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创建活动方案(实用19篇)

时间:2023-12-18 09:15:12 作者:LZ文人

活动方案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计划,可以用来指导组织和管理活动。下面是一些创意十足的活动方案,可以让您的活动与众不同。

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参政议政的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枣庄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枣办发[2009]3号)要求,决定今年在局机关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立足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增强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富强、和谐、文明新枣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干部执行力,努力创建“法治机关”。

三、方法步骤。

“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从2009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法治机关”建设活动。“法治机关”创建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7月)。

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召集各科室、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法治机关”创建动员大会,学习全市动员大会精神和《“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让全局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月)。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思想理念。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从岗位职责、许可审批、案件办理时限、案卷存档管理、执法责任、错案追究、行政执法回避及立案、取证、审理执行程序等方面,逐步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促进全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坚持用制度规范、约束监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依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将学习成果和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企业的思想理念,切实抓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四是搞好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简报、信息和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成效,全面做好“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中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2月)。

各科室、分局要认真对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进行自查。重点查活动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活动取得的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各科室、分局自查的基础上,局“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创建工作作为各科室、分局及全体工作人员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活动的深入开展,局成立“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各科室、分局要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同时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使“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二是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局“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各科室、分局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对存在有不依法办事、执法犯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在六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文化市场管理队伍的执法水平,加大文化广电局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七五”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依法治理,是推进文化广电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辖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局依法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桥头堡”建设和全县“十三五”“产业高端、文化彰显、生态支撑、民生普惠、城乡融合、跨越发展”总体发展思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提高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为核心,以加强依法办事为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通过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等措施,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使我局依法行政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目标。

要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本单位开展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加强,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文化市场管理队伍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制实践,不断提高全局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推进依法治区和全面建设“法制五华”的进程。

三、

工作重点。

1、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着重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2、加强文化市场经营户的法制教育,采取以会代训、办证培训、上岗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经营户重点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增强经营户守法经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加大对旅游行业法规的宣传,重点组织经营户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3、加大对广播电视新闻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广电条例》、《新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5、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以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主要内容,根据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需要,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细则》、《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5、加强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力量监督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人员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6、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依法打击违法经营活动,查禁各类非法物品,鼓励、支持优秀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活动占领市场,确保文化市场主体健康、繁荣、稳定。

7、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要积极探索在旧城改造的情况下,依法保护、管理好文物的新路子,处理好旧城改造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党政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一起抓的领导体制。建立从局机关到两馆一所,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普法工作网络。

2、进一步加强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文化市场和旅游管理人员的法制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着重抓好专业法的学习,做到深入理解、融会贯通,切实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3、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文化市场稽查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专业法规,完善稽查处罚程序,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

4、局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努力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5、普法和依法治理要坚持三个结合,做到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学以致用;坚持学习法律、法规和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坚持依法治理与反腐倡廉相结合,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加强普法学习的管理,把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作为考核的一项依据落到实处,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习率达95%以上。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各村(居)党支部、委员会:

为真正落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促进依法治里街道,结合街道实际,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为基础、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武坪乡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1、组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网络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3、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4、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村(居)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监督,定期向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6、法制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居)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7、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8、各项事业全面进步。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居)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为了加强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工委决定成立花园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动员准备阶段(3至4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武坪乡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5至8月)。有武坪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围绕组织建设、“四个民主”、“两公开”、“三个文明”等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3、检查评比阶段(9月)。一是由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标准对村(居)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写出小结;二是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4、申报命名阶段(10至11月)。实行村(居)申报,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初查,对达标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验收。对达标准的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乡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学法用法,提高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全村民主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村民制度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认真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引导村民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培育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完善民主选举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程序,对涉及公益事业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使各项事务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村民的民主管理行为。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干部制度,推行村民委员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增强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效性。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司法所的指导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积极为村民和基础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正确反映利益诉求。

(五)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村委会自治章程或村民公约,财务定期定点公开,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的协调运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和法治宣传促和谐活动,着力提高农村成员法律素质,落实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村民和睦相处;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开展群众性自助、互助服务,加强和改进农村服务工作。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是建设法治示范乡,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具体工作由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办、司法所负责。各村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实施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创新水平。

