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模板14篇)

时间:2023-12-14 19:07:50 作者:笔砚

报告是对某个事件、问题或研究结果进行系统、客观和详细阐述的一种书面形式。通过阅读这些报告范文,我们可以了解不同领域和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方法。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20xx年竞技体育比赛经费合计100万元,其中:

(一)市本级划拨经费51万元、实际开支42.8万元、结余8.2万元。

1、市少儿游泳达标赛3.5万元。

2、市小学生网球联赛3.4万元。

3、市小学生乒乓球联赛4.3万元。

4、市小学生羽毛球联赛规4.7万元。

5、市中学生乒乓球联赛3万元。

6、市中学生羽毛球联赛3.8万元。

7、市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10.9万元。

8、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6.6万元。

(二)下拨各县(市)区文体局及教育局经费49万元。

1、市少年儿童举重锦标赛5.5万元。

2、市小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6.5万元。

3、市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2.5万元。

4、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8万元。

5、市少年儿童射箭锦标赛5.2万元。

6、其他开支21.3万元。

(一)绩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18分,等级为优秀。

本项目年初共制定6个绩效目标,分别为:

1、投入-实效目标-目标完成率100%。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100%;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20xx人;

20xx年产出和效益目标均已完成,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未完成。具体为:

1、投入-实效目标-完成率100%,已完成。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91.8%,未完成;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已完成;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已完成;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已完成;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3754人次,已完成;

(三)年度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相关经费有限,中小学生比赛安保、医疗经费不足,宣传方面有所受限。

2、改进建议:加大经费扶持力度,与公安、卫生、宣传部门进一步对接,提高安保、医疗、宣传工作力度。

20xx年我市举办中小学生比赛14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3754人次,对提高筛选输送体育苗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电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以来,在市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于家河水库管理所严格按照《安丘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20xx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府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好“防大汛、抗大旱”的职责,在20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比中,综合得分97.57分,考核结果为b。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单位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2、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科研成果少。

1、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完善了相关规则制度:完善了人事劳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告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作结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防汛值班制度、工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修养护制度、防洪调度制度、供水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在日常管理中,做到按时上下班,有事及时请假,并有专门人员进行考勤;在日常工作中,每名同志明确自己的职责。防汛值班制度:汛期24小时值班防汛值班,每日对水库水位、库容及降雨量及时汇总上报,保证上级对防汛工作的全面掌握;工程日常检查制度:每天有专门的人员对大坝、溢洪道等工程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养护制度:每年根据上级安排的维修养护任务及时编制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工程养护;防洪调度制度: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及时掌握水情,依照《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数据指标,及时上报请示,并按照批复要求对水库水位、库容进行调控,确保安全度汛。

二是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了相关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从重罚处力度,杜绝了管理所干部职工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

2、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增加科研成果。

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为进一步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于家河水库在市水利局的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水,坚持到库区周边村庄发放宣传单和张贴标语,并通过在主要地段、主要道口危险区设置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二是按照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要求,在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四个方面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整理保存好数据资料。

电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针对20xx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单位对自评结果高度重视,召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已进行认真检查,切实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1、年末追加资金下达,使得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由于年末集中下达各项资金,有的资金未及时利用,导致有不少资金结转到下年,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因为资金下达有时差,有时候往往需要从专项支出,而资金未到,不得己只能用公用经费,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争取在20xx年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完善绩效管理。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1、规范资金使用制度。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确保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合理、科学地使用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业务技能,保证财务水平的不断提高,采取有效的措施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整改责任人:黄继锋整改时限:xxxx年12月底)。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对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和预算控制,做到资金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分配。

(整改责任人:黄继锋整改时限:xxxx年12月底)。

我单位今后将在绩效工作管理中不断进步,加强对资金支出的绩效管理。

电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我单位20xx年电费类预算项目,项目资金预算40万元。根据海财预字[20xx]126号文件批示,市财政补助我单位电费,主要用于广播电视专用设备及办公照明用电等。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该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为:1、控制全年用电量;2、保障广播电视专用设备及办公照明用电。截止至20xx年12月,顺利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我单位工作计划,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我单位日常工作需求,确保我单位日常业务顺利开展。

