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狗狗的那点事(热门16篇)

时间:2023-12-02 10:41:40 作者:QJ墨客

优秀作文在表达上恰如其分,用词精准且富有想象力,给人以美的享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我与狗狗的故事童话作文

小时侯,或许是童话书看多了,我竟然整天认为只要吃到别人认为是脏的东西,就可以与动物交朋友,但是,前提是要学会这种动物的叫声。我从小就与狗亲近,会狗叫是理所应当的事,这可把我高兴坏了。我天天在家里找脏东西吃,可是家里太干净了,连只小虫子也看不到踪影,有一次好不容易寻到了一块发霉的黄瓜,却被妈妈扔了出去,真是气死我了!

真是天助我也,我和爸爸妈妈上街的时候,在一家服装店里,我幸运地找到一节脏香肠,我趁爸爸妈妈不注意,一口吞下香肠,嚼都没嚼,直接咽了下去,得意的期待着“奇迹”的发生!可当我晚上睡觉时,觉得肚子一阵乱响,赶忙跑进厕所方便,可刚刚进厕所,我就开始上吐下泻,,弄得我一晚上都没睡好,几分钟吐一次,几分钟“泻”一次,脸十分苍白,可我想,魔法发挥效果的时候都是这样,所以,我反而高兴了起来。

第二天,当我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不好,魔法快失效了!”,我尖叫一声,连牙和脸也没刷洗,就匆匆穿上衣服,跑到楼下,对着一只狗就是一声大喊,我满以为,回答我的是一句人话,可没想到,那只狗朝我猛扑过来,张嘴就是一口,“啊!”,只听我一声惨叫,当时,我被送进医院时,我最想说的话是:早知道就对一只小狗喊了。因为我遇到的狗,是邻居家里养的狼狗!

我与狗狗的那点事初中作文

在如今这个时代,网络几乎遍布每家每户,因此它也成了这个时代的标志。人们的生活几乎已经离不开网络,只要少了网络在身边似乎就诸事不顺。它已经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不可分割。

网络它无所不在。上班族与商业人士几乎比任何人都离不开网络,商讨会议、发送文件......都离不开电脑与网络的帮助。就连如今教师教学也需要一台笔记本电脑,或用它来查找教学的相关资料.....如此看来,网络与我们的生活真是密切相关。

不过上述所说,作为90后的我们并不关心。虽然现在学习压力越发的沉重了,但我想没有一个人是不想玩的,我们都渴望能尽情玩乐。网络能让我们在其中尽情放松自己。

人们大多都喜欢玩网游,沉醉在升级的快感与满足感,享受在现实中无法体会的成就感。然而人都是贪婪的,一旦尝到了一点甜味,便不知足的不断渴求,于是越来越沉迷其中,不想再回到现实,迷恋于快感之中,分不清现实与虚幻。于是人便开始浑浑噩噩的度过他所谓的不知不觉的一天。这就是网络给我们带来危。也许就因此,人们对网络有了不一般的偏见,对自己子女上网也有了更大的要求。

我时常也会玩网游,也觉得十分有趣,但也没那般沉迷,也也许还是因为我是女孩吧。

不过,人只要能有自制力或保持理智,网络其实对我们并不会有太大影响。呵呵,但除了得近视以外。

网络其实有时会促进人的奋发精神,给人以前进的动力。

我家的电脑是在我上初二是买的,到现在差不多一年多了。在这之前,父母怕会影响我的学习,便一直不同意替我买电脑。后来在我的不停念叨后终于答应给我买电脑,不过却有个条件——那是的考试我必须考好。最终父母也兑现了承诺,帮我买了电脑。不过,那是我是否有奋发学习,其实我本人也不清楚,只知道没考差。但是,我想在我潜意识里面应该有在告诫我要努力学习。如今,我也迷恋于电脑,不过我想不会迷失自我,该忘记是就努力不去想,要有理智,就如我们老师所说,做人要自律。

总而言之,在我看来网络其实并没有好坏,一切只看人心,关键在你怎么使用它,对待它。

初中:我与狗狗的那点事

我喜欢狗。

我又非常怕狗。现在,我是个非常怕狗的主。一见到狗,哪怕是小狗,我都会下意识地躲起来,只到狗狗走远了,我才敢放松警惕,大胆走路。

其实,我小时候是很喜欢小狗的,邻居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雪白雪白的,我们都叫它小白。小白圆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晃悠悠的小尾尤其让我记忆犹新。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找它玩耍,还会时不时找点骨头之类的东西给它吃。我和狗狗小白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怕狗狗,要从八年前讲起了。那年我五岁,爸爸见我如此喜欢狗狗,就带我去参观狗中之王,我近距离接触了“东方神犬”――藏獒。那是一家很大的藏獒基地,有百十只藏獒的规模。

看到藏獒。我一下子就惊呆了!

