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8篇)

时间:2023-12-07 18:11:04 作者:BW笔侠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平衡,确保其公正性和合理性。如果你想了解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实践经验和案例,以下是一些可供参考的资料。

中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中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幼儿园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外出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举行全园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二、幼儿园举行大型活动必须进行备案和申报制度。幼儿园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中心校备案;幼儿园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镇中心校,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五、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六、严禁组织幼儿园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为了规范幼儿外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各部门、教师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履行安全审批手续,逐级报分管领导、园长室审批;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活动组织者要提前制订活动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要写清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车辆、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等,审批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批、备查。

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告家长书》的形式通知家长,告知家长活动的时间、地点、意义、目的'和收费项目等,并请家长填写好回执送交学校。

三、活动组织者对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儿走失,防拥堵踩踏等。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要求车况良好,具有客运证照、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学校与车方签定租用书面合同、保险事宜等。

五、学校联系旅行社外出参加活动,要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与旅行社签定书面合同,动员幼儿自愿参加保险,对旅行社使用的车辆和安排的线路要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对带班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七、出发前活动组织者和带班教师要提前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明确活动安排,对活动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准备工作进行指导教育,并做好人员的清点、上报工作。

八、全体参与活动的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幼儿的安全负责,密切关注幼儿情况,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幼儿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等;到达目的地后要认真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教育幼儿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带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九、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带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并组织幼儿有秩序上车,跟车回园,待幼儿全部到班或离校后方可离开。

十、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并在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活动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十一、未经安全审批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审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活动组织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一、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县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春游、秋游、参观、访问、社会实践等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到岗位责任。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并规定谁批准就负责安全措施的检查。

三、外出活动前,必须先写活动计划、落实组织人员、制订安全预案,并举行专题安全工作部署会,并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的监督。

五、学生进入旅游景点或活动目的地,仍由带队老师组织集体活动和小组活动,切莫让学生放任自流,发生危险。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带队老师进入旅游景点,对陌生的高山、深水等危险区域要十分警惕,不断提醒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以免不测。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林火灾、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

六、有秩序地排队行进,不在路上横冲直撞或争先恐后,要随时检查所带学生,防止走失和意外事故。

七、外出活动的师生,活动完毕返校集中,再解散,做到有始有终。

八、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及时解决问题。

中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带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学生社团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从制度上规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确立更加严格的活动开展流程,保证社团活动出精品、上层次,使学院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统一指导和管理,各社团必须依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积极有效的开展其日常活动和大型文化活动。

第二条学生社团要根据类型定位,发挥自身特点,结合校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在组织社团活动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策划书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说明该活动的具体名称、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活动财务预算表及可操作性分析。

第四条活动和应邀人的有关资料、策划书、经费预算表、和申请表由各社团负责人详细审核填写并签字后,方可上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加盖社团联合会专用公章后,上报学院团委,经团委老师审批,加盖学院团委专用公章后活动方可进行。社团活动如没有经过社团联合会及学院团委审批通过而开展的,社团联合会将停止该社团工作,即后进行整顿,并给社团负责人严厉惩处。

第五条各社团开展活动后,必须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连同活动资料一并上交院社联备案,作为各项评优依据。

第六条各社团与商家签订的赞助合同,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签订,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第七条在校内张贴海报、通知等宣传资料前,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获同意后方可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张贴。各社团开展活动所用场地必须保持干净。

第八条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加学院内社团的活动,且坚持自愿原则。本社团成员享有活动参与优先权。

第九条各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必须先向社团联合会上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刊物发行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发行。在社团网站上公开发表的政治,宣传言论应先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批,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社团活动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一经审定,相关事宜不得擅自改变。如确有必要改动,则至少在活动开展前一天,重新填写上交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活动开展期间,社团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社团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社团联合会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社团联合会将委派干部人员参与活动,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否则社团联合会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各社团社长为活动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必须认真扎实的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和处理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

第十二条各社团举办的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能力为前提,做到积极服务于同学。

第十三条社团在一学年内应至少举办一次有影响力的活动,一学期内常规活动不得少于四次,否则给予警告处理。若社团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举行活动的,应及时向院社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常规活动指:

1. 举办的小型沙龙;

2. 成员培训;

3. 社团内部交流;

4. 英语角等活动。

第十四条各社团开展活动时,应自觉维护使用场地的公共设施,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好使用场地的卫生。社团活动时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相应社团负责。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因活动之需,要出具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院社联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及时向院社联核准。

