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热门20篇)

时间:2023-12-07 16:24:15 作者:FS文字使者

工作方案是指针对一项工作任务或项目所制定的详细计划和安排。工作方案是一个多维度的问题,下面的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其中的关键点。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集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及省、市政数系统工作会议部署,锁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确定的“1210”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动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的总体部署,以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为目标,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实现突破,形成示范,进而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为抓手,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开办企业”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全面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落实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依托智能审批应用系统,逐步提高开办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业务类型覆盖范围。

2.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零成本”。延伸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实行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企业社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个环节办理。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印章及税控设备。

3.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长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行业、各领域以及各部门间的应用,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4.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将非上市股份公司纳入简易注销范围。

(二)以“电网能力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电力获得能力(“获得电力”指标组负责,南关区供电中心牵头)。

5.持续压减办电时间。持续推进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实施,设定专人负责低压小微企业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答疑和解释沟通工作。

6.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开展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专项整治。

7.提高供电稳定性。大力开展带电作业,带电消缺,减少计划停电次数,周期性开展测温和局放测试,增强高压用户联动机制,完善线路自动化建设,缩小停电影响范围,减少故障处理时间。

(三)坚持公平公正,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招标投标”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8.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监管,杜绝场外交易行为和围标、串标等问题。

(四)深化“拿地即开工”改革,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9.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四个阶段”改革,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压缩审批时限。

10.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全区所有新建、续建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全部进行全流程在线审批。

11.大幅提升区域评估覆盖面。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宣传力度,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2.进一步降低办理成本。采用政策性减免、以保函替代保证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水土保持补偿、人防易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道路挖掘修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资金占用期间的贷款利息等费用。

13.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开展协同服务,促进项目生成,实行方案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对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警部门意见征求等实行并联审批。

(五)坚持阳光透明,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指标组负责,区财政局牵头)。

14.推行“政采云”电子商城。组织全区采购单位参加培训,推进“政采云”电子商城的使用,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与便利度。

1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鼓励采购单位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坚持依法合规,实施规范审慎的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6.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成立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南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施工图》,每季度发布工作指导。根据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跨部门抽查计划,并依法公示检查结果。

17.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12345+”制度体系,更新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清单,把保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精准作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聚焦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对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发放流程进行制度化管理。推动街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方式。

18.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依托全流程监管机制,做好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工作。

19.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业态领域、新经济模式探索建立容错管理机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

20.对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落实法律、法规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

(七)坚持利企便民,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指标组负责,区税务局牵头)。

21.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强化体验区应用,窗口操作向引导非接触式服务转变。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

22.大幅压减企业办税时间。设定业务办理标准时间和标兵时间,开展办税业务竞技活动,提高操作速度和工作效率,缩短窗口业务办理时间。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缩短企业退税到账时间。

23.实行税费服务政策精准推送。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简化政策适用程序,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全面推广应用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税企互动服务模式。

(八)以“绿色审批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24.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快递+政务服务”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方式,实现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引导更多事项网上办理,高频事项网办发生率达70%以上。

25.推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加快建设南关区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各类业务24小时自助办理。

26.开展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按要求开展证照类服务事项申请受理、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研究提出降低涉企公证事项和事务的收费办法和标准。

27.深入推进主题服务,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探索我区“一件事一次办”特色套餐主题服务。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要求及所需要材料,优化事项办理,推进事项联办。

28.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医保、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人才和就业等业务进行集成办理,线下采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增设专业网点的方式缩短服务半径,线上采取专业服务平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方式,实现“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

29.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应用“好差评”平台,制定《南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制度运行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差评整改率达到100%。

30.积极落实“跨省通办”。依据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开展“跨省通办”业务,及时收集并提报“跨省通办”需求事项。

(九)倡导守信践诺,加大合同执行力度(“执行合同”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1.解决商业纠纷不超100天(复杂疑难案件除外)。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方式分流对接。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诉前化解纠纷,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32.解决商业纠纷成本与索赔金额比不超12%。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吉林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应用和推广,为群众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书样式查询、诉讼费线上支付、在线提出执行申请、在线联系法官等服务。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监管和评查机制,研究降低律师费用和解决纠纷成本。

33.加强法院“智慧执行”建设。推进“智慧执行”平台应用,对财产查控、保全、评估、案件委托、信访、宣传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作用;按照《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诉讼保全工作流程规定》建立财产保全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推广应用议价、询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财产变现溢价率。

(十)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4.推进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制。加强企业涉诉信息共享,建立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度,逐步解决法院送达难的问题。

35.强化审判结果运用。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及时听取金融部门及各类公司诉讼需求,有针对性的规范引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普法任务目标;开展司法建议工作。

36.建立联防联控金融风险机制。完善南关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在信息通报、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政策解读与培训、优化市场环境、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处置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促进金融保障、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形成合力;引导和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加强非法集资案件的调度,推进陈案处置工作,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

(十一)以“金融助企行动”为抓手,提升融资信贷水平(“获得信贷”指标组负责,区发改局牵头)。

37.建设扶持金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好《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长春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38.提高融资服务整体效能。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联系,争取在普惠金融基础上,为辖区企业争取更低的融资成本;开展融资需求调度,做好点对点的融资对接工作。

39.推动政务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征信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务信息的应用模式创新,提高政务信息在金融场景的应用水平。推动“信易贷”平台高质量发展,发挥信用贷款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方式(“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人社局牵头)。

40.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创业贷款。健全完善“闭环式一体化”、“四方联动”就业服务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开发就业岗位10000个,实现新就业8000人,加强对初创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

41.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结合全省实施百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联动,开展“点对点”式企业培育指导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培育1户以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打造两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42.全面推广劳动监察四项制度。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和日常巡查,深入企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广泛宣传劳动监察四项制度。

(十三)实施有效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4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

44.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宣传力度,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扩大融资规模。

——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指标组负责,区科技局牵头)。

45.打造引领创新生力军。开展辅导培训,做好政策宣讲,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高创新能力。深入走访调研,做好跟踪服务,解决企业申报中遇到的困难。

4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认真落实与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完成好2021年科技创新合作任务。

47.依托“云网数智安”平台优化数字产业环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计算机网络安全等多种技术,依托长春市“云网数智安”平台将数据充分共享,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促进全区数字化产业发展。

——文化开放与包容(“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文旅局牵头)。

48.打造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开展“永远跟党走”建党100年百场群众系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10000人次。举办冰雪节、消夏艺术节、市民读书节等,促进文化消费。

——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教育局牵头)。

49.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充分发挥我区卓越教师资源,以“双名工作室”为平台,深化“名师云课”建设,逐步推进“三个课堂”。深入开展智慧教育试点示范行动,完善南关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优秀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50.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学校为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医疗福祉(“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卫健局牵头)。

51.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区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群众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等健康服务。

——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民政局牵头)。

52.打造宜居养老的生活环境。优化敬老孝老服务,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加快适老化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在现有社区文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提高文养结合社区数量与质量。

——碧水蓝天森林净土(“碧水蓝天森林净土”指标组负责,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53.打造碧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全面完成《长春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长春市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长春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南关区2021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

——综合立体交通(“综合立体交通”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54.打造“畅通长春”。实现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前对接项目单位告知审批要件。

——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组负责,区执法局牵头)。

55.建设“美丽乡村”。取缔建筑垃圾消纳池,加快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保洁水平,增置生活垃圾转运设备,提高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城市治乱(“城市治乱”指标组负责,区公安分局牵头)。

56.打造“平安南关”。围绕南关区发展、环境形象重塑再造、民生福祉改善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继续开展市容环境、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信息网络、道路交通和金融放贷等十大领域乱象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指挥、统筹协调、组织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指标组要主动认领任务,抓紧研究任务,明确任务进度表和工作推进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政企沟通。不断完善政府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继续深化“大培训、大对接、大招商”活动,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政企交流平台作用,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处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咨询,向企业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保持与企业联系渠道畅通。

(三)抓好政策落实。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政策梳理,明确实施主体、对象和范围等因素,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对确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公布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四)量化督导考核。建立营商环境建设督导和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营商环境企业反馈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日常调度、检查指导、跟踪督办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单位实施精准考核和量化评价。

(五)做好法治保障。认真执行长春市《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行政、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法规及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

(六)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宣传推介机制。统筹用好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南关区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集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丰城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丰城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镇营商办、镇纪委和镇宣传线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集合

同志们:

我们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导致区域竞争、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更加复杂,给经济社会发展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我县处于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如何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优化营商环境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是提高我县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招”。因此,我们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服务工程”来抓,举全县之力来打通营商环境中的堵点,以此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下面,就如何推动“一号服务工程”,讲四个方面的意见。稍后,x书记将作工作要求和强调,务请大家深刻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了。

一、为什么要实施“一号服务工程”?

