方面的功力也是让人望其项背的,对我来说,这么庞大的结构,鲜明的人物特征很考验功力。尽管有很多借助背景及旁白的介绍,大篇幅的描述皆是环境景物的描写,很多交待的语句,监狱的描写很多,但没有从表现上反映出人物的性格,很多场面都略过了,但官场的现行记比较逼真,在主人公的奔波中一个个的显露,让人感叹那吃人的社会,又见证了社会的力量,而如今我们这和平安定的社会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改变又是何等的艰辛!

只是作者的缺处我等无资格与地位评价,只觉主人公的思想到最后还是有些模糊,甚至所谓的革命者也未见出异常的信仰,难道真的就只着重于平凡的大众的人类?主人公的思想是什么启迪的起点?其他人为什么根深蒂固的没有?洛娃又如何能够转变得彻底?任何队伍中都是良莠不齐?仔细想想也是能够理解,却不不甚深刻。

还是汲取所需,忽略不求甚解。

这个寒假,我读了《复活》这本书。《复活》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晚年写的代表作品。《复活》是他长期探索的总结,代表着托尔斯泰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叫玛丝洛娃,他是一个被压迫、被践踏的下层妇女。他先被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抛弃后,接着又被她的主人赶出了庄园。在经历了一系列不公平的遭遇后,她看清了社会的黑暗,不再相信爱和善,结果一步步沦落为妓女。但玛丝洛娃的苦难还远远没结束,她又被人诬陷犯有杀人罪,被告上了法庭,服了四年苦役。这本书虽然虚构,但真实反映了俄国社会压迫摧残下层人民的真实些照,揭露了沙皇俄国的黑暗。

在对玛丝洛娃进行审判的法庭上,法官们简直昏庸无能,不管案情,直接定玛丝洛娃有罪。如此如同儿戏的审判方式,导致监狱里管着大量被无限的“犯人”,而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及其讽刺了沙俄发露的反动本质。

在聂赫留朵夫上诉的过程中,无论是外省还是京城,无论是下级官吏还是上级人员,到处充满了腐败和黑暗。暴露了其中的丑恶!

《复活》这个作品其实托尔斯泰想通过这一部小说西安各国人说明,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压迫者还是被压迫者,都要改恶从善,就可以消除社会中的丑恶。

所以,通过这本书,我觉得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中国,中国大部分人民都能吃饱穿暖。而且我们还受到法律的保护,有冤屈还可以申诉。我为我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书中男女主人公复活的道路是不同的,但他们的精神归宿却是一致的。及博爱与宽恕。当时最求理想阶段的聂赫留朵夫真诚的爱着马丝洛娃,这种感情据有纯洁和诗意的特点,但受习惯和日常生活的影响,一个公爵和一个丫鬟在当时是不被人们所提倡看好的。聂赫留朵夫日益萎缩、空虚飘渺,并最终raped了马丝洛娃。就这样一个犯下了罪恶,一个开始堕落,开始了他们各自道路的复活。

之所以是这样的一个开始,这样的一个结局,是当时社会的污浊,还是人们都失去了真善美,心灵上的纯净,不但没有了,缺增添了不少思想上的污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们都顺应着时代的步伐,顺应着潮流,顺应着“心安理得”很少人会像聂赫留朵夫那样为了别人而改变(从内向外的),为了自己的过错而改过,为了苦难的人们而改过,为了心灵上的安逸而改过。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在上层社会进进出出,风风光光,体体面面的生活,是如此的奢华,是如此的浪费,更是如此虚伪。无人问津那些苦难的大众,“上层社会的人”却把他们认为是格格不入的一份子,认为这种不公平的生活是很公平的,没有付出,却又丰厚的回报,不用劳动就可以继承大量的土地,生下来就是上等人,他们不需要奋斗,不需要努力,不需要等价的交换,就可以衣食无忧,生活安逸。反过来他们还要轻视,藐视这些苦难的'大众,就在流放的路上他们把犯人的生命当成草芥,任意的鞭笞,任意的残害,这让聂赫留朵夫在流放的途中看到了几十俱尸体,真是惨不忍睹,同时也让他的心灵为之震骇。

这些“上层社会”的人们其精神生活并未能与之物质生活成正比,相反他们的精神生活却是非常肮脏的,无法想象的不同。他们只是按部就班,安于现状,虽身处高职却没有尽忠尽职。这使得法庭、监狱失去了正义,失去了公正。冤假错案是再普通不过了,这其中也误判了马丝洛娃的案子,原因就是没有钱去到一个律师,没有社会地位,这些所谓的法官陪审员认为你是下等人就会干出下等事的思想,武断的断案。这也是社会污浊的更本原因吧!

这样的统治会停滞不前,而且也不会长治久安的总有一天会被推翻的。所以这是沙皇统治的晚期,也是革命起义的早期。不少先进的思想,不少善良的人,藏在苦难的人民大众之中,他们在无畏的寻求真理。同时他们不仅仅是需要安逸的生活,而且还要公正大的对待。

这样压抑了多年的大众都纷纷起来抗议,这也给监狱带来了不少政治犯,使得监狱人满为患不得不发配倒荒凉的西伯利亚。而这些拥有进步思想的人们才是真正的上层社会。所以女主人公在监狱的生活才是她一生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在监狱流放的日子,她结交了好多政治犯,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帮助人,使她也逐渐的找回了尊严和快乐,在这里虽然生活的艰苦,但是她觉得这是最“自由”的地方。

这种势力的也让聂赫留朵夫感同深受,他越来越发觉他现在所处的社会的黑暗、虚伪和奢侈。这样让他再次回到他的原来生活却有点不自在。“高贵”的人原来是那么的自私,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不管不顾他人的死活,草菅人命也算是正常的。身处高职却不谋其政,这让聂赫留朵夫为营救马丝洛娃,费劲了周折,不过还是凭借着自己的地位、身份终于为马丝洛娃减了刑。在此过程中聂赫留朵夫也扮演着一个慈善家,为了监狱好多无辜的人们而奔走,这也是他心灵上复活的原因。

写于19世纪末的长篇小说《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世人认为是其创作作品中的“最高峰”。

《复活》是以一个农民的眼光来描写俄国资产阶级社会,是列夫·托尔斯泰与当时社会彻底的决裂,对其完全否定的宣言。

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上流社会的聂赫留朵夫,社会的现实,把聂赫留朵夫变成了一个与其他贵族一样的人,从而使他把玛斯洛娃逼良为娼。他是一位名气很高的法庭陪审员,在上帝布置的充满黑暗的“陷阱”里,他在审理一件杀人案件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位被指控为“杀人犯”的女子,而这位女子正是曾经被他给侮辱和践踏过后,又抛弃她为妓女的玛斯洛娃。他看到玛斯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去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的内心受到谴责,开始忏悔自己,想方设法地弥补自己的过去,他逐渐走上“灵魂进化”的道路,他开始发觉自己与周围的人都是可耻、又可憎的恶人。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们无情的压迫。

由于玛斯洛娃被陷害,聂赫留朵夫为她伸冤、奔走、上述。甚至在判决后,放弃了家庭和财产,随她一起去了西伯利亚。另一方面,通过妓院老鸨在法庭上的供词,和对在法庭上的法官、院长、律师以及那些冠冕堂皇的大人物的会议的描写,说明这些大人物才是逼良为娼的罪人,即使这样,结果依旧令人失望。当聂赫留朵夫表示愿意与玛斯洛娃结婚时,她拒绝了,为了不阻碍他的锦绣前程,后来,她在西伯利亚的流放之旅上结识一位革命者,并与革命者建立了爱情。

作为故事的女主人公玛斯洛娃,她的遭遇与种种不幸让人怜悯,更加让我们对俄国当时的社会风气厌恶和痛恨。玛斯洛娃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母亲在女地主索菲亚姐妹的牛场上工作。父亲是流浪的吉卜赛人。在她3岁时,母亲便归天堂了。女主人索菲亚看她长的清秀,便把她收养了下来,因此,她过着一半小姐一半婢女的生活。16岁时,与女地主的侄儿聂赫留朵夫陷入了深阱,无法释救。那时,聂赫留朵夫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到姑姑家来度暑假。两年后服兵役,顺路经过姑姑家,索性就住了4天,在一个复活节的晚上,他和玛斯洛娃发生了肉体关系。临别,他塞给她一百卢布,便到部队里去了。此后,聂赫留朵夫连封信也没有捎给她,可是令人愤怒的是玛斯洛娃怀上了他的孩子。当被女地主索菲亚发现时,她被无情地驱赶了出去,她为了生存,受尽了凌辱与调戏,生下的孩子也死了,沦落到基达叶娃妓院,成了一名供人玩赏的“妓女”。她是那样爱着聂赫留朵夫,却被这位高高在上的贵族青年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她不再相信任何人,认为一切都是欺骗与谎言。

