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9篇)

时间:2023-12-03 23:57:46 作者:飞雪

规章制度应该与时俱进,随着组织的变化不断完善和更新。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一些组织规章制度的实施方法和经验,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防止人员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外出安全教育,并通过安全教育考试,签订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协议。

2、公休、事假外出时必须持请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外出事由、请假时间、归队时间、具体去向、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全保证书。

3、外出人员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如引发交通安全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4、外出时不准酗酒,说话注意方式方法,做文明守法公民,否则后果自负。

5、外出时如有紧急事故发生,第一时间通知主管负责人,并保持24小时开机,便于事故处理。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7、因公差勤务外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遵守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8、外出期间乱丢乱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9、在外参与打架斗殴,而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0、在外参加赌博、吸毒等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安部将进行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1、员工因特殊情况超假,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9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一份,企业自己填写清楚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一份,企业填写清楚,经营地税务机关必须加盖公章签字。

3、经营地的完税税票及经营地代-开-发-票复印件各一份(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4、外出经营企业必须在外出经营期后取得当地代-开-发-票一个月内,持发票到涉外所开具外出证明的窗口做核销。没有来核销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不再为该企业出具新的外出经营证明,待核销后再办理。

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1、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2、申请单位在经营地签署的`工程或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合同首页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合同完全一致”,两页以上合同加盖骑缝章,合同贴足印花税或有税务机关的印花税核销章。

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企业自己填写,并签字加盖公章。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在特殊天气人员外出作业时,为提高人身安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作业时杜绝人生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雷雨天巡视设备必须戴安全帽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

2、尽量避免在雷雨天在室外高压设备上作业,极端恶劣天气严禁人员外出作业,大雾和雷雨天气严禁人员外出作业。

3、作业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巡视检查时,不得接触设备外壳。

4、遇有电气设备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8米以内。

5、雷雨天生产区不准使用雨伞,应穿雨衣,绝缘鞋不准靠近带点设备。

6、雷雨天时端子箱、液压机构箱、刀闸机构箱、低压配电箱门要关严、拧紧。应检查端子箱、液压机构箱、闸刀机构箱、低压配电箱是否进水,应断开闸刀电动操作机构电源必要时投入加热器电源,除湿干燥。

7、遇有漏雨、水时应及时找到堵塞的源头,疏通水道排除积水。

8、每季检查站内排水设施。

9、大风、大雾天应穿绝缘靴巡视设备,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加强绝缘子检查,防止雾闪放电,不得靠近火花放电较强区域。

10、巡视室外设备时应小心谨慎,注意安全距离,对于场区非安全区应心中有数。

11、遇有雷雨大风特殊天气是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12、冬季气温低于5℃时要采取保温措施,箱门关严,开启加热器,液压设备将液压机构顶棚盖放下。

13、大雪天应小心慢行及时清扫积雪,走巡视道思想要集中。

14、遇有大雪;积雪时,场区孔洞;沟盖应设置临时标志牌。

15、巡视人员应认真到位检查构架及母线上无飘落物,对异物及时清理。

16、对常设标示牌移位者要及时整治。

17、大风天气(风速在每秒10米时)不得随意登高巡视,禁止攀登塔筒,停止对风机的一切维护工作。

18、大雪恶劣天气时如果确实需要巡视、必须有两人进行、并相互协助、相互提醒。

19、对损坏的箱变门及时修复,打开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安全帽,离开后应把门关严。

20、巡视设备应专心应注重检查注油设备,防止油位过高益处或漏油,导致设备停用。

21、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场配备有充足的防署降温药品。冬季做好防冻工作,现场应配备有充足的防冻霜。

22、巡视风机;箱变时避免走草地,必要时穿上绝缘靴要认真履行工作票手续必须有两人进行、做到认真、仔细、到位)穿好绝缘靴、手臂抬起时不得超过头顶,与被测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3、气温超过40℃尽量不安排人员外出作业或者外出作业必须实行人员防止中暑措施。

24、大雾天气行车速度应控制在20公里/小时。

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1、报送的表格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

2、所提供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用电脑打印,用燕尾铁夹子夹好或其它方式装好,以防止材料报送过程中丢失。

3、外出经营有效时限最长不能超过180天(填写过程中一定不要超过这个时间段)。

4、企业在合同期外开外出经营证明需提供补充协议。

5、外出经营企业必须在外出经营期后取得当地打开发票一个月内,到税务机关核销。没有来核销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不再为该企业出具新的外出经营证明,待核销后再办理。

