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优秀22篇)

时间:2023-12-14 19:11:08 作者:ZS文王

心得体会是一种将自己的所思所想进行整理和总结的重要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提升自己的素质和水平。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家的心得体会,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

幼儿园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通过远程培训,听了专家的讲座,我深感幼儿园工作的细微性、重要性。“千般照顾,不如自护”。家长和幼儿园教师,不仅有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的责任,同时要及时检查幼儿园的设备、设施,更重要的是要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安全指导、教育,提高幼儿保护自己的能力,帮助幼儿树立一定的安全意识。

其实我们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环境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变消极躲避为积极预防,就能够使各种意外伤害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如热水、药品是幼儿日常经常接触的物品。花花绿绿的药品会让幼儿误认为是糖豆而吃进肚里。杯里的热水也会因为幼儿不会判断而造成烫伤。那么如何提高幼儿对事件的预见性呢?首先要了解一些生活的常识。我们通过谈话,组织幼儿专门的讨论,倒一杯热水、拿来一些药品,请幼儿讨论一下,从而学会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

幼儿园的环境也是关注幼儿的健康和安全的。我们应与幼儿共同创设相应的物质环境,对幼儿进行直观、形象而又综合的教育。幼儿常常在室内乱跑,发生相撞的事情,在室内布置一些安全标记,提醒幼儿注意。但幼儿不了解安全标记,从认识安全标记入手。在认识的基础上,窗台张贴了禁止攀爬的标记;在楼道张贴了下滑危险的标记,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安全。

幼儿园里各种器械、各种玩具都有,孩子们可以自由地奔跑,进行游戏,可以说是快乐天堂。但有时玩起来就什么都忘了,往往会对幼儿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这种自身痛苦的记忆是最深刻的。所以如果看到别的小朋友摔伤磕破时,就能把自己的痛苦记忆类推到别人身上,这种体验会有助于幼儿理解自我保护的意义。以后在活动时,幼儿就自然引起了注意,减少对自己身体的伤害。

中班幼儿好奇心增强,好动,随心所欲的特点,而且不知深浅,不明是非,常常趁老师不注意玩一些危险物品,做一些危险的事或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玩。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就限制幼儿的活动。虽然他们年龄再幼儿园里不算太小,但他们与需要不断的获取经验,在生活中去不断的探索和反思。在与环境进行交互作用之后从而获得相应的信息、感受。我们要在一日活动中,仔细观察幼儿的'一举一动,利用各种教育活动,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

经过一段时间的安全教育,我们发现在活动中大人的提醒在逐渐减少,孩子之间的提醒在增加,幼儿学会了积极地防御。同时,我们也感到,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真正使幼儿形成自律,从而获得身心的和谐发展。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是确保幼儿园各项安全的基础。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事关每个孩子的健康和生命。所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时时刻刻用心去做、用高度的自任感去对待。本周由童主任对教师和生活教师进行了各种事故处理的培训,在培训中我们深知自身责任的重大,有效地增强了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此我们积极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会议日程。同时,我认为要把幼儿园安全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断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用知识理论指导实践,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有效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好幼儿的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开端。为幼儿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学习场所和娱乐场所是每个老师和家长的责任。对孩子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尽我们的一切能力保护好幼儿的安全。作为幼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班现有幼儿40名,其中男小朋友居多,女小朋友较少。现在都市孩子生活经验贫乏、自我保护能力有限,缺乏防范的基本意识。家长在此方面的意识教育比较薄弱而且容易忽视小细节,且幼儿期是人一生中最容易出现事故和危险的时期,孩子们的细节安全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培养训练。所以要努力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以上情况我班级教师安全教育希望能做到无处不在,每个细小微弱的环节都不落下:

1、坚持每天晨检,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如发现即时教育幼儿并与其家长沟通。上课时,必须让幼儿进教室听课。下课时,不得离开教室。下课时间如有幼儿离园,教师要及时寻找,加强管理。

2、午饭时注意,预防烫伤幼儿。一定要把汤晾温后再盛给幼儿,并为幼儿端到面前。

3、坚持每天午检,防止幼儿带异物入寝室,防止异物进入耳、鼻、口的现象发生。中午无论谁值班,一定要加倍照看好幼儿,不忽视午休的幼儿,巡视幼儿是否有不良的睡眠习惯,如蒙头并及时纠正。

4、把好幼儿离园关,一定要看卡放人,不认识的人有即使有接送卡,也要问清情况或者是与孩子父母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再放人。防止幼儿走失和拐骗幼儿现象发生。

5、户外活动时谨慎选择活动场地,活动之前认真而全面检查活动地点及活动器械,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如发现大型玩具有松了的螺丝钉,一定报告领导,做到及时消灭不安全的隐患,保障幼儿安全。同时注重孩子的安全教育,让孩子们在进行身体锻炼的时候知道该怎样避免让自己受伤。

6、教师离园时在班内各处检查,如:水、电、门、窗。晚接的孩子一定要和值、班老师做好交接,并简单交代其幼儿情况。

7、班级药品放在一定的位置,不让幼儿取拿。在对幼儿进行喂药时,认真阅读食用标准或家长所写的要求。

8、书包内不可放置削笔刀、剪刀等铁质尖锐物品。随时随地检查教室内外的活动场地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如带班老师来园后,马上检查一下教室内有无危险隐患。将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要安全,就要有良好的秩序,良好秩序的形成则来源于幼儿一日生活行为规范的培养,对于幼儿我们要严格要求,从一点一滴开始努力。

