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用21篇)

时间:2023-11-20 18:17:02 作者:薇儿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用21篇)

工作方案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不确定性,有所预留和调整的余地。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有效的工作方案的分享,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法院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审务进社区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以“执法为公、司法为民”为指导思想,将审判实践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融合各种社会力量,共同解决社会纠纷的工作机制。审务进社区的出现有其历史基础和现实必要性。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遵从儒家“无讼是求、教化为先”的思想,建立了依托宗族、乡保等民间自治组织,将大部分纠纷消化于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又创造性的建立了被西方学者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制度,将部分民事纠纷交由广大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解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我国刚刚确立并开始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时,我们很自然地把法院和诉讼作为建立法治权威的制度性象征。然而,在这一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差”现象,为权利斗争而走上法庭成为社会“时尚”,人民调解制度等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被淡化、冷落,过多的诉讼一定程度上扩张并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和紧张,社会的宽容和责任感在简单的权利对抗中出现失落贬值。xx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曾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一些优良的司法传统逐渐被丢弃,随之而来的是诉讼量猛增,法官疲于办案,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仅依靠法院也无法解决。xx法院通过深刻地反思,于提出了以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护民为中心思想的审判工作新思路,并在继承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设计了“审务进社区”的改革方案并积极付诸实施。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审务进社区的职能与价值。

第一部分、审务进社区的理论基础。

一、审务进社区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精神。

司法的人文主义精神是现代司法的内在、深层的精髓与内核,是司法的价值追求和终极目标。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司法为民”精神,体现为对主体精神与自由精神地尊重。而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之所以表现为司法为民,是因为一、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实质公平和个体正义的'本质要求;二、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两大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三、司法为民是检验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准确尺度。四、司法为民是解决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有效方法。审务进社区正是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实践,它反映了现代型法院对司法人文主义精神的崇尚,对实质公平、个别正义的追求,对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关注。它以审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以追求实质公平、个别正义为目标,在法治的前提下用对话弱化对抗性,求得各种利益的平衡,在秩序中追求整体发展;它以送法进社区的方式,缩短法院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它以简便快捷、当事人参与、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化的程序设计,用预约开庭、快速审判通道等方式,实现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

二、审务进社区是社会价值和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必然要求。

人类社会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冲突,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和激烈程度不同,解决冲突和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与法的发展一样,纠纷解决机制的样式最终是受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发展所决定的,社会主体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导致纠纷解决手段的多样化。同时,在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远近亲疏之分,在关系较亲密的社会群体中,诉诸法律和诉讼是可以被尽量避免的;而随着关系的疏远,法的作用相应增大;但是当关系距离增大到人们完全相互隔绝的状态时,法律又开始减少。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对法律和诉讼的利用频率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也决定了社会必然根据主体之间关系距离设计出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世界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世界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接受了规则、实行高度的法治后,人们又开始重新发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和对话的价值,对纠纷解决的自主性和机会合理性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已形成制度的惯性之后,各种非国家的组织、社区共同体或社团的作用,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正在日益受到重视。世界各国的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勃兴则是最好的佐证。在英、美两国,不但在社区中、企业里设立了许多调解组织,而且法院也主动的、积极的运用自身的案件管理制度来鼓励、促进甚至指令当事人采取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有鉴于此,我们不能消极地等待其他国家走过的否定之否定的道路,而应该以多元化为制度设计的价值和目标,通过审务进社区实践,将传统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和社会组织有机地与现代司法诉讼制度融合为一个多元化的系统,以适应各种主体的多层次的实际需求。

三、审务进社区是法官职业化和司法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一般认为,法官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纠纷,事实上大部分法官的大部分时间。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使公司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及党内党务公开相关规章条例及规范、公司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研究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整体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举措以及推进落实情况;

4.公司党委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5.公司党委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6.公司党委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0.领导和支持群团工作情况;

11.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2.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部署以及推进落实情况;

4.党支部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5.党支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6.党支部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加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0.领导和支持群团工作情况;

11.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2.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公司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中,涉及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公司党委应当公开的党务中涉及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机构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党支部、党员公开;公司所属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涉及各单位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全体党员公开。

二、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一)公开的方式1.向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机构等企业内部公开的党务,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办公平台发布等方式公开。

2.向社会公开的党务,应统筹使用企业对外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可采取发布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企业官网、公司微信、张贴公开栏等方式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向单位内部公开的党务,其公开程序按照办文办会程序报批;向社会公开的党务,由发起部门提出拟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经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审查,按选定载体和平台的信息公开程序批准后公开。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党务公开相关工作。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党务公开。

各党支部同步设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综合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党务公开相关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党务公开。

(二)强化责任意识。公司党委是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各党支部支委会是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公司党委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三)完善工作机制。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各党支部支委会、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公司党群工作部、各单位综合办公室要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发重大舆情的,应当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四)做好统计汇总。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汇总统计本部门主责的党务公开事项,填报党务公开登记表,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报公司党委办公室。

各单位综合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汇总统计本部门主责的党务公开事项,填报党支部党务公开登记表,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报各单位综合办公室。

(五)加强监督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和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可设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日常公开工作的监督。