第一,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贯彻落实了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xxxx多次强调“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要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从今年1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从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施行仅仅用了3个月的时间,市、县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政策。这样的速度和效率,充分体现出党xx、国务院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意志。志刚书记指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xxxx有要求,国家有法规,志刚书记有指示,说明这是国家之大事、全省之大事,我们“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一号服务工程”。营商环境建设抓得好不好,是检验我们“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

第二,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放大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选择。进入新时代,营商环境和自然资源一样,都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未来的发展不是靠政策与市场,而是靠资源、靠指标、靠空间、靠营商环境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践证明了,我县农业“3+n”、工业“2+n”、三产“2+n”产业体系和“一城四基地”的打造离不开市场主体的参与,“哪里的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企业就往哪里跑、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产业就在哪里兴”。我县有很多资源优势,我们要让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资源优势是虫,营商环境是巢,投资商是凤,就要让资源优势这条虫引进金凤凰,务必要筑好营商环境这个巢,务必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和更超常规的举措,推动“一号服务工程”筑起最具吸引力的巢,引来更多的金凤凰。

第三,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提升效能、释放活力的必经之路。活力要靠营商环境来体现。近年来,各镇乡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深入推进“限时办结、全程代办、一窗多办”,始终坚持把回应群众正确期盼作为第一责任,把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作为第一要务,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充分释放。在2019年在全省营商环境指标评估中我县排名第x位,同比20xx年前进x位。这充分说明了只要一把手亲自推动,效能就能提升,活力就能释放。

二、怎么来实施“一号服务工程”?

一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服务大提升。今年是x省的“效能提升年”,也是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年”,这要求我们必须把“顾客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服务市场主体的全过程、全领域。我们共产党的官有两种身份,当企业严重违法时,你就是官,只要企业没有违法,你就是公仆,是店小二,是服务员,所以,我们必须搞服务大提升。各镇乡各部门务必按照《x县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履行好电视问政的承诺,当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店小二”,做到主要领导“三亲自”、帮扶企业“三到位”、政务服务“四公开”、服务企业“强三手”、行政审批“五减少”、行政执法“三为主”、政策优惠“重三不”、受理热线“五限时”。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统筹抓好“综合一窗”和“全省通办”工作,按照谁负责办理、谁负责审批、谁就要亲自体验一次的要求,把各项业务办一遍、流程走一遍。全力打造“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品牌,打通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二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问题大整治。x的营商环境只有“升级版”,没有“终极版”,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紧紧围绕自查的“遗留问题”以及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来一场营商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彻底推翻压在企业头上的“三座大山”。在这里要着重强调下,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后,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下发了《x县营商环境“不诚信、不规范、不担当”相关问题自查表》。来一场问题的大督查,问题要查得越多越好,目前,共收到各镇乡各部门反馈的72个问题,针对涉及这72个问题的镇乡和部门务必要明晰时间表、划定施工图、明确任务书,序时完成整改。

三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指标大提升。指标不是目的,我们要通过指标提升整个营商环境,指标是由第三方评估的,存在人为因素,但投资者要看指标。指标有两个好处,一是通过指标作为指挥棒,让我们营商环境的水平全面提升,提升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二是通过指标让招商引资有了风向标,我们要认真研究指标评估的游戏规则,要把规则搞清楚,弄明白。在2019年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中,我县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纳税、市场监督、企业信心六项指标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面对取得的成绩,大家应不骄不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同时,我们也应清楚看到我县获得信贷、登记财产、企业信心、政务服务这四项指标中的部分二级指标评估结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投促局牵头的指标评分低于70分,面对存在的问题,大家应对标对表,砥砺前行,补齐短板。在“营商环境建设年”里,各指标牵头单位务必要把能加的分加回来。

四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自我大革命。营商环境说到底是向自己开刀,让自己从上帝变为奴役。xxxx多次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x来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来一场“自上而下、由内及外”的自我大革命。一是打破“中梗阻”。无论自查发现的问题,还是指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各镇乡各部门打破横向上的“信息孤岛”,拆除纵向上的“数据烟囱”,杜绝相互推诿,通过最大限度的数据共享,实现实时性海量数据的充分应用。二是狠刹“拖踏风”。要一提到营商委就胆战心惊,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要从重从快,毫不手软的追责问责。和风细雨是换不来营商环境的,我们必须严格实行既要打雷、又要下雨,拿出更大力度,采取更严手段,对落实了不力、破坏环境的人和事,一律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对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要撤换“书呆子”。对死板教条,不研究政策、不研究形势,死啃政策、法律、条款,疏于管理、疏于服务的书呆子要坚决撤换。

三、如何保障“一号服务工程”?

第一,强化调度保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镇乡、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营商环境就要反着抓,我们抓主要领导,你们抓具体办事的人,其他工作抓关键少数,营商环境就是抓绝大多数,对营商环境的考核,就看办事人员对办事流程的熟练度。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责任落实了到人,把措施落实了到位,进一步优化全过程服务,加强全过程管理。

第二,强化评估保指标。一是加强向上对接。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加强对指标牵头单位的调度,评估指标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弄清弄懂评估方式、评估指标和样本框提取,把握“游戏规则”,切实提高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县已成立营商环境委员会,可见力度之大,我们必须把指标搞好,一旦出现失误,我们输不起。二是加强12345热线服务工作。大家工作要主动,敢于担当,对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必须第一时间记录、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针对此项工作,市要单独考核各县(区),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绝不能马虎,更不能拖后腿。

第三,强化宣传保态势。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好的要进行宣传,对差的要坚决进行曝光、处罚。优化营商环境,不是某个单位、某个部门的工作,我们的企业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群众也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干部更是营商环境的主体,要形成“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为此,各镇乡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政府服务的典型案例。

同志们,营商环境是一项常抓常新的系统工程、民生工程、一号工程。全县上下要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拿出更大的力度、更强的举措,提出更高的要求,营造更好的环境,把x建设成一片投资兴业的热土,为x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落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

(一)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

1.落实企业开办全市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注册地在全市范围内的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可提交设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后,当场发放加盖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登记档案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实现市内企业登记“异地申请、异地领照、全市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智能化水平。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9月底,全省电子印章系统上线,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后,即时在全县推广应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实现分时分次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5.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公积金登记、涉税办理、招标投标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8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7.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理。强化“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应用,7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8.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使用体验。9月底前,开发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与“一窗通”系统用户的统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统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刷脸即可快速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通过刷脸完成现场快速注册。用户在申报全流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脑端和微信端切换,多个股东可以自由选用app签章或者微信签章,不再依赖登记介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9.不断强化智能审批措施应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审批”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申请人所办企业类型、业务,自动选择填报、采集和使用不同的业务内容和证明资料。通过对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类型、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数据标准化改造,实现智能审批系统对申报信息关键登记项的自动校验,完成无人审批。组建企业开办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智能审批”系统应用率。(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行市内迁移“一站办理”。7月底前,精简企业市内迁移调档程序及环节,将迁移调档程序精简为迁移企业直接到迁出地审批机关提出迁移调档申请,由迁出地审批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并直接换发营业执照,事后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及时将企业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审批机关,通过市内迁移“一站办理”,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7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县县中心支行)。

12.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全行业覆盖。根据省统一部署,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推出30个新增行业工作规范,开发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涉及2个以上行业许可的发放1张综合许可证,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7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7月底前,实现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发”。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会同有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平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工程建设使用草原审核”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后,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5.合并施工许可关联、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6.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查事项。7月底前,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有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市政服务等事项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将竣工后的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市政接入等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

8.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第4季度,完成“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构建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线内网试运行。(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县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制定评估评价豁免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豁免清单内或负面清单外且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相应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无需评估评价。7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编码,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优化中介服务。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

14.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8月底前,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强化建筑质量管控能力。实现对低风险项目只需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机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工程领域纠纷仲裁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9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授权,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平台信息互联。12月底前,在省级层面对工程审批系统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我县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施工图联审、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联审”“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事项并联办理,确保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推进工改系统与国家、省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审批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8.优化市政公用设施联合报装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划定市政公用服务专区,试点开设“专门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热信报装,行政审批部门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共享建设工程有关信息。鼓励专营单位共享营业网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

19.简化排水接入。制定优化排水接入实施方案,简化办理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一张表单”的,接入环节不超过1个,不再单独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务单位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周边排水设施情况和排水方案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问题。(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对于合并和优化事项,制定全县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一并注明)、审批业务流程,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审批权限涉及跨层级(县级以下)、跨部门的,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代替审批,合并后原审批事项对应监管责任主体不变。对于政府部门(含市政专营单位)协作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编制协作规程,实施闭环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牵头部门,统一编制协作规程。(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1.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事项整合力度,由县政府汇总上报省市政府备案后实施。及时修订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阶段“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梳理事项申请材料,同步明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材料。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各类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发证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2.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10月底前,参照省级清单模式,编制并公布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3.依法依规稳步推动改革。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的,10月底前,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及时提出修订意见。涉及事项调整合并的,按程序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适用的,由县政府呈报省市政府,统一提请国务院授权调整。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费、不动产登记费用、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优化收取和减免政策。(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房管中心)。

