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党章(模板18篇)

时间:2023-12-04 13:51:16 作者:飞雪

学习是一种积累,通过不断地学习,我们可以拥有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学习需要方法和策略,以下是一些学习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学习上的帮助和支持。

新党章学习心得

通过十八大的学习,我们都可以了解到,在群众面前是无小事的。党的十八大新党章发表,我认真地学习了新《党章》,作为一名非公经济领域的基层党支部的一名“班长”,感到亲切而有责任自觉履行党章规程。

新《党章》总纲部分,开篇就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学习新党章的体会是:

一、加深理解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里深刻地表述了新时期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也符合时代的要求,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完成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

“两个先锋队”的提出,一是由我们党的先进性和代表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决定的;二是由我们党的党员既有来自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又有来自非劳动者阶层的先进分子的情况决定的。因此,“两个先锋队”的提出,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民族的团结与社会的稳定。为实现我们的理想而共同奋斗。

新《党章》第一次将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作出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决策和贡献。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各个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发挥了强有力的指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及时将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有利于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科学发展观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列入党的指导思想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奋斗目标。我们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人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这个最高纲领前进的。。因此,每一位共产党人都应该牢固树立、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二、加深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新《党章》重申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我们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领会这项新规定的时代精神,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履行党员义务,承担党员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新《党章》第三条第一项第一句修改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是新党章对党员义务的重要规定。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认为,对于党员的八项义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执行,不能有半点的马虎与迁就,在履行义务时,应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新《党章》对党员的权利虽然全部沿用了十五大党章的全部内容,但我们应从xx大党章所体现的时代精神的角度来领会党员权利的新内涵。党员权利不是个人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的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始终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体党员在新世纪新阶段指明了行动方向。党员一定要积极主动的工作,始终起到榜样的作用。

我认为,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应该把二者统一到实际行动中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逃避党员义务,还是消极行使权利,对党的事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要我们大家遵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就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我们作为最基层党员一样要坚持原则,在生活中要讲党性、在经营行为中要重品行、在工作经营活动中要作表率。我们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更好发挥党员在商场中的各项表率作用。在平常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每个党员在党员责任区内,自觉带动商场内广大经营业主群众为创建良好而文明诚信商业经营氛围、维护豫园商文旅优良区域品质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的来说,党的十八大立足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着眼于完成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新任务,对党章作了重要修改,将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观点写入党章。

新党章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修改。新党章从党的理论创新、事业发展、建设工程出发,把我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建设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体现在党章中,实现了党章的先进性。

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同志关于《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署名文章,我认识到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认真学习修改内容,把握实质。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将“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入新党章,充实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增加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变“四位一体”为“五位一体”;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总结今年来党建成功经验,对部分条文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三条作了修改等等。这些修改反映了我党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探索和总结,体现了我党理论的与时俱进,必将在党的建设和推进党的事业中发挥巨大指导作用。

二是结合实际推进工作,做好服务。党员干部要在认真学习党章的基础上,在提升服务水平中切实做好贯彻落实文章。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尽责任、做贡献。提升服务干部能力,围绕工作选干部配班子,注重党员培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落实党章对党员先进性的各项要求,激励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执政为民,鼓励党员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集中精力办好群众最关心的事,千方百计办好群众最揪心的事,下大力气办好群众最担心的事,切实做到保护好、维护好、实现好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切身的现实利益。

三是要注重学习,发挥长效。要认识到党章的学习贯彻落实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健全学习机制,将短期、临时性活动变为长久、持续性学习,确保学习不落空、不走形式、不摆样子。同时,要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将党章学习转化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时刻以党章的规定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对照自己的工作,检验自己的成绩,真正将党章落实在具体行动中。

四是要注重方法,总结规律。在新党章的学习过程中,我总结出了新党章的“五”学法,即:“认真”学、“求实”学、“全面”学、“求新”学、“长期”学。在学习新党章的过程中,我感到思想觉悟得到了一次升华,更加感到自身理论的欠缺,我将以新党章的学习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看待名利、权力和地位,勤奋工作,努力创新甘于奉献,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共产党员本色,将科学发展观思想根植内心,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