员工外出工作管理制度

1、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办公场所办理工作事项。

二、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申请

1、员工应提前制定外出工作计划,填写《员工因公外出申请表》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总经理审核同意,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按计划执行。

2、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确定预计返回时间。

三、员工外出工作的进行

1、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和财产安全。

2、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违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电话报告上级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4、严禁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私事,违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外出工作的返回管理

1、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

2、特殊情况下,员工预计下班时间15分钟后进和能返回公司的,可以直接回家,但应提前半小时电话报告上级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并行政同意后方可执行。行政人事部应在《员工因公外出申请表》上注明情况以便记录考勤。

五、考核和处罚

1、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违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事情的,如未按流程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第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上交成长基金100元;第三次,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上交成长基金200元;第四次,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并上交成长基金300元;第五次,公司视员工自动离职。

附:《员工因公外出申请表》

杭州天之女时装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杭州天之女时装有限公司

杭州天之女时装有限公司

因公外出申请单

注:1、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需填写《因公外出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2、此表提交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

杭州天之女时装有限公司

因公外出申请单

注:1、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需填写《因公外出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2、此表提交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

为规范员工于办公时间因业务需要外出或因私事外出的考勤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质量,特依据人事管理规定与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

1、上级交代或偶发事件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3、公司指定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培训

二、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1、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外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2、各级负责人负责工作时间外出的审核申请与批准。

3、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作时间外出人员的登记、监督、控制,进行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三、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应遵守内容

1、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前必须呈请部门主管核准后,到人事行政部按《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规定逐项填写,经批准主管签名后,方得工作时间外出。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回来必须及时到人事行政部填写返回时间。

2、第二天早晨上班直接外出去往办事地点,无法到公司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点前到人事行政部办好外出办事手续,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

3、外出员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表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违者将按其外出时间以旷工论处,不足半日者均以半日计,半日以上,以全日计。

4、工作时间外出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的,经查外出系办公务,且经主管证实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即予书面警告处分。

5.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 若为个人疏忽大意造成,将由个人承担责任。

6、外出办事发生的费用,员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以便回来办理报销手续。

7、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证明;参加外部专业培训人员,培训完毕提供参加培训资料等.

1

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或《请假单》备案的,如果在擅自外出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交通事故,由违规员工个人自行承担责任(含医疗费和误工工资等各项经济损失)。

9、凡是未经公司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签名的工作时间私自公务外出或私事离厂,不得作为工作时间发生事故进行工伤事故申报和享受工伤相关待遇。

2

xx-xxx-x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员工因公外出管理制度

一、为有效管理本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加强员工外出考勤,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所有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的员工。

三、职责与权限

1. 总经理负责管理人员的外出的审批,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除管理岗位以外员工的外出审批。

2. 综合部负责员工外出的登记、监督和控制,进行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四、外出审批流程

1.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须事先填写《员工外出申请表》,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2. 员工出门时,向门卫交验《员工外出申请表》,门卫审核无误后留存《员工外出申请表》后放行。回公司时,经门卫注明回公司时间后,外出员工将《员工外出申请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3. 若员工早晨不进公司直接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签到,须在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办理好员工外出申请手续,并通知综合管理部。

4. 若员工外出未能返回公司下班打卡签退,还须向原批准的负责人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不返回公司。回公司后在《员工外出申请表》中注明后,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5. 若有特殊、紧急情况或者领导不在公司,员工外出须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填写审批单交综合管理部。

6. 员工外出须按照外出事由办理公事,除领导临时交代须前往别处办理公事外,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他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7. 未填写《员工外出申请表》或未得到批准而私自外出的员工,一经发现

xx-xxx-x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按旷工处理。

8. 员工外出时要注意公司形象,注意个人卫生,着装整齐。两人以上者须着工装。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

9. 员工外出时要注意个人安全和财产安全。

员工外出申请表

注:综合部留存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1.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2.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的.。

4.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1.根据工作内容,在临时外出申请单上填写预估时间,返回后考勤人员按实际到公司时间记录。

1.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副总核准。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门卫放行时查看是否有经副总、人事签字的临时外出申请单,若无不予放行。

2.遇偶发事件需马上外出办理的,外出应到人事简单记录一下,返回应立即补上外出申请单。

3.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请单没有交到人事备案的,考勤视为旷工。

4.中午休息外出至上班时间未能及时返回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处理,未回者有无请假单者按旷工处理。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副总核准,副总不在暂由人事核准。

