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初一(汇总17篇)

时间:2023-11-30 17:11:29 作者:念青松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自己的人生哲学和价值观念。下面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写作的灵感。

雾都孤儿初一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它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做人要善良,要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做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了雾都伦敦,却误入贼窟,被迫去当扒手。可是在这行为思想无比龌龊的社会底层里,在阴险狡诈、凶狠残忍的人群中,奥利弗并没有被他们所影响,仍然是那么纯洁善良。最后,在好心人南希的帮助下,他找到了自己的亲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奥利弗令我敬佩不已。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自始至终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交易与勾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他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一样纯洁,虽然生长在肮脏的河泥中,却洁身自好,不受半点玷污,仍然长得高贵动人。也许有人会为了求生放弃人格、放弃善良,更何况奥利弗只有九岁,这个容易放弃与动摇的年龄,他却能坚守自己的信念,不放弃、不动摇,种种磨难不能使他堕落,更加彰显出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这实在是非常可贵!最后,正所谓邪不压正,正义再次向世间证明一定可以战胜罪恶,扒手们都被捕入狱,奥利弗获得了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雾都的孤儿终于逃离了那可怕主人的魔爪,然而“避坑落井”的他却被费金等人组成的盗窃集团抓获。他们怂恿纯洁善良的一个孩子去偷窃。可世事难料,他却逃了出来。从此,他和他的朋友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深蓝的天空依然存在,但那时却是一颗温暖的心。深蓝的天空和温暖的心构成了一幅和谐的画面……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无不展示了生活的真谛——自己的命运要自己掌握。也许你现在并不幸福,但幸福要靠你的一双手去争取。请记住,幸福就在你脚下!

拥有一颗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是你人生的一大乐事,因为她教会了你如何生活与学习。

让我们的心不再冷漠,让我们的情绪不再低落。

让生活温暖我们的心,让平和的心态调整我们的情绪。

愿你我都有一颗温存的心。

初一写暑假读后感范文:善有善报读《雾都孤儿》有感

谜一样的伦敦,魂一样的行人。在这座城市的最底层,生活着天生挨打、饿不死吃不饱的的苦力。在济贫院肮脏的接生台上,一颗心换来一颗心,奥利弗·特维斯特从此接受上苍给予的洗礼与不幸。《雾都孤儿》出自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手笔,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无疑为许多善恶难辨,自认倒霉的善良一丝慰藉,它无情的揭露了英国下层人民所受的贵族的歧视与伤害,对如奥利弗一般的贫苦人民充满同情。奥利弗的生命,开始在这家济贫院中。

在那诚善美被排斥的年代,奥利弗无疑生不逢时。济贫院的“绅士”们认为:那里住的好,生活的好。但只有奥利弗那一阶层的人才懂得:为了不饿死,是要冒风险的。奥利弗因此被厨师认为是个反叛,是个史上从未有过的孬种,当然,史上从未有过济贫院的孩子胆敢向厨师多要一勺粥的。挨了打的奥利弗即刻被转卖,进入了另一个悲剧。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躺在棺材店的奥利弗坐立不安。他无法忍受傲慢蛮横的老板娘自以为是的学徒生活,更无法接纳老板对待金钱的态度。他起身反抗,但没能成功。此时此刻,他正在为是否逃走做抉择。再三考虑后,他迈出脚步。

向着雾气,向着大城市,奥利弗行尸走肉般走在伦敦城。一位穿着似乎体面的小绅士让他回到小绅士家。在那里,床位、面包、微笑、一切那么和谐,但似乎是不应该与命运作对,奥利弗竟误入贼窝!豪不知情的他在“工作”时被老绅士布朗洛捉个正着。

但人的不幸终有安慰的一霎那。良心、善意、与皮包骨的可怜,惹起布朗洛对盗窃案真相的证实与对奥利弗同情的执着。在布朗洛先生家,他平生第一次受到如此好的接待与照料,以至于宁肯以死相还。这本书看似到此为止,但小偷首领费金不堪失手,在一次替布朗洛先生向书摊还钱的路上,被费金的帮凶捉去,也为布朗洛先生留下了重财轻义的不好你的印象。