通过认真学习党章,我不仅充实了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树立了奋斗方向。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在新党章的统领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切实贯彻落实精神,认真学习新党章,踏实苦干,奋发向上,在工作岗位中努力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习新党章心得体会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参加此次“学党章、学条例、严纪律、严规矩”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让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干部,学党章、守纪律、守规矩是多么的重要。

改革开放的浪潮带来了经济改革、税收改革的新局面,推动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飞跃,但是同时也带来各色各样的生活方式,这就需要我们党员干部在“潮头”上站稳脚跟,端正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性和警惕性,以免“翻船落水”。

作为一名国税系统的干部,通过这次学习,我深深感受到加强思想纪律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坚持“依纪履职、依法行政”才能抓住整个国税工作的生命线,才能在形形色色的物欲、色欲、利欲面前不动摇,才能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勇立潮头,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行政行为的实施都是由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操作的,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操作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税务干部作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践行者,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就要求我们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其中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依纪履职,依法行政,坚持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守小节、明底线、知敬畏,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规矩是根本,清廉是关键,作风是保障,发展是目的。四者相互联系,其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发展。规矩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他既包括国家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也包括道德规范和礼仪要求。指出,要“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办事要守规矩,就是遇到事情,首先要想到政策法规是怎么规定的,然后严格依法行使职责,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做到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就要熟知规矩要求,准确理解把握规矩执行的标准和尺度,让规矩了然于胸,内化于心;强化规矩意识,时刻紧绷规矩这根弦,不以领导交办而盲从、不以情况特殊而越线、不以事情紧急而破例,始终不逾越雷池半步;认清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摒弃“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培养依法用权的习惯,确保时时事事都在规矩之内合理有序运行。

为此,我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税务工作岗位上的共产党员,深刻认识到必须时刻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敬畏规矩、遵守规则的自觉。

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抵制在税务工作中存在的脱离群众、以权牟私、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态度恶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践行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廉洁从税的自觉性,严格依法行政,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情系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做好人民大众心中信赖的税务官。

新党章学习心得

党章作为一个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执政党的总章程,必然具有义务价值取向,必然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确立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党章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对待党章的问题上还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就是片面强调党章赋予自身的权利,而相对忽视了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把握党章的义务价值取向和资料要求,是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环节。

党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构成党章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条文排序来看,义务在前、权利在后,这一点值得深入体味。它证明: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一员,党员应将对党、对人民的职责和义务摆在第一位。同时,与义务资料相统一,也是党员权利的一大特点:党员八项基本权利指向的功能都是为了开展党内政治活动,如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理解党的教育与培训,是为了思想上能够与党中央坚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党的会议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提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等,则体现了党员进取为党排忧解难的职责和义务。此外,为强调党章的严肃性、严明党的纪律,党章对党员基本权利的行使作出了合理限制。如党员有权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但必须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提出;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一样意见,能够声明保留并把自我的意见向上级组织提出,但前提是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这种限制,也体现了权利与义务有机统一的特点和要求。

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章的义务价值取向。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取得执政地位的基础,也是我们党与资产阶级政党或一般社会团体的本质区别。我们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党章是党在运用国家权力过程中坚持党性、自我约束、保证全党思想一致和行动统一的总规矩。仅有遵守党章宣示的根本宗旨,才能坚持党的先进性,确保党的执政地位长期稳定。个人加入.....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绝不是为了取得普通公民以外的特权。根据党章誓词“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党员相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还承担着更多、更大的职责和义务。入党不是为了个人权利的实现,而是要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认真学习党章、坚决贯彻党章要求,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职责。