读到这里,我从内心憎恨这位贵族青年,但是《复活》中的“复活”却无处不在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草管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与衣衫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芜落魄的农村与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西伯利亚与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了列夫·托尔斯泰对现实社会做的激烈的打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腐朽问题。

作为世界经典名著《复活》,它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的良心问题,也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生活。书中体现了卑劣的德行,镇静的智慧和博爱的怜悯。全部是生活的本身,它把人心里最肮脏的东西拿出来了。人心很复杂,好人与坏人,善与恶都很复杂,而《复活》诠释了他们。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地,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便再过千万年,他的精神依旧存于世间,受到世人敬仰”。只有走出精神上的空虚,才能够真正的活,名曰“复活”。

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草房子》是我觉得最精彩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所写的。

书中主要讲述了在油麻地发生的种种趣事奇事,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有聪明调皮的`桑桑、温柔贤淑的纸月、头上无发的秃鹤所有的趣事奇事都在他们的身上发生。

在这些人物中,我对秃鹤的印象较深。他本名叫陆鹤,因他的头上没有头发,是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大家叫他秃鹤,也常常嘲笑,可他毫不在意。一次,校里举行文艺汇演,已定好许多角色,唯独一个角色是演伪军连长。本定好柳三下演,因这角色是个秃子,想了很多办法都没用,最后只能给柳三下剃光头,柳三下知道了就不愿演了。秃鹤得知,去找老师问:“老师我可不可以试演一下?”老师和校长商量了一下同意了。秃鹤没有演过戏,这次他下定决心要演好,令人意外的是,他是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就担起了这个角色。演的那一天,秃鹤演得最好,把角色演得活灵活现。

到这儿时,我想到我的一个好朋友,她自幼就喜爱唱歌。不管在哪里,不管在什么时候,她总是哼着小曲,脸上总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一次,我们几个朋友出去玩耍。她唱了一首歌,唱完后,大家都说他是个噪音大王,她毫不在意。回去的时候,她还是哼着自己编的小曲。星期天到了,她打电话和我说:“我报了一个歌唱班,从今天起,我就开始学唱歌了。”我心里默默地想,她竟然爱唱歌爱到这种地步。之后每个星期天她都不在家,都去学唱歌了。过了一段时日,她唱歌给我们听,竟然能唱出非常美妙的歌声了,我们都陶醉在她的歌声中了。她可真是厉害呀!真佩服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有你下定决心,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去学去做,这样你就能有一番大大的成就。

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

在这个快乐的暑期,读了了曹文轩大伯的《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印像十分刻骨铭心,很长时间不能忘记。

草房子的主人翁叫桑桑,这一部著作便是紧紧围绕他写的,写了他难以忘怀,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纳人生道路早期教育的六年。六年中,他亲眼看到了高傲的杜小康对运势的顽强。在这其中,我体会到杜小康和恶运斗争时的悲沧和雅致,更体会到他对专业知识的期盼。

在这里里边,令我体会深刻的人是秦大奶奶,她一直遭受院校里的的眼白,但是,最终却为了更好地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冬瓜而献上了性命。这就是秦大奶奶在性命的最后一刻所闪亮的人格特质风彩。

在里面,我认为我很像里边的桑桑一样,十分的顽皮,有时候也会心胸狭隘。在我念书的情况下,看见了一个同学的朋友十分多,因此就很妒忌他。他常常送一些小玩具或糖块给其他小孩子,我认为他是拿东西来收卖盆友。找到他不对的地区,因为我逐渐仿效他并后悔莫及,取出自身的零花钱和信用卡小玩具去收购她们,让别人不必跟他玩。实际上因为我了解那样的友情是创建在物质条件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友谊。这和桑桑与杜小康十分像,让我明白了为人处事不必心胸狭隘。真正的友谊是要对他人真心实意投入无私奉献,他人也会真心实意对你。

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认为大家应当爱惜童年时光,用真心去体会身边的人和事。

《爱心树》人物形象读后感

我看了《爱心树》这个故事,讲了大树给男孩的爱,从一棵树爱上了一男孩儿,他喜欢上一个男孩儿,男孩儿每天会跑到树下,采集一些树叶,给自己做王冠,想想自己就是森林之王,他也常常爬上树干,在树枝上荡秋千,吃树上的苹果,同大树捉迷藏,累了的时候就在树荫里睡觉,小男孩儿爱这棵大树,他非常爱它,但是时光流逝,孩子逐渐长大,有一天男孩儿来看大树了,“我需要钱,你能给我些钱吗?”男孩儿说,“我没有钱,我只有苹果”大树说,“你可以把我的苹果拿到城里去,买些钱,给你买些你需要的东西,于是男孩儿爬上大树,把苹果拿了想来。”很久很久,男孩再也没有来看大树了,有一天男孩儿来看大树了,大树很高兴,“我需要一座房子,你能给我一座房子吗?”男孩说,“我没有房子,那你把我的树枝看下来盖一座房子吧!”大树说,于是男孩把大树的树枝砍了下来盖了一座房子,很久很久男孩再也没有来看大树了,有一天男孩终于来看大树了,“你能为我一条船吗?”男孩说,“我没有船,那你把我的树干砍断做一条船吧!”于是男孩把大树的树干砍断做了一条船,驾驶到远方去了,又过了很久很久,那个男孩儿没有来看大树了,有一天,男孩儿来看大树了,我再也没有什么再给你了,男孩说:“我只想坐下静静的休息一下。

《爱心树》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从上幼儿园中班时,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以来,我读了无数遍了,都能原文背诵下来了。我不仅喜欢她精美的装订,赏心悦目的封面,还有那简洁流畅的插图,尤为喜欢她飘着淡淡书香的内容。文章故事简单,叙述质朴,很是感人。

大树的无私奉献,多像妈妈对我的爱呀!从小到大,妈妈给了我太多太多:生我养我,教我走路、说话,接送我上下学,让我学琴、学画、学唱歌、学跳舞,只要我快乐、我喜欢,妈妈不计报酬,不辞辛苦。妈妈说,只要我快乐,她就高兴。我的健康平安成长,是妈妈最大的心愿。还有爸爸,一个人在外辛苦工作,赚钱养家。

我感激他们。我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人,长大后,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而不学《爱心树》里的男孩,只是一味地索取,把大树榨干、毁掉。我要回报爸爸妈妈,关心照顾他们,就像妈妈照顾年迈生病的姥姥一样,不让老人孤独、伤心。爱是奉献,不是索取。我们要学大树的无私伟大,不学男孩的自私无情。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爱心树》的文章。文章的内容讲的是一棵大树一次又一次地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它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贪得无厌,要懂得感恩。

文中的小男孩说:“我需要些钱,你能给我一点儿钱吗?”大树让小男孩摘下它树上的苹果去卖掉,得了钱。大树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又一次,小男孩说:“我需要一幢房子。”大树让小男孩把它的枝条砍去,做了一幢房子。大树又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又过了几天,小男孩说:“我需要一条船,驾着它到远方,离开这个地方。”大树让小男孩斩去它的树干,做了条船,小男孩坐船走远了。大树又一次地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小男孩远航回来了,他说:“我累了,我只想找个地方坐坐。”大树让小男孩坐在自己光秃秃的树桩上,大树再一次地满足了小男孩的需求。小男孩只知道自私地享受大树对他的关爱,但小男孩却从没有想过要回报大树。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如梦初醒地想到:我跟小男孩毫无差距。每天早上,我都吵吵闹闹地要吃美味的早餐,我的父母就一声不响地去买新早餐。等到吃早餐时,我只是自己享受美味的早餐,从没想过要跟父母一起分享。每当我吵着要新东西,父母就给我买。他们就是这样从不计较的爱着我,而我却不懂要回报父母,只知道一味的索取。

