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英语读后感(汇总17篇)

时间:2023-11-24 23:54:36 作者:曼珠 福尔摩斯英语读后感(汇总17篇)

读后感不仅可以记录我们的阅读心得,还可以促进我们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的提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的最大看点除了跟随福尔摩斯以及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去进行思考推理外,还有两个看点是原著所没有的。那就是书中的大字体很适合孩子阅读,保护眼睛。每一篇情节里都会吧关键字重点词语用特殊的颜色和字体标注出来,看起来非常的醒目,让读者可以有重点的去阅读分析和进行思考;书中的插图也是夸张有趣,很能吸引读者的目光,让读者一拿上书就不忍放下了。第二个看点就是每一节故事后面的科学小知识以及数学小知识。这些小知识对于小学生有着很大的知识面扩展的帮助,既拓展思维又增长知识,真的非常棒的一本书。

清瘦的高个子,身披大氅,嘴衔烟斗,鹰钩鼻,目光锐利,思维慎密。相信大家对福尔摩斯绝不陌生,而这本历河写的而福尔摩斯却另有一番味道。

m博士再度现身,福尔摩斯凭借一根长棍面包,从海滨公园成功救出了他的朋友。工人罗拔被强行克扣工钱,福尔摩斯凭借一堆零散的数字替罗拔逃回了公道;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

这些看似很难侦破的案件,福尔摩斯却能轻松侦破,实在让人佩服不已啊。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与大胆的假设和非同凡人的联想让我叹为观止。

福尔摩斯的这种思维方式在做数学题时也能用到,比如:一道题很难,看起来根本无法继续下去,我们就可以借鉴福尔摩斯的思维方式,大胆展开想象,进行假设,这样的话问题应该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从福尔摩斯身上,我们也可以学习到迎难而上的那种精神。遇到困难,毫不退缩,这也正是福尔摩斯在推理之后的性格光辉。

福尔摩斯读后感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

轻轻的合上了书,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努力,使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侦探小说我也读了不少,如《罗杰疑案》,《名侦探柯南》等,但唯独《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为之心动。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精彩的破案经历,篇篇情节曲折,内容动人心弦。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深深的打动这我。同时也让我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

很多年以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入深渊,而他则留给华生留拉一封信,告诉他能除掉这样一大祸害我非常高兴,就是牺牲自己也值得。”这段话我了解到福尔摩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我们不能也像他一样和敌人,坏蛋同归于尽,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发扬他的那种伟大精神。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福尔摩斯英语读后感

我最近被《福尔摩斯》迷住了。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读它。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读完《福尔摩斯》,我意识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例如,在《《夺命的结晶》》一书中,福尔摩斯一次解决了三起案件。“他”用一根长长的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人物来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起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结果却是一起致命的中毒事件。在它的背后隐藏着一种未知的悲伤,但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打破了三个不寻常的案例。

此外,《福尔摩斯》也让我学会了许多成语。例如,有许多有趣的成语,如:强有力的,愤怒的,偷偷摸摸的生活,和承担责任。这套书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这使我的大脑更加灵活。例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和做“去壳鸡蛋”都是非常有趣的实验。我还根据书中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去壳鸡蛋”。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中的方法剪下了一把120厘米长的“变魔术尺”。太有趣了!

我爱《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英语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精彩的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里面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出色的推理能力侦破一桩桩没头没脑,离奇的怪案,故事惊险刺激,起起伏伏,我读了就从来没停过。

我最爱的有《血字研究》,《五颗橘核》,《红发会》。当然,我还有许多没有读过,这些只是我读过的故事里我认为最精彩的。特别是《红发会》。

《红发会》,是一个短小精悍的故事。篇幅不多,却非常精彩,非常离奇。一天,一位叫威尔逊的先生来请福尔摩斯报告请况:“报纸上登出了一条奇怪的广告,说只要是红头发的男性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差:‘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抄抄书,每周就有四英镑报酬’。他开了一家当铺,有一个精明又只要一半工钱的伙计,名字叫斯波尔丁。他在斯波尔丁的帮助下,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可当干了两月后,他红发会解散了。”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终于得知真相:斯波尔丁其实是一个大盗,在威尔逊先生离开当铺时,他就在铺子的地下室里挖地道,以便于盗取物品。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很精彩!福尔摩斯读后感300字(二)。

1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着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阿;;柯南道尔写的。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都使我们钦佩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狠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法律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我们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

2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塑造了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使我们不知不觉地尊重和学习了这种品质。当年,阿;;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中途殉职。可是一些狂热的崇拜者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阿;;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平息了崇拜者的愤怒与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寓所,并雇了逸民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镶了一对蓝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下颚方正突出,显得出显得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主人公的助手华生是一位医学博士,善于学习,有着对奇怪事物的兴趣。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我非常钦佩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面对一个个案件,十分冷静,从不心急。他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比如一个鞋印、一块血迹,还有一些对于我们来说跟案件没有关系的东西,他都能从中找到一个个证明。如:一个鞋印有多长,鞋底的纹路有多深,他便能立刻知道凶手大约有多高,体重是多少。从这个案例中我感觉到我们要处处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面对再复杂的事情,我们都要冷静对待,不能心急,因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有条有序的进行。因此,我想到一件事情。

由于七月份我要钢琴考级,所以七月份没有做什么作业,大部分作业都堆到了八月份,眼看就快要开学了,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做,我心里难免会有些儿发慌,一发慌就心烦,然后就不想写作业,可当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我就不这么想了,在最后仅剩的半个月里一直努力,每天都把时间安排的仅仅有条,没过几天就写了一大半了。这样坚持下去,我还会有几天玩的时间呢!