党员的主体地位与应尽义务并不矛盾。党员主体地位的提出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实施,是我们党健全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并不能由此否定党章的义务价值取向。这是因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解读不可超越党章的精神,不能脱离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权威地位去孤立地理解这部党内文件。同时,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行为主体。这种主体地位的确立是为了科学推行党内民主,而不是为了党员自身利益。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是要锤炼党员的职责意识,而不是培养与党组织对立的个体思想。党员绝对忠诚于党是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每一名党员都应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与义务,自觉用党章规范自我的一言一行,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先锋队员。

新党章学习心得

我参加了单位组织新《党章》学习,进一步认识到新党章是一部更加完善和贴合时代要求的党章。对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新党章的修改,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新《党章》重申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我们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承担党员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我认为,对于党员的八项义务,我们必须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执行,不能有半点的马虎与迁就,在履行义务时,应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新《党章》对党员的权利虽然全部沿用了十五大党章的全部资料,但我们应从十六大党章所体现的时代精神的角度来领会党员权利的新内涵。党员权利不是个人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的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始终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体党员在新世纪新阶段指明了行动方向。党员仅有进取行使权利,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担负起党的使命,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增强权利意识,进取正确行使党内批评的权利,勇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我认为,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应当把二者统一到实际行动中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逃避党员义务,还是消极行使权利,对党的事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要我们大家遵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就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党章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每一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自觉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坚韧的革命品格和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推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不断向纵深开展,为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理论上更成熟、思想上更统一、政治上更坚强、内部更团结、同群众的关系更密切的党而努力奋斗。

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这些重要资料,全党同志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经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各级党校、干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课程。要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情景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资料。经过学习教育,使全党同志对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决维护党章,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党章的权威,态度坚决、行动果敢、无私无畏的维护党章,态度坚决。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内化为自觉维护党章的现实行动,党章规定了党员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敢于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的义务。经过着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维护好党章的权威性,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党章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每一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自觉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坚韧的革命品格和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推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不断向纵深开展,为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理论上更成熟、思想上更统一、政治上更坚强、内部更团结、同群众的关系更密切的党而努力奋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地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始终坚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用自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不断提高自我的政治思想觉悟,为永葆我党的生机与活力做出自我应有的贡献。

学习新党章党课

党的十九大立足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着眼于完成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新任务,对党章作了重要修改,将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观点写入党章。

近日、学习了“十九大”会议报告和新《党章》,使我深刻认识到新党章是一部更加完善和符合时代要求的党章。对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新党章的修改,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性文本,具有提供基本的行动指南、保证全体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的一致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目前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通过修订将党的重要的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具有重要作用。

十九大对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

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大会要求全党以习近平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写入党章。

大会同意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道写入党章,这有利于全党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大会强调,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写入党章。

大会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大会同意在党章中明确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宏伟目标。

4.党章根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作出相应修改。

大会认为,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政治论断,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是制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长远战略的重要依据。党章据此作出相应修改,为我们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征、更好推进党和国家事业提供了重要指引。

5.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入党章。

把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等内容写入党章,有利于推动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科学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

6.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党章。

大会同意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等内容写入党章。

7.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写入党章。

大会同意,把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正确义利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写入党章。

8.全面从严治党、四个意识写入党章。

大会同意,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要求写入党章,把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等内容写入党章,把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基本要求之一写入党章。

9.“党是领导一切的”写入党章。

大会认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大会同意把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写入党章,这有利于增强全党党的意识,实现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10.实现巡视全覆盖、推进“两学一做”写入党章。

大会认为,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并同总纲部分修改相衔接,对党章部分条文作适当修改十分必要。

实现巡视全覆盖,开展中央单位巡视、市县巡察,是巡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必须加以坚持和发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明确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反映了军队改革后的中央军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现实需要,等等,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成果的集中反映。把这些内容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把握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用习近平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利于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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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章学习心得

很荣幸能够作为一名入党进取份子参加电气学院的党课培训,也很荣幸能够有郑伟教师带领我们一齐学习党章党史。

经过这次学习,使我对党章的资料和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规范和约束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能不能真正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坚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对此我们必须予以深刻的认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始终把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经过学习党章我认识到,作为党员应做到以下三点:。

