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流污染整治方案(精选13篇)

时间:2023-12-25 13:14:36 作者:FS文字使者

计划书的编写需要考虑目标的具体性、可行性和可衡量性,为实现目标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以下是一份经过不断改进和反馈的项目计划书范文,它展示了在实施过程中,如何不断优化和调整计划。

地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转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任务〉的通知》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环境违法行为执法检查。

一、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饮食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规范对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饭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和发展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基本情况,噪声、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摸清公共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和噪声污染情况,各饭店、酒店、各洗车美容店的.基本情况和油烟、污水的排污去向。填报附表1、2、3、4,调查表于1月20前上报。

(二)对施工工地噪声、粉尘超标排放和公共娱乐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市民意见较大、投诉较多的,要监督处罚力度。对饮食店、酒店油烟直排临街店面和占道洗车、污水直排路面的,要限期改造,对逾期不改造,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排污许可证等处罚。并于202月28日前上报整改或立案查处情况。

(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对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共同查处的,要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大气污染整治方案范文

为切实解决我镇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确保我镇范围内餐饮业全部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2-年攻坚行动方案》、《平邑县大气污染防治202-年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辖区范围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油烟排放单位,非居民取暖燃煤单位(馒头房、煎饼坊、油坊等),依法取缔燃煤大灶,全部改为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确保油烟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取缔露天烧烤,严格执行“烧烤进店、炉具进院、油烟进管”三进要求。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或者使用正常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

(一)已完成整治的餐饮场所。开展“回头看”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整治效果良好。

(二)新增餐饮场所。严格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管道。

(三)存在问题餐饮场所。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停业整治。

202-年8月25日前完成镇区范围内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任务。

环保所:加强油烟污染治理技术指导,督促餐饮场所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对油烟扰民问题调查处理。

执法中队:负责辖区餐饮场所环境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依法依规取缔露天烧烤。

食药所: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对新增餐饮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禁批卫生许可证,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场所实施许可证禁审机制。

工商所:重点检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明是否齐全,并对检查厨房设备、消防设备、卫生通风条件、卫生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等任副组长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小组。环保所综合协调,执法中队、食药所、乡建办、工商所、派出所全力配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人员调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分类要求,于8月15日前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到人,包片到位,边查边改。

环保所: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督促巡查中发现的应安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安装到位。

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露天烧烤依法取缔到位,并于8月15日前建立工作台账,边查边改;加强辖区内餐饮业油烟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台账,抓好落实。

食药所:按照行业监管原则加强餐饮业日常巡查监管,做好餐饮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统计上报工作。

工商所:对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发出监督意见书,无照经营的经营户责令停业。

(三)加强督导考核。镇督查室、环保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掌握治理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加强督办督导确保任务完成。

(四)严格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河道面源污染整治方案

您好!

我们的故乡——绍兴,自古以来,一直是河道众多。多少年来,这一条条河道清澈见底,鱼儿欢快畅游。一条条河道像银丝带般环绕着绍兴。人们给我们的。故乡起了一个美丽而并不夸张的名字——水乡。

说起绍兴,或许有人不知道。可说起水乡,是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多少年来,我们的祖祖辈辈以河道中清澈到可以喝的水来生存着。人们毫无污染,水是他们的生命之源。可看看现在的我们、虽然现在生活好了、工厂多了、生活富裕了······但是这样难道就可以破坏我们的河道了吗?不,我们不能这么做!

多少年来,人们爱河、敬河······河水是他们的家人、是他们的伙伴。可看看现在的我们、手中的垃圾乱扔,一扔扔到河里,对喝水的清澈度不管不顾,只为了自己。

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倡保护河道,宣传无污染行动。

二、贴示各种警示语,提起人们的意识。

三、加强保护河道制度。

四、对河道的污染和保护清出有序条理。

五、任何河道边都有宣传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河水无污染,人类更安康。未觉醒的人们啊,不要因为我们,而让“水乡”这个美称灰飞烟灭呀!

