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工作总结(优质19篇)

时间:2023-11-22 07:06:45 作者:笔砚 因公出国工作总结(优质19篇)

在撰写月工作总结时,我们应该客观地梳理这个月的工作内容和进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总结

为巩固我局档案规范化管理成果,今年以来,在区档案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健全了档案管理体制,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最近,我们对照《**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进行了自查,自查得分90.5分,认为我单位档案工作已达到省二级标准。现将情况报告于后,请予验收检查。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我局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并配备了政治可靠、业务较强、具有大专文化的兼职档案员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二)制度健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档案工作的实际,我局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归档文件整理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资料借阅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为我局档案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规范整理。在档案整理过程中,我局抽调工作踏实、业务熟悉的同志集中整理,并邀请区档案局的同志进行业务指导,力求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整理规范、确保案卷质量。我局档案工作在20**年正式达到省二级标准,20**年经复查验收合格。

根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设立综合档案室1间共12平方米,做到了档案室、查阅室、管档人员办公室三分开,购置档案柜4个,保证了档案资料的安全存放,配置了电脑一台、档案管理软件一套、空调一台、除湿机一台、灭火器二具、干湿温度计一个、防虫药等。目前,档案室存放了20**年至20**年的文书档案共计247卷3939件,其中永久46卷648件、30年156卷2435件,45卷856件,另有会计档案139卷。

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我局实现了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全部进行了著录,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档案室统一接受各种文件资料,按照本机关归档范围和分类方案实行集中整理归档。归档文件的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书写材料适宜档案的长期保存,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齐全完整。档案柜架摆放整齐,档案库房的湿度符合国家规定。每期季定期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做到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现象。建立各类档案统计台账,数据准确,帐实相符。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工作将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规范,与办公自动化工作同步运行。目前,本单位保存的档案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案卷质量符合规范。

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利用。近年来,我们在搞好档案管理的同时,积极搞好档案的开发与利用工作,为领导的正确决策、各股室的日常工作开展提供了大量的档案资料,档案的查全率、查准率达95%和98%以上。

虽然我局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历史和客观条件等因素制约,在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档案目标管理的要求,改进不足,不断探索档案工作新的管理体制,促使我局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总结

这一年前期主要负责因公出访的相关办理工作,后期主要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档案管理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我虚心求教,积极学习各项业务技能,并在两位领导的耐心指导下和各位同事的热情帮助下,顺利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1、共办理团组11个,其中自组团2个,双跨团9个。

2、统计整理2019年办理团组46批104人次,已出访团组31批65人次,其中自组团8批33人次,双跨团22批31人次,大双跨1批1人次。

3、统计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行政占指标人员22人,市本级因公出国(境)人员已使用经费为125.6594万元,其它非市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已出访人员经费合计124.9810万元。

4、统计整理2018全年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用合计为:366.3956万元。

5、统计整理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51批次103人次。其中双跨团36批51人次;大双跨6批7人次;自组团9批45人次。

6、参与评选2018年优秀出访报告汇编的初审工作。

7、参与“彩虹桥工程”的接待。

今后我会负责因公出国的档案管理工作,会及时统计更新出国团组的费用情况,出访时间情况,公务员占指标情况,以及档案的及时回收和借出归还的登记工作。

因公出国工作总结

院国际合作局:

应×××国×××机构×××人邀请,我所×××等×人拟于××年××月××日至××月××日赴××国参加××会议,拟境外停留××天。

××会议是××领域××会议,每××年举办一次,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我所×××等从事×××领域的研究,此次应邀参会将做题为“××××××”的大会(分组)口头报告(或担任会议的主席;或被会议采用的国际会议的论文是“××××××”,还将应邀做××形式的报告等)。

我所拟同意此次出访,出访费用将按照财政部的标准由我单位支付(或由外方支付)。出访人员在外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责任和费用将由×××承担。妥否,请批示。

3.厅局级干部累计出国登记表(所领导需要)4.健康证明(65岁以上需要)。

5.经费证明书(仅限院外单位提供出国经费的出访)单位公章年月日。

关于×××等赴××国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的请示。

院国际合作局:

应×××国×××机构×××人邀请,我所×××等×人拟于××年××月××日至××月××日赴××国开展××领域合作研究(进行××领域学术交流),拟境外停留××天。外方合作人是××(机构)从事×××领域的研究工作,我所×××从事×××领域的研究,应×××邀请,双方将就××××领域开展合作研究。

我所拟同意此次出访,出访费用将按照财政部的标准由我单位支付(或由外方支付)。出访人员在外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责任和费用将由×××承担。妥否,请批示。

2.国外邀请信复印件。

3.国际/港澳台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

4.厅局级干部累计出国登记表(所领导需要)5.健康证明(65岁以上需要)。

6.经费证明书(仅限院外单位提供出国经费的出访)。

因公出访请示公文的书写规范1.公文标题和正文:不要使用“同志”。出访请示文件的标题和公文中可以使用“院士”、“研究员”、“所长”等职务和职称,标题可以直接使用全名,如“关于张××赴法国参加国际会议的请示”,请不要使用“同志”。

2.主文的第一段:简明扼要介绍出访时间、出访地点、出访目的;

3.主文的第二段:简要介绍出访的背景。关于参加国际会议的请示公文,需介绍出访人员与会议的工作关系、有关的国际会议的背景、会议期间有哪种形式的报告(参会人员如有报告,写明报告的形式、层次和报告的题目)、是否有被接受的论文(被接受论文的题目)、是否担任国际会议的职务等。无会议报告的请示,需说明出访理由。