法院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审务进社区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以“执法为公、司法为民”为指导思想,将审判实践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融合各种社会力量,共同解决社会纠纷的工作机制。审务进社区的出现有其历史基础和现实必要性。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遵从儒家“无讼是求、教化为先”的思想,建立了依托宗族、乡保等民间自治组织,将大部分纠纷消化于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又创造性的建立了被西方学者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制度,将部分民事纠纷交由广大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解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我国刚刚确立并开始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时,我们很自然地把法院和诉讼作为建立法治权威的制度性象征。然而,在这一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差”现象,为权利斗争而走上法庭成为社会“时尚”,人民调解制度等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被淡化、冷落,过多的诉讼一定程度上扩张并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和紧张,社会的宽容和责任感在简单的权利对抗中出现失落贬值。xx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曾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一些优良的司法传统逐渐被丢弃,随之而来的是诉讼量猛增,法官疲于办案,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仅依靠法院也无法解决。xx法院通过深刻地反思,于20提出了以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护民为中心思想的审判工作新思路,并在继承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设计了“审务进社区”的改革方案并积极付诸实施。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审务进社区的职能与价值。第一部分、审务进社区的理论基础一、审务进社区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精神司法的人文主义精神是现代司法的内在、深层的精髓与内核,是司法的价值追求和终极目标。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司法为民”精神,体现为对主体精神与自由精神地尊重。而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之所以表现为司法为民,是因为一、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实质公平和个体正义的本质要求;二、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两大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三、司法为民是检验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准确尺度。四、司法为民是解决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有效方法。审务进社区正是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实践,它反映了现代型法院对司法人文主义精神的崇尚,对实质公平、个别正义的追求,对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关注。它以审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以追求实质公平、个别正义为目标,在法治的前提下用对话弱化对抗性,求得各种利益的平衡,在秩序中追求整体发展;它以送法进社区的方式,缩短法院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它以简便快捷、当事人参与、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化的程序设计,用预约开庭、快速审判通道等方式,实现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二、审务进社区是社会价值和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冲突,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和激烈程度不同,解决冲突和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与法的发展一样,纠纷解决机制的样式最终是受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发展所决定的,社会主体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导致纠纷解决手段的多样化。同时,在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远近亲疏之分,在关系较亲密的社会群体中,诉诸法律和诉讼是可以被尽量避免的;而随着关系的疏远,法的作用相应增大;但是当关系距离增大到人们完全相互隔绝的状态时,法律又开始减少。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对法律和诉讼的利用频率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也决定了社会必然根据主体之间关系距离设计出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世界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世界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接受了规则、实行高度的法治后,人们又开始重新发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和对话的价值,对纠纷解决的自主性和机会合理性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已形成制度的惯性之后,各种非国家的组织、社区共同体或社团的作用,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正在日益受到重视。世界各国的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勃兴则是最好的佐证。在英、美两国,不但在社区中、企业里设立了许多调解组织,而且法院也主动的、积极的运用自身的案件管理制度来鼓励、促进甚至指令当事人采取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有鉴于此,我们不能消极地等待其他国家走过的否定之否定的道路,而应该以多元化为制度设计的价值和目标,通过审务进社区实践,将传统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和社会组织有机地与现代司法诉讼制度融合为一个多元化的系统,以适应各种主体的多层次的实际需求。三、审务进社区是法官职业化和司法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一般认为,法官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纠纷,事实上大部分法官的大部分时间确也都是在解决所谓“公式型”案件。解决这些在现行法律上有“现成答案”的纠纷,并不需要过多的法律知识,处理这些案件需要的是生活的知识和经验。法官作为知悉法律的专家,其核心作用应当在于通过解释规则,将法律的抽象规定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使之事实化、具体化、个案化,将粗线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一个个具体的生活现象,这才是法官的使命。因此,法官不应当仅仅停留在解决纠纷的层面上,而应当通过疑难或僵持不下的案件,解说法律真谛,宣告法律是什么,即通过诉讼来产生规则。在社会活动中,各种纠纷有多种解决的途径,法官不应当成为纠纷的唯一解决人。通过审务进社区,法官应当将部分纠纷的解决权让渡给民间组织,让大量的民间纠纷能化解于社区,只有这样,法官才能集中精力完成生产规则的职责,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化法官。随着世界各国司法的现代化,法院功能的重心也正在从纠纷的解决向参与社会利益和价值的调整,即向参与决策的方向转化。社区组织参与纠纷的解决,既为法院分流了简单民间纠纷,使法官有可能集中精力通过疑难案件的审理来解释法律,弥补法律漏洞,同时法院向社区组织让渡部分纠纷解决权,让社区居民直接参与纠纷的解决,也体现了现代司法的民主性,增强民众对法院的信任度。四、审务进社区是应对当今社会诉讼“爆炸”有效措施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级法院总收案数全面持续上涨,诉讼“爆炸”的直接后果是法院积案居高不下,这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威信和国家法制的形象。同时,诉讼“爆炸”还间接导致了裁判质量长期低迷,上诉率不断增加,二审维持率逐年下降以及执行危机。诉讼爆炸,不仅是中国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是世界性的司法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应对诉讼爆炸的诸多措施,总结起来大致分为三个方面,即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诉讼程序的转型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然而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和诉讼程序的转型在国家生活中涉及面都较广,阻力也较大。而对于审务进社区的核心内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而言,我国长期就有民间调解的传统,在心理层面上易于被社会接受,同时在人员及物质方面,我国社区组织一直较健全,近十年来民调组织职能虽然有所减弱,但仍在社会纠纷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通过审务进社区,利用人民调解网络,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减轻法院诉讼压力最为有效也是目前最为现实的方法。同时,审务进社区利用社区组织作为纠纷处理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法院来说还有两个重要意义。一是增加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由于腐败问题对司法的影响,当事人在诉讼中经常对法院的公正性存在内心怀疑,如果将审务工作直接延伸到社区,社区人员在诉讼前、诉讼中参与纠纷的解决,无疑将大大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二是为法院自身的发展腾出了空间与时间。目前中国法院的发展最需要的莫过于逐步培养造就出适合现代法制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官,这不但需要一、两代人的努力,还需要社会为法院营造良好的环境并留出足够的空间与时间。审务进社区,既为法院的改革提供了缓冲地带,同时也是法院在不盲目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增强纠纷解决力量的有效途径。第二部分、xx法院审务进社区的实践一、审务进社区系统性措施新时期审务进社区工作不是以往传统意义上法院与社区单独、无系统性联系工作的简单相加。xx法院审务进社区工作是融合了社会各种力量,将司法审判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具有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的系统工程,具体包括以下措施:1、设立人民调解指导员。法院选派了十二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至各社区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指导员负责对该社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对人民调解组织遇有疑难复杂纠纷难以处理的,实行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培训的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授课、专题讲座,人民调解员以见习人员身份参加一定期限的法院审判工作,旁听开庭、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同时法院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十二名指导员均已完成了对各社区人民调解员第一轮的培训,并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的会诊,使多起群体纠纷解决在社区中而未形成诉讼。