在贼窝度过了一段似乎寻常但又波澜的日子后。本书高潮再起。面对强盗头子赛克斯的威逼,奥利弗被迫利用小小的身躯钻入一家别墅进行开锁。正当小奥利弗打算叫醒这房子的主人时,一发罪恶的子弹从房子中侍从手中的手枪中射出。赛克斯把奥利弗丢在一条小河里,独自溜走。

奥利弗靠着顽强的毅力爬到了那栋别墅。在那里,他先被怀疑又被接纳直至同情,清白与身世也大白于天下。好人终有好报,最终,强盗落入法网,奥利弗也过上了幸福、安宁、快乐的生活。

应该说,《雾都孤儿》是一部具有阳光结尾的悲剧。让我记忆犹新的不全是丰富精彩的情节,生动精彩的人物描写,更多的是那些伦敦底层人生活得艰辛、苦难,奥利弗的悲惨身世,善良人与社会的格格不入,与那曾改变奥利弗生活走向歧途的人的邪恶嘴脸。《雾都孤儿》不仅仅是供人们阅读、消遣,更重要的是让人们明白,好人虽然会吃亏,但好人终有好报,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做个好人,做个坚持正义的人,会坦荡一生。

就到这里了,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初一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几本好书:《神奇的太阳花女孩》、《小飞侠彼得·潘》和《雾都孤儿》。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雾都孤儿》了。

《雾都孤儿》的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十九世纪最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第二部作品《雾都孤儿》,讲述了奥利弗的一生。奥利弗·退斯特是一个孤儿,在不幸的学徒经历后,他逃到了伦敦,谁知却一不小心落入了一伙盗贼之手,他们用尽一切手段想要把他改造成一个扒手。他曾短暂地被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救出,可又被匪徒诱拐,他们想留住奥利弗,非使他走上邪路不可。

奥利弗在陪伴一盗贼偷盗时中了枪伤后落入梅丽太太和受其保护的露梓的家里。在这里,他受到了友好的对待和抚育,结果发现露梓是奥利佛的不幸母亲的妹妹,后来奥利弗被布朗劳先生收养,盗匪们都得到了他们应有的下场。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奥利弗,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从“逮不着和贝茨每到一家水果店,就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偷偷地把苹果或橘子往自己的口袋里塞。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没多久,两人的口袋便鼓得再也装不下任何东西了。奥利弗对他们两人的行为感到十分厌恶。”可以看出,奥利弗虽然在逆境中成长,但他却没被影响,很令人敬佩。这本小说揭示当时十九世纪英国社会贫困儿童的生活及悲惨命运,生动地展示了社会流氓盗匪生活及心理状态。表明了在奥利弗身上,任何逆境中,善的原则都将存在并最终获胜。

雾都孤儿读后感初一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书叫做《雾都孤儿》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的故事。奥利弗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因此,奥利弗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下来。奥利弗在济贫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

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不禁有点佩服奥利弗,他在那种艰苦的条件下活了下来,他敢于同坏人做斗争,有坚强的意志,不怕困难,没有向生活屈服,与小偷们同流合污。虽总是遭遇到不幸,但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朗罗先生和其他人都帮助奥立弗逃出了贼窟。

雾都孤儿初一读后感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__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忍、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孤儿奥利弗备经磨难的故事。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又到费根的贼窟,这一路上奥利弗经受了太多苦难,可这些苦难都没把奥利弗压垮,他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也许是他的善良感动了上天,他这一路上总会遇到一些好心人。

奥利弗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好孩子,他不仅从来没有害人之心,还懂得感激帮助过他的所有人:德温太太、梅里夫人和露丝小姐等。尽管他一出生就没了母亲,可他的乐观和善良也收获了许多爱。

故事里,不仅奥利弗的乐观善良值得我学习,德温太太的爱心也值得我们学习。德温太太对奥利弗十分关心,视如己出,看到他就像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以至于奥利弗走失后,德温太太还伤心不已。

奥利弗本是个不幸的孩子,可他却幸运地遇到这些好心人,最终在布朗洛的帮助下,拿到了自己的财富。这个故事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的恶,也同样让我们看到了善。不过它更多地让我感受到的是爱的传递与温暖。