2、项目决策过程。我单位的决策依据符合我单位工作年度计划要求,电费能保障我单位工作有效运转,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我单位申请项目资金40万元,已全部下达。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该项目实际支出金额40万元,支出进度100%。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在本单位严格监督下,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广播电视专用设备及办公照明用电费用,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资金的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使用项目资金,设立项目资金专账,专人管理。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使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经过全面深入了解本单位工作需求情况,电费项目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广播电视专用设备及办公照明用电,保障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明确、合理,各项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先考察、调研,再根据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我单位20xx年控制全年用电量,保障广播电视专用设备及办公照明用电,顺利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满意度95%以上,达到了申报的绩效目标。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为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加强费用控制,没有出现浪费现象,确保将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本项目进度和质量均符合预期标准。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2月。截止20xx年12月,该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质量目标。

项目的有效性分析:通过对项目的执行,广播电视专用设备及办公照明用电得到了保障,顺利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

项目的可持续分析:电费项目作为本单位电费类经费开支,项目的执行可以确保本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为单位的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20xx年电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我单位将调整相关工作目标,确保20xx年该项目的预算更精准。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该项经费缺口较大,不足以支撑本单位日常使用,建议财政部分提高该项经费预算。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徐财绩[2022]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由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xx年度徐闻县财政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徐闻县财政局成立时间为xx58年1月,属行政单位;本单位共有2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法规税政股。

(3)预算股。

(4)国库股。

(5)综合规划股。

(6)行政政法股。

(7)教科文股。

(8)农业股。

(9)工贸发展股。

(10)经济建设股。

(11)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股。

(12)社会保障股。

(13)会计股。

(14)监督检查办公室。

(15)绩效评价股。

(16)政府采购监管股。

(17)人事股。

(18)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

(xx)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

(20)国库支付中心。

(xx)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22)资产管理中心。

(23)镇财县管中心。

(二)人员情况。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单位人员编制231人,实有在职人员181人,离退休人117人,外聘临时工人数41人。

(三)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执行中央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全县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的管理。

(四)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对企业财务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县级非税收入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及财务票据、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的管理,参与监督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对财政票据领用资格审核核准。财政票据的领用审核、核销等。

(六)监督、执行、统一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设计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七)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八)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参与制定对县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管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有关业务。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涉外、地方金融财政政策措施的拟订和执行工作。拟订ppp模式的相关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核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债兑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还本付息相关工作。

(十二)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设计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

(十三)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十四)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评价小组情况。根据《徐闻县财政局关于徐闻县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徐财教[20xx]6号)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相关业务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复核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自评工作情况。为切实做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本局遵循“统一组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合理划分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绩效自评工作,相关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根据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负责落实工作。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本单位自评得分82.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本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本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是否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一)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当年绩效目标申报部门整体支出项目1个,金额xx96.09万元,实际到位金额xx96.09万元。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保障全局230人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各股室各项目的基本运转需求、确保全局各部门能正常开展工作。

(二)预算编制合理性。本单位根据人员基数、部门业务量、往年预算数和预算编制要求和标准,合理测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形成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三)预算编制规范性。本单位预算编制符合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

(一)支出管理情况。

1.整体支出完成率。本单位上年结余结转数7.09,本年实际收入数15539.41万元(含全县性公积金收入),实际支出15318.05万元(含全县性公积金支出),整体支出完成率98.53%。本年度结余228.45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预算结余,年末国库收回。

2.财务合规性。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形成,本单位部门整体预算的执行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如实反映政府部门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有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单位已按绩效自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在门户网站。

2.预决算信息公开。我局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已公开20xx预算信息;公开的文件标题是:20xx年徐闻县财政局部门预算。20xx年决算信息未公开,未公开原因:待财政部门批复20xx年决算后再作公开。

3.绩效目标公开。本单位按照绩效目标批复的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批复后的`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一致。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2.项目实施程序。年度实施项目5个,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xx个、国库集中支付项目xx个,合同管理制项目xx个。项目实施程序规范,验收手续完整。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资产的购置、调拨、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完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安全完整。

2.固定资产利用率。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徐闻县财政局20xx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预算30.7万元的3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25.2万元的26.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25.2万元的2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5.5万元的75.82%。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公用经费”控制率。20xx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4.71万元,下降58.71%。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经费开支。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本单位人员编制共231名,当年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数18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78.35%,在人员编制控制上未有超编现象。