关于进行学术交流或合作研究的公文,多人出访执行同一任务时,要明确每个人的出访任务和分工,需介绍合作双方的研究领域,拟开展的合作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学术问题等,以附件形式提交详细的工作日程。

涉及“双跨”组团时,应详细描述项目的背景,邀请员外人员的参团理由,院外人员出访的对外身份等(参照出国管理办法要求)。4.主文第三段:只能使用“我所拟同意此次出访”,而不要使用“我所批准”字样,因公出国审批权在院国际合作局,研究所不具备审批出国的权限。院外单位提供费,在附件中提供证明。

5.“附注”处:注上出访人员的姓名、职称/职务、出生日期、出生地和对外身份,为各级领导审批提供方便。

因公出访请示公文的注意事项。

出国工作总结

我县的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和直接指导下,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到了把握政策,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证了出国(境)人员审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2003年、2004年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情况2003年、2004年我县共审查办理出国(境)人员手续49件,涉及89人,其中因公72人(备案管理55人),因私17人。局级15人,处级55人,科级1人,其他人员18人。访问或考察37人,经贸活动46人,劳务输出3人,学习培训3人。在审查过程中,我们注重把好“三关”,2003年以来,全县共审批的因公出国,没有一名外出不归和晚归的,也没有一名违背外事工作纪律的。一是从条件上把关。坚持对出国进行技术、管理知识学习和培训的人员,出国考察项目、引进资金的人员优先审批,对政审不合格者、无明确出国目的者、身体不健康者不批。二是从程序上把关。对凡是办理出国手续的,要求报齐五个材料,对材料不全、书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同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在坚持程序的前提下适量简化、合并程序,为出国人员提供高效的服务。三是从机制上把关。建立健全与执法部门的联系制度、严格的政审制度、与外事部门的通报制度,加强对出国人员的全面考察。

二、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事关国家利益、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改革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出现。

(一)思想认识的模糊,淡化了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意识。在调查中发现,基层少数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认为现在搞市场经济了,出国人员的条件完全可以放宽;有的认为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是组织部门的事情,与本单位、本部门关系不大,预审和公示只是“例行公事”,走走形式;有的单位把因公出国当作一种待遇或奖励,甚至于当作出国公费旅游的机遇。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反映了基层人员在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思想认识上的误县,淡化了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意识。

(二)制度上的滞后,弱化了组织部门的管理力度。出国人员审查工作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因公出国审查工作基本原则、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批权限、审批手续、预审和审批职责分工等方面应与时俱进,相关规定应进一步调整和明确;进行政审时,如何辨别当事人所持材料的真伪;由当事人自己拿着有关材料办理政审批件,而当事人所在单位没有出面办理;行前教育和鉴定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在制度上予以保证。凡此种种,根本原因还是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了工作中有些问题的出现,由于找不到处理问题的依据,使工作陷入被动。

(三)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分化了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涉及到外事、公安、纪检(监察)、等好几个部门,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质量,所以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显得至关重要。我们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各部门在具体政策的把握上不是很一致,在有关出国人员审查工作信息的沟通上做得不是很好,对一些在审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问题沟通不够,而且制度上只规定各部门应该做什么,却没有规定对“不为”或做得不够的部门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处罚。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业务培训上不到位,影响了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审查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政策性、政治性强,事关国家利益、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具体工作人员的变换,导致了审查工作业务质量的下降,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增强基层人员对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认识。出国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使基层人员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下条件下,此项工作不仅不能放松,反而更要抓紧抓好。同时,要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出国审查工作规定,让他们对出国审查工作有全面的认识,熟悉工作步骤,为出国审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要注重队伍建设。“外事无小事”,出国人员审查工作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出国人员预审和审批工作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确保出国人员质量和出国任务顺利完成的前提和保证。

(二)健全制度,提高组织部门对因公出国人员的监管力度。在实践中,我们感到派出的团组是不是符合政策规定,派出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是不是高,所在单位把关至关重要,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能不能把那些不该出国的团组和人员坚决卡住,很大程度上在审批部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以健全出国人员审查工作制度为抓手。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影响到组织部门对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的力度。因此我们认为应建立和强化以下几项制度:一是建立跟踪管理制度。对出国人员在境外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情况,应会同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过各种途径跟踪了解,加强管理。二是强化出国人员鉴定制度。因公出国人员回国后,组团(派遣)部门应及时组织出国人员填写《出国人员鉴定表》,经团组长签署意见和组团(派遣)部门审核盖章后,送县委组织部和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归档。三是建立公职人员持有因私护照统一管理制度。针对公职人员手中持有因私护照难于管理的问题,应加强与公安、外事部门协调,建立护照统一管理制度。将公职人员手中持有因私护照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四是建立因公出国人员财务审计制度。坚持对归国人员进行财务审计,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坚决堵塞漏洞。五是建立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公示制度。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的管理与监督,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应实行“公示”,具体可以做到六个“公开”:一是公开公示范围,领导干部出国,行前必须公示;二是公开公示内容,公示写明出国(境)人员姓名、身份、邀请单位、组团单位、派遣部门、出国(境)目的和任务,所去的国家和地区、行期、经费来源和批准单位;三是公开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四是公开公示形式,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宣布,并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予以张贴;五是公开反映形式,公示期内如对拟出国(境)人员有异议,可以用口头形式、电话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或县委组织部反映,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六是公开审批责任,本单位或县委组织部接到群众反映后,要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重新审查拟出国(境)人员,同时对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审批、瞒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政纪处分。

(三)加强协调,强化组织、外事、公安、纪检部门之间的沟通。组织、纪检(监察)、公安、外事办等部门一方面应明确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联系,进一步强化联系会议制度,实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信息,分析情况,对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突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并采取切实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认真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审查工作。

