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管理制度(汇总14篇)

时间:2023-11-15 00:21:31 作者:字海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汇总14篇)

规章制度还可以帮助组织应对变化和挑战,因为它们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更新。我们可以从以下一些规章制度案例中学习和借鉴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病人隐私权,保护医院资料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制订以下信息管理制度:

一、医院信息系统除具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之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侵入登录,凡非法入侵者,按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处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具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只能按规定处理相应业务,不可超越权限处理业务,因操作系统所获知医院和患者信息,必须严守保密义务,如擅自对外泄露,情节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的.处分,造成患者或医院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患者本人持身份证明,可以申请查阅、打印本人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其他任何人未经院长批准不得查阅、打印、下载医院信息系统资料。

四、本院员工自行或者协助他人非法查阅、打印、下载医院信息系统资料的,按侵犯医院机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医院信息科管理制度

(1)管理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及服务器运行正常。

(2)规范遵守信息科各项规章制度,机房设备为专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所有设备的设置,不得随意开关设备,严禁安装和启用无关软件。

(3)值班时,要做好检查,并如实记录机房内温湿度情况、供电系统是否正常、网络服务器运行情况,如有故障发生,协同相关管理人员及时解决。

(4)机房实行门禁,未经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出入,如有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作好机房设备使用前后的记录。

(1)信息科机房安全消防具体工作由机房管理员全权负责。

(2)定期对机房内的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反映解决。

(3)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非机房电器设备,不得随意用水。

(4)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5)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同时报院保卫部门或报火警。

(1)机房内部卫生应每天进行清理,每周彻底清理一次。

(2)机房配备专用拖鞋和鞋套,无论是机房人员还是其他经允许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更换专用拖鞋或鞋套。

(3)严禁携带任何食品进入机房。

(4)每周对配线架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清洁,每月彻底除尘一次。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医院办公室下设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本医院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管理工作。

第四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五条 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需入网的电脑需打报告)。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六条 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医院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迅雷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七条 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八条 医院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 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十条 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医院各部门科室原则上只能使用一台电脑上外网,根据部门内部需要,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调配。若有业务需求需要增加时,由业务部门上报办公室审批,并报信息中心处理。

第十一条 凡登记在案的it设备,由信息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凡部门(病区)或合作单位自行购买的设备,原则上由部门(病区)或合作单位自行负责,但若有需要,信息中心可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擅自外接电源开关和插座;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

第十四条 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且符合报废条件的,由用户提出申请,并填写《电脑报废申请表》,由相应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信息中心。经信息中心对设备使用年限、维修情况等进行鉴定,将报废设备交有关部门处理,如报废设备能出售,将收回的资金交医院财务入账。同时,由信息中心对报废设备登记备案、存档。

第十五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医院秘密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医院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

第十六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

第十七条 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的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对采用usb设备或光盘保存的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usb设备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第十八条 凡涉及业务的专业软件、it设备由部门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信息中心协助管理。严禁利用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的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严禁非信息中心人员随意更改设备配置。

第十九条 信息中心将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由信息中心收集计算机信息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并整理成册,供医院员工学习参考。

第二十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在工作中遇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问题,首先要学会自行处理或参照手册处理;若遇到手册中没有此问题,或培训未曾讲过的问题,再与信息中心或软件开发单位、硬件供应商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第二十一条 医院网站由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台管理,由医院相关部门提供经审核后的书面和电子版网站建设资料。

(一).医院的计算机与网络由网络管理员管理维护、其它部门和个不 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

(二).各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可随意删除硬盘上的系统软件。

(三).严禁在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与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 游戏、看电影、看小说等。

(四).各部门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必需统一保存在d盘以使用者为姓名 的目录中,个人文件必需保存在e盘以使用者为姓名的目录中;不得将 任何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中及操作系统桌面与“我的文档”中。未 按规定而造成的文件丢失等原因,后果自负。

(五).计算机使用者应经常整理计算机文件,以保持计算机文件的完整。

(六).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医院计算机与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 (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及不健康的文件。

(七).禁止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备 注:如有私自拆卸或更换被发现,会请示经理或主管视情节给予处罚。)

(八).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设备丢失,以设备的当前折算价格,责成 使用人与该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按比例分摊。

(九).未经网络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因私借走医院信息设备,不 得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