第三,...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决定了...必须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乐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乐于承担艰巨任务,乐于在改革开放中开拓奋进,用自我的模范行动,在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员在任何情景下都不能有特权,要永远坚持劳动人民普通一员的本色。那里关键是永远二字,就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景下,无论地位、条件、环境怎样变化,都要坚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周围群众坚持密切的联系。

不断经受考验、发展壮大的九十年。

认真学习党的章程,追溯党的发展历程后,我更加深深地体会到.....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更应当追随者党的脚步,在党的领导下,为伟大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

学习新党章的作文

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召集全体党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新党章。会议由支队长李风同志主持,会上两名执法人员对新党章进行了领学,全体党员认认真真、原原本本的学习了新《党章》全文。

会上,支队长李风同志强调,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每名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特别是年初党中央提出在全体党员范围内开展“两学一做”以后,我们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学习党章党规的重要现实意义,学习党章党规对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必须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共产党员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一刻也不能松懈,对党性修养的追求永远在路上。李风同志还要求,全体党员会后要对照党章,结合自身实际,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要把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一致认为新党章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大家纷纷表示,会后还要认真的自学,一定要深刻理解和领会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意义,努力做到熟悉党章、掌握党章、理解党章、牢记党章、执行党章,并把学习和实践党章结合到本职工作中,用实际行动推动工作的开展。

新党章全文【官方】新党章内容

第三十七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学习新党章体会

党章的第一章提出了我们党对于党员的要求和定义,身为党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首先第一条是对于党员资格的陈述,“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才可能成为共产党员。

读到这里我不禁产生一个疑问:作为一名大学生,怎样才算“先进”呢?我的初步理解是,学生的先进性体现在思想和学业两个方面。思想的先进性又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评述,我所能想到的只有两个,就是思想品德的正直高尚和思想的社会时代关怀。

我觉得,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我们绝不能仅仅以道德法律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应朝更高处迈进,事事想在前,走在前,这不仅是个人对党员身份的承诺和巩固,也是对身边人、对社会的一种责任感。对于这一点我一直在努力,真诚友好地对待身边的同学,热心为陷入困难的人提供力所能力的帮助;我本身对公益也很有热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帮助他人后我总会有种奉献的快乐和满足。

可是这里有一个冲突的点,也是我前段时间读一本书时才发现并产生怀疑的。书里一位哲学家说,人的所有行为都是自私的,包括助人这种看似无私的行为,其实也是为了获得个人内心的愉悦体验而做出的。我个人觉得,书里的这个观点有些极端,但确实提供了一个让人警醒的角度。我开始反思自己助人动机的“纯洁”性,我在帮助别人时,更大程度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但我没能想清楚,感觉这两者混乱地缠在一起而无法清楚区分。

或许在今后的志愿服务中,我应该更加切实关注受助者的需求和反馈。思想先进性的另一个表现是思想的社会时代关怀,即关心国家社会大事,敏锐捕捉社会思潮风向并做出有价值的思考。在这点上我应该做出检讨,我对国家、社会重大事件关注地太少了;即使有时候在“快餐”文化的浪潮中读到几条重要新闻,也很难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归根到底还是意志不够坚定,目标不够明确的原因,今后我一定在这方面努力提升自己。

年新党章学习体会

最近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学习了“十九大”会议报告和新《党章》,使我深刻认识到新党章是一部更加完善和符合时代要求的党章。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来说,新党章的修改,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十九大对党章修改主要在三方面:

1、十九大《党章》加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深刻意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顺应了时代发展,是这次修改党章的最大亮点。

2、十九大《党章》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激发梦想:是中国共产党向人民、向历史做出的庄严承诺,在未来5年砥砺前行,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3、十九大《党章》把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写入党章狠抓基层党建:我们应坚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重要体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心得体会,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始终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为永葆我党的生机与活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详见: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的制定及修正简况(一大至十八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十条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十八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二条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第二十四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二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考核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三十七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四十三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四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五十一条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三条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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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党章党课