2、人民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机制。双方当事人在同一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立案庭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暂缓立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由该社区人民陪审员在立案后一周内再次调解,力促双方达成协议或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经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仍未达成协议或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依法开庭审理。在石某与其四个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我们经审查发现,原、被告均居住在同一社区,他们之间矛盾较大且由来已久,本案之前双方也曾为赡养问题在法院诉讼过,但双方之间实质性的问题一直未得很好解决。为彻底化解这起家庭纠纷,主审法官邀请该社区中两位了解情况的.民调员在开庭前对双方反复进行调解,拿出多种协商方案,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主要问题,达成了赡养老人的协议。因其中一名子女请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明确各人的权利和义务,主审法官又聘请两位民调员担任特邀陪审员,在社区中开庭,以双方已达成的协议为基础,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后,石某的四个子女自觉地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3、实行人民调解协议公证、执行一体化机制。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通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拒不自动履行协议的,只要债权人提出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4、设立快速审判通道。指定专门独任审判员,以更简捷的程序、更快的速度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通过审判,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约束力,支持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5、全面推行预约开庭和调解。对于一些外地当事人,以及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应根据申请,预约在节假日进行开庭、调解。对于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各业务庭承办人及时上门服务,办理立案手续或就地开庭、调解。2月,一位住在郊区的当事人打电话来说由于工作原因,自己只能在中午赶到法院,下午还要赶回上班,希望能在中午开庭,该案的主审法官放弃了午餐和休息,利用中午时间开庭,并当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快速地审结了案件。6、社区人民调解员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机制。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法律文书留置送达,在送达回证上证明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可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送达。据不完全统计,由于人民调解员的协助,20中一次性送达成功率提高40%。7、实行社区服务令和监管令。整合家庭、学校、社区和法院的力量,让未成年犯在社区中参与一定的无偿劳动,悔过自新,加强责任意识,用劳动弥补犯罪行为对社会带来的危害,并预防其重新犯罪。法院与条件成熟的社区签订协议,在全区建立若干社区服务基地,并协助教育基地成立帮教小组。法院向被暂缓判决以及被缓、管、免的未成年犯发出社区服务令,命令其到指定的社区服务基地服务。社区服务基地与未成年犯及其家庭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未成年犯在基地帮教小组的监督下进行三至六个月的社区服务劳动。帮教小组对未成年犯的社区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表现良好的,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暂缓宣判的未成年犯,由法院向未成年犯家庭或所在学校发出监管令,家庭或学校尽了监管了职责,未成年犯表现良好的,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目前,已有五名少年根据社区服务令在社区中服务。少年周某因交友不慎而参与抢劫,了解该少年本质较好且以往无不良行为,少年庭对其依法宣告缓刑,并为其选择一社区履行社区服务令。经过二个月的社区服务及帮教,周某不仅经历了抗击“非典”的考验,协助社委会为居民提供服务,还代表社区参加了运动会取得了较好成绩。社区工作人员对他人热情的服务及无私奉献精神,对周某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净化了他的心灵。在其最近一次思想汇报中,他写道:“到社区的二个月是我有生以来过得最充实,也是最有意义的二个月……。”8、建立执行信息的社区网络采集机制。执行局在每个社区发展一名以上相对固定的协助执行联系人,形成全区协助执行网络。执行局编制各社区被执行人自然情况的名录,提供给各社区联系人,各社区联系人了解被执行人状况,收集被执行人的信息,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下落,及时通知执行局。9、强化法制副校长职责。法院选派十四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担任区内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主动走访学校,定期上门进行法律宣传,及时解答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咨询,与学校密切合作,在学校中预防青少年犯罪,解决学生之间的、学生与学校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10、加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工作。选择典型的、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社区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深入基层社区,聘请社区内德高望重、有影响力的居民担任特邀人民陪审员,就地开庭调解,当庭宣判,以案说法。在社区举办法律夜市,提高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的实际效果;与社区组织联合开展相关专题的法律图片展;设立“咨询热线”,及时、方便地解答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主动深入到驻区单位、大中型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定期上门,为单位、大企业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及时调处单位、企业内部矛盾,化解劳资纠纷,预防企业经济犯罪,减少企业外部纠纷。11、建立xx法院网站,实现网络远程社区服务。我院已在因特网上开设xx法院网站,设置专门的板块,供社区组织、民调组织向法院反映信息,以及供社区居民与法院进行即时互动式的远程咨询、问题反映和解答。指定专人对法院网站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组织反映的第一手资料,以及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的咨询情况、反映问题,进行信息采集与分析,提供纠纷预警、决策依据。二、审务进社区的经验与体会xx法院于年起逐步系统化地开展审务进社区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之前,从1994年至2001年,民事案件呈快速上升的趋势,而开展审务进社区工作后,年比2001年民事案件受理量少了341件,而同期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数2002年比2001年上升251件。与此同时,法院信访、纪检接待的投诉量,2002年也比2001年下降15%。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审务进社区的成效,可以说审务进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增加法院公信力、亲和力和减轻法院诉讼压力上,已开始发挥明显作用。对于如何开展审务进社区工作,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们得出了以下经验与体会:(一)“审务进社区”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审判作风,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人民法院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必须牢固确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以更加及时、便捷的方式向基层社区组织、居民提供面对面地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丰富社区居民法律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使审务工作更加贴近现实、贴近生活,并通过实际工作来扩大审判的民主性,增强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二)“审务进社区”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将依法调解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审务进社区工作中将法律指导、法制宣传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密切联系,在调解过程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更好的体现法治与德治的互动关系。(三)“审务进社区”在新形势下形成了社区中解决各类纠纷更加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要将法院对社区组织的法律业务指导职能与社区组织的调防功能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解决社会矛盾的作用,实行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地化解民间纠纷、进行法制宣传的社会大网络,及时、高效、经济、快捷、便利地将各类民间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四)“审务进社区”促进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将有效地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统一,在各自不同的阶段、以不同的特点发挥着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人民调解工作的完善,需要人民法院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同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也能为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审判案件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的简捷、经济的诉讼程序。总之,“审务进社区”,围绕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依托社区民调网络,将司法审判工作与基层社区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化解纠纷,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府办〔〕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市级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市指定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区政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并完善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区政务中心牵头落实)。