建议人、xxx。

校园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峰区“两基”迎国检工作促进会精神,切实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区教育局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食品卫生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指示要求为依据,以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商业网点、文化场所、消防隐患、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构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任务。

1.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完善警示标志;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在校园门口路段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影响城市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厅和音像制品放影等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3.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假文凭、乱招生等方面的非法“小广告”;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的查处和废气、臭气等污染校园及影响师生健康的清理工作,为教学活动带给安静、卫生、祥和的外部环境。

4.区教育局安排学校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平安校园”建立活动,建立健全人员、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消除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各类隐患。

(二)整治标准。

1.消防配套设施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

2.交通安全措施齐全、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无明显隐患,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3.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到位,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学校对在校学生管控严格,校属房屋出租登记清楚,管理严格,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学生在外租房状况登记清楚全面,管理措施到位。

4.学校附近各类占道摊点得到取缔,整治、规范马路市场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5.学校附近噪声、废气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泔水排放及餐饮污染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6.学校周围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三、职责分工。

区公安局:负责整治校园周边区域的治安环境和消防、交2。

通安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网吧、影吧、歌舞厅、出租屋等场所的清理、登记、取缔和安全管理;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搞好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区教育局:抓好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黑幼儿园和小饭桌;组织、督导、实施职责范围内学校内部环境的管理和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督导中小学搞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

区城管局:查处和整顿违章占道等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督促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搞好封闭式管理,控制二次扬尘。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校舍及教学设备;加强对学校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文化局:负责清理、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和音像制品放影、出租、零售等娱乐场所;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

区工商局:组织查处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各类经营场所的巡查。

区环保局:制止、查处校园周边的商业噪声和建筑噪声,筹划、建设、完善校园周边区域的环卫基础配套设施。

区卫生局:督促落实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职责制,督促清理卫生死角,搞好日常卫生保洁,根治“脏乱差”问题,负责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医疗门诊、保健食品经营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内外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清理、取缔违规食品、药品及其营销活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自九月下旬开始,十月中旬完成,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乡镇街办配合、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两基”办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各职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与工作,确保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地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看法》(厅字〔201x〕42号)及《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的精神,依照区委、区当局安排要求,落实区委、区当局河流掩护治理体制机制,为共同延平区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及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扶植工作,打造“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今世化宜居宜业城乡优美情况,实施“河长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当局及市委、市当局决策安排,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管理、两手发力,慎密环抱延平区国家级生态文明扶植及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扶植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构建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流掩护治理机制,为维护河流康健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成长。牢靠建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掩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置惩罚河流治理掩护与开拓应用的关系,匆匆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兼顾和谐。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增强与上级有关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纪律,将流域作为治理单元,兼顾上下游左右岸,进步综合管理成效。

--坚持属地治理、分级负责。依照行政区划落实河流属地治理责任,逐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合力办理河流掩护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源头节制,增强分类指导,实行“一河一策”,着力办理治理掩护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稽核。依法治水管水,树立健全河流治理掩护监督稽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革新立异,全员介入。着力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新经验,拓展“大众介入渠道,激发”大众介入热情,营造全社会配合关切和掩护河流的优越气氛。

(三)现阶段完成环境。

目前已完成水美城市项目扶植工程量的41%,完成投资额1230万元;河道堤防完成600米;堤坡绿化、沿岸公园、潜坝、途径扶植,依据区里看法正在优化设计傍边。

(四)主要目标。

xx镇流域全长34公里,西塔溪全长16.7公里,流域面积218平方公里,筹备落实以下工作:1.20底在监控断面五星桥桥安装视频2.同安监等部门配合开展突发情况变乱应急演练;3.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订定《xx镇村子级河段长和河道专管员巡查工作细则》,河道专管员配备手机,每日准时开展河段巡查,记录巡查日志,发明少量垃圾或漂浮物的急速予以清理,职责范围内暂时无法办理的,通过“智慧河长”app、微信、qq群等道路急速上报,由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办理,通过上述步伐,较好的办理了部分河道岸边及河面有垃圾或漂浮物的问题。二是加大鼓吹力度。三是树立长效机制,确保小流域整治成果获得巩固进步。4.由区情况监测站每月按期开展水质监测。

