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咨询服务合同(实用15篇)

时间:2023-11-10 21:01:55 作者:翰墨 境外咨询服务合同(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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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顾问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项目。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服务单位: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鉴于乙方拟从甲方处获得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的咨询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3“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1.4“香港及境外股市”指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种和美欧等主要市场的交易品种。

2.服务种类_________(投资建议短信+持股免费诊断+分析传真/电子邮件)。

3.服务费用,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费用。该等费用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以_________形式向甲方支付。

4.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b)甲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d)甲方应对咨询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伤亡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他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者建议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乙方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进行的相关投资的盈亏,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或建议之内容,向其他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在证券投资咨询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2.乙方系个人投资者,需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专业咨询和指导。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

第二条 服务提供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项目。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为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服务期约定。

协议约定服务期为_________个月,自甲方向乙方开始首次操作建议时起计。

第六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2.甲方保证不接受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乙方应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乙方的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已充分地认识到了证券投资的风险,在使用之前,乙方将对所有甲方提供的证券投资意见及建议进行判断和核实,并独立承担据此投资的一切风险。

2.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交给甲方供甲方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

3.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进行私下交易。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交给甲方的雇员或委托给甲方雇员供甲方雇员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私下约定。

4.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半年内,不雇用或试图雇用甲方雇员。

第八条 保密。

1.甲方就因本协议所知悉的乙方的个人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和乙方因本协议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将服务费缴付给甲方后生效(乙方以传真签字方式亦有效)。

第十条 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本协议及要求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2.如果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第七条第2点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甲方将不向乙方退还任何费用。

3.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修订必须由双方共同商定,并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方可有效。

第十二条 管辖。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所有关于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执行而引起的纠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邮编:

乙方:(机构)。

法人注册登记号码:

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申明。

第一条甲方系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具备提供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专业能力。

第二条乙方系证券市场合法投资者;知晓证券市场有风险,对甲方告知的“风险提示”业己清楚;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利用本合同的关系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证券投资信息、分析、预测或咨询意见,个股研究成果及操作建议。服务范围包括:(如:深、沪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基金……)。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采用如下方式:(如:手机短信或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软件、现场指导等),不通过其它方式提供服务。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专业、有偿服务。

第七条甲方有权根据提供的服务和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并享有所提供的研究分析结果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买入、卖出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不承担乙方的投资损失。

第九条甲方不得代理乙方直接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与乙方约定分享乙方证券投资的收益或分担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有相关根据并经合理论证,无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陈述。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保护因服务关系而知悉的有关乙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隐私。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成为甲方的会员,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

第十三条乙方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承担投资损失。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与甲方另行签订证券投资收益共享、损失分担的约定。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研究分析结果或建议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第十六条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五章咨询服务费。

第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数字小写)。

第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以汇款方式支付的,应将款项汇至合同首页指定的咨询服务收费专用账户。

第六章服务期限。

第十九条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为,自甲方收到乙方咨询服务费用次日开始计算。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条对于甲方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及其它人力不可抗力而造成服务中断的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乙方,并在乙方要求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由协会调解,调解不成或不符合协会调解规定的,应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将继续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发生争议故意损害或恶意诋毁另一方,不得威逼、利诱、恐吓对方,不得干扰和破坏对方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果违背本条款必须向对方赔付双倍于本合同所涉款项之违约金。

第九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服务期满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提前终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签署生效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已修订,本合同涉及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执行,但其它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如本合同与新的法律法规严重背离双方有义务在体现原合同要义的基础上修改本合同,或重新签署合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修改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若此合同一方愿意续约,必须在此合同到期之日前征得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顾问方):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投资分析报告。

4.会议接待。

5.会议交通。

6.会场布置。

7.会议餐饮安排。

8.会议代表住宿安排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3.乙方接受管理咨询服务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三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所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服务执行事项。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3.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出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企业运行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有权检查和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但不得将其向外泄露。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保密。

1.乙方应将为履行本协议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2.乙方承诺在整个协议期内和协议期满后两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附则。

1.乙方承诺,受本协议约束,遵循本协议中有关乙方权利义务的规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将管理咨询服务费足额汇至甲方帐户后正式生效。

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议定,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间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之日起,至甲方投资事项完成之日止。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投资事项,应按下列方式1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投资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出具书面确认函)一次性支付。

