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委工作制度大全(16篇)

时间:2024-03-15 19:39:06 作者: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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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制度

一、学校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形成能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管理系统。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建设。组成由政教处(学生处)扎口,政工、团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和政治课教师为主体的基本队伍。

三、要经常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使全体教师做到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四、重视培养和提高政工干部特别是班主任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的能力,开展创文明班,做文明人的活动。

五、学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共产主义人生观等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六、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建立团结、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七、充分发挥政治课主渠道作用。利用本地有教育意义的场所,运用升旗仪式、黑板报、宣传橱窗、班会等各种形式,形成丰富多彩的`浓厚的政治思想教育氛围。

八、针对学生特点,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大力表彰先进,不断开创学校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的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工作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

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学生对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业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人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止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学校、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和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 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 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一条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任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至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 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发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我校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会要时刻关心教职工疾苦,慰问教职工的冷暖: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并代表学校进行慰问。

八、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九、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纪律管理和德育工作,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创建优美、规范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广大师生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主义思想,增进师生的劳动纪律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师生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值周工作,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值周领导

1、加强学校管理,了解日常教学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学校校委会成员实行轮流值周,一周内全面、具体地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2、领导值周顺序由校长安排。轮到值周的领导因故不能履行值周工作的,要提前请假以便另行安排。值周期间因事外出时,要自行找其他领导顶替。

3、值周领导要组织好每周一的晨会。要围绕每周教育主题做好国旗下讲话,做好上周工作小结和学生行为习惯训导。

4、值周领导每天早上负责组织教师早操,组织教职工签到,对迟到教师做好记录并提出批评。

5、值周领导上下午都要佩在校门迎送学生上学和放学,登记迟到学生,督促、检查放学路队。

6、值周领导每天至少三次到各教室巡视,检查学生上课纪律和老师上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值周领导及时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协助处理安全事故,保证校园安全。

8、值周领导要每天领导值周教师进行值周检查。

9、严格督查值周教师认真填写值周日志,仔细、详实记录每天各项检查情况,做好工作周记和工作建议,周末向校长汇报值周情况。

10、领导值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工作,校委会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二、值周教师

1、按时到岗,以身作则,巡视指导值周学生值周工作和检查督促班级的学生纪律、卫生情况。

一层值周教师负责所在楼层的学生纪律、卫生、学生学习、上下楼梯秩序,进出楼秩序。带领和指导值周生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情况,若不合格应及时指正,并限期纠正。

二层值周教师负责所在楼层的学生纪律、卫生、学生学习、上下楼梯秩序,带领和指导值周生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情况,若不合格应及时指正,并限期纠正。

三层值周教师负责所在楼层的学生纪律、卫生、学生学习的秩序。带领和指导值周生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情况,若不合格应及时指正,并限期纠正。

2、检查学生会佩戴值周标志和开展工作情况。值周结束时,由本楼层值周教师对学生会学生作出值周日志的书面评价。学期末将根据评价结果评选优秀学生会并给予奖励。

3、值周教师在一周内要分别对学生的“三操”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4、指导学生认真做好上下学时在校门口的值周工作,礼貌接待来客,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门口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指导值周学生一起检查中小学生的团徽、红领巾、服装的整洁和个人卫生,迟到情况,以及课间及课外活动外出购买食品、校园内吃零食等违规情况,记入考核。

6、指导值周学生检查学生离校情况,有无及时关灯、关门窗、关电源(三关),并将情况记入纪律考核。

7、对本周值周工作和学生操行情况作出书面评价,同时对下一周值周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8、每天填写值周日志表,周五作出总体评价后,进行公布。