我们泡在蜜罐里,在福窝中成长,却还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苦苦鏖战,正过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尽管生活没有善待他们,但是他们却一直怀着对生活的热爱,顽强坚持着。一想到这,我就停止了不满和抱怨,心中更多了感恩。我们应该常怀感恩的心,感恩父母的帮助和付出,感谢老师的辛勤教导,感念同学、朋友的无私帮助,也要感激生活的挫折,正是因为他们才促成了我们的成长。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他出生的那个城市里,所有的人都欺负他,连本来是地位非常低下的福利院学生诺亚也觉得比奥立弗的地位高而肆无忌惮的欺负可怜的奥立弗.在进入苏尔伯雷家前以为会有好日子过,可是没想到却遇到苏尔伯雷太太处处刁难他,让他睡在棺材铺里的大坑里,对与一个十几岁的还需要父母呵护的孩子来说那简直是让他睡在地狱里的!在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与痛苦的反抗之后奥立弗决定带着他那只有几块干面包的简单行礼离开那充满了苦难的家乡!开始了那艰难长途跋涉,饿了就吃一点他那仅有的干面包,晚上就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路边的草堆里顶着寒风睡觉,要是一个脆弱的孩子肯定在这个时候便结束了他们在人间的旅程了。然而奥立弗却靠着他那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活了下来,并且结识了一个邋遢的小绅士,与其说是绅士还不如是奥立弗的厄运吧!然后他便被魔鬼老犹太费金控制,强盗赛克斯折磨着,生活再充满罪恶的巴黎最肮脏的地方。

可是看到后面奥立弗遇到了南希,露丝,罗斯伯力先生这些善良的人们把可怜的奥立弗从苦难中解救出来了!并且解开了奥立弗的身世之迷,找到了他在世间的唯一的亲人,罪恶的人们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奥立弗也在父亲的朋友罗斯伯力先生的照顾幸福的生活着。善良的人们也得到了幸福。

可是虽然是命运给了奥立弗幸福的结局,但是如果奥立弗没有经受住苦难的折磨也就体会不。

到以后的幸福了吧!最让我感动的便是奥立弗在受伤之后被赛克斯扔在了河边,在他醒来之后,他却坚强的爬了起来,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继续这样躺着的话他一定会被蠕虫吃掉的!因为奥立弗心中有着生的希望,所以他坚强的活下来了!

所以说人的一生会有许多苦难,但是只要你不要放弃,一定会有回报的。“希望”是生命存在的原因!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最近很多人都在看电影《赵氏孤儿》,我也在图书馆找来了金海曙写的《赵氏孤儿》。在看过这本书后我又看了司马迁写的《史记・赵世家第十三》和纪君祥写的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看完这些书后我对《赵氏孤儿》的感觉总结为四个字“心灵悲剧”。

“《赵氏孤儿》这一悲怆的历史故事,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从《史记》到元人杂剧到话剧再到眼前这本长篇小说,《赵氏孤儿》终于发展成一部巨大的心灵悲剧。作者金海曙,用一个古老的故事抒写了全人类的人性之荒芜,没有比这更为悲凉的了,当阴谋与爱情,复仇与杀戮,全部都变得毫无意义,站在人性的荒原上,四面一片空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儿,赵氏孤儿的命运,正是都市人流离失所的心灵悲剧。从这一意义上说,《赵氏孤儿》堪称21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中最杰出的悲剧作品。”这是小说后的一段话,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很多遍,觉得很有道理。《赵氏孤儿》在一开头就为我们简单的介绍了晋灵公的一生:一个孤独的国王。愿为老国君晋襄公的次子,在生母太后滹的庇佑下成为晋国国君。上台后,鸩杀母后,逼死妹子,通过政治手腕,灭了丞相赵盾一族,扫清一切障碍,完成了他独揽大权的帝王梦。作为一个国王,他最主要的特征是孤独,其次是残暴,他的智慧令人难以索解,有时候看起来是个白痴,有时候又聪明过人,偶尔才会有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最终他活到三百多斤,最信任的大臣是一只猴子和一只鹦鹉。