那家伙像狮非狮,似虎非虎,是犬而非犬。一只只藏獒在铁笼子里东冲西撞,令人望生畏,发出狼一般的嚎叫,低音很重,震撼性很强,听起来有强烈的穿透力。藏獒围栏周边的水泥墙,清晰地印着被藏獒利齿抓的一道一道深深的抓痕,有的藏獒立起来有一米多,庞大的身躯撞击在铁笼子上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哐啷哐啷声音。藏獒无论行走、坐、卧都如雄狮、猛虎般傲视一切,目中无人,霸气十足。

虽然,我现在已经知道藏獒和小狗是不同的。但是我心里还是留下后遗症,我再也不敢和小狗亲密接触,更不敢和他们打交道了。

人和狗理应成为朋友,我多么希望如此呀!

【写作指导:教你如何让作文更生动】。

过完春节,新学期也开始了。写出生动的文章,不光是喜爱写作的同学们的新年心声,也是作家们在写作征途中不懈的追求目标。一篇干巴巴的文章,不仅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甚至连写作的作者也会失去继续写作的勇气。一篇优秀的作文,首先就得要刻画生动,打动人心。那么,怎样才能写出一篇触动读者心灵的生动作文呢?本期作文的点评嘉宾童华池老师就给同学们支出了“绝密三招”。

呼之欲出、扣人心弦、诗情画意、身临其境……这些成语都是用来评价文学作品的,如果你读了别人的文章,分别产生了这样的一些感觉,说明这些文章是生动的;反之,别人读了你的文章,也有类似的感觉,那你的文章也生动了。本期《苗地》的四篇作文,在生动方面就各有千秋。“感受真切、想象联想、突出个性、妙用修辞。这就是写出生动作文的四大法宝。”童华池表示,同学们写作文应首选写亲身经历过的,若没有经历过,也可以发挥少年儿童聪明的天性,让文章充满情趣。写作文要努力发现缩写对象的个性特点,避免与他人所写雷同,注意练字练句,那么作文一定能够逐渐生动起来。此外,童老师还透露了一个小秘密:“文章应该不厌百回改,只有多改几遍,‘生动’才会逐渐与你亲近。”

我与狗狗的那点事作文精彩

人生,就是一次次的转变,最后造就的独一无二的自己。我与狗之间便是如此。

我真羡慕那些可以抱着狗,与狗欢快玩耍的人。而我,却是个极怕狗的人。

每次看见狗,我都要飞快地掠过去,只因为怕狗。可是它经常追着我跑,我若是跑得越快,那只狗也就追得越起劲。还向我汪汪大叫,吓得我直向家中跑去,立马锁上了门,连连喘气,生怕狗闯了进来。

这一天,我决心要处理好与狗之间的关系。

我悄悄地走出家门,看见那只狗在睡觉,优哉游哉。我从地上捡起了一根羽毛,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站在附近,见狗没什么动静,便用羽毛碰了碰它的鼻子。就在这时,它突然张开了眼睛,怒目圆睁。我心中一惊,立马四处逃窜,边跑边呼救,极其狼狈不堪,活像个调皮捣蛋后的熊孩子。

就在这时,邻居家的安安姐姐走了出来,大喊道:“洋洋小宝贝,快出来,你爸爸给你买了些衣服噢!”那只狗狗乖乖地跑了过去。安安姐姐还亲热地抱着它。真令我目瞪口呆。

“安安姐姐,你不怕它吗?”我问。

“为什么要怕它呢,狗是我们的好朋友,而且它那么忠诚。”安安姐姐把狗狗放在肩膀上,轻柔的抚摸着它的背,让我也抚摸一下,我慢慢地伸出手,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软软的,极其舒适。其实吧,这只狗也挺可爱的,白色的毛卷卷的,还透着一点点的粉色,头上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身上一条粉色的小裙子,我真不得喜欢上了它。

因为一次调皮,得到一个契机。因为一个契机,发生一场转变。从此,我与狗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与狗狗的故事童话作文

今年是狗年,可我就是与狗狗无缘,理由有好几条呢!让我在狗年给大家讲讲狗事吧!