1、产出指标-成本指标:不超预算。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100%足额发放人员经费。

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预期目标设置与实际执行有偏差。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实际支付过程中,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断提高各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的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对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意识。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的要求,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内乡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内财[20xx]7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自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工作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按照《意见》及宛财绩效(20xx)4号“关于做号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结合本县情况下发了“内财(20xx)50号《关于做好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就20xx年度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明确了自评范围、自评内容、组织管理和实施,以及强化结果应用,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自评。

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评,科学合理采用相关评价指标,并要求部门、单位根据自身项目特点设置适应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绩效目标特点,真正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在评价方法上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并要求单位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县财政局将结合各部门、单位自评报告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资金和改进预算管理的依据。截止目前已安排24个部门,97个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金额4.2亿元。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起步晚,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观念陈旧,需要再宣传、再认识、再提高,将思想统一到《意见》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2、项目指标体系不完善,自上至下没有相应的项目指标体系可参照,对于项目无法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不能及时运用,对于县本级项目,由于县本级资金有限,一些项目都是一次性项目,因此评价结果很难在以后得到准确运用。

省级财政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能。

省能源局是2018年广东省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是省发展改革委的部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三是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定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四是指导监督全省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应急保障工作;五是开展能源合作;六是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能源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加强能源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推进电力供给低碳绿色发展、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加强能源运行调节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及相关产业发展、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珠三角煤炭消费量、持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及强化能源安全监管。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20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决算2.16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占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决算2.16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0%。

二、绩效自评情况(一)自评结论。

省能源局是2018年11月底新组建单位,全部预算拨款于2018年12月下达。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数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

2018年,省能源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委党组中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保供应、调结构、控消费、提效率、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取得积极成效。

能源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建成投产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

约896.4万千瓦,西电东送新增送电能力约500万千瓦,新增煤电装机容量约135万千瓦,新增核电约283万千瓦。清洁能源供应能力显著提升。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成效明显。今年全省煤炭消费约1.68亿吨,同比减少2%,其中珠三角地区全年煤炭消费同比减少8%,扭转去年珠三角煤炭消费不减反增的局面,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预计今年天然气消费量约236亿立方米,同比增加41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约达23.59%,同比提高一个百分点。

能源机制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制定促进天然气利用方案,降低我省天然气利用价格;高标准推进全省国vi车用燃油推广工作;率先启动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试运行;领先出台陆上、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办法。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0〕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2020〕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2020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2020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2020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2020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2020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2020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我市还存在乡镇敬老院入住率较低、三级中心使用效益不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标准还不高等问题;省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我市调查对象希望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更高的期盼。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2020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2020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2020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2020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修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21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18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2021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维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根据2022年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开展,申报了2022年财务预算,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批,我单位项目资金共计273.76万元,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1.公用经费123.76万元,系经常性项目,用于保障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宣传费39万元,系经常性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我中心每年通过电台、电视台、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大量宣传工作普及业主的维修资金相关知识、解释维修资金使用的政策问题,宣传维修资金的代管模式、业主大会自行管理模式等政策。

3.法律咨询行政应诉专项经费10万元,系经常性项目。该项目用于我中心为应对面临的行政赔偿风险和民事赔偿风险,聘请法律顾问团队,进行法律咨询,法律代理,行政应诉等事宜的处理。

4.中国物业管理物业维修资金协会会费0.6万元,系经常性项目。我单位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员单位,每年需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缴纳会费,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规定,副主任委员单位会费标准为6000元每年。

5.维修资金系统运行维护费43.8万元,系经常性项目。该项目用于维修资金业务系统年服务费、财务系统年服务费、六区维修资金业务系统专线网络费。

6.《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专项费20万元,系一次性项目。立法工作为我单位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该经费用于修订《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法律咨询服务费,委托专业机构具体承担立法起草、调研、听证等工作服务费。

7.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费36.6万元,系一次性项目。根据市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我中心将由现办公场所搬迁至他处,需要专项经费用于搬迁、办公用房装修、布置,办公用家具购置等。

