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代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8 10:21:04 作者: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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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一是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二是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

三是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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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镇统战工作既是统战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统战工作的薄弱环节,当前,乡镇统战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力度不大;二是人员配备不强,业务水平不高;三是经费不能保证,工作难度较大。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当前,无论是乡镇主要领导还是一般干部群众普遍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乡镇班子领导干部统战观念淡薄,对统战工作不重视,对统战工作,不研究、不过问,讨论不充分。二是相当一部分同志片面地认为统战工作就是做团结民主党派、归侨侨眷和台胞台属的工作,是为促进祖国统一服务的,没有真正认识到统战工作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由于统战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没有硬性指标,导致个别领导认为统战工作平时可管可不管,有检查时应付一下就可以了事。调查表明,有8%领导情况表明,群众对统战工作任务,目标是什么都不太解。四是基层群众对统战工作缺乏起码的了解,所以就谈不上对统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由于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统战工作作为一项“副业”来处理。

2、人员配备不强,业务水平不高。机构改革后,我县38个乡镇统战工作,配备专职统战委员的只有9个乡镇。一方面是专职少,既使是专职统战委员,平时也承担了大量的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名为专职,实际上也变成兼职,29个乡镇没有设置专职的统战领导干部,采取由其他岗位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的办法,甚至是安排一名机关干部临时附带,至于兼职的,更谈不上对统战工作的关注。由于乡镇中心工作任务繁重,造成乡镇统战委员“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统战工作”,“工作应付多”。另一方面是没有具体干事的人。乡镇除配一名统战委员外,没有配备具体工作人员,处于“单枪匹马”、“光杆司令”和“孤军作战”的状况。缺乏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在干部的选择上良莠不齐,并且人员变动频繁,随意性较大。由于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统战工作会议和组织开展的统战业务知识培训相对较少,统战方面的学习资料比较缺乏,部分统战干部又不注重加强学习提高,个别统战干部甚至对统战政策、统战对象、工作目的和工作方法等不甚了解,普遍缺乏做好统战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对统战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不能正确及时处理,客观上影响了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经费不能保证,工作难度较大。统战工作虽然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因其作用一般不能快速显现,乡镇对统战工作的投入往往不足。一方面,统战干部没有固定的岗位津贴,又未纳入乡镇班子进行管理,缺少相应待遇,使统战干部感到“没想头、没奔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财政普遍较为困难,没有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固定的预算支出,即使必要的业务开支也得挤占其他项目的支出预算,办公经费紧缺,办公条件差,客观上对开展工作也造成一定影响。

在党外干部队伍方面:主要是整体素质不高,后备干部队伍数量不足,培养不够,在安排和使用上有断层现象。尤其是党外知识分子的成长,由于缺少组织的培养和使用,参加社会活动较少,所以进步慢,代表性不突出。同时,不少干部认为,“中共党员干部培养、使用机会多,发展有前途,而非中共党员干部由于受领导职数的限制,当个乡镇领导已是职务到顶。”因此要求加入中共党组织的人也逐渐增多,给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造成影响。

乡镇统战工作面对的是最基层的群众,要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本身就需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工作难度较大,时间精力少了不行。

1、提高认识,为做好乡镇统战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上级党委要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办事日程、纳入乡镇年度政绩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上级统战部门要建立统战工作督查机制,加大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同时,要加大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对统一战线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2、配强人员,落实统战干部待遇和工作经费。一是要配齐配强乡镇党委专(兼)职统战委员,要选配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善于团结人、热心统战工作的干部担任乡镇党委统战委员。二是各行政村和有统战对象单位的基层支部都要设立统战联络员。三是统战工作任务重的除应配备专职党委统战委员外,还应配备一名统战干事,具体负责统战工作。解决统战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乡镇党委要把统战干部列为班子管理,纳入选人用人的视野范围。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开支。

3、加强培训,提高基层统战干部素质。一是要建立镇统战委员岗位轮训制度,加大统战委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保证所有统战委员上岗后在短时间内接受较系统的统战理论业务培训,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轮训。二是要以县为单位组织乡镇统战委员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建立必要的例会制度,并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开阔视野。三是各级党委要重视对加强基层统战委员的培养、教育、交流和使用工作,不断优化基层统战干部队伍结构。四是基层统战委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搞好自身修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开拓创新。此外,要建立基层统战工作的竞争激励机制。要强化目标责任考评,改变目前统战工作重视不重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要加强信息交流,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发展。

在党外干部、党外人士队伍方面:对乡镇党外干部要重视做好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工作。对党外知识分子要认真贯彻“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政策,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对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要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近年来,农业农村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新的形势,乡镇长期以来形成的传号令、收税费、跑田埂的工作传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考验,出现了许多的不适应,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方法上的不适应。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土地等各项政策的深入人心,农民的经营主体、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单纯靠行政命令已不能开展工作,如何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搞好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大多数乡镇干部心里没底。二是发展思路的不适应。长期以来,农业税一直是乡镇赖以运转的财源。农业税取消后,只能维持乡镇基本运转,根本谈不上偿还债务、发展事业等。农业无税,乡镇财源何来,怎样发展?这对于长期习惯就农业农村抓农业农村的乡镇决策者来说,是最大的难题。三是管理模式上的不适应。乡镇政府一直把村委会作为下属行政组织,农业税取消后,乡镇与村组行政化联系的“皇粮国税”这个核心不存在了,如何在推进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实现对村级的有效指导管理,成为乡镇必须解决的迫切课题。

探索新形势下乡镇工作的出路和方向必须从解决不适应入手,具体说就是要做到“四个转变”:一是干部要由领导管理向指导服务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我国总体上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促农的阶段,乡镇干部必须转变观念,调整心态,主动由领导管理向指导服务转变,甘当公仆,积极服务于广大农民,带领农民致富。二是工作重心要向以工带农、以工促农转变,突出抓好农副产品加工。要从根本上实现乡镇工作的发展,必须着力在农业之外培植新财源,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这样既可以延伸产业链条,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从根本上提升农业效益和农村经济运行质量。三是工作方式要由行政命令型向市场引导、服务转变,抓龙头、抓中介、抓大户。抓龙头,就是坚持壮大现有的,引进新型的,培植后续的,发展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对农业农村的带动作用。抓中介,就是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各种中介组织,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引导、带动产业发展。抓大户,就是培植扶持农村种、养、加、产、运、销等方面的专业大户,带动一主经济,致富一方群众。通过三抓,引导、推动农业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一体化经营之路。四是日常管理由“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农业税的取消,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有了很大改善,但要从根本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农村,必须进一步理顺乡镇与村组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村民自治,在尊重村民自主权和村委会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实现对村组的有效管理。

乡镇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事权与其他权力不相匹配。即一些岗位赋予单纯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却无有效推动工作的其他权力(手段),导致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如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在面对违法计划生育违规问题时,缺乏直接、有效的处理手段。

2.人员的流动、晋升渠道不畅通。表现为一个乡镇中很大一部分乡镇干部少则五年、多则十年任职于同一个工作岗位,流动性差。晋升上,多数乡镇干部为事业编制,受政策限制,晋升空间不大。

3.对乡镇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运用体系。表现为没有考虑乡镇工作的实际,考评方式、方法、内容不够科学合理。同时对于考评结果没有“奖优罚劣”,考评的导向、推动作用差。

4.人浮于事,工作缺乏积极性。由于“1”、“2”、“3”,导致人浮于事,工作积极性差。表现为工作以应付为主,精神懈怠,缺乏工作的主动性。

二、针对“对乡镇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运用体系”的对策。

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

1.健全绩效工作主体和机制。成立以多部门为主体,引入第三方的绩效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绩效管理的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综合汇总等工作;统计和调查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绩效指标考核和公众评议;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负责绩效指标数据的监控和采集,确保指标数据真实有效;被评估乡镇实施绩效管理制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全程管理,推动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2.规范绩效工作运行。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合法性、实践性的原则,以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改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一是健全绩效目标制度,包括绩效目标确定、审核、公示等制度,确保了年度政府绩效管理目标重点突出、切合实际、质和量有机统一。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责任制度,包括绩效责任分解、责任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建立健全运行监控制度,包括绩效运行定期分析、预警预测、点评通报等制度,确保绩效目标的落实。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包括绩效指标数据采集、联合评审、公众评议、察访核验、专项评估等制度,规范绩效评估,确保客观公正。五是建立健全绩效改进制度,包括双向反馈、结果通报、绩效奖劢、绩效问责等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整改,促进绩效持续改进和提升。

3.健全指标体系。一是导向性。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为导向,既注重评估经济发展,又关注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如,根据不同乡镇特点和实际,调整经济类、民生、环保等方面指标的权重。二是可行性。始终坚持指标体系的具体可操作性,力戒形式主义。由绩效工作小组提出基本框架,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发函等方式,充分征求各乡镇的意见,形成最终方案下发实施,确保每个指标可比较、可量化、可执行。三是动态性。始终坚持动态调整指标体系,建立指标增减审核机制,每年根据新任务、新要求,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使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4.落实结果运用。有利于奖优罚劣,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是通报反馈。绩效工作小组对被考评乡镇逐个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及时反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找准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及时反馈,并作为下一年度检查的依据。同时,还要向社会公众反馈,接受群众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和绩效的提升。二是实施奖惩。将绩效评估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精神和物质奖励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成果共享。绩效评估结果,抄送组织部,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问责。对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中发现的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们在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自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案件质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不足就定案。一是缺少主要证据,甚至孤证定案。如某单位查处的11个基层所长违规挤占、挪用农业发展资金案:唯一证据就是县农业发展银行的调查报告,并依此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二是证据之间矛盾没排除就定案。如某单位查处计生专干主某失职案:处分决定以主某于三次双查时骗说陈某、单某(夫妻关系)已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错误认为单某从外单位开出的虚假妇检证明有效,造成单某206月超生一胎错误。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113条以失职错误给予处分。有关书证和言证各取了十几份,但到底是“骗说”、弄虚作假,还是工作失职造成超生,却没有查清。