第十七条各社团公开张贴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通过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制作。

第十八条社团张贴物要求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并署以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生效执行,社团联合会对其具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保障协会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同时,本着对学生人身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井冈山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协会举办的任何活动。

第二条 不开展具有风险性的活动,如摔跤、空翻特技、轮滑特技等可能造成伤害的活动。

第三条 协会活动安全实行指导老师和理事长负责制。 

二、活动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四条 协会在校园内开展活动,经协会理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后,填写《活动申请表》和提交《活动实施方案》;经协会指导老师同意签字和协会挂靠单位同意盖章后,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社联审核同意并报校团委领导审批备案后,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方可举行。若邀请校外人员入校参与,需对邀请对象情况做出说明。

签定带队队长承诺书、安全责任协议书,向社联提交《活动安全保障预案》,向参与成员传达《活动安全指导书》内容,上交参与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自愿外出意见书后,在指导老师带队参与下,方可举行。

第六条 协会举办的任何活动须在活动举办前5天内申报。

三、活动实施

第七条 协会外出活动倡导“就近、小型、安全”原则,外出活动人数不得超过30人。各协会要禁止以协会名义开展外出旅游、探险、攀岩、潜水、跳伞、赛车、赛马、漂流以及参观危险性、毒性、易燃、易爆的厂矿单位等风险活动。

第八条 经批准同意开展的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申报表及实施方案开展。协会应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在不利于活动举办的情况下,应改期或取消。若改期或取消,应书面告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九条 经批准同意开展的任何活动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展中,要及时向社联汇报活动动态。

第十条 协会举办的各种校内活动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所有校外活动须安排指导老师带队。

第十一条 参与以协会名义举办的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道路交通规则和校纪校规,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2)按照协会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3)不到危险场所活动,不到江河游泳,不到险要地带游玩;

(5)积极协助协会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事宜。

四、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意外伤害、患病、死亡的,由指导老师和带队队长及时报挂靠学院和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伤害、疾病严重的,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第十三条 协会擅自举办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开展活动,情节轻微的,取消协会年度内所有评比资格,并对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勒令协会整顿或予以取缔,并建议学校相关部门给予该活动组织者相应处分。

五、附则

第十四条 以协会名义举办的活动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按照本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井冈山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井冈山 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安全指导书

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活动过程中,队员因对当地气候和地区环境的不适应而导致晕厥或者突发性疾病。

2.活动期间不慎被盗被抢,以及可能遭受到人身伤害。

3.活动中遭遇交通事故。

4.活动时因接近危险设施或到危险地段而受到伤害。

5.队员与社会人员发生纠纷、身体受伤。

6.队员不慎掉队失去联系。

7.参与大型社会活动时,人群发生拥挤、踩踏并由此可能发生的伤害。

8.活动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9.活动中遭遇溺水、失足崴脚等伤害。

10.活动时不慎食物中毒或被毒虫、蛇、狗等叮咬致伤。

二、应对措施

1.外出活动时,队员应掌握基本的生理卫生常识和相应的急救知识,随身携带常用应急药物;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并进行适当处理,如果情况严重应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2.增强队员的安全自卫意识,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理,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同时在校外减少单独活动和夜间活动,尽量采取小组活动的形式,活动行程应及时向团队报告,不单独到陌生或者荒僻的地方。遭遇偷窃、抢劫以及其他意外伤害时,应保持冷静,灵活应对,以保证自身安全为前提,并及时报案。

3.队员应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相关交通部门报告。

4.活动期间尽量远离危险设施或危险地段,如果需要接触时,必须有专业人士陪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在公共场合注意保持自身言行举止,尽量避免与人争执,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如与社会人员之间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如不听劝阻,应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共同处理。

6.要求队员留下最新和最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并保持与学校老师信息沟通渠道的通畅;注意和活动的当地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7.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有人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

8.掌握基本安全知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9.不去水深或者坡陡的地方,一旦发生溺水等危险,应处变不惊,以保证集体的人身安全为主,及时通知附近的警-察,向会游泳的人求救,不义气用事。当发生骨折或其他人身意外伤害时,应运用急救常识正确处理。

10.尽量不去吃没卫生保障的零食,不吃山上不认识的野果,走路时注意脚底,不去人迹罕至的地方,不单独行动,增强自我防卫意识和应急救护意识。

三、团队责任(协会负责人和全体队员务必严格遵照以下说明:)