(四)下阶段工作计算。

一、强化鼓吹教导,继承开展各种环保鼓吹运动,通过横幅、鼓吹单、圩日鼓吹、鼓吹车下村子鼓吹等方法,逐步进步全镇居民环保意识和素质。

二、兼顾统筹河道清淤和垃圾清运,晋升水情况功能。针对南平地区红土壤的地质本底环境,部分河段铁含量本底较高、尤其是在降雨或者上游有河道工程施工有大量含铁红粘土壤及枝叶进入水体,给水体带来了含金属铁的.有机质。在做好畜禽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河道清淤和垃圾清运工作。水利部门增强对沿河采砂河段进行有效治理,规范采砂行为,加大对河道的按期清理。清除底泥、清除河面垃圾,保持河道通顺,确保河道内无乱占乱建、乱排乱倒等阻碍行洪、排涝的现象,无不法采砂、洗砂,无乱截流等现象;推进流域管理岸坡防护工程项目。共建办加大对卫生投入,对全镇沿线村子庄垃圾的处置惩罚和转运落到实处,对河道的垃圾按期清理,同时规范村子规民约加枪坼子民的情况掩护意识。

三、劳动、农业、林业、水产等各职能部门主动对接养殖户,针对农村子劳动力需求开展养殖户转产转业技能培训班,积极为生猪养殖户提供就业岗位,有效、正确的引导,防止转岗转业形成二次污染。

四、持续推进河长制。强化河流管护档案治理,做好“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相关资料。强化环保网格化治理员,河段治理员巡查制度,对发明的情况问题实时上报处置惩罚,实现优越的情况维护机制。严格要求河长对所负责流域的水情况管理和水生态晋升工作负责,确保可持续成长。

大气污染整治方案范文

为不断改善我镇年度空气质量,如期完成202-年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镇政府决定在落实好《孟村回族自治县20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孟村回族自治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方案基础上,根据我镇当前空气质量研判分析结果,采取以下强化管控措施。

一、加强涉气工业企业管控。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停限产措施,凡未按要求停限产的,一律实施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错峰名单。

二、加强燃煤管控。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开展散煤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散煤销售网点予以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散煤的,一律取缔。开展散煤置焕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居民使用散煤取暖的,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做到家喻户晓。

三、扬尘治理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商砼企业治理。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百”。

2、所有无证不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到位,对有证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苫盖到位。

四、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新县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各村大喇叭大力宣讲秸杆禁烧的重要性,让人人知晓不要随便点火,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极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

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公告》要求,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管控,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的管控。我镇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控,清除污染因素,确保空气监测质量,推进我镇在全市、全县范围内的排名。

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通过大力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有效处置村生活垃圾,通过生物处理、埋设管网等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开展广泛环保局知识宣传,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宣传和普及农村环保知识,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环境意识和监督意识,使村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村环境卫生的清洁度和垃圾处理率明显提高,将改变农村“脏、乱、差、散”状态,营造更加舒适、适宜的农村居住环境。

通过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如运用低动力或微动力的污水处理设施,是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地表河的水质及流域附近沟塘等的水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有机废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有机废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怎么写,下面小编整理推荐废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借鉴!

各有关企业:

为防治大气污染,营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临港工业特点,计划开展有机废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完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切实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

排放强度,实现有机废气排污总量的减少。

(二)借鉴国内外有机废气治理经验,有重点的指导,整体推进有机废气整治工作。

(三)环保部门强化执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企业作为治污主体,需加大投入、改进工艺和提升废气治理装备,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量。

三、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化工、涂装行业和其它产生恶臭的单位。

(二)整治目标: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提升装备水平,有效控制有机废气排放量。 年底前完成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敏感区域企业臭味治理工作; 年 月底前完成涂装行业废气污染的收集和治理工作; 年 月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有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工作。

四、整治要求

各企业要制订《有机废气收集和治理实施方案》,扩大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面,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

(一)大幅削减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具体措施包括:对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车间地面和管道改造,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化学品装卸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不能密闭的应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和处理;易挥发化学品储罐改为浮顶罐,无法改造的要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槽罐车灌装过程应采用密闭操作或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

