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评价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2-20 03:07:08 作者:LZ文人

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提前预估计划的可行性和实施的难度。如果你正在纠结如何写一份完美的计划书,那么不妨参考以下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灵感和帮助。

幼儿园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1、尝试利用流行歌曲进行创编歌词,并体验合作演唱的兴趣。

2、学会关爱他人,并能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绪体验。

3、丰富幼儿对歌曲的感知表达形式。

分辨其中教师和学生各自的行为是什么?

(三)幼儿园教育活动目标表述的'要求(p35)。

1、具有可操作性,避免过于笼统、概括和抽象。

2、要清晰、准确、可检测,不能用活动的过程或方法来取代。

3、从统一的角度表述目标。

4、一个目标要通过多种活动实现,一个活动要指向多种目标。

1、具有可操作性,避免过于笼统、概括和抽象。

幼儿园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1、让幼儿了解3月8日是全世界劳动妇女的节日。

2、通过为妈妈选购健康礼物、送礼物的活动,激发幼儿爱妈妈、关心妈妈的情感。

3、教幼儿学习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使幼儿懂得初步的卫生健康知识。

4、教幼儿学习看价钱、计算价钱,提高幼儿的计算能力及初步的理财能力。

指出案例中体现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动作技能目标的动词。

练习题。

以“三八”妇女节为主题,请你为小班的儿童设计一节活动,写出活动目标和内容。

1、用清楚简洁的'语言向幼儿介绍三月八日是妇女节,是妈妈的节日。

2、引导幼儿讲述自己妈妈的工作及职业。

3、通过组织讨论,让幼儿知道妈妈非常辛苦,应学会关心妈妈。

4、鼓励幼儿运用剪、折、贴等技能设计制作漂亮的红花,送给自己的妈妈。

幼儿园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1、了解三八妇女节的来历和含义。

2、对身边妇女的辛勤劳动懂得感激与珍惜,并产生敬佩之情。

1、教师介绍妇女节的大概意义。

2、组织幼儿观察、了解身边妇女的劳动情况,让幼儿从中认识到她们工作辛苦。

3、制作小礼物,送给身边的.妇女。

总之,目标的制定要准确、设计要灵活、表述要恰当,要充分考虑到儿童的特点和发展的要求。

课后作业:完成本节练习册习题’并预习下节课内容。

幼儿园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3、通过区域活动的创设,提高幼儿的动手能力及创造力。

根据案例的目标描述指出:幼儿园教育活动目标表述的基本要素。

1、行为:学习者通过教学以后能做什么。

2、条件:行为产生的条件。

3、标准:指出合格行为的最低标准。

举例:小班美术活动(绘画):画妈妈。

目标设定:通过观察妈妈放大的照片学习画妈妈妈的脸,能画出脸的主要部位,如眼睛、鼻子、嘴巴等。

行为:能画出妈妈的脸。

条件:通过观察妈妈的'照片。

标准:能画出脸的主要部位。

从教育活动的主体看,主要有两种方式:

1、表述教师的行为:从教师的行为出发,说明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应做什么,如“教育、帮助、激发、要求、示范……”。

2、表述幼儿的行为:说明幼儿在教育活动中能做什么,如“学会、喜欢、说出、创编……”

幼儿园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幼儿园课程评价是幼儿园课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与工作内容,也是幼儿园课程实施方案中必须给予规划和描述的重要部分。课程评价要坚持以发展为核心的价值取向,一方面持续促进幼儿发展,一方面支持教师持续专业发展,并帮助幼儿园不断完善课程计划(课程实施方案)与实施。

虽然课程评价有助于提升课程本身的结构、内容的品质和成效,但绝大多数幼儿园在课程评价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1.罗列零散的评价实践,对建立本园课程评价体系缺乏整体思考与设计。

部分幼儿园罗列出已有或计划采用的在评价方面的实践做法,将评价界定为非常细小的一系列做法,而这些做法的罗列并不能有力支撑整个幼儿园的课程评价系统;部分幼儿园简单模仿《课程指南》,将相应部分文字直接搬到本园方案中,没有自身对课程评价的设计与具体的实践说明。这些现象造成幼儿园缺乏评价的操作方法,缺乏建立本园课程评价的整体思考与设计。

