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第二章读后感(汇总21篇)

时间:2023-11-16 13:05:12 作者:XY字客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汇总21篇)

读后感是读者对所读之物进行主观评价的产物,它可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2

刚开始读《活着》的时候,让我觉得对富贵很憎。因为地主家的少爷富贵每天游手好闲,又嫖又赌,赌博将自家的一百多亩地全输光了,害得家人无家可归,父亲也被气死,但他的家人仍然对他不离不弃。

再接着看觉得福贵好惨,所有的不幸都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亡都围绕着富贵。——母亲病死;儿子有庆死了;妻子得病先他而走;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二喜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唯一留下的孙子苦根也吃豆子撑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只剩一头年纪比他还大的老黄牛为伴。一个接一个催泪的情节不断揭露着那个年代残酷的现实,人性的善恶美丑充分的体现出来。

富贵的人生从憎恨他瞧不起他到同情,再到后来他依然乐观的活着而感到佩服!

《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与最大的勇气。活着就应该善待自己,善待家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快乐,因为可以享受这世间所有的美好!

水浒传第二章读后感

事物总有对立的一面。有喜才会有悲,有欢才会有愁,有希望才会害怕失望。欢喜、悲愁、害怕都是因为心中有“欲”。“欲”既然能带来欢喜、悲愁、使人畏惧。那么无“欲”当是无悲、无喜、无欢、无愁、无畏的。一个遇事能处变不惊、沉着应对,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那是因为他心中不受这件事的对立面,也就是不受其他“欲望”的干扰。所谓无欲而心静与无欲则刚,就是这个道理。“无欲”并不是要人摈弃七情六欲,能抛弃七情六欲的那不是人,是“神”。“无欲”真正要做的,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事万物产生时,不要用其他念头去禁锢和干预,要顺其自然,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去思考;当事、物发展后不要自以为尽了力;而当事物发展到一定高度后,也不要居功自满;只有不受各种对立因素的干扰,事、物才能最终达到圆满。

上面这个过程就好比心中有一个好的`“创意”,还没开始去实施时,自己就不断的用各种理由去否定它,那么这个“创意”肯定是不会展现出来的。只有去实施这个“创意”,它才能逐步展现出来。当这个“创意”实施到一定阶段,出现困难后,也不要为自己找各种借口来中断它,只有一心一意做下去,这个“创意”的效果才能最终展现。而当这个“创意”最终得以实现后,也不要沾沾自喜,自得自满,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个“创意”达到完美的效果。这个“创意”可以是一个创业的点子,也可以是对一个姑娘的爱慕之心,也可以是一种生活的态度,也可以是为人处世的方法等等。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倾,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了不持,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简爱第二章的读后感

为了财富出卖灵魂,不值。

而我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尊严,自己的梦,自己的爱,自己的一切。因为每当我想要放弃时,我就会想起,简爱所做的那些几近残酷的抉择,这让我放弃不了。因为我,是我自己,我拥用独特的一切,我应该选择尊重自己的灵魂,而不是昧着良心去应和别人而失去自我,而不是为了欲望而出卖自己。就像简爱拒绝当罗切斯特“家里的天使”一样,她要变成她自己,不属于罗切斯特也不做天使。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

活着,不止是活着。

和朋友打声招呼,微笑一下,那是活着。

在书中徜徉,那也是活着。

躯体在,灵魂已无,那不叫活着;躯体不在,精神永存,那才叫活着。

活着已死,死后犹存,臧克家先生笔下的鲁迅,还活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全力解放全中国的毛泽东主席,也活着。

活着,不光是这样,有所成就,也叫活着。

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那叫活着。

持之以恒,坚持不懈,那也叫活着。

临危不惧,敢于克服可能,亦是活着。

临阵脱逃,贪图享乐的人,不算真正的活着;实现了自己远大目标的人,那才叫活着。

不断进取,激发自己的潜能,叫活着。

给同学讲一道题,与同学共同奋进,那也是活着。

战胜恐惧,突破自我将自信调到最大值,积极向上,做回自己最大限度的展示自己的优点和才华,那便是最好的活着。

活着,不止是活着。做回自己,好好学习,便是我们当前活着的最好方法。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2

《活着》是作者余华在被美国民歌《老黑奴》打动下写的一篇小说。歌中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活着》就是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在自序中作者写到: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经历了多余常人的苦难。在许多人看来,福贵的大半辈子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作者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这样完全表达出福贵本身最真实的人生态度。

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妻子与他风雨同舟,相濡以沫。在福贵一无所有时,得知他已彻底戒赌后,又回到福贵身边与他共患难。他有着世界上最懂事的子女,在他从大宅子到茅草房时女儿并没表现出不习惯。在他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下,儿子还能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还有他的女婿、外孙、朋友和生活的点点滴滴。在他的讲述中他苦难的经历里充满了幸福和快乐。

龙二靠赌博赢走了福贵的全部家产后变为土财主。神气不到四年,一解放,共产党没收了他的田产。他嘴硬被叫恶霸地主,最终被毙掉。龙二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丢了性命。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活着》描述了福贵动荡和苦难的一生,也是平静和快乐的一生,同时也让我们知道绝望并非绝对,无论什么时候都应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对生活的热爱。

根鸟第二章读后感

在一次私自上山打猎的过程中,根鸟遇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得到了一块神秘的布条。就因为这布条上的“大峡谷”“紫烟”,根鸟背井离乡,穿过寂寞的荒漠、恐怖的戈壁,在青塔镇遭遇欺骗的同时也受到了真善美的垂爱,还神话般得到一匹白色的宝马。接着又陷入鬼谷,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经历了死亡的边缘后,根鸟第一次回到现实,强烈地思念起家乡——菊坡的老父。这段经历是根鸟在难以想象的孤独、困苦、艰辛的极端环境中抗争的生命里程,根鸟也因此逐渐成熟、智慧、果敢、坚忍起来。第二次踏上西行的孤旅是在父亲死后,根鸟烧毁了房子,也烧毁了自己的根。这一去似乎意味着更彻底,更义无返顾。这次,根鸟在和美富庶的米溪用自己的智慧、善良、勇敢和诚实博得了爱情之神的怜爱,安逸的生活和美好的秋蔓让根鸟深深的留恋在米溪,而忘了心中那个美丽的梦。又是一次幻觉,让这个少年恍惚起来。根鸟重新踏上寻梦的征途,然而根鸟再也不像上次那么义无返顾,那么纯粹无念。米溪的安逸与富庶滋生了根鸟的惰性。在一个糜烂的小镇——莺店,根鸟学会了赌博、酗酒,甚至变卖白马,所有的理想以及之前磨练的好品质不复存在。当根鸟再次邂逅板金,那个最纯粹的梦,又重新燃起,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到了梦中的梦。