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民意志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源泉,民主法治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制度保证。下面是有20xx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登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当家做主的好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

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

规章制度。

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坚持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积极促进农村各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力争到20xx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束时,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村民人口的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93%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全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四、主要任务。

1、要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取得新进展。要按期实行民主选举,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正确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形成农村村民自治的合力。

2、要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上有新举措。要根据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确保“四个民主”全面落实。

3、要在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上有新突破。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育村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证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4、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乡镇司法所要热情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对外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自治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2、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方案,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根据所辖村组织数量,按照50%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明确到村,落实到人,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4、依法治理、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途径。

5、“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文明单位验收挂钩。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二〇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金河镇20xx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活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标准。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基本方略,扎实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创建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阳谷县教育局《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确保“法治学校”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国梦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学生法律素质和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改善学校校风、教风、学风,推进我校教育和谐、健康、优质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法治校园、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构建依法领导、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使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争取本年度使学校创建成为“法治学校”。

1.管理制度体制完善。坚持校长负责制,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教师岗位职责明确,教职工各司其职。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完善。有专门机构和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办学行为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法律、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素质教育。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校风良好,学校教职工、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3.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4.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推行教职员工聘任制,受聘的教职工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聘任合同内容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师能够履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义务。对教师的处理处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5.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

报告。

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行为。

6.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认真贯。

彻国家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法制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开展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有成效,学校依法办学,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韩燕妮校长任组长,李秀华主任具体抓法制教育,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办、司法、公安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制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制专题。

报告。

会,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阶段(2018年1月——2018年4月)。

1、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开设法制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四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1)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来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2)建立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升国旗、黑板报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2、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治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制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3、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1.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1)全面提高学校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校领导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努力提高现代法治理念,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每年参加法律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制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每学期组织2次法制集中学习或法制讨讲座,按要求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7%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制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4)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全方位拓宽宣传教育空间,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依托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网站等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中,不断调动教职工学法的积极性。

2.建设法治学校,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增强依法治校理念,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

“法治学校”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开展“法治学校”建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法治学校”建设的领导小组,完善“法治学校”建设的工作网络,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开展“法治学校”建设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3)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学校要贯彻《教师法》,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学校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

坚持做到“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

3.加强创建工作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要不断深化“法治学校”创建以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把“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摆在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位置来抓,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抓好落实。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法治学校”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法治学校”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学校工会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落实等相关事项。

(3)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学校要把“法治学校”建设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对在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台帐,狠抓落实。依据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台帐,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注意收集创建活动的各种资料、照片、影像等,分类分项做好资料归档,为迎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法治信息报送,积极挖掘、提炼、归纳“法治学校”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学校”社会氛围。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集合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二〇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集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打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基础,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市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的通知》(金司发〔20xx〕]13号)和《永昌县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永依法治县委〔20xx〕3号)要求,现就在全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带动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任务。

我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有15个,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未参与民主法治创建的村目前仍有8个。力争到20xx年底,这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中未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全部创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命名为县级、市级、省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补齐民主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提升运行质量,争取创建成更高一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强化动态管理,做好复查复核,确保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三、创建内容。

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永昌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在实现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套完善的村规民约,有一个规模适当的法治文化广场或阵地,有一个藏书适量的法律图书室或法治活动室,有一个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的法治学校或夜校,有一个职责明确的法律顾问,有一支发挥作用的法治宣传队伍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一批经过培训的“法律明白人”等“八有”基础上,健全完善基层组织,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一)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村组织工作制度,规范村组织工作程序,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保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级组织成员模范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村霸”或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运行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且入户率实现全覆盖。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按期公开相关事项。对村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利益普遍相关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级组织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学法用法示范户等选树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深入。加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每村至少配有一名村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主动服务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

(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持续增加村民收入,无贫困人口。强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群众安居乐业。坚持美化环境,村庄环境整洁优美,无污染事故发生。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普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申报命名。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同步进行,融合出进,20xx年下半年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积极组织申报。创建村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达到创建要求的,报请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乡镇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汇总后向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申报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情况报告和报表。