1.出发前,应再次与当地联系部门沟通,确保所有安排已妥当。

2.出发前,应办理好在活动当地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

3.出发之前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安全情况,组织学习基本安全问题的预防措施以及应对技巧,熟悉当地习俗和历史地理等情况,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准备。

4.活动过程中,强调组织纪律性,队员要听从领队的统一指挥,领队应与每名队员密切保持联系。

5.整个活动过程中,队员们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遇到突发事件,应该沉着冷静,共同解决。

学生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和教师的一项重要责任。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宗旨,特制定学生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1.  教师在安排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例:春游、秋游、运动会、艺术节、外出参加和社会实践等,必须首先保证学生的安全。

2.  教导处和各兴趣活动课老师在组织学生外参观、游览及其他活动时,必须每次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需要坐车、船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船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驶执照,严禁超载乘坐,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  教导处和班主任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 、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地,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要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4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它危险性劳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 如高层建筑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值勤、擦洗交通隔离物、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 ) 。

5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改善宿舍楼教职工生活环境,保障教职工生活的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为落实镇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宿舍楼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在住教职工必须遵守《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各住户不得将自己的房间、床位转租、转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楼长或学校办公室登记。私自转租转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住户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家的品的严格看管,厨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厨房无人时要随手锁门,确保饮食安全。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私设炉灶、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

6、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暖设备、电器设施。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住宿学生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设安全、规范、温馨、特色的佛山一中学生宿舍,依据《佛山一中学生教育管理手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和宿舍管理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篇

第五条对夜间迟归住宿生,凭住宿证件或学生证登记入内,并作违纪扣分处理。

第六条非住宿生进入学生宿舍需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离开时办理离舍手续。

第七条严禁带住宿生以外的人员留宿;禁止进入异性宿舍,如确有要事,由值班老师通报;

第八条时刻提高财产安全意识,时刻做好防盗防偷准备。住宿生不准带mp3、mp4、笔记本等贵重物品回宿舍,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财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当场予以收缴统一保管。

第十条学生宿舍内发现失窃,学生要协助值班老师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处理;发生打架等事件,值班老师要尽量缩小事态,并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三条住宿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意识,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第十四条不得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不得向无证摊贩购买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第十五条不得随便与动物近距离接触,以免被其咬伤;

第三章内务、卫生、纪律要求篇

第十六条遵守学校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

第二十三条除持有病假休息条外,上课时间不准滞留在宿舍内。

第四章紧急病情处理篇

第五章请假须知篇

第二十九条除持有病假休息条外,上课时间不准滞留在宿舍内;

第六章奖惩制度篇

1、每月卫生内务纪律,表现优秀的宿舍,加1-5分;

2、给宿舍广播站或宿舍月报投稿并被采用的,加1-3分;

3、给宿舍部提出宝贵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的,加2分;

4、受到管理老师表扬的学生、室长或宿舍部成员,加2分;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者,后果不严重的、且认错态度较好的宿生,以批评教育为主,辅以谈心;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后果较严重的,故意多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或拒不改正、认错态度较差的宿生,给予通报批评、通报家长、停宿或退宿(不退住宿费)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后果和影响都很严重的,报学校德育处处理。

(一)、一般违纪:

1、晚寝时间不按时关灯,扣1-2分;

2、内务整理、卫生打扫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3分;

3、在宿舍乱贴乱画,涂污墙壁等,扣1-3分

4、带饭菜回宿舍吃,扣2分;

5、不按时返回或离开宿舍,每次扣2分;

6、无故不刷考勤卡,扣2分;

7、;在宿舍打扑克、打球,扣2-8分;

8、在宿舍乱接电源或违反安全规定,扣2-8分;

9、午休或晚休铃声响后,讲话、洗衣服、冲凉等做与休息无关的事情,扣2-8分;

10、未经批准,夜晚在其他宿舍留宿,扣2-8分,并进行宿舍部通报批评;

11、不服从管理强行出入宿舍,扣2-8分;

12、在宿舍区域高声喧哗或追逐打闹,扣2-8分;

13、携带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扣2-8分;

14、没有列举到的其他一般违纪行为,参照以上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二)严重违纪:

1、翻越围墙进出宿舍;

2、不办理请假手续(以宿舍部收到的请假条为准)回家住宿;

3、不办理请假手续(以宿舍部收到的请假条为准),在学校和家以外的其他地方住宿;