2、定性量纪不准确。一是案件定性不准。如某镇处理小学校长吴某贪污案:该镇教育办公室误将其他学校交款3000元记入该校,吴某得知本校帐上多出3000元后,就安排会计用白条列支3000元平帐,待到教办落实后再处理。该镇纪委认为是合伙贪污行为,以贪污定性并作出相应党纪处分。二是引用条规不当。村计生专干、村民组长侵占公私财物案引用党纪处分第五十七条,定为贪污的`现象较多。三是处理倚轻倚重。如某镇1名村会计漏交农业税329.36元,该镇即给予撤职处分;1名村支部副书记赌博,一次赌资就在5000元以上,只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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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网,帮您找文章]3、办案程序不规范。在检查环节,一是收集证据不规范,有的用引诱、欺骗的手段收集证据,谈话笔录中,谈话人引诱痕迹明显。二是调查取证由1人进行,谈话人和记录人为同一人名。三是询问笔录或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无被调查人意见。四是调查报告日期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之前。五是个别案件没有审理谈话,支部处分决定无被处理人意见等。

笔者认为,要想提高基层纪委案件质量,办案人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牢牢掌握、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及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建立三项制度,严格把好“三关”:

1、建立立案报批制度,把好立案关。

按照案件管辖权限,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立案审批权在乡镇纪委或党委政府,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党委政府往往对立案把关不严,甚至仅凭主要领导人一句话就立案查处有关人员。因此,要建立严格的立案报批制度,即对于受理的反映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必须通过初查,认为确有问题存在,需要追究责任的,方可提交立案。并及时将违法违纪事实及其证据材料上报县纪委案件检查部门审查把关,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立案调查。

2、建立案件协查制度,把好证据关。

证据是案件的基础,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起着决定性作用。一切调查活动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因此,办案人员要根据每个问题发生的过程和环节,按照合法程序,取足相关证据。同时,对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对照、分析,去伪存真。并根据问题发生的背景、主客观因素、情节、责任、危害,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剖析,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体现其本质的结论。由于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较薄弱,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难以独立完成,因此,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上级纪委直接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边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这样,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证据充分。

3、建立协审会商制度,把好审理关。

对于一般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审理小组讨论把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进行案件审理。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把握不准的,要在审理小组讨论后,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同时要保证协审会商意见的落实,如有变动,必须征得上级纪委审理室同意,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

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巩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以来,张德江委员长多次就基层人大建设进行调研,提出要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中共中央于今年6月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这些为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乡镇人大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和工作方法。近几年来,我县乡镇人大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乡镇人大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笔者以我县乡镇人大为例,拟在剖析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谈一点粗浅的想法和认识。

(一)对乡镇人大认识上存在较大偏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明确的性质、地位和职权。《宪法》第九十五条和《地方组织法》第一条中都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宪法》第九十六条和《地方组织法》第四条进一步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还规定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13项职权。现实生活中,由于诸多原因,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上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应有尊重,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一些地方,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人大;有的认为乡镇人大工作没有硬指标,都是务虚工作;有的乡镇人大干部认为干人大工作看不见摸不着,工作局限于被动应付;基层人大工作者的人大意识有待提高,以我县为例,换届以来,全县16个乡镇人大副主席大多数是从党政岗位上转岗过来的,对人大及人大工作的认识不是很到位,其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一时还难以适应人大工作的规律,尤其是对人大依法按程序履职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凡此种种,均反映了对人大性质与地位认知上的成见和偏差,这些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代表素质与履职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乡镇人大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乡镇人大代表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综合素质不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不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较少或质量不高,参加活动“一言不发”,评议报告“没有意见”,表决随大流,没有能够较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而一些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议政能力相对较强的代表看到有领导在场,怕自己提出不同意见会影响领导对自己的看法,因此在发言时,讲成绩洋洋得意,讲问题吞吞吐吐,提意见马马虎虎;相当一部分代表对“代表”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只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参加代表大会和代表活动仅仅是例行公事,缺乏代表意识,履行职责被动参与,平时不关注政情、社情、民情,因而代表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各乡镇人大及其干部队伍则存在“弱化”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地位有所下降。以我县为例,2013年按组织要求调整党委委员后,所有乡镇的人大副主席都不再兼任党委委员,这样乡镇人大副主席的排位从前列变成了中后甚至排尾。二是人大干部年龄偏大。多数乡镇人大副主席由年龄较大、有一定资历的干部担任,让人感觉人大好象是安置性岗位。

(一)乡镇党委要切实重视、领导、支持人大工作。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的,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建设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尊重和支持乡镇人大代表人民行使乡镇一级的国家权力,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

(二)健全队伍,人员配备要落实。乡镇综合体制改革后,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担任,这本来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但绝大多数党委书记都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一些从乡镇党政主要岗位转任为人大副主席的同志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如从前。据了解,我县16个乡镇人大副主席在实际工作方面又都参与了党政事务性方面的工作,主要精力放在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真正用于人大工作的精力较少。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必须要强化他们的履职意识,人员配备落实不能只停留在纸上,更重要的是工作责任要到位,要让他们在其位就要谋其事、干其事。党委书记要重视人大工作,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副主席要从政务性事务中脱离出来,集中精力抓好人大工作。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要专心做好人大工作,劲要用在人大工作上。

(三)提高认识,坚持统筹兼顾,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乡镇人大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自觉置人大工作于党委领导之下,主动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要在工作中努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并通过自身的工作,努力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意志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要与乡镇党委多沟通,争取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的支持。做到人大工作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心、合力、合拍。二是要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人大在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不能单纯地为监督而监督,而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以支持发展、促进稳定的理念来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努力做到通过监督和支持、帮助,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处理好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要树立有为有位的观念,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和政府工作,在参与工作的同时,找准双方的接合点和切入点,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努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以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要在规范制度建设上给力。目前,乡镇人大虽然建立了各种制度,但只局限于如何管理人大代表、如何发挥人大作用,并没有形成全民开展人大工作、人大工作与党政工作互动的效应。而要使当前人大工作符合党的要求和新常态下社会发展趋势,就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要建立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在对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在作出决策前,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制定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定期向乡镇人大工作会议通报情况,人大代表也要将自己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三是要建立代表与部门互相监督制度。人大代表担负着监督职能,同时也要接受党政各部门的监督,这是民主的体现。要在年中、年终开展互测互评活动,达到互督互促的目的。

(五)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适时掌握基层人大工作动态。要把乡镇人大队伍建设纳入全县人大工作总体布局,统一谋划,同步部署。要坚持端口前移,把想干事、能干事的德才兼备的年轻优秀人才选配到人大队伍中来,为人大工作的稳步推进打好基础。要进一步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组织上要关心人、培养人,对优秀人大工作者要给位,让其有为,既要保证经济待遇,又要保证其政治待遇。对在乡镇人大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大干部,要积极向县委推荐,提拔重用到党政部门任职,形成进出有序、良性循环的机制。

(六)要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把好代表的“进口”关。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才能胜任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任。其次,加强代表培训,练好内功。人大代表是法律监督的实施者,打铁必先自身硬,自身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就难以依法开展监督,因此,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代表履职做好法律储备。最后要改善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的渠道。认真落实《代表法》和党的十八大对代表工作的新要求,以推进“三项工作”建设为契机,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应定期组织代表视察、座谈、听取政府工作汇报等方式,让代表知政情诉民意,这是代表执行职务的必备条件,也是尊重代表参政议政民主权利的体现。

(七)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首先,可以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其次,县级人大可以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第三,鼓励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深入乡镇,为乡镇人大摇旗呐喊,不断扩大乡镇人大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状况如何,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道德风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会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当前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财政投入不足、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队伍建设滞后、理论创新不足等问题,应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保障制度、组织管理机制、学术评价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

作者:王献福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河南,郑州,450002刊名:河南社会科学pku英文刊名:henansocialsciences年,卷(期):200715(4)分类号:c1关键词:哲学社会科学机制创新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农产品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阐述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列举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

作者:雷百战郑玉燕肖广江作者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40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12)分类号:x836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对策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政治代言人,他所从事的有关人大的一切活动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效率,关系到一个地方的改革、稳定、发展大局,因此,人大代表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笔者作为一名乡镇人大工作者,现结合镇实际,就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发挥浅谈一些看法。

(一)身兼多职代表时间不足。乡镇人大代表中,有机关干部、农村干部、企业干部,大部分是身兼多职的.,他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线,乡镇基层工作多、任务重,尤其是担任要职的乡镇领导干部和农村干部代表则忙于开会和应付繁重的事务,几乎没有时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没有足够的精力执行代表职务。

(二)无职代表认为无职位不愿发挥作用。无职代表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职位,履行职能怕被人讥笑和挖苦,误认为多管闲事,没有信心和勇气发挥职能作用,本着只要自己不犯法,不与上级作对,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自己带头完成就行的态度。

(三)无经济实力的代表执行职务怕误工损钱。依法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为了当好自己的角色,在执行职务中常常因耽误了他们的时间,损失他们的经济,导致不愿执行职务。

(四)极少数代表怕打击报复。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敢于监督是前提,善于监督是关键,社会呼唤强有力的监督,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那么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的组成人员,如果没有人大代表的日常监督,人大的监督作用就不能很好的发挥,所以极少数人大代表在日常监督中,由于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二、对策。

(一)要求代表树立代表意识和奉献意识。代表是职务,职务就意味着职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较强的代表意识,以代表的身份看问题,不管是有职代表还是无职代表,都要摆正关系、克服矛盾,除了人代会期间履行好职责外,日常工作生活中也要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需要履行好职责。同时人大代表是一个法定职务,但是执行职务没有报酬,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上来,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良好形象,而不能当作一种荣誉,仅仅当个“开开会、画画圈、吃吃饭”的“会议代表”而已。

(二)保证活动经费。各级政府应根据《代表法》中“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的规定,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给予一定数额的误工补助。

(三)落实时间保障。对兼任代表职务的,代表所在单位应给予有力支持和足够的时间保证,确保他们按时参加代表活动。:。

(四)落实司法保障。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是对代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有力支持,为了不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侵犯人大代表民主权利的违法事件,要求司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做到执法必严,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到位。对于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和意见,要及时给予处理和答复,如果久拖不办或只说不落实,就会大大影响代表的参政议政热情。

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我县现有8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1名。每个乡镇人大配备专职主席1人(目前没有配备副职和工作人员)。

近年来,乡镇人大的工作基本上是维持日常运转,因为诸多原因,除少数乡镇外,大部分乡镇人大在届中没有召开例会,也没有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评议等活动,没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更没有依法监督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一是乡镇人大自身职权行使不够充分。表现在各乡镇人大主席注重抓中心工作,却忽视了人大自身工作,也就是所谓“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通过调研,发现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明确,造成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各乡镇人大各项工作制度也不够健全,已有制度落实不够,缺乏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欠缺。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光杆司令),经费紧张,办公条件较差等问题在调研中反映较为普遍,这些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乡镇人大宣传工作比较薄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不够,不少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工作还缺乏了解,认识上还有的认为人大是“摆设”、是“牌位”等这样那样的偏见。此外,县、乡镇人大之间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强沟通,县人大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乡镇人大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它对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基层的正确实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最基层的权力机关,乡镇人大是广大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和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但从实际情况看,乡镇人大权力普遍虚置,处于边缘化状态,其权力最薄弱、角色最尴尬、权威最虚弱、体制最不顺的状况,很值得引起我们的思考和关注。