2.将评价等同于考核,关注结果大于关注“发展”,缺乏基于评价的发展意识与行为。

考核是幼儿园教职工工作管理的实务之一,但有些幼儿园将工作考核混同于教师评价。将课程评价直接与工作考核挂钩,不利于建立“发展性”的课程评价导向。

3.评价方法过于原则、空泛,评价过程要素模糊、不具体。

《幼儿园课程指南》对幼儿园开展评价的原则和方法给予了方向性建议,例如要在自然状态下开展评价,注意多元主体参与评价等。但是,这些评价原则和做法在某个幼儿园如何具体开展没有给出范例,其并未根据幼儿园自身的情况具体化,完全达不到操作上的定义和指引作用。

4.缺乏针对性建立课程评价操作系统的能力,符合本园课程评价需要的工具缺乏。

幼儿园的课程评价应该成为一个相对确定的思考和行为操作系统,其中包括可操作的评价工具。虽然部分幼儿园制定出各类评价的结构和基本内容甚至指标,但当运用于实践中,仍有大量“主观判断”为主的评价现象。因为评价工具本身的设计大量用了主观性的指标,而非客观的信息来源。

案例:如“为幼儿创设温馨、优雅的就餐环境”、“关注个别幼儿的生活需求与差异并给予适当的回应”这样的评价标准具有太多的主观评判可能,结果因人而异,因此评价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1.正确和深入理解幼儿园课程评价的价值和目的,找准评价的定位。

幼儿园开展课程评价,目的是为了促进发展——促进幼儿发展、促进教师发展、促进本园课程在正确的方向上和实施的有效性上有所发展。因此,课程评价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对幼儿园课程实施的反馈、调节与改善。将课程评价从关注结果转向关注过程,从“完成行政性考核任务”转向“发现课程的现状与问题并分析改进”。

2.确立激励“自评为主”的幼儿园课程评价机制,引导不同主体自主自觉的评价行为。

幼儿园自评是源于幼儿园对本园课程设计与实施品质的主动探寻与追求。幼儿园自身内部应建立一套课程评价的机制和运作方式。此机制和运作方式应落实到班级、教师层面,并主动吸纳家长甚至幼儿作为评价部分的主体,开展围绕课程和实施品质的相关评价。

幼儿发展评价、教师评价、幼儿园课程本身的评价,构成了幼儿园的课程评价的范围与对象,它们分别是从不同角度对幼儿园的课程设计与实施、成效进行判断的过程。需要对他们分别进行目标和方法上的界定,并通过具体评价工具的编制或确定,来“定型”各类评价中应体现的理念、流程、主体、时间、对象、评价人员、具体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和注意事项等。

1.坚持自评为主,发挥课程评价的发展性功能。

在坚持幼儿园主体地位、把握全局的基础上,鼓励教师自我结合日常课程设计与实施工作进行过程性评价、诊断,发现幼儿园课程设置与实施中的不足,并及时反馈、协调与调整。

2.坚持多元主体参与,凸显课程评价的科学性。

吸纳多元主体参与幼儿园课程评价,除班级教师外,还可包括其他班级教师、教研组长、园长、家长和社区人员等,以多途径收集评价信息。

3.坚持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突出课程评价的客观性。

幼儿园课程评价的范围广泛、内容众多,评价时要注意多种方法相结合。如在幼儿园课程评价时,要同时注意书面资料与实际观察两方面的信息,尤其是注重两者之间的关联度。

4.坚持课程评价指标园本化,彰显课程评价的操作性。

因为每所幼儿园的办园特色、课程理念与目标不一,其课程设计与实施的要求也会有所差异,与之对应的课程评价内容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幼儿园要紧密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建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明确适合本园特色与目标的评价内容与操作提示,使课程评价在本园更具有操作性。