一次,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路过学校的一个建筑工地,“汪汪dd”一声狗叫吸引了爱狗的我,哇噻!一条毛色光滑的“吉娃娃”碰碰跳跳的跑来了,它白白的毛,身体小极了。“汪汪!”我一边拍着手,一边学狗狗的叫声,嘿,这条小狗竟跟着我跑,我怎么他就干什么,用幼稚的眼神盯着我,看着他那水灵灵的大眼睛和湿呼呼的鼻子,我怎么忍心将他丢下呢?就这样,离家越来越近了,狗狗还跟着我跑,别看我脸上十分无奈,但那小小的心窝里可是从未有过的高兴,我真是打心眼儿里想养这条狗。到了家门口,我站着不敢进,妈妈会怎么说呢?爸爸会同意吗?再看看紧靠着我脚的小乖乖。我鼓起了勇气,走进家,来到爸妈面前,没等我开口,他们的目光就转移到了狗够身上,立刻极力反对,养狗计划泡汤咯!

到河边,咦?怎么不见了?莫非掉到河里了?还是有人收养了它?我也不知道,只好默默祈祷小狗狗平安了!

怎么样,够倒霉吧?两条狗就这样没了,我和狗狗真是无缘呀!

我与狗狗的那点事初中作文

阅一本历史名著,品中华文化之瑰宝;看一本精美散文,品形散而神不散之魂;读一本生活日记,品人间冷暖之情趣;览一本神话小说,品超凡脱俗之意境。

书,使你鸟瞰古今。中国有句古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纵观我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各种书籍争奇斗艳、百花齐放,并以不同的模样展现在人类历史进程中。最早是刻在甲骨上的甲骨文;渐渐地出现了竹简;后来出现了纸,纸的出现,给人类带来了许多方便,所以一直被人们沿用至今。随着书的发展,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学说和经典,如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百家争鸣的局面,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中,出现了《论语》、《孟子》等经典;道家出现了《道德经》;兵家出现了《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军事经典;再如唐诗宋词元曲,以及明清两代高峰时期的小说,然后就到我们近现代的各种文学巨著。怅然回首,我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先人们的经历和后人们的实践,证明书的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俄国伟大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种.种事实证明,这句话是正确的。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出身于草庐之中。但他饱读诗书,勤工俭学。不出门尽知天下事。后经刘备三顾茅庐,从而当上了三国时期赫赫有名的军师。相信大家都学过伤仲永这篇文章,伤仲永天资聪颖,满怀智慧,但他没有坚持后天的学习,因此从一个神童,变成一个无能庸才。可见,读书使人进步,书拉近了时间的距离,缩短了时空的间隔!

如今我的许多同窗好友都已步入社会,成为了国家的技术人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离开了读书,他们始终在社会这本大书中演绎不同的精彩,学习着更多的生活本领和知识技能,只是他们与我们学习的方式不同罢了。真正的人生需要文化作为底色,人生之书无处不在,精彩无处不现。

书是中华文化的艺术结晶,是我们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有力见证,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与自豪。我爱书,我更爱读书,更爱学习。

我与狗狗的那点事初中作文

正如,路边的乞丐,经过的路人,有的会好心的给他一块钱,而有的路人,会直接走过。那你是不是也要将那些走过的路人骂个头破血流呢?与此同时,在想想自己,你是否也同样连一毛钱也没有拿出来呢?那,你又有什么资格去是别人你?我们真的应该好好想一想了,捐款是一种善良,是一种美德,它不是区分是否品德高尚的唯一标准,更不是指责别人的理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捐款就变质了。

初中:我与狗狗的那点事

我喜欢狗。

我又非常怕狗。现在,我是个非常怕狗的主。一见到狗,哪怕是小狗,我都会下意识地躲起来,只到狗狗走远了,我才敢放松警惕,大胆走路。

其实,我小时候是很喜欢小狗的,邻居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雪白雪白的,我们都叫它小白。小白圆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晃悠悠的小尾尤其让我记忆犹新。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找它玩耍,还会时不时找点骨头之类的东西给它吃。我和狗狗小白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怕狗狗,要从八年前讲起了。那年我五岁,爸爸见我如此喜欢狗狗,就带我去参观狗中,我近距离接触了“东方神犬”——藏獒。那是一家很大的藏獒基地,有百十只藏獒的规模。

看到藏獒。我一下子就惊呆了!

