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心得体会(优质12篇)

时间:2023-11-26 19:45:07 作者:笔舞

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之间互相尊重、和谐相处的一种社会状态。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成功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院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各族学生接力实现中国梦的思想根基和信念之魂,必须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纳入教育教学改革体系,完善培育模式,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发展,找准教与学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价值结合点,突出“中华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线,扩大覆盖面、点线面有机结合,各要素靶向聚焦,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效。

基本国情教育是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逻辑起点。要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形势与政策课等课程教学和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主题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谱写了悠久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和谐共生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深刻认识到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特点,深刻把握当前我国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以及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牢固树立“一条道路”“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视民族团结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觉将个人理想追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在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担当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使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成就梦想、体现价值。

民族院校是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承担者,发挥着“三基地一窗口”的独特功能。强化主打功能,就是要切实履行传承和弘扬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特殊使命;彰显主场优势,就是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基本国情和中国梦教育;发挥主力作用,就是要有效发挥师生员工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特殊作用,在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华文化教育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团结生命线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结合等方面更加有为;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质量,就是要在着眼点于铸魂立格、正心立人的自身文化建设的同时,及时跟进和深度融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发挥大学资政育人功能,帮助民族地区培训民族文化干部,助力民族文化特色优势资源综合开发,服务民族地区发展。

忠于党、砥砺前行为人民;引导各族。

学生。

坚定四个自信,凝聚信仰力量,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心得体会集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理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五月的和风伴着我们迎来了自治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民族团结从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从未褪色。北魏孝文帝的改革率先为少数民族打开了向汉族学习的大门。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历时十八年,考察了许多国家,把西域的自然环境、风土人情、政治、经济等都向汉武帝作了详细汇报,为汉朝反击匈奴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强了中原与西域的相互了解与来往。大漠的驼铃声记录着遥远的文明。在抗日战争时期也有一批爱国的少数名族为祖国的事业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用他们的生命换来了之后千万同胞们的幸福生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所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的权利,使得在新疆生活的47个民族能够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的生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所展现的民族团结精神深深烙印进了人们心中:忘不了全国各族人民为汶川遇难者默哀的情景,忘不了玉树地震中藏族孩子渴望生命的眼光。忘不了国庆节天安门前那56根民族团结柱。这是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有血浓于水得亲情。

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09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于2009年12月29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这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全疆各族人民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更好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顾建国以来新疆发生的人间奇迹般的变化和发展进步的光辉历程及伟大实践,我们深深感受到,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就没有新疆的发展进步、和谐稳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在社会主义祖国的怀抱里,新疆各族人民才能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及其主要内容。

准确理解和把握法规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是贯彻实施好法规的基本前提。《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从我区团结稳定的现实需要出发,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此,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正确把握。

第一,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责任和原则。《条例》明确规定,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民族团结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条例》强调,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

第二,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条例》明确规定,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有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方面的教育。

第三,明确了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对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强化了相关部门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作用。如,农村基层和城镇社区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到街道社区、乡村院落、千家万户;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使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民族团结教育等。