1、教育幼儿在教室内、走廊上、上下楼梯时不追跑和横冲直撞,教育幼儿不要大声喊叫;教育幼儿洗手、喝水、小便时自觉的有序排队,不乱跑,当心滑倒;进餐时,要求幼儿安静用餐,不边讲边吃,以免食物吞进喉咙里。

2、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们了解哪些物品对人体具有伤害性,如刀、电、大头针、热水等,会主动避开不安全的物品。明白安全门的作用。

3、教育幼儿不将手放在门缝间、桌子间、椅子间、以免挤伤。

4、户外活动玩大型玩具时,做到不推不挤,一个一个滑,让幼儿互相监督,保证幼儿安全。

5、教育幼儿不能碰电器插座,不可以带小刀,在美工课剪纸时候注意安全,知道怎样正确的使用剪刀。

6、不把纸团、扣子、拉链等塞到耳、鼻、嘴里。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7、知道自己独自在家时如何保护自己,不吃陌生人的食物,不给陌生人开门,不跟陌生人走、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家长或集体等。

共同承担教育责任我们通过每期的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使家长懂得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配合幼儿园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并搜集一些幼儿因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造成的意外伤亡资料,帮助家长认识对幼儿实施自我保护教育的重要性;同时还要让家长避免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时走入误区:

(1)为求安全取消幼儿的一系列活动。

(2)为求安全降低幼儿活动的标准。

(3)为求安全限制幼儿活动的范围。

让家长知道用这些办法来达到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伤害的愿望是不现实的。要求家长根据幼儿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且行为无意性大、自控力差的特点,注意教幼儿一些应付意外伤害的方法和能力的培养,让家长认识到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的重点是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时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眼睛不离开幼儿,孩子到哪,教师的眼睛就到哪。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幼儿懂得自我保护的简单知识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证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安全管理讲座心得体会

20xx年4月1日,由我园严雪芬老师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校园安全知识培训。通过本次培训,我学到了全面的安全知识,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开展有了更深的认识,领悟到校园安全对整个社会,对学校教育的重要意义。自身对校园安全思想认识得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的意义,自己也有全方位领悟。我深刻理解到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通过学习培训感触最深的一点是学校的安全管理:关键在前期的预防工作,而在前期的预防工作中,除了物防、技防、人防外,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有效的安全教育。而三防相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还相对容易,而对学生有效的安全教育不甚容易。这也是我今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重点需要思考的问题。

而在幼儿园发生最多的就是幼儿人身伤害事故诸如:走失、摔伤、烫伤、抓伤、打伤、咬伤等等。

如出现这些事故时,作为教师的我们首先必须要展现出一种专业的关爱,即能用有如父母一般的心思来爱孩子,因为爱而产生责任感,因为责任感而小心谨慎地注意和关心任何和孩子安全相关的事物,用心周到地处理孩子的问题。这样的幼儿教师,出于一种专业的关爱,对幼儿的操心和牵挂是主动的,由于发自内心的主动,所以处处能防范于未然,孩子的安全于是更有保障。也正是处处挂虑着孩子,所以幼儿教师在带班中是不可能无忧无虑,自自在在的,我个人的感受就是,从教时间越长,胆子越小。胆子小不是坏事,它促使我能时刻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状况有所警惕并预先加以防范,始终把幼儿安全放在首位。

其次,作为幼儿教师要了解的是幼儿意外伤害发生的一些要素是哪些,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幼儿教师,应该是充分地了解幼儿意外产生的一些相关知识,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仍能提供给他们最大的游戏学习空间,而不是以安全为借口而限制孩子。我们应该给孩子最丰富的学习环境,努力提供各种玩具材料以满足幼儿的探索需求,但我们也应以一颗专业的关爱之心,不断观察孩子的能力和发展,以判断其是否能够进行安全的游戏。

最后,要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教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不要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因为对幼儿再多的保护措施,如果幼儿不能自我警惕也难以避免发生意外。不要因为幼儿小而不进行安全教育,在幼儿园中进行安全教育是一种渗透式的教育,如在游戏中建立一些安全规则,在操作中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工具的方法等,教师适时的指导能使幼儿慢慢地建立安全的行为方式。

愿所有的家长、幼儿园和幼儿教师共同努力,正确认识和对待幼儿园安全问题,用专业的关爱和不懈的安全教育,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稚嫩的身体不受伤害。

安全管理幼儿园心得体会

作为幼儿教师要了解的是幼儿意外伤害发生的一些要素是哪些,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幼儿教师,应该是充分地了解幼儿意外产生的一些相关知识,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仍能提供给他们最大的游戏学习空间,而不是以安全为借口而限制孩子。我们应该给孩子最丰富的学习环境,努力提供各种玩具材料以满足幼儿的探索需求,但我们也应以一颗专业的关爱之心,不断观察孩子的能力和发展,以判断其是否能够进行安全的游戏。

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心得

____年4月1日,由我园严雪芬老师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校园安全知识培训。通过本次培训,我学到了全面的安全知识,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开展有了更深的认识,领悟到校园安全对整个社会,对学校教育的重要意义。自身对校园安全思想认识得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的意义,自己也有全方位领悟。我深刻理解到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通过学习培训感触最深的一点是学校的安全管理:关键在前期的预防工作,而在前期的预防工作中,除了物防、技防、人防外,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有效的安全教育。而三防相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还相对容易,而对学生有效的安全教育不甚容易。这也是我今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重点需要思考的问题。