(一)乡镇党委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的工作。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党委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基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人大主席提出任务和要求;从人员配备、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对人大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应该在乡镇设立人大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乡镇人大在工作中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主动配合党委的中心工作,是人大工作永恒的主题。乡镇人大要认真领会和贯彻好党委的意图和重大决策,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发布决议、决定,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执行。要坚持并逐步规范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组织的重要活动,要报请乡镇党委批准。日常工作要主动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三)乡镇人大要摆正位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要不以监督者自居,对政府工作既监督又支持,要明确监督是手段,支持是目的,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要通过对政府工作评议、视察等方式,行使乡镇人大监督职权,支持和推动政府工作开展。

(四)要积极开展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要进一步强化乡镇人大的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召开例会以及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密切同代表和选民的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及时处理和反馈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乡镇人大真正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问题的重要民主渠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的各项活动制度。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作和成效扭转人们对人大的模糊认识和偏见,在基层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县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经常组织对乡镇人大主席、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乡镇人大干部能够深入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较好地适应角色、较快地熟悉业务。县人大常委会要经常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活动,使他们了解人大工作的程序,并且在此基础上对乡镇人大的工作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防乡镇人大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进而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乡镇人大干部,增强他们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信心和自觉性。

乡镇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随着人大制度的日臻完善和深入人心,人大代表工作逐年有所进步。但是,在县一级和基层镇(街),代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代表素质低下,未能发挥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舌喉和纽带的作用。有的代表是“听长”代表,一年只参加一次大会,平时几乎是无所作为。

(二)相当部分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意见的质量不高,文字表达能力不强。

(三)一些代表在履行职责中,存在全局意识不够强,视野不够宽、了解情况不够多的问题,因而,导致其发言有相当大的片面性。

(四)一些基层单位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组织代表活动少,且活动形式单调。

代表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有历史的、文化的、体制上诸方面的因素。

(一)从人大代表结构上分析,基层代表偏少。某市的人代会人大代表组成,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比例超过70%。其中,局级以上干部占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这样的人大与地方政府几乎是同体结构。在代表人民利益监督政府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和不足。设置地方人大制度的意义就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最基层的声音和黎民百姓的呼声,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都难以听到。

(二)一些代表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差。他们不清楚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或因所在企业、单位事务忙,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负责人,往往不参加人大的会议,不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即使参加了,又往往半途请假,影响了民意的转达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三)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大经费不足,(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人大代表活动范围较窄,有些仅囿于会议,未能做到拓宽视野,组织代表跨区、跨镇、跨市学习、考察等。同级人大代表工作的经验交流较少,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等跟不上新形势。

(四)个别地方人大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关系不够融洽,未能妥善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代表工作因此也受到影响。

三、做好代表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目前人大代表工作的存在问题,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是突出“四个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着力加强县(县级市)一级常委会班子及机关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人大常委会班子是决策首脑,必须具备超前意识,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观察力,善于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人大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工作的成效乃至影响整个人大工作。鉴此,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除了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综合协调。第一,要搞好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明确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加强团结,健全高效和谐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第二,要搞好人大机关之间的协调。对上一级人大要多沟通联系,争取其工作指导;对下一级即镇(街)人大机关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体谅基层工作的难处,帮助或协助基层解决难题。第三,要切实搞好与“一府两院”和政府组成部门的关系,建立和健全工作联系制度,营造密切、融洽、和谐的工作关系和环境。例如从化市人大常委会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政府组成人员开恳谈会的形式,打造沟通交流的平台,并形成制度,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有效地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融洽,代表工作也就有了扎实基础。

二是着力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

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倾听孩子的心灵之音正如读书一样,世界上的书浩如烟海,最难读的是子女这部无字之书。做父母的,要透过子女的内心世界,读懂他们的每一天,每一年。也就是说教育孩子的前提是了解孩子。倾听是一种爱。有的时候,对孩子要听话听音。我们有的时候会因为我们对孩子的偏见,认为孩子没有多少想法,或者认为孩子自私,或者认为孩子空想,而误解甚至冤屈了孩子。其实孩子也是人,孩子也有一个丰富的心灵,我们要特别注意倾听他们的心声。著名的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先生说:孩子经常听不懂大人的话,孩子懂道理是看会的,不是听会的。有时候,孩子表达的只言片语都是真实的,可贵的信息。我们要学会翻译,学会继续去问。当孩子有安全感或信任感时,才会对他们所信任的人说出他自己心里的小秘密。因此,家长应无条件地爱孩子,忧其所忧,乐其所乐。这样,才有可能经常倾听到孩子的心灵之音,而这是教育成功的前提。

(二)家长应重视孩子非智力因素和广泛兴趣的培养。

孩子的认识活动是受到兴趣和需求直接影响的,他们会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认识感兴趣感到好奇和有需求的事物。家长应该鼓励、尊重孩子由自发兴趣引起的各种学习,使孩子的活动、学习、游戏在内容上丰富多彩,尽最大可能培养孩子宽泛、多样的兴趣。这样不仅有利于孩子多种智力潜能的全方位开发,也有助于孩子在多种体验、多种感受中奠定个人兴趣的基础。未来的社会充满竞争和挑战,要让孩子在新世纪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家长必须从小对孩子进行各种学习和生活能力的培养,让孩子能适应日后的环境。一个人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能力,并不是简单地靠书本学习就可以获得的,而是需要在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加以培养的,有的家长忽略了生活、自然存在的教育契机,却刻意追求书本上的教育内容。其实,生活本身就是教育,家长要善于发挥自己的教育机智,善于捕捉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时机,对孩子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教育。同时家长不能仅仅要求孩子识字、会计算还应该培养和促进孩子学习的基本能力、社会经验技能和行为,使其个性、心理和社会行为健康和谐地发展。

(三)家长要培养孩子的好习惯。

教育的核心是学会做人,培养一个真正的人,即重在培养孩子的健康人格;培养孩子的健康人格,则需要从培养习惯开始。真正的教育都是潜移默化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得好,教育孩子莫做人上人,莫做人外人,要做人中人。平时要从细微之处着手,比如执笔的姿势,读书的坐姿等等,不良习惯第一次就应该把它改正过来。一个好的行为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对孩子来说一定而且要持之以恒。那么孩子的习惯养成呢,有一个过程,要训练。关键在头3天,决定在1个月。而且要反复抓,抓反复。在培养好习惯的同时必然要矫正不良习惯,这要有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就是给孩子一个过程,让他们慢慢的把坏习惯改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父母不能希望坏习惯在一夜之间踪影全无,这就需要耐心坚持。

(四)家长应爱严相济,全面关心孩子。

爱严相济,就是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把对孩子的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紧密地结合起来,要处理好感情与理智的关系。爱对儿童来说是一种精环境。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儿童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精神因素,是教育孩子的前提、基础和催化剂。但爱孩子要掌握好分寸,如果爱的过度了就可能变成了溺爱。因此,在爱孩子的同时,必须严格要求孩子,把爱与严结合起来,但是严也要把握分寸。要严中有理,严中有度,严重有爱。只有对孩子爱严相济,爱严结合,才是真正的爱,才能使孩子健康成长。家长要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家庭民主观等。要对孩子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智力开发和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文化学习和思想品德等多方面给以全面的关心和教育,把孩子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

总之,重视家庭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也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成败的关键所在。孩子的教育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能够承担的责任。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一个人一生中受教育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模式,这两者应该互相影响、互相促进。才会给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成长氛围,所以,无论是学校、教师还是家长都应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共同配合,只有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齐步,才能真正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监督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

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和对策

最近几年,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好成就,乡镇财政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财政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但乡镇财政管理中依然存在一定数量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了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解决策略。

乡镇财政管理质量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提高乡镇财政管理质量可以保证农村社会安全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要求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必须深入探索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积极寻找解决策略。

(一)财政预算不规范。

笔者对近几年审计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大多乡镇在预算审核与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合理行为。预算编制不合理,依然应用传统预算编制方法,预算项目不能覆盖乡镇各个方面工作,而且忽略了预算中的细节,不具备较强的实用性。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严。

因为政府不能严格管理支农项目,所以影响了乡镇集中管理专项资金的工作。在存在大量项目、拥有大量资金的乡镇管理中,不能依据上级规定专款专用。大量支出处于经常性项目中核算,项目管理较为混乱,为监督与评价带来了诸多困难。

(三)不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管理模式丰富多样,如在做账方面,有的乡镇交给财务所管理,有的乡镇交给经管站管理,有的乡镇整体一套账。乡镇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做到明确分工,有的财政所长同时兼任所长、会计、出纳等多种职务,一年只做一次账,内部管理过于混乱。有的乡镇财务人员工作不稳定,不能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当前,大多乡镇在农村基金、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负担过重。第一,有的工程项目没有结合当地情况综合考虑,不进行可行性研究,导致收不到较好的效益,大量资金难以收回。第二,有的乡镇项目建设不具备合理的计划,不结合自身经济实力进行;第三,有的乡镇机构人员设置过多,只能不断借款才能维持日常运行。

随着经济的稳定发展,必须高度关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激发乡镇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工作热情,使其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一)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督。

以公共财政管理要求为依据,结合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应用国库集中收付的方法,大力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借助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监督,保证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的合理性,使乡镇资金发挥最大作用,防止乡镇政府出现大规模借债,有利于实现农村经济的稳定运行。

(二)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

只有具备完善的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想保证乡镇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针对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要高度关注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严格管理资金支出,杜绝出现大规模欠债。

(三)提高乡镇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维持财务管理人员稳定。

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必须具备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在调整乡镇财务人员过程中,人事部门要选择那些掌握财务知识、拥有专业技能与高尚职业道德的人员担任乡镇财务管理员。定期组织乡镇财务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学习,鼓励乡镇财务人员参加自学活动,并定期举办考试考核,切实掌握乡镇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核算水平,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乡镇财务管理人员频繁流动,制订完善的乡镇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保证乡镇财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严厉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第一,加強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必须及时公开,在大力推行内部监督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其监督;第二,严格落实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乡镇领导必须对乡镇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各级检查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赋予不同部门不同的责任,相互间协调配合,保证监督力量不断增强,一旦发现乡镇财务管理中出现不合理行为则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国家《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为依据收缴违纪违规罚款,情节过于严重的交由法律部门处理。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乡镇财政拥有的权利越来越大,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乡镇财务管理工作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密切相关,加强乡镇财务管理工作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安全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

