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热爱生命有感心得(实用18篇)

时间:2023-12-10 15:05:22 作者: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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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时间仿佛就在这里停止。偶然间瞥见书架上的《热爱生命》一书,内心窃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读的书。拿起,静静品读。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病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读完此书,我感触颇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

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

读书就要带着疑问一页一页寻找答案,就像带着相机记录一帧一帧真相,更好似这书中的主人公一步一步负重前行。

书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现实。他们来自文明世界,怀揣发财梦来到蛮荒之地。为了利益,他们相互利用、尔虞我诈,甚至为了利益,出卖同甘共苦的伙伴,兄弟情谊变得一文不值。

可就是这样的肉体和灵魂,在险恶的现实面前,主人公也还有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概,并最终在同荒原、伤痛、饥寒、死亡的斗争中,赢得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选择了抗争。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见过很多的痛哭流涕、生离死别。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不曾破灭,就该勇于面对失败、病痛。纵使躯体痛苦,只要有勇气面对孤独、面对厄运,不抛弃不放弃,终将全身而退。

人,要有顽强的精神力量。这样的力量会让我们勇敢地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热爱生命有感心得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础、最不能缺乏的素养,也是自身最不能舍弃的支配权,也是自身最不能让渡的义务。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有的更为灿烂的文章内容。它叙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抛下了,他独自一人跋山涉水在辽阔的荒原上。冬季,严寒夹着小雪花向他扑面而来,]有一点食材,腿受过伤,靴子破了,脚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铺满沼泽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艰辛地向前着。就在他的人体十分孱弱的情况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觉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后,舔一舔他的血渍尾伴随着他。就是这样,2个濒临死亡的苍生托着垂危的驱壳在荒原上相互之间捕获另一方。为了活着回来、以便击败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后在人与狼的作战人士得到了获胜,他咬去世了狼,喝过狼的血。最后他得救了,使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辉。

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几十个秋春,营造了一个颇具坚强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读罢全篇,最让人令人难忘的,莫过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险,不惧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区慌野里,在寒冷和猛兽的威协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化疲惫和衰微,根据自身的行樱找寻着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躯体早已形如丧尸,他本质的生命却不肯去世而逼着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么会这般之顽强?我又一次地念完这篇小说集,缓缓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热爱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尽管被比尔抛下了,可他仍信赖比尔。他确信,比尔会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们会汇合,随后一直往南走着。这类信念是一直支撑点着淘金者的精神寄托。或许是对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细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无奈的危急关头仍能保持为人处事的自尊。他不愿意取走抛下他的比尔的那袋黄金,也不肯吸吮比尔的骨骼。确实让人感佩!

还记得有那样一个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坡行着,2个苍生就是这样在荒原里托着垂危的驱壳,互相捕获着另一方的生命。读到这儿,我忽地想到爱因斯坦的《物种起源》中的优胜劣汰。大家并不是最强者,演变使大家失去爬树避开的工作能力。大家仅有挑选和恶虎猛兽一决高矮,才还有机会存活出来。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时,死是幸福的,挣脱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现出美丽动人的引诱,容光焕发着摆脱的清香。为之是身心疲惫,是遍体鳞伤,是疲惫的o限和痛楚的端点。存亡只在一念之间!

那n,以便让生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是使我们热爱生命吧!使我们的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为豪!

生命,人生道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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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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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

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

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读后感)。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读热爱生命有感

很明显,人们害怕做了某些事却失败,担心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最后却无功。而这,归根结底,都是害怕付出没有回报、努力没有收获,纠结于付出的结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这事的作用大与否时,别人已经加紧脚步出发了,而此时,就比别人慢了一拍。有时候,成功与否,就在一念之间。你越纠结于能够得到多少,对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啬和斤斤计较,以致于以为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后却一无所获。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但实际却并不如此,有时候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付出与回报一定正相关。没有扎实的根基,坚持不懈的努力,何来收获?既然选择某条路,做出了某个选择,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话所说:“无法达到的目标才是我的目标。",“既然选择了诗和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对待梦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来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时间会给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说:“没有人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因为梦想散发光芒,当你执着于追求梦想,整个世界都会来帮助你,又谈何受伤?”尽管这掺有美好幻想,但执着的力量的确不可估量,足以让你忽略回报的大小,甚至投身于其中,谈何功利?心中只剩诗和远方,每一个脚步坚定而有力,这是梦想的力量。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读《热爱生命》有感

书中大多表现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之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因素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无论是荒原狼,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美国文学中典型的硬汉形象,表现出惊人的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

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独中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的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捉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只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困难遭遇,渗透着作家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起来实不令震撼!