从今以后,我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来回报父母,再也不要像《爱心树》中的小男孩一样的贪婪、自私。

今天,是星期五,是一个秋风送爽的日子。阮老师给我们全班同学讲了一个绘本故事,名字叫——《爱心树》。这个故事形象地把妈妈比喻成一棵大树,为了自己心爱的孩子付出了她的一切。我深切地体会到:妈妈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

故事中,令我最感动的一句话是:“我真希望能给你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了。我只剩下一块老树根。我很抱歉······”直到最后,小男孩感觉好累好累的时候,大树依然努力挺直自己的身体对小男孩说:“正好啊,老树根是最适合坐下来休息的。来啊!孩子,坐下来,坐下来休息”。

听着这个故事,我的眼泪在不知不觉中夺眶而出。它让感到很惭愧,在我的生活中,爸爸妈妈就像那棵“爱心树”,而我就是那个“小男孩”。为了让我无忧无虑健康地成长,他们约定有爸爸去工作,妈妈全心全意地照顾我。平时只要我想要什么就向爸爸妈妈张口,而我却理所当然的接受,从没想过能给爸爸妈妈什么,还不懂得感激和回报。一不顺心便会冲他们大喊大叫,发脾气。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一边给妈妈讲着这个故事,一边心里暗暗发誓:我可不能像故事中的小男孩,只知道索取,不懂得回报。长大后我要做爸爸妈妈的“爱心树”,让他们依靠我。我会给爸爸妈妈带去温暖,带去欢乐。

看了《爱心树》这个故事,让我非常的感动。这棵爱心树它很善良,因为当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大树却没有想起自己,而是把自己的全部都献给了一个小男孩,不图一丝回报。

第一次小男孩向大树要钱,大树对小男孩说:“我没有钱,你把我身上的苹果摘下来去卖了吧,你会很快活。”

第二次,小男孩向大树要一幢温暖的房子,大树对小男孩说:“我没有房子,森林就是我的房子,把我的树枝砍下来,去盖房子,你就会快乐了。”

第三次,小男孩又向大树要船,大树对小男孩说:“我没有船,你把我的树干砍断,去做一条船吧,让船把你带到远方去航行。”

第四次,小男孩来到大树的跟前,大树对小男孩说:“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男孩说:“我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坐,好好休息。”大树听了,尽量把身子挺高,大树对小男孩说:“你坐到我的身上来吧,小男孩坐了下来,大树很快乐。”

大树把自己的全身都奉献给了那个小男孩,不管小男孩要什么,爱心树都给了小男孩,可是,爱心树却觉的自己每次都很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敬爱的老师,亲爱的爸爸妈妈,以及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亲人,她们对我只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此,我感谢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亲人,希望她们生活得幸福、快乐。

名人传人物形象读后感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整本书共有三个部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从《名人传》中,使我们看到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人生最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名人在他们的丰功伟绩背后,也同样存在着许多常人难以了解的酸楚。

其中我最喜欢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容貌丑陋,这使他自己都感到伤心绝望,但他绝对真诚可靠,勇于尽责,胸中燃照着热情之义和爱国之心,为了自己的祖国他甘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在文学上他是一个巨匠,他想法独特﹑大胆,精力充沛,永不放弃艺术,从没有中断他的艺术创作。但他时时对自己贵族出身的无聊的骄傲和自大,会本能的反对大家所承认的一切判断,对于一般的潮流感到厌恶,对于人群表现出猜疑,对于人类理性暗藏着轻蔑,他永不相信别人的真诚。但他伟大,因为他博爱,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同情群众,从不以斗争的态度对付他的含有挑战性的对手。托尔斯泰诚实,倔强,是一个有着一颗纯粹的基督使徒灵魂的英雄。

想要成为一名为众人所知的人,付出的要多于常人很多很多的辛苦和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这样才能为国家效力,成为有用的人。要学习那些名人的忍耐和付出。不说苦,不说累。

《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作文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这些人物都鲜活的,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小王子》人物形象读后感作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高尔基说的。最近我读到了一本令我刻骨铭心的经典名著,书名:《小王子》,是法国著名作家圣埃克絮佩里。这本书混合着成人的爱情故事和一个孩子纯真的童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外星的小王子与玫瑰花生活着,小王子爱着玫瑰花玫瑰花也爱着小王子,可小王子一是赌气离开了他那颗孤独星球和玫瑰花。小王子来到了地球,狐狸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在狐狸的眼里,一切金色的东西都会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小王子有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时,和她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眼里都会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小王子离开了,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朵艳丽的玫瑰花时,只想着自己那朵玫瑰花。在他眼里,只有那一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是因为他爱过那朵玫瑰花。

小王子离开了玫瑰花,失去了爱。成为了宇宙孤独的旅行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不是吗?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但很少人能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正是值得珍惜的!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总会有分离的那一天,同学之间的爱和友情会让我铭记在心里。

今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说的是一名飞行员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遇到了故事的主人公小王子。小王子来自另外一个星球,飞行员他一起经历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并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当小王子最后要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很伤心,也很舍不得。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小王子很纯真,不像大人们那样世俗和空虚,眼里只有物质和金钱。书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看见了一栋粉色的房子,窗户上缀满了天竺葵,鸽子在屋顶上栖息。大人们绝对无法想象那到底是一栋什么样的房子。他们肯定会说:我看到了一栋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多么漂亮啊”小王子还在童年,他无法理解大人们对物质的欲望和盲目,还有内心的空虚和愚妄。

在现实生活中,好多大人就是这样的。在他们眼里,追求金钱和物质是生活的唯一目的。他们追求的是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小汽车和更多的金钱,却根本不在乎精神方面的追求,忽略了人生根本的意义。处在童年的我们要向小王子那样纯真,善良和积极向上,要善于发现真善美的东西,不要被金钱迷惑了。

《小王子》真的是一本好书,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

小王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圣修伯里。这是他在一次飞行中写下来的。作者原本的梦想是成为画家,但是他的父母劝他放弃这幼稚的梦想,因此他才会去开飞机,也才因此写下了小王子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角小王子是个金发灿烂、笑脸迎人,问问题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小朋友。由于跟自己心爱的玫瑰花产生争执,所以离家出走,到了很多的星球参观,也遇到了许多的人,以国王、自大狂、酒鬼、企业家、点灯人和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遇见了作者,这趟旅程使小王子觉得大人们很奇怪,但也让他想读起小玫瑰,想读起他的家。

作者写出小王子,也写出了他一直无法了解的大人世界,利用小王子的这趟旅程来反映某些大人荒诞的想法和不智的行为。直到故事尾声,小王子告别了地球,告别了作者,准备回到自己的星球,我们都不知道小王子是否回到了故乡,是否与玫瑰花重逢了,但是我深深的相信他做到了!

希望借由小王子这本书,读者们能和小王子一样保有天真、好奇心和善良,来面对将来发生的种种困难,不要因为别人而放弃了梦想,并且从成长路途中找到自己适合的方向!

《小王子》是一个让人感伤的故事,它不同与以往我们所看到的童话故事,记忆里的童话故事都是公主与王子,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小王子》的故事虽然很忧伤,但它却能触动人心弦,发人深思。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大沙漠上,在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后来两人分别了,六年后,飞行员十分怀念小王子,也怀念他们一起渡过的美好时光。小王子是一个神秘可爱的孩子。他住在被称作b-612小星球,那个星球很小,只有一幢楼那么大,多长一颗猴面包树都会被挤破,小王子是那个小星球唯一的居民。小王子在和玫瑰花出现误会后,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和所爱的玫瑰花开始了宇宙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并最终因为思念那颗玫瑰花在地球上结束生命的故事。

在故事中最打动我的是小王子纯洁的心灵,他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玫瑰花被羊吃了,他请飞行员为羊画了口罩,其实这就像我们养宠物一样,不仅觉得宠物可爱,更重要的是对宠物要有爱和责任,小王子离开他养的玫瑰花会很难过,会想念它,就像我们离开我们养的小宠物一样。

读完这本书我被小王子的善良和责任感所打动,我们都应该像小王子一样有责任感,热爱生命,善待生命!