第四,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还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疆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上对国、下对家。需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藏区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不断推进小康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就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摆在维护稳定工作的首位,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理直气壮地揭批“分裂分子”集团大肆歪曲历史事实、企图搞乱人们思想、模糊人们视线的险恶用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分裂分子”集团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地揭露“分裂分子”集团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真实面目,要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正面舆论引导力度,积极营造安定团结、遵守法律、和谐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首先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在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中的发展,没有稳定,绝不会有发展,更不可能有科学发展。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创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业。长期以来,“分裂分子”集团一直处心积虑地破坏藏区的发展与稳定,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坚定意志、正确思路、实际能力、政策措施和自觉行动,以更好地把握人民的意愿,把握藏区发展进步的关键。因此,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举一反三,准确分析和全面把握当前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始终紧绷政治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坚决粉碎“分裂分子”的新一轮进攻,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青海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地同”分裂分子”集团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反对分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社会稳定、繁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藏区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分裂分子”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阴谋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基础。我们一定要按照“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反分裂和维稳工作,使我区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夺取我区发展稳定的新胜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青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我县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基于此,县委提出要把第一年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作为我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和有效载体,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的创建工作成果丰富教育实践活动,以转变作风的实效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动力,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归根到底就是促进和谐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在民族关系上的具体体现。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中华民族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块田,同饮一河水,共生互补。在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大家庭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缔造、共同建设、共同当家作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国两万多公里陆地边境线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并且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历史上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些跨界民族由于地缘和血缘上的原因,境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会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始终是维护祖国边疆安宁的重大工作,决定了民族和谐始终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当代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引发民族矛盾的因素更加多样,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民族问题日益与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妥善处理各种民族问题,全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在我国,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发展,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全国实现了现代化,没有各民族的共同振兴就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梦想,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是当代中国人的责任与使命。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富民强、民族振兴、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正是得益于我们拥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得益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从1978年开始开展了30多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夯实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我们坚信,任何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的图谋和行径必将以失败告终。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将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我们的每一滴汗水都将折射出太阳的光芒。如果在维护民族团结的伟大事业中,做不了大海的滚滚波涛,那就做一股山间的潺潺溪流吧;如果做不了峰顶的参天大树,那做一棵河边的青青小草吧。让我们在平凡中创造不平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一起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乘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的浪潮,并肩携手、同心同德,共同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爱我中华,共创祖国辉煌的明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心得体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我县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基于此,县委提出要把第一年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作为我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和有效载体,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的创建工作成果丰富教育实践活动,以转变作风的实效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动力,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归根到底就是促进和谐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在民族关系上的具体体现。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中华民族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块田,同饮一河水,共生互补。在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大家庭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缔造、共同建设、共同当家作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国两万多公里陆地边境线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并且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历史上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些跨界民族由于地缘和血缘上的原因,境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会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始终是维护祖国边疆安宁的重大工作,决定了民族和谐始终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当代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引发民族矛盾的因素更加多样,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民族问题日益与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妥善处理各种民族问题,全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在我国,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发展,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全国实现了现代化,没有各民族的共同振兴就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梦想,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是当代中国人的责任与使命。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富民强、民族振兴、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正是得益于我们拥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得益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从1978年开始开展了30多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夯实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我们坚信,任何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的图谋和行径必将以失败告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疆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上对国、下对家。需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藏区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不断推进小康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就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摆在维护稳定工作的首位,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理直气壮地揭批“分裂分子”集团大肆歪曲历史事实、企图搞乱人们思想、模糊人们视线的险恶用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分裂分子”集团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地揭露“分裂分子”集团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真实面目,要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正面舆论引导力度,积极营造安定团结、遵守法律、和谐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首先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在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中的发展,没有稳定,绝不会有发展,更不可能有科学发展。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创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业。长期以来,“分裂分子”集团一直处心积虑地破坏藏区的发展与稳定,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坚定意志、正确思路、实际能力、政策措施和自觉行动,以更好地把握人民的意愿,把握藏区发展进步的关键。因此,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举一反三,准确分析和全面把握当前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始终紧绷政治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坚决粉碎“分裂分子”的新一轮进攻,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青海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地同”分裂分子”集团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反对分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社会稳定、繁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藏区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分裂分子”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阴谋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基础。我们一定要按照“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反分裂和维稳工作,使我区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夺取我区发展稳定的新胜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青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五月的和风伴着我们迎来了自治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民族团结从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从未褪色。北魏孝文帝的改革率先为少数民族打开了向汉族学习的大门。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历时十八年,考察了许多国家,把西域的自然环境、风土人情、政治、经济等都向汉武帝作了详细汇报,为汉朝反击匈奴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强了中原与西域的相互了解与来往。大漠的驼铃声记录着遥远的文明。在抗日战争时期也有一批爱国的少数名族为祖国的事业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用他们的生命换来了之后千万同胞们的幸福生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所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的权利,使得在新疆生活的47个民族能够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的生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所展现的民族团结精神深深烙印进了人们心中:忘不了全国各族人民为汶川遇难者默哀的情景,忘不了玉树地震中藏族孩子渴望生命的眼光。忘不了国庆节天安门前那56根民族团结柱。这是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有血浓于水得亲情。

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09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院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各族学生接力实现中国梦的思想根基和信念之魂,必须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纳入教育教学改革体系,完善培育模式,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发展,找准教与学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价值结合点,突出“中华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线,扩大覆盖面、点线面有机结合,各要素靶向聚焦,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效。

基本国情教育是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逻辑起点。要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形势与政策课等课程教学和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主题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谱写了悠久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和谐共生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深刻认识到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特点,深刻把握当前我国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以及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牢固树立“一条道路”“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视民族团结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觉将个人理想追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在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担当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使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成就梦想、体现价值。

