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8 18:01:45 作者:QJ墨客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的回顾和评估,也是为了更好地规划未来工作的关键一步。这里为大家提供一些常用的月工作总结模板,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优化生态环境,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气候特点和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全市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秋季森林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至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全市春季、秋季森林防火期的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火险预警响应机制、野外用火管制措施、扑火准备工作、应急联防联动机制建立以及责任追究等严格遵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规定执行。

三、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及外缘300米范围内和无立木林地、宜林地、荒山荒地及外缘100米范围内均为森林高火险区。

四、在全市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高火险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五、森林防火的高火险期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及燃烧物品进入林区,进入林区的人员应当配合护林防火工作人员接受检查。

六、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宜林地及荒山荒地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野外吸烟、烧荒或其它用火行为,公职人员违反规定者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违反规定者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一律给予行政处分。

七、对拒绝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干扰、阻碍护林防火工作人员正常履行森林防火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情节较轻微者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行政责任。

特此命令。

203月31日。

农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

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绿色的松桃、生态文明的松桃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松桃县第二中学。

20xx年4月2日。

农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受各种封建观念、陈旧习俗的影响,一些人在清明节仍采用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遏制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在我市呈现高发态势,已经成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特别是当前风大多变,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急剧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正处在最严峻的时期。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进行烧荒、烧田坎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面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使我们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按照《__市巴州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西城街道办事处坚持齐抓共治原则,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统筹推进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近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守“一个理念”,筑牢防灭火思想认识。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西城街道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和森林方灭火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凉山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情况进行通报,并结合辖区实际,教训深刻分析,查找原因,以案说法,教育干部。同时,常态化开展好了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农户家庭、进学校。印发宣传单3000余份。在进入林区的主要道路、交通要道、村庄设立防火宣传牌28块。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同时对党员干部坚持警钟长鸣,坚持逢会必讲的原则,加大对办事处党员干部和社区“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团、妇、民兵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到位。

(二),构建齐抓共治格局。一是坚持依法治火。根据有关规定,制止烧田坎和焚烧秸秆等行为。坚持“四早”“四不放过”原则,出现一次火情的社区,由社区书记向办事处提交书面说明;出现两次火情的社区,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对社区书记进行约谈;出现火情情节严重的,由西城派出所对其进行严厉查处,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二是坚持科学防火。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和扑火安全教育,截至目前,共培训社区扑火队员200余人次、基层防火骨干80余人次,提高了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按照源头清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砍柴割草清除林区可燃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加强“三项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扑火装备建设。在合理补充设备的基础上,对办事处和5个涉林区社区的灭火物资进行清查,对过期或损毁的防灭火器材进行清理。按照“基本”原则,增置了一批防灭火器材。同时,按照每个社区1000元的标准,向5各社区发放专项采购资金用于购买防灭火物资,确保从硬件上保障和提高了林火预防和扑救能力。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巡逻队建设。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办事处和社区均成立了联防巡逻队,负责对辖区进行机动巡逻,要求队员巡逻时身配袖套,带二号工具、柴刀,确保对重点林区全覆盖、无缝隙巡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会同值班人员每天对巡逻员进行查岗,对巡逻过程进行记录、考核。同时,巡逻队实行常态化值守,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进入现场进行灭火,确保第一时间消除火险。三是加强扑火队建设。在原有队伍的基础上,按照年轻化、健康化、经验化的原则,对各社区扑火队员进行重新调整,办事处机关建立了30人的扑火队伍,各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的扑火队伍。并通过消防演练提升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求队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保证呼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狠抓“四项工作”,确保可管可控。一是加强对重点地段的监管。根据辖区景区、林区、宗教场所、零散坟场等重点场所分布情况,制定了《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预案》,加强了对重点场所的监管,增强了巡逻人数和巡逻频率。并结合“五烧”管控工作,对火警易发的高危地段设立了嘹望哨。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按照要求,各社区对辖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人群均签订了《特殊人群监护承诺书》,同时,加大对辖区老年居民和中小学生的教育力度。严格限制其携带火源入山,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林区;禁止老年居民在山区和近山区使用生产用火,并告知其如发生火灾或火警将追究其监护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是狠抓野外火源管理。组织巡逻队上山头、把路口,严防死守,森林火警易发天气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四是构建防火信息平台。按照“四早”(早发现、早扑救、早消灭、早处理)的原则,以森林防火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办事处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求手机随时保持畅通,一遇火情随时报告,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虽然经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后,我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然存在着辖区个别党员干部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方式方法单一,创新意识不够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常态化开展好辖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辖区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警示牌、显示屏和喇叭、广播、微信会议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在辖区居民中的知晓度。

农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针对清明期间集中上坟祭祖,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实际,遂宁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3月30日,召开了全市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总结了春节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对清明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和五一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3月25日在船山区组织开展了贴近实战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演练,部分区县、乡镇领导共300多人观摩了演练全过程,增强了指挥员的组织能力和一线消防队员的处置能力。