《小王子》这本书中小狐狸说的一句话让我记忆时刻“你走了,我喜欢上了麦子的颜色!”这句话多么寒酸,可是这句话表达出了小狐狸感谢小王子对他的爱,我也要向小狐狸一样喜爱我的父母,不和他们计较,合他们合不来,不在他们面前大声话说,要他们买这买那,我们做为他们的孩子就是要听他们的话,而不是要他们像你的“仆人”一样为你做一辈子的“仆人”他们总有一天会老的,那你怎么办呢?你依靠谁呢?所以从小就要学会感恩,有一颗感恩的心。

当你看到书的名字是“小王子”,以为是一本幼稚的书,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其实,这本书是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是法国著名飞行员、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书,圣埃克絮佩里他的盛名来源于这本《小王子》,他对这本《小王子》的要求非常严格,书中的插图原本是他请一位著名的画家画的,他对这位画家画的插图不满改为自己的创作,因此才成为了他的代表做。

《小王子》这本书中有很多的道理,如果你认真去看一定会发现。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这本书中的故事既动听又趣,形式简单,文字优美,特别是里面的图画,我很喜欢。

这本书,诉说了一名飞行员开着飞机,坠落在撒哈拉大沙漠。飞行员在沙漠里遇到了小王子,他住在b612小行星上。后来小王子去旅行了,他来到了七颗不同人物住的小行星上。有住着国王的小行星;有爱慕虚荣的人的小行星;有住着酒鬼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商人的小行星……后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发现飞行员已经把飞机修好了,于是他就回去了。

我喜欢小王子,因为他即善良又有趣。我也喜欢飞行员,因为它让小王子认识了地球。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剪短而有趣,每篇故事当中有许多插画,令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里面写了小王子离开自己的星球去旅行,分别来到了七个星球,还住着不同的人物有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还有商人……最后还来到了地球。他觉得地球非常不一般。

小王子还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他和飞行员认识而且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我喜欢小王子,因为他既善良又有趣。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似乎觉得这本书和别的童话差不多,只是很有趣。但是,读着读着,我就渐渐的被这本书所吸引了。不仅喜欢上了这本书中带着淡淡忧伤的文笔,还开始思考起这本书里面那些看似是童话,但却蕴含着深刻哲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作者称他为小王子。他生活在一个比房子稍大一点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只有他一个人,和一朵玫瑰花,还有几座火山。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很仔细地清理这个星球,并且陪玫瑰花聊天,小心翼翼地照顾她。终于有一天,他想离开这个星球,去别的星球看看。

小王子一共去了6个星球,当小王子一一拜访这些星球后,他照着那个地理学家的建议,来到了地球。他在地球上遇到了许多事情,他驯养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教了小王子许多道理。最后,他遇见了书中的另一个主人公——一个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面修飞机的飞行员。小王子也带给了那个飞行员许多关于生活的思考。最终,他们分开了,因为小王子开始想念起了他拥有的那朵玫瑰花,和他的星球。当看到小王子和飞行员分离的那一篇文章时,我也同样依依不舍,不舍得这个明白世间真理的小王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小王子。

生日那天妈妈送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叫《小王子》的童话书。我很喜欢,我真想知道书里面的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啊,所以我就赶紧抱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读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看到好多奇奇怪怪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他想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也永远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告诉我,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

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

品味名著后,我们会记住书中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法布尔不仅是个昆虫学家,还是一个文学家。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耐读正和他那细腻风趣的文笔有关。很显然,在他的眼里,这个昆虫的世界是如此有趣,他是那么地热爱这些昆虫,所以笔下的昆虫都是生机勃勃、充满生命力的。他对昆虫充满了感情,在这里,昆虫就是他的朋友。

当他想去挖黄蜂的窠巢时,选择早上动手,因为这时候“我希望清晨的冷气多少可以为它们降降火气,削弱它们的恼怒和气焰。”他说“螳螂天生就有着一副娴美且优雅的身材。”说到蜜蜂的寄生虫,法布尔愤愤不平:“这些心狠手辣的强盗鸠占鹊巢,把别人的家占为己有,却毫无羞愧之心。到了来年,巢穴的主人早已惨遭不幸,而坏事做尽的恶棍却顺利地迎来了自己的幼虫。”清道的甲虫犀头母亲时时刻刻照顾自己的孩子,连续四个月不吃不喝,实在困了就在旁边睡上一小会儿,打个小盹。法布尔对这样的牺牲精神赞赏有加:“这位母亲就是这样辛苦地看守它的卵,为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真是操碎了一颗心。”这样的文字,读起来会是觉得在读科普文章吗?不,这就是文学作品,有趣神奇的文学作品。

读着《昆虫记》,我不得不为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和牺牲精神所震撼。他可以为了观察捕蝇蜂,站在烈日下半天不动;他可以为了了解蜣螂的做球过程,躺在地上与蜣螂为伍,脏?那算什么;他可以冒着被黄蜂蜇伤的危险(实际上经常被蜇),无遮无挡地站在蜂窝旁看蜜蜂如何喂养它们的孩子;他可以在松树林里和松毛虫相伴到深夜;他可以整天整天地呆在昆虫室,眼睛不敢眨一下地观察那些幼虫的孵化过程……也许任何人的人生都该这样吧,一生只做好一件事,为之付出,为之牺牲,才能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我相信他是快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再多的苦,也是一种乐趣。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感谢法布尔,因为这世界有这么个奇人,有他一辈子的观察和研究,我们才可以读到这本奇特的书。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我惊叹于作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细腻的写作手法。这些小昆虫在作者的笔下像人一样有灵性,肚子饿了它是闷声不响,捕到昆虫吃起来又风卷残云一扫而光,吃饱了它又会高兴地“瞿瞿瞿”地高唱起来。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孔雀蛾的描写,只见它“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脖子上有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有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我想到了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他在贝格尔号舰上旅行了5年,一路仔细地观察和记录,采集了大量多的珍贵的样本。他就是通过仔细地观察,最终才得出了伟大的结论——《生物进化论》。我又想到了新中国初期,地质学家李四光也是通过千山万水对多地地质的采样,仔细地观察和研究,预测到中国60年内将有4次特大地震,且都一一应验。

联想到自己,我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每次老师叫我写作文时,总是想不到好的题材。有一次,我在小区里,一阵风吹过,树枝被吹得歪歪斜斜,一只蚂蚁摔倒妈妈的衣服上,地上也有多个摔下的蚂蚁。哦,蚂蚁是被大风从树上吹下来的,经过仔细观察,蚂蚁们在搬家,它们都急急忙忙的排着队搬着东西往树上赶。妈妈说:“看这情况,蚂蚁往树上搬家,是天要下大雨了。”果不然,天气预报明天有大到暴雨。想不到小小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需要细心观察,更需要理性思考,从而获取鲜活而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写作素材,这是我读完《昆虫记》后的感想。

相信大家都见过昆虫吧,昆虫在大千世界无处不在和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五彩斑斓的星球上,它们大小不同,形态各异,颜色各异,习性各异,有益虫也有害虫,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

正是因为昆虫种类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足足三十年的时间和精力,对昆虫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终于写成了共十卷的昆虫巨作——《昆虫记》。书中记载了各种各样昆虫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奥秘。像禅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却只能在阳光下活五个多星期;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心理战术制服敌人;切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精准地剪下大小适当的圆叶片来做巢穴de盖子:食粪虫的粪球的奥秘所在……为了研究这些昆虫的独特习性,法布尔长期坚持追踪昆虫才知道的。一般的昆虫学家是把昆虫关在木盒里,浸在酒精里,然后观察昆虫的样子,或是开膛破肚进行研究,而不去注意去思考它们的生活习性和本能。但是法布尔则和他们不同,他不是简单的把昆虫抓来放在实验室进行研究,而是到大自然中去观察昆虫,长年累月和它们朝夕相处、耐心细致的观察它们的生活规律、习性爱好,把对昆虫的了解做到了极致,对昆虫的了解就好像他是它们其中的一份子。正是他对自己理想和信念的坚持、执着使他的这本《昆虫记》获得了大家的喜欢和认可,让这本书成为人们了解昆虫的窗口。

作者法布尔对每种昆虫都观察的非常细致入微,描写的手法也令我们耳目一新,把原本百无聊赖的昆虫介绍描写的生动有趣,他对昆虫的形态、习性、劳作、繁衍和死亡无不显的让我们普通读者一下子就了解了看似普普通通的昆虫其实在它们的世界里也是丰富多彩的、生机无限,使我们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些平淡无奇的昆虫,昆虫的世界也是精彩的!在书中处处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万物的赞美,正是这些可爱的昆虫给我们的世界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今天我偶然读到了《昆虫记》这本书,刚读完第一个故事,我立刻被书中各种各样的充满传奇色彩的昆虫深深吸引了,嘴中不由惊叹:“大自然是多么奇妙无穷啊”!