而在幼儿园发生最多的就是幼儿人身伤害事故诸如:走失、摔伤、烫伤、抓伤、打伤、咬伤等等。

如出现这些事故时,作为教师的我们首先必须要展现出一种专业的关爱,即能用有如父母一般的心思来爱孩子,因为爱而产生责任感,因为责任感而小心谨慎地注意和关心任何和孩子安全相关的事物,用心周到地处理孩子的问题。这样的幼儿教师,出于一种专业的关爱,对幼儿的操心和牵挂是主动的,由于发自内心的主动,所以处处能防范于未然,孩子的安全于是更有保障。也正是处处挂虑着孩子,所以幼儿教师在带班中是不可能无忧无虑,自自在在的,我个人的感受就是,从教。

愿所有的家长、幼儿园和幼儿教师共同努力,正确认识和对待幼儿园安全问题,用专业的关爱和不懈的安全教育,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稚嫩的身体不受伤害。

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

第一、是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需要。当前,我国安全事故处于多发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如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等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不断,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急剧增加等。近年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在呼吁能够就学校安全管理进行立法,以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层面保障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于形成适应新形势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是健全巩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的需要。在中小学安全工作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的情况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十分迫切。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04年10月至12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教育部、公安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整治行动中初步建立了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实践表明,中小学安全工作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订管理办法有利于巩固和健全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机制。

第三、是完善和推进安全工作、加强依法管理的需要。长期以来,我部领导对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我部先后多次发布了有关通知与文件,提出了工作要求与措施,但尚不够全面规范;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法规与文件等,有的也只是部分条款或者内容涉及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因而,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

为从制度层面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健全和巩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依法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和教育,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从2004年10月开始,教育部组织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安大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专家与其他九个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起草了《办法》。《办法》的制定历时一年多时间,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是对我国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积极探索。《办法》的实施对于做好新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幼儿园安全管理类书籍读书心得

幼儿园安全管理应该怎么做?看看下面的幼儿园安全管理类书籍读书心得范文吧!

近期,我细细阅读了《幼儿园管理》这本书,通过近一段时间的不断学习,我接触了不少管理的新理念和方法,并认真反思自己以往工作中的一些不足,现将自己一些体会简单总结如下:

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的幼教理论层出不穷,竞争十分激烈的形势下,对于一个新上任的园长来说,保持清醒头脑,有效履职尽责,防患于未然,是多么的重要。

在短短半年的管理工作中,我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心理和文化素养,学习运用新知识、新技术,希望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使汉王幼儿园走向正轨,打造有汉王特色的一流幼儿园。

汉王小学附属幼儿园于20**年新建新园,为适应日益变化的幼教形式,迎接江苏省优质幼儿园的验收工作,幼儿园内部进行了全面整改,学校领导经过反复商讨,决定让我任园长。

我非常感激领导对我的信任,勇敢而自信地把这一艰巨的任务应承下来。

幼儿园整改期间,我参与了所有的准备工作。

一步一步走来不知付出了多少汗水。

看到幼儿园在我们的努力下焕然一新,生机盎然,我的心里充满希望,于是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建园初的日子,整日的忙碌,在幼儿园做园长,我真正体会到了“披星戴月,早出晚归”。

那时,哪里有脏活、累活、重活哪里就有园长的身影,在我的带领下,全园职工大干苦干,很快使幼儿园步入正轨。

这时,我简单地想,管理无非就是带头苦干,只要你能吃苦,管理一个幼儿园就不成问题。

然而,问题很快就出现了,园长在的地方人人能干,园长看不到的地方,事事无人干。

这时,我意识到管理上的失败,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到幼儿园是来管理的,不是来带头干活的。

园长不必事必躬亲,要学会管理,我开始认真反思自己的管理行为。

园长的主要工作是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管理。

我们常常听到一些园长抱怨,忙死了,累死了,建园初我也有这样的体会。

然而,在幼儿园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教师都只是被动的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各种教学活动也只是按照进度统一进行。

教师的积极性如何才能调动起来?如何能让教师也加入到管理的队伍中来呢?

这时我认真地反思了自己的工作方法:是不是做了自己不该做的事情?身为园长应该做到:首先抓大放小,抓急放缓,从园长的工作内容来看已经很多了,如果再一头陷入事务堆,大事小事亲自干,就会捡了芝麻丢西瓜;其次是处理任何事情都要自问:能不能取消,能不能合并,能不能用更简便的方法,能不能交给他人去做;第三要学会授权,放权,让别人积极主动、心悦诚服、放心大胆地干。

要想让教职工参与到幼儿园管理的行列,园长可要动一动脑筋。

作为园长,首先要了解每一个教职工的特点,尊重她们的自身价值观,同时注意分配工作要因人而异。

园长安排的工作任务要能促进下属的个性发展,能给他们带来事业上的成就感,满足实现他们自我价值的愿望。

现在我园每逢大的活动都会组成一个策划小组,全权负责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园长不再为此事而忙乱,而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因为组织策划者的不同,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作为园长也要开明一些,对他人分管的工作要放心,相信他们能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其次要开放一些,对他人分管的工作要放手,相信他们能够有创新地开展工作。

当然,做为一个优秀的园长,在实施领导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放权不失职,否则下属会滥用权力;依靠不依赖,否则会失去领导的意义、作用和职责。