曹文轩要通过一个虚构的小说把整个人生的喜怒哀乐、坎坷曲折浓缩在根鸟短短的四五年的成长过程中。每处景每个人每样物都被赋予了象征意义:理想就是那遥远又似在眼前的缭绕的洁白的烟雾、幽香的繁茂的纯洁的百合和忧伤的柔弱的纯真的紫烟。追寻理想的征途艰辛又不乏乐趣,一路付出一路回报,一路播撒一路收获,寻梦不一定成功但一定有收获,或是预定的或是意外的。根鸟和板金就是这样的两个代表。一路上,支撑你前行的除了理想、信念、责任,还有亲情,爱情,友情,恩情,随时涌动的一点感动……父亲的鼓励、板金的教导、驼队的关爱、老奶奶的照料、和尚的馈赠、独眼老人的相救、米店老板的赏识、秋蔓的爱慕、金枝的柔情……都是根鸟寻梦的支持,也是人生会遇到的好心人,好好把握根鸟们吧,感激根鸟们吧!一路上更有磨练你让你成长的的沟沟坎坎,饥饿、寒冷、劳累、疾病、孤独、折磨、诱惑,旅途的寂寞艰辛,时时围困的饥饿,长脚的虚伪、疤子的凶横、金毛的狡诈、班主的冷酷、店家的势力、豪赌的诱惑、挥霍的快感、酗酒的麻醉……也好好感激吧,因为有了根鸟们的磨砺,人生才变得丰富,才发育得成熟,才懂得珍惜!

好好读读此书,在曹问轩纯美的文字里玩味语言文字的精妙;在扣人心弦的情节里品位人生百味;在根鸟的成长经历中感悟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狼王梦》,我一口气看完了它,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不,狼王梦是不会破灭的!真正优秀的狼的精神和血统是不会随着死亡而离去的!紫岚的亲生女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两只公狼仔,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色发紫,我相信,它们不但继承了黑桑、紫岚的美丽毛色,也一定继承了它们聪明的头脑,强健的体魄,还有那颗炙热的狼心。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混合着坚毅、勇敢、自信等属于优秀的狼的特有品质!我相信,他们之中一定会有一只成为顶天立地驰骋风云的狼王!

诚然,紫岚是只狼,只是只狼,可我觉得,比起那些吸毒赌博酗酒伤人殃国殃民醉生梦死的家伙,紫岚似乎更对得起“人”这个称号。狼王梦,是永远的梦。它失败了,它没有能扶持任何一只公狼上位;可它真的输给了命运了吗?不,不会的,优秀的狼是永远不会败给命运的!

恍惚间,那匹母狼紫岚,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仰天长啸……。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非常感动。这本书是《狼王梦》,作者沈石溪。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名字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四个小狼崽,一心想把它们培养成狼族中的狼王,但是没有成功。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想让它通过生育,培养出狼王。媚媚把紫岚驱逐出洞,可紫岚毫无怨言,反而最后为了媚媚和它的孩子,和老鹰同归于尽。

在人们的眼中,狼是凶狠的、恶毒的,但并不全是这样,狼也有温柔的一面。就像书中写的那样,狼非常爱护自己的孩子,担心它们吃不饱,担心它们穿不暖,狼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愿意为它们付出宝贵的生命,这种无私的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我从这本书里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从黑仔和蓝魂儿竞争的地方,我明白了自己的东西就要拿回来,不能让别人抢走;从双毛和狼王洛戛的斗争中,我明白了有胜利的希望就不要自卑,要勇往直前,夺取最终的胜利;从紫岚和老雕的较量中,我明白了:遇事要多动脑思考,用智慧去解决问题,同时面对困难要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这一个个细致动人的故事情节,讲述了一个个让人感受深刻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栩栩如生,让我终身难忘。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动物生存的艰难,领悟到竞争的无情,更体会到爸爸妈妈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爱、希望和坚持。同时我也理解了爸爸妈妈为我所做的付出,他们也一直在努力为我创造更好的环境,为我的未来去坚持和拼搏。爸爸妈妈爱我,我也爱他们,我会和他们一起努力,实现我们各自的梦想。加油!

这是一本让我着迷的书,买来之后的一天里,我就把它读完了,吸引我的,正是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那种对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令人震撼,那种博大无私的母爱催人落泪。

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紫岚对黑仔跑出洞的做法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勇敢的表现,并鼓励黑仔继续做下去,最终导致黑仔被金雕叼走,成了金雕的一顿美餐。紫岚不知道,要想成为狼王,不仅要有胆魄,更要学会生活。紫岚应该把黑仔劝回洞去,告诉他不要随便出洞,洞外很危险。当然,黑仔长大后,就可以让它出洞了。

在培养蓝魂儿的方面,紫岚犯了同样的一个错误:没让蓝魂儿学会生活。尽管在它的培养下,蓝魂儿身体健壮智勇双全,有很高的捕猎技巧,但是它没有教蓝魂儿认清生活上的陷阱,导致蓝魂儿魂断捕兽夹。紫岚应该从小告诉子女:生活中有很多陷阱,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免中了圈套。

为了让双毛摆脱自卑心理,紫岚选择了一个十分巧妙的办法:先让双毛体验弱者的悲哀,再让它体验强者的优越感,用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时间,激发了双毛的狼性。在冬天时,双毛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但双毛的狼性并没有完全激发,死在了洛戛手上。我认为,紫岚有些太急功近利了,要知道改变一个人的天性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紫岚可以教双毛更多的捕猎技巧,让双毛在捕猎成功的喜悦感中,慢慢地体会强者的快乐,等完全摆脱了自卑心理之后,再向洛戛挑战也不迟。

在女儿媚媚的婚事上,紫岚一意孤行地阻止,甚至杀死了媚媚的未婚夫,导致母女关系破裂、紫岚也流落荒野。在我看来,紫岚应该答应这门婚事。尽管未来的女婿长得不好看,尽管这样可能导致狼王梦的破灭,但它们毕竟是真心相爱,他们一定会给紫岚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虽然紫岚无疑是一匹好狼,但是它的一些做法有些不对头。你认为呢?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能圆子孙当上狼王的梦想,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最后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母狼紫岚的一生悲惨经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可命运是如此的残酷,从未怜惜过它的不幸;它奏了一首生命的悲歌,颂完了它辉煌的一生。它虽然没有成功,但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孩子,生当做人(狼)杰,死亦为鬼雄。紫岚为了培养一代狼王操碎了心,过度的劳累使她未老先衰。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也用尽全力,与曾吃过它崽子的老雕同归于尽,可歌可泣。

我想,人也好;狼也罢,只要有理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奋斗到生命的最后,这样的生命就值得我们尊敬,这样的一生是辉煌的,无悔的!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狼王梦》带给我的巨大震撼。母性的力量,超过一切。

沈石溪是当之无愧的动物小说大王,他把他笔下的动物世界淋漓尽致的展现在我们眼前。读了他的许多作品后,我发现动物的喜怒哀乐,动物的思想,动物的行为,其实都和人类很像。

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邪恶、贪婪、凶残的冷血动物,读了狼王梦之后我知道其实狼也很热血。文章主要写的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在失去公狼黑桑之后生出了5只小狼崽,决心将黑桑的愿望延续下去,让这5只小狼,有朝一日成为狼族的首领。但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无法实现这个愿望。她眼睁睁的看着她的孩子一个个倒下,先是黑仔被金雕杀害,又是蓝魂儿被捕兽夹杀害,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蓝魂儿的死。