(三)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1.推进“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结合省级“双全双百”工程,实现各类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9月底前,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移动端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大数据局、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国网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完成国家部署的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现省级面向企业和个人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落地,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9月底前,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梳理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争取有关事项纳入京津冀区域通办范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局、县法院、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邮政管理局)。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9月底前,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研究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提升网办深度,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完善西部经济隆起带“一网通办”机制,扩大“全链通”领域线上综合通办服务内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委党史研究院、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气象局)。

5.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应用。持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端服务功能,优化栏目布局,丰富涉企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9月底前,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供精准化服务应用和政策推送,为各服务渠道提供全面支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6.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完善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运行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9月底前,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统一调度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大数据局)。

7.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县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

9.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完善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根据省统一部署,深化与省平台级联对接,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省数据交易平台建成后,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数据交易和数据价值评估。(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

11.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标准,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领域、精简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制定业务手册等,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标准,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无权否决机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提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围绕窗口服务规范、纪律作风和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4.推动向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充分授权。9月底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充分授权,进厅窗口不能直接完成业务办理的,推动有审批权限工作人员进厅。(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15.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订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全面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策标准化梳理,实现政策最小颗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库,同步推进县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17.深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基层全覆盖。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实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站点村(社区)全覆盖。9月底前,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与邮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网点业务合作,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终端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1.规范招标投标规则制定程序。加强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合法性审查。9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统一。(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2.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和违规收费清理。严格落实招投标“零收费”要求,杜绝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等。9月底前,完成全县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县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部门:县发展改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3.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启动远程异地评标试点;9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建设完成后,即时在我县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月底前,制定《关于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5.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多ca认证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数字证书(ca)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移动客户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9月底前,实现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单位等)。

7.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紧盯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合理确定抽査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随机抽查,将抽查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部门:县发展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9.健全投诉处理机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通信运营单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职责划分。(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11.探索开展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强化交易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9月底前,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扩大“一网交易”覆盖范围。9月底前,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在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认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督管理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鲁西南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公共资源跨交易。(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管委会)。

13.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本行业系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真正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县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突破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转变工作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夯实主体责任,紧盯市场主体最困扰、办事群众最反感、影响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全面检视、靶向攻坚。大力整治慵懒散漫、办事拖沓,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群众推托绕冷硬横等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时,加大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

(六)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切实振兴我市工业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精神和《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明显”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标:

1.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涉企政策直接在工业企业落地,确保各项政策都认真执行到位,支持企业发展,使广大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工信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服务企业效率提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标先进单位做法,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对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3.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加大主动帮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势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合理诉求,“放管服”改革实现突破,一批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4.工业提质增效明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实施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运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利用2017年一年时间,对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破解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落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

1.落实企业开办全市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注册地在全市范围内的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可提交设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后,当场发放加盖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登记档案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实现市内企业登记“异地申请、异地领照、全市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智能化水平。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9月底,全省电子印章系统上线,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后,即时在全县推广应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实现分时分次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5.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公积金登记、涉税办理、招标投标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8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7.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理。强化“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应用,7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8.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使用体验。9月底前,开发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与“一窗通”系统用户的统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统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刷脸即可快速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通过刷脸完成现场快速注册。用户在申报全流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脑端和微信端切换,多个股东可以自由选用app签章或者微信签章,不再依赖登记介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9.不断强化智能审批措施应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审批”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申请人所办企业类型、业务,自动选择填报、采集和使用不同的业务内容和证明资料。通过对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类型、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数据标准化改造,实现智能审批系统对申报信息关键登记项的自动校验,完成无人审批。组建企业开办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智能审批”系统应用率。(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行市内迁移“一站办理”。7月底前,精简企业市内迁移调档程序及环节,将迁移调档程序精简为迁移企业直接到迁出地审批机关提出迁移调档申请,由迁出地审批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并直接换发营业执照,事后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及时将企业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审批机关,通过市内迁移“一站办理”,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7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县县中心支行)。

12.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全行业覆盖。根据省统一部署,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推出30个新增行业工作规范,开发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涉及2个以上行业许可的发放1张综合许可证,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7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7月底前,实现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发”。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会同有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平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工程建设使用草原审核”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后,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5.合并施工许可关联、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6.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查事项。7月底前,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有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市政服务等事项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将竣工后的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市政接入等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

8.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第4季度,完成“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构建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线内网试运行。(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县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制定评估评价豁免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豁免清单内或负面清单外且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相应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无需评估评价。7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编码,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优化中介服务。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

14.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8月底前,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强化建筑质量管控能力。实现对低风险项目只需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机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工程领域纠纷仲裁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9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授权,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平台信息互联。12月底前,在省级层面对工程审批系统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我县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施工图联审、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联审”“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事项并联办理,确保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推进工改系统与国家、省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审批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8.优化市政公用设施联合报装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划定市政公用服务专区,试点开设“专门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热信报装,行政审批部门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共享建设工程有关信息。鼓励专营单位共享营业网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

19.简化排水接入。制定优化排水接入实施方案,简化办理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一张表单”的,接入环节不超过1个,不再单独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务单位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周边排水设施情况和排水方案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问题。(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对于合并和优化事项,制定全县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一并注明)、审批业务流程,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审批权限涉及跨层级(县级以下)、跨部门的,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代替审批,合并后原审批事项对应监管责任主体不变。对于政府部门(含市政专营单位)协作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编制协作规程,实施闭环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牵头部门,统一编制协作规程。(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1.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事项整合力度,由县政府汇总上报省市政府备案后实施。及时修订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阶段“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梳理事项申请材料,同步明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材料。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各类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发证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2.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10月底前,参照省级清单模式,编制并公布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3.依法依规稳步推动改革。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的,10月底前,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及时提出修订意见。涉及事项调整合并的,按程序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适用的,由县政府呈报省市政府,统一提请国务院授权调整。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费、不动产登记费用、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优化收取和减免政策。(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房管中心)。

1.推进“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结合省级“双全双百”工程,实现各类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9月底前,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移动端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大数据局、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国网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完成国家部署的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现省级面向企业和个人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落地,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9月底前,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梳理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争取有关事项纳入京津冀区域通办范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局、县法院、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邮政管理局)。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9月底前,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研究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提升网办深度,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完善西部经济隆起带“一网通办”机制,扩大“全链通”领域线上综合通办服务内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委党史研究院、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气象局)。

5.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应用。持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端服务功能,优化栏目布局,丰富涉企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9月底前,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供精准化服务应用和政策推送,为各服务渠道提供全面支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6.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完善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运行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9月底前,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统一调度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大数据局)。

7.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县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

9.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完善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根据省统一部署,深化与省平台级联对接,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省数据交易平台建成后,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数据交易和数据价值评估。(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

11.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标准,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领域、精简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制定业务手册等,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标准,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无权否决机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提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围绕窗口服务规范、纪律作风和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4.推动向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充分授权。9月底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充分授权,进厅窗口不能直接完成业务办理的,推动有审批权限工作人员进厅。(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15.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订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全面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策标准化梳理,实现政策最小颗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库,同步推进县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17.深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基层全覆盖。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实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站点村(社区)全覆盖。9月底前,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与邮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网点业务合作,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终端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规范招标投标规则制定程序。加强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合法性审查。9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统一。(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2.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和违规收费清理。严格落实招投标“零收费”要求,杜绝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等。9月底前,完成全县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县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部门:县发展改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3.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启动远程异地评标试点;9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建设完成后,即时在我县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月底前,制定《关于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5.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多ca认证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数字证书(ca)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移动客户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9月底前,实现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单位等)。

7.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紧盯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合理确定抽査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随机抽查,将抽查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部门:县发展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9.健全投诉处理机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通信运营单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职责划分。(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11.探索开展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强化交易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9月底前,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扩大“一网交易”覆盖范围。9月底前,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在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认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督管理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鲁西南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公共资源跨交易。(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管委会)。

13.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本行业系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真正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县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突破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转变工作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夯实主体责任,紧盯市场主体最困扰、办事群众最反感、影响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全面检视、靶向攻坚。大力整治慵懒散漫、办事拖沓,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群众推托绕冷硬横等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时,加大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

(六)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及省、市政数系统工作会议部署,锁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确定的“1210”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动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的总体部署,以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为目标,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实现突破,形成示范,进而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为抓手,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开办企业”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全面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落实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依托智能审批应用系统,逐步提高开办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业务类型覆盖范围。

2.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零成本”。延伸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实行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企业社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个环节办理。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印章及税控设备。