那家伙像狮非狮,似虎非虎,是犬而非犬。一只只藏獒在铁笼子里东冲西撞,令人望生畏,发出狼一般的嚎叫,低音很重,震撼性很强,听起来有强烈的穿透力。藏獒围栏周边的水泥墙,清晰地印着被藏獒利齿抓的一道一道深深的抓痕,有的藏獒立起来有一米多,庞大的身躯撞击在铁笼子上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哐啷哐啷声音。藏獒无论行走、坐、卧都如雄狮、猛虎般傲视一切,目中无人,霸气十足。

虽然,我现在已经知道藏獒和小狗是不同的。但是我心里还是留下后遗症,我再也不敢和小狗亲密接触,更不敢和他们打交道了。

人和狗理应成为朋友,我多么希望如此呀!

初中:我与狗狗的那点事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又到了一年的最后一天――除夕了。这天里,按照习俗,大人们都会给小孩压岁钱。每个一出手就是五、六百,现在亲戚又多,一年的压岁钱合计起来有好几千呢!有的甚至上了万。同学们都在相互咨询对方有多少压岁钱,然后与自己进行攀比,自己的压岁钱比对方高的,就会说:“哈,我的比你多!”若是少,便会默不作声。这时,我就会默默无闻,因为我的压岁钱比较少。我便暗自抱怨起来。

妈妈知道了我的心事后,给我讲了一个关于压岁钱的传说:古时候,有一种小妖叫“祟”,大年三十晚上出来用手去摸熟睡着的孩子的头,孩子往往吓得哭起来,接着头疼发热,变成傻子。因此,家家都在这天亮着灯坐着不睡,叫做“守祟”。有一家夫妻俩老年得子,视为心肝宝贝。到了年三十夜晚,他们怕“祟”来害孩子,就拿出八枚铜钱同孩子玩。孩子玩累了睡着了,他们就把八枚铜钱用红纸包着放在孩子的枕头下边,夫妻俩不敢合眼。半夜里一阵阴风吹开房门,吹灭了灯火,“祟”刚伸手去摸孩子的头,枕头边就迸发道道闪光,吓得“祟”逃跑了。

第二天,夫妻俩把用红纸包八枚铜钱吓退“祟”的事告诉了大家,以后大家学着做,孩子就太平无事了。原来八枚铜钱是八仙变的,暗中来保护孩子的。因为“祟”与“岁”谐音,之后逐渐演变为“压岁钱”。听了这故事,我恍然大悟:压岁钱只是大人对孩子的祝福,多少并不重要。古时候还只有八枚铜钱呢,我们现在有这么多,应该要满足了。所以,同学之间的攀比是一点也没有意义的。

《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读后感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个叫齐藤光的女孩,在十一岁左右时,母亲因生病去世了,所以就一直过着和父亲两个人的生活,父亲每天早出晚归,几乎每天都是小光一个人在家里度过,直到有一天,小光在母亲生前最喜欢用的一个垫子上发现了一只小狗,得到父亲同意之后,就开始养它,并且给它起名为“袜子”。在与小狗生活的十二年里,他们经历了悲伤、快乐,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在与袜子相处时,小光遵守了与狗的十个约定中的九个,在袜子走后,父亲把小光母亲在临走前写给小光的一封信交给了小光,上面写着与狗的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旅行。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着你。

这本书写出了小光对袜子的喜爱,尽管只在一起生活了十二年,但是,小光感觉袜子对她来说,就像母亲一样,袜子有着治疗别人心灵的力量,在小光还有她的父亲伤心时,给予了他们温暖。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是在小光二十一岁时与袜子的最后的约定,就在袜子马上要离去的时候,父亲让小光抽他用纸做成的卡片,上面分别写着与狗的九个约定,到了最后,父亲对小光说:“我相信,遵守了这九个约定的人,一定会遵守第十个约定。”就在这时袜子离开了,开始了它天堂的旅行,如果用《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中的一句话来说,就是袜子正为奔向天蓝色的彼岸而开始长途跋涉的奔走了,小光的母亲即使在天堂也非常关心她,再离去前留下了第十个约定。

就像现在很多养狗的人,因为养的时间长了,觉得没有意思了,就把自己的小狗抛弃了,他们属于那种很残酷的人,像他们那样就不可能完成那十个约定,小狗会觉得很悲伤吧!