那是一年冬天,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

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步履踉跄地离开了河谷。一直跑到尕玛尔草原深处,在一座隆起的小山丘上挖了洞,把心爱的儿子埋葬了。每当读到这里我的心如刀绞,两行热泪就会失控的落下。我既为蓝魂儿的死感到悲伤可惜,又为紫岚的受伤难过。

母爱无处不在,伴随你经历人生。

在我们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残的肉食动物,然而当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让我了解到了,其实再凶残的动物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有着一颗无私的爱心。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然而在的次捕猎中,公狼不幸死去。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都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很伤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望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然而,为了训练,在必要时,它可以吃掉自己的孩子,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们在搏斗中受伤,死去,也不帮它们。甚至告诉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回报自己。甚至可以咬死自己。因为在狼的世界中竞争是非常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在狼那优胜劣汰的世界中生存下来。狼爸和狼妈为了锻炼孩子可以把对它们的爱收藏起来。展示给孩子们残酷的一面,甚至可以牺牲自己。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眼泪不仅溢出眼眶。深深的感动了我。老实说,哪怕对于我们人类,现实生活中的父母也做不到这样。即使对待自己的孩子、父母所付出的爱能有这般伟大?我在思考,我在检讨。在生活中,我对我的孩子、父母够关心吗?不,我要用一颗宽宏的心去包容、去理解、去引导孩子。用一颗温暖的心去关心父母。其实,爱不是一把尺能够恒量的出来,需要我们无时无刻的时间用行动来填满。

让我们一起来呼吁吧!让世界充满爱!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水浒传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是高尔基写的小说三部曲其中的第一部(第二部《在人间》,第三部《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通过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本书中,给阿廖沙讲故事的外祖母,还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帮助,使他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的人。高尔基真是的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时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是粗暴、自私的人。

阿廖沙就在这个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那种痛苦,我们的童年,身边都有父母,家长的保护,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从不受苦,受累,无论什么事情都对我百依百顺。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去亲戚家玩,如果我看见什么东西好,无论是谁,都会满足我的要求。我的童年充满了幸福与快乐,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一定要不怕困难,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用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高尔基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只能投奔外祖母家,过着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为了分得家产,闹得不可开交,所以外公经常毒打他们。有一次,高尔基被外公打得没有了知觉。在这里,小小的高尔基,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黑暗与残酷。在这个家里,只有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是高尔基苦难生活的唯一太阳,可是没几年,外祖母也患病去世了。

记得有一次在家弹钢琴,因为遇到了一些困难,我就开始变的不耐烦,使劲的敲打钢琴,妈妈过来安慰我,我却对着妈妈发火。现在回想起来,我感到很羞愧。《孟子·告子下》中有这样一句话:“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高尔基的《童年》告诉我们,在逆境中要不怕困难,敢于奋斗,永远要抱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去战胜一切困难。仰望历史,我们的祖国曾经在侵略者的炮轰下千疮百孔,伤痕累累,但是千百万的革命烈士英勇奋战,才换来了我们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今天,我们感受着童年的幸福,但我们更要在这美好的时代去努力奋斗,不怕困难,好好学习,砥砺前行,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根鸟》第二章读后感

曹文轩写的《根鸟》内容新奇有趣,十分精彩。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根鸟的男孩,在打猎时收到一封求救信,这封信是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写的,她被困在一个大峡谷中。在梦中根鸟看到了紫烟,决定去救她。

一路上,根鸟克服了种种困难,永往直前,不惜一切代价去寻找紫烟,最终根鸟找到了紫烟被困的大峡谷。这本书的主人公根鸟虽然在给别人说自己的梦境时受到很多冷嘲热讽,但他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被困难打倒,去寻找紫烟。他这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这一星期,我读了《根鸟》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叫根鸟。有一次,他一个人独自出去打猎,看到一只白鹰,于是就发射一支锋利的箭,唉,箭就是贱,刚好不偏不倚的落到那只白鹰的头上。不一会儿,他就发现了鹰的脚上有一封求救信: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去摘花,掉进了悬崖,此刻,根鸟的梦之旅开始了。

根鸟来到了青塔,遇到了一个人——板金先生。板金先生的家族的了一种奇怪的毛病,凡是这个家庭的男子,一到十八岁,突然变得不能做梦。板金先生为了追随梦,一直向西走。板金先生和根鸟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目的,不断努力。之后板金先生和根鸟就在一个地方离别了!

板金先生的人生就要走到尽头了,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要坚持不懈,一定要找到那个大峡谷。板金先生说完就离开了这个世界。根鸟经历了各种困难,终于,他达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大峡谷。

比如说霍金他因患“渐冻症”,禁锢在一张轮椅上长达40年之久,他却身残志不残,使之化为优势。他不能写,甚至口齿不清,但他超越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而迈入创造宇宙的“几何之舞”。他为了追求梦想,都是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我们一定要牢记在心。

这本书很感人,结局虽有些悲伤,却让人感受到了根鸟那种精神;他遇到过许多好人,他们都可以收留他,给他好的生活,而他没有停留,他只是一味的去寻找紫烟;他遇到过许多坏人,可憎的搬运工,可怕的赌场,但他总能得到人们的帮助,逃离险境。

什么都没有阻挡他,根鸟那时只有17岁,而且什么都没有,他有的只是那颗火热纯洁的心!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根鸟那种心情:做一件事,就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我也要学习他那种精神:勇气,毅力,智慧······我只要有了这些精神,就一定会无所畏惧,也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那是一个故事,很长的故事;那是一个梦,很美的梦;那是一段成长,很坎坷的成长”。

——题记。

少年根鸟生活在一个美丽而宁静的村庄,与父亲相依为命,两人打猎为生。但就在他独自一人进入大森林进行富有仪式意味的第一次打猎时,一只神秘的白色大鹰带来一个同样神秘的消息,让他踏上了寻找一个女孩的漫漫长路。这正是他成长之旅的真正开始。

他以梦为马,一路向前。荒漠、草原、搭讪、村落、峡谷、小镇……一处处场景奇异而玄妙。他就生长在这现实与梦幻间,恍惚而迷乱、清醒又执着,在痛苦中品味着快乐。

我不知道根鸟为何会相信这只神秘的大鹰所带来的消息,我也不知道根鸟为何会坚持去寻找那个峡谷、那个女孩。但是我相信,根鸟不是因为神秘的大鹰才去寻找,也不是因为同样神秘的纸条才动身,他是为了心中的梦!