在法布尔的笔下,勤劳的蜜蜂,威武的螳螂,唱歌的蝈蝈,凶猛的狼蛛……这些昆虫仿佛都活了过来。在你面前嬉戏、捕食,让你身临其境,留恋忘返。

粪金龟是大自然的清洁工,关于他的故事法布尔费了不少心思,当粪金龟搬运它的圆球时,作者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与出色的观察力为我们描绘出这样一幅画面:它用后腿抓紧这个圆球,再用前腿行走,倒退着前进,每次他都选择走险峻的斜坡,攀登那些简直不可能上去的地方。他一步一步艰苦的到了相当高的高度。一不小心,努力便成为泡影。此时一个固执勤劳的形象,跃然纸上,我钦佩不已。

我不禁想到,作者能用笔将昆虫们的一举一动记录的如此详细,难道不是依靠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观察吗?看来《昆虫记》不仅教会了我众多的昆虫知识,还有发现昆虫的秘密的诀窍---耐心和观察。当你对昆虫看久了,再回忆起来昆虫的样子,名称、生活习性都已烂熟于心,水到渠成了。

我又想到,昆虫记这本名著,是建立在“有昆虫”这一层面上的,如果人类肆意破坏森林、河流、田地,那么昆虫变成了化石,往昔一切不复存在,那还怎么观察昆虫?《昆虫记》中各式各样的昆虫,包括法布尔在内,他们都不想让这部著作消失吧!

昆虫记用那奇幻的语言带我走进昆虫们的世界,它包含了各式各样生机勃勃的昆虫,让我懂得珍惜自然的可贵;他记述了昆虫复杂多变的生活习性,使我学到了知识、明白耐心观察的重要性。读到它,真是我的幸运。

有那样一本书,它即是一本认真细致的科普书,也是一部唯美的文学类经典著作。也许你猜猜到,它便是“虫类萨福”法布尔的佳作——《昆虫记》。

法布尔从小钟爱亲近大自然,他不管不顾别人讽刺,一心一意地科学研究这些小昆虫和各种各样花草植物———日夜不停的演唱家蝉,田园风光中的钢琴家蝈蝈,自然界的舞姬孔雀蝶……在他眼里全是最亲密无间的盆友,在他唯美的语言表达上都看起来那麼活泼开朗。

大家总把要锲而不舍啦,求真务实啦,仔细观察啦挂在嘴上,可真真正正切切实实去贯彻落实的人却非常少,可是法布尔却保证了。从书中的希望之弦都能反映出他观察的专心致志、细腻,把小宝贝们叙述得这般谨小入微。想来是没见过的人,也可以根据惟妙惟肖的描绘对虫类有很品牌形象的掌握吧。它从随便得出结论一直历经了不计其数次试验,要到铁证如山,才肯罢手。这种观察试验也是极其艰辛又艰辛的,他的这一份毅力是多么的极大啊,可以说前空后绝,过去没人做了,以后也许也没有人敢想敢干吧!

以前,爸爸给我买来植物种籽,规定写观察纪录。最初,深厚的兴趣爱好支撑点了我一个星期,求知欲一过,我便懒散起来了。这植物一天、二天不都一个样吗?每日不全是只高了一点点,变大一丢丢,何苦在意这若有若无的一丁点呢?再加上循环往复的浇灌、照阳,使我十分烦厌。便把管理方法植物的重担卸给了母亲,日记也就估计着胡写一通做为适应。一天,读了到《昆虫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段。书中说法布尔在“荒石园”废尽思绪培养出来了一种植物,平常常去观察、搬石,忽然,我想起了家里的那盆植物,禁不住后悔莫及起自身对它的不承担,也感受到坚持不懈这个词说说非常容易,做一做难,这更为深了我对法布尔优秀品格的钦佩。

说《昆虫记》是科普小知识的一部优秀作品绝不算过,而法布尔唯美简约语言表达的应用和启发性的讨论也是将这一部书推上去了文学类宝殿的顶峰,变成人们中国文学史上的灿烂耀眼明珠!

围城人物形象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比如《围城》确实不错。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围城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他的围城,我也会成为她的围城?

读到方鸿渐听到孙柔嘉姑母背着他讲一些话时,意识到接下来的吵闹刺耳,我实在熬不过去,深深睡了下去直到第二天晚上才继续故事,却没想到钱先生将故事戛然而止,容我试想,故事的后来,方鸿渐慢慢被潜意识中的自己逼迫着寻找孙小姐,求得原谅,两人吵吵闹闹,爱意若有若无的度过一生,或是他一心记挂唐小姐,不曾有过的勇气占据了他,白月光貌似也紧握在手中;可故事的故事,还是停在了那个大吵过后的夜晚,杨绛先生说,钱老写围城时是他本痴人的状态,有人说,围城的真义一定要最后沉在唐小姐身上才极好,要我说,如若钱老有一点点他考究学者的样貌,要有多少人像我一般不再偏好方鸿渐更不再偏爱唐小姐,没有这些偏,那故事又如何存在。

有些人,总是不太相信爱情,可当它真的来临那天,相信我你要张开双臂,用尽全力去拥抱,如果,我也会的唐小姐。

看过许多曲折磨人故事,讲爱情,讲初恋与婚姻,心中无不是戚戚然。因着人性丑陋的一面:虚伪、猜疑、嫉妒、不坦诚、冲动易怒、反复多变,导致了爱情与婚姻的不幸,不幸福。

看过钱钟书的《围城》,看过杨绛的《我们仨》,心中想着:钱钟书先生该是一个学识渊博却又幼稚伶俐的孩子,杨绛女士就是一个可亲可敬的大孩子。他们二人的婚姻并非自由恋爱而来,却美满的让人艳羡。

若爱情与婚姻不似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那般纠缠错杂,心神俱伤,而是像钱杨二人那般美好,大抵,也值得期待一番罢。

《围城》书名顾名思义,城被包围起来。被包围的城里有家庭,各种人口,有物品,有人精神的愿望。城,小而言之是一个城市,大而言之是社会。围城体现城内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但城绝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由于人精神的愿望在追求理想中,人在不同梦想的城市辗转。跨越种族国籍,为了各自不同的梦想走入各自神往的城市。

有城墙房屋街道,有人群商场各种机构与场所之地谓城。但也有无形的城,功名利禄之地,亲情友爱之所,爱情婚恋之乡,谓之另一种城。精神上的城乡,灵魂上前进之地。

人们奔这个地方前去,学习,工作,交友,恋爱,以期在各个理想之城实现。有自己在城里安身立命,理想在城里扎根。能像将军攻城掠地,突破一处处城池,成为胜利之者。

但一番孙猴子上山学艺连蹦带跳,以为会了七十二变下来。一入人群之中,却是最难攻的是人心,不是学习,事业,而是人与人相处之难。在人心之城,所有美丽的梦想如高天的云彩,美而抓不住。天空有乌云,有闪电,有雷雨,使头顶的天空不是永远光明与宁静。云怎么变幻形状裹不住月亮,月亮圆了又缺。在香桂的枝头,飘然而落。情泛伤,人难做。仰望大海的豪情变得低在尘埃里。以低姿态在城市生存,帆降落似的靠岸,以跳动的眼前的彼岸生活。又似流水翻动不止。

人生存难,生活更难。为了种种目标入城,挣扎一番,在精神物质的城里不堪,又想出城。冲出种种欲望之城。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围城》是一本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副市井百态图。作者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地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中国人展现出来。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我们每个人一生都在奋斗,从上学开始。小学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初中;初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高中;高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大学;大学时又想找到一份薪水高的工作,然后组件幸福的家庭……一次次兴奋地进入所期待的地方,不久后又觉得乏味,想要跳出去,但是最终总是被困到了城中,迷失了方向。希望我们的一生不要总在一座围城里度过。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那样,虽然也是进出围城,但是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平凡而又伟大地度过一生。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苏文纨。