2、预先支付委托费总额为(人民币):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乙方应将全部退还。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甲方投资事项完成后,如逾期支付投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都对本合同项下相关的全部材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任何方式将相关材料泄露给他人。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向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服务单位):

乙方(客户):

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签订本协议。

1.定义。

1.3“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1.4“香港及境外股市”指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种和美欧等主要市场的交易品种。

2.服务种类_________(投资建议短信+持股免费诊断+分析传真/电子邮件)。

3.服务费用,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费用。该等费用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以_________形式向甲方支付。

4.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b)甲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d)甲方应对咨询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伤亡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他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者建议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乙方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进行的相关投资的盈亏,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或建议之内容,向其他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8.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项目。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香港及境外投资贸易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香港及境外投资及贸易咨询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3“服务”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2.服务费用,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费用。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以_____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

3.责任及义务

3.1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乙方应对咨询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没有甲方的授权,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3.2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对于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甲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保证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甲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伤亡的责任。

4.保密约定

4.1乙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或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甲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他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4.2甲方保证并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投资及贸易研究分析意见或者建议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5.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5.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本协议期限届满。

5.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6.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咨 询 服 务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请乙方进行咨询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下列咨询服务:

(一)常年投资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常年投资咨询顾问,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评估、项目经济评价、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融资方案咨询、项目建设过程投资管理及咨询、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及审核、项目建设后评价等。

(二)金融与经济信息咨询: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环境、产业发展研究、区域发展研究、市场动态以及相关行业信息等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的期限为: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访谈、勘察等事宜,并提供相关工作便利;

7.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3.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到现场访谈、勘察的权利;

7.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用;

8.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也有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披露。

第四条 咨询服务费用

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甲方应当按照以下第(一)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一)在本合同生效后 9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

务费用;

(二)在本合同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元,余款在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完成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三)其他方式:

咨询服务费用应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 / 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接收或不能正常接收乙方发送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书面材料,乙方不承担责任;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原因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咨询服务合同

咨询服务合同编号:

受让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让与方(乙方) : ,男,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鉴于乙方是a、b、c设计和制作技术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使用;鉴于甲方希望使用该技术秘密且愿意支付给乙方技术秘密使用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咨询服务合同法》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咨询服务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1.1 技术秘密名称:a、b、c三项产品的设计和制作技术使用权。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种化学仪器的样品、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和使用说明书等有关内容。保证提供的技术和资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产技术未进入公有领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第1.2 条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5 日内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5 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

1.4 乙方享有该三种仪器的技术成果权,仪器各种说明书上落款的技术成果权人应为乙方。

2.1 甲方于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应作好技术培训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咨询服务合同生效后应向甲方提供生产技术和质检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培训时间为15 天。以便甲方实施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到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2.3 从甲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时起,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甲方在实施技术秘密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4 甲方承担培训人员在培训、咨询期间内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若培训需要延期,则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训结束后的生产途中需要咨询和指导,则另交付每小时40 元。

3.1 入门费:甲方须于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入门费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正)。

3.2 提成费:从本咨询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甲方每销售一件分子间隙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3 元;甲方每销售一件物质导电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6 元;甲方每销售一件水电解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8 元。

3.3 甲方保证每年最低销售分子间隙器、物质导电器、水电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条标准的70% 收取提成费。

3.4 甲方应于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的第6 个月的最后一日,交付最低标准的提成费的.40% ,余额于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的第12 个月最后一天具实结算,但结算件数不得低于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最低生产件数。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第2 至5 年的费用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4.1 甲方同意在本咨询服务合同有效期内及咨询服务合同期满后十年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4.2 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3 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5.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咨询服务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

5.2 在咨询服务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其归属及使用。

5.3 未经对方许可,一方无权实施对方单独完成的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

5.4 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如未申请专利或未予以公开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改进技术,也无权申清专利。

5.5 双方共同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作出的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可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若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双方均有转让权及实施许可权。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5.6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双方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一方转让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可免费实施该技术。

5.7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另行协商利益的分享办法。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术错误造成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乙方不能享受本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术要求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仍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经营风险,则按决策风险自负认定,已交付的费用和酬金不予返还,未交付的费用和酬金仍应交付。

6.3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费的1 %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合同总金额费的30 %的违约金。

6.4 甲方违反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1 本咨询服务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1 本咨询服务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甲乙双方订立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咨询服务合同不影响乙方与其他方订立有关咨询服务合同。