3.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长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行业、各领域以及各部门间的应用,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4.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将非上市股份公司纳入简易注销范围。

(二)以“电网能力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电力获得能力(“获得电力”指标组负责,南关区供电中心牵头)。

5.持续压减办电时间。持续推进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实施,设定专人负责低压小微企业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答疑和解释沟通工作。

6.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开展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专项整治。

7.提高供电稳定性。大力开展带电作业,带电消缺,减少计划停电次数,周期性开展测温和局放测试,增强高压用户联动机制,完善线路自动化建设,缩小停电影响范围,减少故障处理时间。

(三)坚持公平公正,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招标投标”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8.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监管,杜绝场外交易行为和围标、串标等问题。

(四)深化“拿地即开工”改革,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9.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四个阶段”改革,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压缩审批时限。

10.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全区所有新建、续建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全部进行全流程在线审批。

11.大幅提升区域评估覆盖面。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宣传力度,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2.进一步降低办理成本。采用政策性减免、以保函替代保证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水土保持补偿、人防易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道路挖掘修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资金占用期间的贷款利息等费用。

13.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开展协同服务,促进项目生成,实行方案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对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警部门意见征求等实行并联审批。

(五)坚持阳光透明,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指标组负责,区财政局牵头)。

14.推行“政采云”电子商城。组织全区采购单位参加培训,推进“政采云”电子商城的使用,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与便利度。

1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鼓励采购单位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坚持依法合规,实施规范审慎的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6.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成立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南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施工图》,每季度发布工作指导。根据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跨部门抽查计划,并依法公示检查结果。

17.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12345+”制度体系,更新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清单,把保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精准作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聚焦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对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发放流程进行制度化管理。推动街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方式。

18.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依托全流程监管机制,做好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工作。

19.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业态领域、新经济模式探索建立容错管理机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

20.对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落实法律、法规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

(七)坚持利企便民,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指标组负责,区税务局牵头)。

21.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强化体验区应用,窗口操作向引导非接触式服务转变。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

22.大幅压减企业办税时间。设定业务办理标准时间和标兵时间,开展办税业务竞技活动,提高操作速度和工作效率,缩短窗口业务办理时间。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缩短企业退税到账时间。

23.实行税费服务政策精准推送。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简化政策适用程序,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全面推广应用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税企互动服务模式。

(八)以“绿色审批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24.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快递+政务服务”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方式,实现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引导更多事项网上办理,高频事项网办发生率达70%以上。

25.推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加快建设南关区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各类业务24小时自助办理。

26.开展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按要求开展证照类服务事项申请受理、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研究提出降低涉企公证事项和事务的收费办法和标准。

27.深入推进主题服务,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探索我区“一件事一次办”特色套餐主题服务。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要求及所需要材料,优化事项办理,推进事项联办。

28.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医保、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人才和就业等业务进行集成办理,线下采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增设专业网点的方式缩短服务半径,线上采取专业服务平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方式,实现“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

29.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应用“好差评”平台,制定《南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制度运行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差评整改率达到100%。

30.积极落实“跨省通办”。依据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开展“跨省通办”业务,及时收集并提报“跨省通办”需求事项。

(九)倡导守信践诺,加大合同执行力度(“执行合同”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1.解决商业纠纷不超100天(复杂疑难案件除外)。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方式分流对接。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诉前化解纠纷,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32.解决商业纠纷成本与索赔金额比不超12%。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吉林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应用和推广,为群众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书样式查询、诉讼费线上支付、在线提出执行申请、在线联系法官等服务。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监管和评查机制,研究降低律师费用和解决纠纷成本。

33.加强法院“智慧执行”建设。推进“智慧执行”平台应用,对财产查控、保全、评估、案件委托、信访、宣传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作用;按照《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诉讼保全工作流程规定》建立财产保全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推广应用议价、询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财产变现溢价率。

(十)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4.推进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制。加强企业涉诉信息共享,建立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度,逐步解决法院送达难的问题。

35.强化审判结果运用。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及时听取金融部门及各类公司诉讼需求,有针对性的规范引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普法任务目标;开展司法建议工作。

36.建立联防联控金融风险机制。完善南关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在信息通报、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政策解读与培训、优化市场环境、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处置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促进金融保障、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形成合力;引导和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加强非法集资案件的调度,推进陈案处置工作,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

(十一)以“金融助企行动”为抓手,提升融资信贷水平(“获得信贷”指标组负责,区发改局牵头)。

37.建设扶持金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好《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长春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38.提高融资服务整体效能。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联系,争取在普惠金融基础上,为辖区企业争取更低的融资成本;开展融资需求调度,做好点对点的融资对接工作。

39.推动政务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征信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务信息的应用模式创新,提高政务信息在金融场景的应用水平。推动“信易贷”平台高质量发展,发挥信用贷款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方式(“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人社局牵头)。

40.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创业贷款。健全完善“闭环式一体化”、“四方联动”就业服务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开发就业岗位10000个,实现新就业8000人,加强对初创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

41.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结合全省实施百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联动,开展“点对点”式企业培育指导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培育1户以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打造两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42.全面推广劳动监察四项制度。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和日常巡查,深入企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广泛宣传劳动监察四项制度。

(十三)实施有效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4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

44.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宣传力度,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扩大融资规模。

——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指标组负责,区科技局牵头)。

45.打造引领创新生力军。开展辅导培训,做好政策宣讲,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高创新能力。深入走访调研,做好跟踪服务,解决企业申报中遇到的困难。

4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认真落实与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完成好2021年科技创新合作任务。

47.依托“云网数智安”平台优化数字产业环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计算机网络安全等多种技术,依托长春市“云网数智安”平台将数据充分共享,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促进全区数字化产业发展。

——文化开放与包容(“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文旅局牵头)。

48.打造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开展“永远跟党走”建党100年百场群众系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10000人次。举办冰雪节、消夏艺术节、市民读书节等,促进文化消费。

——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教育局牵头)。

49.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充分发挥我区卓越教师资源,以“双名工作室”为平台,深化“名师云课”建设,逐步推进“三个课堂”。深入开展智慧教育试点示范行动,完善南关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优秀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50.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学校为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医疗福祉(“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卫健局牵头)。

51.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区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群众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等健康服务。

——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民政局牵头)。

52.打造宜居养老的生活环境。优化敬老孝老服务,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加快适老化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在现有社区文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提高文养结合社区数量与质量。

——碧水蓝天森林净土(“碧水蓝天森林净土”指标组负责,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53.打造碧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全面完成《长春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长春市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长春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南关区2021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

——综合立体交通(“综合立体交通”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54.打造“畅通长春”。实现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前对接项目单位告知审批要件。

——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组负责,区执法局牵头)。

55.建设“美丽乡村”。取缔建筑垃圾消纳池,加快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保洁水平,增置生活垃圾转运设备,提高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城市治乱(“城市治乱”指标组负责,区公安分局牵头)。

56.打造“平安南关”。围绕南关区发展、环境形象重塑再造、民生福祉改善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继续开展市容环境、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信息网络、道路交通和金融放贷等十大领域乱象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指挥、统筹协调、组织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指标组要主动认领任务,抓紧研究任务,明确任务进度表和工作推进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政企沟通。不断完善政府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继续深化“大培训、大对接、大招商”活动,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政企交流平台作用,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处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咨询,向企业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保持与企业联系渠道畅通。

(三)抓好政策落实。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政策梳理,明确实施主体、对象和范围等因素,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对确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公布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四)量化督导考核。建立营商环境建设督导和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营商环境企业反馈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日常调度、检查指导、跟踪督办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单位实施精准考核和量化评价。

(五)做好法治保障。认真执行长春市《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行政、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法规及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

(六)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宣传推介机制。统筹用好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南关区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鞍委办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集合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实现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的实施意见》(衢委发布〔2018〕《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布)〔2020〕21日,《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公室)〔2020〕53号)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坚持最多运行一次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在智慧政务、扩大开放、法治诚信、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营造政务最优、投资最优、开放最优、信用最优、法治最优、服务最优的六最经营环境,更好地激发辖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按照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成立长台镇优化经营环境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毛方坤(党委书记)姜增胜(党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党委副书记)。

张华军(党委组织成员)。

吕宁(党委宣传委员)。

蒋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麦慧(副市长)。

徐伟(副镇长)。

(一)优化审批服务,创造最佳政府环境。

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80天”,试点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最多20个工作日”。借助网格力量,持续推进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2.深化推进“融衢接杭”战略及产业链招商。以主要领导带队,各分管领导围绕业务工作,系统谋划推进一批融衢接杭跨区域协作项目,培育长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长台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和新兴产业培育;构建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建立从招商信息收集、网上信息研判、会商决策咨询、投资项目审批、招商政策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机制。结合“多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制订并发布招商地图。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强化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与周边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务流程,多途径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推进新时代工匠培养,大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动公共服务,打造最优开放环境。