因公出国境工作汇报

1.出访人员一般应提前三个月正式申报。各系、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初审、校内上报及联系工作。经院系、部门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附上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邀请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等出国(境)所需全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并送交对外交流办公室。材料不完整规范者将予退回、待补充完整后方予受理并进入报批程序。

2.出访人员如涉及不同院系、部门,由对外交流办公室统一协调。

3.对外交流办公室对所有报批材料审核后,提出意见报送主管校领导审阅,并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按程序报党委会审定。

4.经校内审批同意的出访项目,由对外交流办公室负责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事办公室或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批并协办相关手续。

二、归国管理。

1.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于一周内到校人事处和对外交流办公室办理返校手续,上缴因公护照或通行证,并于一个月内将书面、电子文本出访小结同时上报对外交流办。

2.《因公普通护照》、《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统一由对外交流办公室保管。证件上缴后,持证人如有需要,由本人到对外交流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使用完毕后及时交回。

附件:

一、申报出国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任务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邀请文件原件及中文翻译件,邀请单位背景情况中文介绍。

邀请文件须用有邀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笺纸,邀请内容要求详细,包括拼写正确的被邀请人姓名、访问目的、访问时间,并有邀请人签名。报批时如尚未取得原件,可先用传真件复印后办理相关手续,但申办签证必须用原件。

4.公派人员首次出国(境)需由填写完整《因公出国人员预审表》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其他填写。5.如有60岁以上的出访人员,应提供区级中心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家属同意其出访的担保说明。6.随外单位组团出访人员需提供组团单位公函,参加跨地区、跨部门团组出访,需提供组团单位上级审批部门出具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件、《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全团人员名单和有关费用说明。

二、申办护照所需材料。

1.《上海市申请因公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红色)每团一份;2.学校介绍信;

3.出国任务批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4.政审批件(原件);

5.《因公护照、通行证申请卡》每人一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6.同底、相同规格照片每人三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九),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护照申请卡上。

三、

申办签证所需材料。

1.《上海市申请因公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红色)每团一份;

2.学校介绍信;

(1、2应为申办护照时已用材料。)3.签证表、照片等。

各国签证表格样式、要求均不同,签证表以每次申办签证前从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交流办公室领取的表格为准,一切签证申请要求以有关国家使领馆最新通知为准,可关注“上海对外交流”相关网页(上海对外交流一对外交流服务一护照签证一各国签证)。

注意:邀请材料应为原件,签证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隐瞒、弄虚作假等,尽量不要有涂改,不得使用涂改液。签证所需时间从使领馆收到完整签证材料起以工作日计算。

四、申报赴港澳所需材料。

1.同出国申报所需材料(见附件一);

3.本校人员因配偶公派赴港澳就读、任教、合作研究一年以上,拟通过公派方式赴港澳探亲者,应提供中央政府驻特区联络办证明。

五、申办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

a.短期(赴港30天或赴澳20天以内)1.《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蓝色)每团一份;2.同申办护照所需材料2—6。d.长期(赴港30天或赴澳20天以上)1.《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绿色)每团一份,其中《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按《赴港澳团组名单》顺序每人一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2.邀请信(英文须附中文翻译件);3.同申办护照所需材料2—6。

注:赴港工作、合作研究、就读须自行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六、申报赴台所需材料。

l.同出国申报所需材料l一5;

4.上述材料中均不得出现“中华民国”及其英文缩写字样和“民国”年号;

5.拟赴台人员在收到台方正式邀请函后应尽早开始申报,待收到台方人台证件传真件或复印件后,还需将其交对外交流办公室再次上报。

七、申办赴台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

5.台方邀请函及人台旅行证复印件;6.赴台日程安排;

7.同底、相同规格照片每人五张。

注:申办赴台通行证及签注须自行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八、制作护照、各类通行证照片制式要求。

1.近期拍摄的小二寸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软光面相纸),近期是指半年内;

6.在照片背后注明申办者姓名。

出国工作总结

众所周知,美国拥有者全球最齐全的教育资源以及完善的教育制度。虽然今年来的各项证词也为中国学生提供了广阔的留学渠道,但选择不同专业的学生的发展前景也大相径庭。什么是适合自己的专业?首先,要与自己的兴趣与专长相结合。同时,选择的专业要一定程度符合就业市场需要。

以下是笔者多年留学生活针对大量留美学生的观察与统计得出的对各个专业的看法,可以看出,容易在美国就业的也多数都容易在国内就业:

1、物理学属于好出国的专业,各大美国研究生院物理人才短缺,因此也比较容易获得奖学金。但是物理专业学生出路堪忧。学习理论物理的优秀学生,如果数理基础很好,在经济形势好的情况下选修些金融课程,毕业后可以去金融机构做数量分析,年薪可达15万至30万美元。如果想钻研学术的话,物理学教授一般都需要1至2轮博士后经历,还要有学术界的人脉,过硬的研究文章。物理学一些领域的学生还可去ge等公司的基础研究部门,年薪7万以上。

2、化学也是好出国的行业。就业前景在美国相当不错。其中,有机化学最容易进大的制药公司,如辉瑞,礼来等,博士毕业起薪可达8万至9万美元,硕士起薪约5万至7万美元。但是有机化学比较对身体有害,同时为了去好的制药公司,读书期间要注意积累很多技能,如写作、语言、参加行业学术研讨会、认识行业内人士等。分析化学同样可以去制药公司,分析仪器公司等。无机化学与物理化学就业稍微窄些,但是化学整体上不错,因为化学化工产业比较成规模,有很多大公司需要化学人才,如杜邦,陶氏化学,ge,英国石油,壳牌,爱克森美孚等。