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和对策

近几年来,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化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推行,乡镇财政积极规范收支行为,财政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大部分乡镇财政基础较差,财源相对较少,财权和事权不统一,收支矛盾突出,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许多制度缺陷和不足,诸多问题不容忽视,乡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目前,我区财政对乡镇财政实行的是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定额补贴、综合预算、自求平衡、建立税收激励机制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乡镇全年财力及财政专项支出还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测性,乡镇财政预算基础数据库不够充实,乡镇基本支出标准体系不完善,因而财政支出难以严格按照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乡镇财政收支只是象征性的收支计划,一般只是制定了收入计划,支出则较灵活,不是准确和完整的预算。预算外资金则基本没有实行预算,支出项目较乱。对《预算法》的贯彻执行力度远远不够。

(二)财政保障水平低,事权与财权不匹配。乡镇收入来源单一,保障水平低,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助,收支矛盾突出。目前安排乡镇运转经费为8000元/人.年,差额、自收自支编制未安排,难以维持乡镇的基本运转。而基层信访维稳压力大,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绿化造林、基础设施、控违拆违等投入大,且逐年增加,乡镇财力十分紧张,基本运转难以保障。

(三)支出结构不优,资金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虽然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越来越严格,但是风险防控体系不严,支出具有随意性和盲目性,存在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支出不管规模。即使收不抵支,也进行支出。二是支出不管结构。支出存在无预算支出和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及其他违规支出。三是支出不管财力多少。财力不足时,借款进行安排,由此则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支出失控,债务风险大,到2016年底,娄星区乡村地方政府性债务11034.36万元,债务形成时间长,难以消化。四是支出不管资金来源。在无合法资金时,不管是否是专项资金,也敢于挤占挪用。上面检查起来只能应付。五是不管支出的绩效。部分乡镇支出中不计成本和不管效益的情况,存在一定的损失浪费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七站八所管理不够规范。虽然大部分乡镇建立了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但是轻落实,缺乏有效财政管理和内部监督,因此,造成某些站所脱离了财政管理,乱收费、滥支出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还存在。如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与经管局等部门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造成在村级财务管理上有些脱钩。

(五)资产管理和核算不严格,统筹盘活使用不够。借撤乡并村改革的契机,对全区乡镇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发现还存在账实不符和资产流失的问题。大部分乡镇在资产购置时,缺乏必要的计划和可行性分析论证,没有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开制度,资产管理中,缺乏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会计核算,资产保管没有实行责任到人制度,没有进行实物登记和明细核算;大部分乡镇普遍存在有物无账的问题,形成大量账外资产,有的甚至对大型办公楼和车辆也未进行会计核算和控制,许多资产游历于账外,不同程度上造成了资产的失控和流失。

(六)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还有待完善,信息化建设没有完全对接。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标准不统一,乡镇与区支付系统数据不能兼容。目前我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使用用友grp-u8财政管理软件,区国库支付中心所使用软件虽然同属用友软件平台,但两个平台数据不能共享,相互对接存在一些困难。在全省而言,乡财与国库两个部门对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业务上、系统建设上的要求还不统一,需要进一步理顺。

(七)乡镇财政业务人员缺乏,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乡镇财政所近10年没有新进专业财会人员,大部分为部队转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并且一些业务骨干相继调离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非常缺乏,有些乡镇已经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会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因此造成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由于乡镇财政基础薄弱,现实财源财力不充足。在实际工作中,根据现行的财政体制和现实需求,乡镇收支矛盾根本无法解决,乡镇基本运转都很艰难,要靠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性增支及重大决策支出等,因此,年初预算编制时难以充分考虑,全部收支列入预算难度较大,预算编制与执行结果差距也很大,年终追加预算较为突出,从而导致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弹性增大,刚性减弱,乡镇财政预算仅仅只能做做样子,走走形式。

(二)乡镇领导和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有些错位。一方面,乡镇领导思维模式滞后,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理解仅停留在简单服务的思维模式下,风险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少数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因缺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在形势、政策、要求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跟不上时代变化和发展的要求,不熟悉业务,不熟悉政策,不尊重基层群众的意愿,墨守成规,用老方法解决新问题,与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相脱节。

(三)部门职能交叉内控管理失位。在财务支出的管理上,乡镇其他站所对财政管理职能不够理解,在资金管理上简单的认为财政在集权。在民政资金、村级财务管理等管理上,没有统一的政策法规,存在交叉混乱,最后导致管理不到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上,有的财政所只管资金的拨付,没有排查过风险,对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进行追踪监管,与专项资金管理的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系统的乡镇财政资金控制风险评价标准,不利于风险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裁定。

(四)乡镇财政资金使用评价机制不健全。在财政管理上,对乡镇党政领导的绩效考核重收入,缺乏有效的政绩考核、评价和奖惩措施,特别缺乏乡镇政府的财政管理、收支情况和债务情况的考核和奖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处罚不力,问责机制和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问责管理。

针对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切实维护财经秩序,维持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更好地促进乡镇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一些对策:

(一)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管理。一是增强乡镇财政预算约束意识,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定额标准,因地制宜,不断健全和完善乡镇财政预算和执行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对乡镇预算编制的指导。强化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指导乡镇严格根据预算法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将乡镇预算编制和执行纳入年度绩效管理,严格考核。三是加大预算督查力度,健全管理。乡镇人大要切实履行和发挥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预算调整的审查和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和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移。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加大乡镇财政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切实加强乡镇财政预算和执行监督管理。

(二)健全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各基层站所的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加大对乡镇站所的审计力度,重点对经济责任目标,收支管理、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审计。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杜绝对各部门的管理漏洞。二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针对乡镇财政运行的特点,制定可操作的、严格的财政管理制度,增强遵守财经法规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财政所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积极对乡镇所属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各项支出、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控制,有效促进乡镇政府的健康运转,全面推进乡镇政府财政收支公开,实施阳光财政,促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使乡镇财政管理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当前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乡镇财政的特点和实际,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市(区)乡两级事权与财权,做到事权与财权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积极扩大乡镇事权范围,凡不应由乡镇办的事,不得由乡镇来承担,严禁向乡镇转嫁任何财政负担,最大限度照顾乡镇财政利益,使乡镇财政具有能够保障财权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中央、省财政要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乡镇财力保障水平,建立“以奖代补”机制,逐步消化乡村债务。

(五)加强乡镇财政人员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会计和财政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使相关负责人基本了解和掌握必要的财政管理的知识,便于财政管理;二是要经常强化对乡镇财会人员的会计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以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以适应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的需要。

(六)改进和完善乡镇党政负责人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切实注重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财政管理水平的考核,不仅要考评收入指标,也要考核和监督支出规模、固定资产和债务总量等指标。从考核和奖惩制度上,提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意识,促进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完善问责机制,实施及时和严格的问责,要建立健全对财政管理不善、支出规模无端加大、违规支出不断增加、资产管理不善、债务总量不合理增加等情况的问责,不仅要处理单位,而且要追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相应的责任,切实强化问责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乡镇政府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万泉兰平。

农民负担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的问题,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于2000年3月2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将原有过多过滥的各种不合法收费强行予以取消;一改过去管理失控的状况,将那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政策规定的农民合法负担,改革为税收的方式依法予以征收。试点实践证明: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

也正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对我国农村的长期稳定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以及农村民主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任何新生事物的产生发展,都将伴随着对旧的体制的斗争。

因此,税费改革,给人们带来成功喜悦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新的思考。笔者所在的地区处于我国川南“鱼米之乡”的泸州市纳溪区,也属我国典型的丘陵农业地区,全区243个行政村,184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人口384276人,106498个农业纳税户。该区于2002年全面进行了农村费改税工作,费改税前不含投劳折资的负担为人均76元,费改税后人均45元。农村实施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负担切实减轻了,农民得到了实惠,绝大部分农民对党中央、国务院的税费改革工作是拥护和支持的。

但是,据地方税务部门统计显示,费改税前所欠税数额为212万元,费改税后仍有部分农民拒交农税,单就2002年全区欠税额为142.4万元。对于费改税前欠税的问题,本文不作研究,费改税后仍然出现欠交、拒交农税的问题,就不得不引起注意,其原因如何,有何良策?笔者试就存在的这一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欠交、拒交的原因。

160个农户进行了实名或问卷调查,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原因:

(一)法制观念淡薄,对费改前欠费与费改后欠税的区别不清。由于改革前欠款的农户,一直未受到任何制裁,欠款户认为原来不交都可以,改革以后仍然不交何尚不可,因而我行我素,仍然采取拖欠或拒交的方式对待。殊不知这种行为是拒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偷税、漏税、抗税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与费改税前的欠款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是截然不同的,但全区这样的欠款户约占25%。

(二)互相攀比,好滞后。改革后部分欠税户持观望的态度,认为“他人旧欠不清,自己新税不交”无关紧要,这样的欠款户约占50%,而其中约15%的欠款户还是税改前交清了的,税改后看到别的欠税户过去和现在未交都能过关,自己才跟着拖欠、拒交。

(三)借题发挥,附条件纳税。部分农户认为自己与他人的纠纷未得到解决,由此而拖欠拒交的欠税户约占10%。

(四)工作失误、民心不顺。这种情况多系计税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所造成。中央规定,费改税后的计税面积以第二轮承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为计税依据,而在第二轮承包土地时,有的实行丈量亩分配,有的仍实行习惯亩分配,分配的标准不统一等,由此造成纠纷,部分社员因而拖欠拒交。

(五)纳税人不知情,或委托代理手续未完善。如纳税农户举家外出,田土无人耕种,因而无人代交农税。由于本地区农业生产投入产出效益较低,政府鼓励农民参加劳务输出,外出务工者众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约有八万四千多人外出务工经商,由此导致个别农户田土无人耕种、抛荒,税费无人代交。

(六)农税减免工作滞后。按照《四川省农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农村特困户、革命烈士军属、在乡的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五保户、因生活贫困或者缺乏劳动力而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减征或免征,实行先减后征,对遭受灾害的实行减征或者免征,实行即灾即减即免的办法,但在实施费改税工作时,没有将减免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导致部分农户拖欠、拒交。