新党章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

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先进性是党员与非党员的本质区别所在。党员教师要有先进性意识、示范性意识和时代性意识。

如何令其保持先进意识、示范意识和时代意识?我认为:

一、富有理想,坚定信念。

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是共产党员具有远见卓识的表现,是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是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首要条件。

共产党员的这种理想和信念,只有建立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解和正确把握上,才是牢固的;只有把这种理想和信念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目标结合起来,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才是对共产主义理想忠诚的表现。

这样,就会在胜利时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在挫折和困难面前不悲观失望,勇往直前;在压力和威胁面前不卑躬屈膝,巍然不动;在风云变幻之际不随波逐流,坚持正确方向。

二、联系群众,克己奉公。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引导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团结起来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的根本任务。党员教师应当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积极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而要这样做,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党员教师要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党员教师的形象好不好,不仅影响到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如何,更是其本人是否在师生员工中建立威信、得到信任,是否能够团结师生员工、带领师生员工一道前进的重要条件。

在党的历,张思德、焦裕禄、雷锋、王进喜、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等优秀党员的良好形象,不仅带动了一批党员群众,而且鼓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党员和党的干部,感动了无数人民群众。党员教师应当向这些优秀党员学习,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廉洁从教、多做贡献,用良好的形象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勤奋学习,勇于创造。

共产党人应当是富有创造精神的人。这种创造精神,来源于大胆实践。面临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我们必须重新学习。应该看到,我们的建设和改革,仍然有许多未被认识或尚未完全认识的领域,这就要求共产党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造。同时也要求党员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一名合格的党员教师想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时刻注意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提高、提高、再提高,才能紧跟时代步伐;做到与时俱进,才能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才能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在提高业务能力方面,党员教师要勇于创新,努力使自己成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先行者和示范者。

在新形势下,党员教师必须具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能力、组织教学的能力、自我调控的能力、思想教育和常规管理的能力、指导学生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创造能力、理解和分析的能力、熟悉相关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能力。此外,博闻强记,一专多能,教育过程中随机应变、因势利导等等,都是党员教师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

四、勤奋工作,兢兢业业。

俗语曰“万丈高楼平地起”,“积溪成河,积流汇海”,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是在不断积累的过程中靠勤奋、务实、苦干而铸就的。共产党员要成就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别无它途,唯有实干。怎样实干?首先,共产党员要有乐于实干的精神,这里关键在“乐于”两字,它所体现的应是一种无私奉献的境界和不计得失的态度。

反对弄虚作假,倡导求真务实,争当社会主义建设的“实干家”。教师正确的育人理念、高尚的人格魅力和务实的敬业精神,不仅能使学生健康成长,甚至能改变学生的命运。

学习新党章有感

一年一度的“七一”即将来临之际,**公司党委组织全厂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了一次新《党章》的学习活动,作为一名积极要求入党的进步青年,我理所当然的成为其中一员。通过6月3日、4日一天半的学习,我们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党的了解,更坚定了我们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的决心。

党章对于建设什么样的党的正式规范,主要是通过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各项规定体现出来的。总纲部分开宗明义地规定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原来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规定相比,这样以“两个先锋队”、“一个核心”、“三个代表”对党的性质做出规定,并不是根本原则的不同,而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始终如一的党的性质规定的逻辑发展。十六大关于党章修正案的决议指出:“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年,刘少奇同志曾经说过:七大党章是“保证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获得胜利与解放的党章”。今天,我们同样有充分理由坚信,十六大党章必将是一个保证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获得胜利和振兴的党章。党的实际生活证明,党章不是"纸上的手段",不是无足轻重的东西,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党的前进与后退、壮大与缩小、胜利与挫折。在党执掌政权之后,它还关系着整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创立、实施及其不断自我完善。任何一部经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确认并对党内生活产生效力的党章,都将对构筑党的组织,实施党的政治主张,维持党内生活、工作秩序,并对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新党章还规定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赋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以经常性的“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职权,这在我们党内法规史上是第一次。显然,所有这些规定,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都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正如十六大关于党章修正案决议指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吸取这些年我们党自身建设取得的新经验,在党章中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等一系列问题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