加强宣传教育。在媒体以公益广告、游动字幕、天气预报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倡导文明、生态祭祖;气象部门以手机短信、简报的形式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各乡镇、村社、街道在重点路口悬挂防火横幅,张贴警示标语,设置防火碑(牌),安排宣传车在各村和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利用早、中、晚三个时段在村村通广播中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对痴、呆、傻等低智人群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对坟头、林地交界等易引发火灾地段的杂草进行了集中清理,在坟区集中设置祭祀烧纸区、鞭炮燃放点,配备灭火工具;在重点林区设置瞭望哨,安排防火队员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在进山入林口、森林公园门口设火源收缴点,建立进山入林登记联系制度,对进山上坟祭祖的人员,发给割除坟前杂草的镰刀,详细登记姓名、手机号、车牌号等。各村值班人员和护林员加强山林巡查,增加巡查次数,对重点林区重点设防、死看死守,及时排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责任不脱节、防控无漏缺。

加强防火督查。市、县(区)分别派出防火督查组对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密集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带班领导及护林人员在岗、防火制度健全、防火责任落实、防火物资储备以及重点林区看管等情况,促进防火责任在基层的落实。

加强值班处置。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各级防火机构、森林公安、乡镇和街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指挥信息畅通。遂宁市防火办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因责任人脱岗、漏岗或对火情瞒报、迟报而引发较大森林火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农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同学们在跟随家人祭祀先人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

温馨提示:

一、《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

2.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农业生产性用火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并可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1.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标志、设施、器材;。

2.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的。

四、《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全补种树木,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市广大群众:

你们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样板屏障,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为保护我们自己!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作为火灾最集中爆发期的清明节日益临近,近几年清明节都缺少因烧荒、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踏青等引发森林爆燃、火灾的现象,不仅世界经济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峻考验,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进一步增强生态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群众我们特的向全市群众提出倡议: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市意义重大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打造平安烟台、绿色烟台、构建和谐青岛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有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管好林”、“护好林”、“爱护林”是本分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要同心协力,坚决同破坏林木与植被、烧荒毁林等行为作斗争。

禁止在林内和林缘地区烧荒、烧地堰,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这些行为,积极倡导鲜花、补种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清除活动。要及时四周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常绿杂草进行杂草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登山运动协会全体会员是森林防火的义务队员和义务防火监督员,要自觉与全市护林员一起保护森林资源,并积极做好森林在工作中防火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要积极推动向邻居、亲戚、朋友狩猎者宣传做好护林防火组织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们。

希望全市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沼泽防火工作中来,使我们烟台市的山川山海更加秀美,社会更加文明人与自然!为建设平安烟台、绿色烟台做出自己应有贡献的巨大贡献!

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也是人员、物资流动高峰期,为了做好2016年“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我乡以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全面强化了宣传、隐患治理、值班等工作,实现了“清明节”期间无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现将2016年“清明节”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如下:

自进入春季以来,由于降水量少、气候干燥,我乡森林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把遏制森林火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清明节”期间,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分解到人。

我乡成立乡村两级12支共163人的扑火队伍,并配备了二十把扫帚、二十把刀子,购买了防火服装,全面强化了森林防火的能力建设。

紧密结合春季森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尤其加强大风天和野外吸烟用火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的培训。在3月31日分别召开了由机关、站所干部和各村干部参加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使各村领导认真学习乡党委、政府森林防火的各项措施和方案,要求各村领导到村里入户传达会议精神,使全乡人民树立森林防火的责任心。还要求各村的驻村干部协助村干部召开“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动员大会,使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深入民心。

扑火队员加强对扑火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对装备器材进行彻底检查,准备好工具和灭火服。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乡安全生产应急队全面值班,做好出动准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各自负责的片区,认真负责,深入基层一线,蹲点指导,靠前指挥,认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提前和延后的特点,从4月1日至4月3日,机关半专业扑火队员各自走上各自负责的村,广泛宣传森防工作。在“清明节”那天,动员乡工作人员对火灾易发的重要地段和坟头巡查,切实做到了死看死守。

总结“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战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和扑火装备有待于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充实护林防火队伍,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加强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全乡森林防火工作水平,为建设绿色经济强乡打好夯实基础。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教育倡议书

受各种封建观念、陈旧习俗的影响,一些人在清明节仍采用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国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森林火灾近占已查明火因火灾总数的三分之一,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压力。为有效遏制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限度地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已经成为破坏我国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2月16日,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85起,受害森林面积5000多公顷。其中云南省由于近3个多月降水同比偏少了64%,进入2月以来,全省各地气温连创历史同期记录,旱期比往年提前了1个多月,达到50年一遇的同期旱情,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火灾呈现来势较猛、境外火频发、损失较重的特点,凸显历史罕见的森林防火严峻形势。截至2月15日,云南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67起,受害森林面积200公顷。降水量将较常年同期偏少,旱情呈发展态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正处在最严峻的时期。因此,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茬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面对今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使我们的家乡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范文

把宣传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以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安全用火,教育引导群众在祭祀活动中破除迷信、更新观念,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立文明劝导站,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清明期间,我镇共制作宣传横幅72幅,悬挂于交通要道;发放清明森林防火宣传单2000份,让村干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制作文明劝导员袖标200个;制作设立文明劝导站标牌36个;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一辆,累计宣传10余次;33个村和三个社区通过村级广播,在广播上循环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些许广播损坏的村用喇叭录音,捆绑在摩托车上,循环播放;同时,加强了学校森林防火宣传,在镇中、小学校举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人次1500余次,强化了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教育倡议书