民族院校是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承担者,发挥着“三基地一窗口”的独特功能。强化主打功能,就是要切实履行传承和弘扬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特殊使命;彰显主场优势,就是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基本国情和中国梦教育;发挥主力作用,就是要有效发挥师生员工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特殊作用,在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华文化教育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团结生命线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结合等方面更加有为;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质量,就是要在着眼点于铸魂立格、正心立人的自身文化建设的同时,及时跟进和深度融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发挥大学资政育人功能,帮助民族地区培训民族文化干部,助力民族文化特色优势资源综合开发,服务民族地区发展。

“五个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基,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根本。因此,应以“五个认同”为切入点,将其纳入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和综合考核体系,明确目标要求:引导各族学生把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自身的神圣职责,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祖国尊严,同一切分裂祖国的言行作坚决斗争;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始终把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摆在首位;引导各族学生充分认识到文化认同是最基本、最深层次的认同,人人充当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引导各族学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忠于党、砥砺前行为人民;引导各族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凝聚信仰力量,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此次培训学习的主要形式是专家报告和名校教学经验分享。内容有《传承名族优秀文化,弘扬名族团结教育》、《名族之花在这里盛开》、《云南民族文化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教育策略研究》、《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彩云南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永远绽放》、和校长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经验分享交流等八个主题,涉及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经验分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云南经验三个模块,特别着重阐述了学校如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的效益,这些锐意创新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经验足以让我受益终生。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民族,几千年来,共同缔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谱写了一曲曲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的壮丽篇章。在云南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有26个兄弟名族共同劳动、战斗、生活在一起,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

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任何一位共产党员都必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都要挺身而责任出,与之坚决斗争。民族团结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了建设合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教育出大量的有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我们应该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心与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在校园里,不仅要在各班与各班之间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学生辨别是非、抵御错误思想的能力,使我们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团结大家庭。

新时代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同时也给教师提供了很大的舞台。我们教师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学无止境,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素养和教育观念。在扎实肯干的同时,学会创新,做一个有深度和宽度的教育者。

引导好我校的教师,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我们不仅要爱国爱党,更要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我们既然选择了这项职业,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热爱它。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的群体学生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净化校园空气和学生灵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活动载体的开发与建设,以活动促交流学习、以活动促平等友好、以活动促互助互爱、以活动促团结进步,让我校的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为民族团结建设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理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心得体会

近阶段,通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系统学习,认识到这个条例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是我国首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于20-年12月29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年2月1日起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境内外“三股势力”不断制造民族矛盾、挑拨民族关系的破坏行为,从维护各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现实需要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我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责任、原则和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对新疆民族团结教育的原则、机构职责、内容与方式、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条例规定,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理解。今后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搞好民族团结,始终牢记“三个离不开”思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心得体会

在春意盎然的5月,我们学校全体各族师生又迎来自治区第三十一个个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位于祖国边陲的新疆又是祖国大家庭中地域最大、地处边疆的自治区。新疆不仅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宝地,而且又享有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盛誉。同时,新疆不仅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又担负着巩固边防、守卫边疆、维护祖国统一的历史使命。因此,各民族必须团结在一起,搞好民族团结。学校通过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此次学习活动由全体教职工参加,参加率达100%。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提高了大家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民族团结,增强了凝聚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于20-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疆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标志着新疆的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于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条例从团结稳定的现实需要出发,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我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责任、原则和相关法律责任。条例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适用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示范和表率作用。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并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阶段。幼儿园应当对学前儿童进行适合儿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还将每年5月定为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月。

在学习过程中,学校能够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座谈讨论与个人发言相结合的形式,通过教师辅导、知识竞赛、作文比赛、书画比赛、文艺表演、观看光碟、升国旗、邀请法制副校长举办讲座等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寓民族团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学校坚持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学生课堂。其一,结合常规教学工作,发挥全体教师的作用,把科学发展观基本知识、爱国主义教育、“六个为什么”教育、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教育和法制教育、公民教育、网络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巧妙地切入各科教材,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各项活动之中。

一直以来,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以月促年,在师生中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使他们懂得了“民族团结则百业兴旺,民族纷争则百姓遭殃”的道理。民族团结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了建设合力,为新疆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教育出大量的有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教师,我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愿我校的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

民族团结进步心得体会

近阶段,通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系统学习,认识到这个条例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是我国首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于20-年12月29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年2月1日起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境内外“三股势力”不断制造民族矛盾、挑拨民族关系的破坏行为,从维护各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现实需要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我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责任、原则和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对新疆民族团结教育的原则、机构职责、内容与方式、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条例规定,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理解。今后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搞好民族团结,始终牢记“三个离不开”思想。