比飞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同时,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其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其心灵的雨露。

读《热爱生命》有感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打动物的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读热爱生命有感

生命是美好的,纵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本钱,这次的本钱。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生命的价值快乐和幸福,同时,生命也因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价值。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不是不幸,是调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本站有滋有味,也许放的全部是辣酱、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适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贫穷,努力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使你是盲人,有一丝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乐观,贫困要坚强,失明也要快乐,推开心中那道阻碍,你就是胜利者。现在,住在这里的我们多么快乐多么幸福!

贫困山区的孩子想读书还没得读,我们却不努力,他们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读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那条衰弱的命,常的是无尽苦。他这样,胜利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

前两天看了一篇文章,是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淘金人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荒野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的伟大,生命的伟大。

人生本就是一条坎坷不平的路。路上有阳光鲜花和掌声,更有雷电荆棘和打击。微笑着穿过荆棘,才能看见深处的鲜花;坦然的面对雷电,才能沐浴温暖的阳光。当一个学生在万人竞争中脱颖而出时,你可曾知道,他忍耐坚持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又曾多少次挑灯夜战废寝忘食?当一位运动员在千人拼搏中夺得桂冠时,你可曾了解,他努力奋斗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又曾多少次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风雨无阻?唯有经受住磨难打击,才能迎来掌声连连。人生,因为有痛,才快乐着。

读完这篇文章,我仿佛看到通往成功路上的坎坷重重。但是,还有什么可怕的呢?我深信,我将会在这些坎坷苦痛中品尝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的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要尽情的绽放人生的辉煌。——尾记。

读热爱生命有感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未20世纪初的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写的是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一个人风餐露宿,孤苦伶仃地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不畏艰难地行走。他身边没有任何食物,靠挖野菜、抓小鱼来维持生命。寒冷的夜晚他就倒在地上或岩石上睡觉。一路上还与大棕熊、野狼群进行斗争。他凭着对生活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淘金者的举动让我惊叹不已,也让我对人的生命有更深刻的感悟和启示。

淘金者被伙伴遗弃在荒原上,没有因凶残的野兽、饥饿及疾病的折磨而气馁,而是心怀着期望,看着远方海上那些似海市蜃楼的大船,坚信自己一定能到达彼岸。此时我想到一句话:“这个世界没有谁能使你倒下。如果你的信念还在,生活就还能够继续,就算为了可能的绽放,也不能放弃希望。有时候人生就像跑步一样,放弃比选择更难”。就如书中的'淘金者在生命垂危时爬行,后面紧紧地跟随着奄奄一息的饿狼,他们都在垂死挣扎着,共同走在一条你死我活的生存竞争路上,他们都知道不能放弃。放弃就面临着死亡,只要不放弃定能战胜一切危险。

书中写道:淘金者赶路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他把剩下的金子全部扔掉了。当年的淘金者淘到金子很辛苦,但是在生命面前,他别无选择。他明白,其他身外之物没有什么意义,生命才是最可贵的。试想一下他不这样做的话,也许早就死了。这说明金子有价,生命无价。奧斯托洛夫斯基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仅有一次是属于人类的。”现实中有许多人为了挣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事情比比皆是。只要有了生命才能创造财富,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是浮云。爱惜生命就是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生命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地珍惜时间,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忍受着饥饿,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没日没夜地朝前走,哪里摔倒就随时在哪里休息。最后已经无法行走的情况下还不停地爬行,膝盖、脚掌都磨烂了,血淋淋的肉露出来了,在他爬过的苔藓地、岩石上,留下一条血迹斑斑的路。他知道只有抓紧时间才能获得生机。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而我们大多数人对于生命的想法就是过一天少一天,很少有人想怎么抓紧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和有效的利用时间。俗话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好多事情就这么一天一天的在推迟,最后是一事无成,浪费了时间也消耗了生命,自己也在一天天变老的路上。与淘金者相比心里很羞愧。我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还时不时地抱怨生活不公平。从现在开始我应该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这也是对生命的最好的报答,是对亲人的最好回报。

我的一位朋友,他自小身体单薄,患有难以治愈的隐性脊髓瘤,医生断言说他活不过少年。但是他没有因为这件事而沮丧,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坚持每天做运动和不懈的学习,竟然考上了大学,并且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位朋友的作为就如《热爱生命》中所说:“一个人来到这世上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对不起生命”。