9、值周领导及值周教师空岗或迟到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学生会

1、要求每天佩戴值周标记,仪表大方,积极工作,客观公正,按时上岗,认真完成值周工作。

2、值周学生与值周老师一起负责纪律检查和教室、卫生分担区检查,各班的纪律和规范检查。

3、值周生在每天上下学时制止闲杂人员入校门。

4、各个楼层的值周学生,负责检查学生的着装、打扮、佩戴团徽、佩戴红领巾、迟到、课间外出购买零食等,并记入值周日志。

5、检查监督学生课间纪律,上下楼梯的秩序,纠正学生的不规范行为。

6、检查区域内各班的“三操”情况。

7、检查学生离开教室后是否及时关灯、关门窗、关电源(三关)。放学是否按时离校。

8、值周教师对值周学生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值周学生空岗一次扣除所在班级2分。

9、检出情况均按?金钟中学评分细则?进行考核。

10、在值勤过程中,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如遇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不得采用粗暴的、过激的行为。

11、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量化评比和值周检查工作,详细记录各项数据和扣分原因,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每天及时进行小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负责一周分数汇总,及时填写值周的相关表格,要求核算准确,不感情用事,不随心所欲,做到公平、公正,责任到人,谁出差错谁负责。

13、在值周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值周教师或值周领导领导。

14、全体同学有义务配合学生会做好班级值周工作,阻拦、故意刁难者,以严重违纪论处。

学校工作制度

1.教室内及卫生区要做到“六无”: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果核.无烟头.无食品袋等杂物。

2.要当好值日生。每日早、中、晚三扫,每节课间简单清扫。两周大清扫,每周一总结。

3.清扫时间安排:早晨7:10~7:40前清扫完。中午12:00前清扫完。放学5:15~5:45清扫完。上.下午课间操各班留两名同学清扫教室及卫生区卫生。

4.清扫时要湿式清扫教室及卫生区,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桌椅整齐,设立卫生角,并有专人负责。

6.自觉保持学校环境卫生。不在教室内外墙壁乱写乱画,不涂课桌椅,不乱画黑板,不乱扔杂物,不从楼上向下倒水或扔杂物。

7.清扫的垃圾装入塑料袋,5:10放学后,放到学校指定存放地点。

8.每周10分,一天2分。教室及卫生区如有纸屑等杂物扣0.5分。早.中.晚及每节课间如有一次不按要求清扫扣1分。随地扔杂物及践踏草坪扣1分。爱护环境卫生及有特殊贡献者一项加2分。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特制定本规定,以保证考试达到预期效果。

一、考生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人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必须遵守监考人员的指令,开考结束前2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2.考生除带考试必需的文化用具、开卷考试规定的书籍和参考资料外,不准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词典、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入场。考生就坐后应主动检查座位周围是否有书籍、笔记本或有字迹的纸张等,如发现应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否则如被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4.考试期间如需提问,必须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提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5.考生答题时,其它应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

6.考试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借计算器、尺子、橡皮等文具,如确需借用他人文具,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且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7.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交谈议论,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偷窥、抄袭他人试卷,严禁交换试卷或纸张,不得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否则视为作弊。

8.考生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考卷,以免他人抄袭,否则视为协同作弊。

9.考试过程中,除生病和交卷外,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经批准离开者,须有监考教师陪同,并尽快返回考场继续答卷,不得延长答卷时间。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按旷考论处,成绩以零分计。

10.考生不准代交别人试卷,也不准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考试作弊。

二、监考教师须知。

l.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彻底清场,指挥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个别不接受指挥的考生,则不发放试卷。

4.监考教师主要职责是维护考场秩序,不得对考生进行任何。

提示或暗示;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若需延长考试时间,应经教务处同意。

5.严格考场管理,对学生作弊及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理;对作弊者和严重影响考场纪律者没收其试卷并勒令其退场,收集好有关证据,并做好记录;对轻微影响考场纪律者提出警告。

6.对考场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对超出监考权限的疑难问题,要请示巡视员后妥善处理。

7.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注意巡查;不得在考场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在无人代理的情况下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若有急事需要离开考场,必须经巡视员同意后,由教务处进行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严禁纵容考生作弊或有意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或包庇考生作弊事实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仔细清点试卷(包括学生已答试卷及空白试卷),确认无误后,将试卷交回指定地点处理;若收回试卷数量与领取、发放时不符,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追回试卷。