全县姐妹们、广大家庭:。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县天气干燥,林内游玩、清明扫墓、烧地边、烧荒情况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姐妹们要积极参与到我县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中来,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县妇联向全县姐妹们、广大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在野外点火、烧地边,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姐妹们要管好您的家人和孩子,加大在家庭中对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他们烧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清明节是我县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陋习,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众志成城,共筑和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美丽玉屏作出应有的贡献。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倡议书

你们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作为森林火灾最集中爆发期的清明节日益临近,近几年清明节都存在因烧荒、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踏青等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现象,不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特向全市群众提出倡议: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打造平安烟台、绿色烟台、构建和谐烟台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二、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认识。

“管好林”、“护好林”、“爱护林”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要同心协力,坚决同破坏林木与植被、烧荒毁林等行为作斗争。

三、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

禁止在林内和林缘地区烧荒、烧地堰,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积极倡导鲜花、植树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登山运动协会全体会员是森林防火的义务监督员和义务防火队员,要自觉与全市护林员一起保护好森林资源,并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要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们。

希望全市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使我们烟台市的山川更加秀美,社会更加文明和谐!为建设平安烟台、绿色烟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

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希望我们携起共同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此,我们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同学们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炭、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防止玩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2、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清明节是我国最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同学们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陋习,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众志成城,共筑和谐。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巩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镇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已经成为破坏我国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2月16日,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85起,受害森林面积5000多公顷。其中云南省由于近3个多月降水同比偏少了64%,进入2月以来,全省各地气温连创历史同期记录,旱期比往年提前了1个多月,达到50年一遇的同期旱情,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火灾呈现来势较猛、境外火频发、损失较重的特点,凸显历史罕见的森林防火严峻形势。截至2月15日,云南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67起,受害森林面积200公顷。降水量将较常年同期偏少,旱情呈发展态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正处在最严峻的时期。因此,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茬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面对今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使我们的家乡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教育倡议书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各类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段。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祭祀风尚,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既是建设“美丽xx”的要求,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值此清明节之际、森林防火进入特险期之际,我们向广大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

自觉摈弃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带头践行坟头培土、清扫墓碑、鲜花祭奠、栽树留念、网上寄语等科学、文明、低碳、环保的祭奠方式,在缅怀与追思中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对历史的传承、对生活的`热爱、对社会的责任。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

近年来,清明烧纸祭奠已成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和重大隐患。一点火星,危及万顷绿洲,与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所以,一定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认真履行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逝者和生者在共有的绿色家园共存。

三、做护林防火的同行者。

打好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守卫战,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希望广大群众,要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违规野外用火,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要自觉听从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指挥引导,有序开展祭扫、踏青、旅游等节日活动。

要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痴、呆、聋、哑等特殊人员的有效监护,有效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开通重要火情火患有奖举报热线,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350——xxxx。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倡议书

同志们,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满怀信心决胜“两个全面”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我市森林防火也进入特险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号召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声势浩大、深入持久的森林防火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防火氛围,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今后一段时期,春耕备耕、清明祭祖、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频繁,加之气温升高,大风频繁,引发森林火灾的概率急剧增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广泛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凝聚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共识。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努力。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社会资源,周密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走进基层、靠前动员。宣传、林业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密切协作配合,主动承担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和氛围。

要紧紧围绕“让绿色拥抱大地,让火灾远离森林”的宣传主题,采取固定与流动、音频与视频、正面与反面相结合的方式,以严管野外火源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农村大喇叭以及流动宣传车,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森林防火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广告、报刊上有文章、手机上有短信,从城区集镇到山区林区,从耄耋老人到竹马玩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要加强法制宣传,大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遵法守法意识,增强防火人员依法治火观念。要抓好安全教育,深入宣传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常识,提高机关干部、厂矿职工、林区群众扑火行动自救互救能力。要大力摒陋倡新,加大森林火灾危害性以及反面典型案件宣讲警示力度,积极引导转变传统农事用火行为,倡导绿色、环保、文明祭祀新风。

同志们,广大市民朋友们,森林防火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既是各级政府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也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晋中作出积极贡献!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倡议书

受各种封建观念、陈旧习俗的影响,一些人在清明节仍采用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国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森林火灾近占已查明火因火灾总数的三分之一,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压力。为有效遏制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已经成为破坏我国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2月16日,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85起,受害森林面积5000多公顷。其中云南省由于近3个多月降水同比偏少了64%,进入2月以来,全省各地气温连创历史同期最高记录,旱期比往年提前了1个多月,达到50年一遇的同期旱情,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火灾呈现来势较猛、境外火频发、损失较重的特点,凸显历史罕见的森林防火严峻形势。截至2月15日,云南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67起,受害森林面积200公顷。降水量将较常年同期偏少,旱情呈发展态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正处在最严峻的时期。因此,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茬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面对今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使我们的家乡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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