江泽民同志在谈到坚持党要管党、把从严治党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去时,第一条强调的就是:“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经验证明,按照党章办事,关键在于党内普遍增强党章意识,首先是党的各级干部增强党章意识,把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这就是说,要对党章的实质、内容、规定及效力有科学的理解;对执行党章有高度责任心,坚持以党章为指导,规范自己的行动,评价党内功过是非;自觉地将党章应用于党的生活,对一切违反党章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把“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看作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全党同志的集体努力中,不断充实、完善党章以及党章为主体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现在有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其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对党章重视不够、执行不力。而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日趋严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包括党章在内的党内法规制度未能得到遵守,甚至严重违反党章的行为也没有受到应有惩处,这是极不正常的,也是很危险的。“徒法不足以自行”,党章不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效力,只有通过千千万万的党员和干部自觉遵守和实践党章,我们的党才能永葆生机活力,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经过对新党章的学习,使我们加深了对党的了解,通过新旧党章的对照,进一步的领悟了我们党发展的新形势、新思路,更使我们生活在新时代的青年一代深悟肩负重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投入到紧张地工作中去,以一名党员的要求,时刻约束自己,争取早日成为我党的一分子。

学习新党章的作文

党章作为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在政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章建设,把党章视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上统一和行动上一致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准则。党的十九大通过了关于《中国*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国有国法,党有党章。党章是一个政党的根本*,是每名党员的行为准则。中国*自成立以来,始终如灯塔一般,照亮着中华民族的前进道路。而中国*党章则如同灯塔中那盏明灯,引领着每名*员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自强不息、努力奋斗。正如任何事物都不能一成不变。10月24日,中国*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章程(修正案)》,新的党章就此诞生。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是党中央确定的这次党章修改的一条重要原则,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发展变化,应征各位代表的意见,集体同意对党章做出新的修改。新的党章中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这次党章的修改适应了不断变化的潮流、走在时代前头,中国*历次代表大会先后对党章作了十余次不同程度的修改,通过对党章的修改使党不断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走向强大,始终符合时代的要求。“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众所周知,物质世界是永恒变化的,时移世异,在不同的历史关头,面临着不同的任务形势。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执政党,就要不断自我革新,增强生命力,带领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为党注入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章的修改体现了中国*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和人民的共同心声,顺应了新时代党的理论创新和党的建设实践发展要求,党章修正案符合世情国情党情,顺应党心军心民心,对于动员广大党员开拓进取、团结奋进,向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作为一名党员,更要认真深入学习和践行党章,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上来,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努力成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新党章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指导全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四个全面”到“四个自信”,等等方面,立足世情国情党情,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概括、重大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及时将这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最新理论成果体现在党章之中,必将指导全党更好地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这次党章修改的亮点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并明确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充分体现了全党意志,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必将为全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指导和根本遵循,对于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意义。要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奋力开创多彩新未来,书写新时代发展新篇章。

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

规定,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高度的凝练和科学的定位,使纪委履职方向标更加明晰,聚焦点更加集中。福建省各级纪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把握党章新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营造、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政治生态受到污染和破坏,往往也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激浊扬清、净化生态,纪委责无旁贷。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执行政治路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综合分析信访、监督、审查、巡视等方面信息,建立重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通过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使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抓执纪审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形成持续的强力震慑。反对*,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各级纪委要强化执纪审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使问题线索台账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处置及时规范。要突出重点,重点查处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要坚决清除政治*与经济*相互交织的利益集团。要加强县乡执纪审查,加大整治群众身边*问题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必须激发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要贯彻党章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委要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推进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实现全程留痕、不可更改。定期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列出“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强化“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案件、“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要对焦问责、精准问责、终身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扎紧防治*的笼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都离不开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创新纪律教育制度,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集中纪律教育,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着力固本培元。要在容易滋生*的领域,运用“科技+制度”,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实现透明运行,接受监督。对党规党纪落实情况,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不落实就要追究责任,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既是组织创新、也是制度创新,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大举措。当前,要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借鉴试点省市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谋划路线图、倒排时间表,确保在今年底明年初按要求组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要准确把握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反*机构的政治定位,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体现责任担当和庄严承诺。各级纪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绝对忠诚。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的能力,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队伍建设和工作成效的标准。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有效管控风险,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章作为党的纲领,是每一名*员行动的准则。作为*员,要时刻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始终把学习党章作为自己的必修课,始终把党章中的各项规定作为自己生活、工作、交往的底线,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当好表率,用实际行动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学习党章要做到“六个牢记”。