(二)逐级审核推荐。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对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进行审查审核,审查审核要充分听取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择优逐级推荐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严格批准命名。县司法局和民政局综合各方面情况,按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予以命名,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主动牵头抓总,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统筹谋划本级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创建质量,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严格标准要求,对创建的每项任务、每项要求严格督促、精心指导,主动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融合推进,严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走形变样等问题出现,确保创建工作不空、不虚、不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与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平安乡村建设、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创建实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报道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合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遵义市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遵法宣办通〔2021〕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推动村(社区)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发展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村(居)民自治组织机构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居)委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近一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无“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协商丰富有效。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有效地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四)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村(居)民代表会议。

(五)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等管理有序。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改及时完善,程序内容合法,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及时向民政办备案,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居)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六)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或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工作,建设永久性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居)账目不清、村(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公法体系逐步完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办公场地和人员配备。村(社区)聘有法律顾问并建有微信群,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村(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城乡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八)村(社区)办小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配备法治副校长,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至少打造一个以上免费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法治一面墙、法治一条街)。至少建设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有一支法治文艺宣传演出队伍。有一个法治文化广播站。有一所法治培训学校。通过法宣在线及线下面授等方式培育一批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每个小组至少培育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区)针对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宪法、民法典、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每季度至少一次。

(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普法宣传成果显著。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坚持法德并举,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滥办酒席、厚养薄葬、高额彩礼、低俗婚闹、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城乡经济建设和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实现以产业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推动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村(居)民安居乐业,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

第一阶段(2021年5月6日—5月29日):申报推荐。

各村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初次申报,再由镇里筛选长期坚持民主法治创建、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推荐。按照市委对平安遵义建设的部署安排,2021年全镇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二阶段(2021年6月1日-7月15日)。

第三阶段(2021年7月下旬):迎接验收。

各村按照创建活动标准进行自评,作好验收准备,市法宣办将到我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各村(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创建活动,各部门积极配合,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注重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整体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中央银行职责,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为构建和谐支行,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育一流文化,塑一流形象”为创建工作主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支系统“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要求,支行要积极参与全辖整体创建活动,确保中支在分行的考核位次不断提升。同时,支行要切实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全面提升履职绩效,力争创中支级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和省文明单位(行业)。

在支行党组的精心组织和推动下,以股室为重点,紧扣业务工作加大创建力度,注重发挥各股室创建的积极性、创造性,注重激发员工的参创热情。针对上一轮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研究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一)讲政治抓班子,营造团结有为的执政环境。

一是加强班子修养,保持一致增合力。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用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使班子成员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明显提高,成员之间关系融洽,班子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公开公正添活力。修订和完善行务公开实施办法、职工大会制度等,为加强民主管理提供制度保证。实行行务“阳光操作”,凡支行重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生动局面。三是加强廉政建设,防腐拒变促自律。组织“5、10训廉日”主题活动,开展金融法律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法纪教育,时刻绷紧思想防线。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使廉政建设目标量化,措施细化,责任强化,考核硬化。

(二)讲学习强队伍,营造建功立业的工作环境。

一是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以喜迎——大为契机,立足支行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弘扬党的丰功伟绩,激励员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采取自学、讲座、讨论、参观等方式,学党史,谈体会,写心得。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潜能,把全行员工热情焕发到爱岗敬业上来。二是突出业务技能培训。结合上级行“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知、应会、应能教育,努力把员工培养成懂理论、会操作、能写作的多面手。依托“视训365”平台开辟网络课堂,使广大员工人人参与培训,天天接受教育。三是强化法纪责任意识。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知识竞赛、案例剖析等形式组织法律法规学习,让广大员工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完善内控制度,对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风险点,定期检查,杜绝事故发生。四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在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提高学历层次的员工、年终考评获得先进称号的股室和个人及在上级行刊物发表信息调研文章等实行奖励,较好地调动员工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讲创新谋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一是以预防风险为支点,积极创新金融稳定工作。完善金融稳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建立并调整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反洗钱反假人民币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形成多部门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与规避。二是要多层次全方位提升央行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涵盖政府、企业、居民金融生活的政务公开、货币发行、支付清算、国库、科技、征信、反洗钱、外汇管理等多重金融服务体系。三是以调查研究为重点,充分发挥宏观决策的参谋作用。构建调研信息反映网络,加强对区域经济金融的监测分析,建立完善经济调查统计制度和金融调查统计体系,推进征信管理标准化建设,为地方政府和上级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讲规范保安全,营造严谨有序的管理环境。