宽松而不放松,否则就会出现涣散和混乱的状态。

在管理工作中,园长要给教师提供足够的空间,除了让他们在业务上有所提高,更要引领他们站在管理的高度,参与幼儿园日常管理,这样有助于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全局意识,使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继续探索管理的'新方法,并在反思中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勇于开拓,大胆创新,让幼儿园得到长足发展。

转眼间,我从幼师毕业至今已有16个年头,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幼儿教育上。

作为一名在基层多年的幼儿园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茫然的感觉。

虽然经过10年多的不断摸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所承办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轨,作为管理者的我也越来越感到,自己的知识太少,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加强自身的修养。

在教委办此次开展的读书活动中,我针对自己的工作特点,将《幼儿园管理》作为必读的一本书。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有了很深的体会,那就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管理理念的更新,我们不仅要依法治园,更要有“法”管理。

一、以身作则,凝聚人心

《幼儿园管理》指出:作为一个园领导,既是“一家之主”,也是教师们的主心骨。

我认为,在幼儿园管理中应注重营造民主、团结、融洽、活跃的工作环境,形成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协调和谐的氛围。

管理者首先做到以身作则,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独断专行。

工作时我是园领导,绝对不允许谁马马虎虎,而工作之余和老师们是姐妹。

经过几年的磨合,目前我们整个团队人员还算比较团结、融洽。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

管理制度是对全体师生员工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治园之本。

今年初我们进行了量化考核的尝试,规范了教职工的工作行为,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

通过制度考核,促进了教师从他律走向自律。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量化考核制度的推行,明确了目标和责任,使教师们的教育教学行为有了准则,教师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有了明显的改观。

三、以人为本、柔性管理

我们幼儿园大多是女教师,大部分都住宿。

女性对待事物有很多的特点:细心、认真、敏感......所以在管理中更要讲方法。

我联想到最近微博有一则笑话,意思是:每当打扫卫生时,学校会说“学校是你家”;可当你一迟到,学校会说“你当学校是你家呢?我想说的是,对教职工来说,学校在工作时是单位,不能像在家那么随意,要保持工作中的状态;但在生活时,学校就是一个大家庭了,可以轻松惬意。

因此,只要分清时段、明确身份,就能合作无间,做到学习、工作、生活三不误。

《幼儿园管理》这本书是学不完的,但其中的每一句话我都会认真去揣摩,并转化成自己工作的指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不断学习,常读书、读好书,不断提高做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一起开创英峰幼儿园的新局面!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失职的医生,他毁掉的可是一个人,甚至可能会是一个家庭,然而一个失职的老师,他毁掉的可以是一代人。

可见,教师身负的重任。

“教育的理想是为了一切的人,教育的理想是为了人的一切。”最近,我读了知名教育家朱永新的一本教育专著《新教育之梦》。

这位教育大师知识的渊博,对教育至真的感悟与至纯的挚爱,他对新教育理想追求的高瞻远瞩,令我油然而生敬意。

要成为一名教师,不难;可要成为一名好教师,却是很不容易的。

本书对理想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都作了深度的阐述;同时对理想的学校、教师、校长、学生及父母也作了形象地勾勒。

伴随着书中描述的教育理念,我仿佛飞翔在一个崭新的世界。

“理想的智育应注重协调和谐,融德、智、体、美、劳,诸育于一体,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着力于‘合格加特长’的个性养成。

”我十分赞同这一点,理想的智育不能狭隘理解为成绩好就行了。

它应该与德、智、体、美、劳融为一体,它不但是单纯的传授知识,还有着对学生正确人生观的教育、求真信念的塑造、审美情感的熏陶、坚强毅力的培养、实践能力的训练等。

试想,如果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只是成绩好,其他方面都不行,这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吗?现在的孩子已俨然成为家中的小太阳、小皇帝,已习惯了接受父母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不懂得回报和感恩,缺乏动手能力和受挫能力,在与别人相处时处处表现出的斤斤计较和以自我为中心……对于这些情况,如何改变,如何在有限的教育空间有效实施学生的全面发展,值得我们思考。

书中还提到的新教育实验六大行动:营造书香校园、师生共写随笔、聆听窗外声音、熟练运用双语、创建数码校园、构筑理想课堂,使我们这些一线教师眼睛一亮。

营造书香校园,大量阅读书籍。

读书是一种幸福,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这也正好和我校所提倡的读书活动相吻合,大量的阅读确实会在不同层次、不同方面提升师生们的人文素养。

读完此书,我一下子被书中那句“中小学搞教育科研,就是应该从记录自己教育现象,记录自己的感受,记录自己的思考开始的,把这一串的 ‘珍珠’串起来,那就是一条非常美丽的项链。

”而吸引。

是啊,我们平时不是一直在讲科研先导、科研兴课吗?如果我能从教育随笔,教育日记开始,那不是最真实的科研吗?从那时起,我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一定要坚持从关注学生心灵开始,记下自己教育中的点点滴滴,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和学生一起成长!