《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电影小说书《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原本认为整天叫来叫去讨厌极了的小狗,现在让我觉得他们是多么的可爱、聪明。

书上的小狗要袜子,是一只金毛猎犬。她会把主人的鞋子藏起来,早晨主人要上班时,她会把鞋子在叼来给主人。她会把家里的照片藏起来、她喜欢吃黄瓜手卷,她甚至能预料到要发生的不好的事情。这真是一只神奇的小狗,仔细想一想这不是一种神奇吧,我们都无法知道她怎么可以预料这一切,可能是作者编出来的,也有可能这是事实,不管怎样小狗他们跟人一样,他们也有鼻子嘴巴,他们也有眼睛。我们可以活七十多年、八十多年或是九十多年!可是他们呢?仅仅才可以活到十年,最长的也只有十二年,这年我们人生中的一半都达不到。

我家就有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卷毛,这个名字跟书中所描写的小狗袜子一样,是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了,听上去恐怕还有点可笑吧。但是我想他们这些可爱的小狗们不觉得,这毕竟是他们的名字哇!是他们一生一世中都要听到的。我曾经因为在听歌听见卷毛的叫声觉得吵,连歌都听不清楚。于是,我气冲冲的走到卷毛面前。卷毛眼里充满了恐惧的看着我,他好像已经知道我要骂他了吧。

“不要在叫啦!烦死了!再叫我打死你!”说完我就又回到了电脑面前。此时,卷毛居然乖乖的趴在地上看着我。这时,我真得觉得卷毛很可怜,他是一只狗,他能听懂我们的语言,可我们却听不懂他的语言,也许他那时的叫是在问我们问题,是在跟我们说话,或是让我们跟他玩,可是我们都听不懂,我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十个约定中有一个约定我真得很想和卷毛直接实现“请和我多说说话,好吗?”没错,就是这个约定,我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做到!今后,我每天都会和卷毛说话,我害怕他会孤单,我对他的态度也一天天的转好了,他也更愿意和我玩了。

最让我感到伤感的一段文章,就是当小狗袜子要老死时,她的小主人小光的话,小光真正的做到了十个约定!在袜子临死前,她和主人小光握了手,她的目光十分温柔,是像在感谢她的'主人,因为她毕竟是被收养的。我知道,袜子要死得时候,有很多话要跟她主人说,可惜她已经没劲说了,说了她的主人可能也听不懂吧。不过我们却可以用心去感应。

朋友们,从今天开始你要准备开始养小狗,还是你的家里已经有小狗了,请用心去感应他(她)对你说的话。因为他(她)不会咬你的,我们虽然在学校里有很多的朋友,但是在他们的眼中朋友只有我们,他们的主人。

我与狗狗的童年参考作文

“汪,汪,汪”“爸爸,快看!‘欢欢’又在巷子口等我们了!”每当爸爸开着车走近老家所在的村子时,邻居家的老狗‘欢欢’就会不顾一切地冲出家门,飞跑到巷子口来迎接我们。这‘欢欢’便是同我玩耍了5年亲密无间地老狗。

我和‘欢欢’初次相识是由一只幼犬引见的,那幼犬,就是它的'孩子。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那只幼犬刚满月,我便将他抱来玩耍,因为怕“欢欢”护崽发飙咬伤我,所以把它关在门外。我看着小幼犬那可爱的脸,身上美丽的线条,很是喜欢。突然,响起了一阵清脆的敲门声,原来是有人来了,爸爸只得去开门,就在开门的一刹那,一只白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冲了进来,马上跑到我面前,死死地盯着我,那眼神吓得我直哆嗦,我连忙把小狗放下,“欢欢”舔了舔小狗的毛,好像在说:“你没事儿吧?孩子,吓着你了没?”我连忙把中午吃剩的鸡骨头端来,让它们俩饱餐了一顿。从那以后,我和“欢欢”变成了知心朋友。

