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库房管理制度范文(20篇)

时间:2023-11-29 08:40:45 作者:文锋

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修订,能够适应社会变革和需求的发展。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统计数据,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垃圾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美化校园,打造整洁文明的办公教学环境,现下发我校《校园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各科室要配备垃圾桶,废弃物品不得随处乱丢,要装入垃圾袋,每天由值班人员放置到学校指定垃圾放置地点。科室内垃圾乱丢或者不入袋就直接丢弃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负责清理楼道上、院子里垃圾桶里的废弃物品,并集中放置到指定垃圾放置地点。如果楼道、操场等公共区域出现废弃物未及时清理或未按要求放置,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生活区住户要按照校创建办要求,每天将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得随处乱丢。

校创建办安排卫生督察员督促卫生值日人每天按时清理废弃物品,并安排专人每天在废弃物品放置处喷洒消毒药水,若未及时清理或消毒,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每周末清理一次垃圾池。

xx学校。

垃圾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工区施工现场的施工/生产垃圾处理作业程序,以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并符合环保规定,满足合同要求。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区施工过程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

4、职责。

4.1本管理制度由工区负责保持和改进。

4.2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工区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

4.3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由生产调度室归口管理。

4.4其他相关作业单位、部门参与实施。

5.1施工现场内弃渣,处理程序:清理――分类――运输――弃渣。

5.1.1定期对施工现场弃渣清理、分类;。

5.1.2可利用的钢筋、钢管、铅丝、木板等进行二次回收再利用;。

5.1.4不能二次利用但能满足焚烧要求的清除物,可运往指定地点采用焚烧法处理;。

5.1.5对于焚烧后的残渣和不能焚烧处理的所有清除物,可利用自卸式汽车运至监理工程师或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堆放或掩埋。

5.1.6对于施工现场清理出的砖、石、瓦块、砂石、泥土等可就地填坑垫路或掩埋。

5.2拌和楼出机口的废渣,利用自卸式汽车运至施工现场,进行场内道路硬化。

5.3机电修配厂产生的含油废棉纱。

5.3.1建立一个小型、封闭式的焚烧池,焚烧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消防人员,以防止火势蔓延和失控,焚烧池选址合理,焚烧时的'烟不应对附近居民和工地产生危害,并符合当地政府要求。

5.3.2将废棉纱焚烧后的弃灰运往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挖坑深埋,并满足环保要求。

5.4机电修配厂车丝后产生的弃渣及设备修理废料,统一回收后,由项目机电物资管理部作为废旧物品统一处置。

5.5钢筋、木材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

5.5.1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短废料,回收至项目机电物资部统一处置。

5.5.2木材加工产生的废料,统一分类堆放后,由项目食堂领用。

5.6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必须满足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垃圾管理制度

1、现场固体垃圾应依据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实行分类集中堆放。分类标识,挂以指示牌。钢筋废料、铁丝铁钉、纸张等生产生活垃圾送废品回收站回收。

2、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地点堆放,及时外运。(垃圾必须倒在批准的垃圾堆场,具有准倒证手续齐全)楼层内建筑垃圾,可以利用施工电梯及手推车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项目部定专职保清员、卫生员清扫。

3、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应设有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并有消防应急安全防范措施。由项目部专人管理。

4、可回收利用的废物经收集后,按照不同种类,分别堆放,由项目部统一处理或二次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经收集分类后,其中一部分灰渣、砼块、碎砖等无污染物可回填或挖坑深埋;不可回填的一般废物可委托当地渣土或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

5、项目部环境安全员定期对工地内垃圾堆放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垃圾管理制度

为确保矿区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体职工及家属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矿区,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矿区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矿区职工及家属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综合科安排指定运送到镇垃圾填埋场。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综合科指定专人集中处理。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幼儿园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1、利用职工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及家属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垃圾房管理制度

目的:进一步规范、保洁、管理垃圾房,确保厂区环境干净整洁;减少垃圾不分类对环境的影响。

范围:适用于厂区垃圾房。

1.垃圾桶:员工投掷垃圾前,请将垃圾分类,并严格按照垃圾房标示牌进行投掷;。

2.木头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包裹物材产生的木头。

3.纸箱纸板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包装物品的纸质材料。

4.泡沫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软质包裹物品或软质填充空间的泡沫材料。包括:气泡棉、泡沫纸、气泡膜、海绵、包装膜等。