(七)趁机煽动,破坏改革。个别农户断章取义、歪曲中央政策,四处串联、造谣生事,对抗国家税收法规,造成相当一部份农户不明真象,误听误信,随波逐流,拖欠或拒绝交纳农税。如:本区护国镇沙田村的刘某和丰乐镇罗东村的陈某等人,从1998年起就拒交农税、提留、统筹款,且经常利用赶集的日子,在茶馆、酒店聚集,将自己栓改、剪辑后的“中央文件”予以散布,负面影响相当大。

二、税改前法律法规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一)国家宪法、基本法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第16条规定:“农民依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村集体提留和乡统筹费,依法承担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由此,我国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和国家基本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民缴纳农税、提留、统筹费和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是应尽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不得放弃和推卸。

(二)《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8条规定:“农民除依法交纳税金、完成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本条例上交集体提留和统筹费,承担一定数量的劳动是应尽的义务,应当积极履行。”同时,该《条例》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农民交纳的提留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用于“五保户”供养等集体福利事业;统筹费主要用于乡、村中小学危房维修、改造及其他办学经费,同时用于计生、优抚、交通、广播、卫生、文化等民办公助事业。《条例》第13条、第15条规定“为农村的植树造林、防汛抢险、公路建勤、修缮校舍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劳动力应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该《条例》作为国家的地方行政法规,乡(镇)人民政府就有权依照该《条例》的规定予以执行。《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对无故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限期履行。逾期拒不履行的,每日加收相当于应交提留、统筹费总和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税改后法律、法规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税及其附加予以调整。也就是说,对农民负担不能采取再收费的形式,而只能按照税收政策及法律规定予以依法征收。因此,农民的义务就是依法纳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纳税义务。如有特殊困难不能交纳或不能按期交纳的,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税或免税,减交、免交或缓交须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因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特殊情况还可延长到10年,并可追收滞纳金。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然后由税务机关予以处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我国《刑法》第203条规定:“欠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至5倍的罚金......”。第202条规定,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至5倍的罚金......。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对欠交税款的行为依法予以追收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四、对清欠工作的几点建议。

乡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方面抓得不够紧。

在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还不到位,自觉用马克思主义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还做的还不实,存在着学用脱节“两张皮”的现象。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深度和广度不够,还多停留在按要求学习和浅层次的交流研讨上。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急用急学、现用现学、不用不学的问题,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就多学一点,与工作关系远的学习就流于形式粗略浏览,导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进行深刻的研究和掌握,把握和理解停留在一般水平上。

2、工作作风仍不过硬,“四风”现象尤为顽固。

在日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仍时有体现,有些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过度留痕现象仍时有发生,用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仍很普遍,会议部署多,深入落实少,尤其是一些督察督办的工作,深入基层现场走访的力度明显不足,对基层深入调研极其缺乏,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往往仅通过书面报告或电话询问进行了解,没有真正的“一竿子插到底”;特别是在一些政策解释应用上,没有学深吃透,对基层提出的问题不敢应答往往绕着走或者直接推给领导解决,政策应用存在薄弱环节,往往造成工作疏漏和重复工作;在办公文风上,有照抄照搬、东拼西凑的现象,缺乏深入思考、入脑入心,在用词语句上往往不够严谨细致。

3、在从严从实上有差距,仍存在好人主义现象。

没有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的角度,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反对好人主义的重要性,在全面从严的持久性上,缺乏深刻认识和高度警觉。对于“严管就是厚爱”的认识还不够,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力度不足。充分运用组织手段、组织干预、组织问责上存在较大差距,存在一团和气的倾向,怕得罪人、怕遭排挤的心思较重,往往有些问题不能止于萌芽,红脸出汗的力度不够,在工作中表现为好人主义,缺少敢管严管的狠劲,思想认识高度不够,没有形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狠刹不正之风的高度自觉,对无条件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的高度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事业、个人事业、家庭因素等的摆位还不够清晰明确,私心杂念时有滋生。尤其在组织部门,组织观念亟待加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还有待进一步改正提升。

目前乡镇财政运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它一般应以综合防灾规划为基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作风关乎全局,作风决定成败。一个单位要形成一种良好的风气不容易,但是,一旦形成了优良的作风,就是不能轻易撼动的软实力,就是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近几年来,我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下基层、联系服务群众的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呈现了较好的局面。但是对照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办事效率不够高。少数干部职工办事拖拉,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办,本月的事拖到下月干;把“急件”拖成“平件”、“快件”拖成“慢件”、“易事”拖成“难事”。对来办事的服务对象,有的干部职工只说“不能办”,不说“怎么办”,有的把审办要求不一次性告知,让服务对象跑了冤枉路,“卡壳”、“拖拉”等不良现象还时有发生。上班时间懒懒散散,不思进取,不专心干工作和钻研业务;在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工作应付了事;抓工作缺乏攻坚克难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党员干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淡薄,不敢担责、不敢担当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二传手”现象。有的干部缺乏干事勇气,面对复杂矛盾、棘手问题时,不敢硬碰硬,不敢担当,对基层出现的难题、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去研究解决,不敢拍板定夺,只是一级转一级,一转了事。还有的中层干部对基层、职工请示的事项,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拿主意,职责范围外的事不提解决意见,只“请领导阅示”,层层上传。二是“踢皮球”现象。一些负责人和干部职工之间缺乏沟通,不相互配合,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遇到难事往往是“踢”字当头。三是“绕道走”现象。有的干部只满足当太平官、守摊子、保位子,怕承责任,怕担风险,工作缩手缩脚,对待损害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敢正面回应,而是睁只眼闭只眼。

(三)大局意识不强。个别党员干部对需要联办、协办的事项总是强调自己的难处,怕犯错,怕增加自己的工作量;相互之间沟通、协作还不力,遇到稍难一点的事情,就报请局领导召开党委会或局务会协调。个别存在对国家政策和上级规定,有利(益)的就执行,无利有责的就放一边。

(四)学习风气不浓。有的党员干部以工作忙为借口,整天陷于文山会海,忙于迎来送往,学习兴趣淡化,没有抽时间、挤时间进行学习,导致理论水平不高;有的党员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觉悟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业务上只能靠吃老本;有的党员干部学习不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只会照搬照套书本上的经验做法,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五)工作作风不实。有的中层干部开展工作往往是以会议传达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以文件落实文件,喜欢做表面文章;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主动性不强,喜欢坐在办公室里听汇报,做指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有时即使去了也是“走马观花”,致使第一手资料欠缺,对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有的党员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争先创优的精神,工作上得过且过;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百姓的冷暖疾苦态度冷漠、应付了事。

(六)苦乐不均匀。一是人浮于事。现在机关里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三个“三分之一”的工作现象,即三分之一的人在埋头实干,三分之一的人在边看边干,三分之一的人只看不干,还有极少数的人在“捣乱”。二是苦乐不均。股所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苦乐不均。处于一线的非常辛苦,而个别的股所非常清闲;有的干部“5+2”、“白+黑”,有的干部“无所事事、无所用心”,“混日子”、“不作为”。

(七)监督不到位。近年来,从中央到省、市、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且这些制度对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都作出了硬性规定,但在执行上缺乏应有的力度。在实际工作中,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较弱,忽视对党员干部事前、事中的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往往用“秋后算账”的方法处理,使监督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致使少数党员干部容易出现生活作风问题。

通过对干部作风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缺乏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的正确认识,找不准自己的位置,认为端的是铁饭碗,坐的是铁交椅,淡化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造成职业道德缺失;另一方面,不注重学习提高,只是停留在老经验、老方法上,没有开拓创新和敢想敢闯敢干的思想意识。二是加快发展的责任心不强。一些干部长期在机关工作,过惯了按部就班、老调重弹的稳当日子,养成了懒惰拖拉的工作作风,过多地考虑、计较个人得失,缺乏创新发展意识和工作激情。三是廉洁自律意识差。社会转型期个别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使一些干部感到迷惘,思想失衡,分辨不出正确的方向,以致于产生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思想和腐化堕落行为。四是绩效考评机制软。由于缺乏严谨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出现了“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蛋的”及“做假出成绩、实干出问题”等现象。五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准则的落实不到位,执行制度的随意性、领导者的特权行为、监督职能弱化和制约措施不力,是造成机关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的主要原因。

干部作风问题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因素;既有历史原由,又有现实因素;既有干部队伍群体自身的原因,又有与整个社会风气相互影响的原因。但从解决问题的需要深入分析,干部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观念落后、学习提能风气不浓和行为习惯消极,是产生作风问题的两大主要因素或根本原因。干部队伍在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法治精神、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是这两大因素的集中表现。

(一)牢记宗旨,夯实思想基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是干部作风建设的前提条件,也是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强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着重加强宗旨教育。集中精力学好《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掌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精髓,增强党性和全局观念。同时,还要加强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业务知识,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二是要注重理论学习实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考核评价等制度,将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推动学习和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把党员干部用理论指导工作和搞调研、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作为评定干部学习、掌握和运用理论好坏的标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只有不断改进和加强自身作风建设,防范和剔除不良作风的侵蚀,才能逐步形成“脚踏实地、勤勉敬业、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养成雷厉风行抓落实、深入群众重调研、求真务实严管理的工作作风。

(二)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促进干部作风根本好转。作风不实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不负责任,既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对群众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解决这些问题,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领导干部责任心的强弱,能力的大小,绝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是自己所负责部门的平安和发展的事。因此,转变干部作风就要解决责任心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责任意识教育和责任制的落实问题。

(三)发挥好教育与管理的作用,促进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实现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同样需要“两手抓”,要强调教育与管理的结合。因此,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深入开展作风教育。作风教育的重点是做好“四个结合”,即: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灌输与疏导相结合,以疏导为主;表扬与批评相结合,以表扬为主。作风教育的根本要求是为民、务实、清廉。在管理方面,关键是要抓规范,抓落实,要把教育渗透到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实施逐级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以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现行的制度可以说不为不全,不为不细,关键是能不能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进行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促进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四)加大考核任用挂钩力度,促进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在干部考核上,要完善考核指标,改进考核办法,重点解决好干部的“能上”与“能下”的问题。“能上”要经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德、能、勤、绩,重绩选贤任能。“能下”要严格按不胜任现职岗位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做到职、责、权、利,重责奖罚分明。要把促进干部作风好转贯穿到日常,落实到考核。要把考核与选拔使用挂起钩来,要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确定淘汰率,采取排队促尾等方法,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坚持重用“三实”干部,即;重用那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想问题、办事情、作决定能以大局为重,勇于承担责任,诚心“实意”干工作的干部;重用那些潜心事业,埋头苦干,不尚空谈,只干“实活”的干部;重用那些善打基础,会抓根本,能留后劲,能出“实绩”的干部。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崇实、重实、务实的良好氛围,使浮躁难有市场,无法作祟。要加快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重点解决以安全稳定的政绩论优劣、用科学考核机制决定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通过转变干部的观念和作风,并从根本上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确保行业的生机活力和蓬勃发展。