一要牢记党的历史。习近平同志说:“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学习党章,深刻认识*建党90多年来走过的艰辛历程,党员要永远记住在革命时期*人坚定信念、不怕牺牲、一心忠诚于党的英雄气概;永远记住在建设时期党所确定的把我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进一步指引党和国家前进方向;永远记住在改革时期*人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的伟大改革,让中国这个古老的东方文明古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我们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继续奋力前行,续写新时代新篇章。

二要牢记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党章誓词虽短,却内涵丰富,她是对全体党员要求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习近平同志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到上海、浙江嘉兴,瞻仰一大会址、南湖红船,回顾历史,重温誓词,坚定信念。每一名党员要牢记入党誓词,做到经常温习、时刻对标,切实将誓词烂熟于心、付诸于行。要在生活、工作和交往中时刻以誓词明确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党员第一身份,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要牢记信念信仰。习近平同志强调:“理想信念是*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中国*成立90多年来,我们的无数英雄壮士正是凭着坚定的信念信仰才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伟大胜利。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学习党章,我们必须坚定信念信仰,坚信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永不叛党;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人应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中国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们必须在重大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跟党走。

四要不忘初心使命。*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习近平同志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要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要在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好*人的初心和使命,深入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切实回答好新时代交给*人的使命。

五要牢记纪律规矩。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习近平同志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就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落马的无数官员中,绝大多数就是因为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放松了对纪律规矩的学习,甚至无视党的纪律规矩,才走上了不归路,成为了群众眼中可恨的“老虎”“苍蝇”。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党章,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敬畏法纪,忠诚组织,做干净廉洁的*员。

六要牢记政治本色。政治本色是*人的政治生命。牢记政治本色,是*人的不懈追求。*人的政治本色,源于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古语云:水有源,故其流之不穷;木有根,故其生之不穷。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政治本色的内涵。90多年来,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在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铸就了坚定理想、服务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等马克思主义政党鲜明的政治本色。这些政治本色,是*人政治生命的基因,是党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本源,是党的事业枝繁叶茂的根系。

学习新党章党课

很荣幸自己可以被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此次党课培训。自是怀着一份慎重却又激动的心情来的,甚至还有几分按捺不住的敬仰与喜悦。今天晚上,我是第一次在老师的带领下,站在理性的高度,对党的一些基本知识加以学习的。我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的条件、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以及用党员的条件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我就从者三方面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的条件包括申请入党条件、党员基本条件和党员的具体条件。对照自己而言,我觉得自己需要改进的还很多。就从党员基本条件来说,包括:党员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要永远做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这些要求规定了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从做什么来说,它规定了党员应该怎样自我要求和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或许我可以凭自己现在的满腔热情说我可以,虽然我不一定可以一步做到,但我可以学习。但从怎么做这方面来说,自己就有很大欠缺。首先,大家都可以为人民做事,为人民服务,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怎么做可以让群众满意,赢得群众的支持。为人民服务并不是盲目苦干就有效果的,必须有策略、有方法。结合自己的实际,生活在班级这个大家庭中,首先要为同学着想,真正的为他们服务。但要真正让同学们满意,就必须有方法、有策略地做事,提高做事的效率,也要提高大家的满意度。这就要求我们不断的实践,从实践中获取经验。其次,践行党员要求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坚持不懈的过程,是终身的奋斗与承诺。我再次感受到了党的庄严,也知道自己应该不断锻炼,端正思想,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党的要求。