8.2 本咨询服务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8.3 本咨询服务合同一式二份,咨询服务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咨询服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融资方案、实施融资方案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 有限公司设计组合融资方

案、帮助实施融资方案,并协助本项目融资的实现。

第二条 如果在融资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甲方和投资方(出资方)一致认为用甲

方或投资方(出资方)的关联实体作为合作主体更有利于项目建设,则本协议仍然有效,甲方仍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相关内容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用。

第三条 甲方必须确保项目的合法、真实性,所融资金合法使用,融资意愿真实,委托纯属自愿,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合法并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书面说明,如未书面说明的,乙方有权视项目情况与拟投资方进行沟通。

第五条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起24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及关联企业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拟投资方(出资方)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作为可得利益赔偿。

第六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方案设计、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促成甲方与拟投资方(或拟投资方推荐的其他投资者)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即视为完成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不承担甲方与投资方(出资方)任何一方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询问和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乙方应当如实回答;

2、 在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乙方推荐的拟投资方(出资方)的相关工作,不得无故推辞和拒绝;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选择拟投资方(出资方)。

4、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自主和拟投资方(出资方)沟通和谈判;

2、 乙方有权到甲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3、 乙方不得向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4、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第十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服务费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出资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自行选择的投资方达成相关合作协议后,甲方应按照实际融资额的每年百分之三____作为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资金到位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即:服务费=融资额*服务费率*年限。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由乙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融资额是指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出资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资方案自行选择的投资方(出资方)在其合作协议(包括首次协议和后续协议)中约定的由投资方(出资方)向甲方注入资金的总额,如果投资方(出资方)是分批将资金注入甲方的,融资额为各批次资金的总和。

2、 支付方式:如果甲方是一次性收到融资资金的,则同意在收到资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的账户支付服务费用;如果甲方是分期收到融资资金的,则同意在每笔(或每期)分期资金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的账户支付与该笔资金相对应的服务费用,直至付清服务费用为止。甲方在支付相关费用前,应首先向乙方索要其银行账户。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方签发《委托支付确认函》及银行贷记凭证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如果没有按

照上述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的,则同意按照每逾期1日,

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因此导致的其他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甲方同意继续补偿。甲方应在乙方主张权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条所指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二条 保密协定: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的义务,除非法律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有本协议相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 本协议可根据甲乙双方意见进行书面变更和补充,双方达成的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融资方案的设计、确认函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或者补充协议,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当向本协议签订地或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项,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运人作为包机人指定的包机及相关服务的承接单位,为包机人提供有偿的包机及相关服务。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在同等条件下,承运人应优先为包机人提供服务。

第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的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包机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承运人支付包机预存款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圆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则视为包机人违约,合同终止。

第四条使用美金支付预存款的客户,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进行人民币换算。直至合同终止之日,根据余款结算方式(详见附件二)完成结算后,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换算回美金,退还客户。

第五条包机人在合同到期时,未能使用完的预存款,按承运人余款结算方式中的余款结算方法结算。

第六条包机人预定飞行时,需另行与承运人签订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执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原则。包机款根据每次飞行的包机对账单在包机人支付的预存款中扣除。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及其传真件具备与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条客户每次飞行前,需保证其预存款余额足够支付该次飞行的包机款。如不足,需先续存预存款,不允许欠款飞行。

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客户可续存预存款,续存不限定金额。续存后,客户仍享受原合同中签订的优惠条款。当客户预存款余额为零或欠款时,客户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续存预存款,以保证预存款大于零,否则该大客户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包机收费

包机收费由飞行小时费、常规附加费、特殊附加费构成:

(一)飞行小时费

(4)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如承运人增加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可按照承运人适时的基地计价;如承运人减少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享有的基地数量保持不变。

(二)特殊附加费

航段变更费、时刻变更费、额外机组费、加急费、特殊机场费,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三)其他费用

如通讯费、除冰费、机库使用费、特殊餐食费、氧气瓶费用等,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第十条包机人与承运人签订包机合同后,可享受承运人提供的标准服务;如包机人需承运人提供额外服务,则包机人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向承运人付费(详见“规定”)。

第十一条包机人在预定包机时应遵守民航及空管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详见“规定”)。