通过开展学习《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系列活动,进一步明确了贵南县气象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强化了社会责任,对于加强和创新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我认真学习贯彻了《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得到以下心得。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香日德镇是一个各民族和谐相处的大家园。有回族,藏族,蒙古族,撒拉族等多个民族的乡镇。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作为xx单位的一名员工,要积极争当民族团结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把学习贯彻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把遵守执行《条例》变成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及工作环境。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进民族团结共同进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民族团结进步年心得体会

自20xx年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以来,在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在社会各层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在开展的广度和深度上并不平衡,有的已经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广泛开展,有的却还局限于部分地区和单位;有的已深入到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场所,有的还流于表面形式。除了重视程度不一外,还缺乏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必须按照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推进理念、手段、方法的创新,把“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以“人文化”为引领。

所谓“人文化”,有诸多解释,但归根到底,就是以人为本。即强调人的价值和人的发展需要,一切都要以人为前提,以人为动力,以人为目的。指出:“做民族工作,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所以,推进创建活动“人文化”,就要以“人文化”为引领,把符合人民群众利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关心人、尊重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着眼点和着力点。

一是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要求人们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它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的是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这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道德传统,也注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的精神内涵。因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人、教育人、发展人,使人人向好、向善,追求真、善、美的统一,成为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多种优良品质的个体,再以其优秀个体去影响家庭乃至社会,使家庭和社会都逐渐向着高素质、高水平发展。这既是传承中华文明传统,也符合实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

二是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中华民族是由各民族共同构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的思想认知,是对中华各民族相互依存、休戚与共、谁也离不开谁的历史认同,是对“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行动自觉。因此,要通过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让各民族深刻认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的辩证统一。懂得并认同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要通过中华文化发展的历史与现实,让各族干部群众了解和懂得我国各民族的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各民族文化共同铸就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进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不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自觉自信,建设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正如所指出的:“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

三是要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要做到“不留死角”,就必须按照说的,“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让各族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的道理,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不利民族团结的话不说,有损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珍惜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坚持以“实体化”为支撑。

所谓“实体化”,就是要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等方面,实实在在,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体化”,就要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之中。

一是要坚持“四个重在”,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即“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切实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使创建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阵地,成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为民服务的窗口,成为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平台,成为各民族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凝聚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纽带,成为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桥梁,成为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诉求的渠道,成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推动力。

二是要不断创新理念、手段和方法,将“六进”的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今年6月,国家民委下发的《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对“六进”的目标任务、步骤措施、测评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的地方按照“六进”的要求,因地制宜,将进寺庙改为进工业园区、进农业园区、进军营与部队共建,形成了“八进”,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推动“六进”或“八进”的工作中,进机关是个重点,也是个难点,但做好了就是个亮点。比如,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的市直机关以科室为单位,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活动,让各族干部与群众结对帮扶,定期走访,并记录公示,让模范集体挂着“民族团结模范科室”的牌子,让模范个人佩戴“民族团结模范”胸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再比如,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过程中,探索适合民族地区的民事纠纷化解模式,聘请在群众中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担任“特约调解员”,印发《调解俗语》,提供专业诉讼翻译,依法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还比如,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政府为了方便群众,把所有需行政审批的项目集中于县行政服务中心,并进行流程服务,让群众在一天之内就可办完所需办的手续,而且还依照群众借“赶场”、节庆进城办事的习惯,调整窗口服务时间,切实做到了为民服务。这些都是创建活动进机关的有效探索和成功实践,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是要培养树立更多各级各类示范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甘肃、云南、广西、贵州、青海五省区紧密结合实际,将创建活动作为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先进区的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国家民委在总结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13个州(市、盟)作为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并在昌吉州举行了试点活动启动仪式,掀起了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创建热潮;县级以下(含县级)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在各地普遍开展起来,涌现了一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有两批共133个县、乡、村、企业、学校等被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今后,还要更加广泛地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州(地、市、盟)和示范县建设,培养和树立更多各级各类示范典型。同时,还要加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一方面要对已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加强指导,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加必要的投入,进一步发挥好其功能作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挖掘、培育、建设一大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让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形成阵地化、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

坚持以“大众化”为动力。

所谓“大众化”,就是通俗化、具体化、生活化,使之更好地为人民大众所理解、所接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众化”,就是要扩大参与范围,使创建活动的内容、理念、形式、方法更加通俗化、具体化、生活化,突出创建活动的时代性、人民性,使之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

