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汇总13篇)

时间:2024-01-15 01:44:42 作者:雅蕊

生产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小编特意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生产总结范文,供您参考。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三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第三十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三十六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 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三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 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 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第三十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三十六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总部设备科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工具由各车间专人管理。(按设备指定使用人员)。

3、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当发生与生产设备有关的工作,应及时、准确、整洁填写各种记录。

5、生产设备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

(1)、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2)、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

6、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发现故障立即停机、维修检查、处理。

7、保管好各自工具、附件、不得丢失。

8、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

9、各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生产设备清洁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设备符合工艺卫生要求。

车间一般生产区、洁净区设备。

3.1车间各班长负责组织实施,各工序生产操作人员有责任按本制度执行。

3.2工艺员、质监员负责监督、检查。

4.1.1设备内表面清洁时,先用软用水(必要时加洗涤剂)擦试设备内表面至清洁,再用干抹布将设备内表面擦试干净。

4.1.2设备外表面清洁时,用软布或湿毛巾擦拭设备外表面,注意不可让水流入电器开关及控制盘内。

4.1.3如有污处应用去污粉或洗衣粉擦洗干净。

4.1.4清洗完后,用毛巾擦干设备表面的水。

4.1.5清洁时注意手勿被设备尖物刺伤。

4.1.6电器开关清洁前必须切断电源,用干布擦去表面浮尘。如有必要用微湿毛巾擦拭电器表面。

4.2洁净区设备清洁。

4.2.1生产完毕后,切断电源,对设备进行整理,清除设备内外的残留物。

4.2.2设备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动设备送清洁间清洗,按生产用容器具清洁sop进行清洁。

4.2.3设备主体按各设备清洁sop实施,内部要清洁干净,外部要见设备本色,电器擦拭无油污,设备清洗要揩净边角、缝隙。

4.2.4用纯化水将设备内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干净,再用75%酒精对设备及部件进行全面擦拭、清洁。

4.2.5设备清洁完后,按顺序进行安装、试车,正常后,填写清洁记录,报质监员检查,检查合格后,设备挂已清洁牌。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3.1运营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或下属单位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设备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运营部、使用部门负责。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1)日常点检:操作人员上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运行中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2)定期检查: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设备安全检查表》,特种设备应定期联系国家检验部门年检。

(3)季节性检查:由于季节原因设备使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冻等。

(4)定期保养:维修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2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1、维修前的准备

(1)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进行检修前风险分析并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2)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等,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和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3)对维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应将检修现场的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3)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8)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9)设备检修人员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试车、验收、交接。

4.3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3)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有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份方可操作。

2.生产设施的报废

(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应填写《设备设施报废单》

(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3)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示。

(4)报批后由运营部统一办理报废。

4.4新设备设施的验收

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2、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监督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调试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采购部门,由设备采购部门联系并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由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安全生产设施及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安全附件统计管理台帐》

《设备设施验收单》

《安全生产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检查表》

《安全生产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检维修记录》

《设备检维修计划》

《设备检维修作业(交付/验收)单》

《设备检维修安全交底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单》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__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规范led制造中心设备申购、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现场管理及报废程序,加强led制造中心设备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led制造中心所有的设备.

3定义。

3.1.1a类设备:即为关键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特别重大影响的设备.

3.1.2b类设备:即为重要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重大影响的设备.

3.1.3c类设备:即为一般设备,对制造中心的生产具有一般影响的设备.

4工作职责。

4.1制造中心设备部门负责:。

4.1.1制造中心所有设备的归口管理.

4.1.2设备的选型、考查、验收及安装工作.

4.1.3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4.1.4编制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并对使用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

4.1.5编制年度设备维修与保养计划.

4.2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2.1正确操作设备和保管设备.

4.2.2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完成日周月点检记录.

4.2.3设备使用时异常的及时如实地汇报.

5工作程序。

5.1.1各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需增加新设备时,提出设备需求,并上报制造中心总监.

5.1.2制造中心总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会审.如确实需要增加新设备,则提出可行性报告;如不需要,则驳回设备申请.

5.1.3根据会审结果确认需要增加新设备,使用部门详细填写设备请购单上的各项要求,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及公司领导批准.

5.1.4将会签完毕后的设备请购单给采购部负责采购,并提出设备的期望归期,设备部门跟踪设备的采购进度.

5.1.5所采购的设备进厂后,由采购部组织设备供应商、设备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开箱验收内容应包括:。

(1)与购买合同或技术协议的型号、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2)零部件与送货单是否准确无误;。

(3)设备表面没有明显的划伤、碰伤或缺陷等;。

(4)设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如验收不合格,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协议向供应商办理退货或者维修手续,直到合格为止.

5.1.6开箱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组织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设备调试,通过设备鉴定,设备部门填写设备验收单,并确定该设备是否为关键设备.