(五)强化群众监督与评议促进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干部作风,群众最了解、最有发言权,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监督的问题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扩大监督的视野和范围,切实做到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将干部的一切行为都置于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监督约束之下。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落实好干部任前公示、民主评议、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使职工群众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评议成为推动干部作风根本好转的有力杠杆。坚持做人讲真实、待人讲真诚、做事讲真情。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造福群众。

(六)坚持不懈反腐倡廉,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腐败问题是对党的事业的致命伤害,也是对干部作风、干部形象的致命伤害。反腐倡廉要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要警钟长鸣。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教育和反腐文化建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面对名利得失、进退留转,要保持内心宁静,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为浮华所惑,不为私情所扰,始终保持高尚纯洁的精神境界;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努力做到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并以此带动整个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总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我们要根据机关特点和从实际出发,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上水平。切实推动政务环境的优化,为建设依法规范、高效优质、民主透明、廉洁行政、人民满意的机关而努力,为建设“六个x”作出贡献。

[摘要]源汇区利用本区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实施“旅游兴区”战略,创建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园区,对景区扩建升级,依托民俗文化背景,开发重点文化旅游项目,扩大宣传力度,使源汇区文化旅游产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但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仍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健全,发展资金不足,特色旅游资源挖掘不够深入等问题。应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建立各部门合力兴旅的工作机制和政府及社会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提高文化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景区经营管理水平,构建源汇区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的新格局,培养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源汇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关键词]源汇区;文化旅游产业;民俗文化。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旅游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撑,是文化产业中极为活跃的组成部分。文化旅游产业又是文化产业中最具生命力、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业态,同时也是符合现代需求的新型业态,是对现有文化产业的重要补充。

源汇区历史悠久,商周时期源汇镇就已形成,明朝时期发展成为中原地区商贸重镇,文化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源汇区政府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旅游兴区”战略,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融合,文化旅游产业得到较快发展。

(一)地方产业发展政策逐步完善,文化旅游产业初具规模。

为加快源汇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源汇区委、区政府在2007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旅游兴趣的目标、任务,致力于构建文化与旅游相融合、产业优势突出、影响力和竞争力较强、富有源汇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新格局,使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源汇区新的经济增长点。源汇区委、区政府把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成立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文化旅游产业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经过几年的发展,源汇区文化旅游产业走上了快车道。2010年8月,开源休闲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被评为河南省服务业特色园区;2011年12月,开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河南省文化厅命名为河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目前,开源休闲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正在努力创建河南省产业示范园区。

(二)不断加快开发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张。

源汇区坚持把项目带动作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上档升级的战略性举措。针对开源景区容量小、服务设施落后的问题,加快对开源旅游景区的升级改造。开源旅游景区改扩建项目占地156亩,预计总投资6.8亿元,2012年已完成投资1.2亿元,建成后将为游客提供游、购、娱、吃、住、行一站式服务。国家3a级旅游景区金凤凰鸟语林公园(原森林公园),目前正在转型为以鸟类文化为主题的城市休闲公园,并争创国家4a景区,鸟文化主题项目已完成15个,南美风情园、沙漠鸟园、远古鸟园、世界珍禽园及猴岛和动物园项目正在施工建设中。河上街古镇项目以漯河河上街历史为背景,汇集中原民俗文化,荟萃汉、唐、宋、明、清古风格建筑,展示石雕、砖雕等本区民俗文化和漯河历史文化,该项目占地面积63亩,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主要由全国特色旅游产品博物馆、悦来客栈、河上街城楼、受降广场和民俗文化广场等组成。一期旅游产品博物馆已投入运营,二期项目已投入使用,三期正在建设。金凤凰儿童乐园总占地面积33亩,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一期已投入运营,二期项目正在建设安装,开源时代广场总占地47亩,一栋建筑综合体高17层,总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包括金凤凰文化主题酒店、大型旅游购物中心、时代电玩城、数字化影院和生态步行街等,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二次结构建设和外装修。豫中南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占地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外装修。

(三)积极建设古玩和文化艺术品市场,影响力逐步扩大。

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源汇区制定了招商引资、扶持培育、积极引导的优惠政策,为文化旅游经营业主提供政策、市场分析、消费调查等方面的支持,营造宽松和谐的投资环境。2011年,积极整合古玩市场,在开源景区组织房源建设“漯河市古玩图书科技市场”,目标定位为豫中南最大的古玩市场,吸引周边地市乃至省外优质文化产业资源入驻,通过外出招商、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市场推介,吸引了60余家古玩商、6家书商、22家电脑商户入驻,市场初具规模,吸引了很多省内外商户到此经营,淘宝交易。2012年以来,积极开展市场调研,筹建文化艺术品市场。组织房源60余间,并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做好政策解释,引导从事国画、油画、雕塑、字画装裱、玉器、陶瓷和工艺画经营的商户进驻市场,与古玩图书科技市场连接成片、共同发展,形成综合性文化旅游产业市场,促进源汇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四)加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知名度不断提。

源汇区文化旅游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旅游条例》,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大力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企业的诚信档案,加强行业自律,加大旅游执法检查力度,采取集中整治和经常性执法相结合,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实现全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平安旅游建设,制定了《源汇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升了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旅游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近年来,全区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旅游业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人才利用方式,加大对全区旅游经营者及从业者的岗位培训力度,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一)管理体制不完善。

目前,市、区旅游工作的管理体制是管理权大多集中在市一级,大量事务性工作在区,责权利不相统一,导致各区管理职能不健全,影响区级相关部门积极性的发挥。如:辖区内旅行社、旅游饭店等仍由市旅游局管理,对旅行社、导游等存在的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权,不能有效受理游客投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源汇区旅游业的发展。

(二)发展资金不足。

源汇区文化旅游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设施落后,按照河南省旅游投资公司制定的小村铺村2010—2020年乡村旅游整体规划,需总投资4065万元,仅前期开发建设就需资金投入1915万元,由于资金缺口大,目前进度缓慢。在宣传促销方面,与河南省旅游发达县区相比,源汇区此方面的财政投入经费较少,造成对文化旅游形象的塑造推力不够。

(三)特色未能充分资源开发。

源汇区具有开发价值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如民间剪纸、问十铜器舞、肘胳等,由于资金和选址等因素制约,尚未有实质性进展。另外,近年来源汇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较快,为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在源汇区农家乐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休闲娱乐项目开展等方面据成熟的农家乐旅游差距较大有待完善之处较多。

(一)加强科学规划,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

合理规划是科学发展的奠基石,只有一流的规划,才打造一流的旅游项目。近年来,源汇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突飞猛进,原有的规划已经不能满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求,应从现实需要出发,重新制订源汇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为源汇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奠定扎实基础。规划应以文化和旅游的结合为着眼点,以一定数量的精品项目为着力点,以拓展文化旅游的文化内涵和品位、提高吸引力和竞争力。同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快速推进以道路、游步道码头、水、电、通讯等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市建设、城乡绿化为重点的旅游环境建设;以导游、旅行社和宣传营销为重点的旅游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旅游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加速资源整合,形成全区各部门合力兴旅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负责制、重点项目领导分包制,加快整合:一是破除部门和行业限制,在统一的规划和共同的目标下真正实现各类文化旅游资源互通、互动、共享、共赢;二是突破地域限制,树立整体旅游宣传营销理念,整合全区旅游资源,可采取捆绑式营销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协作机制,建立政府协作议事机制,应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召集相关部门会商,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出主意、找办法”,形成合力兴旅的工作机制;其次,建立重点旅游项目督察制度,完善旅游项目目标管理制度、督查问责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第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及社会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加大资金投入是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落实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必须坚持多方筹资、多元投入的原则。放开、放活、放宽旅游市场准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一是政府引导。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是发挥政府对社会资本导向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突破现有景区建设资金短缺瓶颈的关键。因此,政府应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市场开发和宣传促销、旅游公益设施建设、旅游企业贴息贷款和建设重要景区景点以及奖励优秀旅游企业人才等,加速源汇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程。二是市场化运作。尽快制定出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良好的软环境吸引投资者。通过对外批租、承包和租赁等形式,积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实现以资源换资金、以景点换资金、以经营权换资金。三是多渠道争取。积极引导民间投资,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和经营,兴办文化旅游经济实体,投资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建立旅游资本运作平台,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旅游项目的贷款力度。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级、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探索景区使用所有权、经营权或门票收入作抵押进行融资的新方式,更多地争取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资金投入。

(四)注重宣传,扩大文化旅游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要加大景区宣传推介力度。一是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征集最具源汇特色、体现旅游内涵及文化底蕴的宣传口号、图标、照片和录像等,彰显源汇特色、提高源汇区文化旅游吸引力;二是与省、市级电视台等媒体合作,通过播放旅游宣传片、开辟旅游专栏等方式,对源汇区文化旅游进行整体宣传推介;三是到大中城市举办旅游项目推介活动,组织旅游企业到外地参加旅游展会,宣传推介源汇区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在拉动市民旅游消费的同时,吸引更多外地游客到源汇旅游。

(五)抓好特色项目开发,逐步增强旅游观光的文化吸引力。

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做文章,将各类文化资源和旅游产品有机整合,提高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农家乐经营主体打破传统餐饮模式,以“赏农家景、享农家乐、食农家饭、品农家风情”为主线,实现特色化乡村旅游业态。挖掘、整理本地传统饮食,推出一批乡土菜肴;开发富有特色的采摘、垂钓和耕种等农事体验项目;将民间艺人请进景区,举办各类表演活动,集中展示民间剪纸、铜器舞和舞龙舞狮等民间文化艺术,满足游客体验生活体验文化和求知求乐的愿望,大大增加旅游观光的吸引力。

(六)加强人才建设,提升发展软实力。

源汇区缺乏文化旅游管理方面的高素质人才,文化旅游项目策划层次不高,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应引进一批高层次文化旅游策划管理人才,鼓励支持管理人员参加人才培训,对政府文化旅游管理人员及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创新管理办法,努力提升景区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漯河市委\市政府.漯河市2005—2025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z].2005.