一是在创建内容上,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关注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困惑,不断彰显创建活动的生命力、亲和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吸引力、感染力。

二是在创建形式上,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要坚持民族化、通俗化、形象化,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喜爱的方式阐释和宣传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努力使抽象的理论变成言之有物的实话、言之有据的真话、言之有理的新话,让人民群众喜欢听、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

三是在方法上,要找准创建活动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等群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满怀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意、深情厚意,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疑所惑,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新力和创造力,使创建活动得以全面深入持久的开展,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效,做出新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心得体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团结的大家庭。

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地区处处呈现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喜人景象。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建立了一大批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人才。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成就显著。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得到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人才得到积极培养,民族医药得到重视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各族群众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

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关爱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素质,解决少数民族学生困难。各民族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断提高各民族教师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营造各民族学生和睦相处、团结友爱的氛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贵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坚持开展系统、有效的民族团结教育既是一项现实的紧迫工作,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增进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民族工作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政策措施,统筹研究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鼓励各民族间相互交往、交流,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增进团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部队等创建活动。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八条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各新闻宣传单位应当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九条行政学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在培训员工时应当将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有关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等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研究。

学校应当将民族基本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

第十条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尊重和支持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一条各民族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民族歧视、民族侮辱、民族分裂和危害国家统一的言行。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省级财政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向民族地区倾斜,专项转移支付按照规定直接分配到民族地区。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交通运输、农田水利、文化建设、体育事业、医疗卫生以及产业扶持、教育发展、社会保障、旅游发展、公益事业等项目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

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机制,优先落实对口帮扶资金和项目。

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第十五条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财政等方面的职权。

自治州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土地等方面的规划,应当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报有审批权的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民族乡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合并,确实需要撤销或者合并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听取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民族乡群众的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民族乡撤乡设镇或者民族乡与其他乡镇合并后,继续享受民族乡有关政策。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时,应当征求同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民族地区特色工业、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化建设的实际,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体现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的特色小城镇和特色村寨。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建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情况统计监测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推进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交流。

民族地区的国家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安排一定职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公民。

省直属事业单位和民族地区的事业单位,可以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

禁止以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理由拒绝录用、招聘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族文化资料、数据、音像、实物等的搜集、研究和整理,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根据民族地区特点,规划建设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区、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保护民族特色文化村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等设施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旅游。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和使用,开展教学、普查、搜集、整理、编纂、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的扶持,提供必要的传承活动场所和经费资助,组织开展研讨、展示、宣传、交流活动,做好传承人记录、整理、出版有关技艺资料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快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的建设,发展民族特色教育事业。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民族医药高等教育事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模适度、专业设置和层次结构合理的高等、中等民族医药教育体系,加强民族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扶持民族医药产业,鼓励研究、创制新产品,推动本地有特色的民族药业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支持民族地区科技事业发展,将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成果向民族地区推广、运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带技术、项目、资金等到民族地区创业。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挖掘、整理和推广独创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城乡社区,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体育产业发展。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可以设立少数民族事务服务窗口。

机场、车站、港口、医院、商场、宾馆、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不得因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俗等歧视少数民族公民,拒绝接待。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少数民族特殊饮食习惯需要,引导支持在机场、车站、港口、学校等建立必要的服务设施和网点,举行大型活动时,建立临时性服务设施。

第三十三条公民的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公民不得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违法变更民族成份的公民提供帮助。

第三十四条对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取消其获得的录用、招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资格、待遇。

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分崩离析。我国各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迁徙、贸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孕育了团结友爱的宝贵传统。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饱受欺凌。当时西方人普遍认为中国必然像奥匈帝国等多民族国家一样,分裂为无数的单一民族国家。但是,他们的预言失败了。中华民族不仅没有分裂,反而"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打败了侵略者,赢得了民族的独立、自由和统一。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浴血奋战、浴火重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各民族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形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一体的命运共同体。在同仇敌忾、共御外侮的过程中,不仅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得以空前的光大,而且中华民族从自在的联合走向自觉的联合,团结一致走上了通向伟大复兴的崭新征程。