1/10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区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区财政局牵头,项目实施部门具体负责)。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2/10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地税局牵头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财政局、区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市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区国资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3/10贫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等,确保扶贫对象能看到、能监督。指导督促定点帮扶单位全面公开帮扶资金项目情况。及时公开社会帮扶信息,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市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骋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

4/10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危房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区房屋征收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发布城市(镇)、重点旅游度假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供水管网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每月向社会公开城市内河(湖)水质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落实)。

5/10局牵头落实)。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区卫生局牵头落实)。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区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区级政府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部门负责落实)。

6/10部门负责落实)。

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市、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市、区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区、乡镇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7/10措施不少于。

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8/10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协调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媒体宣传,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年政务公开工作专栏,对。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展示。制定出台区政府门户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对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进行任务分工,明确网站内容保障的主体、标准、时限等,解决公开不及时、公开随意性大等问题。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审查,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建立监督考评制度,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进行监测,重点对部门网站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监测,每季度通报监测结果和上季度的整改情况;年底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占分值。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今年,将重点围。

9/10绕工作要点任务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网站内容保障与管理等方面内容,组织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注重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

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应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区政府办将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适时通报结果。

10/10。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共安丘市委办公室、安丘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柘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副组长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马连俊、张国启同志负责有关工作开展。镇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涉及的工作经费等重要问题。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配套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于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方案、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工作,镇政府将在决策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邮箱等多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重点做好目录内容保障更新工作,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政府数据等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社区)。

(一)及时回应舆情和热点问题。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人民来信反映的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各社区)。

(二)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本级本部门、单位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三)改进解读方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1.充分发挥市政府的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的网站进行公开,强化政府的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的权威信息发布作用,及时发布重大政府信息。进一步落实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推动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互联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4.充分利用镇街区为民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体系优势,及时发布政务服务区域内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解答公众疑惑。5.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6.要明确政府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党政办、各部门)。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福州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16〕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由镇党委委员高雪日同志分管,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负责提供政务公开的信息,党政办负责收集、汇总、公开。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工作任务:全面公开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

责任部门: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工作信息;公布我镇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和捐赠信息。

责任部门:民政办。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公开我镇低保、优抚、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金发放情况、发放人数及发放标准;及时发布灾情、救灾工作进展及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责任部门:民政办。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责任部门:劳动站。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有关信息。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工作任务: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责任部门:党政办、计生办、环境办、民政办。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及时公开执行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效能办。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工作任务: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民生支出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情况。

责任部门:财政所。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工作任务: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探索建立镇主要负责人参与政策解读及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解读政策工作机制;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