4.营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细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举措,力争贸易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态势。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甜蜜客厅、嵩溪幼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交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公共服务领域人才资源短板;加快推进社会矛调中心建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6.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推进“组团联企”服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营商环境服务“管道”作用,及时归纳企业反映问题,建立问题快速受理、处置、反馈机制,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加大项目关注力度,完善项目挂联包干制度,定期对项目进度开展通报,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7.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受理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投诉;对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涉企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及时督查整改;对破环营商环境建设、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不力、涉企服务中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对解决企业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的,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纪委。

(一)加强领导。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是区块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各办公室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统筹推进。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对标先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顶层设计,按照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在职责范围内主动作为,各办公室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提升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严格督查。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明“十条军规”,严格执行衢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宣言”和“三个绝不能”,勇当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探索者与实践者,锻造长台干部铁军。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集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丰城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丰城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镇营商办、镇纪委和镇宣传线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集合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x、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x.美化乡村环境。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卫生工作。一是对重点路段确定专人进行监管,有效抑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倒乱拉等行为;二是分区保洁。配备了保洁员的村屯,分设责任区,确定保洁人,做到区段明确、责任到头;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x.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x.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x.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提高群众安全感。根据上级要求落实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在各村委悬挂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五)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高新区2021年工作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先行标杆建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成都高新区“十四五”新征程新阶段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市场监管力量。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增加市场主体更多的获得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总目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助力成都高新区打造中西部地区投资兴业首选地。

(一)目标任务: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将商事登记由许可登记模式向行政确认转变,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探索推行“一业一证”和“证照联办”新模式。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和经营许可全流程,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行政许可证整合为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证照联办”“一证准营”“一码亮证”。(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耗时。将企业开办耗时压减至3.5个工作小时,其中企业登记2个工作小时,印章刻制和发票申领1.5个工作小时。(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6月)。

4.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条件。总结提炼自贸试验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改革经验,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全面推广企业经营范围备案制改革,允许企业经营范围除记载主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外,不登记一般经营项目。(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牵头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进行精简优化。(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经营范围为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处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探索“大数据+政务服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税、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优化企业迁移办事流程。探索推行“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出件”各部门线上并联审批的企业迁移事项办理模式,避免企业多跑路;建立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及时沟通解决企业诉求及办理流程中遇到的难题。(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9.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试点开展企业注销套餐式服务;大力推广使用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各有关部门企业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目标任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0.探索实施“沙盒监管”新模式。平衡创新与风险机制,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探索实施“沙盒监管”新模式,促进创新创业。(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1.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高水平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监管覆盖率100%。(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2.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在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备案)时,指导其签订《信用承诺书》和《“双告知”承诺书》等,并配合上级部门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3月)。

13.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以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物价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提高监管针对性;健全市场主体失信修复机制,探索开展线上信用修复。(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4.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开展转供电价格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供电违法加价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开展民生领域商品价格专项检查,落实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计划;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乱象。(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强化互联网领域监管和执法力度。对互联网交易领域格式条款合同、虚假广告、价格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搭建药械经营智慧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药械经营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经营企业、三类器械经营企业全覆盖线上监督检查,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提高行政监管效率。(责任处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8.推广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和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9.打造事前、事中、事后“三告知”机制。持续健全柔性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告知”机制,拓展告知渠道,提升告知覆盖面,完善定期回访机制。(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0.建立监管执法信息“三通报”机制。建立“违法单位”“重点监管单位”“高风险单位”的常态化通报机制,促进市场监管信息互通。(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目标任务:构建促进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21.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快速查办。健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查办、结果反馈全流程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快速查办。(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动的打击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违法线索和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3.推进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开展宣传教育,为经营者商业秘密保护提供行政指导。加强案件线索排查,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目标任务:营造放心舒心的生产生活环境。

24.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企业消费投诉处理联动机制,及时核实处理消费投诉,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梳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与数据库。(责任处队:质量监管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6.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并加强对其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责任处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7.加强电梯安全保障,推进电梯年检全覆盖。加强电梯设备数据资源清理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察全环节信息互联共享,妥善处置电梯困人、电梯投诉等问题,实现电梯年检率100%。(责任处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一)加强营商环境宣传。将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工作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权威媒体等渠道,持续宣传报道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和成效,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提升成都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

(二)加强营商环境督查。建立督办工作推进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中的措施纳入全局目标督查,一项一项抓落实;鼓励各处、队,各街道市场监管所积极行动,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因地制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集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法〔2020〕30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各项工作,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力度,提高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完善监管执法公开制度,提高我县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完善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政务诚信度和商务诚信度,按时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认领及检查实施清单的录入工作,力争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实现增比进位。

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牵头单位为县司法局,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牵头单位为县发改局,“互联网+监管”指标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调度各项指标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评估时各项指标迎检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指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任务,因无执法权或无执法人员不能单独发起“双随机、一公开”任务的单位,必须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为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指导梳理公示权责清单,研究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领域相关规定,指导修改相关领域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规范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增加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数量,满足执法所需。进一步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办案信息公示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汇总及资料收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相关门户完整监管工作平台建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准,将数据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在网上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完善信用中国(贵州)、双公示平台建设,强化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结果,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加强相关部门提供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基础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政务诚信。

一是建立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和公务员诚信档案统一归集至省公共信用平台。二是开展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明确清欠时限,确保清欠额度同比增长,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多元化公开政务信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重大决策、加大公众参与决策力度,完善舆情评估处置措施,积极有效应对舆情并妥善处置。四是开展政务失信治理,兑现政府承诺,有效降低政务失信案件的发生,建立完善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45等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按时高质量办理咨询事项,投诉举报案件。五是加强乡镇(街道)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紫云支行县发改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医保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商务诚信。

一是构建完善公共信用平台功能。将公共信用平台建成全省统一的信用应用综合枢纽和市民“信用之窗”,实施企业和个人信用综合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信用承诺、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二是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实现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红黑名单”;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守法诚信典型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信用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人民银行紫云支行等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积极推进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及各职能部门自身监管系统平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间的数据互通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实现全县监管全量数据归集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紫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制定本部门相关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一线指挥,要明确具体负责人,负责收集相关资料,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工作不断档。

(二)认真谋划工作。各二级指标牵头部门要及时拟定子方案,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拟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县司法部门负责拟定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县发改部门负责拟定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工作方案。所有方案于2021年7月15日报专班办公室备案,子方案要体现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分解等相关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二级指标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对各项指标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调度,每月20日前县司法部门汇总监管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县发改局汇总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的工作开展情况到县市场监管部门。

(四)严肃追责问责。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抓好市场监管指标的总调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提醒、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报县作风办处理。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李克强总理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拉动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作用重大。我局于2019年5月份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查相结合,深入了解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形成该调研报告。

20xx年以来,按照省、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为增强全市发展竞争力、加速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围绕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政策制度。2017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政银合作”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头等大事,召开了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各县区也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市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相关科室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2016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梳理公布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同时,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动服务标准化。二是大力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成立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服务办公室,涉及项目审批和市场准入及监管行政部门审批科人员、事项向政务中心集中,我局审批科已入驻市政务中心,原食药、质检等部门的审批科到位。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0项(大项)。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qq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四是开展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办事群众通过电脑等工具自主选择申请的名称、经营范围和行业,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登记非常快捷。我局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0.5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开通了“政银合作”平台,在银行网点为新设立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账户开立、网上银行、结算等服务便利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大厅等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优化开户流程。企业开办和注销都较为便利,1-5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1148户。二是办理许可时间大幅压缩。通过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简化许可审批环节平均办理时限15天。

(一)私营企业、个体户用工难招工难问题突出。主要因城市区位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存在招工难、缺少技工、服务人员缺乏、人员跳槽频繁等问题。市区一般服务行业难以提供高薪水、高待遇,往往招不来、留不住青年服务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人员老龄化严重,本地招工人员普遍不能满足行业所需的业务知识、服务水平要求。

(二)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贷款门槛高、融资成本高、贷款渠道少、小额贷款手续繁杂等,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自身利益驱使,在抵押物评估等方面委托并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了行业垄断,造成评估费用高、服务水平降低、银行之间互不认可的问题,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融资产品推介、企业还贷提醒等方面服务不到位,企业融资便利度有待提高。

(三)部门履行承诺落实不足。一是部分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还比较繁杂,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效率不高,在办证办照方面效率不高,不能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予以办结,企业重复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门之间还存在“信息壁垒”,在企业评定、资质审查、办证办照等方面沟通衔接不到位,给企业办事增加了困难。三是部分政府部门在外包工程项目方面合同履约率低,存在拖欠企业工程款的现象,导致企业回款不及时,间接造成了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信用受损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为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部门服务保障力度不够。一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民营企业和个体商户还存在认识不到的盲区,在商品质量保证、查货验货等方面缺乏法律意识,容易造成经营损失和名誉损失。二是企业商户权益保障不到位。主要在消费争议调解中,存在对消费者的倾向性维权,在依法维权、保障企业商户正当权益上做的不够。三是在法治纠纷解决面前,向政府职能部门沟通难、咨询难,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不够畅通。四是在行业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宣传、行业规则宣传方面不够深入。