(十).未经计算机使用人许可,禁止外单位人员使用本医院计算机。 一旦发生故障,由计算机使用人负责。

(十一).禁止设置计算机开机bois密码,发现有设置者,办公室有权 在不通知使用者的情况下给予清除。

(十二). 在工作用机上请勿下载、安装、试用不明软件,禁止登录非 法网站,以免造成系统故障。如需使用和安装外来文件或下载互联网上 的文件,请联系网络管理员申请审核。

(十三). 外出、午休、下班等不使用电脑时请及时按照正常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并检查外配设备是否关闭(显示器、打印机等)。以减少电磁辐射、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保护自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

(二) 非法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四) 访问未经授权的文件、系统或更改设备设置;

(五)擅自与他人更换使用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六)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的安排且未备案;

(七)工作时间外使用医院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八)相同故障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仍无法自行处理的;

(九)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五个小时以上)离开办公位置或下班后无故未将计算机关闭;

第二十三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造成破坏的,视情节严重,按所破坏设备市场价值的20%~80%赔偿。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应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医院范围,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原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照本制度执行。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管、财务、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置、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置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信息系统应急恢复工作制度》处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

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应遵循《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处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制度》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7.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作风建设,宣传廉洁文化,预防利用职务及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做好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树立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1.3定义:

廉洁:清白高洁,不贪污,从不使用公家的钱来养活自己(不贪污),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信,正直的风气。

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业务单位:与公司有一切业务(含但不限于供货、施工、促销合作等关系)往来或联系的单位或个人。

1.4职责权限。

3.1总经办负责廉洁文化建设方向的指引,对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监督和最后裁决权。

3.2监察部负责监督和执行廉洁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行政部负责廉洁文化和信息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接收和申报处理公司员工收受和外部财物。

3.4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文件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存,对电子存档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和备份,并做好文件防盗和密码保护工作。

3.5各部门:具有共同维护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和信息保密工作的权利,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公司廉洁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具有监督和举报权。

2.主要内容:

2.1廉洁自律规定。

2.1.1不准收受任何业务单位的个人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2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业务单位的,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统一处理。具体需申报的情况如下:

业务单位不回收的样品和商品赠品;

业务单位节假日馈赠的礼品、礼篮等;

业务单位赠送的其他具有实际价值实物、活动等。

业务单位组织的集体考察、学习、旅游等外出活动;

业务单位赠送的无法拒绝的各类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3不准向业务单位及其个人借贷钱物。

2.1.4不准在各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1.5不借业务办理之机,对各业务单位吃、卡、拿、要。

4.1.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2.1.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2.1.8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关或业务接待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后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1.9不准接受可能对商品和设备供应价格、工程施工价格的业务合作行为产生影响的钱、物馈赠和宴请。

2.1.10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1.11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2.1.12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2.2.1公开信息:公司已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如公司宣传册、产品或公司介绍视频等。

2.2.2保密信息:公司仅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将可能给公司或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公司投资计划等。

2.2.3根据信息价值、影响及发放范围的不同,公司将保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四个级别。

绝密信息:关系公司前途和命运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订单,重大投资决议等。

机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将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信息如:未发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信息,()如:人事档案,供应商选择评估标准等文件。

内部公开:仅在公司内部公开或仅在公司某一个部门内公开,对外泄露可能会使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手册,各种规章制度等。

2.2.4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技术图纸;。

生产细则、工程bom、sop及治具资料;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财务信息,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2.2.5除公司已经正式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2.2.6公司保密信息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2.3违规追责处理。

2.3.1公司所有员工一经任何人发现或内外部举报有违廉洁自律的行为,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将追究责任人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并进行违规处罚,对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2.3.2除公司公开的信息外,任何人将公司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口头传达、电子邮件、上传网络、存储拷贝、拍照影印、复印资料)对外泄露或散布出去的,公司将从源头上追究信息泄密者,经查实后立即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处理。因信息泄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时,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附则。

3.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3.2本制度自**年8月9日起实行,暂定实施1年。

文档为doc格式。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

一、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三、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

四、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

五、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六、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

七、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

八、未经医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切实保障全院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法规、jci标准中医院设施管理与安全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信息系统管理。

2、本安全管理制度由信息科负责监督实施。当存在本院计算机网络及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威胁时,信息科主任负责及时上报行政总值班或分管副院长,设备科、后勤部和保安部配合采取相应措施。