苏霍姆林斯基有一句名言:“让每个孩子抬起头来!”因此,我认为,转变“后进学生”的关键是帮助他们树立其学习的信心,使他们和优秀生一样体验到学习的成功感。

正是因为我们的学生习惯、智商、学习成绩等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是一个个有着自己想法、思维的独立的个体。

所以,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那样的与众不同和富有新鲜感。

当然,加强德育还有必要充分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过去,我们经常把学生的品行问题和心理问题混为一谈。

两者固然有密切的关系,但是毕竟还是不一样的。

很多人在生活中所犯的错误往往被看作是德性问题,实际却是心理问题,如学生拿别人的东西,就一直被看作是品德问题,但是据研究,许多都是一种心理障碍问题,因为许多学生根本不缺少这些东西,但是他通过拿别人的东西而获得一种满足感。

如果把这些由于心理问题而犯的错误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作为品德败坏而进行处理,则会大大挫伤学生自尊心和人格的正常发展。

教师必须从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等角度正确分析学生产生问题的原因。

这就给我们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普遍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

通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

帮助他们处理好适应环境、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体系。

作为老师,不能以一个成绩的标准来看待学生,相反,我们要淡化成绩,这淡化成绩当然不是说我们不要追求好的成绩。

对于优秀生,我们要注重培养他们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培养他们博览群书的良好习惯,培养他们善于合作、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让他们在追求真善美中充分享受学习的快乐,体验成功的喜悦,而不是拘泥于分数。

即使有些时候他们的考试分数不是太理想,我们也不必太在意,只要他们知道自己努力的方向,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我认为已经很够了。

有了梦就会有动力、有希望。

《新教育之梦》——这是所有老师和学生共同的梦。

我愿意做一把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和学生一起成长。

安全管理幼儿园心得体会

要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教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不要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因为对幼儿再多的保护措施,如果幼儿不能自我警惕也难以避免发生意外。不要因为幼儿小而不进行安全教育,在幼儿园中进行安全教育是一种渗透式的教育,如在游戏中建立一些安全规则,在操作中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工具的方法等,教师适时的指导能使幼儿慢慢地建立安全的行为方式。

愿所有的家长、幼儿园和幼儿教师共同努力,正确认识和对待幼儿园安全问题,用专业的关爱和不懈的安全教育,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稚嫩的身体不受伤害。

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在多年的学校安全工作中,我觉得应该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确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幼儿园安全工作与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采取必要措施,才能保障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幼儿园成立了由园长牵头的专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负责,副园长分管,行政人员指导,级部组长具体落实。实行了“层层把关,防范第一,定人定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各岗位与幼儿园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组织学习《安全工作制度》细则,明确了各自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使得全园人人都有安全防范意识,人人都有监督岗,人人都知晓安全防范措施,人人都是安全卫士。

依据上级教委及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了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配合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我们对幼儿园和幼儿安全的各个环节仔细认真地进行了排查,对幼儿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仔细检查,包括围墙、门窗、桌椅、床铺、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盥洗设施、玩教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并配有相关图表。结合防疫部门,我们还专门设置了幼儿传染病通报体系,为在最短时间内上报行政部门提供保障。

我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定期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并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转发的各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文件,通过学习,让大家明确到安全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使教职工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工学习报刊、杂志、媒体报道的各类事故、案例,分析产生事故的原因,进行讨论评述,除了少数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外,幼儿园很多事故主要还是当事者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让大家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要引以为戒,加强责任心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本年度,组织全园教职工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两次,消防演习两次,突发重大灾难组织幼儿紧急疏散演习两次。

积极利用幼儿园家教之窗、保健宣传栏等途径进行交通、防火、游泳、传染病、食品卫生安全等宣传与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在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且结合幼儿理解情况,开展“火灾、地震逃生演练”,加强幼儿自救意识。注重积累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

幼儿的伙食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会,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营养员,作为营养分析,并要保证儿童的蛋白质摄入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饭、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实行专业人员为幼儿服药,有效防止错服、漏服。健全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各种记录、登记和卫生检查统计工作。

我园进一步加强了园内秩序管理,幼儿园门卫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设置监控录像。家长接送幼儿实行“接送卡”制度。凡有人来访,认真做好登记,严禁身份不明、无正当事由、推销商品等人员进入园内。此外,还针对周边道路拥挤的情况,我园派保卫干部进行监管,严禁车辆进入园门口,对家长的自行车、摩托车等划定专门区域,监督家长严格按照指定的位置停放,确保了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畅通,保证了家长和孩子们的出入安全。

加强对幼儿园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排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进行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在幼儿园内安装监控设施,会计室安装智能报警器。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幼儿园相关设施设备。

总之,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创建“平安先行学校”为契机,扎实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十分重视,全社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不断下降,非正常死亡人数逐年减少。

同时,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处于转型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和情况。突出表现在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录像厅、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不断增加。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说明我们急需要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

为从制度层面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健全和巩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依法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和教育,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从10月开始,教育部组织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安大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专家与其他九个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起草了《办法》。《办法》的制定历时一年多时间,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是对我国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积极探索。《办法》的实施对于做好新时期中小学安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办法》的制定有三方面的需要。

第一、是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需要。当前,我国安全事故处于多发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如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等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不断,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急剧增加等。近年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在呼吁能够就学校安全管理进行立法,以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层面保障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于形成适应新形势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是健全巩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的需要。在中小学安全工作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的情况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十分迫切。20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年10月至12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教育部、公安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整治行动中初步建立了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实践表明,中小学安全工作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订管理办法有利于巩固和健全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机制。

第三、是完善和推进安全工作、加强依法管理的需要。长期以来,我部领导对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我部先后多次发布了有关通知与文件,提出了工作要求与措施,但尚不够全面规范;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法规与文件等,有的也只是部分条款或者内容涉及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因而,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全面的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

二、《办法》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办法》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以十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有关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是第一个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配套的法规性文件。它的基本特点有:

第一、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既规定了教育部门与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也规定了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内容比较全面,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二、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沟通与协作的重要方式,力求推进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外人员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危房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等。