小说的结尾写着淘金者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去问厨师、水手及船长,本人储备的食物够不够用。他们一再告诉他,让他相信食品充足。他这个举动是曾因为没有食物,在濒死的边缘挣扎而留下的后遗症。他知道要想活下去食物很重要。这也告诫我们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食物和水。现在世界上很多人还处于饥饿状态,如果我们都经历了淘金者饥饿的遭难,那我们就会珍惜粮食。

愿每个人都能从《热爱生命》中得到启示,懂得珍惜每一粒米,杜绝浪费食物,共同营造一个没有浪费的社会风气。

生命脆弱,人生无常,天灾、人祸、意外事故、疾病、瘟疫等等每天都会发生。面对这些遭遇,我们应该带着感恩的心,珍惜生命的每一天,让自己每一天都充实,都活出别样的精彩,为我们的生命献上最好的礼物。

热爱生命有感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文中的人物拼命与自然较量,表现出野性和人性的角逐;同时,危难之中,将生命放置第一位,热爱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比起他们,我感到万分惭愧。

没错,蚂蚁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使者,临危不乱,危难之中还想着帮助别人,但是我们人类,最有智慧的人,却不如他们,真是惭愧。

读汪国真热爱生命有感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下面是本站小编向各位推荐的读汪国真热爱生命有感,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这四个意象可以说是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在内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诗人惯用的几个意象,不晦涩,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也是汪国真的诗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

中国的诗歌,从最早开始,就大多承载着歌唱功能的,但是朦胧诗却背弃了这个主要功能。尽管朦胧诗在八十年代受到读者的极大关注和追捧,但它毕竟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我个人虽然非常欣赏朦胧诗,但对这一缺陷却深感遗憾。

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他的诗歌基本上都是可以直接拿来谱曲歌唱的,热衷于流行音乐的年青人,自然也较容易接受这种诗歌形式了。

在意境上,汪国真似乎不如朦胧派。汪国真惯用“爱情”、“成功”等意象,他的大量作品都采用了这些基本意象,这也许是汪国真本人的偏好,也可能是为了迎合意识形态的一种妥协吧。

其实,汪国真的诗歌不是单纯的说教,他说“既然已经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他没有呼喊。

口号。

非要你去这么做,而是娓娓吟唱建议你去这么做,对九十年代的诗歌读者来说,这是非常明智的一种教化手段。

还是来说《热爱生命》。在我读来,汪诗热爱的不是最终的成功和未来的美好结局,不是爱情的获得和奋斗目标的实现。诗作里溢出的热爱,其实是一个过程、是一种追求,“风雨兼程”、“吐露真诚”……这些都是体现热爱的种种表现。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想要获得而去热爱,而是因为热爱而最终获得。这样,诗歌的主题就升华了。

《热爱生命》,是一首非常适合朗读的抒情诗歌,也可以作为。

励志。

的诗歌来读。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读起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可以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起。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它的内容更是分开了成功、爱情、行动几个方面。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一直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想要有美好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有朋友和我说过:“爱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水越深,则无声。爱情也该一样,成熟的爱情,应该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爱情。而我知道,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爱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曾经如此执着地接近梦想。

从地平线开始,开始了,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很是喜欢这样的一段话:“坚定你的信念吧,我的心。天会破晓的。希望的种子深藏在泥土里,它会发芽的。睡眠,像一个花蕾,会向阳光打开它的心,而沉默会找到它的声音。白天是近在眼前了,那时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成长中,我选择,我行动,我前进。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读《热爱生命》有感作文

冰心说:“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她觉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经历过f岩险阻、平原细沙,勇敢快乐、苦痛而又美丽。

以前总喜欢故作成熟,总结一些很有道理却又自相矛盾的话。如果说生命的历程是一溪清水,无法预知何时止尽,只顾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筹码,时间是赌住。有些人挥霍了生命不住的寻求终点,却忘了从起点开始,哪儿都是终点。

生命可能是单行道上的列车,从起点站开始,没有人知道下一站会是哪里。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风景,你可以选择中途下车,带着对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车了,再上车,却再也不是原来的那列撤了。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永远也回不去。

在中国古代,人们都认为生命可以轮回,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凉茶”便可以重新开始。如果真是这样生命便是兜圈子,遗憾复遗憾,憧憬复憧憬。呵,谁又知道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灾害中的无能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乱石中小草所呈现的生命的顽强。

生命真是难以叙尽,关于对它的种种理解和感悟却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绝。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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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让我们从今日、今时、今刻开始吧,让我们成为成功的时间支配着!