10.若考场有作弊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

三、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学生有下列规定中确定的作弊行为之一,由监考人员或巡视人员当场抓获者,或有其他考生检举并有确凿证据者即可做作弊认定,由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处理,书面予以批评教育,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于考试前获取试题内容视为考试前作弊,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老师加分或包庇作弊事实视为考试后作弊,均以作弊论处,由教务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教师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工作纪律:

(1)有意或无意泄漏考试试题;。

(2)监考时为考生提供作弊条件或纵容考生作弊或包庇学生作弊事实;。

(3)监考时对考生进行答题。

提示;。

(4)监考时管理不力,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学校工委工作制度

关心下一代成长,发动和组织“五老”人员参与关工委活动,做好青少年思想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召开两次关工委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五老”、“十大员”教师会议。

二、由一名现已离岗老领导主抓关工委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制定工作制度,传述上级精神,落实关工委工作。

三、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工会抓好青年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四、结合重大节日,联系实际举办演讲活动,对学生进行“三爱”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与革命理想教育。

五、开展好三教结合活动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

六、发动和组织“五老”人员进行结对帮教和捐资助学活动,充分发挥在各种教育活动和控辍工作中的作用。

七、多形式多渠道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学校的工作制度

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是贯彻落实(全环办【20xx】47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素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能力,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积极参与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把环境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为我校师生创造出更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层次,特制定以下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学科教师、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把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进行具体分工。

2、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学期定期召开环境教育会议,认真研究,检查总结。

3、建立环境教育档案及资料管理,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书刊、报纸、视听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环保培训和开展环保知识学习,培养师生环保卫生意识,校领导、教师参加创建“绿色学校”的培训班。

1、校园绿化美化建设由校长亲自抓,并分工负责按规划实施,加大投入,使校园布局合理,色彩协调。

2、制定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绿化管理责任制及卫生处罚条例,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3、坚持“卫生责任到班”活动,以班级为单位,承包校园净化工作,狠抓教室、校园卫生的检查,保证学校环境清洁卫生。

4、严格执行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保证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建立完善的节电、节水措施,教室,办公室要求人走灯灭,电脑、开水机有专人负责管理。

6、制定环保卫公约,师生共同遵守公共卫生和保护环境。

1、学校有计划组织师生学习环保知识、开展专题讲座、环保演讲等多渠道环境宣传教育。

2、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充分利用现行教材中的环境知识对学生进行审美观念的教育,加强对环保知识渗透教育教学。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通过环保知识的学习与测试,让学生加深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与重视,提高环保意识,规范良好的行为。

1、学校教导处、团总支、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每学期环保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保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

2、成立由学科教师指导的环境兴趣小组和环保志愿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环境教育实践活动。

3、对学生在校的行为习惯提出明确要求,编印《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十九条》,对学生在爱护环境、卫生习惯等方面应养成的习惯,学校还组织学生进行互评、互议,每周一小评、每月一汇总,并且与班级考核相挂钩。

4、有计划组织师生动手参与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的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

环保监督和环保教育宣传活动。

5、利用每年的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爱鸟日等纪念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使学生关注地球、关注我们的家园。

6、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规范,提倡“四不”活动,即不乱丢废弃物、不乱吐痰、不乱写乱画,不乱停放。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益虫和动物,爱护自然环境,爱护资源,人人动手清洁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的习惯。

学校的工作制度

接待工作是学校搞好对外联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办及有关部门对来宾接待工作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学校的工作作风和外在形象。因此,接待人员必须十分重视和切实做好接待工作。

(1)诚恳热情,讲究礼仪。接待活动作为一项典型的社会交际活动,务必以礼待人,体现学校接待人员较高的礼貌素养。对于来访者,不管是上级机关来的,还是下级单位来的,也不管其身份、职位、资历、国籍如何,都应平等相待,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2)细致周到,勤俭节约。接待工作的内容往往具体而琐碎,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部门和人员。这就要求接待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综合考虑,有条不紊、善始善终。同时要厉行节约,勤俭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严禁奢侈铺张。