5.坚持科学分析与反馈评价结果,注重常态化评价运行机制与制度的建立。

幼儿园课程评价过程中,要注重幼儿园课程评价的信息的收集与建立联系,并尝试对评价结果作出科学解释与因素分析,以保证评价的监控、调整作用能得到切实发挥。

学前教育评价方案

根据《幼儿园工作章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素质教育的精神制定本方案。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对幼儿园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组织、教育环境及教师素质的全面、综合评估,进步幼儿园保教质量,推进幼儿园(学前班)素质教育的开展,使幼儿得到全面、主动、富有个性的发展。

1、教师能适时、适度地观察、参与和指导幼儿的一日活动。

2、教育活动寓幼儿的游戏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体现活动的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及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多样化和适宜性,充分发挥多种教育功能的作用。

3、教师能将教育目标和内容转化成为幼儿的需要,幼儿能产生学习的愿看与内在动机,主动、有效地学习。

4、教育过程能为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和自主的机会,幼儿能通过自己地探索、观察、体验、选择、表达、操纵来学习,充分尊重幼儿在生活及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5、幼儿乐于参与活动,情绪饱满,留意力集中,使幼儿在生活、游戏和学习中真正感到欢快、幸福和成功。

6、教育活动的组织能面向全体幼儿,尊重每个幼儿的不同个性、

不同特点、不同要求、不同水平。

8、教师具有开放的思想,能将幼儿班向家长开放,随时接纳家长的幼儿教育参与,开展多种多样的家长活动和亲子活动,教师、家长、幼儿三者之间交流密切。

1、文化水平测试:语言、计算。40%。

2、自理能力考查。30%。

(1)自己会穿衣穿鞋;6分。

(2)自己能梳头、刷牙;6分。

(3)自己会整理书包;6分。

(4)自己能端饭洗碗;6分。

(5)在父母眼前没娇气。6分。

3、行为习惯考查。30%。

(1)穿着整洁;5分。

(2)稳定扔垃圾;5分。

(3)不说脏话;5分。

(4)不打架骂人;5分。

(5)看书写字姿势正确;5分。

(6)能知晓简单的安全常识。5分。

1、教师岗位目标考核内容作为绩效工资挂钩的重要指标。

2、幼儿教育质量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幼儿园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赵xx。

成员:陈xx等。

1、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2、真正把教职工中优秀的同志推荐出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成立评审小组;

2、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打分;

3、根据评分推选出候选人上交述职报告;

4、确定对象进行公示;

5、确定表彰名单。

6、行政、教学、后勤,按上级名额分配进行比例计算,评优选先。

(总分100,思想政治20分、教育教学、后勤工作及行政人员考核各50分、行政测评20分、民主测评分10分)。

(一)、师德师风政治思想表现:(20分)。

1.学校要求上交的资料,一次无故不完成者首先不能参加评优评先,达到3次以上无故未完成者年终师德考核不合格。

2.园内组织各种活动,3次以上因临时假不能参加的,本学期不能参加评优选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的一次加2分。

3.凡有家长和幼儿反映教师打或辱骂幼儿,经查实1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4.请假(除婚丧喜事,生病住院者外),其余请假1天扣0.5分,事假5天以上(含5天)、病假8天(含8天)者本学期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住院并启动医保10天上(含10天)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6.满勤一月加1分。

7.主动承担学校工作,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定工作量后一次加2分。

8.在幼儿园指定穿园服和佩戴岗位牌时,未予配合的老师1次扣2分。

9.上班时间串岗、摆龙门阵者,一次扣5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毛衣、上网、玩手机看课外书等)发现一次扣2分。

10.幼儿园在开展活动时,全园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未遵守一次扣2分。(小班前两周可适当使用方言)。

11.教职工上班期间留彩色指甲或长指甲的一次扣2分。

12.全体教师(含行政、后勤)在参加或组织活动时穿超短裙和高跟鞋、披散头发的,经学校提醒未整改者一次扣2分。

13.财产管理:对自己所管理的资产,妥善保管,放置有序,无遗失、损坏(自然损坏例外)。资产遗失、非正常损坏或非自然损坏,扣2分。

注:同等条件下未请假和未换班者优先评优评先。

(二)、行政人员工作考核(50分)。

1.行政会一次未参加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2.上级及学校交办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8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15分。