责任部门:党政办、宣传组、组织组。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工作任务: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回应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责任部门:宣传组。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工作任务: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及时报道政策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责任部门:宣传组。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工作任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建立评审机制,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责任部门:党政办、

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加强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责任部门:党政办、宣传组。

工作任务:定期组织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督促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组。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的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乡属各单位: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公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及办事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我乡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xxx(政府乡长)。

副组长:xxx(分管副乡长)。

成员:xxx(党政办主任)。

xxx(财政所长)。

xxx(社会事务办主任)。

2、成立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xxx(纪委书记)。

副组长:xxx(人大主席)。

成员:xxx(纪委副书记)。

xxx(社会事务办)。

xxx(派出所所长)。

xxx(计生办主任)。

xxx(财政所会计)。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开龙兼。

三、公开的原则、范围及内容。

(一)公开形式及原则。

规范政务公开形式: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总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二是开设政务公开“回音壁”或“意见反馈栏”,三是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四是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

2、明确政务公开内容。一是本乡年度目标计划,二是本乡基本情况,三是办公示意图,四是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示意图,五是财务收支明细帐目,六是办事程序及指南,七是各种收费单位,数目及标准,八是领导照片上墙,九是领导去向公开,十是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3、规范政务公开资料立卷归档。对公开的书面资料齐全,对群众反馈意见和举报的登记、受理和答复记录及资料完整,并分类立卷归档,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的记录、审查意见完整并立卷归档。

(二)各单位站务、校务公开。

1、制度建设,包括:工作职责、任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等规定装框固定上墙,工作人员上岗佩戴上岗证等。

2、业务工作,一是财务收支及管理,包括上级拨款,本级财政的计划安排数,自筹经费数,开支明细表,农业税的征收和减免,乡结算、村提留的安排情况,社会扶养费的征收及使用情况等;二是经济款物的分配和发放条件及标准;三是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准生证、流动人口生育证的办理条件及收费标准;四是计生节育手术,包括收费标准,术后服务情况,药具发放对象登记;五是宅基地的审批情况、收费标准,土地征用调解情况,矿产资源的管理、安全生产分片责任人示意图等;六是中小学生的入学情况,包括各项收费标准,学生的变迁,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两基教育等;七是流动人口的管理,包括暂住证的办理,生育情况等;八是各类服务及建设项目的实施帐目情况;九是上级各部门的明确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四、要求。

1、内容规范:大项齐全、细目清楚、情况明了、重点突出。

2、形式规范:遵循实用、方便、节俭、美观的原则公开,制度建设设在室内明显位置长期公开,固定公开栏设在醒目位置或本单位墙外采用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公开。

3、程序规范:对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批准后再行公开。

4、时间规范:对各个项目的公开次数和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的性质,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公开期数不少于四期,公开内容在公开栏内不少于15天。

5、管理规范:公开栏应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公开后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限期答复。各单位对每次公开的内容经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公开,公开资料要自己保留一份,送一份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进行立卷归档。

五、监督检查及措施。

1、站务、校务公开要接受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工作监督指导。

2、公开工作作为长期日常工作,要常抓不懈,要立入本单位部门重要工作来抓。对领导不重视、搞形式主义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责任。

3、对每次公开的资料不上报的,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与工资挂钩,并作为对单位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地实施方案如下:

结合本局实际,健全机关各项制度。注重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在局内设立举报电话,在网站上设立举报的信箱。积极开展规划效能建设,切实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行规划政务公开工作。

1、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群的综合素质。

2、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并严加以落实。

3、建立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制度,并渗透到规划管理执法全过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抓好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廉洁、务实、高效、公正、公平、公开的规划决策机制。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6、对各股、院、所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为加强对反腐倡廉、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整体惩防体系,特成立我局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19号)、《福州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16〕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由镇党委委员高雪日同志分管,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责任部门负责提供政务公开的信息,党政办负责收集、汇总、公开。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工作任务:全面公开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

责任部门: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工作信息;公布我镇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和捐赠信息。

责任部门:民政办。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公开我镇低保、优抚、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金发放情况、发放人数及发放标准;及时发布灾情、救灾工作进展及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责任部门:民政办。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责任部门:劳动站。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有关信息。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工作任务: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责任部门:党政办、计生办、环境办、民政办。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及时公开执行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效能办。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工作任务: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民生支出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情况。

责任部门:财政所。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工作任务: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探索建立镇主要负责人参与政策解读及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解读政策工作机制;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

责任部门:党政办、宣传组、组织组。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工作任务: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回应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责任部门:宣传组。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工作任务: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及时报道政策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责任部门:宣传组。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工作任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建立评审机制,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责任部门:党政办、

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加强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责任部门:党政办、宣传组。

工作任务:定期组织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督促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组。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的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8〕76号)要求,为更好地推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继续深化落实《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制度、能力、平台建设和督查考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全省科技事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2制,强化部门协调,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政基处,成果办及相关处室、单位)。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7.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厅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办公室)。

8.推动建设“两微一端”新平台。推动厅系统“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办公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9.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我省相关配套措施出台情况,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

10.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各处室、各单位)。

11.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全厅职责任务变化及时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做好全厅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厅办公室作为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牵头对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抄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18年7月6日印发。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充市、阆中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热点问题和人、财、物等权力行使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内容,真正实现依法执政、民主执政,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为实现蓝田跨越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党建工作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4.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xx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委办[]7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县关于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试点创新,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为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高服务透明度。