3、每3年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可重新修订本安全制度

1、信息科员工应当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的相关业务知识和防火防盗安全规定,掌握防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防盗工作。

2、每3个月检查计算机软、硬件的状态,使之保持完好。

3、安全培训:信息科新员工应参加全院岗前培训,并通过消防知识的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信息科员工应当完成年度安全培训。

4、安全操作规定:

(1)维护带电设备时应拔掉电源,确认处于无电状态,并释放手上静电。

(2)带电测试电脑时,不得接触内部电线。

(3)进入医疗区域维修时,应带好相应的防护设备,维修结束后注意进行消毒处理。

(4)维修时防止利器刺伤。如被刺伤应及时到医疗部统一处理。

5、安全管理规定: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保证应急电话畅通,应答及时。

(3)保持计算机室清洁无尘,机房内严禁吸烟。

(4)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乱丢杂物,及时清理工作台上的磁盘和书籍等物品。

(5)正确操作、使用各类计算机设备,杜绝不必要的设备损坏。

(6)保持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查询数据原则上由责任部门执行,任何非程序查询必须由院级领导同意并签字。特殊数据查询遵循医务科批复流程。

(7)禁止无关闲杂人员进入计算机室。

(8)下班前关闭办公用电脑、电源。

6、巡查与报告:

(1)每天巡视机房,检查服务器性能并签名。

(2)每月巡视交换机房,检查交换机房环境。

(3)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本院计算机安全评估。遇有灾害性天气或特殊情况,加强防范。

(4)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科主任,科主任根据问题严重性上报分管院长。

1、连入网络的各科室和个人办公工作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医院机密的活动。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和淫秽、色情资料。

3、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4、除信息科外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网络服务器和网络交换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5、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账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严禁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使用未经信息科主任批准的软件。

6、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必须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分为:

(1)可向因特网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部门(科室)公开的;

(4)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7、院内各科室和个人需要联入因特网,必须提交经科主任审定后的申请报告,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由信息科负责实施开通。

8、联网用户必须使用由信息科分配的ip地址,严禁私自设置ip、盗用ip地址。

9、医院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的内容必须经科主任审核,由科主任签署意见,需经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办公室(宣传科)备案后,由信息科链接其对外的信息。

10、员工应对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准确性负责,不得随意增减或删除有效数据。

1、为了保护我院数据与网络的安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促进网络更好的应用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2、利用防火墙将内部网络、internet外部网络、dmz服务区、安全监控与备份中心进行有效隔离,避免与外部网络直接通信。

3、利用防火墙建立网络各终端和服务器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4、利用防火墙对来自外网的服务请求进行控制,使非法访问在到达主机前被拒绝。

5、利用防火墙使用ip与mac地址绑定功能,加强终端用户的访问认证,同时在不影响用户正常访问的基础上将用户的访问权限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6、利用防火墙全面监视对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阻止非法操作。

7、利用防火墙及服务器上的审计记录,形成一个完善的审计体系,建立第二条防线。

8、根据需要设置流量控制规则,实现网络流量控制,并设置基于时间段的访问控制。

9、对网络边界点的数据进行检测,防止黑客的入侵;

10、对服务器的数据流量进行检测,防止入侵者的蓄意破坏和篡改;

11、监视内部用户和系统的运行状况,查找非法用户和合法用户的越权操作;

12、对用户的非正常活动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入侵行为的规律;

13、实时对检测到的入侵行为进行报警、阻断,能够与防火墙/系统联动;

14、对关键正常事件及异常行为记录日志,进行审计跟踪管理。

15、进行统一的安全策略管理和集中的防病毒监控。安装防病毒系统,支持在windowslinux和msexchange等各种主流系统上实现防病毒保护,实时监视系统病毒活动全面查杀病毒、蠕虫、木马、恶意java/activex程序等,提供灵活多样的病毒修复和处理方法,其病毒检测处理技术处于业界领先地位。

16、内外网物理隔离,在内网客户端上,禁止使用usb存储设备。

17、制定病毒库更新管理机制。见:病毒库更新管理机制章节。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效率,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理顺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因内部各环节沟通不及时或不顺畅导致的工作脱节、推诿现象,促进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沟通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数字化医院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因此成立以院领导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项目领导小组,是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正常运转和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