3.上班时间未经园长同意擅自离岗、网购、玩游戏,发现一次扣10分。

4.主动撰写论文、参加各种比赛,参照教师获奖加分。

(三)、班级教育教学工作考核(50分)。

1.教学工作。

(1)保教处安排或教师自愿组织公开课、送教下乡等教学活动,须提前两天把教案交保教处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此次活动。公开课每次主教加5分,协教(本班教师或保教处指派)每人加2分、讲座每次加3分;二级培训加2分,保教处组织的教研活动,未当班老师必须参加的,未参加一次扣1分。活动当天换班、事假、病假可以不参加此活动。

(2)教案敷衍了事,与周计划(课程表)不相符的发现一次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教案备详案且有教学反思记录,教案必须随堂带教案,不定期抽查,没有按时备完教案1次扣2分。

(3)各班教师应认真按一日活动时间安排表组织幼儿开展各项活动并关注幼儿,未按一日活动细则开展者一次扣2分。

(4)备课中反映出示的教具抽查时发现没有教具一次扣2分(教具在周计划中反应)。

(5)除学校统一组织外,充分带动幼儿和家长一起开展公开集体亲子活动,(由保教处检查并参与)主讲教师加5分,协助教师加3分。(一学期不超过2次)。

(6)每班自制玩具比例达到40%以上,并保证幼儿人手一件(每少一件扣1分)。

(7)在教师当班时间内,制作教具和备课以及其它工作不管幼儿,查证一次扣5分。

(8)经学校同意,组织幼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教加5分、协教加3分。

(9)中午午睡要求:不能睡觉,不得离岗,巡查纠正幼儿睡姿、盖被,午睡中生病的幼儿及时照顾并报值班医生(行政值周、当班医生抽查中没做到发现一次扣2分)。

(10)环境创设中,主题墙必须按每月开展主题活动的资料布置,区角材料含公共区角每两周填充一次,主题墙和区角填充材料必须和活动进度同步,本班负责的环境创设区域按时完成,每月考核记录优秀加5分、未完成扣5分。

(11)早操时每班必须有教师带操,保育员教师专门负责接孩子和组织幼儿秩序,未带操者查证一次扣3分。

(12)由幼儿园指派外出指导工作的教师,每次加2分。

(13)承担外来观摩学习的班级,组织活动教师1次加5分,配班教师1次加3分。

(14)教师参加各种比赛活动,获园级一等奖加3分,园级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5分;获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获地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分;获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4分;或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5分。

2.家长工作。

(1)各班每学期必须召开二次家长会(报保教办公室作记录并检查,另附表册、图片等资料应证),未召开的一次扣5分;另组织家长开展培训、交流、探讨会、家长培训、家长义工活动(报保教处记录、必须有方案、培训内容、反馈表、图片)本班教师一次各加5分。

(2)各班教师必须做好班上幼儿的家访工作,新生要求全部家访,新生家访无需图片印证;老生要求每班每学期每位老师家访4名以上幼儿,并有图片等资料印证,未完成者一次扣1分。

(3)班上无家园宣传栏各扣3分,每月需更换一次,未更换的一次扣1分。(内容:幼儿个别表现、新的`教育理念、各种计划、通知、安全知识等)教师共同完成。

(4)不管家长询问任何事,均要求耐心解答如发生冲突经查明原因属教师责任的一次扣5分。

4.班级管理工作:

(1)每天需将幼儿用品(杯子、毛巾、桌、椅、门、窗等)进行消毒处理,各种消毒工作由当班教师指导保育员教师完成,未完成的发现一次扣1分。

(2)教师未按时接班的一次扣2分;班上物品摆放混乱,发现一次扣1分(主要指桌椅、区角、书包、书及被子等);不及时关空调、关水、关电者发现一次扣1分。

(3)如幼儿尿裤子或大便在裤子里未及时处理者发现一次扣5分。(注:午睡期间不能禁止幼儿上厕所)。

5.安全工作:

