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应急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1-14 18:50:47 作者:纸韵 2023年社区应急管理制度范文(18篇)

规章制度的遵守是组织成员的基本义务,也是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希望这些规章制度范文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路。

应急管理制度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综合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各部门在危险源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

危险源所属部门全面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建档、监控,在职责范围内对危险源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各专业处室依据自身职能划分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价和备案

第七条

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公司统一监管,职能处室专业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第九条

危险源在辨识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评估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价,以评估危险源的危险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现状、导致事故的途径等。

第十条

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安全评估组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分析科学、辨识充分、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改进措施应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其编制内容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途径及严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评价;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审核批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二条

当重大危险源现状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当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与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生产、储运地址发生变化的;

(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变化的;

(四)危险化学品的容量、介质发生变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

第十三条

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登记、评价、建档;对经技术改造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经安全评价后,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负责及时更新公司重大危险源信息,对消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综合部核销。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四条

对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由综合部会负责进行统一管理,综合部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生产部负责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危险源实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检测监控等规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将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明确各级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职责。当危险源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调整重大危险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条

危险源旁设置标识牌,标识牌中应明示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承包责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每季度对危险源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归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八条

根据管理职责,危险源的各级安全承包人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定期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测、分析;对涉及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检验、检测记录、台帐。

第二十条

检查中发现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事故隐患信息应立即上报公司综合部。

第二十一条

针对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公司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充足的应急器材、设施,并每季度组织员工的学习与演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保障岗位员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识。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部建立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和演练记录。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综合部每月统计各部门危险源的运行、监控情况,填写《危险源监控台帐》,经公司安全主管审核后,每月28日前报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四章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与总公司相关制度出现相抵触时,按总公司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臵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臵突发公共事件,通过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跟踪、通报督办、反馈等方式,使应急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与组织体系。

(一)应急领导小组。

(1)成立汇福园社区居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社区的协调指挥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上级应急委的要求,组织指挥社区居委会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应急值班室。

社区居委会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应急办公室,应急电话为:xxxxx、xxx,并向群众公布应急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办事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动员和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内容。

水旱、洪涝、地质灾害、动物疫情、火灾、交通事故、环境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恐怖事件、居民邻里纠纷、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串联集体上访、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宣传。

社区通过喇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三)监测和预测。

社区居委会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办事处和相关部门。

(四)信息报送。

(1)社区每一个居民都有向上级机关举报突发公共事件隐患和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的权利和义务。社区居委会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紧急向上报送。

(2)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当迅速向社区居委会值班室、信息接报员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臵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

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在接报后立即上报街应急办。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它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间,争取处臵时间。

(五)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区动员及发布机构等。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上级应急委和领导机构核实、批准后,应急办公室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臵工作,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臵工作。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一些本辖区比较频繁发生的事件作为应急预案的处臵内容,或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对社区书记、主任及志愿者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应急处臵工作责任制。

(一)先期处臵。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社区居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臵;按照本预案或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向上级应急办或“110”报送信息,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先期到达的单位和人员在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件扩大;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臵工作的后勤保障。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等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岗位责任的落实,健全日常值班、特殊时期和应急值班的值班体系,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根据园区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制度,提高应急值班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1、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应急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和值班应急电话接听、值班工作反馈、及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带班领导。特别是在遇到重大情况时和敏感时期,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工作指令或接报突发事件后即为第一责任人,从接报登记、情况核实、跟踪查询、情况反馈等环节全程做好记录,做到不让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单位形象因自己而受到负面影响。

3、应急电话值班人员按照“谁值班、谁在岗,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对值班环节出现的工作失误或问题,严格分清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因工作疏忽致使事件处理不及时、工作出现被动局面,造成影响情节轻微的,对值班人员给予考核扣分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给予处分。

1、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和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职责。

2、熟悉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程序,遇突发事故有按照工作程序独立操作能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维护值班室秩序,监督管理值班室的设备、资料和物品,并严格进行交接班。

4、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收发传真,对收到的传真文件做好登记记录,及时阅读并转有关人员处置。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晰。

5、严格认真执行请示报告程序,做到方法正确内容详实,无迟报、错报、漏报和隐情不报等现象。根据指令与事故现场保持不间断的联络。

6、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认真做好上下班情况交接与值班室内的各种设备的交接工作。

7、做好本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准酗酒。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应急管理制度

为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处置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街道办事处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值守电话:),应急管理办公室具有负责指挥调度和指挥保障功能。各社区应设置应急值班室,值班室有值班设施和必要休息设施,各救援力量有固定值班电话。

第二条各社区应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值班室制度、工作登记制度、保密制度、辅助性制度和值班职责。