(二)各企业要根据有机废气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气处理设备,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鼓励使用活性炭纤维吸附、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生物消解以及使用高温氧化等处理技术;废气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气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废气产生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依法加强有机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污费征收。

(三)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检验,并符合下列条件: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达到设计标准;各项技术资料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

(四)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现阶段要求淘汰老式热风循环烘干设备、烘房、敞开式离心机,其它烘干设备和离心机尾气须接入废气处理设备,并做到达标排放。

(五)排放恶臭气体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措施包括: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排放含有毒(恶臭)废气的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产生恶臭的部位进行加盖和收集处理;在敏感区域安装臭气在线监测设备以实现全时段监控。

本次整治从 年 月1日开始, 年12月31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年5月前)。调查摸底有机废气产生企业,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订并下发《北仑区有机废气整治实施方案》;企业根据整治要求制订治理方案,并提交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会同企业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 年6月-xx年12月)。企业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区环保局主动服务,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验收阶段(按整治目标分阶段验收)。对照工作目标和整治要求,对整治项目进行监测和验收,分析评估整治效果;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实施有机废气整治或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一律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停产治理直至关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区环保局成立有机废气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机废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环境监察大队、重监科、污控科、环境监测站、办公室组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有机废气污染整治的总目标、阶段目标和重点整治工程项目,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控制有机废气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整治工程按期实施并完成。

根据《富拉尔基区教育局创建学生减轻课业负担改革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以“有效教学”为课堂教学改革方向,以“学测评”三元教学模式实施为突破口的整体课程改革工作,大力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和作业布置、批改方式改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使学生通过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进而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从而提高学习能力和效果,减轻学习负担。

二、具体措施:

1.语文、数学所有年级按“学测评”三元教学模式授课。

2.语文课每课(课文,非指1课时)前有预习学案。数学新授课有当堂检测。学生完成、使用后的学案、当堂检测卷由教师保管,复习阶段可再次使用,学期末交由学校作为档案材料。

3.预习学案和当堂检测由教师根据课程目标和学情科学命题制卷,并以电子形式保存样卷,上传到个人教育博客。

4.英语学科应按“学测评”三元教学模式思想设计课堂教学,突出体现自主学习和当堂检测、即时评价的要求,向课堂40分钟要效益。要探讨英语预习的有效方式,提高学生英语自学能力。

5. 精心设计教案,语文教案为教案+预习学案,教案模板参考王晓欧语文电子教案;数学为教案加当堂检测,教案模板参考黄海波电子教案。语文数学教案应按本校教学模式要求预设教学环节,按本校教案模板撰写教案。教师可在本校已有合格电子教案基础上结合学情,借鉴修改使用,但禁止随意下载、转载其他网络资源。

教案要保证和实际课堂教学时间的一致性,一般要求提前一周备出下一周的课时量,不得突击完成。

对于无案授课除按教师考核细则扣分以外,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教育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6.语数外之外其他学科要落实当堂教学当堂检测的原则,不留家庭书面作业。

7.语文、数学学科设置学生“预习作业本”。预防作业本的内容和具体要使用方法教师可酌情探索。教师要对学生预习作业本等保存下来,作为学生复习阶段的对比反思材料。

作业本的每次作业尾部,要留白设置错题订正页面,使学生对易错题及时认真反思并修正,真正提高作业的实效。

改进和创新作业批改评价方式,变重成绩重等级为重指导、重激励、重反思。要调动家长参与学生作业的布置、完成和批改各环节,使作业成为家校互动的桥梁。

继续加强习作和日记的布置与批改,使学生在具有一定习作能力的同时积累语文素养,形成良好写作习惯。

8.根据“三清”思想,落实“堂堂清、日日清”的要求,课上未学透,课下随意补;当日未学会,当日及时补。要通过端正学生学习态度,调整学生学习动机和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角度使学生克服学习障碍,具有成功的体验,从而完成转变,提高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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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调研工作方案

政府督查工作方案

无极县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文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全面提升我县散煤管控水平,大力促进散煤压减替代和清洁利用,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以居民冬季采暖、炊事和设施农业用煤为重点对象。