(1)出现事故经查实属于离、串岗的教师一切责任自己承担以外,另扣考核分8分。

(2)未按要求做好晨检一次扣2分。(班级)。

(四)、后勤工作(50分)。

1.未按要求完成计划、记录、表册、总结,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一次扣2分。

2.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

3.工作到岗但不认真履行工作,未遵守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5分。

4.经检查,工作有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

5.乐于接受学校交办任务,并能保质保量完成,一次加2分。

6.无正当理由拒绝学校临时交办任务,一次扣5分。

7.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评比、比赛活动获奖的,以保教处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8.教师撰写论文发表,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9.辅导幼儿作品获奖,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参与奖、纪念奖、普遍性的优秀奖等不加分,但作为评优选先一个重要隐性加分因素。

10.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11.部门迎接上级专项检查,合格以上加1分、优秀加3分,不合格扣5分。

(五)、行政测评(20分)。

行政人员根据教师和后勤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对其测评;

园长对中层干部工作度评分;

其测评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二十。

(六)、民主测评(10分)。

1.班级教师由本班家长进行测评,家长给予班级教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2.后勤工作人员由班级教师进行测评,教师给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3.全园教师对园长及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每位教职员工的基分是一学期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进行学期考核,其分数每学期公布1次,公示期3天。一学年总分在120分以下者(不含120分)扣除年终绩效奖金,年终考核不合格;以分数高低排列,推选出市级、园级、表彰人选。对专项奖项不用比分推选。

北京素质教育评价新方案出台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评价体系、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进行中小学升学考试与招生制度的改革、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改革,继续深化高考改革经国务院同意,体现着全新教育理念的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今天公布。这是建国以来教育部发布的第一个较为全面的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对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将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中小学反映最为强烈、感到最为困惑的问题是评价改革。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现行的评价考试制度已经成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瓶颈。由于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多年来形成了一套根深蒂固的评价标准,如何打破这套标准,不再以考分和名次作为衡量学生的惟一标准,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改革目标,教育部着手制定了《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广泛深入的研究与调查,认真汲取了专家、校长、教师的建议及各地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起草了《通知》初稿,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经国务院同意现正式发布。《通知》指出,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评价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重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也要重视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等管理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评价方法要多样,探索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方法;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通知》提出,要建立三个评价体系,即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评价体系;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核心是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为了体现促进发展的功能,《通知》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措施与方法,比如,评价学生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对学科学习目标作出详尽规定,并对评价方式提出了具体建议。这一评价体系的建立,使评价的功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全面创新。《通知》提出,要进行中小学升学考试与招生制度的改革、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改革、继续深化高考改革,积极探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等学校招生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个《通知》的公布,对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将起到重要作用。教育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加强领导,组织研究队伍,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作为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根据本通知精神对现行督导评估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教研部门应贯彻课程改革的精神,认真研究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提高为学校和教师服务的能力,促进教师的发展和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的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使中小学广大教育工作者了解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方向和要求,掌握评价的基本方法;要以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宣传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念,使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心得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

11月2日,围绕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李俊杰常务副校长带领发规处科级及以上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并部署安排学习贯彻《总体方案》的任务。

李俊杰常务副校长指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学校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攻坚任务,学校职能部门要主动承担起《总体方案》落地落实的责任,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全面统筹思考,破立并举,深入研究“破什么”“立什么”的具体举措任务。

11月6日,发规处组织全处人员精读《总体方案》全文,就教育评价改革的5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展开研讨。精读全文后,发规处全体人员结合学校发展和自身岗位要求畅谈了学习心得体会。

大家一致认为,《总体方案》提出了“到20**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目标,鼓舞人心,令人振奋。《总体方案》内容围绕立德树人要求,紧扣“破五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提出了系统科学的改革任务。在编制学校总体规划和深入推进学科建设的过程中,应对照《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全面梳理相关政策、措施及方案等,系统谋划改革任务举措。

大家一致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改革的精神和奋进的姿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为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早日建成世界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作出新贡献。

20**年12月15日,遂川县扬芬中学叶付勇校长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并要求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写出心得体会文章。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方向”。