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大安全格局,把库款安全、资金安全、保密和计算机安全等纳入管理体系,针对存在问题,剖析根源,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二是扎实推进支行监督机制建设,将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相结合,提高监督管理向业务工作的渗透力。三是严格规范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接待、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后勤保障透明化、规范化,把财务费用控制在上级行下达的指标之内,维护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四是狠抓员工行为管理,将员工出勤、学习培训、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与奖惩挂钩,推行科学严明的考核机制。

(五)讲德治促健康,营造和谐友善的人文环境。

一是夯实以人为本理念,注重员工“四德”教育,有效杜绝不良习气。二是加强荣誉室、阅览室、活动室等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根据员工个人爱好,分别成立读书、写作、摄影、登山、游泳等兴趣小组,引导员工以科学的知识充实头脑,以优美的艺术陶冶情操,以积极的运动健壮体魄。三是激发员工参与公益事业的责任感,组织央行志愿者、义务献血、扶贫帮困、向灾区捐款捐物等活动。四是召开员工座谈会、离退休职工月度例会,倾听意见,改进工作,营造和谐氛围。

(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创建网络。为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在全行要形成“一把手行长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室具体抓、党政工团配合抓”的创建工作格局。党组要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各股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负责本部门开展争创文明股室、争当文明行员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全行上下共同努力、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抓好宣传,突出创建氛围。支行要通过职工大会、办公例会等形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发动、再推进,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参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增强宣传力度,利用局域网、宣传橱窗等载体,经常性地对各项创建知识、活动情况、先进典型等进行宣传,在全行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

(三)努力学习先进,拓宽创建思路。要组织有关人员“走出去、请进来”,向先进的兄弟单位学习,学习他们优于我支行的特色与做法,取长补短。要及时挖掘先进、树立典型,使创建活动学有榜样,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帮的良好局面。要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发动全员找差距、订措施,在高起点上拓宽思路,创出新特色。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创建工作。为使创建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必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我支行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检查、考核记录,同时要自觉接受上级行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努力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扩大创建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学校办公室定期向市教育局、区教体局网站报送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活动信息。4、充分依托校园网开展“电子校务”,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5、一线教师利用校园网广泛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服务课堂教学的模式和经验,学校要探讨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作用。三、具体实施步骤创建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10年3月30日至2010年4月30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创建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媒体,使全校师生认识创建“网络文明学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对照“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达不到标准的项目逐项进行整改。上报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第三阶段:检查评比阶段(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准备材料,迎接市教育局会同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政府新闻办、市通信管理局、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青岛市“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检查组,对我校进行考核。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青岛市“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是我市《e网平安――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我校网络规范化管理、引领我校网络高水平应用、促进网络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2、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创建活动要从结合我校实际、突出我校特色,积极推进电子校务、教学资源库、辅助教育教学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不断发展相结合,要与提高师生信息技术素养相结合,要与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要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相结合,有效整合力量资源,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新开展我校各项创建活动。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我校要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完善制度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校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4、加强督导,强化考核。我校要对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定期进行检查,努力使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达到青岛市“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标准。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在全省的生态屏障战略地位,规范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环生态〔20xx〕4号)、《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xx〕110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xx〕7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态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重点保护和综合治理、利用为突破口,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具体项目为依托,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升我县在全省生态屏障战略地位,打造广东绿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原则。

1.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按照规划先行,标准建设,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全面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制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规划方案,使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原则。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相结合,避免出现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4.规划相衔接原则。农村水环境和综合治理项目安排应与现有规划、计划相协调、相衔接。保护人畜污染控制工作的连续性,促进环保模范县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目标的实现。

5.可操作性原则。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应立足于农村当前的实际,根据现状进行规划。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目标任务。

20xx年,继续推进生态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我县70个省定贫困村的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xx〕72号)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确定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主要内容为环境质量、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水平,共有16项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一)责任分工。

县财政局: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资金投入,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经费;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奖励资金。

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提供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的证明材料,提供村内企业布局合理的证明材料;收集汇总各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进行审查和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出具技术核查意见与审核意见报市生态环境局命名。