(一)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总量扩张。一是优化准入环境。商事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要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更大力度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建立“一次办好机制”,不断创新便利化的服务措施。二是调动发展力量。一方面出台人才引进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加大市校合作,大力引进和留住青年人才、管理人才;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引进外商,把项目、资金、企业引进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新一轮大发展。三是激发发展活力。学习借鉴发达地区集群经济的经验,大力发展小商品大市场、小企业大协作、小资本大聚集的生产经营模式,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小商户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带动产业格局转变升级。

(二)加快培植民营企业骨干群体。一是重点培植规模企业。用发展的眼光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从资金、技术、人才、项目、信贷、电力、土地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扶持成长型民营企业进一步扩大投资、壮大发展规模和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切实打造企业品牌。在巩固和提升现有品牌的基础上,支持一些前景好的民营企业通过向大企业、大集团挂靠或联合的方式,实行连锁经营和一体化管理,加速品牌和资本聚集。

(三)加快构建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沟通平台。一是创新载体和形式,大力发挥市个私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团组织的服务职能,为民营经济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桥梁,强化社团组织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谏言作用,保障政府行为和政府决策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着力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效应”,进一步畅通协调联系渠道,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不断缩短办事服务周期和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配套出台人才引进机制、激励机制和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人才“留不住”的问题,加大对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加快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优化企业服务环境。围绕民营企业、个体户融资难、征地难、招工难、办证难等突出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举措,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优化法治信用环境。树立“无事不扰”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认证、评级、披露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坚决用好部门执法权力,推进依法行政,使绝大多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成长。三是优化人文环境。借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打造魅力眉山,进一步推进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杜绝城市中不文明、污染环境的行为,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和市民整体素质,全面打造适于营商创业、生态宜居的城区环境。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信息简报

自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立以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不断推动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突出顶层设计,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建立由3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全部设立同等规格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则。指导38个部门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每年都有新的补充内容,今年完善了《联席会议实施细则》《联席会议工作规则》《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部门联合检查指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等一系列文件。

突出市县一体,工作推进更加深入。定期召开会议,每年定期组织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我市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建立改革创新台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以今年省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为抓手,指导部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开展改革创新任务,建立台账清单。开展培训交流,以年度重点工作为抓手,每年组织市县相关部门联络员开展交流培训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推动双随机工作深入发展。

突出部门协同,推动监管效能提升。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事项数,从20xx年度33个行业领域、51个抽查事项,到20xx年度60个行业领域,89个抽查事项,再到20xx年度82个领域、153个抽查事项,已实现对监管事项清单的全覆盖,全面提升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20xx年16个部门到20xx年26个部门,再到20xx年38个部门成员单位,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广,参与部门逐步增多,部门间发起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频次、抽查比例等逐步提升。我市建立的“跨区域联动、多部门配合、各领域参与的差异化监管机制”获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省推广,多项经验做法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官网刊发。

突出方式创新,监管方式更加科学。构建信用风险模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尽量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预。我市“1+x+1”差异化监管工作做法被国务院“放管服”领导小组在全国营商环境简报上刊发,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推广应用移动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移动检查,实现双随机抽查工作结果现场录入、现场上传、现场公示,减轻基层监管人员负担,有效提高检查效率。

突出考核导向,落实更加到位。明确抽查计划、抽查事项、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结果录入完成等作为考核评价标准,以考核为抓手,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推动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将双随机监管工作落实更加到位。强化督导考核,定期梳理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缺补漏,针对落后指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指导,不断提高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业化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县整治办:

为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我镇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25项重点工作和9项专项行动的开展,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徐家坪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徐家坪镇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和《徐家坪镇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台账》,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及保障措施。

1.简化行政审批。

我镇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一年多来高标准选配党政班子,自治以来集中对外办公。一是整合审批职能,将分散在民政、林业、农技、市场监管、合疗、国土、司法、环保、计生等9个业务部门的20项审批职责全部划转到一楼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二是精简审批环节,节约了运行成本,盖章部门多、审批时间长等问题也迎刃而解。另外,在食药、民政等热点申报窗口实现临时ab岗,有效保证服务质量;三是打造多能审批队伍。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在全镇总编制不增加的前提下,协调区各业务部门原审批工作办理人员调入政务大厅,以保证审批业务正常开展。通过制度倒逼,不断提高审批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由原来的“术业有专攻”向“全能型通才”转变;四是再造优化审批流程,清单式服务,采取口头和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所办理事项的条件、材料、程序、时限和需要补充所携带的材料等,不让服务对象做“无用功”。可一次办理的,绝不拖到两次,能当天办理的,决不拖到第二天。五是继续帮助朱儿坝田园综合体化解占地和道路加宽的纠纷协调工作、特别是顺利协调解决徐家坪辖区特高压输电线路沿途占地和搬迁及施工环境保障,协调做好社区污水管网改造和老街道路硬化施工环境保障。

2.开展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营造优越发展环境。

一是登记准入宽松化。围绕宽松准入、激发活力、扩大总量、提高质量这个目标,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贫困户等群体创业,着力扶持民营经济、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及小微企业落户发展,鼓励和引导个转企,有效促进市场主体较快增量。截止12月底,我镇市场主体总量为:303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3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公司15家,合伙企业1家。2020年1—12月份新设立市场主体30家,与去年同比持平,略有下降。二是行政审批便利化。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登记业务的巨大增量,我镇采取增设窗口、业务分流、创建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重点项目,实行“事前介入、特事特办、全程帮办、后续跟踪”的无障碍优质服务和招商引资项目便捷服务。对个体创业上,坚持以“不设禁区、不设红灯、不设路障”理念,对简易业务采取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简化证明材料,缩短受理时限,为创业者提供即来即办、即办即结的便民服务。全年共核查、受理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8家、新办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家、机关食堂办证1家、新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2家。三是推进企业登记电子化。有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不断完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等功能。

3.下大力做好硬件环境建设,为入区创业者提供优良环境。重点开展了基础设施建设、集镇街道景观提升、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实施了“社区工厂”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升镇域创业承载能力。

4.从民生实际出发,让进集镇创业者安心。紧扣惠民生,社会保障水平大力提升,实施惠民工程,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为民解困、惠民利民,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教育惠民赢赞誉。做好小学生免费托管和普惠幼儿园的管理工作,3所小学实施免费托管服务,惠及小学生534人;普惠性幼儿园惠及幼儿100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对外来务工子女开辟绿色通道,与镇内学生一视同仁。二是医疗惠民树口碑。加强卫生计生和妇幼保健服务,;关爱计生特困家庭;三是文化惠民提素养。制定了全民阅读等一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实施方案,镇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全年免费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四是阳光民政惠民生。按时发放低保金、救助金、优抚金、重残补、高龄孤儿和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春节”分别走访慰问了辖区内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户等,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5.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常态化。一是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的项目实事求是、如实填报,重复清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质保量做好各项清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主体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将每周五下午确定为“党员活动学习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采取组织党员活动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虽然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扶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引资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实体大厅、手机微信、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营造亲商扶商的公平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奖惩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坚决切断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的联系,着力解决垄断经营、服务效率低、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各类涉企收费的范围、标准和依据,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政策体系。

三是进一步营造爱商护商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营造尊商敬商的社会人文环境。在全镇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尊商敬商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积极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为投资创业者排忧解难。充分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是以强大合力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我镇成立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开展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的“营商环境大家评”活动,用“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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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方案

民营经济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强劲引擎。xx作为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节点城市,始终把民营经济发展及改善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街镇、园区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此次调研以xx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开展专项民主监督为契机,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主题,加强与对口街镇园区的走访调研,通过面对面听取企业家心声、了解企业发展实情,征询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各街镇园区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情况,同时,结合民主党派外出开展考察、组织培训等机会,加强与长三角一体化其他城市的交流,了解周边城市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借鉴特色经验,打开视野、对标先进、排查问题,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实实在在地推动xx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注重政府引领,搭建发展平台。

在g60科创走廊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区各街镇园区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并将之列为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积极探索、抢抓机遇、顺势而为,为民营企业发展搭建更优质的平台。如,xx街道研究制定本辖区企业财政扶持、商务楼宇(特色楼宇)奖励、产业园区奖励、产业基金集聚区建设方案等产业扶持政策,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新桥镇建立了“四会共商”机制。通过书记碰头会、党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镇长办公会共同协商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碰到的问题。九亭镇成立xx硕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全权委托九里亭街道管理,作为九里亭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主要平台。车墩镇积极参与建设联东u谷科技企业创新港,打造g60科创走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让民营企业能更加便捷地获得要素支撑。