中华民族繁荣富强,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辟了各民族团结友爱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展现出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展现出无比的自信心、自豪感。60年来,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携手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壮丽史诗。60年来,中华民族在前进过程中克服了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种种困难和考验,顶住了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要靠各民族团结友爱。今天,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往开来、意气风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民族复兴的神圣使命把各民族紧紧地凝聚在一起。讲任务,是56个民族共同的任务;讲成绩,是56个民族共同的成绩;讲困难,是56个民族共同的困难;讲前途,是56个民族共同的前途。只有56个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斗,中华民族才能焕发出无比磅礴的伟大力量,民族复兴的伟业才会展现出宽广灿烂的光明前景。

铁路民族团结进步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铁路作为交通运输的支柱,为我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在铁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不少,引起了职工的不满甚至矛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充分发挥团结的力量,我们开展了铁路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活动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以及进步所带来的改变,下面就是我的心得体会。

1.团结是一种力量。

在日常的工作中,常常出现互相之间的不理解、不信任,甚至矛盾,这往往导致工作的延误以及圆满完成工作的失败。而在铁路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通过牵手、合唱、夹菜等活动,团结之情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大家信任、尊重每一个人的意见,共同努力,不断追求进步,这种团结的力量使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一起,迎接工作与挑战。

2.进步是必需品。

进步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必需品,只有发挥出每个人的智慧与力量,才能够凝聚起团结的力量,实现更高的目标。在活动中,我们认识到进步的意义,更加注重个人技能的提升。通过学习相互交流,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情感识别能力,这也让我们更为自信地面对未来的工作与生活。

3.平等是推进民族团结的基石。

在推进铁路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平等是基石。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不管是生活环境方面还是工作岗位方面,都要实现平等对待,在处理矛盾时也要遵循平等原则。保持平等、公正、人性化的态度,对于民族团结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要以合作共赢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的目标,加强合作能力的建设,是我们的责任。活动中,我们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大家都感到愉快和充实。在合作过程中,更能使我们互相增进了解、强化了合作意识,不断增强对铁路事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这种合作共赢的精神,不仅在铁路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得到了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也不断扩大,为民族团结进步增添了新的力量。

总之,通过铁路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我深刻感到团结、进步、平等、合作共赢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必要条件,铁路这个大家庭,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坚定的信念与执着的努力,才能够成为新时代铁路建设事业的有力推动者。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心得体会自治区民族团结月心得体会

 在春意盎然的5月,我们八十六中全体各族师生又迎来个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们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了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们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位于祖国边陲的新疆又是我国民族大家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位于祖国边陲的新疆又庭中地域最大、地处边疆的自治区。新疆不仅不仅是一个美丽富庭中地域最大、地处边疆的自治区。新疆不仅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宝地,而且又享有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盛誉。同时,又享有地大物博、饶的宝地,而且又享有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盛誉。同时,新疆不仅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又是祖国边防,新疆不仅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又是祖国边防,担负着巩固边防、守卫边疆、维护祖国统一的历史使命。因此,新疆的13守卫边疆、维护祖国统一的历史使命。因此,个民族必须团结在一起,搞好民族团结,集中力量狠抓经济个民族必须团结在一起,搞好民族团结,建设。在个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活动中作为建设新疆、活动中,作为建设新疆、建设。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活动中,开发新疆的一份子,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工作、开发新疆的一份子,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工作、教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工作学生,以下是我在活动中的点滴感受:学生,以下是我在活动中的点滴感受:

新疆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多民族自治区。新疆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多民族自治区。新疆各族人民在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方面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人民在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方面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为此,要不断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为此,要不断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克服各种不利于民族团结的错误思想。并要做好民族团结的宣传工作,利于民族团结的错误思想。并要做好民族团结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在新疆,民族团结是大局,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在新疆,民族团结是大局,是各族人民长远的根本利益。没有民族团结,各族人民长远的根本利益。没有民族团结,就不会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进行经济建设和其他事业的建设,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进行经济建设和其他事业的建设,也不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也不利于维护祖国统一。

特别是在深入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之际,我们全体特别是在深入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之际,我们全体党员一定要高举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党员一定要高举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定的重要指示精神,教活动。因为,民族分裂主义不论发生在哪里,教活动。因为,民族分裂主义不论发生在哪里,都是稳定和发展的祸害,都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发展的祸害,都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是民族团结的大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和平统一,构建和谐社会,碍,所以,所以,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和平统一,构建和谐社会,就是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义分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任何一位共产党员都必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都要挺身而责任出,与之坚决斗争。与之坚决斗争。

在校园里,在校园里,不仅要在各班与各班之间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学生辨别是非、族团结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学生辨别是非、抵御错误思想的能力,是我们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团结大家庭。能力,是我们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团结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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