根鸟在穿越大漠时,遇到一个同路人。这人叫板金,是位老先生,他也是为梦而来,他不幸丢掉了他的梦,几十年来未曾做过一个梦。不仅是他,他的整个家族,都染上了这种奇怪的病。根鸟同他一起到达了青塔,两人身上已没有了积蓄,板金先生提出应该去乞讨,可青鸟拒绝了。根鸟感到羞愧。可是,我想——他有什么好羞愧的呢?寻梦,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何况乞讨并非真正卑下的事情。

不久板金先生走了,根鸟由于染病留在了青塔,板金临行前将他托付给一户可靠的人家,独自上路去寻找自己的梦。

青鸟在青塔住了相当长的时间,赚了很多钱,于是他打算买匹马去赶上板金先生的脚步。可是他受了骗,不但钱被抢光了,自己也受了伤。幸运的是,一位老僧人救了他,还送给他一匹白色大马,从此白马成为了根鸟的新伙伴。

最终,根鸟达到了峡谷,可惜,这个峡谷并非他要寻找的那一个。他再次被骗,充当矿工,后来在一位巫医的帮助顺利逃脱。根鸟第一次感到了迷茫,他没有再踏上征程,而是原路返回家中。家里一切都未变,除了父亲奄奄一息。根鸟的心被撕扯着。

父亲去世后,他一把火烧掉了房子,继续踏上征程。这次的新路程中,根鸟遭遇了爱情。可他并非成了享受爱情的幸福人儿,反而在秋蔓和金枝两份感情面前迷乱了。不过根鸟内心依然存着那个梦,板金先生的重新出现唤醒了根鸟的内心深处,根鸟从痛苦的两难中挣脱了出来。二人再次携手同行,继续寻梦的旅程。只是这时历经艰险的板金先生已非常虚弱,还未到达梦想之地,板金先生已经无法支撑下去,临终前他对根鸟说:“往前走,这是天意。”

根鸟的梦,板金的坚持,让我体会到了人类的真性情。我们为自己奋斗,也是为一个梦想而奋斗,我们就是要靠自己闯出一片天来。阅读《根鸟》,是对我个人心灵的一次洗礼——在梦幻中游走,却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那个故事没有结局,那个美梦没有尽头,而那段成长,已烟消云散”,曹文轩先生如是说。

这本书中对景色描写非常细致优美,比如在写峡谷时是这样写的“峡谷上空的阳光是明亮的,甚至是强烈的,但因为峡谷太深,阳光仿佛要走过漫长的时间。因此照进峡谷,照到这些百合花时,阳光已变得柔和了,柔和的像薄薄的、轻盈的能飘动起来的雨幕。”使人仿佛就置身于大峡谷中,正在享受着柔和的阳光,让人心旷神怡。我非常喜欢这些优美的词句。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是一本经典的名著,这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下作者,作者名叫高尔基,出生在俄国。主人公阿廖沙,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人间”,饱尝了一生的辛酸。作者的经历与故事的主人公十分相似,他们都非常命苦。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如外祖母,是她在主人公最困难的时候把他从黑暗拉到光明,在“我”眼里,她温柔,非常善良;还有外祖父,一开始主人公觉得外祖父非常凶狠,还经常打人,但在渐渐相处的日子里,阿廖沙发现他其实并不坏,渐渐对他有了好感。

在故事里,外祖母一直都是以积极、乐观,遇到困难不退缩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眼前,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外祖母,这也体现出外祖母对主人公的关心以及外祖母的重要性。

这本书里主要批评当时的小市民习气,也写了俄罗斯新一代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这本书说是介绍了阿廖沙的一生,但这本书是暗含了作者的自身经历。

作者还运用了大量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地把每一件事情讲的非常详细且生动形象。例如在第一章里,形象地刻画出了父亲死后的外貌以及母亲悲痛的心情,让读者也陷入了这悲痛的场景里。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作者的那个年代,庆幸我有自己的童年,庆幸我有父母的陪伴,父母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我,在我们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安慰我。

在现实的生活里,有多少孩子被父母宠坏,变得越来越奢侈,一点也不知道节约,遇到自己不喜欢的'食物就扔掉。

现在的我们的童年都是快乐的,可主人公不是,这就告诫着我:我们不要每天只乐在其中,真正的苦,是想不到的,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主人公家境那么贫穷,但他依然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这本书,能引发所有人深思。

[活着读后感]活着

真希望自己好像从未活过,最好像流星,划过即逝。也可以像夏天的蝉,知知的叫个几天几个星期。

你存在着即是一件苦差事。你得经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情,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无法预知明天的太阳到来之时,他会带着怎样的光色。也许在明天,下一轮太阳升起之时,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与你擦肩而过。

你渴望有个人知道你,了解你,就像月亮了解太阳落下她就要升起一样。

你渴望被照顾,渴望被理解,渴望被安慰。可是很多事情都好像差一点点一样。

很多事你只能暗暗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新的记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吞噬旧的记忆。活着即一种修行,一种历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世。不过既然出生,你就得竭力得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为了自己。

活着读后感_活着

我妈总是担心我会越活越孤单,怕以后孤身一人,客死于他乡,连一个埋我的人都没有。

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太了解我的性格。自卑且自负,孤单又不知道如何融入人群。

她总试图用在我情绪低落时候给我讲些自己周围的事和人,自己种的芝麻谷子今年长的可高了,隔壁邻居搬走了,然后让我放宽心,时日还长,别想太多。讲到最后,以我的不耐烦告终,因为我早已忘了村里的地,地里该怎么种的的种子,我告诉她,别和一个精神病讲道理,你的道理在他那里是把尖刀。

我时常想,或许他们没有送我读书,我会比现在快乐的多,在东山放羊,西山种地,傻呵呵的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在北山的山腰盖个房子,然后平平淡淡过日子。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活的不开心,我同学说这是矫情。

我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看了那么多书,知道那么多道理,但是我依旧没能过的很好,我百思不得其解,却依旧到处给人讲道理,劝人好好活。

知道我后来的自以为是,工作后我自以为经历过确切的讲是看过那么的生命流逝,自己应该可以结合那些道理让自己更加阔达,让自己的道理更加深入人心。

于是,我给老l讲道理,我告诉她什么才是好好活,什么才是康庄大道。只是她听不进去,我知道她抑郁症犯了,越说越激动,摔碎边上的盘子,要拉开自己的手腕,我都蒙了。我从来不知道讲道理能杀人,还自以为是的和她讲道理。

或许是太脆弱,或许是性格,也或许是后天经历。

我和人一直举《活着》的例子,结局是牵着牛的李富贵。为什么要牵头牛呢?人性哪有道理可言?一个疯子就更没有道理可言了。

某些人,垮掉了。

悄悄的,像个人是的,悄悄的跨掉了。

l说从来不奢望有个人去深入了解自己,也不需要谁雪中送炭,只是希望那些不了解自己的人留些口德,也不要自以为是,在一场自以为是的道理里杀死一个脆弱的灵魂。

雪国第二章读后感

雪国这本书并不像那些名著一样那么厚,溥溥的一沓纸里散发着芬芳的书香,连着几个晚上,我都像品味一壶珍茶一样式,几张几张的细看。困了要小心易易的把书放好,然后带着浓浓的疲惫入睡。尽管如此,我却感到了困惑,那就感觉就像一个看不懂线谱和乐理的人听到一首好曲子时一样,有心灵的陶醉,也有悦耳的感受,却不知道好到底好在哪里。《雪国》就是首这样的乐曲。虽然我不知道它好在哪里,但我依然愿意贯注我的全心去倾听。

