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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根据:
(**)民字第**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执行事项:
一、请求被执行人给付本息合计**元;
二、从*年*月*日起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
三、诉讼费*元和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申请执行理由:
**人民法院(**)泰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因此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此致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强制申请书
第三人。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定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清算。
2、本案的'申请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__年12月8日,申请人与第三人签订《合资开发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申请人出资22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第三人出资23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后经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双方出资比例未变。该公司成立于20__年12月20日,约定经营期限为5年,至20__年12月19日届满。
由于申请人与第三人就该公司续办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上述《合资开发合同》第七章第一条、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公司符合解散之条件,应于20__年12月20日解散。另该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代表组成。
自20__年底,申请人多次通过电话、派人与第三人联系,要求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拟成立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清算。但第三人置之不理,一拖再拖,既不开会,也不作出合理解释。20__年7月27日,申请人致函第三人与被申请人,再次要求对被申请人依法进行清算。但第三人至今尚未答复。
第三人置申请人多次催促于不顾,故意拖延清算,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股东利益。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之规定,公司股东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处理。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执行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思民初字号民事判决书已于年月日生效。现被执行人拒绝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216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内容、标的:
2、责成被执行人立即支付律师代理费元;
4、处理被执行人提供的抵押物(址在的房产),并以所得优先清偿申请人上述债权。
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址在的房产。
申请执行的要求:
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贵院依法尽快处置上述房产、并采取其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此致
xx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强制执行申请书
公证处:
债务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债权人签订了《协议》;出质人与债权人签订了《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保证人于年月日分别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上述合同经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详见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协议》约定的期限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截止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债务人应支付借款利息_____元(利率按年利率_____%计算,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金元,至今未予支付。债务人、保证人均未按上述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质押人、保证人催收未果。
现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和质押人、保证人履行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故债权人特向贵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申请执行标的如下:
1、本金人民币_____元;
3、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
4、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强制申请书
丽执法强执通字[20]第号被执行人(单位):
经查你户(单位)于年月日时在进行了违反了本局根据的规定,依法作出了的决定。因你户(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有关决定,现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丽政函(2009)第66号《关于同意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复》,本局决定二o年月日进行强制执行。届时,有关强制执行费用依法由你户(单位)承担,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特此通知。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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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1、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自_______解除。
2、原告与被告婚后所生孩子_______归原告抚养,被告每个月给付_______抚养费1500元。
3、被告张某某给付原告齐某某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部分490000元,于_______前执行完毕。
4、位于_______的住房归被告所有。
5、登记在被告名下的_______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于_______前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6、诉讼费900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该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能在自动履行期间内向申请人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不能得到维护,故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强制执行请求,望贵院能够及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体现法律的权威。
此致
_______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xxx)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申请人(xxx)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xxx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xxx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xxx)撤诉,原告(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xxx)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xxx)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xxx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xxx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xxx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xxx)。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xxx)与申请人(xxx)签定的协议,原告(xxx)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7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新华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
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与被告***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9月7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被申请人: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
2、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公司________纠纷一案,经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___民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___民________终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_________(同上)
请求事项:强制执行_________市_____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写明事情的起因、经过及有关行政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以及执行结果等)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 )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被申请人:____市____厂
地址:____市__区__街道__号
法定代表人:郑__ 职务:厂长
电话:________ 邮编:______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李__诉被申请人______厂工伤索赔一案,贵院于____年__月__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_____法民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__市__厂在本判决生效后__日内赔偿给__工伤期间工资、医药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等共计____万元。可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归还的____万元,至今分文未付,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付给限定期间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便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年__月__日
附件:______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执行人1:
被执行人2:
被执行人3:
被执行人4:
被执行人5: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xx)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xx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xx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全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附:1、副本份;
2、物证件;
3、书证件。
申请人:
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年七月一日至**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 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法院
申请人:
xxxxxx北京分公司
年月日
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男,汉族,1966年5月6日生,花名省平安县人,原平安县啤酒厂职工,住平安县东街89号。
请求事项:
1、请依法对平安县人民法院(2012)平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及八度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八中行终字第*号行政判决书予以强制执行,即立即对被申请人位于原平安县啤酒厂的非法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
事实和理由:
八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2012)八中行终字第7号终审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单位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236条之规定,对被申请人位于原平安县啤酒厂的非法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
此致
八度县人民法院。
申请单位:八度县***局。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二年*月*日。
附:
1、八度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八中行终字第7号裁决书复印件一份。
2、平安县人民法院(2012)平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因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以下列项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选择填 写):
一、请求执行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及制作机关、案由和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元。
二、请求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元(暂计算到××××年××月××日止)。
三、请求交付财产(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
四、请求完成行为。
五、其他请求。
附:
1.申请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份
2.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份
3.申请执行用法律文书副本×份
4.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份
此 致
××××人民法院
××× ××代理人××× ××××年××月××日
(签名或印章)申请执行人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执行人:xx,男/女,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申请参与被申请人财产分配,分配依据为:
1、被申请执行人应支付金额。
2、被申请执行人双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以上金额共计: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做出x民事判决书(或其他法律文书)。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92条:“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申请人特通过贵院申请参与分配,以实现申请人合法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年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