二、明确公开和反馈的工作程序。

一是实施党务公开的基本流程;二是受理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的基本流程。

在市、县基本框架下开展例行公开、上级指示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注重开展主动公开,公开具有本系统特色的内容。建立《公开目录》,明确各项内容的提供、审核的'责任单位。

四、实施公开的主要载体。

(一)党政网;

(二)会议文件简报;

(三)广播电视专栏。

五、建立公开申请、意见建议的受理反馈平台。

包括:广播电视台、党政网、互联网、公开监督电话、各成员单位接访、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等。明确各受理反馈平台的责任单位。

六、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机构。

(一)提供有关工作表册。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如联席会议制度、内容审核制度、公开申请受理制度、意见收集办理反馈制度、公开情况登记管理制度、资料归档制度、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按照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四)建立局机关党务公开督查小组,在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政务公开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依法行政,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下面是有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铜政办〔20xx〕5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铜陵“四个之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从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入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今年是区政府换届之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健全信息工作体系。大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各部门、各社区要实行一把手负责、一名副职分管、一位工作人员主办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将目标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

(二)突出重点领域,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1.加大房屋征收、查违拆违等城建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征收补偿方案“三轮公告”制度,重点做好房屋调查情况、补偿标准、安置结果等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拆迁、拆违中的特别困难群体实行社区公示和评议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2.加大保障房分配、城市低保等民生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在以往公开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等信息,确保这一民生工作能够公平公开透明。建立低保“两级联审”制度,将提标、调标、清退和新进等四类低保对象在社区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学校招生、就业等社会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小学、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有关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方法、录取结果等各类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实行阳光招生。

4.加大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领域的全过程监管,在区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每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的使用安全。

5.加大餐饮服务、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力度。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的清理结果,进一步推进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公开,积极公开许可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各类信息,做到权力清、主体明、依据准,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加强信息管理,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信息质量至关重要,信息公开中的失误可能会引起社会不必要的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1.完善信息目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编制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目录标准、网站标准等,并梳理信息公开事项,建立起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78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20xx年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云贵。

副组长:陈修伟、覃振远、邓骁勇、黄颂、陈新汉、

陈乙明、吕甦、石文锋、黄宏忠。

成员:叶绍清、潘绍素、杨大团、李品文、覃纪雄、

谭伟英、郑志军、罗信伟、曾进平、梁威、

周鹏、陈规崇、周惠强、蓝绍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督查。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市本级财政总预算决算公开。

及时公开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及预算草案,总预算公开内容要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表格,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的支出要逐步列示到“款”级科目。(预算科负责)。

(二)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积极筹划市本级及预算部门的“三公”经费公开方案,提前研究制订“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公开的有效方式和途径。(预算科负责)。

(三)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

结合专项资金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从编制20xx年预算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预算评审、项目执行和绩效评价要全部实现网上运转并全程公开。并从中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专项资金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公示制度,扎实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一是督促区(市)财政部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二是结合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指导镇(街道)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发放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切实增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预算科负责)。

(四)有序开展财政热点问题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围绕财政政策、民生保障、财税改革等内容,主动策划、整合信息,推出新的信息公开栏目。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交流平台,及时搜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财政工作或政策问题,建立常态化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及时解答和反馈城乡居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更好地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公室负责)。

(五)加快推进服务事项公开。

全面梳理面向机关外部的工作服务事项,集中发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部门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在线查询以及软件表格下载,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六)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

建立健全市级财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机制,建立责任明确、流程完整、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发布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使用。(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四、工作步骤。

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认真学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市关于贯彻落实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梳理准备阶段。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协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各科室,对涉及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准备,区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把相关信息公开到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规范完善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拓宽公开形势,提高发布时效,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各科室依法公开,密切配合。

(二)提高公开意识。各科室要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学习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精神,以及区、市提出的贯彻落实20xx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重点业务信息。加强对本部门制发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要求应当公开的文件要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公开。

(三)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治与教育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监督检查局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

为更好地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36号)要求,参照省、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办发〔20xx〕54号和〔20xx〕3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统一规范、分级编制,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确保20xx年7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的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

(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按照统一的规范,上下同步进行清理、填报并依法公开。

(三)由近及远,分步实施。在确保完成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清理、公开的基础上,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清理,依托县政务信息网,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平台,填报、审查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步骤。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积极推进,稳步实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从现在到7月底以前,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并依法公开。第二步:8月份开始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具体安排如下:

(一)6月25日前,完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的制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方案的编制;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7月底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在网上依法公开。

(四)8月份开始,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填报审查并予以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龚上迈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谢启龙、县发改委主任周剑云、县监察局局长戴荣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谢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小兵、孙礼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从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也要相应明确领导机构和信息员。

(二)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公开工作,并负责对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县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3、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开。

位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经费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各乡(镇、场)和县直各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党务监督能够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决策质量,而党务公开是党务监督的重要途径。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20xx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

》(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公开内容。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