书的内容讲的是一个遥远的岛国小镇,那里有温泉,产丝织品,终年积雪,每年都会有像岛村一样莫名前来的游客。作者通过岛村在火车上一对打扮得很像夫妻然而又给人很怪感觉的人的描写,引出许多其它的话题,如雪国小站的景物,岛村对驹子的想念等等。继而过渡到描写岛村与驹子的情感纠纷。其中写驹子的笔墨是最多的。驹子是一个出身贫寒、举目无亲而沦为歌妓的女子。本来定有未婚夫,但未婚夫患上绝症——几乎是剥夺了她婚姻的权利。只有委身为歌妓。在旅馆与饭局之间应酬。而她与别的歌妓却是不同的,她向往自由的生活,希望自己与岛村的爱情能够修成正果。为此,她小心而细腻的呵护着,呵护着自己也呵护着这份感情。而岛村是个有家有室的游人,只是每年定期来这里渡假的过客而已,他只是想维持现状。而绝非像驹子一样对自己的所爱进行大胆而热烈的追求。

雪国的风景是美的。同样美丽的驹子和叶子却像生来就束缚在了男人身上一样。当自己并不爱着的男人病得不行了的时候为其卖身治病,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处处约束自己的言行,渴望甚至是乞求她们内心所贫贬的爱抚。我想,这样的情感,这样的故事,也许就像雪国的夕阳,会很快的消失在远山的尽头罢!而做为见证整个事情发展的岛村,只是像一个过路人偶遇了这一切。见证了一个完整故事的开始与结束。我很怀疑岛村是否就是作者本人经历的写照。曾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有个曾经深爱的女子,当自己慢慢变老时,记忆变得日渐清晰,于是面对记忆,写下了这篇文章,当作悼念。

我承认,我看了这么多遍,依旧没有看懂《雪国》,至少是没有完全懂,这与我对日本文化的理解少是相关系的,日本人生活在繁索的礼节和对理想的孜孜不倦里,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日本社会那么井然有序的一个原因,更也是它们发展的一种民族动力。作者川端康成截取许多往事中的这样一个雪国来表达自己内心的那片神圣领地时,似乎透露了某种积极上进的光芒,遗憾的是我看不清楚这神圣所发出来的光芒,只是朦胧的在眼前有几个穿着和服的女子,踏着木鞋,带着微笑走过。这种距离是最遥远的。

本来这篇读后感想写名为《唯美的雪国》但叶子的死让我耿耿于怀。太荒。唐和突然的结局像这荒。唐的爱情突然的消逝一样,令人难以释怀。叶子被火烧死了,确实点的说她是为了救别人而耽误了自己的生命。驹子疯了,她所有的情感、伤怀也许在倾刻间全部迸发,让头脑正常工作的系统一下崩溃了。安排这样的一个结局不能说作者破坏了这种唯美的气氛,相反,这样的结果让一些痛苦的生灵得到了精神的安息。

世间上本来就少有完美的事情,缺少的东西总是能衬托出这种完美的稀有性。让人懂得去怀念和追求。我想这雪国是最后的雪国,它也许会永远的消失在岛村的生活里,但这雪国同样是永远的雪国,因为它给别人留下的深刻的记忆是无法抹去的。

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雪国的人们会是怎样的生活呢?没有人能够回答。但是我知道过去了的雪国——它像一幅画卷,呈现在我的脑海里,隔着远远的距离。

看完雪国,马上想到的是著名作家铁凝成名作:《哦,香雪》,这也是一部给人以美美感受的作品,但它的这种美与《雪国》中的美是不同的。它更贴近人心,更能让人感受到真意。而雪国的美却是那样的冷艳,似乎与我们相隔了太长的时间,我们只能远远的观看,带点陌生的距离感。

匆匆第二章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匆匆第二章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那种滋味啊-----真是无言可喻,欲罢不能!原本学得很苦的姚远,被无情的现实击晕,连自己最努力的数学都只考了70多分。被大自然清新的空气包裹——这是我的幸福?不劳而获。感恩的力量呀,大得出乎意料,壮得令人惊叹。敲击春雷,直破烟波远远回!

所以,同学们,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跟时间赛跑。古人说,人的一生黄金时间在13岁以前,因为这个时期是接受事物最快、记忆能力最强的时候,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熟悉的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同样的道理。大家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让时间悄悄地溜走呀!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春天走了,有再来的时候;小草枯了,还有在绿的时候;太阳落山了,还会有再升起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他们藏起来了罢:那他们为什么藏起来呢?是他们着急地赶路罢:那他们要去哪呢?我不知道上苍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是我感觉到我的时间确乎是在一分一秒的减少,再默默里算着,四千多日子已经从我的手中溜去,就像一颗流星消失在黑色的天空里,我的时间不知不觉的溜走了,我不禁悄然泪下。仔细地回想着,在我写字的时候,时间从滑动着的笔尖流过;在我上学的时候,时间从我迈着的脚步旁过去,上课的时候,时间从同学们的朗朗的读书声中溜走,很快一天的时间又溜走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几句话,都选自朱自清的《匆匆》。

的确,从我哇哇落地的那一瞬间开始,我的时间钟表就开始转动。似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入大海,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中。匆匆,日子就是这样匆匆。

诶!每天早上,等我看见太阳时,算是一日的开始。我每次在游戏时,日子从那笑声中过去;思考时,从急速运动的头脑间溜去;说话时,日子又从那朗朗上口的的'语句中过去。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流走了一日。我无奈的苦笑,但是新来的日子又开始在苦笑里闪过了。我一直认为时间是多么不起眼的两个字,反正过了今天还会由明天嘛!但是,自从上个星期,我们学了《匆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错了,彻底的错了。文章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课文记述了作者从八千多日日夜夜中产生的感受:时间是怎样流逝的。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无长盛年,物无不散日;人间只道黄金贵,不问天公买少年;寸阴寸金,寸草寸心……在这许许多多惜时语句中,只有一个真理:珍惜时间。

在匆匆里,时光无声无息地悄然离去。不知道是在什么时间,也不清楚是什么地点,更不明白它为什么要溜走,只是晓得,流过的时间永远不会回来了。

时间流逝的踪迹告诉我:在时间长河里永远都没有昨天和明天,只有过去和未来。过去只是一笑而过,而未来却要靠自己去追逐。

我依然站在长跑的起跑线上,当哨声吹响的那一刻起,我也被唤醒了……。

草房子第二章读后感

《草房子》里一直回荡着“悲悯”的情怀,《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草房子第二章精选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使我其乐无穷的书,它的名字叫《草房子》。书中有几位性格鲜明的人使我印象深刻。调皮可爱的桑桑,清纯柔和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深处困境的杜小康,也不忘学习的重要;年纪轻轻的纸月,就背负起全家人的担子;勇敢的秦大奶奶,为救孩子而落入水中。他们的人与事都在涤荡着我的灵魂,让我为之动容!