第三条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各社区应有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第四条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警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接:就是接警。要问清事件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事件种类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危害范围、危害程序、现场处置情况、请求救援的事项等。

报:就是报告。值班员接警后,要首先向值班领导报告,然后按照值班领导的指令,报告有关值班室,通知相关应急工作人员。

传:就是传达领导的指令。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领导的指令、指示传达给指定的对象。

第六条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七条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八条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班的主要内容是:接警、处警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第九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应急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第九条股份公司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报送到国家有关部委,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股份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部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项目部要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位、重点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各单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各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和组织机构、环境等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动态修订,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单位、项目部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第十五条根据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

(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质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客运。

(九)大型电力生产设备运行;高压配电系统安装、调试。

(十)拦河大坝、尾矿库。

(十一)其它。

第十六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按照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级。

(一)死亡30人及以上,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二)死亡10—29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为重大事故。

(三)死亡3—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为较大事故。

(四)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事故。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

境外发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后,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本部应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海外事业部。

第十八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一)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应急响应(i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二)较大事故应急响应(ii级响应)。

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三)一般事故应急响应(iii响应)。

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并在8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应急救援。

第十九条应急响应结束。

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和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第二十条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一条调查与总结。

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第二十二条信息发布。

各单位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并在信息发布时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应急组织及人员。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项目部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公告应急响应期间内外部联系单位、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防。

各单位应通过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通过预先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如从项目安全规划、选址、减少危险物品存放量、加强教育等方式加强各项应急预防工作。

第二十六条应急设备物资及资金。

各单位应准备用于应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设备和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保证善后资金。各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第二十七条应急宣传和培训。

各单位和项目部应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面对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资料: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职责与奖惩;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推荐。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状况,每年对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本区公共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状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本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一般、较大、重大、个性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状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本区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审议透过的本区部门应急预案应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五)应急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资料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潜力。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七)统计汇总报告。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详细登录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分布状况。

(八)补充、更新和轮替。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做好本级、本行业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短缺物资进行补充,对有保质期的物资实施更新和轮替。

(九)基础设施推荐。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效能运输、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十)督导检查。每年年末对有关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落实状况、救灾物资年度消耗状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物资短缺状况指导有关部门提出补充计划。对因突发事件救灾而造成的物资亏空,有关部门尽快将应急物资补充到救灾前水平。

(十一)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类别应急工作的专业人才库,并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参与相关预案的修正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修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就本系统本行业公共安全形势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开展调查研究或带给专业咨询,为领导决策带给科学依据。

(十二)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每年年底,组织专家队伍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应对工作状况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次年初总结分析报告,分报区政府体育场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十三)应急队伍统计分析。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每半年对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普查,对各类应急队伍的区域分布、工作任务、人员、装备、培训演练状况进行统计,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决策依据。

(十四)应急队伍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要对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潜力。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潜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资料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贴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持续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状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资料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潜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潜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潜力。

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支援。

13、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应急管理制度

一、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工作统计和突发公共事务发生状况两项资料,其统计项目分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等状况。

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工作,做好日常基础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全面、精确、深化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统计项目要求,仔细开展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精确和规范,避开重复和错漏。

四、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突发公共事务处置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分析,并按时上报乡乡应急办。

五、建立健全统计综合数据库,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务带给参考依据。

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xx]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职责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用心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贴合(aql05l-20xx)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状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状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务必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务必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务必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7.事故处理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水灾发生的预防措施。

c.断水、断电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主责单位:行政课、设备课)

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事故应急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授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企业)的第一职责人担任;副组长:单位(企业)的直接职责人、经理、厂长、总工程师组成;成员:由各部门重要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安全主任、消防队长、保安队长组成。

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办主任兼任。

3、应急机构图:

4、各部门要明确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指定负责救援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本系统的救援工作实行管理。

1、领导小组:

(3)审批救援工作的各项办法;

(4)核准救援指挥中心设备建设计划,救援设备更新、购置、报废计划;

2、救援办公室。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

调度、指挥现场所有各专业应急小组的工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措施,保护和减少人员伤害,降低财产损失。

4、消防灭火组。

(1)负责对单位(企业)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以及其它重点防火部门制定灭火抢险预案,为事故及灾害调查处理带给依据。

(2)负责报警。对接警出动状况,受灾部门、燃烧物质、火势大小作火灾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现场灭火战斗,加强火情侦察,查清是否有人员受大火包围,及时抢救伤员。

(4)灭火战斗结束后及时补充器材,恢复战备状态,总结火场经验、教训,协助上级部门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人员医疗抢救组的职责尽一切可能救助人员。对现场伤势较重人员进行临时处置;对已濒临死亡人员进行人工抢救措施送相应医院救治。医疗抢救组有权禁止人员进入状况不明的现场,以防人员伤亡事故扩大,对有可能造成疾病的现场环境进行封闭和环境消毒。