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结合。

全面建立散煤经营、使用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全区域行政管理体系。

落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

强化部门联动执法。

彻底解决散煤燃烧点多、量大、煤质差的实际问题。

利用两年时间。

对全县散煤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综合整治。

基本实现全县城乡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

有效降低散煤污染。开展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

力争用一年时间。

基本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

规范煤炭经营行为。

:2016。

10。

3

万吨以上,县城建成区煤改气改电压减散煤。

1

2

万吨以上;

2017。

10。

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散煤压减替代。

2016

年全县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到。

75%。

以上,

2017。

年达到。

85%。

以上。

:2016。

年底前。

完成全县煤炭经营单位排查核实与深度整治。取缔一批。

对不符合相关规划。

位于环境敏感区以及工商、环保、国土等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

坚决依法取缔。

恢复原状。

整顿一批。

对手续齐全但散煤装卸、储存等环节达不到环保要求的。

实施停产整顿。

限期治理。

规范一批。

建立散煤质量报备、报验制度。

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

责令改正。

对劣质煤依法处置。

:到

2017。

年,通过散煤污染整治,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削减量达到上级要求目标。

1.

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把推进集中供热作为治理县城建成区分散燃煤的主要任务和根本措施

进一步完善热力规划。

优化布局。

依托现有集中供热站等设施。

开展挖潜改造。

筹备和推进大型清洁高效供热站建设。

完善和改造城镇供热管网。

逐步提高集中供热率。

2017。

年,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率力争达到。

65%。

左右。

2.

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2017。

年底前,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居民采暖基本实现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基本实现县城建成区无煤化。

1.

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重点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

鼓励引导居民使用洁净燃料。

开展农业生产清洁用能改造。

年完成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推广任务。

至少。

6

家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完成清洁燃烧改造。

;2017。

年,全部完成设施农业生产单位清洁燃烧改造。

基本实现我县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

2.

保证炉具质量和推广效果。

各乡镇要针对农村燃料多样化的特点

推广适用洁净燃料。

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热效率在。

70%。

以上。

供暖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60。

平方米。

(

满足居民单户取暖需要。

)

通过企业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下乡等方式开展培训。

指导用户正确使用。

达到最佳节能环保效果。

3.

坚持重点突破与连片推进。

各乡镇要积极探索整乡推进模式

实行整村、整乡连片推进。要大力压减农村传统炉具。

对使用传统直烧炉和已经使用五年以上的其它类型炉具要全部淘汰。

推动全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的加快普及。

4.

强化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

各乡镇要大力推广洁净燃料

确保完成年度散煤压减替代和清洁利用目标。

洁净型煤需符合《洁净颗粒型煤》(。

)地方标准,其他民用散煤必须符合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

中“民用散煤质量指标”地方标准。

5.

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加强秸秆收、储、运和初加工体系建设

2016。

年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

2000。

吨以上。大力推行合同化能源管理模式。

引导企业与集中供暖的农村、设施农业生产单位签订供暖。

(

供热。

)

合同。

负责新型锅炉改造安装和维修维护服务并提供燃料。

6.

鼓励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要因地制宜

在天然气、沼气、生物质气实现保供的区域。

扩大煤改气使用规模。在有条件的乡镇实施“村村通天然气”工程。

7.

推动农村建筑节能改造。

各乡镇要加强示范与引导

鼓励农村建筑采用新型墙体保温材料。

加快农村现有住宅墙体、门窗、屋顶节能改造。

提高节能效果。

1.

调整煤炭市场规划。

划定煤炭经营禁止区,县城建成区全面禁售散煤。工信局要制定全县煤炭经营单位整治调整规划

结合洁净型煤配送体系建设。

通过采取“型进散退”等方式。

大幅压减民用散煤供应规模,并探索实行民用煤炭的专供专营。

2.

规范散煤经营行为。

煤炭经营单位要合法、规范经营

建立购销散煤台账。

主动开展质量报验和煤质社会公开。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煤炭质量管理规定。

2013。

26。

号)等要求。

完善抑尘降尘等环保设施。

确保储煤场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和地方标准要求。

3.