1.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先行与本部门经理联系,返回公司后到考勤处更正。

苏州唐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部。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平安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平安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平安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健康进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所称平安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安素养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平安科负责从业人员平安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平安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建立培训档案,具体、精确记录培训考核状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方案支配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需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需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取得由煤矿平安监察局颁发的平安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需参与一次再培训。

第六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详细指:煤矿企业分管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平安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参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组织的平安培训,经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对其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力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资格证,并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平安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岗位。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地的平安技术培训,经平安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与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特别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与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平安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假如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平安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需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平安工作阅历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进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平安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进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平安规程,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平安学问,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平安学问,机电、提运平安学问,掘进平安生产学问,采煤平安生产学问,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学问,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员工转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需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与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十七条我矿“三违”人员必需接受平安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平安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状况下支配“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平安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平安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需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平安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其次十条“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其次十一条“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需高度重视员工平安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需定期接受平安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需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急预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需乐观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绽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依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平安科。

(一)平安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平安科要准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状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其次十六条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平安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平安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依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平安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其次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有用性和实效性动身,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特地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实行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掌握。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仔细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有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纳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亲密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依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觉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学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觉工作中仍旧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方案供应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实行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与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与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连接;(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仔细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果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状况进行评估。

3、对方案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

其次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平安科制定,由矿平安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外出办事管理制度

各部门:

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要求如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临时外出申请单上填写预估时间,外出人员返回后按照实际到公司时间记录。

三、外出注意事项:

2、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前;

3、私自外出,且外出审批单没有交到治安门岗哪里的,考勤视为旷工;

4、员工外出请注意交通安全,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如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不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5、治安员应严格按外出办事审批表放行并做好外出办事登记手续;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批示。

2、部门经理: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不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事业部及办公室外出办事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目的:

为加强员工于办公时间内因业务需要须亲自处理或因私事外出的考勤管理使用。

2.依据:

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办理。

3.适用范围:

3.1上级交代或偶发事件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3.2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3.3 公司指定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培训

4.职责:

4.1 员工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4.2 各级负责人负责审核申请与批准。

4.3 综合办负责外出人员登记的监督和控制,进行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5.内容:

5.1 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事,1个小时以内,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超过1个小时不足一日的、或因外出不能打卡者,须填写《公出申请表》。

5.2 早晨上班直接去往办事地点,无法到公司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午16:00点前办好外出办事手续。

5.3 办事员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表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5.4 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

5.5外出办事员工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 将由个人承担责任。

5.6 外出办事发生的费用,员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以便回来办理报销手续。

5.7 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证明;参加外部专业培训人员,培训完毕提供参加培训资料等.

5.8 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事,但若有紧急突发事件需要处理,须经部门主管及综合办负责人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临时外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业务成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办公场所办理所有业务、工作事项。

综合员是本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的职责人员,经理是本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的最高管理者,对本办法的执行分别具有要求、指导、检查、监督、劝阻、制止、纠正等管理责任。

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登记。

4.1.员工应在每周未作出下周外出工作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按计划执行。

4.2.员工外出工作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内容和行程,联系确认好外出工作对象并提前10分钟填写《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领取相关工作资料方可外出工作。

4.3.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前。

员工外出工作的进行。

5.1.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妥善保管各项工作资料特别是重要资料(如产权证、借款合同、银行卡等),防止损坏、遗失和被盗。

5.2.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应合理有效地安排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成绩。

5.3.员工外出工作应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发生客户投诉情况,维护公司形象。发生客户投诉情况,经理应在《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上予以记录并及时妥善处理。员工因自身服务问题导致客户投诉或经理未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均作为工作考核的不良记录。

5.4.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但如因工作时间较长或工作强度过大可以在工作途中适当休息15分钟左右。

5.5.员工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员工外出工作的返回和反馈。

工预计下班时间15分钟后才能返回公司的,可以直接回家,但应提前半小时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经理应在《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上注明情况并报告行政部。员工于次日上班第一时间按下一条规定办理外出工作返回手续,到行政部补办考勤手续。

《员工外出工作登记表》上准确记录其返回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结果、疑难问题及本人意见。

6.4.部门经理应及时对《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进行审核,对有关问题提出管理意见。