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执行组长,各副院级领导和主要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化建设专题会议,负责对医院信息化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协调职能处室之间信息化建设工作,促使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统一目标、统一行动,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

为加强信息中心和信息使用部门之间沟通,成立以信息中心为核心、各信息使用部门参与的数字化医院项目工程技术组(即高级用户组):由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各信息使用部门抽取专人(信息管理员)和信息中心员工共同组成成员组。

所有抽调到工程技术组的人员不再承担其所在部门的工作,由项目组统一安排工作并负责学习和考勤考核;技术组成员要按照项目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各科室要安排好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和工程技术组需要明确工作制度和职责范围,做到有岗有职、权责分明,不得互相推诿,也不得大包大揽,越职挣办。具体工作中,各科室要结合科室现行需求,准确全面地提供相关信息(基础数据与本地化需求等),所有上报的数据必须由科主任签字,由信息管理员提交信息中心。同时,各信息使用部门要全力支持,完成标准数据的整理、审核和录入及协助需求调研等项工作。

信息中心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以保证信息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项目进程表,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各项工作进度,并向全院通报;当任务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负责时,信息中心应牵头与其它部门共同协办。在协调出现困难时,由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必要时通过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使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几点对我院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1、各科室操作人员必须管理好自己的系统登陆账号和密码,以防止被他人盗用。如遇问题追究责任时均以登录系统登陆账号为准。

2、各科室操作人员在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自己已经登陆的软件系统,以防止被他人盗用。如遇问题追究责任时以登录系统登陆账号为准。

3、网络室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错账。如需处理时,操作人员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财务科审批通过后。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交由网络室处理。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4、网络室人员不得擅自增加、修改、删除科室信息、人员信息。如需处理时,相关科室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医生信息交由医务科增加;护士信息交由护理部增加。

5、收费项目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员不得擅自增加、修改、删除收费项目信息。如需处理时,相关科室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财务科、内审科审批。科室申请审批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医保类别、收入所属类别、项目类别、价格、是否指定执行科室等相关信息。通过后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交由网络室处理。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6、医保新项目审批管理:由医保科以书面签字盖章后交网络室增加。书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医保类别、收入所属类别、价格、项目类别、是否指定执行科室等相关信息。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当事人待网络室增加完项目后到医保科进行项目审批。

7、权限管理:网络室不得擅自对操作员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权限操作。科室需要对本科操作员进行权限调整时,必须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后由网络室进行相关处理。书面申请时必须注明操作员姓名、人员类别、应该授予的权限内容。网络室在接到申请后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权限的软件系统进行培训,考核通过后对其授予权限。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8、操作员查账管理:网络室不得擅自对操作员或科室进行查账操作。操作员如发现某天财务账有问题时,首先对自己当天的收费票据进行反复、认真查询统计。在查询无果的情况下向科室负责人汇报,以书面签字盖章的形式向网络室提出查账申请。申请时必须注明申请人、查账时间范围,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并准备好相关票据以便网络室查账。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9、科室查账管理:科室在发现本科某天或当月收入报表有问题时,必选首先与住院部、医保科、财务科认真对账。在反复对账无果后以书面签字盖章的形式向网络室提出查账申请。申请时必须注明申请人、查账时间范围,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医院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成员(详见院发文件):院领导、信息中心主任、相关职能处室长、各片片长、门诊部主任、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等。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中心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的实施及系统配置、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1、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信息化建设中涉及到的各种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调配并指定专人管理。

6、系统管理员或数据库管理员负责中心机房主要设备的性能监测和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工作。

7、数据库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及权限的设置并做好记录。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管理员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应急恢复工作规定》处理。

1、各工作站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规则》、《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信息系统工作站操作人员管理规定》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未经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工作站内不准吸烟、进食;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6、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7、使用时,发现运行故障,及时向信息中心值班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保密管理,保证网络信息交流中不泄露国家秘密及单位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医院投资购买、建设,利用计算机及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对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医院信息集成系统、及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并联入国际联网的本院网站。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站的保密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上网信息的保密工作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

第五条由医院信息中心根据部门业务范围确定医院内部可能涉及国家及单位秘密的部门(简称涉密部门)。涉密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单机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涉密部门的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用、专人操作、定期更换用户密码,严禁计算机操作员私自复制涉密信息。