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要对辖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单位进行逐级分解

全面彻底排查。

确保无遗漏。要坚决落实取缔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的整治目标。

2016。

年底前完成对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

对劣质煤销售网点全部依法予以取缔。要加强常态化管理。

落实属地责任。

建立责任倒逼机制。

加大联防联控。

防止非法售煤网点反弹。要严厉打击无场地非法销售行为。

对扰乱经营市场。

通过直送方式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

要追溯源头。

依法从严惩处。

4.

加强外来煤炭和过境外煤监管。

对进入我县的外煤

要合理布局。

在重点用煤单位和集中落煤点、配煤中心建立煤质检测点。

严把煤炭质量。对过境外煤。

探索建立核查制度。

1.

建立型煤生产企业煤质保证制度。

实行用煤质量报备认定和煤质报验。鼓励使用优质煤炭。

减少中灰煤、中硫煤使用。

创立品牌。

2.

煤炭使用单位应建设封闭式煤场或防风抑尘网。

设置喷水装置。

定期洒水降尘。

抑制煤炭装卸煤尘。

防止煤堆自燃。

1.

建立洁净型煤保供推广机制。

完善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和营销网络。充分发挥洁净型煤清洁高效、经济实惠的优势。

对短期难以实施集中供热或煤改气电的。

应优选洁净型煤作为替代。

年采取型煤与炉具捆绑销售模式。

推广型煤专用炉具。

3000。

台。

2.

积极拓展优质煤源。组织型煤生产企业和重点用煤单位与煤企签订优质煤供应合同。

保证煤炭清洁化置换需求。

3.

制定全县天然气管网规划。

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加快储气设施建设。

完善天然气应急保障体系。做好统筹协调。

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供热采暖。

4.

制定煤改电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等措施。

加大煤改电支持力度。

1.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部门沟通协调。

提高煤质管控成效。

按照部门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

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现动态管理。

2.

强化煤质监控。

要加大煤质抽检力度

作为煤质检测工作的有效补充。承担煤质检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

必须报经质监部门备案。

及时汇总报送检测数据。

接受质控监督。

纳入散煤质量监控统一管理。

3.

强化联动执法。

积极组织工信、农牧、环保、质监、工商、住建、公安、国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

通过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打击、突击检查等措施。

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

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推动工作顺利完成。

4.

强化属地责任。

各乡镇政府是散煤污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各乡镇要实行领导包片制度。

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细化责任目标。

落实责任单位。

实现散煤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实现与各乡镇各部门散煤整治工作无缝对接。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

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各乡镇要完成组织机构建设。

结合本辖区实际。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任务。

量化工作标准。

完成动员部署。

完成本辖区煤炭经营单位。

(

网点。

)

的摸底调查。

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限定时限。

要求非法劣质煤销售网点自行关闭。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

全面依法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

规范煤炭经营行为。

对违法占地的。

责令恢复原状。做好完成情况自查。

并将自查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项工作在。

年底前完成。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

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存在问题的立即实施整改。

确保全面完成深度整治目标任务。此项工作在。

2017。

1

月中旬完成。

积极推进散煤压减和替代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执法检查。

强化区域内煤炭全过程质量控制。

严督紧促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

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督查。

表扬先进。

曝光落后。

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约谈。

各乡镇、相关部门在散煤整治工作中要积极选树标杆。

开展对标升级。

促进整治、规范、提高工作常态化。认真总结经验。

细化治理标准。

完善工作措施。

实现散煤污染控制的制度化、长效化。

提升全县散煤质控水平。

-->。

统筹推进全县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细化分解任务。

明确完成时限。

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散煤管理

落实散煤污染整治目标任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依法查处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行为;县工信局负责煤炭生产单位煤炭管理。

做好优质煤源的拓展保供和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

以及。

鼓励引导居民使用洁净燃料。

做好农村地区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推广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煤炭生产领域煤质监管。

依法对煤质检验机构进行监管。

配合做好流通、使用领域煤质监管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煤炭经营单位监督和煤炭质量管理。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