6.5.发生相应业务时业务员应将《员工外出工作反馈表》收归档案。

考核和处罚。

要依据。

7.2.员工因自身责任发生本办法第5.1.条情况造成公司或客户经济损失,该员工应承担30%至70%的经济赔偿责任。

7.3.员工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第一次,由部门经理或上级管理者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处罚款30元;第三次,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处罚款60元;第四次,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并加处罚款100元;第五次,公司予以辞退并加处罚款300元。

7.4.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调职并加处罚款200元。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 日起实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  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  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  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1.  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  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  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  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  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  工厂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经电话申请总经理批准的,须注明。)

7.  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  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作旷工处理。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1.  长途交通费:飞机 、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  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  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  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  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  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7.  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  因公务出差,严格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  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  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电邮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  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3.  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总工批准。

15.  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  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  出差结束后回深圳(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深圳的,按出差地到深圳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深圳的,不矛报销。

19.  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1.  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  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  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  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深圳市内、广州、惠州、东莞、珠海等深圳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  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  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9.  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它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  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  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  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欧,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  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1.  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贡献员工成长基金。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00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  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须贡献50元员工成长基金,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贡献员工成长基金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  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贡献至员工成长基金,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1. 《外勤人员登记表》

2. 《出差申请单》

3. 《考勤管理规定》

1.  本管理办法如有与之前所拟定的相关规定产生冲突之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2.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文中待商议部分,是因为工厂管理人员认为报销太低,不认同。尚未正式确定。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4、业务员需外出与客户沟通; 

5、公司财务需外出处理财会、税务等相关工作;

6、需要外出采购物品。 

二、职责分工 

1、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该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外出申请,情况属实方能批准; 

3、人事部门负责员工外出的监督和控制,规范管-理-员工外出制度。 

三、具体流程 

2、部门负责人需要外出,先填写《外出申请表》,再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3、外出之前须将《外出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 如图所示  

四、内容 

1、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在下班之前; 

3、外出员工应保持通讯通畅,严禁无故关机而丢失联系;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总经理核实后施行,并将其列为日常工作检查的一项,每月人力资源部将对此项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监核准,部门未设总监的,由总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应先行与主管领导联络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六、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其修正时亦同。

服务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2.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的。

3.公司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必须外出办理的。

4.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

1.根据工作内容,在临时外出申请单上填写预估时间,返回后考勤人员按实际到公司时间记录。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副总核准。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门卫放行时查看是否有经副总、人事签字的'临时外出申请单,若无不予放行。

2.遇偶发事件需马上外出办理的,外出应到人事简单记录一下,返回应立即补上外出申请单。

3.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请单没有交到人事备案的,考勤视为旷工。

4.中午休息外出至上班时间未能及时返回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处理,未回者有无请假单者按旷工处理。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副总核准,副总不在暂由人事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1. 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先行与本部门经理联系,返回公司后到考勤处更正。

六、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正式执行。

一、目的

1、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办公场所办理工作事项。

二、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申请

1、员工应提前制定外出工作计划,填写《员工因公外出申请表》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总经理审核同意,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按计划执行。

2、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确定预计返回时间。

三、员工外出工作的进行

1、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和财产安全。

2、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违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电话报告上级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4、严禁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私事,违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外出工作的返回管理

1、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

2、特殊情况下,员工预计下班时间15分钟后进和能返回公司的,可以直接回家,但应提前半小时电话报告上级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并行政同意后方可执行。行政人事部应在《员工因公外出申请表》上注明情况以便记录考勤。

五、考核和处罚

1、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违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事情的,如未按流程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第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上交成长基金100元;第三次,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上交成长基金200元;第四次,公司给予严重警告并上交成长基金300元;第五次,公司视员工自动离职。

附:《员工因公外出申请表》

杭州天之女时装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杭州天之女时装有限公司

因公外出申请单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所属部门

 

职务

 

外出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分   共计     小时

外出事由

 

批准人

部门经理

行政人事部

总经理

   
        

注:1、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需填写《因公外出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2、此表提交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

杭州天之女时装有限公司

因公外出申请单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所属部门

 

职务

 

外出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分   共计     小时

外出事由

 

批准人

部门经理

行政人事部

总经理

   
        

注:1、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需填写《因公外出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2、此表提交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内容:

1.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十一条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入住人员遵照执行。

1、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4、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9、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0、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发生事故时,全体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到全面工作的起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索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体,应合理设置溜绳。

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带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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