县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调整种养结构和布局,推行生态种养模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大力推广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提供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县住建局:加大对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镇,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治理。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等项目实施材料(含相关照片),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县水务局:积极实施村村通供水工程,加强对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组织开展各创建村饮用水的检测,提供水质检验报告,提供各创建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证明,提供滥采乱挖沙土事件的证明材料。

县林业局:加强我县林业生态县创建和生态林保护工作,强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积极发展经济林,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和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提供滥捕乱猎受保护野生动物、乱砍伐树木等事件和森林覆盖率或绿化覆盖率的证明材料。

各镇人民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对各创建单位的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和申报,同时对创建村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镇级设立专门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村委会设立创建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指导创建村制定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等。提供近3年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证明材料;提供创建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证明材料;提供清洁能源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各镇务必在20xx年6月30日前向县环境保护局提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

20xx年生态示范村创建,成熟一批申报一批,核查一批,命名一批;20xx年11月1日前全面完成向市生态环境局的上报命名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决农村禽畜养殖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生态环境质量,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镇和县有关部门,要从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龙川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及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协调联动,深入指导,突出重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与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创建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各镇要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资金投入机制,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的有力措施,实现创建工作多元化、社会化。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使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对成功创建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行政村,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可与“创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活动融合开展,对创建美丽乡村达标的乡村,县财政不再给予“创建生态示范村”奖励资金。各镇也应建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投入机制,配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基金。

文明村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肖家坝村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塑造良好的乡村形象和干部精神风貌,现结合肖家坝村实际,特制定肖家坝村创建市级“文明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大局,紧密结合本村特点和工作实际,把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作为根本任务,大力推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树立“明礼诚信、务实创新”的道德风尚,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和促进肖家坝村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稳步健康的向前推进。

奋斗目标是:深入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合格干部和文明公民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加强政治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技能,为经济建设服好务,更好的掌握“依法行政,依法治村”的本领,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使每个干部、群众精神风尚好、言行举止文雅、工作勤勤恳恳,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全力以赴力争20xx年度步入市级“文明村”的行列。

二、创建标准。

1、村两委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带头作用发挥好。

2、社会秩序管理好。经常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认真履行市民文明公约和街规民约,做好社会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调解会、帮教组发挥好的作用,无赌博、斗殴,无看淫秽书画、录像等不良现象,守楼护舍效果好,社会秩序井然。

3、生产发展好。大力发展“茶、畜、药”三大主导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4、村容村貌好。积极改善居住条件,村道硬化有规划,村内环境整洁无脏乱,村庄绿化美化,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群众健康水平日益提高。

5、改水改厕改路有成效。力争全村户户有卫生食用水;加快村部厕所的整修;村道平整,硬化率逐年提高。

6、村风民风好。经常进行法制教育,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无乱砍乱伐、打架斗殴行为,接受现代科学生活方式,大兴破除迷信之风,打击邪教活动,自觉抵制婚丧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

7、文体活动开展好。村有文化体育活动经常组织居民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

三、创建措施。

1、统一两委工作思路,增加创建领导力度。成立以村支书王兴强同志为组长,村主任王文平、文书陈万明同志为副组长,各党小组为成员的创建市级文明村活动领导小组。拟订创建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

2、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职责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落实。不断搞好社会治安,努力遏制流氓恶势力、非法宗教势力等犯罪活动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健全群众性群防群治组织,对外来人口实行严格管理。落实各类帮教工作,争取无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群众对治安工作感到满意。

3、抓好创建教育,提高农民的创建意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农民真正懂得创建文明村给他们带来健康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意义,促使农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4、坚持两手抓积极带领群众脱贫致富,20xx年肖家坝村党支部以提高村党组织执政能力为切入点,切实抓好村级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示范基地带动作用,重视农村教育,加强科技知识的普及与推广,在抓好“五个好”支部的创建活动的同时,围绕农业主导产业规划,按照“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立足良好生态优势,积极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抓好“茶、畜、药”三大主导产业建设。即全年抓好千亩茶园的管护,实施茶园修剪1600亩,锄草追肥2235亩,新发展10头以上养猪大户10户,年出栏生猪2900头,家禽6830只,规范化种植中药材100亩。新建沼气池500口,完成劳务输出490人,有序输出210人,创收245万余元;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5户,实现工业企业产值225万元,比上年递增10%。全年实现粮食总产1230吨,比上年递增12%,油料总产218吨。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元,比上年递增28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