正是因为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学会了沉着冷静的面对任何事情,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

同学们,我建议你们有空也去书店看看这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英语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破了许多案件,人们很欣赏他的才能,他遇到危险时沉着冷静,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慌张。

读了这本书,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才会更聪明。

福尔摩斯读后感

“全部生活就像一条巨大的链条,不论什么时候我们只要见到一环,就可以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性质。”这是谁说的话?原来就是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使福尔摩斯独享“世界第一侦探”的美誉,并使侦探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人,正是该书的作者——英国的柯南道尔。

这个暑假,我沉浸侦探故事的世界里。这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四册,全部讲述了一些探案的故事和过程。柯南道尔以其细腻的文字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一位思维敏捷、谨慎、有正义感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工作起来非常认真,观察细致,一旦发现一点点关于案件的线索,他都不会放过——哪怕是地上的一层尘土。在每一件案件中,总能听见他井井有条地说明问题,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和案件有关,富有深意。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线索,却成为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好助手。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都非常仔细,因为一字之差就会让案件陷入不一样的局面,一不小心,就会遗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

书中非常有趣地描述了福尔摩斯平时生活的情景,尤其他热爱研究一些化学产品,在许多领域都有接触,并且拥有非常实用的知识。他的助手华生也和他成了莫逆之交,每次都共度难关、共同破案。

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做到认真研究,扩大知识面,这是我们学习中所不可缺少的。他的沉着冷静也是我们要学习的一种态度,遇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学会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层层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平时我们在学习中,如果能通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一定会有新的发现。比如语文这一门课程,假如我们能大量地阅读一些课外书,不但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也会大大提升。记得有一次我在写一篇关于“美”的作文的时候,脑海中突然迸出了一句我很爱看的一部小说中的话:“花容月貌不是美,只有善良的心和有教养的举止才是美。”我觉得这句话非常适合这篇文章,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引用了上去,为这篇作文增光添彩。不仅是小说,我们平时大量阅读的诗词也可以灵活运用,让我们的知识面更为丰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的正是这样的道理。

福尔摩斯的一言一行深入我的心灵,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真正体会到。

福尔摩斯英语读后感

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放寒假了,为了庆祝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妈妈带我去玩,经过一家图书馆时,妈妈说让我买几本书寒假时读。我进去后,左挑右选,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书,我把它买下来。大家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要买这本书呢?因为我长大后想当一名侦探,在动画片中,我喜欢看的就是《名侦探柯南》,他是一个外表看似小孩,智慧却过于常人的名侦探柯南,而他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出发点就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会注意那些非常小的,不值一提的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往往这些就是破案的关键。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翻开来读,第一页上,有一行字:走进名著经典的世界里,与他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抓住其中的一个环节就可以推想出整个链条,只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就能从人的每个表情,每次肌肉的牵动上推断出此人的内心想法。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处甚至大拇指与食指间的老茧、以及人的表情等都能准确无误地显示出他的职业来。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发现。在这里,我们会遇见身残志坚的海伦·凯勒,为了理想执着追求的保尔·柯察金,勇敢追寻爱与尊严的简·爱,历经苦难的汤姆叔叔。.。.。.与这些不朽人物的对话,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与人生,以及我们赖以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从中受到真善美的艺术熏陶。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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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六年级:张晟源。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因为一个女演员的死,我被卷入了一场无名火灾。

老板让我做调查,解决案件,所以我急忙赶到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移动了现场。他摇了摇头,于是我和他一起走进房子,开始调查。

同事问我要不就是要去窗户下面通过看看问题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社会我们学习书上也有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我问他对于这个没有房子里面还有什么工作时候开始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撕下面具的女演员,而不是看女明星,马上问我的同事暗室,他说在床上。所以,我摸来摸去的床,我不知道在哪里暗室触摸被打开了。内药物女主角,至今我在世界知名的。

我突然一个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影响很大问题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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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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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尓写的。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

书里有三篇长篇故事和六篇短篇故事。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

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也很勇敢,他不但在面对困难时不会退缩,而且能够迎难而上,用他聪慧的头脑,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在我们的心目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在柯南道尔笔下,他是一个侦破无数案件的侦探。

就像他一直在思考一样,他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当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一个握手,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读到这一幕时我惊讶的表情。我在心里发问,这是一个人吗?但这应该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吧。但慢慢地,我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他不仅仅是一个角色,他还是个侦探,一个活生生的人物。

他在一个精英的环境中长大,他就读于贵族学校,在那里他集中精力学习,偶尔会参加击剑和拳击。他在19岁的时候就已经破了很多案,这让我很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遥远,也许我们很快就会19岁,但是那个时候,19岁的我们可能正在大学校园里徘徊,与福尔摩斯有着天壤之别。

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他解决了很多案件,解出了很多代码。在跳舞小人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智慧,解读了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矮小的人可能被认为是某个人的涂鸦,从来没有想过它的深刻含义,我的心中不禁再次充满了对他的敬意。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著名侦探,一个令人不得不敬佩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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