4、偷拿他人财物;

5、在宿舍抽烟喝酒;

6、在宿舍打架斗殴;

7、在宿舍区域起哄闹-事;

8、故意破坏宿舍设备设施及公用物品;

9、没有列举到的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10、以上严重违纪视情节给予宿舍通报、停宿、退宿处理,学校警告、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纪处理:

1、当月累计扣分达1-5分者,由生活老师批评教育;

2、当月累计扣分达6-10分者,写检讨书,由班主任进行教育,并通知家长;

5、当月累计扣分15分以上者,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配合德育处一起教育,并对违纪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宿舍部将根据学生的认错态度及表现做出相关处理(停、退宿)

6、学期累计扣分达30分(含)以上者,由德育处通知家长来校教育,并视情节给予违纪学生警告以上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宿舍部将根据学生的认错态度及表现做出相关处理(停、退宿)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寝室情况和宿生的表现情况将作为各班评选文明标兵班和三好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佛山一中宿舍部和德育处共同负责解释。

1、坚决服从宿管员、校报领导,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中午、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3、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痞话,打架相骂。

4、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做到“五个一条线”,不乱放用品、不乱抛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寝室内干燥。

5、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寝室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6、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点煤油灯、蜡烛,点蚊香要放在地面上。不准床上弹跳,打架玩。

7、凡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

8、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9、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臭虫,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10、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初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坚决服从宿管员、校报领导,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中午、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3、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痞话,打架相骂。

4、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做到“五个一条线”,不乱放用品、不乱抛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寝室内干燥。

5、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寝室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6、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点煤油灯、蜡烛,点蚊香要放在地面上。不准床上弹跳,打架玩。

7、凡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

8、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9、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臭虫,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10、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学校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夏令营、外出参观等一些大型的素质教育活动,事先必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观摩电影、公益劳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演出等活动,组织者事先向校领导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交通工具、活动安全、活动管理、旅行社的服务和信誉等作严格的考察,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并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

3.每次活动都要落实一名校级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增强学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5.外出活动用车须选用区教育保障中心批准的车辆。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牌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6.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级主管部门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报经县教育局。

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

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

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及上。

级主管部门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报经县教育局。

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

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

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内宿管理质量,培养学生自理、自立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促进学校良好校风、学风的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一、内宿纪律。

学生宿舍管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自爱、自强、自律的品质。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定,服从寝室管理员的安排,接受寝室管理员的教育。

2、宿舍清洁卫生实行轮值管理,每个星期有指定的楼层长和室内值日生。

3、内宿学生必须在学校住宿,不准在外面租房或住同学家。学生按指定的床位就寝,未经允许不准自行更换床位。因故需要外宿者,须经班主任、级组长批准,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否则以无请假外宿论处。

4、学校饭堂吃饭,无特殊情况不能在外面吃饭,不得带外卖或方便面进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内就餐,如果特殊情况,可以向宿管办申请。

5、保持宿舍内整洁,室内要做到五统一、五干净。即被褥摆放(叠成军被型)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衣(衣柜内)、鞋、帽摆放统一;口杯、晒衣架摆放统一;清扫工具摆放统一。地面桌面干净、卫生间阳台干净、墙壁天花板干净、门窗玻璃干净、服装鞋袜干净。

6、要保持宿舍、楼道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使用其他照明或电器设备、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7、搞好个人卫生,仪表端庄,服装整齐,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校服,不得穿拖鞋走出宿舍区,不得踩鞋跟。

8、禁止抽烟、喝酒、赌博、盗窃、打架的不文明行为。

9、服从生活教师的管理,积极支持宿舍长和楼层长的工作,楼层长和宿舍长对工作要认真负责,要热心为同学服务。

10、严禁男、女互串宿舍,有事必须通知宿管老师。严禁男、女间交往过密,不得单男单女单独行走在一起。

11、必须在规定时间回宿舍,不得到操场或校园某个隐蔽角落逗留,甚至不能到施工现场玩耍。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点蜡烛、蚊香,不准讲话或做其他事情。

12、申请住宿、退宿必须经家长同意,班主任、级组长核实,德育处批准后,宿管老师办理入宿、退宿手续,方可住宿和退宿。

13、学生在寝室内应讲文明,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弘扬正气,有正确的集体舆论,使宿舍成为优秀的生活集体。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爱护公物(床铺、门窗、灯具、风扇、空调、锁等),损坏或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