赵盾,也就是赵氏孤儿的祖父,官拜丞相,赵盾有一个小妾――吴姬。传说中晋国的第一美人。然而这位美人却是赵盾和晋国一代名将屠岸贾生死仇杀的起点。她的红杏出墙(也许是爱情吧)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如所谓大西洋彼岸一只蝴蝶动了翅膀,该动作通过空气传递而逐级放大,最终引起了大西洋此岸的一场风暴,吴姬就是那只美妙神奇的蝴蝶。屠岸贾因爱情原因被赵盾远逐大漠,渡过了十二年的艰辛岁月,晋灵公即位后奉调回京,成为晋灵公坚定的支持者。在太后和晋灵公的斗争中,顺势打垮了赵盾势力,报了当年大仇。不料中了赵盾门客程婴的阴谋诡计,收下赵氏的唯一后裔为义子。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他不禁万念俱灰,深感人生的无常和虚妄。

作为赵盾的门客的程婴是一个极度偏执的理想主义者,为延续赵氏一脉以图将来复仇赋予了他人生的意义,向屠岸贾复仇成为他唯一的人生目标。程婴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程勃替换了赵氏孤儿,但其妻子程王氏不从,程婴杀妻。在经过程婴是十六年的培养下的赵氏孤儿却拒绝报仇,使他的人生价值发生崩溃,饮恨自尽。(电影最后的结局和书上写的不同)。

赵氏孤儿在程婴的阴谋下成功的成为了屠岸贾的义子,屠岸贾对此毫不知情。同时屠岸贾对赵氏孤儿也是疼爱有加,记得电影中“程婴”说过“我要让他们相亲相爱”“等他长大后,我要将他带到屠岸贾的面前告诉他,我是谁,程勃是谁。”也许有人会觉得程婴是一个真正的忠于主人的门客,他用自己的亲骨肉换来赵氏孤儿的生;也许你也会认为程婴的做法太没人性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他却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弃了那么还谈得上别的事吗!其实在程婴的内心深处依然是痛苦的,自己苦心培养的“程勃”到了最后却放弃了复仇,这就意味着程婴十六年来的阴谋付诸东流,自己的亲骨肉和妻子的死都是毫无价值的。但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过赵氏孤儿呢?赵氏孤儿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呢?当他知道自己活下来是许多人的生命换来的时候他是否又想过这些生命的牺牲是值得的呢?自始至终赵氏孤儿都是程婴、赵氏家族复仇的工。

这些都是小说中写到的但是小说终究是有虚构的。和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中所写的有所不同。史书记载中赵氏孤儿赵武最后还是在晋景公的帮助下灭掉了屠岸贾!

最后还想说的就是所有人性之恶暴露无遗的巨大心灵悲剧!要想真实的了解历史离不开的还是史书的记载和资料的收集!

《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站在这个舞台上,是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雾都孤儿》。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很深刻,所以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这本书是上世纪英国一位名叫狄更斯的作家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奥列佛。特维斯特。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小镇上。他母亲逃亡到这个小镇上,费尽千辛万苦生下了他。她本来想给奥列佛留下证明身份的东西,但由于这枚戒指过于贵重,被接生婆私吞了,奥列佛成了一名真正的孤儿。

奥列佛在这个小镇上,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甚至还会遭人打骂。在听到有人辱骂他母亲的时,他终于爆发了。他握紧双拳,赤红这双眼,狠狠地扑向那个人。但双拳难敌四手,他被关了起来。他在屋子里听到屋外的人在辱骂他母亲与他,他愤怒的把铁门踢得嘎吱作响。由于这件事,他逃离了这个小镇,因为在这个乡镇里,已经没有他留恋的东西了。他不知疲倦地走在路上。在他到下一个小镇上的时候,他又累又饿,但由于没有钱,他只能茫然四顾。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人,他请奥列佛去了酒馆,请他喝酒吃面包。奥列佛很感激他。可是他却把奥列佛带到了老犹太的身边。老犹太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奥列佛在他身边吃尽了苦头。他被诬陷进了警局,他被关进了屋子里失去了自由,他甚至受了严重的枪伤。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内心充满感恩的人,他受到了一户人家的收容,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份子。最后在这家人和曾经帮助过他的老绅士的帮助下,他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并获得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这其实是一份遗嘱。遗嘱上说明;如果他是一个善良有良知的人,那么他将会得到属于他的财产;如果他是一个违法乱纪的人,那么他将一分钱也得不到。奥列佛同父异母的哥哥知道这份遗嘱,设计陷害了奥列佛,想私吞这份遗产。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的人,并且一直维持着本心,所以他得到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其实我是想通过这本书向大家说一下善良与感恩。