其中最让我感动要数杜小康。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不应该承受的压力。每当他看着别人有学上,过着快乐的生活。心就隐隐作痛。他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渴望获得以前的所有。他愁眉苦脸过,他垂头丧气过,他忧愁不安过。可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像勇士一样,披荆斩棘,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手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感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坚强。说起最爱麻油地小学的人,那无非要数秦大奶奶。

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固执、善良的老人。她曾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护一个小女孩,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第二次是去救护学校的一个大南瓜,不幸离开了人世。她一听到小女孩的叫喊,就不假思索地跑了过去,救起小女孩。这个品质是大多数人都无法拥有的。

《草房子》就像一个磁石一样在吸引着我,它不停在敲打着我的心灵。更使我明白了里面人物的个性美。坚强面对现实的杜小康,教会我人生需要挫折与困难才能长大。慈祥的秦大奶奶,教会我要舍己为人。他们一直在指引着我未来前进的方向,使我越走越远。

我看过许多书,有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曹文轩的《草房子》、沈石溪的《狼王梦》……在这些经典作品里要说我最喜欢的,莫过于是曹文轩写的长篇纯美小说——《草房子》了。

《草房子》,讲述了在乡下的一个油麻地村里一个叫桑桑的主人公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中的故事。这些故事有既催人泪下又感动人心、有的令人捧腹大笑、有的还表现了大人的纠结的情感、还有儿童的天真活泼……比如:在桑桑得了一种怪病时,故事体现出了父亲的柔情;在指月被首板仓男孩欺负时,桑桑挺身而出保护了她;秦大奶奶很爱这里的花草树木,因为一个南瓜块掉进水里了,秦大奶奶想要拿上来,但不幸坠落而亡了……这些故事在作者曹文轩那细腻的笔下栩栩如生地体现出来,让人读起来津津有味,这是我喜欢的原因。

她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乔桑、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奶奶、邱二爷、邱二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被他们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的情节感动了。我与文中的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得了怪病时,我怕桑桑会死掉,便在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地去“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只是一个渺小的南瓜,可秦大奶奶却把它当成人似的,跳下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一个人为了一个南瓜不醒人世。我是有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读完《草房子》,我被油麻地的孩子们深深地感动了,他们单纯善良,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在一次次的变故中成长为勇敢的少年。

陆鹤是一个有生理残缺的孩子,因为他是个秃子,当大家看到了他总是捂嘴在那里偷偷地嘲笑他,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禿鹤”。

陆鹤本应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但因为他有一颗与众不同的脑袋,而被别人嘲笑,所以他很自卑,好强,自尊心也很强。在一次表演上,陆鹤不害怕别人的嘲笑,挺身而出,扮演了一个坏蛋角色,为油麻地小学争得了英誉,他热爱集体的思想,和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草房子》中,我还喜欢的角色是桑桑。桑桑是桑乔校长的儿子,他调皮可爱,善良勇敢,乐于助人,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当纸月被别人欺负的时候,桑桑勇敢地站出来保护纸月,他的勇气,令我钦佩;当秦大奶奶一个人孤单的时候,也是桑桑陪在秦大奶奶身边,使奶奶有了欢乐,不再孤单;当杜小康家境败落的时候,桑桑陪着杜小康摆地摊,给他鼓励与陪伴,帮助杜小康度过难关;当细马被大家冷落的时候,桑桑主动和细马聊天,玩,帮助细马脱离困境。桑桑帮助的人数不胜数,看来桑桑是一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的男孩。

在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困难。这样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像《草房子》里面的少年一样,克服各种困难,勇往直前。

暑假里,我曾多次捧起《草房子》这本书来阅读,可谓是对它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讲述的是20世纪60年代一个感人的故事。他将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描写的淋漓尽致,如:秃顶的陆鹤,美丽的纸月,喜爱演出的白雀,坚强的杜小康,孝顺的细马,以及顽皮但最后却领悟到生命是深切而唯美的主人公桑桑……故事以油麻地的生活为主线,情节跌宕起伏,趣味盎然,洋溢着一种淳朴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

妈妈曾问过我,这本书里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我告诉她,故事里最打动我的就是桑桑!

桑桑——淘气可爱的男孩,他是油麻地小学桑校长的儿子。六年的小学生活里,他一路结识了纸月等与他共度六年校园生活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经历了困难、挫折,甚至是痛苦,但他们却迎刃而上,战胜了这些困难。桑桑所经历的这一连串看似平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是他人生的启蒙教育,也让我深受启发。

然而,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个从天而降的厄运,不幸地落在了桑桑的头上——他得了一种怪病,被诊断出得了绝症后,桑桑的爸爸带着桑桑走遍了全国各地,寻访名医,但都一无所获,大家一定都像我一样担心这个调皮的男孩会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吧。一次又一次令人失望的结果,我为桑桑而叹息,但桑桑却很坚强,他变得懂事了,不哭不闹,静静地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就在大家几乎快要绝望的时候,故事有了一个大的转折,爸爸找来了一位“再世华佗”,他的出现,使桑桑得救了!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故事中,温幼菊老师的那句话:“桑桑,别怕!”,这个坚强有力的词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看到这儿,我的眼角也不禁湿润了。“别怕”为何意?我知道那是一种很温馨,很亲切,很安全的情绪和情怀……犹记我妈妈也曾对我说过好多次“别怕!”当我第一次上台表演的时候,妈妈就会鼓励我说:“宝贝,别怕!你是最棒的!”;当我打针害怕的时候,妈妈会安慰我说:“宝贝,别怕!你是最勇敢的!”;当我第一次进考场紧张的时候,妈妈会肯定第对我说:“宝贝,别怕!你要相信你自己!”;当我因为夜里打雷害怕的时候,妈妈会抱着我,温柔地说:“宝贝,别怕!我会陪在你身边的!”……每一次的“别怕”其实都在告诉我应该勇敢地去面对,不要想着退缩、放弃!如果你经常选择放弃,那你的人生将注定平凡。

读了《草房子》使我懂得了,人的一生都是会遇到困难的,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梦想与现实的差距总是遥远,没有哪一个人不付出努力就能够成功的。我希望能像桑桑一样,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希望,相信美的东西无处不在,过一个既充实又快乐的美好童年。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思绪万千。人们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心目中的好书就是《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代表作。

本书讲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在这六年间,桑桑认识了很多人:秃顶的陆鹤,文静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孝顺的细马……并且,桑桑经历的,或亲眼目睹的故事催人泪下、撼动人心:桑桑与纸月的一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壮与坚强;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闪耀的人性光辉;大人们之间充满真情的情感纠葛……这些人和事在当今世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本书的最后一章《药寮》。其中,讲到桑桑得了鼠疮,他的爸爸桑乔便带着桑桑四处寻医,但都失败了。可桑桑和桑乔并不灰心,依旧坚持寻医,终于找到了一位年老的高手,把桑桑的病治好了。看到这里,我体会到桑乔对桑桑浓浓的父爱,也体会到了他们坚忍不拔的毅力。而现实生活中,人们一遇到困难,就开始回避、退缩,这样往往一事无成。我们要向桑桑和桑乔学习,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物是秦大奶奶。她在丈夫秦大去世后,依然坚守着这片土地,与桑乔和政府作斗争。可在她救了学生乔乔之后,她开始与油麻地小学和平共处,接着自愿搬家。最后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付出了生命。就像这次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无数的医护人员放弃自己的休假、放弃与家人团圆的时间,主动请缨,火速支援湖北地区。一时间,源源不断的物资从各地运往湖北,国人无不为之动容,就连国外的人们也啧啧称赞,这就是大爱。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人家充满温暖。我们应该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这样才会找到更多的温暖与快乐。

《草房子》给我带来了快乐和感动,让我更加珍惜快乐的童年。这真是一部值得我们反复去读的好书!