14、各宿舍a床为舍长,负责维护寝室纪律、安全和安排打扫寝室卫生,全寝室学生必须服从室长安排。

15、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宿舍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保证寝室安全。

16、早、晚自习课及课间操不得逗留在宿舍里,除生病执校医室证明,经宿管老师批准才许可。同宿舍同学要互相关心,发现同学有病或出现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宿管老师,及时处理。

二、内务卫生要求。

1、每个宿舍都要拟订内外卫生公约,排出卫生值日表,做好每周宿舍内外清洁工作。

2、每天搞好寝室内务整理,打扫环境卫生。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定期大扫除和评比制度。要保持寝室干燥,勤洗脏物,各种陈设要排列整齐。

3、每月初组织一次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和内务整理,由宿管老师、学生会宿管部组织检查评比。

4、住宿生要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不得在房间内洗脸、漱口、洗衣服,不得往窗外或走廊仍果皮、纸屑、杂物、或者泼水,不得随地吐痰,室内垃圾装袋,由值日生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门口,湿衣服不准晾宿舍内,不准在宿舍用膳。

5、做好个人卫生,认真搞好内务,确保宿舍整齐清洁。保持厕所清洁,做到便后随手冲洗。

6、建立宿舍卫生检查记录和卫生评比制度,表扬卫生较好的宿舍和个人,对不遵守卫生规则或不认真完成卫生工作的宿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整改、重扫、扣分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停宿或退宿。

三、公物保管使用要求。

1、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改、张贴,不得随便变动床位,不得任意搬动室内固定物件。

2、节约用水,用水后关紧水龙头。

3、节约用电,宿舍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关空调、关风扇。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吹风筒、电热杯、手机充电器等电器。

4、严禁将违禁物品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内打球、下棋、打扑克、玩游戏机等。

5、对于违反公物保管使用条例的住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者作停宿、退宿处理,甚至给予行政处分。

四、安全要求。

1、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风扇、关空调,禁止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2、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吸烟、点蜡烛、烧纸物,坚持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各栋楼的大门由宿管老师负责,学生上课时间及时关锁好,严禁任何人出入,严把此关,杜绝疏漏。

4、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梯要按规定楼梯分流,并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5、值班安全。

上课(含晚自习)期间不得回宿舍,特别情况须有专用校医的证明或班主任签字的假条证明,并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不得带外来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6、人际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翻爬围墙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不许串宿,严禁男、女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澡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拿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7、其它安全条例。

(1)上课和自习时间各宿舍要自行锁门。

(2)住宿生不得留宿非住宿的人员,不得带外宿生或陌生人进入宿舍,遇特殊情况须征得宿管老师同意,违者必究。

(3)宿舍如发现失盗事件,要及时报告宿管老师和学校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4)受到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宿舍;受到退宿的学生应于一周内将行李搬离宿舍。

每星期五(六)18:00—星期日19:00前,未申请双(单)休日留宿的同学必须离开宿舍回家。暑寒假期间,除学校特批之外,住宿生一律不得在校住宿。

五、日常生活常规管理要求。

1、开水器管理规定。

为了学生宿舍开水器统一管理,保证有足量供水时间和水温100?c以上。促进节能降耗,节约用水,本规定:

(1)严格用开水瓶打开水,严禁将水桶、脸盆、塑胶瓶等物品装开水。

(2)按顺序排队打水,严禁插队。

(3)严禁在开水器喧哗、追逐、打闹、拥挤等现象。

(4)供应时间:早晨6:00—晚上22:50。

2、洗衣房和凉衣服使用管理办法。

(1)洗衣房要定期为全校住宿生免费清洗床单、枕巾、床帘、桌帘(每半月一次),被罩、窗帘(每月一次)。

(2)严禁将内衣、内裤带入洗衣房,大件衣服按宿舍为单位划分,每间宿舍集体一天只洗一次,不得多洗或乱洗。

(3)洗衣房内洗涤时严禁在洗衣房内嘻笑、打闹,切实注意安全,防触电、防意外事故,发现不安全因素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4)洗衣房只许当天值日生出入。非正式值日生一律禁止入内。

(5)各宿舍长熟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部件。洗衣机等设备属正常损坏,须及时上报,不得自行维修。人为原因损坏的,按价赔偿,情况严重的,按价双倍赔偿,严重者,以勒令退宿处理。