第三、针对性很强。《办法》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比如,针对一些地方频发学生溺水死亡情况,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针对学生校外体育运动易发生危险的情况,规定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针对当前校车良莠不齐、管理混乱状况,特别对校车安全管理做出统一规定;规定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的同时,特别提出应当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管理等等。

第四、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办法》对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做了具体的规定,比如,针对集中上下楼梯时易造成学生踩踏事故,《办法》提出“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巡查”的规定,有很强的操作性。

三、《办法》对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和方针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此,《办法》确定了“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方针。积极预防,就是要求学校和各有关方面要通过调研摸清学生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地点和时段,积极预防、科学预防,同时,有针对性地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依法管理就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实施学校安全管理,保证学校和师生安全;社会参与就是要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则就是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位。上述内容较为完整地表述了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

青少年学生和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证他们平安、健康成长,是各级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责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责任重于泰山。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做好这项工作意义尤为重大。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湖口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齐全、措施得力,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校舍、饮食、卫生、消防等方面安全有保障;公路沿线学校交通警示设施基本完善;杜绝违规车(船)接送幼儿及学生;校园流动人口得到有效管理,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坚决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彻底杜绝师生群死群伤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学校是安全教育的主阵地,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有效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大力度,拓宽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一是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使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是继续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和不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三是通过开展卫生、交通、法律、消防、心理健康咨询引导等系列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开阔学生的视野;四是通过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五是要结合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震、防火、防踩踏等预案的演练和观摩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六是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健全细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近年来,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但还有少数学校的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内容也比较笼统。因此,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新形势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尽快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以完善和细化,特别是对夜间巡查、值班、食品采购登记留样、事故报告和通报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要进一步充实内容,提高标准,避免造成学校管理上的疏漏。

3、加强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改善食堂、饮用水、厕所等方面的设施和条件;要防止和克服班额过大问题。要坚决杜绝使用c、d类危房,b类危房必须加固维修,经质监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注意灾害性天气对校舍及附属设施造成的破坏和影响,做到经常排查、密切关注、及时修缮。

4、加强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对在校住宿学生、校外租住学生和投亲住宿学生进行详细的摸底,逐一建档造册,分别安排人员跟踪管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尽量安排学生在校住宿,学生公寓要安排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并将有关情况作好详细记载;要保持学生公寓应急通道畅通,建有防护栅的公寓,晚间防护栅门不得上锁,并健全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在校外租住或投亲住宿的学生,由学生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向学校申报,经同意后,由房东与家长签订住宿期间安全管理协议书;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外租学生的住宿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着力解决学生宿舍脏、乱、差的问题,加强督促管理,培养学生文明、良好的生活习惯。

5、加强饮水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集体用餐管理规定》,严把经营资质准入关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出售关,完善设施,逐步推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坚决执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制定和完善校长、分管领导及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学校要全天候向学生供应开水,饮食用水要做到定期送检;学生食堂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采购食品、疏菜要索证并做好记录;要做好对各种传染疾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场所清洁卫生。

6、加强消防安全和危毒物品安全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及时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做好消防器材的检修和换药工作;要彻底疏通消防应急通道,在教室、寝室的楼道口装配感应灯、应急照明灯和通道指示标志,并做到专线专控;集合、出操时,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维护上下秩序,防止发生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学校要对电路、电器、燃具等进行定期检修,尤其是锅炉,要有合格证、定期检测证,锅炉工必须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防止用电、用气等造成灾害事故;要加强对实验室危毒化学药品和其它危险物品的管理,对所有危险化学物品逐一登记造册,严格执行实验室“五双”管理制度,避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不良后果。

7、着力抓好幼儿园的管理和接送幼儿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江西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重点督促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健全制度,完善设施。对于没有取得办园资质且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学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上报情况,协助抓好督促整顿工作,如效果不明显,报请民政部门予以取缔;要杜绝幼儿园用证照或手续不齐全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8、切实做好重点时期的安全工作。认真做好中考、高考、会考等集中考试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抓好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值班护校工作,对于重点时期重点工作,学校要制定专门的计划,作好安排部署,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节假日补课。

9、加强学校治安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实行领导带头值班制度,坚持执行24小时巡查制度和校门凭证出入登记制度。

10、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汇报制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学校要经常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排查,发现隐患情况及时报告;要有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学生搭乘的车辆、船只进行监督;各小学要建立和完善护送制度,组织学生按路队放学;公路沿线学校、幼儿园要报请有关部门设立交通警示标志,划定斑马线;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12、认真抓好安全培训工作。各学校幼儿园都要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和计划,采取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有步骤地开展安全培训;同时按要求参加县、市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年内基本做到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普遍接受一次培训。

13、广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各学校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认真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通过创建活动,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

14、加强安全隐患台帐建设和校方责任险工作管理。各学校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学校安全隐患及整改台帐,做到情况清、底细明,同时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彻底抓好隐患整改。市局将在今年选抽两个县(市、区)分别实行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和校方责任险工作的试点,督促引导保险公司参与学校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学校应及时与辖区教学点、幼儿园及各处(室)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级抓落实。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县教育局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疏于管理或工作不力而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直至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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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班、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六、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园、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儿园要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在幼儿园安全是工作中的重点,特别是幼儿的安全。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园各个部门的工作,幼儿园作为集体保育和教育机构要对全体幼儿的安全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保证幼儿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幼儿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幼儿年龄小缺少安全知识经验,缺乏独立行为能力,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时不会保护自己。幼儿园作为集体保育和教育机构要对全体幼儿的安全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保证幼儿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园各个部门的工作,如:门卫,场地设备安全,活动安全等,在管理上高度重视,要教育全园教职工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同时加强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落实,使园内各项活动的开展均能以孩子为中心,注意各种活动的安全保护问题。