自“二十公”会议以来,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已逐步成为我们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随着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掀起了为期三年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建设活动的不断深入,基层基础工作在得到进一步加强的同时,基层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也越来越为各界所重视,当前就转型期间基层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自己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与基层有限的警力资源矛盾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民警的身心压力。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奉行着“忠诚、勇敢、廉明、奉献”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从职业道德教育的角度来看,当然值得提倡,也很有成效;但我们必须同时也要承认警察首先是一个正常的自然人,他有着正常人同样的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的欲望及承受极限,然而过分地虚化了警察的形象和过大地夸张了警察的职能,只能使公安机关陷于盲于侍从和疲于应付的尴尬局面。目前,对于基层派出所来讲,公安机关对社会的承诺一定要尽力兑现,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有侧重不能偏废,再加上民警自己本职工作任务可谓应接不暇。民警长期面临着高强度、高要求、高危险的工作压力,下达的工作任务不完成,怕上级倒查;弄虚作假完成考核指标,又怕出问题受处理,身心长期受到抑制,工作疲于应付;虽然各级公安机关都在为基层减负运筹谋划,但仍难扭转基层派出所面临的现有的工作局面。

(二)过于理想的期望值,与正在不断完善的从优待警制度间的矛盾影响了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条件的不断改善,民警的价值观、期望值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上,随着我市公务员阳光工资制度的实行,警察的工资待遇也随之又了明显的提高,但仍有部分同志认为从事高强度、高风险职业的警察工资待遇在工改中没有得到体现;政治上,近几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一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制度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然而仍有部分同志认为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晋升晋职等工作上,所适用和依据的条件要求变动较为频繁,使原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延续上大大打了折扣;生活上,社会压力、家庭困难以及个人工作中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时,容易导致对自己失去信心,对工作失去热情,进而转变为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稳定和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三)绩效考核效果运用的淡化,严重制约了基层派出所队伍规范化建设发展进程。随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基层派出所依据市公安局民警岗位工作规范和民警岗位绩效考核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单位的民警工作手册和民警绩效考评细则,进而从规范民警日常工作行为,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检查验收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然而随着市局对分局,分局对所队绩效考核力度加大同时,基层所队对民警绩效考核,随着基层绩效考核效果运用的长期淡化而淡化,民警参与绩效考核的意识在减退,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逐渐减弱;基层单位领导对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也日趋放松,甚至有的只走走过场,将精力全部集中到完成硬性指标上,短时间内看上去硬性指标完成的不错;然而长此以往不仅严重影响到基层实战能力的提高,同时还将很大程度上制约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发展进程。

(一)从机制上减负。建议上级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指挥中心或综合科的作用,将其真正作为我们指挥一线作战的中枢核心,转变各部门各自为政和基层所队多头汇报的混乱局面,由各部门与指挥中心一道将所要开展的工作和任务进行汇总,研究分析,再统一进行有序的安排布臵;同时也及时将下属各单位的工作信息归类向各部门进行通报,除有特除要求外。这样既能使工作布臵更趋于合理、科学,又能有效地避免了工作安排上冲突和重复劳动;同时又能有效地降低了警力资源成本的浪费。

(二)从职能上减负。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然而因受传统的观念、社会的默认和人为因素等诸多情况的影响,致使现实生活中警察职责定位过于模糊,工作职能无限的扩展;并直接导致非警务活动的不断增多,超越职权以外的工作行为屡见不鲜,有时甚至到了无所适从地步。长期下去,不仅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又严重影响到公安机关的自身形象;但我想随着公安工作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深化,人民警察工作职能上的进一步规范应该是指日可待。

(三)从心理上减负。当前社会现象错综复杂,公安工作急难险重,压力较大,加之公安民警的工作及身心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致使许多基层民警有力不从心的感觉,这直接影响到民警的精神状态、自身形象和工作效果,加大民警心理咨询和思想减负,关心民警疾苦,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锻炼,加强交流与疏导,进步缓解民警的工作压力,开阔心胸,自觉养成豁达、乐观、开朗的性格,不断增强民警的心理承受力和自信心;同时又要转变工作观念,不能将“压力”和“动力”之间划为等号,避免一味地强调高压效应。

(四)强化思想引导。要将优良传统教育与剖析身边的典型事例结合起来,要将理论学习与我们日常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大家培养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的求实作风,在不断学习实践工作中提高自身理论业务素质,增强是非辨别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提倡“以人为本,亲情待警”工作理念,以真情换真心,及时肯定民警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激发广大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工作的热情,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引导效能。

(五)规范用人机制。近几年来,芜湖市公安局相应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制度,尤其是人事制度的贯彻与实施,使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给我市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储备了大量的人才资源,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也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民警求学上进,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时至尽日面对个别人的一些非议和曲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用原则,进一步优化、规范用人体制,仍是我们正确把握人事制度改革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

(六)严格考评制度。随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绩效考核这根杠杆已广泛渗透和贯穿于我们基层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小到民警的一言一行,大到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抓住了它,就抓住了基层管理工作的主线;但同时它又是一项极为烦琐、细致、长期性的工作,如果不很好的坚持就会形同虚设。当前,我们只有进一步严格考核制度,不断的细化、规范考核细则制定,合理、科学的拟定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加强日常考核考评工作的检查验收,才能使绩效考评工作更趋于科学、合理、公正、及时,才能真正反映民警的实际工作情况。

(七)加大效果运用。俗话说,“不看结果,看疗效”;然而我们绩效考评工作,它不仅能如实反映考核工作的全过程,也就是我们日常管理工作中人员的表现情况;更重要的是绩效考评效果能综合反映每个民警在一段时间内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状况,它的广泛运用能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充分激发和保护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增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奖励晋升等工作的公正性、合理性;同时还能为单位信息、人员效能、规范管理和工作研判提供有效的数据资料,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对于发展迅速的一线二线城市来说,大家较注重学前教育,因此一线二线城市的幼儿学校较多并且配备较先进,师资力量较雄厚,再加上一线二线城市的经济发展较快,对幼儿学校的资金投资也较多,学校的发展也比较快。

然后对于发展偏落后的城市和部分农村对学前教育并不重视,再加上家庭经济和城市、乡镇经济等原因,幼儿学校发展不完善,存在很多的弊病和隐患,师资力量也远远跟不上需要,有的家庭因为经济原因也不愿将孩子送入学校,这就导致这些幼儿学校的发展极度缓慢,有时甚至出现倒退倒闭的情况。这技术因为学前教育师资分配不均衡,重视程度、经济能力有限等原因造成的。

学前教育面对的对象时儿童,他们各方面能力和心智都没有发育完全,在这种前提下就很有可能出现教师在学前教育中出现不规范、不标准的教育方法。儿童不懂的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在老师的权威下因为畏惧等原因也不会在学校发生的情况与家里及时沟通,这就给儿童的心里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在儿童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会埋下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学前教育的老师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道德水平,并且拥有专业的专业知识,这样在学前教育中才能更好的帮助学生发展和成长。

1.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入职培训及提高。

以前,我们通常是注重于对幼师的职业技能的培养,往往带来的问题是忽视了在学前教育这一阶段的教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事实上,学前教育不只是对儿童的智力的开发,也对儿童的心里成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在学前教育这个领域应该在技能掌握的基础上,加强理论上的研究,从幼师培养的体系入手,单纯的理论型幼师和技能型幼师都不能满足现代学前教育对于从业者的要求,所以应该有意识的进行调整和改进。

同时,鉴于学前教育需要老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较高的道德水平和耐心,还要拥有专业的专业知识,因此对学前教育的从业人员要进行入职培养及提高,这样从业人员在实际的过程中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能力,帮助学生更好的发展和成长,家长也会更放心将自己的孩子交给老师。

学校在从业人员入职前要进行知识和试讲的考察,对于能力较弱的从业人员要进行再学习;学校还要定期进行教师知识水平考核,督促老师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上课实际的应对能力,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提高,这样老师才能在课堂上更好的展现教育光辉。

2.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不同城市的幼儿学校应该进行联合合作,交流师资力量,更好的提高自己学校的教育水平,同时一线二线城市应该经常与发展较慢的城市和部分农村进行交流,帮助其学校提高自己的师资力量,这样既能解决一线二线城市师资力量过于集中,又能帮助发展较慢城市和部分农村提高自己的师资力量,解决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状态。

学前教育是非常重要,是一个学生各方面能力打下良好铺垫的地方。因此学校要注意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入职培训和考察,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更好的帮助学前教育老师的能力;同时个幼儿学校也应多多联合合作,解决各城市地区师资力量分布不均衡等问题。要力求为祖国的未来提高更良好的教育。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的经济模式下,不仅需要大规模的外资进入,同时也需要本地的创业群体,依托本地的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促进地区的发展。当然,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短板”,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申报要有一定浮动标准。如,江苏省地区总部企业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瞬联软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3日,当时并不符合2018年地区总部申报要求,但2019年的申报标准为当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导致该公司2019年也没能参加申报。企业建议能否把申报期延长,能够让类似他们这种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在第二年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当年标准的也能参加申报。

二是营商软环境还比较欠缺。现有的招商激励政策不够灵活,优势不明显。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招商人才还比较匮乏。懂项目、懂经济、懂政策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在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上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员的行动迟缓,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务意识不强。

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法简化项目落地流程。利用网络平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雨花外资企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解答、发布市场资讯、网上业务培训,真正做到24小时在线服务。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根据我区稳外贸、稳外资措施和《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10条政策》、《雨花台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稳定发展30条服务措施》的要求,拟由区政府、区内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银行等三方合作,设立“南京市雨花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支持有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为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确保我区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三是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四是创新优化招商方式。整合招商网络、资源信息、项目信息共享等三大服务平台,避免各责任单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各自为战,浪费资源;加强项目载体政策支持,制定对楼宇(园区)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推出招商人员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招商、全员招商,制定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摘要;期货公司是连接期货市场与投资者的重要桥梁,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发展中会面临诸多风险,如税收风险、现货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期货市场风险等。期货公司可根据行业发展变化,针对子公司管理发展出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如建构长效风控机制、业务结构合理调整、治理结构优化、员工团队管理等。本文对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发展;业务模式;风险因素;解决对策。