第六条涉及需要保密的医院内部信息,根据信息密级和信息重要性划分系统安全域,在安全域与安全域之间利用保密设备(防火墙或保密网关)进行隔离和访问控制,同一安全域中按照用户类别、信息类别控制到单个用户、单个文件。

第七条涉密信息必须按照保密规定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存储涉密信息的媒体(软盘、硬盘、光盘等)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注,并按相应的密级管理,建立规范的借阅、使用、存档和销毁制度。绝密信息不得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

第八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医院信息系统或国际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上网信息原则上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实施保密审批,超出部门主管领导审批权限的信息,应及时向上级领导上报审批。

第九条医院网站由医院办公室、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医院网站的技术保障。对于具备上网条件的部门,应指定专人(在信息中心备案)负责维护涉及本部门的网页,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部门,如在网站发布信息,应由部门主管确认,提交信息中心发布。

第十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部门,必须按程序报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用户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和单位秘密信息。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抄送国家或单位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保密教育是网络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及个人用户必须与医院签订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泄露国家及单位秘密信息条款的协议。

第十二条医院信息中心负责督促各部门和个人用户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部门的主管领导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以及上网信息的安全与保密检查。

第十三条医院内部信息网络管理人员、连入信息网的各部门及个人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与检查,协助查处泄露国家与单位秘密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立即组织查处,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删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十四条凡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及单位秘密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1、只有院长有权向信息管理部索取员工的账号和密码。

2、医院员工对本人账号和密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新员工凭人事科报到单,到信息管理部配置账号和密码;员工离院时:到信息管理部注销账号和密码;人事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同意员工调出或离院;财务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结付相关费用。

(2)员工不得将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其他人或写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书面资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码,对有疑问的密码应及时修改。

(3)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的数据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退出计算机系统。

(4)密码应至少为六位,可以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1、本院系统管理首先确定为管理对象重要级别。从1-3级别区分,以一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密码权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级设备为主数据库服务器和核心网络设备。这些设备的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管理部主任与服务器管理员。所能操作人员仅限于服务器最高权限的管理员。采取统一入口管理。在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3、二级设备主要是普通服务器、接入交换机和数据库密码。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管理部主任与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4、三级设备为安装在各使用部门的电脑,密码由相关科室设备负责人自行保管。

5、对于设备具体分级细则,在遵循以上原则的情况下,细节由信息管理部内部协商判断而制定。

6、对于密码,数据泄露,造成业务中断,或相关私密数据泄露。将临时通过技术手段保护与监控相应设备。待问题解决后。整理所有相关数据整理后上报医院存档。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徽省立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促进医院信息网络的应用与发展,保障医院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医院投资购买、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医院级网络主、辅节点设备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医院信息系统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及软、硬件设置。

第四条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网络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除医院信息中心,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医院网络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医院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六条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帐户及密码,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第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八条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严禁在入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与日常工作无关的软件,如游戏,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具有黑客性质的软件等。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医院局域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反动、淫秽、色情资料。

第十条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入网计算机安装光驱、软驱、硬盘、优盘以及与工作无关的插件等。

第十一条为加强管理,对各部门所有联网计算机指定负责人,并登记备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为保障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严禁任何人随意修改、删除计算机操作系统、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中英文文献检索系统等相关软件的各项设置。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医院网信息系统安全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附后)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信息中心必须履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删除网上有害信息。

第十五条院级网络所有路由、交换设备及服务器的运行和维护由信息中心专职人员负责。网络管理员和主管人员不准擅自对外泄露配置和口令,以保障网络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由信息中心全面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其中医疗价格标准数据由院经济管理科维护,药品标准数据由院药剂科维护,病案标准数据由院病案室维护,严禁任何他人和部门进行相关操作。

第十七条医院网页由医院办公室、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医院网站的技术保障。对于具备上网条件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在信息中心备案)负责维护涉及本科室的网页,科主任负责审核本科室发布的信息;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科室,如在网站发布信息,应由科主任确认,提交信息中心发布。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领导,并做好工作日志。

第十九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及软件的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现场处理记录。

第二十条网络管理员应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保障医院局域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并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及网络安全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医院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一律不允许非本院人员使用。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上述各条规定的部门及个人,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给予处罚,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