5.1.7经调试发现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和协议规定要求时,由设备部门提出异议,采购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与供应商按合同和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5.1.8新购置设备经安装调试成功后,由采购部门组织设备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参加的设备验收移交,并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交接.

5.1.9将填写好的设备验收单交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上报制造中心总监.设备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供应商,一份设备部门留存.

5.1.10设备的技术资料、图形资料及随机配件由设备部门保存,并建立设备配件清单.设备的保管由使用部门保管并确认设备责任人.

5.1.11设备台帐的建立。

5.1.11.1设备移交后两周内,设备部门应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和标识,并填写设备台帐.设备编号参考模具设备编码规范进行.

5.1.11.2设备部门应对设备进行关键设备认定,并做明确标识,并将标识卡贴在设备上.

5.2.1设备部门建立设备配件清单,根据设备损耗情况,及时提出设备配件申请.

5.2.2对于设备使用的常规易损、易耗配件,由设备部门转生产部采购;非常规或者特殊配件,厂内不能协助完成,由设备部门负责采购.设备部门应对采购部门提出设备的期望归期.

5.2.3设备零配件采购进厂后,应通知设备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设备部门保存零配件并建立设备配件清单;验收不合格,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协议向供应商办理退货或者维修手续,直到合格为止.

5.3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计划。

5.3.1设备部门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说明书,向设备使用部门提供设设备操作规范和日周月点检表.

5.3.2设备操作人员的要求。

5.3.2.1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应通过设备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或设备部门认定合格后,放可上岗操作.

5.3.2.2特殊设备如焊接、起重机等操作人员应通过上级专业机关考核确认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5.3.2.3其它设备操作人员应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3.2.4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的要求: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调整好设备(会调整设备的基本设置).“四会”的要求:会使用设备(熟悉设备操作规范);会维护设备(执行设备维保规定、保持设备清洁);会检查设备(了解设备原理、结构、性能及易损坏部位);会排除设备故障(会一般性调整、简单故障会排除)。

5.3.3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该认真阅读相关的设备操作规范或在设备工程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生产中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范.

5.3.4保养计划。

5.3.4.1设备部门于每年底对主要设备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一般设备编制下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对与产品质量无直接关系的设备不编入计划,其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按保养规程执行.若因生产急需,经制造中心总监同意,可对月度保养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但必须保证该年度计划的完成.

5.3.4.2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分为三类:。

a.一级保养(日常保养);。

b.二级保养;。

c.三级保养.

5.4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管理。

5.4.1一级保养(日常保养)。

5.4.1.1设备的一级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并有操作人员完成日周月设备点检表.

5.4.2二级保养。

5.4.2.1设备的二级保养通常每一年一次,以操作人员为主,在设备部门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设备部门检验验收,并填好设备二级保养验收单,当月底交设备管理部门.

5.4.3三级保养。

5.4.3.1设备的三级保养通常每一年至二年一次,以设备部门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参加,按三级保养检修规范进行.设备部门验收,并填写设备三级保养验收单,当月底交设备部门.

5.4.4设备部门对设备使用部门所使用的设备维护保养执行情况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的事项要求使用部门进行整改,并回收日周月设备点检记录表.

5.4.5对暂时不使用的设备的保养,每周做日常清洁,并开机运行十分钟,检测设备是否完好.

5.5编制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5.5.1设备部门每年底根据当年的设备实际使用和维修保养状况拟定下一年度的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5.5.2设备维修、保养目标:。

a.设备完好率目标:95%;。

b.设备故障停机率每月不超5%;。

5.5.3设备部门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机器设备的'实际维修、保养状况进行设备完好率及故障率统计,做出月份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目标统计表并将统计的结果存档.对未达到指标者,设备部门应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5.6.1设备部门负责制造中心所有设备的维修.

5.6.3每次设备维修完成后应将维修结果记录于机器设备维修记录表中,并报设备部门备案.

5.6.4对关键机器设备的维修,使用单位与设备部门应进行跟踪管理,以便及时制定其大修理和定期的预防维护保养计划以及合理地建立其备品备件计划.

5.6.5设备部门维修人员维修后的设备还是不能正常运行,由设备部门填写设备委外维修单,经制造中心总监批准后,通知设备供应商来厂维修.

5.7.1设备部门于每年初根据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及大修周期制定设备年度大修计划.

5.7.2设备使用单位可根据使用、保养情况提出设备大修、小修申请,设备部门同意后,纳入当年大修计划,并下达大修作业计划.

5.7.3设备大修单位将大修的内容和结果记录于设备大修记录,并设备部门备案.

5.8.1设备封存条件:设备使用单位预计该设备超过一年无生产任务被闲置.

5.8.2设备的封存由设备部门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报送制造中心总监审查后,由设备部门进行原地封存,挂“封存”牌进行标识.