《总体方案》第四点提出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持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性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可以看出,此次学生评价改革,旨在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以前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唯分数论”很盛行。学生考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师职称考核,评优评先,选调进城。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一次的期末考试,都会将各校考试成绩打印出来,教师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本班考试成绩与全县兄弟学校做比较。有的学校也会用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来决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有的教师,为了让学生考好一点,就拼命的布置作业,大搞“题海战术”。有的学生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半夜三更都还没有休息。有的学校,老师规定学生课间活动的时间为两分钟,每餐吃饭的时间为十分钟。有的学校要求教师作业全批全改,老师改不完,就叫学生改,有的还叫家长改。

减轻学生负担,减轻教师压力,喊了多年,但成效甚微。君不见,学生的书包越来越重,资料越来越多。有的学校,一门学科就有四五套资料,学生即使不休息,也做不完这些资料。有的资料,学生动都没动,就拿去卖废纸了。

值得欣慰的是,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发现了这些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教育部规定,对于教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遂川县教体局大力开展大课间活动,明确规定每天要有一至二节的时间用于开展各种艺术社团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充分释放了学生压力,陶冶了学生情操,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我们相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谋划,有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一定会早日落地,生根发芽,国家一定能够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北京素质教育评价新方案出台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今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

如何申请:

材料齐全当场受理15日内就发证。

据了解,在北京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之前,对于政策的制定已经酝酿了一年多。相关负责人说,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里对居住证持证人在城市享有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而作为《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落地政策,“办法”中要求,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需要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证申请材料。

随后,这些材料将汇集到区公安机关,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分别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居住时间和就业、住所、就学状况的材料将一一“过筛”。

从受理当天开始算起,15天内申请人就能领到《北京市居住证》。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也将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区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法”中还说明,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能有啥用:

给积分落户“打底”保障合法权益。

“办法”中约定,《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作为必要条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就可以参与积分落户。

文件中称,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其中内容显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保障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什么呢?国务院条例和本市办法对居住证权益的分类主要有三种——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包括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而且还应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北京落实:。

便利服务已近“全齐”个性化服务贴心。

“目前,国家规定的各项权利、服务和便利规定已经得到了落实。”相关负责人细数道,目前北京市居住证的持证人在京可以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

而在国家规定的7项便利中,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等5项均已经落实。而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北京目前也在推进。

“这意味着,目前还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这一项便利,需要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调整现行政策后,本市再遵照执行。”相关负责人说,这也就意味着,7月1日以后,本市的这些便利服务已近“全齐”。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层面的大背景下,北京还制定并执行了一些个性化的细节服务内容。记者注意到,北京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创造条件,扩大非京籍常住人口,也就是未来的居住证持证人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比如,老年人持证可以免费逛公园、免费乘坐公交车,遇到紧急特殊困难的人员可以享有临时救助等服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70号。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已经4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年5月17日。

第一条为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来京人员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需要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来京人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的《北京市居住证》。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来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将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保障《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暂住登记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应当为来京人员提供暂住登记服务。

第七条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监护、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明。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收到《北京市居住证》申请材料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经告知补正后拒绝补正的,不予受理。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区公安机关。

区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其身份、居住时间、就业、住所、就读等状况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发放《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二条《北京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遗失的,《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因证件损坏难以辨认而换领新证的,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三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五条在申领、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以及办理居住信息变更、签注等手续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办理程序,不予发放《北京市居住证》;已经发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证》应当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

(一)死亡的;。

(二)已在京登记常住户口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十七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负责《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来京人员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条市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对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承担办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逐步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及其他便捷手段,方便来京人员申报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使用、管理等活动中有违反《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发布、根据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北京素质教育评价新方案出台

记者从召开的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大会上获悉,今年下半年,本市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新方案,8位特邀督学顾问和71位督学昨天受聘正式上岗。

在评价内容上,新方案更强调,普通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市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中学生应具有竞争的意识和勇于克服困难、坚忍不拔的精神及适应社会的能力,小学生应具有初步的`竞争意识和用于克服困难、不怕挫折的精神及初步的自我管理能力。

学校品格教育评价方案范文

为加快我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的步伐,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全面发展。特制定我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学生评价、班级评价、教师评价等内容的以校为本的评价体系,发挥评价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提升。

(一)整体架构。评价实施方案,力争涵盖学生评价、班级评价、教师评价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二)突出重点。学生评价突出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特长评价等。班级评价突出班级建设和学习小组建设。教师评价应促进教师质量观、评价观的转变。