《三字经》里第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说明每个人一出生都是善良的,而改变他们的是所处的环境,与自己养成的习惯。处在我们这个年龄段,我们是很容易被别人误导的,所以我希望大家多看一下身边的善行,让自己心里充满爱。

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除了善良,感恩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天冷了,母亲会提醒我们穿衣,有什么想买的东西,父亲大手一挥,我们就拥有了它。但是这样的我们却不知道感恩,不知道感恩父母。其实父母并不希望现在的我们做一些什么大事,他只希望我们这一生平安喜乐。而现在的我们也回报不了什么,只能给他们一份名列前茅的成绩单,在他们需要时,一份悉心的呵护以及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

其实善良与感恩说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在我们的身边很少有人能做到。我会从现在开始努力,努力做一个有良知,善良,懂得感恩的人。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读完名著《雾都孤儿》后,我无比佩服主人公奥利弗,他面对自己悲惨的人生,充满勇气、智慧,最终找回自己丢失的身世及亲人,获得了幸福。

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全名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个身份卑微的男孩。在济贫院出生,已经是一个悲剧,可母亲刚刚生下他,就离开了人世。逃离济贫院后,又不知不觉落入贼窟。他刚感到人世间的温暖,却又被带回了贼窝。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为什么要忍受这样残酷的命运?为什么明明啥都不知道,却要被要求去“做贼”?自己信任的人为什么要背叛自己?因为他们是冷酷的小偷,是万恶的扒手!奥利弗充满勇气,最终被好心人救出。他善良的天性与助人的美德驱使他帮助他人,得到了别人的照顾。

在贼窝里,唯一真正愿意帮助奥利弗的南希,为了揭露他的身世,惨遭小偷凶残的杀害。在南希献出生命后,奥利弗终于不再是个身份不明的孤儿。正因为他的勇气与善良,才使他的生活渐渐走向幸福。通过奥利弗的命运,我看到了英国19世纪最底层人民黑暗和虚伪的生活。

我们的身边,也有孤儿院,有多少不幸的孤儿没有得到父母的爱?他们与我们不同,他们面对人生,需要很大的勇气。在美国,有一名叫莎拉的女孩,生于20xx年6月。她幼年曾经历多种磨难,其中了令她绝望的是,被烧伤失去了七层皮肤,伤情严重致使四肢黏合在一起。但她不向命运低头,忍着刺骨的剧痛,认真地练习走路,一点点地恢复了健康。她还努力地学习知识,勤于运动。她的事迹与精神感动了一对夫妇,幸运地被他们收养。他们面对困难都挺过去了,更何况是我们呢?我们拥有爱我们的亲人,就更应该勇敢面对人生,不轻易向命运之神低头认输。

贝多芬所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面对无论多么悲惨的命运,我们只要把它当作一个游戏,输了这次,总会赢得下次。只要有勇气,一切事情皆有可能。

雾都孤儿读后感

读了《雾都孤儿》有感: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

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街道的每一处,雾都又迎来新的一天,渐渐散去的雾里充盈着爱的味道。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作者狄更斯(1812年——1870年),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擅长以时事为题材,用尖锐,犀利的描写手法,揭露英国社会的黑暗,抨击贵族们的荒淫残暴。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在故事人物的安排上,作者把邪恶分成了两股势力。一股是济贫院里的那帮假“绅士”,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披羊狼。另一股是生活在肮脏角落里的城市蛀虫,他们是一帮以费金为首的偷窃团伙,专以偷窃打劫为生。

或许是生活的无奈,或许是恶势力的逼迫,我们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些人,就算他们身处险境,然而善良的本能却犹如雾霭中的霓虹,始终亮光闪烁,恶劣的环境永远无法遮蔽他们的光芒。南希姑娘便是拥有这样的善良本性,在奥利弗生命受到威胁时,她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决然地去通风报信,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

杀害南希姑娘的不是别人,是她终日守护,在他生病时不离不弃的恋人。南希爱他,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不愿弃他而去。这是个真正的恶棍,他的世界里没有感恩,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

他是罪恶的化身,恶魔的再现!