6、警戒保卫组的职责。

负责隔离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协助人员抢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现另类意外事件。

7、物质保证组的职责是尽一切可能满足救灾和事故处理所用的物质需求保障。

8、抢修队伍的职责是在公司相关部门配合下理解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尽一切可能抢修设备和工艺现场,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恢复生产。

9、联络、通讯、保障组的职责是持续和上级联络,保证应急通讯正常,接待外来人员,接待职工家属;同时和医疗抢救组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应急管理制度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

2、安全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向家长发放书面通知及安全注意事项。

(2)必须提前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示,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组织。

(3)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过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行驶。

(4)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提前部署,责任到人。

(5)学校组织学生出游前,要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学生安全守纪和自我防护常识的教育,要教育学生远离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区,不得擅自参加探险类的活动、上下车及时站队,不允许在马路上互相追逐、嬉戏等。

(6)出发前将学生组成小组,任何人不可单独活动。离队需请假。随时清点人数。

(7)建议学生外出期间注意饮食卫生,饮水饮食要卫生,随身携带一些常用药;活动时注意财物安全,严防小偷。

(8)提高学生文明素养,礼貌待人,文明游玩,同学间互帮互助。

对违反纪律者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返回学校并给予纪律处分。

应急管理制度

1、为避免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6、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镇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事务管理(护卫员应急分队管理规定)

为保证护卫员自由活动期间管理区域内具备一定的备勤力量,以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制定本规定。

一、各管理处每日7:00至22:00期间应建立护卫应急值班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护卫员编制总额20人以内的管理处护卫应急值班分队编制人数为6人;护卫员编制总额20人以上的管理处护卫应急值班分队编制人数为9人。

三、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划分为三个小组,由早、中、晚班各指定2至3名护卫员共同担任,每班各为一组,每月轮换一次,每月的第一天为轮换日。

五、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应确定分队长一名(一般由中班领班担任),组长三名(早、中、晚班各指定一名),并确定好通讯联络方式,遇有紧急情况,各应急小组迅速召集人员,分队长及时进行组织指挥。

四、护卫应急值班分队人员应特殊事由需外出的,须征得护卫主管同意并提前确定好自己的替补队员。应急值班人员辞工或休假的,管理处应及时予以补充。

六、护卫应急值班分队值班表应置于中央控制室,便于随时进行通讯联络。

七、护卫应急值班分队须备好相应的应急器材,随时准备处置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应每十天对应急值班分队的快速反应能力或处置能力进行一次综合检验,并填写《紧急集合检验记录表》。

应急管理制度

为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以系统、完整、直观的统计数据,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工作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状况两项资料,其统计项目分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状况。

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工作,做好日常基础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全面、准确、深入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计项目要求,认真开展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规范,避免重复和错漏。

四、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分析,并按时上报乡乡应急办。

五、建立健全统计综合数据库,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参考依据。

应急管理制度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程序适用于社区内潜在的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一领导,分组负责。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4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分级响应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应急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3.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2.3应急响应

3.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2.4应急结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正常工作。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3.3.3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群众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4.1预案演练

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4.2培训教育

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群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存培训记录。

应急管理制度

为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切实做好管委会值守应急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东营港管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管委会总值班室)承担管委会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其主要职责是: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办事项,办理各部门、单位向管委会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并向主要负责领导同志报告我区重大状况和动态,传达市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批示和指示;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跟踪和研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评估和报告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接听电话和接收传真、网络以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二)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承办需报送市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工作。

(三)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办事项,分送、办理各部门、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状况请示和报告。了解掌握、汇总分析我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重大状况,及时向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协助有关领导同志处置个性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各有关部门处置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四)负责报告每日接报的突发公共事件和管委会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

(五)组织突发公共事件评估报告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处置效果和相关职责进行报告。

(六)筹划、组织各类应急演练,负责开发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活动。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我区紧急重大状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二)对各部门、单位报告的紧急重大状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及时报告。对个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个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经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带班主任审核后,按领导同志分工报送,根据需要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掌握事件的进展状况等,及时通过手机、电话等方式向领导同志报告;条件允许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采集事件现场的多媒体信息。

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息,要主动核实状况,跟踪了解事件进展。

(三)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重大状况,应按领导同志分工,迅速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四)在紧急重大状况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同志,事发地有关部门持续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负责催办和查办、落实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状况,汇总上报各种信息。

(五)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信息报送、办理状况进行汇总和通报,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

(六)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状况,要加强与市应急办联系沟通,及时报告有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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