为了提高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室,全面负责本次绩效监控工作。一是组织各科室学习了相关文件,了解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分解,对绩效监控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加强沟通配合,工作小组指导各科室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要求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三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四是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截止2022年6月30日,法律咨询行政应诉专项经费及中国物业管理物业维修资金协会会费已百分百完成绩效目标。维修资金系统运行维护费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1.84%,已按工作计划支付了六区维修资金网络专线费5.19万元。《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专项费绩效目标完成率为52.5%,我单位已签订立法修订的服务合同,并支付首付款10.5万元。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费绩效目标完成了30.49%,该项目执行额度中19.87万用于采购固定资产,16.73万为办公用房装修费用。固定资产已采购8.8万元,办公用房装修、搬家费已支付网络安装费及装修工程招标评审费2.36万元。宣传费绩效目标完成率为0,上半年无宣传费用。公用经费绩效目标完成率为38.92%,日常性办公经费按工作计划执行,部分公用经费项目上半年暂未执行。

截止2022年6月30日,我单位有四个项目执行进度未达到50%。具体情况如下:

1.宣传费执行进度为0,主要原因为我中心2021年度宣传合同签订时间为下半年,宣传版面2022年上半年才消化完毕。7月上旬将签订2022年度宣传合同,预计年底前完成执行总目标。

2.维修资金系统运行维护费执行进度未达到50%,该项目中财务核算系统服务费4万元支付合同在年底签订,预计年底完成支付。另该项目中维修资金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费34万元,因维修资金业务系统今年重新开发上线,按协议将免除今年的日常运行维护费,6月底我单位已向市财政局申请将该项指标中的34万元调剂至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费项目中,待财政审批后将用于弥补我单位搬迁新办公用房的搬家费及装修费缺口,预计8月上旬完成支付。

3.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费执行进度未达到50%,因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将在7月上旬完工,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将进行付款。搬家费由于市机关事务局安排的办公用房未完善,搬家工作推迟,预计7月底完成搬家后按程序付款,固定资产采购待搬家工作完成后将按工作计划安排执行,预计年底前完成执行总目标。

4.公用经费执行进度未达到50%,该项目中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正常工作需求执行中,另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项目因疫情原因部分工作延迟开展,下半年将按工作计划执行,预计年底前完成执行总目标。

我单位于2022年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按全年工作计划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预算绩效目标,切实把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于项目执行未达成的'问题,我单位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各项目责任主体对预算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预算项目偏离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建议:量化绩效目标中的三级指标值,编制时指标应是具体的,能用数据进行评价。

电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xx﹞15号)要求,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简单,绩效目标制定不明晰,定性指标居多,量化指标偏少等问题。

整改: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因此在xxxx年年初申报项目时,针对绩效目标填报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绩效管理目标培训,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执行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网络通信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0万元,因我局20xx年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新的办公地点尚未确定,所以会议设备设施未采购,导致执行率不高。我局20xx年4月已搬迁到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大楼,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采购,执行率100%。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尚需提高。

整改:20xx年因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今后将根据《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曲退役[xxxx]47号)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校在各级党委、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彰显办学特色,有效地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但通过这次自评自查,发现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当前,我们亟需处理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外出务工子女教育带来新问题。外出务工子女在学习基础上参差不齐,如何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外出务工子女更好地接受教育产生了一些新问题,积极探索并实践有效的管理办法拷问着教育的智慧。

2.办学条件相对落后。目前,师生生活与行政办公用房紧张,学校基础设施配备不足,尚需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3.教师自身素质现状(年龄老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4.硬件建设还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利用率偏低。

5.评价体系不完善。

6.教育科研力量还不够,经验不足。

今后的工作思路:

1.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学校配套设施。要继续依靠政府、争取社会、发动企业家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完成学校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设施,建立和健全设备管理与维护体系,提升现代装备水平。

2.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做好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工作。要继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和反馈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在财务管理、教职工奖惩等方面实行公开,提高教职工民主监督水平;健全民主评议制度,抓好以师德、师风、收费问题为重点的行风评议工作,争取让师生放心,让群众满意,保持学校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使绩效考核更加合理化、透明化。

4.加大教育科研投入,通过校本教研和小课题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的能力。

总之,我们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化管理措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谱写我校教育灿烂辉煌的美好篇章,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修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1】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73号),省级下达2021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21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21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5]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2018]136号文和集府办[2017]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2017]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2020〕22号),2020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2020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2020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2020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2020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2020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