人人都在一座围城之中,并且无法逃脱他的束缚。书中男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产生的感情纠纷,一次次因自己的懦弱,刚张开嘴,却又欲言又止。自己却毫不知情,自己挣一步步落入孙柔嘉所设计的圈套,最终自食恶果。感情这座美丽的城池,曾使方鸿渐无限向往,但进入之后,却又无奈与城中的无聊。当他离开自己所在的大学时,迎来的却是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等许许多多构成的混杂的围城,使他感觉力不从心,似乎自己正在被一股力量操控着,只能无奈的面对各种生活的压力,却又无法冲破。唯独他对唐晓芙的追求,能看出他似乎有一点想冲破命运囚牢的思作文/想,剩下的只有他对命运的屈服和软弱无能而已。

书中另一位男角色也希望能够进入苏文纨这座围城,他就是赵辛楣,可却又无法离开结婚生子这座城池。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围城,都只是为了一个面子,但也没有人能够冲破城墙,呼吸到城外的新鲜空气,最终只能等待这些封建思想和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围城》这部小说,凝聚了钱钟书本人对社会腐败,人们思想封建,老人迂腐,学生傲气的感叹。人生就是一座最大的围城,没有人能够逃脱他的束缚,所有人必定在冰冷的城墙下度完一生,既然无法逃脱命运的控制,那么就看你在城墙下活的是否快乐,生活是否精彩。那些想冲破城墙的人,只会失去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

在书中,“待人接物高贵人,起心动念恶心人”,这是很大的讽刺吧。后面他们结婚以后的情节故事,将夫妻俩的“勾心斗角”表现的很突出,我感觉很难受,一对结了婚的夫妻,何以非至此,想到小时候我的父母也经常如此这般,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就想,他们为什么都不能更加的理解彼此,关爱彼此,都做一个宽容的,包容的人,这不就更好吗?现实总是残酷的,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大部分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所以是关键在个人吧,关键在自己愿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丑恶嘴脸”。

文章的结尾我个人感觉还可以写下去的,有些戛然而止的感觉,作者就是想给读者留下更大的想象空间吧,我是蛮希望故事会有个好结局。在走到某种境地之后,他们都幡然醒悟,其实自己都可以做一个更好的人;不仅仅是书中人物,也更是现实中人。

有的书读了,不用思考什么,就权当是娱乐消遣;有的书读了,确实得思考些什么,当我看着书中人物的生活,我也会想到我的生活,当我为书中的人物感到悲哀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我的现实生活能不能少些悲哀,多些快乐。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从书中,我不仅仅领略了大家的文笔,更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关于人性的更深层次的感悟。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推荐大家去阅读这本经典小说——《围城》。在书中,能够使自己追寻更高境界。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共同体会书的博大,体会文的乐趣!

活着人物形象读后感

我们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进一步来说,活着的定义是什么?在当今这个年代,我们所想的是如何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这是我们对活着的理解。然而,当活着都成了一种奢望,当自己生命都不能把握的时候,正如本书作者余华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01故事从这里开始。

《活着》以一个老人的视角娓娓讲述故事,讲述的是一段关于命运与死亡的斗争史。这位经历了亲人相继离世的老人,他内心微小的希望一次次地在现实中破灭,他生命中的温情一次次地被现实所剥夺,直到他唯一的外孙也离开了人世,活着成为了他人生最大的奢侈,他从此和一头垂危的老牛相依为命,故事也至此结束。他的活着是一种结局,同样是一种新的开始。在我看来,这位老人在人世经历了这般遭遇之后,他的灵魂早已没有了生命力,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活着仅仅是在维持肉体的生命力。他看淡了世间所有活着之外的事,没有什么能再唤起他的灵魂。他甚至倦于死亡,只是静静地以一种活着的方式度日,不用思考,不用担忧,只是静静等候。我们很难想象与理解主人公当时的心境,但透过文字我们能感受他对生活的无力感,所有的感情融为了一种缓慢的活着方式,一种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生存方式。这种结果的出现必然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而主人公福贵正是大部分劳动人民在那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活着,人们经历着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为了活着,人们一次次失去了底线。我不禁认为,人本身一定是惧怕死亡的,人本身就是自私的,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

02我们一直在路上。

联系实际生活,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不用为生存而过分担忧,因而我们很少提到“活着”这个词,似乎“活着”仅仅是一种维持生命的方式。相反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都在拼命地想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提到更多的是“生活”,我们往往忽视了生命的脆弱性,往往会忘记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

”可是我想说,不正是这些困难险阻让我们不断成长了吗?无论身在何处,我们都在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挣扎,当我们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我们不曾想过其实是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差了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但请记得,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在一个和平年代里活着更是一种幸福无论我们将来会遇到什么不如意之事,最起码我们手里握着活着的幸福而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是保护好这最基本的幸福,之后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获得更大的幸福。

03愿你活出自我。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所以在这个美好奇妙的过程中,让我们把握美好青春年华,努力让自己的人生熠熠生辉!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阅读了一本关于女巫的童话书,书的作者是英国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

书中讲到世界上有很多的女巫,她们最切齿痛恨世界上所有的小朋友,特别是那些穿着干净整齐讨人喜欢的小朋友。女巫们预定一星期干掉一个孩子,少了她们就不顺心,并从中得到极大的乐趣。她们无处不在和平平常常的女人一样工作、生活,并不是童话里戴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的女巫。也许她们就在你的身边呢!

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本书主人公就是在女巫们开大会的时候,让女巫大王发现他在偷听到她宣布86号慢性变鼠药配方,女巫大王抓住了他并把他做实验变成了一只老鼠。但是,他利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毫不畏惧的信念,把86号慢性变鼠药巧妙地又放在了女巫们的青菜汤里,让她们也通通变成了老鼠,最终消灭了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们应该学会识别她们,勇敢的去面对她们,用我们的爱和勇气干掉她们。

我读过许多罗尔德.达尔写的儿童文学作品,有《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大玻璃升降机》、《女巫》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女巫》。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就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抓子、唾液是蓝色的、脚是方的。当他和姥姥在旅馆里住下时,终于有天他在里面的一个会议大厅里训练两只宠物老鼠时,听见有人进来,就躲起看看是什么人,谁知道,进来的全是女巫!他听到了女巫的密秘,但是却被女巫发现并变成老鼠。后来在他姥姥的帮助下,也把女巫们变成了老鼠,让她们不再害人!

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是灵活的运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们。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被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又善良的心所感动。因为他并没有为自己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就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面对它,永不退缩!

同学们,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那还有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失去父母的小男生,他一向跟着他的姥姥生活在一齐。姥姥给他讲了关于女巫的故事,还告诉他如何辨别女巫,因为女巫十分恨小朋友她们会将小朋友们从地球上消失,这样,她们就会感到心满意足,十分高兴。

一天,这个小男孩在一家旅店的大厅里玩,忽然来了一大群女人,他赶快躲到了屏风后面,他发现这是一群女巫在开大会,他吓得一声也不敢吭,但是,他还是被女巫们发现了,给他喝了一大瓶变鼠药,让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之后他把这一切告诉了姥姥,在姥姥的帮助之下,成功地从女巫的房间了拿了一瓶变鼠药,在女巫们吃饭时,把药滴进了汤里,让女巫们变成了老鼠,回家以后,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一刻也没停,继续寻找女巫,并消灭了她们。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慌张,要勇敢地去应对,努力得想办法,只有这样,你才有机会成功。因为,有爱和勇气,再大的困难也能够克服。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本书,名叫《香草女巫》。

故事里面说:香草是一个女巫,为什么叫香草女巫呢,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

香草虽然是一个女巫,但女巫也得每天早上像小学生一样上学。香草每天很辛苦,需要早晨凌晨3点就得起来去上学。后来,香草女巫想起了魔法老师教给她怎样变出一条龙。可是香草落下一段咒语,所以她变出来的龙像蝌蚪一样短。蝌蚪龙帮香草要来了一把红扫帚。香草念出咒语,让红扫帚带她飞起来,从此香草再也不用早起上学了。