4、认真搞好村容村貌建设。村民房屋建设要有规划,搞好村内供水及排污水沟建设,加强通村水泥路的养护。扎实搞好村民居住环境治理,净化绿化美化农村环境。动员农户大搞村容村貌和庭院环境卫生整洁,装饰家园,美化环境。栽植通村水泥路行道树,美化绿化通行环境。争取资金硬化美化办公室院场环境,搞好办公室内部设施。加大垃圾处理、禽畜圈养整治力度,有效地解决长期困扰农村脏、乱、差的老大难问题。确定专人负责村部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与处理。

5、抓好“五改六化工作”,让农民得到实惠。紧紧抓住该村被列为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机遇,积极向市县争取资金和项目,开展“五改六化”工作,“五改”即改水、改灶、改厕、改建房屋、改建道路。“六化”即居住楼房化、吃水洁净化、村道硬面化、燃料煤气化、电视闭路化、庭院绿美化。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努力将肖家坝村打造成新农村建设的样板村。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事物、新风尚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把北台子村建设成立“文明、富裕、民主、和谐”的社会义新农村。

(一)抓好经济发展,发展本村特色产业。

北台子村为扩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经营,增加村民收入,将现有70亩李子基地,扩大到200多亩。大力推行科技兴农、富农步伐,大力发展科技型农业,增加农业收入。同时多渠道拓宽群众收入,人均收入、集体收入有较大提高。

(二)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北台子村积极配合市、街道有关单位,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道路、生活设施、水利建设;二是整治农村“脏、乱、差”,加强卫生管理,改变群众生活陋习,对农村猪、鸡、狗、牛放养制定管理措施。保证村路的干净整洁。三是提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奔康房,加强农村建设秩序,杜绝乱搭乱建、占用耕地建设房及“三无”(无规划、无批文、无设计)建房,确保农村建设错落有致、美观大方;四是加强水利、生活设施建设。经过一年多时间建设,北台子村建设基本完成验收,村容、村貌大改善,一个暂新的北台子村展现在人们面前。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北台子村通过发展本村主导产业,走上一条致富之路,但群众精神生活匮乏,矛盾纠纷较多村党支部针对这一情况,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一是成立“北台子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等机构,主抓北台子村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制定《北台子村乡规民约》,指导群众行为规范;三是大力建设文化设施,用社会主义先时思想占领农村文化市场。

北台子村“两委”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年重要的村务工作之一,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干部、社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抓好落实,文明村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继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调整创建标准,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为了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推动我社区“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川心社区“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办公室,由包素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生。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直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后养薄葬;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力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1、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妇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妇联提出的创建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和支持创建活动。重点宣传“文明家庭”创建的内涵和重大意义;宣传各类先进家庭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激励更多家庭投身“文明家庭”的创评活动。

2、创新活动形式。

要在传统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创建内容,丰富活动形式。

3、突出工作重点。

坚持文明育民。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严格管理机制。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评选活动实行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以家庭为基础,实行自我评估,群众评议,基础审核,坚持以社区为基础,以妇女群众为主体,建立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管理机制。

1、社区要高度重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我社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2、社区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会议等形式,立足家庭,面向妇女,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和深化家庭美德为主题,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

创建活动方案

本文目录。

清除本班教室和心理咨询办公室的各类垃圾以及墙面的乱贴乱画,责任卫生区以及教室外走廊的环境卫生。

二、活动要求。

各位家长加强对班级亲子卫生大扫除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班级全体学生和家长积极参加班级卫生大扫除活动,以确保我们班责任卫生区的卫生大扫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要求:

1、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不在活动时打闹、玩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

2、要结合本班学生特点,认真调配人员,合理分工,各班将班级人数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落实一个安全责任人。

3、将班级内外所有墙面上的贴画、污染物等清除干净。

4、各位家长按照指定区域做到先洒水,后扫地。

5、责任卫生区墙面乱贴乱画一并清扫,做到清洁无垃圾、杂物。

三、时间安排。(活动时间xx年01月09日)。

(一)组织发动(xx年01月07日)。

1、家委会向全体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2、组织动员本班级学生积极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