(6)洗衣要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做到开机时有人看守,离开时切断电源,并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和物资,严禁浪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违章操作机器,造成事故,追究责任,另将停洗一个月。

(7)对不按规定时间洗取凉衣服的宿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拾错衣物,不及时送回,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按偷盗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8)各值日组长及时、全面的打扫好洗衣房内务,确保洗衣房整洁,凡是检查不合格,将通告批评,屡教不改,停洗一个星期。

(9)为了他(她)人健康,凡是患有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一律不得将衣服带入洗衣房。

(10)各宿舍凉衣服一律凉在内阳台,如将湿衣服将扭干后和大件衣服凉在内阳台外杆上,毛巾和内衣、内裤统一凉在内杆,凡是不按要求将按内务处罚处理。

(11)开放时间规定: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1)住宿生洗澡每天洗一次,分别可以在宿舍内和公共浴室,每人每个轮次最长洗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注意节约用水,如果发现超过规定时间或浪费水,按有关条例处理。

(2)各宿舍学生到公共浴室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轮次洗澡,做到不夹塞、不捅挤,文明礼让,不替他人抢占水龙头。

(3)轮到公共浴室洗澡的宿舍要保持肃静,不洗澡的同学一律在宿舍休息,严格遵守休息制度。

(4)到公共浴室洗澡时要讲文明、讲礼让,要爱护公共浴室内的一切设施和物品。

(5)不准在公共浴室内吃东西、洗衣服,不得将洗漱用品随地丢弃,垃圾一律扔入桶内,注意保持澡堂内卫生。

(6)不抢用、强用他人洗漱用品,在洗澡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严禁在公共浴室内疯闹、喊叫等。

(7)严格执行进出公共浴室时间,洗完澡后须及时回宿舍,不得在公共浴室逗留。

(8)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钱物,严禁将贵重物品带入公共浴室。

(9)开放时间规定: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4、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与调试:

(1)每次使用时必须在有手动键往红色方向转,用手试水的温度,大概在16秒左右方可使用。

(2)节约用水,严禁用热水洗衣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供应时间规定:

周六:12:30——13:00。

周日:17:00——19:00;22:00——22:40。

六、来访登记规定。

1、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寝室必须由学生本人陪同到值班室登记,登记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必须检验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证件,做好登记,告知注意事项,方可准许入内。

3、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离开宿舍时值班人员要注明离开时间,做好检查,方可准许离去。

4、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不登记,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5、值班人员发现学生家长强行进入宿舍,或发现可疑之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门卫室。

七、请假规定。

1、除周六晚——周日下午,以及固定节假日以外,住宿生不得随意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使用请假条经过班主任或年级长、德育处审批后,向宿管老师请假,凡是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按缺勤处理。

2、周日晚必须在7:00前回宿舍,并按时到教室参加晚自习。

凡是违反以上述各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宿甚至退宿处分。

中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教职工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若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二)全体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都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校内的设施有不安全隐患应积极向学校报告。

(三)未经学校允许,任何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游玩、野炊,不得组织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开展活动。

(四)上课时间,全体学生必须自觉服从当堂课的任课老师的安排,不得做违反课堂纪律的事,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五)体育的室外课和其它的室外活动课,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要经常强调安全方面的规定,要规定活动项目和范围等,老师要跟随学生活动;学生必须服从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的`安排和接受其教育,不准超越老师规定的活动项目和范围。

(六)行课期间不到放学时间,未经许可,学生不准出校门。

(七)校内的课外时间(在校内除上课以外的时间),全体学生应文明休息、文明娱乐。室外课和课外时间,全体学生不准互相追逐、疯打以及打弹弹枪、放鞭炮等,不准爬篮球架、爬树、爬围墙、爬门窗以及其它设施,不准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上、下楼梯各自靠右行,不准拥挤。

(八)住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校纪班规,按时入寝睡觉。未经班主任或管理人员许可,住校生放学后不得出校门,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九)同学之间应团结、和睦,不准打架,不准携带匕首等凶器到学校。

(十)所有学生都不准在教室、楼道等非运动场地打球、踢球。

(十一)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必须将自行车停放在校内指定的地方,以便统一管理。

(十二)学生在校内打扫清洁卫生时,应注意安全,不准做不安全的事。大扫除时,班主任应到场安排、督促安全。

(十三)全体学生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在公路上行走和骑车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上追逐,不准爬车、吊车。

(十四)后勤人员及教职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十五)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中学生班级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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