有一天,魔法老师生病了,所以女巫们就放假了。香草女巫来到人间学校看孩子们学习什么。香草女巫看见学生在跳皮筋,她想,这个游戏可以带到女巫学校去。有一个叫瑞诺的小男孩很调皮,他欺负其他同学时,香草用魔法让他变成了绿鼻子,香草女巫告诉瑞诺,在圣诞节之前只要做好事,鼻子的绿颜色就会变浅,最后瑞诺鼻子的绿颜色变浅了,瑞诺以后再也不欺负同学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香草女巫。我喜欢读这本书。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最近,我看了罗尔德达尔的《女巫》,这是一本充满童话色彩的书,书中的故事又精彩又有趣,让我爱不释手。

《女巫》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女巫痛恨小朋友,比你们能想象的切齿痛恨还要加十分牙齿,真是咬得嘎嘎响。女巫们只想把小朋友们都给清除掉,他们无论在干什么都在想这件事真正的女巫杀死一个孩子,使她得到的乐趣,就像吃了一盘奶油草莓一样。消灭他们这就是所有女巫的座右铭。

有一个小男孩和她的姥姥一起生活,有一天他们住在华丽宾馆里,英国的女巫正好在他们的底下。那个小男孩跑到那里去训练他的小白鼠,女巫们发明了一种叫慢性变鼠药的东西,把那个小男孩变成了老鼠。最后,他们把英国的女巫都打败了。

这个故事让我深刻明白,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他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我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考试考了89分,我的内心很惊慌很害怕,我以往的自信心好像被“女巫”绑架了一样,低着头苦闷着。我觉得所有人都在嘲笑我,自尊心也像个巫婆,拉扯着我,不愿意跟别人交流沟通。

我胆战心惊地回到家后,妈妈不仅没有骂我,还详细地指导我,这道题怎么做,分析错的原因。她抚摸着我的头,笑了笑,给了我大大的拥抱,我突然感受到深深的爱和勇气。从此我更加努力了,考不好也不怕了。因为我知道,妈妈永远会给我爱和勇气。

我有一套罗尔德·达尔故事书,都非常的好看。这两天我看了其中的一本——《女巫》。

故事里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去世后就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告诉他女巫都是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还有唾液是蓝色的。女巫们经常去抓小孩来试验她们的新药。

小男孩和姥姥一起去旅行,住在了伯恩默思的华丽旅馆里下。一天,他惊奇的发现,旅馆里的一个会议大厅里坐满了女士,而那些女士竟然全是女巫。他躲了起来,听到了她们的秘密,可是最后还是被女巫们发现了。女巫大王强迫小男孩喝下了变鼠药,小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在姥姥的帮助下,男孩变的小老鼠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了变鼠药,放在了女巫们的饭里。女巫们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也变成了老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小男孩的机智勇敢、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虽然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

受戒人物形象读后感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表白爱情,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黑骏马人物形象读后感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会让你增长见识;多读书,会丰富你的课外知识;多读书,会丰富你的内心世界。我很爱读书。这几天利用课余时间我又读了一本新书,就如同交了一个新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黑骏马》。我对这篇小说十分有体会和感受。

《黑骏马》是一部十九世纪轰动欧洲文坛的经典小说。本书的作者是安娜·西韦尔,她从小就对小动物有强烈的爱心。尤其是对马儿。十四岁她落下了残疾,还坚持创作了这部书。为的是让人们对动物像对待人一样去对待。这部书很详细地介绍了一匹血统高贵、纯正的黑骏马如何在人类家庭里度过一生的。它遇到过好人,也遇到过马的坏人。可以想像它从小就受到人类的管教,天天被关在马厩里,一点儿也不自由。

更坏的事情还在后面,主人家里有了变故,家里人因病得去国外,它只好随着它的伙伴一块被主人卖掉。它的厄运现在才刚刚开始。它住的马厩被烧、折断了腿、沦为出租马车,时刻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担忧。它在这段时间里,换过很多次家,接触过许多种人:有一喝多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有不会驾驶马车的外行人,还有只会让马受尽折磨的一些无理的人。他们一点儿也没考虑到马的感受,根本不把马当回事儿。对于他们那些无理的行为,也有很多爱马的人士去阻止他们。这些人士之所以去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懂得马心里的想法,他们痛恨这种虐马的行为。

在黑骏马眼里和心里,对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它消极过,失落过,可它却从未失去过生存的希望!最后,终于被卖给了一个好人家,从此终于过上了幸福、安宁的生活。

马也是一种动物,也是一条生命,也需要保护,我们是有义务和责任去爱护它们的。我们和动物是共同属于一个家园。在同一片蓝天白云之下,为什么要自己的同伴呢?我们应该善待它们,一直共享这美丽而又充满情趣和欢乐的世界吧!

在人间人物形象读后感

我阅读了由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是自传体三部曲。高尔基是一个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第一个伟大的代表。

本书写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基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世界的典型。

读完本书,我感悟颇多。高尔基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还能抓紧一切时间学习着,阅读书籍。而我们作为父母捧在手心拍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儿童,却对学习不以为然,只是漫不经心的应付着老师和家长。我们的父母,给我们创造了优秀的学习环境,我们难道就不可以好好学习,拼搏进取,天天向上,报答老师和父母吗?让我们一起向高尔基学习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建议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会让你受益匪浅。

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不一样的,像他们呈现出来,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随着“唰啦,唰啦”的声音,法布尔的《昆虫记》在一点一点地被我吸收。在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个个栩栩如生,我仿佛听到昆虫们那优美的歌声,看见它们在勤劳的工作,我仿佛看见它们就在我面前玩耍。

阅读这本书时,要有有一颗宁静的心,在宁静中进入奇妙的昆虫世界。你会和圣甲虫、隧蜂、灰蝗虫、大孔雀蝶、蝉等昆虫一起玩耍,成为昆虫家族的成员。阅读《昆虫记》,你会被法布尔所感染,你会懂得要去尊重生命,去发现和感受生命,学习他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你也会知道万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一个物种消失,引来的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崩塌。尊重渺小,是我们该做的。

不过,有一个人却这样仔细的观察、研究昆虫,他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法布尔在他的《昆虫记》中,根据亲自观察而得来的资料,将昆虫的生活与习性写出来,让我们大家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昆虫生活的情景。在我读它之前,我以为和其他的科普书一样,当我认真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观点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大改变。这本书的语言生动活泼,我仿佛身临其境,亲眼所见作者所描述的美妙世界。

读完《昆虫记》后,我发现自己对生活的细微之处也留意不少。我想到法布尔在书中记录昆虫的生活、本能、习性、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者对人类社会的关照,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

现在我可以回答,我留过那只蝴蝶,注意了那群蚂蚁,观察了那只毛毛虫,发现了那只蜘蛛。

是《昆虫记》引领我走进昆虫的世界,带给我对事物细微之处的观察之心,让我对生命充满了热爱,并真诚地探索着身边的世界。

《昆虫记》前前后后读了一个月,今天终于看完。好吧,我好像跳过了最后关于蜘蛛的几章。我讨厌蜘蛛。

作者写的很有意思,看的时候轻松又有趣,还学到不少知识。例如萤火虫吃蜗牛,它会非常温和、平静地杀死蜗牛,显然蜗牛的壳根本没用。想到萤火虫食肉,而且吃的是看起来攻击力是零的蜗牛,我总觉得怪怪的。

我养了一只乌龟,是妹妹从小摊上买的,原本想在她的宿舍,但是龟的右眼有了白点,她拿到了我家。

经过一周左右的治疗,白点消失了,可是它还是不怎么吃东西。

它不吃鱼,不吃虾,吃火腿肠,我在电脑上查了吃火腿肠对她不好,可是这个小家伙很挑食,而且火腿肠它也没吃多少。

养个小动物很有意思,我很想养一只猫,萌萌的猫,可是家里不让养。

说回昆虫记,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读给小朋友。

就在这个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这让我对昆虫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原来昆虫世界也有这么多的奥妙。同时也让我认识了许多的昆虫,它们有昆虫之王的螳螂、大自然的歌唱家蝉等等。

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螳螂,别看它身材纤细,其实是个残忍的昆虫,它连它自己的丈夫都吃,看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随后我又看了几篇,如:萤火虫、红蚂蚁、蝴蝶等等,不管看到哪一篇文章,我都能体会到作者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

以前我很害怕昆虫,可自从我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之后,我就慢慢的不再害怕昆虫了,因为有植物地方就会有昆虫,只要你不去碰它,它就不会咬你。

同时从《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身上也让我得到很大的启发,让我知道了在以后的生活中和学习中,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的做下去,都会成功。