“善恶终有报,只是未到时”。所有向往安定、和平的人们都希望扬善惩恶,狄更斯也不例外。他让杀死南希的恶魔在逃亡中意外的自缢身亡。恶果天谴!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读后感

“爸爸,你知道吗?奥利佛的全名是奥利佛.特维斯特,奥利佛只是他的姓”。就这么着,父女二人开始了有关《雾都孤儿》的对话。

“奥利佛出生在一家贫民救济院。出生的那一刻,他处于窒息状态,挣扎了好半天,才恢复了呼吸。但是,妈妈看了他一眼就死了”,好的,听上去,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

“奥利佛到伦敦后,碰到了插翅神偷,‘插翅’是说他做事好的一面,‘神偷’是说他坏的一面,他会偷东西”。好吧,我知道了,原来小奥利佛到了伦敦落入了贼窟,至于“插翅”好在哪里,我却稍有疑惑,翻开图书,“‘插翅’是指他做了坏事时,善于及时逃脱不被抓获”。哦,原来如此,善于逃跑,对小偷来说,确实是很厉害的本领。

“还有查理.贝茨和南希,奥利佛成了他们的朋友”。听完这段描述,爸爸心中一直在思考,小奥利佛在“雾都”的生活好像没印象中这么悲惨啊。“就是,南希最后死掉了”,对的,就是这样,我好像感受到了那种悲凉并与印象逐渐重合。

“奥利佛找到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是吗?”爸爸问,“是啊,不过他告诉罗斯,他永远不叫她姨妈,罗斯永远是他亲爱的姐姐”。听起来关系还挺复杂。

“奥利佛是怎么碰到了罗斯姐姐的呢?”,“我不知道了”。

“南希是怎么死掉的呢?”,“我不知道了”。

“罗斯怎么变成姨妈呢?”,“她是奥利佛妈妈的妹妹”。哦,好吧,问题澄清一个。

“费金呢?最后也被抓住了是吗?”,“费金是个好人,他把奥利佛带回了家,还训练他本领,让他有工作”。不得不说,狄更斯塑造的这个角色鲜活生动,邪恶但难以掩盖的善良确实也被小朋友感觉到了。“还有,赛克斯、蒙克斯、梅利阿姨呢,赛克斯好像还是奥利佛的哥哥……”“其实,蒙克斯才是奥利佛的哥哥……”,好吧,我还以为,你中间的故事是睡着了呢,原来你都默默地记在心中,只是还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来。

最后,来到了重点,“读完这本书,你觉得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或者说,你觉得奥利佛最让你喜欢的一点是什么?”,我本以为,答案会是善良、爱心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没曾想孩子的答案却让我脑洞大开——“坚持吧,我觉得奥利佛用一点钱买两片面包,走两个星期到伦敦,挺厉害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非常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获得辉煌收获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一般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让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与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海量,但特征鲜明,每一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大夫;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运势悲苦的南茜;更有纯真无邪活泼、纯洁善良,让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譬如邦布尔一直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自命不凡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抚摸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可吞掉我们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一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家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真的无法想象奥立弗在他九岁前的生活是怎样的。瘦弱的身躯,浑身是伤,但有着顽强的意志能让他独自面对饥饿、寒冷、孤独。

让我感触很深的是,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为了独自侵吞父亲的遗产和发泄心中的怨恨,出重金让强盗头子费金把奥立弗培养成了小偷,直至送上绞刑架。良心未泯的女扒手南希小姐知道了他的阴谋后,对奥立弗十分同情,冒着生命危险将他们的罪恶计划告诉了露丝她们,回去后便惨遭蒙克斯杀害。警察围剿了贼窟后,费金一伙纷纷落网。

当小偷们竭力要把他训练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的扒手时,生性善良的他甚至不知道扒手是什么意思。当知道让他干得是罪恶的勾当后,死也不愿意屈服。读到这里,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身上有那么多的美好品质:坚强、勇敢、善良和正义。奥立弗宁愿自己承受巨大的痛苦,也不愿意去做一个小偷,虽然那些小偷拿各种好处诱骗他,他都不为所动,他心中始终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始终怀有一个美好的信念。

与奥立弗相比,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我的生活多么幸福。我有父母细心的呵护,我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老师们的淳淳教导。可我总是觉得不满足,常常抱怨父母。在学习上,也是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想放弃,没有一点毅力。读了奥立弗的故事,心中始终涌动着一个念头:人活着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要被困难吓倒,不要向命运低头,因为命运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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