现在,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很深了。那次,家中又吃鸡,便把它叫来。我把吃剩的鸡骨头全给它,我看着它香甜地吃着骨头,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它吃完后,舔了舔嘴,用深如潭水的眼睛望着我,我知道它这是想吃肉了,可爷爷奶奶会说:“鸡骨头就够它吃了,有些地方的人还吃不上鸡肉呢!”怎么会让我喂呢?再三考虑后,我决定演一出戏给爷爷奶奶看。我不动声色,环视四周,好,每人注意。我夹起一块大鸡腿,正要递入嘴中时,我故意手一松,鸡腿和筷子一起掉在了地上,这才让“欢欢”吃上了鸡腿。午饭过后,我和“欢欢”一起在院子里庆祝,要永保这个外人不知的秘密。以后每次吃鸡腿、鸡肉时,我都会用这一招,让“欢欢”吃上美味的肉,直到又一次失误被爸爸揭穿为止。

我与狗狗的故事童话作文

四年级薛佳怡。在一个夏天的清晨,主人要去参加朋友的婚宴,让他的宠物狗狗小白、斑点和小黄留在家里看门。主人夕阳落山才能回来。

小白、斑点和小黄出去踢毛绒小球球,它们玩得非常开心。突然“咕噜噜”,是谁发出的叫声呢?哈哈,原来是小黄饿了。它们一起来到了厨房。哇,那么高!斑点看了看放食物的`柜子,一时竟傻了眼。

大家垂头丧气地走出了厨房,去找聪明的小猫花花商量对策。正好花花又来串门了。大家带着花花来到厨房。

斑点对花花说:“食物就在里面,可是我们够不到啊!”小黄急得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转来转去。花花“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花花真不愧是一只机灵的小猫啊!花花眼珠子咕噜噜地转着说:“我们一个踩一个一个的身上,来玩个叠罗汉。我身形小,就站在最上面,负责拿食物。这样不就可以够到了吗?”

大家一听,纷纷为花花的妙计竖起了大拇指。大伙齐心协力,说干就干,一个踩在一个的背上。花花踮起脚尖,打开柜子,抽出所有的骨头和鱼。它们叼着战利品迅速进入一间所有动物都能待下的大卧室里,开始狼吞虎咽地吃着。

这时,耳朵灵敏的花花说:“大家不要出声,让我仔细听一下。”只听“吱呀”的开门声响起。“不好,是主人回来了!”

幸亏卧室里有通道,大家一溜烟地跑出通道,吃完以后,送走了花花,又若无其事地返回卧室。主人看见它们躺在沙发上睡觉,一副可爱的模样,主人哼着曲子愉快地走开了。

我与狗狗的故事童话作文

一天,小狗小黄,小黑和小花在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尽情玩耍,它们在沙发上玩,在屋子里踢球,爬到主人的床上睡大觉,它们玩得不亦乐乎,还把电视机打开看电视,俨然一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的架势。它们玩着玩着,肚子饿得“咕咕”叫了,就商量着一起去厨房找吃的。

它们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进了厨房,就像一只帅气威风的队伍。在去厨房的路上,碰见了聪明伶俐的小白猫。小白猫好奇地问:“你们去干什么呀?”“走走走!一起去,一起去!去了就知道了,好事!”大黄也把它拉进了队伍。

到了厨房,大家四处嗅了嗅,一股香味从顶柜里飘了出来。大家不约而同地抬头一看,骨头在这么高的地方呀!这可把大家急坏了,一个个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小白动了动脑筋,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它若有所思地说:“我们可以叠罗汉呀!”小白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把小黄安排在最下面,接着是小花和小黑。小白身手灵活,站在最上面。小白两三下就窜了上去,它踮起脚尖儿,看见了骨头和鱼,就麻利地抽出了四五根骨头和两条鱼。小黄出的力气最大,分两根骨头。小黑和小花,一人一根。两条鱼留给爱吃鱼的小白自己。

它们把食物飞快地拿到自己的卧室,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后就满足地呼呼大睡了。主人回来后看见它们很乖,就要奖励它们骨头吃,可到厨房一看,骨头竟被偷吃完了,鱼也少了两条。就指着它们问:“是不是你们干的?看我不打断你们的狗腿!”说着就要找棍子吓唬它们。