曾经有一个人,他有一块地,一块打拼了40年来之不易的地,他没有用这块地打造豪华的房屋,让自己得以平静;没有用这块地盖高耸入云的大楼,让自己得到回报。

他用这块地保护了大自然的一切生物,同时探索着昆虫的奥秘,写下了一部作品————《昆虫记》,而那个人就是亨利。法布尔。

法布尔先生用他那双细致入微的眼睛和拥有想象力的手,把一个个不起眼的昆虫写成了和人一样灵动的生物。

似乎这些昆虫也会哭,也能笑,也能过着和人一样的生活,都有着自己的生命价值和个性。如:勤劳能干的蝉、乐观阳光的蟋蟀、凶残的螳螂。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蝉是怎么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蚂蚁是如何吃蚜虫的分泌物…。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螳螂产卵。我惊呆了,雌性螳螂需要吃掉自己的丈夫才能产卵,因此小螳螂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只能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真是可怜啊!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也知道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的,但是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对大自然的爱和向往。

今天,我阅读了《昆虫记》中的《萤火虫》,深有感想。说到萤火虫,我想大部分人对它的印象很单一,认为它仅仅是一种会发光的昆虫,但实际上,它可是一种非常有趣的昆虫。或许大家不知道,萤火虫是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它善用于麻醉,而且速度快。这是萤火虫捕食必备的技能。萤火虫捕食的猎物有很多,就拿蜗牛来说,当萤火虫发现它们时,便会悄悄地靠近,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过蜗牛身边,看似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实际上,萤火虫已经对蜗牛进行了麻醉。这时的蜗牛已经动不了了,但是没有死去,如果就这样待上两天,麻醉感便消失了。但是到嘴的猎物萤火虫怎么会放过,所以它会用消化素将蜗牛变成“蜗牛汤”,乐于分享的萤火虫也会叫上其他伙伴共同食用。不久,蜗牛便成了一个没有生命的空壳。

萤火虫,它又是一种比较懒的物种。如果它捕捉到了食物,但是食物却掉到了地上,那么它也不会费力气去寻找了,只是会再寻找新的猎物。所以,做为一种懒的昆虫,就连杀死猎物都是点到为止。总体来说,萤火虫真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它能够熟练运用自身能力,做事仔仔细细,小心翼翼,是一种乐于与别人分享的昆虫,在这几个方面,它是一种值得让我们学习的有利昆虫。

前些天,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觉得我们身边的昆虫也有许多优点,许多优点是我们人类应该去学习的。

比如,就拿最不起眼的蜘蛛来说,我们通常所知道的蜘蛛,都是选择一个合适的位置结一个大网,等待食物"自投罗网"。所以,这些蜘蛛总是把网结在小昆虫经常飞过的地方,它们也要学会观察。有时,就算许多天没有捕捉到食物,蜘蛛仍然一动不动,它们知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的是忍耐和等待。

忍耐和等待,就是要严格约束和管理自己,这是我们每一个小朋友都应该好好学习的品质。

妖面蛛也是一种蜘蛛,它个子矮小,可捕食生存的本领一点都不亚于其它大型动物。它结的网很小,所以妖面蛛自己知道"守株待兔"的可能性也小,于是它把自己的网用四肢举起,等待猎物从旁边经过时,就用力罩下去,这样就增加了捕食的可能性,有时甚至还要追上一段距离。一天下来,如果还是没有捕到食物,妖面蛛就吃掉自己的网,这样可以减少浪费,增加能量。到第二天又重新织一个小网,重新捕食猎物。

减少浪费,节约能量,连小昆虫都知道,我们人类现在浪费的东西实在太多,真应该好好学习这些小昆虫。

我们不像这个天真烂漫的昆虫学家那样了解大自然和生活在森林和草地中的小昆虫。让我们跟随法布尔的脚步走进五彩缤纷的昆虫。

当我们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标题时,也许我们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关于昆虫习性的无聊论述。但当你融入到密密麻麻的文本中,你会发现,作者就像优美的散文、轻快的诗歌一样,用轻松幽默的语气完美地展现了昆虫的未知世界。让我们在快乐的氛围中不知不觉地了解昆虫的知识。

小昆虫也有自己的想法,螳螂会用心理战术迷惑敌人,蟋蟀选择最好的家址,寄生蜂在母蜂产卵时利用它他们在叹气的同时,也因智商有限而苦于敌人无法应对突发问题,成为猎人的一道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能成为著名的自然人物的原因。和作者一样,在犯人被无情吞噬,只剩下残骸的时候,我也为这点小生命感到惋惜。

正如作者所说,本能是天才,它们捕捉猎物、建造家园的能力,是连人类都做不到的,不是来自于刻苦训练,而是与生俱来的,整个家庭都是一样的。这就像有一个奇妙的创造者巧妙地安排一切,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啊,难以捉摸的大自然,你包含了多少神秘!

在这部昆虫史诗中,昆虫也有自己的快乐天堂。

我读了《昆虫记》后,我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许多的昆虫,有很多昆虫我特别喜欢。田野中有很多鲜活的生命,他们活泼可爱,勤劳聪明,这些微不足道的小昆虫有许多神奇的本领,所以我们应该爱护和尊重各种小生命,亲近大自然。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昆虫的知识,其中我对萤火虫最感兴趣,每到夏天的夜晚经常看到有许多闪闪发亮的萤火虫,感觉特别漂亮和神奇,就特别想去抓几只,看看它是怎么发亮的?原来他们长着发光器官,真是神奇。

另外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吃叶子和花草之类的东西,没想到他们是很凶猛的肉食动物,它们最喜欢吃很小很小的蜗牛。

它们在捕捉食物时先要给他们打麻醉针,使小猎物失去知觉,然后才捕捉它们。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和大自然的奥秘。

我非常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好像走进了大自然里去探索奥秘。以前我不是很喜欢昆虫,见了它们就害怕,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就慢慢地喜欢上了它们。昆虫记里面把每种昆虫都描写的十分详细,栩栩如生。

昆虫也有生命,所以我们要爱护它们,保护它们。我们要做个热爱昆虫的人,不让它们受到伤害。尽管昆虫是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也是十分常见的大家族,但在以前,我却很少去留意它们。

读了《昆虫记》,它不但让我喜欢上了昆虫,还让我勇敢地和它们接触。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每个昆虫都是一个值得我们留意的生命,还有就是对事物的热爱以及孜孜不倦的追求是取得某种成就的前提件。

我要向法布尔学习,做个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受戒人物形象读后感

上班路上听许子东讲《20世纪的中国小说》,讲到汪曾祺,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但我之前并不了解。谈到一个短篇《受戒》,讲的是一个男孩小明子和一个女孩小英子的故事,小明子家里排行老四,生下来父母就决定让他去当和尚,因为做和尚包吃住,能养活自己。这故事便是讲了和尚在头上烧戒疤的故事前后。

故事不长,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看完后心头先是一甜,再是一酸,后是一苦。甜,因是结尾处小英子说要给小明子作媳妇;酸,因是两小无猜的感情再难寻觅;苦,因是他们的命运自小已注定,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这让我想到了费孝通描绘的乡土中国,“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于是我们看到汪曾祺笔下的小明子在出生时被安排去当和尚:

小说中虽然一些人有专门的职业,但还是免不了自己种地的,小明子只是在有空的时候才去“当和尚”。另外,和尚也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到了炎热的季节还能把老婆孩子接到庙里避暑。而和尚这个职业的需求在于做法事。

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钱,——要不,当和尚干什么?常做的法事是放焰口。正规的焰口是十个人。一个正座,一个敲鼓的,两边一边四个。

而说到小明子去受戒,其实也是为了吃上口饭,看这段小英子问的话:

“不受戒不行吗?”“不受戒的是野和尚。”“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褡。”“什么叫‘挂褡’?”“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

我们每天去上班和小明子去寺庙当和尚,是不是一样的动机?

我觉得发展的驱动力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思维,并且这种竞争是没有目的的,竞争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多地摄取他人的劳动力。

但如果一个人想脱离这种没有目的的竞争,现代社会还有一个角落能让他去自在的生活吗?我们是不是回不到以前封闭而又纯朴的社会了?马克思预言不同社会阶段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只能从汪曾祺的笔下再回味旧社会“美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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