(3)保守秘密。接待人员在重要的接待工作中,往往参与、接触到一些机要事务、重要会议、秘密文电资料等,所以在迎来送往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

(1)校办接到上级部门、兄弟学校来访的来函、来电及校领导的指示后,及时报告校领导,听取校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指示。

(2)校办要提早做好来宾来访接待工作的方案,并及时递交校长审阅。必要时还要将方案与来宾负责人沟通。重大活动由校领导主持召开有关协调会,落实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

(3)校办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落实接待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做好资料准备(包括多媒体设备及演示稿、会场布置及席次安排等)。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协助做好来宾的吃、住、行及参观考察活动。

(4)做好接待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根据需要邀请新闻媒体、来宾在校活动的摄影、摄像及电视、网站新闻的制作,网上图片、稿件的宣传等。

街道党工委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目的,以“五好”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街道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五好”的主要内容。

1、团结合作好。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相互支持,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党政形成工作合力。

2、勤政廉政好。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受党内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基建、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对干部队伍要求严格,管理到位;本单位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3、为民服务好。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落实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能千方百计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心诚意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的要求;落实信访接访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注重集中民智;群众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

4、开拓创新好。领导班子成员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勇于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善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分析、综合、判断、协调、决策、指挥能力,不断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5、实干成果好。领导班子成员做到把干事摆在首位,在工作中讲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坚持严格的科学态度,有较强的统揽全局能力;对上级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不讲价钱,不打折扣,完成任务出色;善于带队伍,在实践中培养一支善政廉政的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三)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性,“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不仅要认真组织、策划好,还要带头参加各项创建活动,班子其他成员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各项活动。

2.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班子成员要根据区委要求,从街道和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对照“五好”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内容要实在,措施有可操作性,力求简洁。

3.加强督查,列入考核。街道党工委将“五好”班子创建工作与班子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各类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一)参加会议人员。

街道党工委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任)召集主持,参加人员为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二)会议准备。

会议议题事前由党工委成员提前二天向党政办公室提出,提交议题的人员要对研究的问题作认真准备,办公室将议题或相关资料整理并交街道主要领导审定后,再印发参会人员。

(三)议事原则。

1.党工委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同志应充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委员应该服从多数人的意见,自觉维护、坚决贯彻集体的决议、决定。

2.党工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为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对少数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准予保留;意见分歧较大的,除特殊情况外,不急于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再行决定。

(四)议事范畴。

1.讨论决策涉及街道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人事变动、干部升迁变动等方面的工作;

2.定期研究分析工作动态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3.研究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维稳、信访、老干部等工作;

4.讨论决议街道制定的规章制度、决定等;5.研究以街道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

6.研究决定科(室)、群团、单位的重要请示事项;7.其他事项。

(五)议事要求。

1.提出议题的人,事前应充分作好发言准备,原则上形成文字材料。2.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发言应做到中心突出,观点明确,简明扼要,其他同志发表意见也应围绕议题,表明自己的态度。

3.会议进行应按印发的议题依次进行,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新提议题,不搞临时动议。

(六)议事纪律。

1.党工委会一般每半月一次,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增加或延后。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和中途离会,有事必须向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请假,参会人员过半方可开会。

2.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会议,并负责作好会议记录,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未经书记或副书记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和销毁。

3.凡未经党工委会议同意公布的议定事项和会议讨论的情况,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

4.会议集体决定的事项,每个成员必须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执行,发挥每个党工委成员的作用。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工委书记、副书记领导汇报,确保党工委决定的贯彻落实。

5.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办工作由分管领导或督查办负责。会议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及时将记录整理归档。

(一)人员组成: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成员,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组成。党工委书记为中心组组长,其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