工作计划。

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

学习计划。

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直属单位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全体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根据市直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特制定衡水市科技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党务公开是贯彻xx大精神的需要。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市委党建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推行党务公开是强化监督科学决策的需要。党务公开,主要指党组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具体形式将有关党务工作事项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使其知晓党组织的工作,并对党组织的领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以达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制度。推行党务公开是主动强化对党组织监督、借智借力加强党建和确保党组织民主和科学决策的需要。

(三)推行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党组织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是广大党员群众所盼。推行党务公开,有利于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不断地强化广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

(四)推行党务公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需要。探索推行党务公开,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争创“文明单位”、“五型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创建活动的开展。把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作为有效抓手,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办法。

二、推进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直属单位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改进、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有新成果,为开创发展科技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推进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

(四)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便于全局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情况和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就党务公开而公开的现象,在科技局网站上建立党务公开平台,切实把党务公开平台打造成学习交流的平台、接受监督的平台、创新党建的平台,公开以下十项内容:

(一)组织机构。一是党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二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的姓名、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三是局纪检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四是党支部的设置、委员的姓名和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二)创先争优。一是“争先创优”情况;二是争创“文明机关”情况;三是争创“五型机关”情况;四是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五是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情况等。

(三)党内法规。主要是中共中央和中组部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需要严格遵循的法规。

(四)上级精神。一是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报告;二是市委主要领导有关党建方面的讲话;三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年度工作要点;四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通知精神。

(五)本级文件。一是党组文件;二是机关党委文件。

(六)党建动态。一是党组和中心组会议纪要;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通知;三是党建工作方面的信息;四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动态。

(七)相关公示。一是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使用任前公示;二是关于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三是关于拟批准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八)党费管理。一是全局每个党员按比例每月应缴纳的党费是否按时缴纳公布表;二是全局党费的管理情况。

(九)群团工作。一是群团组织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工会法、工会章程、团章等);二是群团组织的机构;三是群团组织年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四是群团组织的有关通知;五是群团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的信息(机关工会活动、机关妇女活动、团支部活动)。

(十)交流材料。一是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的党建工作方面的经验材料;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课题。

调研报告。

;三是党支部(党小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四是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五是党员的学习体会和理论研究文章。

(一)网上公开。将规定公开的十项内容在衡水市科技局网站上向全局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

(二)会议公开与网上公开相结合。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总结的内容,以全局干部大会和上网两种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示与书面公示相结合。有关需要公示的内容,采取网上公示和书面公示两种形式公开。

(一)准备阶段。由机关党委牵头研究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经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试行。

(二)试行阶段。根据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的方案,由人事科协助信息中心完成方案规定公开的相关内容在上载的任务。

七、推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试行的成功并不断改进和长期坚持,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长效管理。

(一)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韦文华同志任组长,王惠斌同志任副组长,郑德选、刘艳红、姚葆英、郑奎良、包振峰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局在党务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和协调推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方向正确、正常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互促互进、相得益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惠斌同志兼任,成员由姚葆英、李文丽、张卫东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党务公开责任机制。属于党组方面的由人事科负责提出意见,经党组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机关党组织方面的由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提出意见,经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群团组织方面的由群团组织负责提出意见,经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公开内容在网页上上载的任务由信息中心具体管理信息的同志负责。

(

八、推进党务公开的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使党务公开成为全局各级党组织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

(二)努力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全面加强我局党建工作和促进发展科技工作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来抓,不断地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务求各项党建工作的实效。

(三)不断改进完善。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新尝试。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

规章制度。

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xx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为做好我县财政预决算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黔财预[2011]21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政府财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清晰易懂;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内容:财政总预算、总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

四、公开方式:

(一)政府门户网站;

(二)在政府机关主要办公地点等设立的公共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三)印发文件汇编、宣传资料、解读材料、办事指南等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四)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五、公开要求:

(一)财政总预算应细化公开,要将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的预算表格及详细的解释说明对外公开。

(二)财政总决算应细化公开,要将细化到“项”级科目的决算表格及详细的解释说明对外公开。

(三)加强组织领导。重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研究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等事项,确保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主动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各业务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处理在预决算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五)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公开基础。通过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促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对各单位人员、资产、工作性质、工作任务等基础信息有全面的掌握,要建立规范、科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定额标准、实务费用定额体制、分档分类体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机制等,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公平性、科学性。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桂办发〔2016〕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本部门单位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好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公开2017年单位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公开时间:在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15日内公开。3.公开方式:在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三公经费表、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编制说明等几个方面。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应包括项目名称、经济科目、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金额增减变化说明,结合工作任务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年度比较和分析等。

(二)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公开时间:在县财政局批复部门决算后15日内公开。3.公开方式:在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等几个方面。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年度收支决算、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信息。

三、

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预决算公开是建立透明预算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与说明工作。

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教通纪[20xx]31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

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干群关系,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学校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有效途径。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对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办好社会主义的学校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通知,充分认识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尊重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益,把校务公开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整体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去规划,放到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中去执行,放到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中去落实。

三、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黄燕明、徐承楠、刘炳诚、金功发、梁广烈、张双庆、王天恩、田燕芳、李鸣杰。黄燕明同志任组长,刘炳诚同志任副组长。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金东、傅绍磊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工作。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配套制度,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抓好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实施,及时更换、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形成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

2.成立群众监督小组。群众监督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洪涛、朱锋、袁坚利、陈金平、王骏、童永健、钱丽敏、沈晓、王颖。洪涛同志任组长,朱锋同志任副组长。