雪国第二章读后感

暑期拜读《雪国》,本试着去寻找书中描绘的爱情最终却未看见爱情,而是生命的脆弱与渺茫。

雪国描述的是舞蹈艺术研究家岛村三次前往雪国,与驹子、叶子之间发生的情感纠纷的故事:在远方的一个岛国小镇,那里有温泉,产丝织品,终年积雪,每年都会有像岛村一样无目的前来的游客。作者通过岛村在火车上遇到的一对打扮得很像夫妻的描写,引出许多其它的话题,像是雪国小站的景物,岛村对驹子的想念等等。从而过渡到描写他们的情感纠纷。其中写驹子的笔墨是最多的。驹子出身贫寒最中而沦为歌妓,本来她有未婚夫,但未婚夫不幸患上绝症,她只得委身成为歌妓,在旅馆与饭局之间应酬。但她与别的歌妓格外不同,身为笼中鸟的她却向往着自由的生活,并希望自己与岛村的爱情能够修成正果,能为世俗所接受。为此,她小心而细腻地呵护着自己也呵护着这份感情。而岛村是个有家有室的游人,只是每年定期来这里渡假的过客而已,他只是想维持现状,而绝非像驹子一样对自己的所爱进行大胆而热烈的追求,而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绝不可能坦然走在一起,而驹子也知道这份没有结果的爱情,但她抛开了一切,陪着自己的情人散步,更是在未婚夫死亡的时候跑去车站送岛村。我赞扬驹子这种对爱情的执着与追求,但似乎这份微茫的爱早就被束缚在了这座偏远的雪国,随着时间一同被冻结并流逝,可望而不可及。

与驹子相比,叶子的形像是美丽的虚无,在小说结尾作者安排了一场意外的火灾,叶子在大火中丧生,岛村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悲痛,却从叶子突如其来的死亡之中得到精神的升华雨心灵的顿悟,顿悟了生死这一人类永恒的思考。他想,这不过是她“内在生命在变形”,叶子会因“失去生命而显得自由了。”在火的洗礼之下,叶子已然超越了驹子“有些事拼命想也想不通”的层面,超越了肉体。当驹子把叶子抱在胸前,“她因抱着她的牺牲或是对她的惩戒。”当时,驹子的灵魂与叶子的肉体同时幻灭于大火中,小说到此戛然而止,一切都消亡于虚无中,这样一种生死无常的观点正是川端康成本人借助岛村这个人物形象表达自己对生死和人生的虚无的看法。

雪国谧静悠远,以雪景著称,可偏偏这白茫茫的世界,萦绕着短暂的春日气息,也许是岛村与驹子所度过的那美好的短暂春日;也许是初见时“杉树亭亭如盖”的幽深静谧;只是美都是转瞬即逝的,如同泡沫湮灭于汪洋,美丽的驹子和叶子,仿佛生来就就束缚在了男人身上一样,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卖身治病,在牵动自己内心的男人面前却处处约束自己的言行。可能这样卑微的情感,也会如亮丽的春日般,随着时间的流淌而散在风中吧。

不同于日本传统的“以自然为友,以回时为伴”的风格,川端康成是以“虚无”本来面目表现社会人生的,在《雪国》里,川端康成超越了世俗道德的规范,创造出一种虚幻的美,超越现实美的绝对境界。他所守望的是一片看不到的精神田野。借男女恋情的悲哀,把虚无世界对感动贯穿在人情世故中,暗示人生徒劳。回望,远方一望无际的原野白雪皑皑,白茫茫的夜空挂着稀落的星星,月色笼罩山头,清冷而幽静。

看似写爱情,实则尽绘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雪是种很奇妙的事物,明明寒冷彻骨,却又给人柔软温柔的感觉。《雪国》也是如此,明明凄冷无比,却又透出丝丝温暖。这副温暖的画卷,一遍遍鉴赏,从万里白雪,走到春暖花开。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永远是如此纯洁无暇,隐含着怄气的不愉快,伤心的泪水,喜悦的笑声,可是,无论如何,一切都是那么单纯,没有任何动机,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需压抑。

本以为《童年》会有很多单纯,可初次看《童年》,我觉得很不一样,高尔基的童年是可怜的.,还那么小就没了父亲,他的小弟弟刚出生就去世了,母亲因为悲伤过度完全不理会他,幸好外祖母陪伴他,可当他们回到外祖父家时,他亦显得更加孤单了。

我读了不久就把书放下了,名人的童年哪个不是悲惨的呢?所以往往名人总是显得比他们的同龄人更成熟,对未来更有拼劲,因而获得成功,高尔基是名人,他童年的悲惨,也就不令人意外。

不知过了多久,老师说要看名著,于是,我又重新拿起了《童年》,这一回,我发现外祖父太凶了,尤其是看到高尔基被打的那个场景,我感觉心都快跳出来了,但是,后来看到他的舅舅们嚷着要分家时,我又幸灾乐祸起来了,不过,我更好奇高尔基的母亲,那个沉默寡言的女人。

我花了一个星期才将这本书看完,每次总是看一段停一段,看到外祖父欺负“好事情”时,我气愤地把书扔在桌上;看到外祖父分家时,忽然觉得好无聊,又把书搁下了;看到高尔基的母亲再嫁,我闷闷地把书放下了。

好久好久一段时间,我忘却了《童年》,后来,我被一些事情缠得焦头烂额,忽然想到了《童年》,人生真的很奇妙,没有章程,没有提示,就这么遇上了,我想我完全可以理解高尔基,他的童年并不是他之后会成为名人才会如此,没有人会知道结局,他的童年是一种自然,就这么发生了,那么真,又那么戏剧。

一切真的只是顺其自然,没人可以掌握它的发生,只有顺从,并在顺从之中创造!

雪国第二章读后感

川端康成是日本现实主义文学的一员,他的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特质,其作品《雪国》是一本讲述日本寻常人家在一段旅行中发生的普通平常的事。通过这样的故事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微妙的关系和复杂的内心情感世界。

《雪国》、《千羽鹤》、《古都》的合集,以文学成就而言,《古都》最是单纯清浅,恍若以京都四季风物作背景的莫扎特的音乐;《千羽鹤》的编织承转亲密而微妙,近乎不着痕迹,以超然的叙述技巧蜿蜒探入内心的幽深世界;相比之下,《雪国》则与两部作品都极不一样,透过那样秉赋强烈、棱角鲜明的虚构,摊开一帧按捺不住却无以寄托的精神映像。

从火车穿过隧道的那一刻开始,就处处看见两相映照的风景:岛村眼睛里的两个女子,驹子徒劳而认真的生,与叶子悲凄而凛冽的死之间,构成亮色与冷色、浓烈与柔敛、渐悟与顿悟的对照,实与虚、动与静、续与断的反诘,如霞光对雪色,如镜里照现的妖娆红颜与窗上浮映的迷离秋水;并非对比,亦非张爱玲所偏好的“参差的对照”,而是一体之两面,是生命在抵达死亡以前所兼具的美丽与虚幻,因为不断的消逝,涌出不竭的眷恋。岛村并不仅仅是叙述的取角,也是风景的一部分:叶子与行男之死别,正照应驹子与岛村之生离;而叶子对于死的决然归赴,像透过一粒沙所洞察的世界,照亮了岛村对于生的惝恍缱绻。