(二)学习内容:主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确定。党工委中心组成员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和指导工作上下功夫。

(三)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时间,一般每一个月安排1次,遇有上级重大部署,应及时组织学习。同时,提倡党工委中心组成员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自学。

(四)学习管理:根据区委的要求和街道工作的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通报制度、经验交流制度和“考学”制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工委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按照区委的部署,针对思想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一)会议内容。

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总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会议要求。

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必须有针对性,着重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2.领导成员都应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交换意见,交流思想,勇于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不可互相戒备,不可有话当面不讲。

3.与会人员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一定要避免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或闹无原则纠纷。4.批评要注意事实依据,要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对待批评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5.定期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班子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会议记录。

(三)会议程序。

1.民主生活会前,应责成有关部门征集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并如实向领导班子报告。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研究、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在会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好准备。

4.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内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准备情况须会前向区委报告,并请示派人参加,进行指导。

5.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总结检查。

6.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7、将会议情况向上级党委、纪检部门呈报,包括会议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整改措施等;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民主生活会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以增强党内生活的透明度,便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监督。

学校的工作制度

学校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精神。学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5、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校内设置的"校长信箱"的信件,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接收来访电话,接待人员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作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四、处理群众来信由校办负责,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阅处的要求是:

1、能由校办回复的要尽量回复,涉及到招生、人事等方面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校长处理。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记录。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

4、关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信件,可酌情请有关科室协助审阅,回信时尽量退回其稿件。

5、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

7、复信应使用靖江市第四中学便函纸,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文字简练,打印应清晰规范,复信应加盖校印,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底保存。

五、在办公楼设立的"校长信箱"由校办负责协调处理。应设有专人按时开启,来信及时登记,尽快阅处,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信人。

六、凡需校领导阅批或有关处室办理的信访件,(包括接待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群众来信)应填写《靖江市第四中学信访处理单》。呈校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校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接到信访转办单的校内有关处室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信访处理单》退回校办。

七、对师生反映的突发性事件、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及有可能发生意外行为的问题、集体上访等问题应急事急办,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八、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九、各种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

学校教研工作制度

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研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必要保证。

学校的教研组是教研管理机构,教研组长为具体责任人,学科组是教研的实施机构。教研组根据学校的工作要点,制订教研活动计划,提出教研课题,经常检查各学科组活动情况,评价活动效果。要将教研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量化考核学科组长工作的主要内容。

1、认真落实听课、评课制度。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公开教学活动,从公开教学的评课中选拔优质课进行公开教学,公开教学时教师听课参与率不少于60%。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课;分管教学的领导坚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辅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一线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学科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同时组织教师及时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切磋业务的良好风气。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推门观课”。听课的同时,对被听课教师的备课情况、作业等进行一次检查并签注姓名和日期。

2、实行业务学习交流制度。学科组集体性的业务学习间周一次,组织教师学习和交流,纳入学科组每周的工作安排。

学校要加强与省、市、县名校的沟通与交流,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外出听课、学习,了解教学管理、课程改革、教研工作、校本培训等情况,探讨教育问题,分享研究成果;聘请优秀教师和专家来校讲学。

要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反思,要求教案中每节课有课后反思。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或教育叙事,由学校组织评比,评定等级。学科组要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3、建立学科组管理制度。各学科组每学期应确定本学期的教研工作的重点,定时、定点,有计划、有内容地开展活动。每次活动要有专题、重点发言人,有详细记录。学科组长的各项手册须做到资料完整,学期末认真做好学科组工作总结。

教研活动做到“三清、四研究、五统一”。三清:课时清(清楚每教时的要求,重点,难点,易混点,关键点。)、单元清(清楚单元的教学目标,例题与习题的关系。)、全册清(清楚全册的教学内容,教材的编排体系,知识的纵横联系。);四研究:研究教学目的要求,研究教学内容,研究教法、学法,研究练习设计。五统一:统一教案、统一习题、统一标准、统一讲评、统一巩固。