(二)贯彻实施(xx年13月9日)。

家委会将组织全班师生参与班级卫生大扫除活动。结束后组织检查活动结果。

(三)活动延伸(xx年春期)。

1、将此次活动延伸到校园环境卫生的日常工作中,中队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每个孩子明白此次活动开展的目的和重要性,从而自觉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

2、重点加强对各班级卫生的日常管理、检查与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班级诚邀各位家长参加此次活动,对本班的工作开展作检查和考评。

组长:班主任。

成员:家委会成员。

(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

希望各位家长认真对待此次亲子班级卫生大扫除活动。

(三)为让活动顺利开展,争取班主任及家长的大力支持。

活动策划者:xx班班主任。

xx班家委会。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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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打造以社区党员为主力、社区居民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参加的社区工作组织,协助社区义务做好居民的组织发动、各种信息的交流反馈、参与社区文明创建谋划宣传、履行监督社区工作的职责。

2、打造以社区驻街区单位党团员、少先队员为主体的社区自愿公益服务工作体系,以党带团、团促队,参加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公益性事务活动及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通过系列活动宣传创建活动,提高社区成员整体素质。

3、组建党员服务广播站,通过社区有线广播每天两次定时宣传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的各项安排部署;以引导居民革除陋习、树新风,争当文明市民和恪守职业道德、遵从社会公德为重点内容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突出社区与居民的互动性,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及在城市环境面貌、市民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

4、党员流动宣传小分队,利用板报、横幅、标牌等在社区主要位置和楼栋出入口,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目的和意义,点评好人好事,提高社区居民“创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的参与热情。

5、在社区居民中,文艺、体育、文化艺术积极分子的业余文体活动工作体系,组织他们开展各种文体活动,通过文艺演出、市民课堂宣传社区的工作及周围的感人事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文体活动达到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增进居民感情,达到既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又生动创建活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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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三、创建标准。

1、积极进取,政治思想好。

2、以身作则,组织纪律好。

4、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好。

5、乐于奉献,为民服务好。

6、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好。

四、实施步骤。

创建共分三个阶段:

1、“亮身份”阶段。

全体共产党员要亮出“身份”,佩戴党徽,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2、“党员示范岗”创建阶段。

3、“评比表彰挂牌”阶段。

五、相关要求及措施。

3、把“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为主题的“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行业争先进、岗位争先锋、党员争优秀”载体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动财政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使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皆知,共同参与,积极推进,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真正使机关党员“走在前、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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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夯实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促进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按照区综治委的要求,金桥社区决定从现在起至xx年,围绕构建“安居乐业美好家园”这个主题,连续三年在全社区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星级”社区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制定活动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安居乐业美好家园”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为核心,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整合社会管理资源为统领,以纵深推进“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为契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星级”社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居民的生活安全感、居住舒适感、精神归属感和事业自豪感。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达到“三改善、六提升、一增强”的目标。即办公用房、人居环境、保障能力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活动成效、矛盾化解、治安管控、民主自治大幅提升,基层组织整体作用显著增强。

三、“十星级”社区内容和标准。

1、工作机制规范星。

建立起议事例会、情况通报、督察督办、应急处置及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并做到规范化、程序化运行,执行严格到位。制度上墙明示、工作有记录、有台账、可查验。

2、服务高效满意星。

服务中心设施完善,服务流程科学简捷,服务项目周全齐备,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就业推介、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成绩突出。无零就业家庭。居民所办事项在规定时限内都能办理完毕,群众满意率较高。

3、文体活动多彩星。

常年开展演唱、歌舞以及健身、棋牌、书画、运动会、展览会等文体活动,全年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少于20次。区域内居民积极参与,吸引力强,效果突出。

4、人居环境优美星。

办公场所及周边区域整洁有序,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垃圾堆放,清雪及时彻底,办公场所禁烟,绿化与硬面化对接较好,实现全面覆盖。美化与亮化布置得当,确保常态化。居民居住区环境绿化美化较好,街路保洁到位,无乱倒垃圾、乱张贴广告现象,居民对所居住小区卫生认可度、满意度较高。