3、数学比较好出国,而且就业前景很好,将来可去金融,保险,银行,地产,信用卡,制药等行业,博士年薪在8万至15万美元以上。优秀的数学博士很多可以不用做博士后就直接做助理教授,一切在美国都是供求关系决定的。

4、统计就业前景好,可以去制药、咨询、金融等行业,硕士年薪在6万至8万美元以上。

5、生物科学出国容易,但是就业机会水深火热。首先是研究手段原始,体力成分多,其次是功课非常繁重,每周几乎要工作70个小时才能出成果。生物硕士很难找工作,博士都要先做工资低并且没有保障的博士后(年薪3.6万至4.8万美元)之后才可能去公司或者做教授。多数中国学生都缺乏对生物学的了解才走上这条路的,即使是美国优秀学生,从博士毕业到教授一般都要努力很多年。有些顶级生物专业的博士毕业后,能进知名咨询公司,如麦肯锡,bcg,但是这绝对只限于麻省理工,哈佛等少数几所大学。

6、计算机与电信科学计算机科学领域很多,多数就业形势都不错,如软件,数据库,网络,硬件,芯片,无线通信等,即使是很理论的行业,就业前景都不差。it业是成熟的规模行业,可吸收大量优质人才。一般博士毕业多数去大公司做科研,年薪10万美元。硕士毕业做开发人员的多些,年薪5万至8万美元。it业仍然是美国理工的主流,麻省理工本科与研究生里,50%是ece专业,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择做工业投资,风险投资,发明投资之类的,收入会高很多,可达15万美元以上。

8、医学国内学医学的学生很幸运,美国没有本科学医学的,国内的医学本科,他们承认为医学博士。而中国临床医学学生多数来美国读生物科学,边读博士边考美国的医学从业考试,考过了就可以从实习医生做起,最终如果能成功,医生的收入是非常高的。顶级的外科医生年薪可达50万至80万美元,普通的内科医生约15万美元。

9、教育学非常难找工作的专业。

10、心理学学生主要走学术道路,要成为心理专家,需要非常高的语言能力。

11、经济学就业前景不错。中国社会比较尊重经济学家,回国做教授工资比别的专业高一大截,甚至几倍。

12、社会学就业前景尚可,学生要注意积累统计功底,如果不能去咨询公司也能靠统计学找到工作。

13、政治学就业前景在美国不好。顶级学校毕业的回国倒是很好,可进政策研究所,高校,政府机构,ngo(非政府机构,如美国的某基金会),还有去联合国驻中国机构的。

14、历史、人文等工作机会很少,美国人本科学历史与人文的,研究生很多都读法律,经济去了。中国学生读完博士的基本都要走学术道路,而文科的科研经费少,教职也少得多。

15、环境科学工作不好找。一些学大气物理的可去风力发电公司,一些做环境毒理的可以去石油公司。但是环境科学还是比生物学前景好些。

16、法学:中国人即使美国法学院毕业,英文能好到上法庭的也并不多。经济学金融学功底好的可选择做公司并购,ipo等业务,收入会很高,超过20万美元。很多人选择做移民律师,给中国人办签证与绿卡,收入会少些,10万美元左右。而能应用自己理工知识做专利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

17、会计学很好找工作,但是企业里的工资不高,约4万至5万,做审计的工作稍微高些。

18、mba与商学院中国学生毕业多数去金融公司与咨询公司,美国学生因为英文的表达能力好,很多选择去公司做管理。读商学院一定要读好学校才不会浪费学费和时间。

因公出国

第一条制定本管理条例的目的根据教外综[2007]74号及教港澳台[2007]65号文件精神,教育部授予我校一定的派遣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权。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更好、更有序地管理公派出国(境)审批工作,及为方便师生办理出国(境)手续,为我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归口部门。

我校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地区审批工作受教育部的监督及指导,审批归口部门为校国际合作处及港澳台办公室。

第三条审批范围。

1、我校可自主审批的人员为:我校在职及校企事业人员(档案在东南大学)、在我校受聘期间的人事代理人员(需由派遣单位委托审批)、全日制在校学生(档案在东南大学)。

4、涉及以下情况的出国(境)须报教育部审批。

(1)我校现任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地区的出访;

(3)人权问题,包括有关我计划生育政策等;

(4)民族、宗教、司法与法律合作、民主、人道主义干预、国内选举问题等;

(6)涉及有复杂政治、邪教背景的国际组织(如蒋经国基金会、国际教育基金会及其有“统一教”背景的各种名目的组织、国际大赦组织、扶轮社等)参与的国际或双边活动。

(8)有关北约东扩和有关国家要求加入北约问题;

(11)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如军工、裁军、军贸、军售等)及可能影响国家关系的;

(12)同未建交国家之间的团组互访和人员往来;

(13)公派赴港澳停留时间在30天以上公务访问或培训;

(14)其他需向教育部申报的重大事务出国事项;

5、一切赴台事项仍由江苏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和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审批。

第二章审批程序。

第四条副校级领导。

第六条副处以上领导。

第七条其他在职人员。

第八条各类人员长期因公出国、赴港澳(三个月以上者),申请材料报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前,应先报送校人事处会签同意。

第九条凡在校学生短期或长期因公出国、赴港澳,由各院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分别抄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报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按校审批程序审批,下发《东南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第十条涉密人员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应填报《东南大学涉密人员参加境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登记表》及三份《东南大学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申请材料报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前,应先报送校保密办会签同意。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及公派任务认定。