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过境煤炭运输车辆管控。

配合做好煤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对煤质严重超标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县国土局配合做好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节能。

做好城镇供热工程建设、供热锅炉改电改气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压减散煤数量评估并纳入全社会煤炭消费核算。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网络等媒体优势

大力宣传散煤污染整治的意义和进展情况。

曝光整治不到位问题。规范重点民用煤炭。

(

含洁净型煤。

)

生产、销售和燃煤单位落实信息公开。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

12315。

”、“。

12365。

”、“。

12369。

”举报热线。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商品煤生产、销售、使用工作。通过示范观摩、科技下乡等形式。

提高广大居民对清洁、高效、环保能源技术和产品的认识。

动员全民参与。

营造良好氛围。

出台散煤综合整治支持政策

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手段。

(

含型煤专用炉具。

)

捆绑销售推广机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

(emc)。

合同环境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第三方运营等形式。

创新燃煤公共设施融资模式。

以契约形式加强煤炭管理。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加大散煤整治资金支持。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

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实行月调度制度。

各乡镇务于每月。

2

日前将本辖区上月工作进度和累计进度分别报送县有关牵头部门,牵头部门汇总整理后每月。

3

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

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

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

严格实施问责。

【工信方案】银海区砖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指示要求,我区决定对辖区砖厂普遍存在的技术落后、手续不全、无证排污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改善我区的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北海市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新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污染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属地管理与联防联控相结合,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促进,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努力建设天蓝、水净、地绿的生态宜居和谐美丽银海区。

3

个月左右时间,本着“规划、规范、规模”的原则,通过统一布局、产业引导、综合整治,着力淘汰一批、关闭一批、改造一批砖厂,解决当前全区砖厂弱、小、散、污染重和手续不全等问题,实现全区砖厂健康有序发展。

长:

代区长。

副组长:

杨智军。

副区长。

员:

何金成。

区政府办副主任。

蒋扬海。

区工信局局长。

沈家慧。

区安监环保局局长。

黄一峰。

区住建规划局局长。

魏建强。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徐文浩。

区工商分局局长。

冯光浩。

福成镇镇长。

平阳镇镇长。

银滩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蒋扬海、沈家慧同志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区工信局:指导、协调全区砖厂建设,编制全区砖厂规划,进行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对不符合产业规划的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各类环保设施台账记录情况等。

区国土分局:负责对全区砖厂矿山、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配合编制全区砖厂的产业规划。检查砖厂非法采矿情况;检查用地手续情况等。对于非法采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区住建规划局:配合监督建设工程用砖质量和编制全区砖厂规划,进行产业引导。

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等违反法律、法规的非法经营(砖厂)单位。

福成、平阳、银滩镇政府:依照属地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涉嫌未落实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制度以及非法排污的砖厂进行责令停产外,对全区砖厂涉嫌非法排污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动员部署和工作安排,

2016。

8

18。

日前,各镇、各部门要将砖厂环境污染整治的责任领导、联系人员等信息报送区砖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责令不具备相关资质的砖厂停产整改

2016。

8

31。

对符合产业规划,可以通过整改达到相关政策要求的砖厂进行引导,尽快完善相应设施、手续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依法对被取缔或关停但不具备转产条件的小砖厂逐步进行清理拆除,并依法进行土地垦复

2

次集中整治,促进全区砖厂健康有序发展。

砖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系是我区被群众举报的突出环境问题,涉及企业数量众多,工作任务繁重,整治时间紧迫,福成镇、平阳镇、银滩镇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本单位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把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砖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各相关部门务必加强协调与配合,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与协调的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各自职责推进工作,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我区砖厂普遍存在由来已久,部分砖厂与城市规划不符,涉及拆除工作任务较重,各镇政府与国土、征地拆迁等部门要加强拆除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企业保护环境意识以及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有气办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长垣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长环攻坚办〔2019〕148号)、《长垣县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思路和要点》(长环攻坚办〔2019〕162号)等文件有关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实施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建立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高效有序、严格执法、合力推进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镇环境生态型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得到严格落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镇环境空气中pm10、pm2.5浓度,进一步改善我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镇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四周建筑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2.5米;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1.8米。