雪国第二章读后感

连日的阴雨天气让仲夏显得有些许萧瑟,偶尔刮起的阵风好像确实带了几分秋意。还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躲在被子里听雨滴打在青瓦上的滴答声,外面越是狂风大作、越是雷声滚滚、越是大雨倾盆,自己越是能感受到无比的安全感。当然,雨天的另一乐趣是不用出门劳作,一家人围坐一起等妈妈做好热气腾腾的晚饭,这个季节做得最多应该是西红柿炒青红豆,炒卷心菜以及新洋芋。不过小时候最不喜欢吃的就是红豆,偏偏这个菜做得最多,所幸新洋芋能短暂拯救一下我的胃。可能是这个原因,比起初秋,我更喜欢初冬,一方面是从高中开始9月就变成了别离的季节,还有就是初冬有白菜炖肉,好像没有经过低温的白菜就不会有那种特别的味道。

18年冬天刚过去,这一年的夏天就成了人们最怀念的过去,18年五月份的崴脚让我对这个盛夏无感,虽然谈不上讨厌,但却有我人生中十分灰暗的一天。我们总是喜欢怀念过去,特别是用眼前的黑暗去对比曾经那些五彩斑斓的回忆,然后徒留各种悲伤,年轻人将其称为“网易云文化”、“丧文化”,在这一背景下,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人们奉若神明,即使大部分人并未读过这一名作,只知道里面有“仅一夜之间,我的心竟判若两人”和“若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这两句话。受时代浪潮的裹挟,我也加入了悲伤大军,不同的是我买了这本书并拜读了一遍,也知道了上面两句话虽出自本书,却只是太宰治的引用,比之我更喜欢“用滑稽的言行讨好别人,是我对世人最后的示爱”。同时我也认识了另一位日本文学大家川端康成及他们两之间的恩怨,这便是我与《雪国》结缘的一大原因,除此之外就是它最美诺奖的噱头。

“不过是徒劳罢了”,如果说《雪国》的美是我一开始就想找寻的答案,那“徒劳”应该是它给我的第一印象,或者说是岛村眼中驹子生活的一大枷锁。彷佛从写日记开始,驹子的一切就变成了徒劳,毫无意义。甚至用菊勇姐的故事来暗示了驹子的悲剧余生,和菊勇姐一样,驹子也是最叫座的艺伎,也有着相同的感情经历,前一段经历了五年的感情最终不了了之,与师傅儿子也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即使驹子始终在岛村面前否认她与行男的关系。我眼中《雪国》中的徒劳大致可以分为驹子的徒劳和岛村的徒劳,驹子的第一个徒劳是写日记,写那些可有可无的生活琐事,记录她十六岁以来读过的书的标题、作者和人物以及这些人物的关系,可能就是这种不同于别人的记录方式,让岛村感觉“完全是一种徒劳”。

“你了解我的心情吗?”在一次关于菊勇姐的长谈中驹子这样问岛村,得到的回答是“星星的光,回东京完全不一样,好像浮在太空上。”岛村何尝又不知道驹子的本意呢。驹子的第二个徒劳是感情上的徒劳,她喜欢岛村,包括岛村本人甚至整个雪国都知道她的喜欢,但可惜的是来自闹市的岛村有自己的家庭,有着与雪国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不过是在徒劳的喜欢着一个每年只能见她几次的人。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全心全意的喜欢着岛村,即使宴会再忙,她也要抽空去见一见岛村,简单的寒暄几句说一些宴会上发生的趣事,然后便匆匆离去,这期间还要躲着来收拾房间的女佣。每次岛村一提及行男,驹子便避而不谈或者就是略带不满的几句话带过,特别是当岛村说她是行男的未婚妻时,她甚至生气的对岛村说:你就把我当傻瓜来耍吧!也许驹子也感受到了岛村对叶子的好感,每次岛村向她了解叶子的情况时,她总是闭口不言或者跳转话题,她不想让别人打扰她和岛村每次短暂的相处时光,也不想直面岛村喜欢别人的事实。她彷佛在用一种掩耳盗铃的姿态来维持和岛村的关系,自我感觉美好的背后留下一个大写的徒劳。

岛村的徒劳在于对现实生活的脱离,他在东京的家以及他的妻子是他的现实生活,每年的雪国之旅是他的理想生活,在那里有始终陪伴他的驹子,有他想要追赶的叶子。驹子就像是他过去的时光,略带怀念但又不是特别向往,叶子则是他对未来的向往,充满期待的生活。三个人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生活状态,区别在不同于对驹子和叶子的大量描写,对自己的妻子全文中并没有一定的篇幅来介绍,甚至没有提及她的名字,生活习惯和人物形象,只简单的介绍了妻子让他不要随便把衣服挂在外面,免得飞蛾产卵在上面。就如同“丧文化”影响如今的年轻人一样,比起对现实生活的赞美,我们更喜欢去怀念过去、去畅想未来。不仅脱离了现实生活,也丢失了对生活的信心。

《雪国》的落幕是蚕房的一把大火,结束了这个美丽的故事,同时结束的还有岛村美好生活的向往,就好像在不经意之间戛然而止,从什么时候呢?从岛村知道掉下来的人是叶子;从叶子的腿肚开始在地上痉挛;从驹子大叫一声并开始喊:这孩子疯了,她疯了;从天上的银河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开始。当然,故事悲情的结束方式并不代表这就是个悲剧,倘若叶子的死能结束这一切的徒劳。

就如同我们现在追星一样,年轻的太宰治也将芥川龙之介视为自己的偶像,甚至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芥川的名字,将芥川奖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然而就在他距离目标最近的时候,却因为评委以生活作风为由错失,而评委就是川端康成。正是这一原由让我在看完《人间失格》后去了解太宰治时认识了川端康成并结缘《雪国》。或许是最美诺奖的书评束缚了我,我读了两遍雪国,好像每一次都在寻找最美的点是什么,但每次都徒劳无功,导致我在《雪国》里找到的共鸣甚至还没有《人间失格》里多,让我感觉《雪国》就是一杯白开水,平平无奇。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雪国》美的是景,就像封面上那样白茫茫一片,飘落的雪花不断装饰着大地和房屋,放眼望去就如同一幅画一般。这银装素裹般的大地不就是一杯白开水吗,它的纯净、一尘不染不就是我寻找的美吗。我们习惯了在各种华而不实的修饰里去感受美好,却忽略了文字最难能可贵的是有温度,是用最简单直白的语句来打动人心。我好像突然懂了岛村初见叶子时不厌其烦的去描述车窗玻璃上不断变化的灯火,还有蚕房失火时天空中的银河,既是首尾呼应,也是全文的基调,美的基调。可笑的是,我每次都抛开映入眼帘的美景,而去寻找埋藏在文字中感情的美,故事的美,人的美。现在想来,完全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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