正确的入党动机是建立在对党的深入理解与支持的基础上的,是一个人价值观的体现。所谓入党动机,就是只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对于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来说,能否加入中国共产党,首先要看入党动机,关键是看行动。所以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学生在入党动机方面存在的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表现主要有:

功利型动机、虚荣型动机、盲从型动机、被动型动机、成才型动机和情感型动机。很庆幸自己并没有受这些不良动机的影响。我想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主动的、积极的,是对党的一种信任与信仰,愿意跟随党。真的希望在这个桂子山最神圣的殿堂中,更多的了解党,学习党,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走访各个寝室,加强与大家的联系,了解大家的要求,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想大家之所想,急大家之所急。

第一次的党课学习使我感受颇多,最明显的就是,我发现党课的课堂就像是火把,点燃了我的心灯,让我少了几分彷徨,多了几分坚定。希望在这个桂子山最神圣的殿堂中学习到更多的关于党的知识,加强对党的认识和了解,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

新党章全文【官方】新党章内容

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二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学习新党章党课

通过一段时间的党课学习,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壮志雄心,报效祖国。我体会到了古之圣贤慧语的精辟,感受到人生的价值与意义。我学会了如何去活着,如何去做、去做人、去做好人。短暂而意义深刻的党课培训已经结束了,然而党的思想和具体的实践却永远学不完,做不完,接下来就是要全身心的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经过党课学习,让我更加深刻得认识了党,端正了自己的入党动机,明确了自己的奋斗目标——永远跟党走,并且增加了我——一名积极分子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其中一员的决心。

首先,我对党的性质有了充分的了解。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自19建党至今,已经走过了90多年光荣的斗争道路。这八十多年中,中国共产党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这期间,我们党不断的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不断的调整发展党的方针政策,真正做到了从国情出发,根据本国的实际,与时俱进。正是因为如此,党才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做出正确的选择,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困难,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它以中国工人阶级为基础,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特性。它同大工业生产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同资产阶级作斗争的过程中锤炼了高度的团结互助精神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它是历最先进、最革命和具有远大前途的阶级。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理论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扬,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

其次,通过学习也让我端正了入党动机。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只有树立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入党动机,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经受住党组织的各种考验。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由来已久。这种愿望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发自内心深处的一种执著与崇高的信念。事实说明:我们党无愧于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翻开历史的扉页,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我们党奋斗的光辉历程。我们必须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并从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我们明确作为一名党员所要具备的素质,所要具备的奉献精神,所要为人民做的,才能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通过党课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了中国共产党,同时我将党员所要具备的条件与自身的实际做比较,确定了自己的努力方向。我将会更深入地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且扎扎实实地从小事做起,以焦裕禄、孔繁森、汪洋湖等的优秀党员形象为榜样,从小事做起,时刻以大局为重,为别人着想。我从这次的党课中学习到,从这些优秀党员身上体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不是非要我们作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立足于我们的岗位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一点一滴的做出我们的贡献。

在学习期间,我明白了我们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都要端正自己的思想,我们首先从思想入党,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并从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我们要端正我们的入党动机,明确作为一名党员所要具备的素质,所要具备的奉献精神,所要为人民做的,才能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通过党课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了中国共产党,同时我将党员所要具备的条件与自身的实际做比较,确定了自己的努力方向。我将会更深入地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且扎扎实实地从小事做起,以焦裕禄、孔繁森、汪洋湖等的优秀党员形象为榜样,从小事做起,时刻以大局为重,为别人着想。我从这次的党课中学习到,从这些优秀党员身上体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不是非要我们作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立足于我们的岗位(各行各业,只要是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职业)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一点一滴的做出我们的贡献。

这次党校培训对我个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重大的意义,它提升了我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情操,为我的入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希望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我将会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不断在实际的行动中锻炼自己,争取早日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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