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它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所有在镇区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治,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坚持“三不准”原则。房地产工程和市政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不准运;出入口的冲洗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不准运;在恶劣天气下施工,未征求主管部门的许可,以及在造成污染后未按要求整改不准运。重点整治无证运输工程渣土,随意倾倒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污染及未按规定实施围护等违法行为。

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施比重,增加镇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道路、桥梁、镇区交通等)扬尘污染严重区域;二是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积泥污染严重道路;三是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篷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积极推进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下水管网开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作职责。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村、各部门职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报告。

工作。负责对镇区的建设工程、美丽乡村工程、村。

振兴。

项目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镇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二)镇经济发展办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扬尘整治工作。

(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镇区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等工作。

(四)镇交管站负责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镇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七)各村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村级路改造、征用土地拆迁、集体土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房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空闲地及空闲宅基地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顺利完成专项整治任务,镇环保办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具体落实全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组织计划、全程控制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整治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亲力亲为,组织业务骨干,抓好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四落实”。

(二)周密协调,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安排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抓好统筹协调工作;要有“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各种难题,不得相互推诿扯皮,不得降低工作标准,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高标准完成。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要从严查处各类渣土乱倒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实施驻点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对随意倾倒工程渣土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车运输途中未采取密闭措施、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抛、洒、滴、漏行为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充分利用举报电话(8997010)接受公众监督营造良好的。

工作。

氛围。

河流污染治理宣传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xxx《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xxx、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扬尘污染整治管理暂行方案

第一条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道路与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城区扬尘污染的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建设、建管、城管执法、公安、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应当加强对本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条城区范围内禁止新建产生粉尘污染的工业项目,对现有的产生粉尘污染的企业逐步实施搬迁、转产或关闭。

第六条城区范围内的水泥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除尘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二)不得露天抛晒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

(三)生产厂区应当定期洒水。

第七条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以及绿化建设、房屋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第八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一般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三)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及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必须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超过规定期限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第九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房屋建设施工作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五)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道路与管线施工,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第十一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房屋拆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

(五)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六)项目竣工30日内完成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

(七)整体爆破建筑物的,其施工方案应当包括防止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在城区范围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

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车辆外观整洁、号牌及扩大号清晰,并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第十三条在城区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四)禁止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

第十四条城区道路保洁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二)每日早晨8时应当完成第一遍清扫;

(三)在气温摄氏4度以上的连续5天晴天或风速4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城区主要道路应当适当增加洒水或喷雾次数。

(四)城区道路宜采取夜间高压冲洗及机扫一体化作业方式,并逐步扩大作业范围,提高机械化作业率。

第十五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二)新设绿化带、行道树下的裸露地面应当实施绿化或铺装,绿化带围挡应当高于绿化带内边缘地面5厘米。

(三)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第十六条城区范围内现有裸露地面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有关责任人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二)单位范围内的裸露泥地,由所在单位负责完成;

(三)居民区的裸露地面,由物业或其他管理单位负责完成;

(四)无管理单位的居民区的裸露地面,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完成。

第十七条集中供热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现有的燃煤锅炉应当限期拆除。

第十八条交通标志、护栏、广告牌、报刊亭、公用电话亭、候车亭、公交站牌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物外墙应当保持清洁,由产权单位负责定期清洗。

第十九条车站、码头、广场、市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保洁责任制,确保公共设施和场所的清洁。

第二十条经市政府批准,环保部门可在特殊时期,依法对特定区域内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

第二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公开向社会予以曝光。

第二十二条市环保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场所、设施的监督检查。对综合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部门可以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执法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四条房屋建设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市建管部门牵头进行处理,如有违反国家现行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五条城市道路与管线施工时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房屋拆除作业时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至(六)项规定的,由市建设、市城管执法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规定的,由市环保、市城管执法、市交通运输部门以及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等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实施爆破的,由公安机关牵头依法予以查处。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运输车辆,涉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八条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二十九条环保、建设、建管、城管执法、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依据本办法应当查处违法行为而不查处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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