小黄它们听到后交换了下眼色,吓得一溜烟地逃跑了,留下哭笑不得的主人。令主人十分不解的是,狗狗们是怎么偷到骨头和鱼的。

读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电影小说书《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原本认为整天叫来叫去讨厌极了的小狗,现在让我觉得他们是多么的可爱、聪明。

书上的小狗要袜子,是一只金毛猎犬。她会把主人的鞋子藏起来,早晨主人要上班时,她会把鞋子在叼来给主人。她会把家里的照片藏起来、她喜欢吃黄瓜手卷,她甚至能预料到要发生的不好的事情。这真是一只神奇的小狗,仔细想一想这不是一种神奇吧,我们都无法知道她怎么可以预料这一切,可能是作者编出来的,也有可能这是事实,不管怎样小狗他们跟人一样,他们也有鼻子嘴巴,他们也有眼睛。我们可以活七十多年、八十多年或是九十多年!可是他们呢?仅仅才可以活到十年,最长的也只有十二年,这年我们人生中的一半都达不到。

我家就有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卷毛,这个名字跟书中所描写的小狗袜子一样,是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了,听上去恐怕还有点可笑吧。但是我想他们这些可爱的小狗们不觉得,这毕竟是他们的名字哇!是他们一生一世中都要听到的。我曾经因为在听歌听见卷毛的叫声觉得吵,连歌都听不清楚。于是,我气冲冲的走到卷毛面前。卷毛眼里充满了恐惧的看着我,他好像已经知道我要骂他了吧。

“不要在叫啦!烦死了!再叫我打死你!”说完我就又回到了电脑面前。此时,卷毛居然乖乖的趴在地上看着我。这时,我真得觉得卷毛很可怜,他是一只狗,他能听懂我们的语言,可我们却听不懂他的语言,也许他那时的叫是在问我们问题,是在跟我们说话,或是让我们跟他玩,可是我们都听不懂,我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十个约定中有一个约定我真得很想和卷毛直接实现“请和我多说说话,好吗?”没错,就是这个约定,我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做到!今后,我每天都会和卷毛说话,我害怕他会孤单,我对他的态度也一天天的转好了,他也更愿意和我玩了。

最让我感到伤感的一段文章,就是当小狗袜子要老死时,她的小主人小光的`话,小光真正的做到了十个约定!在袜子临死前,她和主人小光握了手,她的目光十分温柔,是像在感谢她的主人,因为她毕竟是被收养的。我知道,袜子要死得时候,有很多话要跟她主人说,可惜她已经没劲说了,说了她的主人可能也听不懂吧。不过我们却可以用心去感应。

朋友们,从今天开始你要准备开始养小狗,还是你的家里已经有小狗了,请用心去感应他(她)对你说的话。因为他(她)不会咬你的,我们虽然在学校里有很多的朋友,但是在他们的眼中朋友只有我们,他们的主人。

《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观后感

今天,我们在学校看了个电影,电影的名字叫《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主要讲的是:十四岁少女明莉和爸爸妈妈快乐的生活在北海道.天有不测风云,妈妈突然病倒住院,这时明莉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了一只流浪的小狗,看它惹人喜爱,便将其收养,在妈妈的提议下,明莉给它起名为“索克斯”,并与它定下了十个约定。不久妈妈因病去世,爸爸工作繁忙,照顾不到女儿,就此,明莉和索克斯孤单相伴,一起迈向成长.

明莉有个好朋友叫星进,为人执着,梦想成为演奏家。由于爸爸工作调动,明莉跟着搬去札幌,在找到新家前只能住宿舍,明莉只好把索克斯寄养在星进家直到他去国外留学。爸爸回家越来越晚,让明莉倍感寂寞。后来爸爸自觉欠女儿太多,毅然辞职,回到函馆开起了小诊所,索克斯也重回明莉身边。

几年过去了,22岁的明莉沿着幼时的梦想,考进了大学的兽医系,星进学成归国,与明莉重逢,两人成了恋人.明莉毕业后如愿进入动物园工作,忙碌的生活让她无暇顾及索克斯,等到她回过头想要弥补时,索克斯的年龄已过了约定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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