第十二条包机人在预定国际包机时,应符合对应航线的申请时限规定,如不符合航线申请时限而包机人坚持申请,应先签订并履行国际航线申请协议(详见“规定”)。

第十三条双方指定责任人负责处理由包机产生的相关事宜,原则上仅由双方指定的责任人就包机相关事宜进行联络。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时,任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未经承运人同意,包机人将飞机转租;

(二)包机人或承运人将本合同涉及的服务、价格、旅客资料或其他内容向外泄漏;

第十七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在承运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中未涉及的条款以《包机运输规定-smd-p-20xx03-00001》(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的内容为准,《规定》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传真件与本合同内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规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项,按国家与民航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或因此合同产生争议的,在承运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因包机人原因造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运人免责。

第二十条承运人免费赠送包机乘客每人每航段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的保险(详见规定)。若包机人提出额外增加保险额度,承运人可协助办理,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包机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免费赠送保险注意事项

包机方需在航班起飞前1个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运方及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详细信息,以便承运方为包机旅客申请办理保险。如因包机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详细信息或起飞前增加或者变更旅客名单,承运方将不承诺提供免费赠送保险,且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包机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乘机人出入境携带行李物品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进境时应严格遵守海关验放标准,详细内容请参照《规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包机人在使用包机服务时,应遵守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机场的规定,由于包机人或旅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造成的不良后果,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机人和承运人各执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此预存款计费折扣按照20xx年500万级别优惠折扣来计算,即按照散客任务飞行单价的9、5折来计算。

承运人账户信息

人民币款项:_________

北京开户名称: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美金款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销售电话:服务电话:地址:

乙方:电话:地址:

二、交货方式、时间:

2.1交货方式:甲方送货上门

2.2交货时间:按合同规定时间,________年 月

三、验收:

3.2产品于送达之时由乙方进行验收并确认。

3.2产品符合出厂规范并与合同条款相符。

四、付款方式和期限:

4.1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汇票、支票或电汇。

4.2付款期限:软件安装、调试、连接使用无误后,付清货款。

五、协议有效期限

5.1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

六、甲方责任:

6.1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系全新产品,完全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款的要求。

6.2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生产厂商认证的产品。其含义为:产品为原生产厂商认可,许可证合法且能在厂商注册。

6.3甲方承诺在双方议定之日起将合同内所有产品交至乙方。

七、乙方责任:

7.1乙方在合同签定日后,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

7.2乙方应根据软件内附说明,及时填写最终用户信息,以便完成软件的注册。

7.3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积极配合甲方解决。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延迟交货或未履行本合同的服务条款,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每延迟一周甲方须向乙方缴付未交货物总值的2%违约金。

8.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须在全部付清合同价款之后,每延迟一周向甲方缴付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九、售后服务:

9.4服务期满后,是否要求继续服务,由乙方自行决定。服务费收取方式:一次性服务收取:200元。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0.1双方如对本合同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论,可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

10.2若协商不成,可同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结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部分物业项目之清洁综合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二条 ________市国际项目清洁服务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

1、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共用设施及共用部位(场地)的清洁卫生;

b、道路、沟、渠、池、井、庭院灯、标识牌、地下自行车库、地面及地下停车场等;

c、物业办公室、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公共洗手间、为业主提供的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2、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业务管理范围的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3、乙方清洁卫生服务范围包含外墙(三米以下,不含底商铺面、广告牌)。

第二________章 乙方承包方式

第三条 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等的承包方式,乙方需自行配备的保洁设备设施及用品包括:

2、水桶、铁锹、扫帚、簸箕、拖把、刷子、垃圾袋及其他日常保洁易耗品;

3、保洁、保养、消杀所需洗涤剂、消杀药水、消杀用具、药品、清洁保养剂等消耗品。

第三章 ________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更换保洁员及主管,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第十六条 甲方严禁乙方雇用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因此遭受牵连,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故意拖欠其员工的工资,而劳动局认为该项欠薪应追讨者,则甲方于乙方未能发放上述拖欠工资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费用中扣除上述欠薪,以缴交劳动部门,凡所代缴此类薪金的款项,得视为依据此合同而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

第十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工作过程中与业主间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充分尊重客户的生活习惯,不影响客户休息,工作时间应避开住户上下班的高峰。乙方驻场工作人员在小区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偷盗小区公共物品或业主财物。

甲方(盖章 ):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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