因公出访人员必须有发自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合作邀请函件(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和费用负担方式,有邀请人的签名,邀请信一般应打印在公函纸上)。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出访单位与出访目的必须与出访人员的身份密切相关。

申报材料一定要详细注明费用负担方式,如用校内经费,要注明经费号码和经费项目负责人。

第十二条关于有关负责人签字同意。

各院(系、所、中心)部处要根据出访任务和性质,签字的负责人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对出国(境)人员的申报事项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关于组团。

我校原则上不进行跨地区、跨系统组团工作。如确实对学校发展有重大意义,则需经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再按校审批程序审核。同意后,出具(东南大学出国任务通知书),其它校外人员的手续一律由其本单位办理。

第十四条出访人员的健康要求。

因公出访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保证完成出访任务。65岁以上人员报送材料时须附校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及家属担保证明,70岁以上人员一般不公派出国(境)。

第十五条外事纪律。

因公出访人员在对外交往中应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利益,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国家声誉的事情。对外学术交流及个人交往中,不得涉及国家政治、军事、经济和科技秘密,应维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凡教学、科研、生产中有密级的资料,未经保密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带(寄)往境外。

因公出访人员及各有关签字审批负责人均应诚实、守信。因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过程中及出境期间,若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者,将及时进行查处。对违规的出国(境)人员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因公出国(境)申请。若院系部处负责人违规,则停办其所在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申请,为期两个月。情节严重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证件办理与管理。

审批同意下发《东南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后,出访人员准备好办理证件和签证所需的有关材料,由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代理赴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办理因公出访的证件(因公普通护照、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等),并由江苏省外事办公室约办各使领馆的签证手续。

出访人员在结束出访任务归国后,按有关因公出访证件管理规定,应在一周内将持有的因公证件交由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统一保管,如不上交,将停止办理以后因公出访的一切手续。

我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执行公务时,原则上持因公护照出访。但如确有特殊原因申请持因私护照出访,必须说明理由,学校可酌情批准持因私护照执行公务,但签证手续由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如未获得学校同意便持因私护照执行公务,一切后果自负。第十七条本管理条例自文件公布之日开始施行,原有各有关规定与本管理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国际合作处(校港澳台办公室)。

出国工作总结

在我们祖国的北方,有着世界上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俄罗斯联邦。几个世纪以来,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国家,俄罗斯一直在世界的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而又特殊的角色。然而它的第一代君主却曾以学生的身份四处寻师问道,最后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扩张成为地跨欧亚美三大洲的大帝国。就是这样一个富有独特使命的民族带给世人独一无二的文明。我怀揣着这份敬仰之情,去感受这个国家的伟大。

当飞机穿过云层开始下降的时候,不经意间,眼睛里突然出现了大片的森林,很难想像如此大面积的森林是属于城市的,然而,这里的确是一座城市——莫斯科。刚下过雪的城市清晨显得格外宁静,莫斯科还没有完全醒来。空气和阳光中都弥漫着一种凉爽的况味,愉悦的心情让我迫不及待地踏上了这方土地。

莫斯科,我来了。

干净的空气,蔚蓝的天空,整洁的街道,厚厚的积雪,给整座城市披上了华丽的白色戎装,但这戎装之下一幢幢充满历史厚重感的建筑仍带给我深深地震撼,透过这庄严巍峨而又独具特色的建筑让我体会到了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坚忍与勤劳,智慧和力量。而作为莫斯科主要交通工具的地铁,其庞大的线网所带来的方便与快捷更是很令人惊叹。

红场,这个被视为莫斯科乃至整个俄罗斯的精神中心,它的面积并不如我想像中那么大,大概只有**广场的五分之一,但就是这宁静而不算宽敞的红场,却蕴含着一种宽广的气质。红场的西边安息着一位伟大的人物——列宁,一个创造了历史的伟大人物。列宁墓的后边是克里姆林宫的红墙,金色的洋葱顶在朝阳下闪亮。红场,红墙,金顶,它们见证了一个渴望胜利的民族太多的潮起潮落、兴衰荣辱。历史,理想与现实,就这么相互博弈着一路走来,成就了今天的俄罗斯。

麻雀山,以前也叫列宁山,是莫斯科的制高点。山上有一座观景台,可以俯瞰莫斯科市区的全景。整个莫斯科处在大片被雪覆盖的森林里,具有油画般的质感,显得静谧而幽深。观景台的正面就是莫斯科大学的正门,这个俄罗斯最古老的大学,其尖塔状的主楼是前苏联最高的建筑。在山巅再造巅峰,可见苏联时代的人们对教育的尊重与期许。

坐船缓行于莫斯科河,随风而来的不仅是凉意,还有俄罗斯女郎悠扬的歌声。莫斯科河就像一条深蓝的丝带,串起了两岸无数金碧辉煌的古老建筑。如果说这些凝重而大气的建筑是莫斯科的骨架,那么蜿蜒其中的莫斯科河就是其血脉,两者兼具了历史赋予的鲜活与灵动。莫斯科着实富有了生命,就像一个挺立于冰天雪地的北国男儿,冷峻而大气,宽广而执着。

在游览的时日里总会感觉到来去匆匆,难免有些仓促。印象中的莫斯科是谜一样的存在,让人无法理解,就像俄罗斯人一样。他们有时温文尔雅,彬彬有礼,有时又热情得像亲兄弟,而有时他们的眼中会闪过一丝警惕的目光,让你无法走近。他们极富民族自豪感,即使在他们极其困难的时候,他们仍然傲气十足,让人不敢轻触他们内心中最敏感的那个地方。