5.8.3设备封存要求。

5.8.3.1切断该设备的所有电源,各部位要清洗干净;。

5.8.3.2封存设备所有辅助设施,并清点、保管;。

5.8.3.4封存设备应做好防尘、防损、防锈等措施.

5.8.4启用:封存设备如因生产和工作所需需启用时,由设备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启用申,报送制造中性总监批准后方可使用.封存设备使用前由设备部门负责作试机作业,试机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并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设备的配件是设备维修的重要环节,为了缩短维修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对于一些常用的设备配件做到有备无患.

5.9.1设备配件计划:设备部门应根据机器设备相应的维修状况和其使用量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制定出相关设备的备件库存数量.

5.9.2设备配件保管:设备部门负责对所有设备的配件的保管.

5.9.3对关键设备的备件应单独列帐,种类、数量符合关键设备备件安全库存记录表中之规定,且不得挪作他用.

5.10.1设备折旧率的计算由财务部门将其列入相关科目中,经部门主管审查、由财务部门进行保存与归档.

5.11.1报废条件。

5.11.1.1损坏严重,确无修理价值的设备.

5.11.1.2丧失工作能力,年代已久,型号淘汰,无配件可供的设备.

5.11.1.3设备单位应填报设备报废申请单,由设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将设备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分别送达设备使用部门、财务部各一份,自留一份.设备部门依据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该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6记录。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

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一、实验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性能,掌握各种材料、药品的性能和用途。科学地保管各种仪器设备,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力争小维修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学校领导批准送维修部门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台件完好率在90%以上。

二、实验员必须定期清理仪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六防: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虫、防腐。仪器入柜应按照仪器性能特点,做好四放:平放、侧放、竖放和吊放。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及时清理仪器,验收入库,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请购制度。

一、每期末,实验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

二、学期中,各科需购进的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交总务处派人购回,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1、一切教学设备和器材,凡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的,要向中心书面报告事故情况,检查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理时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要酌情赔偿物质损失。

2、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经修理可恢复正常工作的,修理所需要另件按价收取。

3、对情节严重和损失重大的事故,要严肃查处。

4、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或因故损坏的机器设备,经使用人员和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失去使用价值的,经中心领导会同资产处共同审查后,可列为报废设备。

5、对报废的设备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帐目登记,办理报废手续。

6、利用已报废的设备解体使用零部件时,需先经批准,做到废物不废,用途正当,去向清楚。未经正式坚定和批准的报废设备,均需完整保存,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一、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三、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四、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六、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对整个生产系统的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变更.直至报废的过程进行控制,保证设备有效运转,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范围。

适用于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一切仪器.设备。

3.职责。

3.1本制度由生产部组织制订.修改.审核;。

3.2各设备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3各设备使用部门对主要设备仪器应建立操作规程。

4.内容。

4.1.1在用设备或新购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应建立《生产设备台账》,并保持相关记录。

4.1.2在建《生产设备台账》时,应记录各种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供应商.功率.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安装尺寸.重量等有关该设备的技术参数。

4.2设备的采购。

各使用部门组织人员根据生产和技术发展的需要,编制本部门仪器.设备申购报告。

4.3设备的安装.调试。

设备到公司后,由设备使用部门组织人员开箱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如不合格,报公司采购部门通知相关供应商处理。

4.4设备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部门与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不合格,通知有关供应商处理。

4.5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按相关的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4.6设备检查。

4.6.1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文件的规定,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的维修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4.6.2生产部组织人员对所有设备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填写《月安全检查记录》,解决隐患。

4.7设备的变更。

4.7.1设备变更内容包括设备改装.封存.迁移.出租.出售等。

4.7.2设备变更由使用部门提出建议方案,并报经公司批准后组织人员具体实施。

4.7.3生产部应对长期闲置的生产设备进行变更处理。

4.7.4对设备的所有变更情况填写相应的《设备变更记录》,并存入设备档案。

4.8设备事故。

4.8.1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把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4.8.2发生设备事故,由车间办公市首先妥善处理伤员,仔细检查设备,尽快修复设备,恢复生产。

4.8.3生产部门应如实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追究责任人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发生,并按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理。

4.9.1报废设备包括:。

4.9.1.1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

4.9.1.2经常发生故障,影响生产且修理费用过高的设备;。

4.9.1.3发生事故无法修复的设备。

4.9.2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部门组织人员对准备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如确实需报废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财务部的监督下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及清理事宜。

4.9.3设备报废应在《设备报废记录》上做好记录,并整理存档。

4.10设备保养。

4.10.1保养设备有:。

4.10.2设备使用人每天对所用的生产用电设备进行清洁保养。

4.10.3每月对所用的生产设备进行开关.发热器件进行检查。

4.11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台账》.《设备维修记录》.《月安全检查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变更记录》.《设备报废记录》。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一条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四条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二十九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二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三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四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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