4、建立课题研究制度。学校要以“课堂教学的高效性研究”为总课题,围绕新课程实施、教材教法、学生成长、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研讨。倡导微型课题研究,要求每个教师要有自己的研究课题,要求每个学科组年年有校级课题、三年内必须申报一个县级以上科研课题。学校要统筹做好教研课题的过程管理,教研组要对教师和学科组的课题研究予以具体指导,组织好研究成果的结题、鉴定、评价、推广。

5、实行教师外出培训汇报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外出学习培训后要及时在校内汇报或传递学习培训的成果和信息。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6、实行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学校要组织新老教师“结对子”,由高一级职称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负责指导1—2名青年教师,开展长期的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汇报、交流与指导活动,并作好指导活动记录和青年教师成长记录,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广大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水平。

7、建立“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学校要每年推荐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的相关评选。对被评选为各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在提拔任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

8、建立严格的教研考勤制度。所有教师都必须按时参加各种教研及培训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学科组应做好出勤记载,对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应按旷工处理。同时学校要随时检查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加大督促力度。

9、建立教研工作档案制度。教师要认真参加教研工作,并纳入学校日常考评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学科组的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记录、考勤考核记录,教师的听课记录、公开课教案、教研记录及总结材料、论文及其他作品(复印件),教师和学科组的课题研究记录材料、研究报告,指导青年教师的记录材料,教师教育教学评估材料等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分学期整理保存。

10、建立教研工作年度总结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都要有教研工计划和总结,每年暑期结合校本培训,召开一次表彰会,对教研工作有突出贡献、教研成果显著以及指导青年教师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教研常规工作进行一次考评,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评范围,并将其结果公示后报学校备案。

学校的工作制度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设施,要及间及时进行整该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应急方案。

二、车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做好防汛危险物资,工具的储备工作,的保障汛期物资供应。

四、在接训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五、在接到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值班人员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七、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校反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

八、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给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报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考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教研工作制度

根据临高县教育局教研室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学教研工作制度》、《教研工作计划》,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此教研工作管理制度。

全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校本教研工作力度,以校本研究为先导,以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目的,以课堂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把我校的教研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而努力奋斗。

1、围绕学校工作目标,以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契机,使全体教师不断更新理念,开拓视野,转变方法,提高能力,确立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型课程价值观。

2、不断探索切实可行地校本教研工作途径、方式、方法。

3、认真开展探讨性小课题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教教研能力。

4、开展好新课程的研究活动,学习新思想,实践新理念,建设一支适应新课改的新型教师队伍。

组长:梁安裕(校长);

副组长:谢绍移(分管副校长)、王雄(教导主任);

成员:陈家精、陈小升、黄明炎、符笃良、陈力公。

1、充分利用个人博客)进行网络教研与交流。

2、实行学校领导和教导室推门听课、科组之间进行听课,每名教师一学期至少听10节课,分管教学教研副校长至少听30节课,教导主任至少听20节,教研组长至少听15节课。要边听边思,及时评注。

3、确定教研组活动的时间:周一晚为语文组和数学组教研活动的时间;周二晚为政史地组教研活动时间;周三晚为英语组教研活动时间;周四晚为理化生物组教研活动时间。

4、各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做好每次教研记录。

5、各教研组根据本周听课情况利用教研组活动时间进行评课,评课“三原则”:谁听课谁评课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原则、听评结合,以评促学,以学促教的原则。

6、每科组之间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同课异构”教研活动;每学期联系本县内兄弟学校进行至少两个学科的“同课异构”活动。

7、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县级各类评优课活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8、每学年邀请课改先进学校到我校讲座、现场授课,学习课改先进的学校的教学模式,探索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教学模式,从而促进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发挥课堂教学作为主阵地的作用。

9、鼓励教师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教室的“班班通”设备)进行教学。

10、每学期、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段考、期考测评分析会,中考质量分析。

11、积极参加县培训办、教研室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教研活动,尽量让教师“走出去”学习先进的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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