5、矛盾化解和谐星。

居民间基本建立起文明、互动、友善的人际关系,能够以礼相待、和谐相处。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设有专(兼)职调解员,矛盾排查预警常态开展。建立“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的“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措施落实较好,衔接较好,居民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率达98%以上,无上省进京上访事件。

6、社会治安平安星。

社区设立警务室,民警、协警、巡逻人员按规定配备到位。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设有反邪教警示教育橱窗。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出租房屋等信息动态管理,齐备可查、管控有力。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帮扶帮教、妥善安置等落实到位,无重新犯罪。社区内无黄赌毒、无封建迷信、无传销聚集、无等邪教人员。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5%以上。

7、居民自治民主星。

严格遵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干部居民选举产生。社区事务向居民公开,社区日常事务民主协商,居民能够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与管理。制定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社区干部和居民的行为得到规范。社区定期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定期开展居民评议社区干部等事宜,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落实到实处。

8、工作保障有力星。

建立人民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综治协管员、治安志愿者等群众性队伍,并不断发展壮大。社区每年办公经费不低于3万元。社区所处地的县(市)区将社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10%。采用合建、共建、联建等形式,吸纳社会力量给予支持合作。“权随责州、费随事转”执行落实到位。社区信息化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9、办公用房达标星。

依托现有的办公场所,实施必要的改建、扩建或新建,社区办公用房(含活动场所)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

10、组织建设样板星。

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到位,工作运行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获得过相关奖项,居民认可度较高。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较快。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较好的不少于5个。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把这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社区书记、主任任组长,亲自抓、常过问,切实解决好关键性问题。党建副书记任副组长,具体抓,常调度,切实解决好具体问题,确保这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好。

2、加大舆论宣传。

社区利用好宣传板报、民生网对创建“十星级”社区活动的意义、作用、进展、成果等及时广泛地宣传,让居民有更深入地了解。

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在层层建立五好文明家庭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协调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同时,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牵头工作的大文章,突破妇联独家经营思维定势,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市妇联与市纪委开展的家庭助廉评选表彰、家庭助廉事迹报告及家庭助廉读书活动;与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基层女村干部、社区女主任研讨班;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广电局等联合开展的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与市司法局深入农村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制宣传活动等等,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优化创评机制。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创建是根本,评选是手段,不能重“评”轻“创”,更不能以“评”代“创”。为此,我们对原有的评比条件做进一步改进完善,把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相关内容列为文明家庭创建的具体要求,细化具体标准,使创建活动融入时代特色;同时,废除“五好文明家庭”评比“终身制”,建立六项创建制度,即申报制度、评议及复评摘牌制度、公示制度、通报反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表彰制度等,使五好文明家庭评比工作日趋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为促进广大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们注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市级每2年应表彰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县(区)每1―2年应进行一次表彰,乡镇每年都进行文明家庭表彰,同时,建立了市、县、乡三级五好文明家庭示范点,抓好一个巩固一个,以点带面,延伸辐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了“廉内助”、“好妻子、好丈夫、好少年”、“好军嫂”、“好警嫂”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作用,在示范户的带动下,广大家庭文明意识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求知、求富、求乐、求美的生活理念逐渐深入。

二、积极创新内容,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首先,从创建“学习型”家庭上切入,增强创建活动的感染力。xx年上半年,我们与市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联合下发《建设学习型家庭实施意见》,按照老年、中年、青年、少年等不同年龄段,分别明确了学习重点在抓好综合学习的前提下,每年确定一个竞赛主题,开展家庭各类竞赛活动,调动家庭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意见要求,xx年暑期举办城区家庭母子(女)英语演讲比赛;xx年举办全市家庭日常英语900句会话比赛;xx年举办全市科技与法律知识竞赛。为丰富家庭成员的文化娱乐生活,提高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市妇联不定期举办家庭才艺表演赛、老年夫妻健康知识竞赛、家庭生活窍门征集活动等,并确定了200户为学习型家庭联系户,登记造册,统一管理,随时掌握这些家庭在创建过程中的进展情况。江苏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王浩敏家庭建立了自己的家庭网站,网站从xx年2月8日开通以来,点击人次已达到12800次。学习型家庭创建不仅丰富了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内涵,也为家庭文化建设注入勃勃生机,进一步营造了具有现代气息的家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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