1、强化全园教职工的安全意识。

幼儿园安全工作涉及全园各个部门。因此,要提高全园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园重视安全工作的局面,园领导及个部门负责人应注意随时督促,提醒教职工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离岗位,对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2、清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强预见性。

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幼儿意外伤害的原因之一,要注意设施、设备的经常性维修,定期检查,控制环境中的不安因素,将园内不安全因素降至零,事先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加强防范,保证幼儿安全。

3、注重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规和重视组织幼儿活动中的不安全问题。

好奇、好动、好探索是幼儿的天性,不能因重视幼儿的安全而限制禁止幼儿的活动,应该在重视环境和组织工作安全个前提下,注意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加强幼儿安全常规教育,从根本上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教育孩子在游戏中不能拥挤,避免碰撞。

4、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

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坚持严格执行,要明确规定各个岗位安全工作的内容,及各环节要注意的问题,要注意对幼儿、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使安全制度广而周知。还应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督促指导,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找原因。

1、防患于未然,加强预见性。事先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如:对户外活动场地或设施能意识并发现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这是维护幼儿安全的首要原则。

2、组织有序、稳定幼儿情绪。幼儿情绪浮躁,往往是因为组织不力,秩序混乱,这也是一种不安全因素,应注意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生活制度与常规的建立,组织活动要有条理、有节奏。形成和谐有序的环境氛围。

3、提供充分与足够的活动时间与空间,应注意为幼儿提供充分的活动时间和足够的活动空间,避免幼儿由于过于拥挤而发生危险,造成意外伤害。

掌握安全常规,培养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而不能硬性限制,单纯禁止幼儿的自由活动。因殪废食是安全之大忌,教师要避免焦虑心态,这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影响幼儿情绪。要注意在各项具体的活动中给予积极引导。班级教育管理上应从消极防范转变为积极促进。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班级保教管理中,应注意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玩具是幼儿每天都要使用的,应该避免玩具给儿童带来的伤害,从玩具的购置、使用到保管上都应首先从保证幼儿安全考虑。

(1)避免购置危害幼儿安全的玩具,如:边缘锋利的玩具、容易破损或断裂的玩具,用有毒的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幼儿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户外大型玩具,应让幼儿掌握游戏常规。对于需成人指导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如:一些需插电的电动玩具。

(3)玩具的维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给玩具消毒,对残旧玩具要及时修理或丢弃。对大型户外玩具要经常检查、清洁、沙池要清理,避免某些尖锐物体刺伤幼儿的手指。

2、活动安全:

在使用剪刀等危险性工具时,要注意教幼儿掌握操作技能、要领。如:将剪刀交给别人时,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将剪刀柄递出去,以防刺伤别人,剪刀用完后要合好,放归原处。不能拿着剪刀乱跑。

除特殊情况规定,不准幼儿玩弄电源插座、插头、电线不能玩火柴、打火机等。不能随便吞吃非食物的东西,不把钱币、玻璃球等小东西含在嘴里,放在鼻子里。

使用户外活动器械要遵循正确的运动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动规则,不得做任何危险的动作,如:爬、攀登时抓紧护栏,不相互推拉,走路奔跑时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会躲闪,防止与同伴碰撞,上下楼梯靠右边走,不能与同伴相互推拉、挤,不到阳台、窗台、双层小床等高处玩耍,不玩带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这些东西带在身边,户外游戏时,不远离集体,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外出活动要整理好衣着,提好裤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着鞋,鞋带要系好,以免活动时绊倒发生危险。

3、交通安全:

引导幼儿学习认识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街上乱跑,横穿马路不慌张,注意看清左右有无车辆,才可以过马路。

乘车时,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在车上不得大声喧哗,不在车上玩耍和跑动,要扶好车把,以免发生危险,不玩弄车门和车窗,顺序上下车,不可相互拥挤。

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

教师要随时关注幼儿的情况,幼儿园要把好门卫关,入园、离园时要有接送卡,没走的幼儿要有值班教师守侯,不得让幼儿单独离园,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孩子。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幼儿的生命安全,牵动着家长的心,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实践证明,积极有效的管理是确保幼儿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最重要的因素。

4、着装安全:

(1)幼儿着装要舒适、安全,避免穿太长的裙子、太长的衣服,以免影响幼儿活动,一旦绊倒就会发生意外。

(2)教师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长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当幼儿发生意外时,影响教师及时反应成功动作。

5、防火安全:

(1)、幼儿园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有足够的走火通道。

(2)、每个班贴出依仗走火通道示意图,并组织教职工熟悉通道及消防知识和紧急事故电话。

(3)、幼儿园应预先拟订紧急状况疏散计划,并让幼儿实际演习,以应付失火、地震等紧急状况。可通过比赛等方式进行,教师听见紧急讯号后迅速带幼儿离开课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场等)这种练习可每学期举行一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受访者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三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四条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总务后勤处组织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十条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三条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四条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并贴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量说明书,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防虫、防湿、防霉)

第十五条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第十八条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条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必须要有医院证明)。

第二十条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二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