(三)易于操作。评价实施方案是力求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实施。

我校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抓好落实。

我校评价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教师、学生和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讨论,最终形成我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评价方案的制定实施,必将促进教师、家长质量观、评价观的转变,也一定会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学校教育生态的改善。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心得体会

教育发展离不开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价值观的底色。教育价值观突出教育本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注重教育价值融合,既强调人才的全面发展,又突显教育的社会价值,明确“四个服务”,确立了教育发展基调。其中,立德树人是教育价值观的根本取向,人民中心是教育价值观的根本立场,全面发展是教育价值观的根本标尺。

毋庸赘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是显着的,但也不必讳言,我国当下教育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以“五唯”为代表的功利化倾向。“五唯”在教育实践中有多种表现。一些学校、家长、学生过于强调智育、重视分数,“分数至上”“分分计较”,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刷题”、超前学习、过度教育等现象。有的学校和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升学率,“一本率”“北清率”甚至成为评价教育部门、评价学校、评价教师的硬指标。选用人才重学历轻能力,“学历高消费”“名校效应”“学历歧视”还在一定范围存在。高等学校中还存在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片面追求人才“帽子”、论文发表的数量和级别,以及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等现象。“五唯”问题严重偏离了教育价值观,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目标和方向。

评价与价值不可分割。教育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教育价值是评价的目标和结果。教育价值观为教育评价提供尺度,教育评价的维度、内容、方法、标准和手段都充分体现着教育价值观的尺度,引导人们教育行为的`价值选择与追求。教育评价是教育价值观导向功能的延伸,教育评价通过价值引导,调整和匡正人们错误的教育需求与价值观念,保障和实现教育价值观对人们教育行为的指导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通篇渗透着教育价值观的立场、尺度,反映了教育事业发展的价值追求,为弘扬教育价值观提供了机制、行为、思想和环境保障。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教育评价是反映教育实践成效的完整系统。只有进行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和顽瘴痼疾,从总体上匡正人们的教育价值观,实现教育行为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统一。《总体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强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教育评价改革进行了深度谋划、系统设计、全面布局,涉及教育实践的全环节、全主体、全要素、全类别以及各年级学生学习情况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和制度,为各级各类教育和主体落实教育价值观提供机制保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科学性。科学的教育评价一定反映教育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总体方案》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层分类创新和改革教育评价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标准,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规范人们的教育行为,祛除教育中的浮躁之弊,保障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人才选拔与使用符合教育价值观的要求。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价值性。任何教育评价都包含着某种价值立场和尺度,促使全党全社会端正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价值观念,确立教育价值观,统一思想,规范教育价值创造的实践过程。《总体方案》强调,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旨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针对不同主体的实践特点,分别建立了“科学履行职责”“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等五种教育评价尺度,促使主体行为回归教育本质,形成巨大教育合力,共同创造的教育价值。

优化评价结果产生的社会效应,实现教育与社会互动的良性循环,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总体方案》充分体现了我国教育的正确价值观和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遵循了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育改革逻辑,必将有利于加快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凝聚新的合力、打开新的局面,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发言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此次教育评价改革,通过五“破”五“立”教育评价“指挥棒”全面转向。

1、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

破: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

立: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

2、改革学校评价。

破: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3、改革教师评价。

破: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

立: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

4、改革学生评价。

破: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

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

5、改革用人评价。

破: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

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

此次国家的教育评价改革是切合实际、贴近民生、解决顽瘴痼疾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每天与学生们朝夕相处,切身地体会到目前教育评价机制存在弊端。例如唯成绩论,评价一所学校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好差就看学生的成绩。为提高成绩,学生夙兴夜寐,还要利用假期补课,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全部用来“学习”。在这个过程中确实涌现出一批成绩优异的学生,但同时也淘汰掉了一批学生,而这些学生实际上承受了更大的压力,甚至很多出现心理问题。上述正是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的真实写照,偏离了立德树人的总目标。