(二)龙头带动发展,招商引资重效。

各街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聚,鼓励、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例如,泗泾镇重点聚焦智能制造、智慧安防、智联元件三大领域,全力推动“3+x”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xx街道除了成功引进以巨人集团、飞科集团、中联重科等为代表的行业龙头企业,更是引入了启迪漕河泾科技园(清华科技园)、临港xx新城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平台以及海尔智谷的cosmoplat全国首家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和凯悦、凯悦嘉轩、希尔顿欢朋等科创型民营企业以及商业配套项目,将民营企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三)加快转型调整,优化资源配置。

运用结余土地分割的新政策将“味之素”空余土地82亩分割于上市公司顺络电子,鼓励其建立总部、研发、生产基地。

2、严把优质产业,打造产业集群。目前,许多街镇已由传统的“供土地”模式转向“打造产业集群”模式,从而引进了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聚。如,佘山镇秉承可持续、生态环保的发展理念,保留龙头产业企业,去掉高污染低产耗企业,立足于一廊九区、2+1产业模式,背靠洞泾人工智能发展模块,引入“脑子项目”——生物医药产业链。小昆山镇坚持“四个论英雄”,贯彻“三个一批”,对工业园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园区准入评估标准和企业保证金制度,引进瑞延集团、威特力等符合“6+x”产业导向的优质项目。石湖荡镇着力打造海尔卡萨帝制造基地,形成以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研发中心为一体的综合基地,为大规模智能制造企业的发展形成示范。

3、聚焦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方松街道主动对接g60科创走廊建设,发挥双创集聚区效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充分利用“基地+基金”模式产业政策,以泰晤士小镇天马论道、光与盐众创空间、电子商务园区为载体,使创新创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新浜镇围绕g60科创走廊3.0规划,推动智慧物流功能区分区规划落地,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和新动能,推进产业布局向智慧物流、智能制造转型。新桥镇制定管理办法指导195地块产业转型,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企业发展。目前正开始推动亦馨仓储公司转型九里工坊。

在服务民营企业的过程中,各街镇园区注重服务水平的提升,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店小二”作用,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建立政策宣传和落实机制。各街镇园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企业。

面对面解读相关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民营企业微信联络群宣传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民营经济27条”,将减税减负优惠政策宣传到每家企业,让企业及时享受政策优惠。例如,永丰街道为扩大稳固发展经济为企业提供沉浸式服务,细分企业类型,加强信息沟通,每月进行政策传达培训。佘山镇政府采用精准化服务理念,每半年举行一次系统化培训,使得政府与企业信息沟通渠道顺畅。

2、深化“零距离”综合审批制度改革。为深化“零距离”综合审批制度改革,各街镇积极响应,为企业提供各类一条龙专业服务项目。例如,经开区成立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泗泾镇进一步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启动企业服务中心装修,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石湖荡镇建立“一窗式”服务,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办证一条龙服务。新桥镇设置专人对接重点优质项目,提供一对一服务,推进企业分类管理。

3、深入走访调研为企业解决燃眉之急。各街镇园区结合大调研工作,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不断深化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积极对接企业需求,做好产业要素、金融要素、人才要素对接。例如,叶榭镇强化应急处置,解企业燃眉之急,针对年纳税较高企业协助其解决厂房改扩建、置换或寻找合适厂房等事宜,进一步扩大产能。洞泾镇加大对规上企业,特别是受到此次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较深的外向型经济企业的关心力度,通过“大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小昆山镇对税收下降明显的企业由镇经发办、镇g60推进办、投资公司、税务等部门联合上门走访,深入了解企业和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实行精准服务。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民主监督,可以看到我区各街镇园区在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认可。但是,同时也发现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归结如下:

(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例如,九里亭街道规上工业企业9家,上半年产值56206万元,同比下降30.4%,税收5516万元。限额以上商品销售额企业6家,产值42244万元,同比下降7.7%,税收409万元。泗泾镇受减费降价的影响小税收企业出现普降。根据测算,增值税减少10%,个税减少30%,房土两税减少23%,综合下来,泗泾镇民营税收受此影响下降11.5%。

另一方面,适合企业员工生活配套规划尤其是居住配套严重短缺,成为企业人才落地的“大问题”,子女教育等问题导致高端人才流失严重。例如,xx街道目前在建的公租房,由于建设周期较长,无法有效解决眼前人才居住的大量、迫切需求。同时,部分企业反映,本市各级政府或不同条线对新入驻企业政策优惠幅度较大,但该政策未惠及已经入驻、发展老企业。

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常没有专人研究政策,导致主动申请较少。同时,政府对民营企业管理的过程中,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城建、环保、卫生、计量、质量监督等多个部门,在对民营企业管理中,往往出现相互交叉、缺乏协调、相互踢皮球的现象,也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四)工业用地指标紧张。土地是最核心的生产要素,近几年的土体政策趋紧,用地审批趋紧,土地供给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也为企业的建设发展带来了困扰,影响了各街镇招商引资及民营企业发展。例如,叶榭镇地处浦南,全镇工业厂房、工业用地除198地块外,无证土地居多,近十年无新增土地指标影响了实体型企业的落地和产税。方松街道地处xx新城核心区域,在发展中存在商业空间拓展与土地资源匮乏的矛盾,辖区房产开发、商业服务设施和楼宇建设已趋近饱和,除绿庭广场地块尚未开发外,无可供新的商业和商务发展的土地资源,导致部分企业流失。

(五)融资难情况持续加重。融资难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一大难题,特别是小微企业更是难上加难。各个银行目前的贷款门槛都较高,对抵押资产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发现很多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他们处于初创阶段,固定资产少,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没有资金就没有发展,企业成长被遏制。

(六)招商引资竞争加大。随着周边各区及嘉兴各县招商政策加码,特别是xx、xx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招商竞争压力较往年增大。以小昆山镇为例,虽然xx年上半年共招商1234户(其中实体型16户),招商数量增长较快,但招商质量不高,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合作招商较多,政府招商比例较小。合作招商的企业和招商单位联系紧密,但和街镇联系相对较小,后期稳定性较弱,容易随招商政策的差异而容易流失。新进企业普遍弱小,优质项目不多,新增企业户均纳税额较低,虽说招商户数较多,对各镇目前税收提升还不理想。

(七)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不够完善。通过调研发现,有些街镇产业结构尚趋同,过度竞争现象仍比较突出,受考核机制等因素限制,各街镇园区在招商时无法有效落实产业地图导向。这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地比较优势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整体优势的发挥。同时,行政界限的.阻隔,分割了市场体系,造成生产要素难以在区域间自由流动,进而影响了空间、环境、人力等各类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各项属地化政策指标带来实体经济的流失。

执法部门工作中存在“以罚代管”的简单粗暴方式,一旦发现问题即进行处罚,导致企业经营记录污点,缺少补救的途径。

困难。

(十)缺乏信息互通平台。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受资金、规模的影响,不同程度缺乏设备、人才、信息和管理方法,需要互通有无,互相扶持,共同成长。调研中发现,有的企业就在同一园区内,且产品具有上下游关系,但缺少联系渠道,没有形成合作。还有的企业在研发上遇到瓶颈,没有和区内相关科研机构对接的平台。部分研发实力和设备较强的企业,表达了愿意开放共享的意愿却不知如何实施。而且,由于机制上的缺失,大学城、科研机构与xx本地的企业缺少直接有效的合作渠道。许多企业代表提出要充分发挥xx大学城的人力资源高地的优势,构建有效的产学研平台。

三、建议对策。

(一)因地制宜,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各街镇园区要因地制宜,明确地区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特色,重点行业政策及时调整,政税体制与行业变化发展相配合,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自主积极性,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探索产业发展规划。利用自身区位优势和资源特点,探索可行的产城融合体系,培育和创建品牌名片,打造一个有自身特色的产业集群。二是配套专业服务机制。契合企业转型路径,引导商业街区特色发展,加速聚集优化。将优质服务打造成为园区招商的金字招牌,特别是针对历史遗留的工业企业,更可变被动为主动,帮助其开展转型过程中的定位招商,盘活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产业升级初期就将业态周边交通问题、供电供水保障进行同步配套调整,以强化产业发展根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政府工作人员要掌握所负责区域内企业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加强为企业匹配各类要素的意识和能力。

(三)多渠道扩大土地储备,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要素支撑。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园区运营商的作用,规范园区招商、运营,提供土地的有效供给。通过对存量企业排摸,充分利用政策支撑,激活、释放存量土地资源。要加大低效、空闲土地资源的二次配置、调整,一方面引导、协调多家企业共享、共用存量工业厂区,提高现有厂区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支撑,提高厂区容积,改造、扩建旧厂区,提升单位土地利用效率。对不符合环保、财税、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关停并举,淘汰一批,盘活一批。严格遵守、依照法律、法规,多管齐下,激活、释放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开发建设效率,为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充足土地要素支撑。