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外部市场环境与内部风险控制因素的多种影响,发展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为推动我国期货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笔者对期货子公司开展业务与工作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给予相关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发展建议。

(一)场外衍生品业务。

场外衍生品业务,即在非集中性交易场所开展的非标准金融产品合约交易。该类业务模式属于金融产品的衍生品,由于该项业务开展的特殊性,衍生品的价格与实际标的的价格密切相关,交易对方可通过衍生品业务买卖,进而合理转移价格风险。目前,风险子公司开展的该类业务以场外交易为主[1]。

(二)定价服务。

该项业务是指提供专业化的操作指导,即为现货企业提供专业的管理服务,开展均价交易、远期交易、点价交易等服务,期货企业主要面向销售商、采购商等企业,期货企业承接企业转移的价格风险,通过期货市场进行运作对冲,进而赚取一定的收益。

(三)基差贸易。

基差贸易,即由风险子公司主动发起,通过对市场、商品、时间、价格等要素进行不同组合,进而对价格差作出一定的调整,进而有效规避风险,创造更大的市场收益。该项业务具备对市场不合理基差结构的纠正功能,如跨市套利、期现套利等。

(四)合作套保。

该项业务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发展需求,进而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期货服务管理。如买入套保服务后,客户将委托风险子公司,对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进行锁定,并支付一定的定金。一旦合约生效,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需要承担期货的保证金与配套资金安全。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可通过期货市场交易保证客户的基本权益。在卖出套保过程中,客户将违规风险管理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而风险管理子公司则需承担相关的保证金与配套资金,为客户完成相关仓单交割手续,提高客户满意度,实现合作共赢。

(五)仓单服务。

仓单服务主要为实体企业进行期货风险管理服务,如仓单串换、仓单回购、仓单采购、仓单质押等多项专业服务。该业务的开展可有效解决客户对不同资金与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在仓单转变服务开展过程中,保证客户的基本收益,并获得一定的服务收益与价差收入。

(六)做市业务。

做市业务主要是利用特定的资金,对特定的期货与期权进行连续报价与询价,进而使交易市场出现一定的流动性服务。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提供该项服务,主要的盈利来自双边报价的买卖差价。

(一)税收问题。

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管理业务处于摸索完善阶段,关于财务核算和税收工作仍处于探索过程中,一旦在期货服务过程中出现相关税收问题,则需及时与当地税务单位沟通交流,进而主动消除税收风险,对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税收工作进行完善优化[2]。

(二)现货市场问题。

现货市场运营过程中,期货风险管理主要出现的问题集中在以下领域: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仓储物流风险、合同履约风险等。相关风险的出现给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运行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合规问题。

合规风险是期货公司发展的基本原则,期货行业运行过程中严格受到行业监管,且相关法律条规跟随市场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因此期货企业运营过程中必须有效控制合规风险。

(四)核心竞争力问题。

风险管理业務发展到一定阶段,也会出现同质竞争的问题,各家子公司的服务模式差不多,服务报价趋同,无法实现差异化竞争,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业务单位单兵作战,没有发挥整体协同效用;二是未深入产业链上下游,品种影响力不够,没有定价权。

(五)行业监管问题。

随着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扩大,为保证期货市场可持续运行发展,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如2016年证监会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使期货市场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通过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可对期货市场起到宏观调控作用,进而有效控制期货管理子公司的经营风险,保证期货市场的稳健运行[3]。

证监会监督管理过程中,将预警标准纳入相关标准中,不断优化完善监管指标,并明确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的计提范围,进而对期货公司发展进行针对性监管,推动我国期货市场不断趋于标准规范发展,有效发挥出期货企业的市场桥梁作用。

(六)风控机制滞后。

我国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核心业务为经纪业务,而风险控制管理时,主要依赖保证金制度。鉴于风险管控措施单一,没有充分发挥出内控风险工作要求,使期货公司发展稳定性下降。如部分期货企业的内控风险制度并没有发挥出实际价值,给期货公司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在市场发展转型的背景下,期货公司的经营风险进一步被放大,而企业的内控风险机制滞后,无法实现预期风险管控工作目标。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战略发展过程中,必须有效解决其相关问题,才能保证子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期货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当主动完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发挥出治理结构的工作效能。如个别期货子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董事会、股东会等治理结构并没有发挥出内部监督工作的价值,使内控工作流于形式,间接影响到期货公司的战略发展。

鉴于期货子公司发展的特殊性,优化其治理结构时,应当落实各个部分的管理监督职责,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内部监督治理结构。如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合理优化,避免期货公司决策权过度集中,进而引发公司运营风险。同时,强化董事会的职权、把控董事的职业道德,并不断完善优化财务信息披露机制。

(二)深入产业链,打造核心竞争力。

从战略层面入手,一方面需确定子公司具有优势的核心品种,整合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与风险管理业务的各自优势,从产业客户数量、库存布局、市场占有率、销售规模、产业链深入情况等多个维度入手打造公司核心品种;另一方面,与上中下游产业链企业或仓储深入战略合作,服务好实体经济,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与话语权。为此,需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深入产业链,挖掘自身业务潜能,打通产业链阻碍,不断提升业务市场竞争力与市场份额。

(三)期货子公司外部监管体系建构。

我国期货市场采取三级监管体制,以证监会、交易所、中期协为主要监管机构。其中,证监会主要负责对国内期货市场的宏观调控,中期协促进行业形成统一规范与标准流程,期货交易所负责对期货交易的直接监控。

通过对三级监管体制进行分析可知,由于相关法律条规的衔接存在漏洞,因此在调查取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没有对个别单位起到震慑作用。由此可见,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发展阶段应当建构并完善外部监管体系,通过清晰明确的法律条规监督管理企业的各项业务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增加违法成本。为建构科学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应当不断完善优化监管体系,实现对期货公司的全過程透明化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四)构建精准化的风控机制。

由于部分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发展中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给企业长期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为推动期货公司的战略发展,期货管理子公司应当构建精准化的风控管理机制,配合期货公司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将相关措施落实到各个业务单元,在各业务单元设立风控岗,充分发挥业务单元的首道防线作用,做到实时监控、定期汇报,有效提升子公司期货风险防控的精准性。期货公司则从整体上管控风险,对于不同的业务,设定合适的风控限额,在一定限额内由子公司自主决策,保证相对独立的自主权。

未来期货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当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意识,深入分析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子,并对风险系数进行主动识别,依据风险评价结果开展有效控制对策。为保证风险管控的长效性,应当完善风控制度。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应当对自身业务进行梳理,并提高各个业务之前的衔接效率,使各项业务高度连通,实现预期业务风险内控管理目标。

由于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期货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建构相关风险控制处罚机制,并设定相关处罚机制,依据合规考核方案,开展对应的奖惩工作。在开展实际工作时,应当明确界定合规指标,以保证各项工作开展的质量。基于合规指标的评价,可有效控制期货公司的运营风险,提高期货公司风险管控工作开展的可行性[4]。

(五)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员工团队管理。

操作风险是期货公司运行的主要风险之一,期货公司员工的职业规范与道德操守直接影响期货公司的运营效益。历史上很多大型期货公司都由于员工操作失误造成巨大风险,给企业运营带来不利影响。由此可见,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企业员工团队建设。一是加强对场外业务、做市业务、金融工程、系统研发等高层次人才的引入;二是增强员工的职业意识,并将其职业意识培训纳入员工培训体系当中,定期对员工职业道德进行考核。期货公司在建设员工团队时,应当完善企业绩效考核机制,进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渐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使业务交易量绩效考核弱化,提升客户满意度,有效增强员工的综合实力,规避期货操作风险,为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笔者对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发展业务与经营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对当下期货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期货企业的主要发展风险以及应对风险的具体控制措施,以期有效增强期货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是难以度,营造良好的市场口碑,为期货子公司的战略发展夯实基础。

(作者单位为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是加强对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党内民主,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暴露出权力运行的监督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少数党政正职民主意识淡薄,集体决策难以落实。权力必须接受监督,这是权力的应有之义。但现实中,少数党政正职民主法治意识不强,专权集权思想严重,习惯了管理他人,不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对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有天然的抵触情绪。对上级的监督,认为是有意找“茬子”;对身边和下属的监督,认为不服从领导是拆台,把不同意见看成是“杂音”,有的甚至还对有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在这种心态支配下,某些党政正职往往大权独揽,以“老大”自居,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置若罔闻。有的以决策的事项情况紧急为由,不事先通知班子成员而搞临时动议。有的党政正职虽然表面上按集体决策的程序进行,但暗地里搞事先打招呼、递条子,使得党政正职的真实意图在开会前大家都心知肚明,导致党政正职的“末位表态”变成下最终“结论”,集体决策流于形式。

二是集体决策制度规定过于笼统,实践运用难以操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能否真正执行到位,其制度本身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极其重要。湖南省纪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决策事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省委下发的《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则规定:“厅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应明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内容和决策程序”。这两条规定都存在过于笼统抽象的问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决策的原则、决策的程序、决策的执行和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都没有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实践中很难操作。

乡镇水库存在的问题调查报告

根据群众反映和领导批示,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协同镇、村干部对村委会水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查看,调查情况如下:

一、水库基本情况。

水库建于1956年10月,集雨面积为1.2平方公里,最大坝高10.2米,库容20余万方,其规模实际达到省重点小(2)型水库标准,但在上世纪80年代并未登记进入小(2)型水库行列。该水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坝脚下10米为毓永路县道,下100米为禾水白沙大桥,同时大坝下游有、高洲2村委4自然村,500余人,耕地800亩。水库兴建受历史条件限制,勘测、设计、施工方面存在较多缺陷,隐患较多,且年久失修,长期带病运行。

大坝坝体填土砂砾较多,外坡较陡,存在渗漏问题;放水斜管、平管(砖砌)断裂渗漏,曾多处跌窝;无溢洪道;无上坝公路。水库1991年因输水涵洞堵塞致水库出险,此后20多年来,水库只能靠控制蓄水保安全,灌溉功能大大降低,原来设计灌溉800亩,到目前实际灌溉200多亩,且二晚基本无法耕种。

主要技术处理措施。

水库一旦失事,将给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造成重大损失,为彻底解除大坝的安全隐患,确保大坝安全和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其灌溉效益。建议今年下半年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对大坝进行加固处理,迎水坡采用粘土斜墙、截水槽防渗处理,背水坡采用透水料填筑,坝脚设置块石贴坡反滤;二、平斜管拆除重建;三、新建溢洪道;四、新建上坝公路。完成上述工程建设内容约需资金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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