《总体方案》第四点提出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可以看出,此次学生评价改革旨在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在此也希望新时代教学评价改革早日落地,生根发芽,培育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前教育评价指南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学前教育相关法规逐渐完善,越来越多的父母愿意为孩子选择一所优质的学前教育机构,其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学前教育机构要想满足社会需求,提升竞争力,一方面需要对教师队伍加强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另一方面还要通过评价指南,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近日,笔者参加了学前教育评价指南的研讨会并就此展开了思考,结合自身经历,现就个人心得谈谈自己对学前教育评价指南的理解与感悟。

在学前教育评价指南中,对学前教育目标作了深入的探讨,认为学前教育的目标应包括以下方面:身体健康、情感发展、社交能力、语言能力、认知能力等。在我看来,学前教育的目标应当是综合性的,在保障身体安全及健康的基础上,发挥学前教育在认知、社交、情感、语言等领域对幼儿发展的积极作用,并通过针对所在区域,民族文化特点等因素的特殊要求,为幼儿实现多元价值观与多元文化交融的教育。

学前教育目标的实现需要多种途径,包括教育环境、师资队伍、教育方式等方面。在实现需要有科学的课程设计,拥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及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独特的学习体验。尤其是针对不同年龄幼儿的认知特点,要注重情感因素培养,在统一的教育模式中不断创新,培养幼儿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第三、如何评价学前教育?

评价是改进教育工作的前提,也是质量管控的必要手段。学前教育评价指南是评价学前教育的重要法规,其中详细规定了各项评价指标。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对这些评价指标进行具体分析,包括教育质量、师资水平、教育环境、家园联系等方面。在与家长交流时,也应当准确传递评价内容,让家长了解孩子在校的一些具体表现并给出具体建议。

第四、如何推动评价结果改进教育工作?

如何推动评价结果的落实是整个评价工作的关键。评价结果需要明确且实用,整合各方面信息,针对不同的教育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建议探索有关评价推动效果反馈的机制,不断优化教育工作,提高质量并促进动态发展。

一个合格的教师是优质学前教育的保障。在学前教育评价指南中,对学前教育教师的素质与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学前教育教师具备收获识别和评估的能力,通过持续的职业发展专业化、多维化作为保证指导普遍性和多元化的教育教学活动。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培养计划,加强教师的专业培训、交流与合作。教师应当注重自我成长,并且能够在各个方面给予幼儿以关爱和扶持。

总之,学前教育评价指南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重要法规,对学前教育给出了清晰、具体的评价标准。在学前教育的实践中,应该统筹发展、注重创新,加强考试评估机制,落实评价结果,不断推进学前教育工作,让优质、高效的学前教育走向社会大众,造福幼儿成长。

学前教育评价指南心得体会

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学前教育评价逐渐受到重视。学前教育评价是一项对幼儿在多方面的发展进行系统而科学的评估,有助于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本文主要讲述学前教育评价指南的使用心得体会。

学前教育评价指南是学前教育机构评估的一个指导性工具。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评价,以确保机构提供的服务,可信、可靠、有效,并促进评价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对于评价体系的设计,我们需要了解各方面的评价标准和指标。在选择评估机构时,可以比较不同机构的成功率、指标完整度和合法性。

第三段:确保评估的合法性。

在实际操作时需确保评估的合法性,获取的信息需要保持机密性。应保证评估的进行严格符合政策法规,遵循申请机构参考和审核评估流程,同时,评价过程也要保持独立性。采用多种考核方法,包括在线调查、调查问卷、观察、面谈、记录分析等多种方法。此外,需要充分利用数据和定量指标评估和定性分析来概括评估结果。

第四段:有效的评估方法。

学前教育评价指南通过灵活多样的评价方法,可评估幼儿教育机构的有效性、可靠性和效率。通过这些方法,评估者能够全面地了解机构的运作情况,包括领导层的组织管理、教师的教学质量、幼儿的学术能力与生活适应能力、家校合作等等。评估结果可作为机构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参考,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相关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

第五段:总结。

要想建立一个优质的学前教育机构,评价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学前教育评估指南的使用,可以提高幼儿教育机构的质量,同时也更好地满足家长对幼儿教育的需求。贯穿评估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总之,学前教育评价指南的建立和实行,对于幼儿教育发展的改进和提高,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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