历史与现实天壤之别,梦想着或许会从某个小木屋走出保尔·柯察金,或许会在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邂逅一位喀秋莎,然而,现实时常打破我们的梦境:某某富豪被暗杀,市中心地铁站爆炸,时常进行安全检查。这座城市就是这样矛盾的存在着,拥有着它惊人的美丽。

对莫斯科来说,我只是个过客,但有份眷恋却深深地埋藏在我的心中。领略了他独特的城市风情和优美的自然环境,更领略了俄罗斯人民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崇尚文明的高度修养,使我在思想上也汲取了这个饱经患难民族直面人生,笑对风云的意味。俄罗斯,一衣带水的邻国,莫斯科,美丽神秘的城市,我想有缘还会再见的。

因公出国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因公(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一)处级干部。

在职正副处级干部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市外办集中管理。

(二)处级以下人员。

参公人员及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委办公室集中管理。

(三)其他人员。

在职从事财务、机要、保密等岗位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委办公室集中管理。

二、因公(私)出国(境)审批范围及条件。

原则上不作为组团单位安排考察性出访、出国(境)培训、交流等活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和上级指派参加因公出国(境)活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审核报批和请销假等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核出国(境)费用。

1、处级干部。

根据上级规定,在职正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已免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应当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上述干部中的归侨、侨眷,符合国家有关探亲假规定,申请出国(境)探望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或者留学人员的配偶申请出国(境)探亲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2、处级以下人员。

在职处级以下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需由党工委批准。

3、不予审批的情形。

备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因私出国(境)不予审批:在涉密岗位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涉密工作,掌握和了解的机密尚未解密的;政治表现不好,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正在接受纪检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和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申请。外出人员应根据证照办理周期和实际出行时间适当提前向委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原则上最长提前一个月,如前往需面签的国家可提前两个月),申请内容包括:因私出国(境)事由、出国(境)时间、国(境)外停留时间、目的地及经费来源、最近一次因私出国(境)情况并承诺返回后及时交还证照。属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以上证件加签注的需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办因私护照的需填写《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属申请领用已有因私护照的需填写《备案人员因私证照申领表》。出国(境)探亲需提供境外亲属姓名、所在国家(地区)、具体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资料。

2、审批。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交委办公室审查,重点审查干部身份、是否符合因私出国(境)审批条件、手续是否齐全、材料是否规范、当前是否适合出国(境)。从事机要、保密、财务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根据需要征求机关党委、财务等部门意见。办公室初审并提出书面初步审查意见报委主要领导批准。

3、申办或领取本人证件。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由人事科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表格或证件,办理证件签收手续,对已报经委领导同意的申请表格不得擅自修改。因私赴港澳台,每次申请仅能办理一次签注,在证照有效期内需要再次出国(境)的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申请赴国外探亲、旅游的,备案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外出前仍应履行证照申领手续。备案人员在领取证照后应尽快申请办理签证(签注)手续,不允许以工作繁忙或签证周期过长为由长期持有因私证照,取得因私证照后因故未能出国(境),应及时将因私证照交回。

4、请假备案。备案人员办妥签证、机票等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请假备案手续,假条中应注明准确的请假时间、地点及事由。根据休假管理规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送委办公室备案。

5、销假及归还证照。备案人员应根据请假时间按期返回,不得私自前往申请中未涉及的地点,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返回后上班第一天应办理销假手续,一周内应归还证照。

6、信息入库及资料归档。备案人员返回并交还证照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将因私出国(境)时间、地点、批准领导等信息录入市委组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应归档的资料包括:申请及领导批示原件、《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复印件、《备案人员因私证照申领表》等资料。

四、相关要求。

(一)从严审批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凡备案人员因私事申请短期出国(境),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对其在境外遵守规定、按时返回及上交证照做出承诺及承担相应责任。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干部在国(境)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各种公开活动。

(二)从严管理备案人员因私证照。严格执行备案人员因私证照集中保管制度、出国境证照专人负责制和护照使用登记保管制度。在收回证照后要对证照进行核查,检查备案人员是否有前往申请中未涉及的地点。对于私自前往申请中未涉及的地点,要求备案人员做出书面说明。备案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各类因私出国(境)证件、外国长期居留证(绿卡)、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已经办理的,本人要主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备案人员配偶出国定居或者办理了外国长期居留证(绿卡)、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备案人员本人也要及时汇报。备案人员在国(境)外不得同时持用因公和因私两种证照。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掌握的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情况以及其他不适宜近期出国(境)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人事科停办其出国境审批手续。

东南大学因公出国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根据文件要求,我院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会精神,加强学习收到通知后,院纪委及时组织中层(含)以上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我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记具体抓,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三、自查自纠情况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协助的自查小组。

按照《规定》要求,对我院中层(含)以上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收缴,截止3月25日,共有22个部门47人上交出国(境)证件49本,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33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2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台湾通行证》14本,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的现象。

1.出访基本情况(包括:领队、出访人数、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及停留天数等);

2.使用出国计划报备指标的说明;

3.出访各个国家的任务(包括:必要性和预期成效等);

4.出访人员分管工作及在团组中的具体分工;

5.出访日程安排(模板)。

第一天:离开中山,途经(国家或地区)前往(国家)第二天:公务活动内容第三天:公务活动内容第四天:公务活动内容第五天:离开(国家),途经(国家或地区),返回中山组团单位负责人签名:(组团单位公章)日期:

出国工作总结

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组:

2017年以来,xx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9号、中纪发〔2017〕10号、中办发〔2017〕12号、x委办〔2017〕8号等有关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把关、细审查,认真做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的监管工作。全市共审核报批因公出国(境)人员2批,县处级干部6人,科级以下干部1人,其中1批1人次因5.12汶川特大地震未成行。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数呈大幅度下降趋势,未发现有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市从制度建设入手,从审批环节把关,预防党员干部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因公出国(境)申报和审批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健全完善了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管理、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等。建立和落实便捷高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将当年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于次年1月15日前专题报告组织、纪检和上级外事部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由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我市进一步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因公出境(含赴香港、澳门)的公务活动,一律由外事部门归口办理,出访申请(含出访的背景情况、参团单位、带队领导、经费来源等)必须经市委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报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团组,特别是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营利性跨地区跨部门(双跨)团组,一律不进行审核、报批。对于计划外出国(境)任务申请,严格审查其出访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从严掌握。对批准出行的团组,切实加强对其境外活动情况的监督和核查,派出单位和审批单位及时评估团组提交的出访报告。

我市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将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根据经费预算和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出国(境)费用,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坚持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严禁擅自突破。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因公出国前,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政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给付经费。对于持因私普通证照出国(境)执行公务者,其出访费用由个人承担,所在单位不予报销。

我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外事、公安、对台、旅游、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报批,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的发生。严防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的案件发生。同时,大力支持有上述实质性任务的部门和企业走出去。将党政干部遵守和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经常性考察和日常考核内容。把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作为经济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了对党政干部出国(境)活动审核报批、经费来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因公出国(境)活动审批和经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

因公出国材料准备

1、机关事业单位自行组派的团组,提供《呈报表》。

2、参加单位组团出国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因公出国(境)随团人员申请呈报审批表》,由组团单位一并报批。

二、出访请示报告。

三、如实填报《申请出国(境)手续综合表》,并在表格右上角贴照片、反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四、单位出具的《私照证明》。

五、提供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及复印件、翻译件,同时提供在外期间的详细日程安排。

六、电子护照回执单、签证照片。

七、根据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及使领馆签证要求,应由单位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预审表》、所在单位的便签7份、《经费落实证明》、《人员出访情况》等。

因公出国背景情况

3.出访各个国家的任务(包括:必要性和预期成效等);4.出访人员分管工作及在团组中的具体分工;5.出访日程安排(模板)。

第五天:离开(国家),途经(国家或地区),返回中山。

组团单位负责人签名:

(组团单位公章)。

日期: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同级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组团单位应当采取集中形式,对团组全体人员进行行前财经纪律教育。对出国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的;

(二)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

(三)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的;

(四)使用虚假的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因公出国标准

《文摘报》(2011年08月18日01版)。

与2010年的执行数相比,今年中央部门的“三公”经费,唯有出国经费比去年增加。在已公布的94个部门中,有48个增加出国经费。

目前适用的出国经费标准,为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出访人员可报销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

交通方面,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们,一般都坐国际班机头等舱,而副部级以上官员标准也是头等舱,司局级官员的标准是商务舱,其他人员只能坐经济舱。

住宿方面,党和国家领导人可以“实报实销”,副部级以上人员本着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其他人员则有细致规定,比如,在西欧国家,一般每人每天住宿费为70欧元,美国80美元,澳大利亚60美元。

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消费等其他费用,则称作“公杂费”,绝大多数国家的标准都是每人每天10美元或13美元。

吃饭如果要符合标准,估计只能吃快餐。在巴黎,35欧元意味着只能吃很大众的一顿西餐,而这是官员在西欧多数国家每人每天的伙食费标准,美国的标准是30美元。

除此之外,每个出访人员还会得到一次性发放的50美元个人国外“零用费”。

不过,真正占费用大头的,是机票。记者了解到,以最近的行情,北京飞法兰克福并在欧洲飞3个城市加上返国为例。如果一个5人团组,有1位副部级(以上)官员,1个厅级官员,3个其他官员和随从,单机票就得花去至少15万元。

“要想看某个部委出国经费是否合理,算算机票钱就差不多了。”一位曾陪同领导人出访的内部人士说。

容易被怀疑的,不见得是花钱太多的部门,而是花钱太少的部门。

宋庆龄基金会2010年出国(境)花了60.33万元,从官方网站上看,该会至少有三位副主席各有一次出访:2010年5月吉佩定一行5人访问美、加两国,为期15天,先后去了美国夏威夷等5个城市,以及加拿大的3个城市;2010年6月梁金泉率工作团一行4人访问香港、澳门,为期6天;2010年8月张文康一行5人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访问,为期10天。此外,该会还多次组织少年儿童赴国外交流。

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若出国经费超支,不排除将其计入会议费、项目费中报销,外界很难知晓其中的猫腻。

根据审计署2011年所作的“中央部门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国土资源部被指出本级和下属的4家学会(协会)曾向其他单位摊派出国费用82.85万元;国资委被曝在“人才工作综合项目”中无预算列支出国费、培训费43.87万元。(《南方周末》8.11苏永通等)。

因公出国请示

因公出国是需要向上级申请的。领导干部因公出国请示该怎么写?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领导干部因公出国请示,欢迎阅读!