群众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检查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保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学校的工作特点,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学校行政为主体,工会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学校党支部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行政领导积极主动地落实校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通过校务公开工作贯彻“依法办学”的方针;学校工会主动参与,以教代会(教工大会)为载体,积极实施、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计划和总结。

2.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与实施情况。

3.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4.学生管理制度:招生的相关政策及录取名单;保送生、直升生的条件、操作程序和名单等;转学、借读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学生的奖惩制度;学生评优评先的资格、条件和结果,等等。

5.学校收费: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代管费支出明细清单;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等等。

五、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

1.学校内建立永久性的校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

2.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在校园网的首页设立校务公开专栏,设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一级目录为“校务公开”,二级目录分“组织领导”、“办学规划”、“管理制度”、“招生收费”、“其他”等内容。

3.利用校内邮箱给全体教师发邮件。

4.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公布。

5.及时召开教工代表大会。教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6.坚持行政议事制度。行政议事以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领导工作会议为主要形式。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领导工作会议原则上隔周举行一次。

针对不同的内容,采取适当的途径予以公布。

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和保存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做到条目清楚、资料齐全,学校群众监督小组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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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的基矗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和盛市委部署和市委办公厅关于《青岛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在我局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一)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完成情况;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重要职责、机构调整情况;发展党员及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保障落实党员权利、涉及党员群众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五)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拔干部情况(包括公推公癣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情况(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免等);干部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职称评定等)。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娶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情况;查处违纪党员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fu败体系建设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时限、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党务公开应根据不同的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

1.适合向本级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

2.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临朐e支部、党务公开栏、公开电话等形式公开。

3.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外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规定向党内外公开。

4.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具体分为以下四种:

1.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2.分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3.即时公开:对临时性工作,如评优表彰、推选推荐、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时限从规定。

4.长期公开: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应长期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我局党组织根据县直机关工委制定的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4.归档管理。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县旅游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愧具体指导等工作。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分管工作和党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分管部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同步部署,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形成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强化学习宣传。要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会议、党员会议、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盛市、县委有关精神。通过各种学习形式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完善机制。一要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制度。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的合力,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工作落实。二要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三要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办理反溃四要建立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要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五要建立聘请监督员制度,对党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四)强化监督检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对党务公开工作抓的好的,要总结经验,在全局推广;对思想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得力,不履行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或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机关各科室、中心、所具体负责本科室、中心、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行政审批科是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政务公开工作,各相关科室、中心、所、要按要求向局办公室报送本科室、中心、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办公室负责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信息维护,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质量,加快答复速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完善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归档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局办公室将牵头按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体系,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对相关科室、中心、所进行监督、核查、评议,确保信息公开有人管、有人办。

(四)提升工作能力。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由各科室、中心、所自行组织针对性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时间等基本要素的学习了解,使政务公开操作更具规范性。丰富培训形式,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预决算公开检查是财政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和李克强总理“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浙江专员办就地开展了检查,下发了处理决定,并督促落实被查单位积极整改。

一、多措并举,明确整改要求。

一是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向本级政府和党委汇报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是明确预算公开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以及公开渠道等基本要求。

三是安排专人定期跟踪、及时了解相关部门整改情况。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向各省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引起重视。

二是充分发挥地方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在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由其牵头督促其他部门落实整改处理决定,整体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是重点关注公开意识比较薄弱、公开程度滞后的部门,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

三、持续跟踪,规范公开机制。

一是梳理省本级、杭州等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落实和问责处理情况,建立整改档案。

二是持续跟踪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公开的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将督促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落到实处。

三是通过检查,促进浙江省建立《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已批准立项),进一步规范全省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焦作市财政局启动了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0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只针对20pc年预算和20pc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否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经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四是其他。关注是否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预决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等。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pc〕45号)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pc〕36号),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情况包括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公开20pc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按照《怀安县财政局关于二o一五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批复》(怀财字[20pc]14)文件精神的要求,统计局在20pc年4月8日对部门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同时就本单位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特殊,在规定支出范围的尽量减少开支,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能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加负担。心作良田耕不尽,善为至宝用无穷。我们应有纯洁的心灵,去积善为大众。就会获福无边。

附送:

当我踏入大学校园的一些群众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一些阶层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增加,甚至出现了一种社会怀旧情绪,这就是用张贴毛主席像的方式怀念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社会形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常的社会情绪?笔者想起了管理学领域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人们对社会的需求是按以下层次递进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这个原理给人的启发是:

只是抓物质文明是不够的,还要发展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在日常生活方面享有:生存权、就业权、受教育权、医疗权;在政治权利方面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合结社权、游行示威权、监督权;在精神文化方面享有:

宗教信仰、通信自由;在人格自由方面,享有: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私人住宅不受侵犯;在社会经济方面享有: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自由权等。社会成员发展机遇平等。在人生的生理发展、政治发展、经济发展等各种发展机遇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有参与发展的机遇,消除一切来自政府方面和社会方面的不公正的阻碍,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朝着各自理想的境界自由地发展。

则。一是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三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我请党组织相信,身为当代的大学生预备党员,我深知自己的历史使命,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我会成为优秀的学生,会成为合格的党员,我一定能够经受各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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