(四)对接高校资源,构建产学研平台。建立辖区企业人才、技术、服务等信息平台。定期与高校召开联席会议,对具有合作前景的高校可先选派专业对口的年青教师赴企业调研,在形成较为充分的供需方信息情况下,再组织召开校企对接专题会议。在人才合作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平台从高校聘请对企业发展有作用的人才进行兼职,帮助企业有效地进行技术开发。企业可以提供创业见习岗位,为大学生就业或创业提供指导,形成双赢。同时,建议政府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技术转化中介机构和人才,提升产学研平台的实际转化效果。

二是执法部门转变“以罚代管”工作方式,各类检查以辅助企业成长为目标,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整改要求,处罚作为最后的手段应慎用。三是大力发展和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应对方案和长效的安全环保措施。

(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为人才提供基础支持。一是加大对街镇、居住区公园、广场建设,加强对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的分类投放管理,优化、美化、绿化街镇环境,利用好产业园区内零散用地和推动土地转性,完善生活、商业、体育、文化设施,使得配套设施位置、规模、种类更加合理。二是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对工业企业配套用房、闲置房屋进行改造升级,进行公租房建设,以解决居住紧张的问题。三是规划完善从轻轨、地铁到园区的配套公交线路,区政府、镇、园区三方统筹协调,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区域公交系统完善。四是“工、青、妇”等组织要研究和打造长效机制,在精准匹配企业未婚男女比例、收入、地域等信息的基础上,举办有针对性的活动,建立长效的婚恋平台,解决企业青年婚恋难的问题,帮助企业留人。

三是大力发展管家式、一站式服务,挖掘企业需求,提供深度服务。四是建立各类园区内文化、体育社团和协会(对参加企业根据会员人数适当收费,或按活动次数和人数分摊,以不营利为目标),促进民营企业建立和发展自己的企业文化。

(八)托底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帮扶企业做大做强。政府部门要出台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政策,给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托底支助。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深化政银企对接,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同时,要创新金融服务。银行业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民营、特别是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认真落实信贷倾斜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信贷额度的授信工作。要不断完善民营中小企业担保抵押贷款方式,加快发展创业贷款,充分运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各种表外金融工具,不断满足民营中小企业差异性融资需求。

优化乡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范文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后,我镇高度重视,把搞好这次活动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下大力气,抓好落实。经过近一年来的工作,基本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为使活动扎实顺利开展,首先,我镇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其次,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城山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镇属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该实施方案明确了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检查验收的有关事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使整个活动有章可循,循序渐进。同时,镇党政领导还分工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有效促进各单位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再次,充分发动,提高认识。我镇及时召开党政班子成员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县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好这次的活动。

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党委坚持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分析研究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同时下来自学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牢记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为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把抓好查摆问题作为整个活动的关键。我们通过自查、发放征求意见表、悬挂征求意见箱等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重点是查找“窗口”部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或违规行为。通过查找差距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根源,认识危害,增强自纠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查找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意识差。有的对群众办事不热情,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二是办事水平低。有的方法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工作效果差。三是自律意识差。有的不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查找问题完成后,大家都认真写出了剖析材料,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了科级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搞好整改是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我们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各党员干部特别是镇党政领导都有针对性地认真写出了整改措施,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边整边改,力求见到实效。各站室也都针对查摆出来的存在问题,紧紧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现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镇党委、政府专门研究,建立健全了27项规章制度,坚持从完善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建立改进机关作风的长效机制,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1、紧扣镇情,实行“全程便民代办服务制”,制定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并在镇、村服务点(站)进行了隆重挂牌。镇政府设立全程代办服务站,全镇各村设了31个便民服务点,镇包村干部为助理代办员,每村每个点设代办员2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性事宜实行全程代办,目前可代办包括报销农户合作医疗在内的7项事务,使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极大地方便的村民群众;特别是偏远村民节省了大量办事成本和办事时间,群众普遍称赞。

2、紧扣政务,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把活动同确保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制约机关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的各种障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一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依靠项目引进发展镇域经济,今年已有3个大项目已引进或达成引进意向。二是构建“环境治理”网络,镇筹建环卫站,村建立环卫队,集中治理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镇容村貌。并在各项工作中,力戒办事拖拉,注重赶时间,提效率,出效益,在10月份的扶贫攻坚战中,仅用了2周时间就完成了县下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镇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和竞争意识,强化了大局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一是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强,自律性不够;二是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如干线道路不畅问题,村民的思想素质低的问题等;三是创新的面还很小,如全程代办大多还停留在事务性上,经济性工作的推开还有待摸索。进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将存在的问题努力化解,把制约发展的因素逐渐排除,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以创新促进工作,以创新优化环境,坚持不懈地把机关作风建设和环境优化引向深入,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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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20xx上半年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节点,宝山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了打赢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这场硬仗,宝山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将任务分解到村。同时,强化监察力度,对各村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村,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在此基础上,多形式广泛宣传,利用政府微信群广泛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学习动员,逐步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

公布举报电话,为群众的监督提供了保障,切实改变了我镇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镇政府将后院空余场地进行整合划分出近20个停车位,全部供外来办事群众免费使用,在醒目位置告知群众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使办事群众更加方便。企管办、安监站等相关站办深入企业内部,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现场指导,并将相关的政策告知企业,在宝山境内打造出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全镇的和谐发展。

在营商发展中,我镇还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一是营商环境要素缺乏竞争力。创业意识淡薄、与先进乡镇在思想、观念上的差距较大,"走出去"意识不强,忽略科技、依赖资源等观念阻碍改革创新、解放思想。二是政府支持企业力度还缺乏实打实举措,一些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招商引资缺乏一盘棋思想观念,各级各部门推动签约项目的后劲不足,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成为地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边治,对征集到清单上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件一件销号、一个一个突破。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用制度固化整治效果。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镇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把活动当作“促进政府职能发挥、营造和谐发展氛围”的有利契机。要把此次政务公开活动作为加强群众联系、密切群众感情的重要契机,促进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镇里工作实际,结合百姓群众的近期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了司法、社保、安监、城建、营商环境等部门作为此次活动的主体,了解百姓心声、解决百姓困难。

为了更好的做好此次宣传活动我镇选择了人员密集的对桩石乾隆绿道为主会场,各村(社区)为分会场宣传点,分别悬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千山”,“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横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内容,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氛围。组织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向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介绍我镇各部门及村(社区)的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内容;发放便民服务宣传单,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大力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政务公开活动的对象是普通百姓群众,如果群众不参与,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为做好这次活动,镇党委政府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张贴条幅、发放传单、无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对这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及活动意义和目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反复的宣传。

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是各村的村民和来到乾隆绿道游玩的群众,他们分别对司法、社保、食品安全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工作人员对所提问题一一解答,得到圆满答复后,对政务公开活动的方式表达了认同和感谢。部分不隶属我镇的群众也对一些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咨询。

活动结束后,镇领导着眼长远建设,认真分析总结此次活动的经验、收获和不足,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疏理和研究,对于正确的和有借鉴意义的进行精心提炼,为科学行政、依政行政,不断提高镇的行政管理水平而服务。对于受理的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产业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为抓手,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核心是创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让他们在这里发展的安心、顺心、暖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能。为此,我镇积极围绕《县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创建了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大厅,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便民为目的、以满意为标准”工作目标,提出了“便民、利民、惠民、为民”的工作理念,树立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勤务员的思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政府形象,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深刻诠释了“便民用心、有爱”的使命初心。

(二)招商引资破解发展难题。作为开发区主阵地,作为全县商贸重镇,要发展首先得有项目做支撑。近年来,我们立足资源优势,紧盯产业转型,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丰汇新能源热电联产和山东贝隆公司杜仲种植等多个项目,为全镇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项目审批建设上,我镇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优质服务,日常持续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存在困难,并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企业在这里安家落户保驾护航。

(三)重拳出击、规范治理,打造一流商业环境。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展现全镇镇风镇貌。针对多年来镇区道路拥堵问题,今年以来,我镇联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镇区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情况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重新设置了停车位,规范了交通标线,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得到进一步改善,镇区面貌焕然一新,为各类企业入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今年以来,我镇虽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尚需久久为功。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二是政企沟通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服务群众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紧盯企业实际需求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效能,切实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联系。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日常沟通交流和定期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谋企业之所谋,积极当好企业发展建设的助力器。

(三)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开发区主阵地优势和商贸重镇地理区位,通过上级有关营商环境等各项措施,为全镇积极引进各项产业项目,并对接、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以优质的服务及引新的企业安家落户、做大做强、反哺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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