第二十三条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五条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安全管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城成教委发[2004]02号文件精神和10月11日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我镇各类幼儿园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做到万无一失,使所有入园幼儿安全、健康地成长,现就加强我镇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1)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中心学校成教干事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定期召开有中心学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团委、卫生所、各幼儿园、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全镇幼教管理工作动态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3、定期对各幼教管理人员、幼儿园法人代表、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教职工进行幼教工作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工作意识和管理规章制度教育。以增强全体幼教工作者对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规范行为、落实措施。

4、定期组织人力对镇内各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幼儿园周边环境(包括道路交通、小食品摊点等)、校舍、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食堂和饮食卫生、玩教具、消防设施、接送幼儿的车辆、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任职资格和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

5、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防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常规管理。

(1)要制定门卫制度。各园要有专人负责门卫工作,对来人、来客要详细问询、登记,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对身份可疑或有精神病的不得允许进入幼儿园。

(2)要制定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度。

(3)要制定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身心疾病而不适应幼教工作岗位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4)要制定幼儿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等常见病的防治、预防和饮食卫生管理等工作。

(5)校车管理制度。用于接送幼儿的校车首先应由办园法人代表将驾驶人员的身份证、驾驶执照和车辆的行驶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用校车接送的申请交教育局职成教办公室审查、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然后将上述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送镇中心学校审查、确认无误后备案,这时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才能用于接送幼儿。同时,用于接送幼儿的校车应定期到公安车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审验并将检查审验结论的复印件交中心学校。

不准用机动三轮车接送幼儿。

(6)要建立幼儿接送卡制度。镇内所有幼儿园必须给每个幼儿家长发放"接送卡",幼儿家长必须持卡方能接送幼儿。

6、各幼儿园举办的大型、集体性的外出活动,必须写出书面报告交中心学校。

7、坚决取缔非法无证办学机构。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工作总结《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教训,促进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将安全管理台帐工作规定如下:

(一)法规文件: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工作文件。

(二)组织领导: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工作职责等。

(三)管理制度:幼儿园基本情况、最新修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工作学期和年度计划、总结,各类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幼儿园隐患排查整改、综合治理等安全工作报表等。

(五)安全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六)检查整改:各类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幼儿园安全日巡查记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跟踪督查情况记录等。

(七)预案演练: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灾、防地震、防盗窃、防诈骗、大型集体活动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情况记载(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关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的记载,对各类事故的反思总结等。

(九)安全考核:各类安全考核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等。

(十)经费投入:安全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活动等经费投入情况记载。

(一)上述1—3项台帐为长期使用,4—10项台帐为分年度归档,随时备查。

(二)高度重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归档相关资料。

(三)台帐资料要求全面完整,图文并茂,按上述条目逐项分类整理归档。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中站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全力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现19所中小学已配备专职保安38名,幼儿园聘用兼职安全保卫人员12名,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二、“三防建设”布下天网

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安防监控室,在大门口等重要部位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监控摄像头576个,能保存40天。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门卫值班室共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31套,并与当地公安接警中心联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严格门岗管理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门卫、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和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登记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上、放学时段,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演练相结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

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中站区教育局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公办学校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承担,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确有困难的,政府可以适当补贴。

第四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建设、城管执法、房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三)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七条各级政府与学校应按照规定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各级政府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应按照规定落实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学校应当鼓励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九条学校和在园幼儿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配备男性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园幼儿虽不足200人,但所在区县政府教育、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配备1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备2-3名;

(三)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备3-5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要专业化。

保安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学校、幼儿园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按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

(三)在校学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学校应当增配保安人数,以适应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规定设立卫生室。学校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警用钢叉、警棍、对讲机、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五条学校围墙应当设置安全防护网。学校内的操场、教室、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食堂、公寓、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要害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学校的建筑物应当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八条学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校车应当符合校车管理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教学区和教职工宿舍区隔离。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录和持证出入制度,外来人员经允许只能进入学校办公区,并由专人引领陪同。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设立隔离线,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现象。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要有专人集中看护,杜绝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同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报告,由办事机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教职工,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教学楼、办公楼、图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内的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应当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城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第三十一条公安、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贴近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建设工程;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学校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和设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停车泊位等。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安全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开学初、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演练;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练。

第三十七条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当每学期对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园)长、校园专职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内容。

第三十九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保安人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方案。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四十三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全过程受控。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对学校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园长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带幼儿来看园的一律按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来看园的家长或来园的人,每名教师均有义务陪同,直到离园,绝不允许让其独自留在园内。

4、大门时时上锁,不能挂锁,随开随锁。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电话联络,落实后方可接走幼儿。

6、热情接待来访家长,认真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正面回答幼儿园及幼儿的基本情况,如不知情应引导专人回答并及时汇报家长的反馈意见。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园楼道畅通,防止园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幼儿营造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我园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在每一层楼楼梯口处配置一盏60w的照明灯,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需要时能正常照明。

2、幼儿园在各楼梯转角处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提醒幼儿注意楼道安全。

3、幼儿园在楼道中间用黄色漆划线分界,让幼儿明确楼道上、下行走界线,各行其道,上下楼道一律右行。

1、楼道安全检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幼儿园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定期对各处楼梯进行安全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限期排除隐患。

1、全园各班严格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行政值班领导每天加强楼道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各班当班教师和保育员要有序组织幼儿上下楼梯。

1、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2、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3、教育幼儿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保证园(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4、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5、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6、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7、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8、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9、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取暖用炉应有恋档,地板应有炉盘,炉子周围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10、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1、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12、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13、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14、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15、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16、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当事人及其单位三年内不准评优、工资晋级、职称晋级,提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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