区委组织部:

为了拓展外贸业务,根据台政外〔20xx〕86号出国任务批件,派罗军同志于20xx年5月前往美国洽谈业务。该同志在外停留15天,出国费用由台州市东方灯饰有限公司自理。恳请办理因公出国审查手续。

特此请示。

中共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3月26日。

院国际合作局:

应×××国×××机构×××人邀请,我所×××等×人拟于××年××月××日至××月××日赴××国参加××会议,拟境外停留××天。

××会议是××领域××会议,每××年举办一次,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我所×××等从事×××领域的研究,此次应邀参会将做题为“××××××”的大会(分组)口头报告(或担任会议的主席;或被会议采用的国际会议的论文是“××××××”,还将应邀做××形式的报告等)。

我所拟同意此次出访,出访费用将按照财政部的标准由我单位支付(或由外方支付)。出访人员在外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责任和费用将由×××承担。

附注:姓名。

职务/职称、出生日期、出生地、对外身份

附件:

1、国外邀请信复印件。

2、国际/港澳台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

3、厅局级干部累计出国登记表(所领导需要)。

4、健康证明(65岁以上需要)。

5、经费。

证明书。

(仅限院外单位提供出国经费的出访)。

xx。

xxxx年xx月xx日。

县直机关工委:

受阿联酋中国商会、塞德堡市政府、华丰建筑工程公司的邀请,王晓林同志将赴阿联酋、南非和安哥拉进行招商引资和友好交流访问。现将王晓林同志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出国(境)人员基本情况。

王晓林,男,汉族,浙江省青田县人。20xx年4月25日出生,20xx年9月参加工作,20xx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晓林同志党性观念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一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和行动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平时注重理论学习,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有较强的领导水平,能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作,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廉洁自律,团结同志,没有参与有损党和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为,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及活动。

三、出国(境)人员上次出国(境)的情况。

王晓林同志曾于20xx年赴香港执行城市建设考察任务,出入境证件现保管于中共青田组织部。

四、本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县(市、区)委等意见。

根据(涉外批【20xx】1223号)批件的要求,经研究,同意王晓林同志于20xx年10月赴阿联酋、南非和安哥拉进行招商引资和友好交流访问,在外停留12天。请予以审批。

以上请示若无不妥,请批准。

xx。

xxxx年xx月xx日。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根据相关规定,因公(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一)处级干部。

在职正副处级干部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市外办集中管理。

(二)处级以下人员。

参公人员及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委办公室集中管理。

(三)其他人员。

在职从事财务、机要、保密等岗位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委办公室集中管理。

原则上不作为组团单位安排考察性出访、出国(境)培训、交流等活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和上级指派参加因公出国(境)活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审核报批和请销假等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核出国(境)费用。

1、处级干部。

根据上级规定,在职正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已免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应当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上述干部中的归侨、侨眷,符合国家有关探亲假规定,申请出国(境)探望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或者留学人员的配偶申请出国(境)探亲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2、处级以下人员。

在职处级以下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需由党工委批准。

3、不予审批的情形。

备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因私出国(境)不予审批:在涉密岗位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涉密工作,掌握和了解的机密尚未解密的;政治表现不好,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正在接受纪检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和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申请。外出人员应根据证照办理周期和实际出行时间适当提前向委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原则上最长提前一个月,如前往需面签的国家可提前两个月),申请内容包括:

因私出国(境)事由、出国(境)时间、国(境)外停留时间、目的地及经费来源、最近一次因私出国(境)情况并承诺返回后及时交还证照。属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以上证件加签注的需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办因私护照的需填写《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属申请领用已有因私护照的需填写《备案人员因私证照申领表》。出国(境)探亲需提供境外亲属姓名、所在国家(地区)、具体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资料。

2、审批。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交委办公室审查,重点审查干部身份、是否符合因私出国(境)审批条件、手续是否齐全、材料是否规范、当前是否适合出国(境)。从事机要、保密、财务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根据需要征求机关党委、财务等部门意见。办公室初审并提出书面初步审查意见报委主要领导批准。

3、申办或领取本人证件。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由人事科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表格或证件,办证件签收手续,对已报经委领导同意的申请表格不得擅自修改。因私赴港澳台,每次申请仅能办理一次签注,在证照有效期内需要再次出国(境)的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申请赴国外探亲、旅游的,备案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外出前仍应履行证照申领手续。备案人员在领取证照后应尽快申请办理签证(签注)手续,不允许以工作繁忙或签证周期过长为由长期持有因私证照,取得因私证照后因故未能出国(境),应及时将因私证照交回。

4、请假备案。备案人员办妥签证、机票等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请假备案手续,假条中应注明准确的.请假时间、地点及事由。根据休假管理规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送委办公室备案。

5、销假及归还证照。备案人员应根据请假时间按期返回,不得私自前往申请中未涉及的地点,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返回后上班第一天应办理销假手续,一周内应归还证照。

6、信息入库及资料归档。备案人员返回并交还证照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将因私出国(境)时间、地点、批准领导等信息录入市委组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应归档的资料包括:申请及领导批示原件、《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复印件、《备案人员因私证照申领表》等资料。

责任。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干部在国(境)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各种公开活动。

(二)从严管理备案人员因私证照。严格执行备案人员因私证照集中保管制度、出国境证照专人负责制和护照使用登记保管制度。在收回证照后要对证照进行核查,检查备案人员是否有前往申请中未涉及的地点。对于私自前往申请中未涉及的地点,要求备案人员做出书面说明。备案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各类因私出国(境)证件、外国长期居留证(绿卡)、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已经办理的,本人要主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备案人员配偶出国定居或者办理了外国长期居留证(绿卡)、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备案人员本人也要及时汇报。备案人员在国(境)外不得同时持用因公和因私两种证照。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掌握的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情况以及其他不适宜近期出国(境)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人事科停办其出国境审批手续。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与我新建交或未建交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暂按照经济水平相近的邻国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外交部根据出访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物价等变动情况,对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适时调整。

第二十五条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xx〕73号)和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加强因公出国机票管理的通知》(财外字〔〕283号)同时废止。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与我新建交或未建交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暂按照经济水平相近的邻国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外交部根据出访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物价等变动情况,对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适时调整。

第二十五条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xx〕73号)和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加强因公出国机票管理的通知》(财外字〔1998〕28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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