热爱生命有感

今天我看了《热爱生命》这本书,书中的“雪虎”这一部分内容我最喜欢,看完之后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雪虎讲述的是一只狼崽先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母亲,熬过饥荒,后来被印地安人驯服,起名“雪虎”。在一次,有个坏人利用鸦片让印地安人染上毒瘾,用鸦片把雪虎换来。从此以后雪虎就成了那人的.摇钱树,他让雪虎去和别的狗战斗,取了个绰号叫“战狼”,还用棍子打它。有一次,雪虎和一只斗牛犬斗,斗牛犬咬住它的脖子,差点把雪虎咬死,幸好被好心的斯各特买了下来。斯各特细心的照顾它、和它说话,从此后雪虎对斯各特忠心耿耿。斯各特是个法官,有一次,越狱的犯人要杀斯各特,雪虎为了救斯各特,拼命地跟犯人斗争。最后雪虎把他咬死了,可自己也中了三枪,兽医说它没救了,可斯各特没有放弃它,最后把雪虎医好了。

我很欣赏雪虎,感受到了它顽强的生命力和知恩图报的精神,它告诉我们无论碰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生命是可贵的,应该好好珍惜才对。对自己好的人要学会感恩。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

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生活质量也不段的提高,可是这意味着,人身体抗压能力不断下降,无法治疗的疾病逐渐增多,以前我不懂,生老病死所带来的痛有多少,至到爷爷去世那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亲人的离去,是这样让你难忘,当看到爷爷面无血色,挣扎着看向我最后一眼最后不舍安静的离去的时候,我才明白,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至到如今,每每想起,眼泪还是不停的流下来,也许这就是亲情。 这就是爱。

生命如此的珍贵,可是我们无法把握自已的生命,只能在未知的时间

来充实自已的今天。记得汶川地震时,谁知

能要走了这么多人的生命,是否在上天看来,人

只不过是不起眼的小蚂蚁,他给人们的惩罚是如此的恶

也许我们能做的只有默默为他们祈祷,祝同胞们一路走好。 一切的一切,不是我们不热爱生命, 是我们无法预示未来。其实人们还是很向往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也一样,有时活在幻想中,虽不实际,但心情舒畅还又何不可?还记得有一首诗句是这样说的,草在结它的籽,风在摇它的曳,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门是矮矮的,阳光照进来,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我总是读给班内的老师听,这首诗让我感受到在静静的世界里是如此的美好,正如时光如水,生命如歌......

热爱生命有感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础、最不能缺乏的素养,也是自身最不能舍弃的支配权,也是自身最不能让渡的义务。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有的更为灿烂的文章内容。它叙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抛下了,他独自一人跋山涉水在辽阔的荒原上。冬季,严寒夹着小雪花向他扑面而来,沒有一点食材,腿受过伤,靴子破了,脚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铺满沼泽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艰辛地向前着。就在他的人体十分孱弱的情况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觉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后,舔一舔他的血渍尾伴随着他。就是这样,2个濒临死亡的`苍生托着垂危的驱壳在荒原上相互之间捕获另一方。为了活着回来、以便击败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后在人与狼的作战人士得到了获胜,他咬去世了狼,喝过狼的血。最后他得救了,使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辉。

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几十个秋春,营造了一个颇具坚强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读罢全篇,最让人令人难忘的,莫过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险,不惧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区慌野里,在寒冷和猛兽的威协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化疲惫和衰微,根据自身的行動,找寻着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躯体早已形如丧尸,他本质的生命却不肯去世而逼着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么会这般之顽强?我又一次地念完这篇小说集,缓缓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热爱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尽管被比尔抛下了,可他仍信赖比尔。他确信,比尔会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们会汇合,随后一直往南走着。这类信念是一直支撑点着淘金者的精神寄托。或许是对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细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无奈的危急关头仍能保持为人处事的自尊。他不愿意取走抛下他的比尔的那袋黄金,也不肯吸吮比尔的骨骼。确实让人感佩!

还记得有那样一个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坡行着,2个苍生就是这样在荒原里托着垂危的驱壳,互相捕获着另一方的生命。读到这儿,我忽地想到爱因斯坦的《物种起源》中的优胜劣汰。大家并不是最强者,演变使大家失去爬树避开的工作能力。大家仅有挑选和恶虎猛兽一决高矮,才还有机会存活出来。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时,死是幸福的,挣脱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现出美丽动人的引诱,容光焕发着摆脱的清香。为之是身心疲惫,是遍体鳞伤,是疲惫的極限和痛楚的端点。存亡只在一念之间!

那麼,以便让生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還是使我们热爱生命吧!使我们的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为豪!

生命,人生道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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