5.塑料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产生的塑料材质。

6.铁皮回收区:是指车间、厂区、宿舍等产生金属性材料。7.杂物间:是指储藏厂区常用工具。包括:绿化修剪刀、铲刀等。

1、清洁工身体有伤口时,要包扎好,避免感染。

2、垃圾车清运垃圾时,清洁工应注意自身安全。

3、垃圾房周围不应有积水和结冰现象,清洁工应及时清除,以防滑倒摔伤自己和他人。

4、清洁工在对垃圾房进行清洁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分类妥善处置。

1.垃圾房地面每天清扫,保持地面时刻保持干净。

2.垃圾房内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溢出、残留。

3.外墙面瓷砖和垃圾房门应保持清洁。

4.整理回收区材料,待满仓前及时上报回收处理。

5.不得在垃圾房及其周围焚烧垃圾。

6.每周对垃圾房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可回收废品每月根据量不定期安排财务人员以及厂务人员一起确认并回收变卖处理。

垃圾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管理制度

夏季到了,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垃圾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马湾小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垃圾管理制度

1.1为了使公司各分厂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管理符合5s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1公司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料箱均属于。

2.11生活垃圾箱仅供倒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2.12废料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不重复使用的边角余料。

2.13铁屑箱可存放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切屑。

2.14焊渣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焊渣。

2.15危险废料箱可存放探伤使用后的剂罐及废布,机床使用的废旧油布、拖布及含油物品。

3.1生活垃圾箱由保洁公司负责日常维护、清运,保洁人员定时清理,生活垃圾箱由安技环保部定置定位,将生活垃圾箱进行编号。

3.2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3铁屑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4焊渣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处理。

3.5危险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安技环保部统一申报处理。

3.6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垃圾桶位置,如果需要先向安技环保部提出申请,由安技环保部现场考察,确定位置后方可移动。

4.1各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并对违纪班组、个人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2安技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执罚。

4.3行政事务部负责将安技环保部报送的单位、个人违纪罚款在责任单位的月度工资总额中核减。

5.1对不按规定乱倒、乱扔者罚款30元。

5.2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外壁有污染、悬挂物等不洁现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3无故更换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位置,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4发现不按规定存放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责任人罚款30元。

5.5严禁将包装箱上的木方乱扔,乱扔者罚款50元。

6.1本制度解释权属安技环保部。

6.2公司所属单位外聘人员违纪,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6.3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垃圾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活区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养成良好习惯,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生活区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如: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木头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如: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1、在生活区南侧设置垃圾桶,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桶内。员工自带垃圾袋。

2、废纸及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放入可回收垃圾处(生活区车棚南侧小屋内、按标识存放)。

3、食堂垃圾:剩饭剩菜、废弃油脂等废物由餐厅人员集中统一处理。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公司保洁集中统一处理。

1、行政人事部充分利用公司微信群、员工入职培训等做好宣传教育,让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垃圾桶由行政部每周喷洒药物,防止蚊、蝇、鼠栖息繁殖,扩大污染和危害。

垃圾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美化校园,打造整洁文明的办公环境,现下发我校《校园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科室域垃圾。

各科室要配备垃圾桶,废弃物品不得随处乱丢,要装入垃圾袋,每天由值班人员放置到学校指定垃圾放置地点。科室内垃圾乱丢或者不入袋就直接丢弃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公共区域垃圾。

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负责清理楼道上、院子里垃圾桶里的废弃物品,并集中放置到指定垃圾放置地点。如果楼道、操场等公共区域出现废弃物未及时清理或未按要求放置,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生活区住户垃圾。

生活区住户要按照校创建办要求,每天将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得随处乱丢。

校创建办安排卫生督察员督促卫生值日人每天按时清理废弃物品,并安排专人每天在废弃物品放置处喷洒消毒药水,若未及时清理或消毒,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每周末清理一次垃圾池。

红莫镇中心校。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

1、材料出库时,研发中心或者生产线领用物料由研发部人员或生产线线长统一开具领料单领取,其他人员凭车间主管(生产线长)开具并签字的领料单才可领取。

2、领取时,领取人员应该事先写明要领取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便于拣货。

3、拣完后,领料员和库管员应该对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状况进行核对。

4、核对正确后,库管员应填写出库单,由领料人签字。

5、材料出库后,库管员应登记相关资料,登记明细账,并在软件上做账。

1、物料入库,库管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采购订单办理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要查点物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如发现物料质量、数量、单据等不齐全时,库房管理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3、符合入库条件的物料入库时,库管应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由库管员和负责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入库后库管员应登记明细账。

1、成品入库需要生产部生产完工,并检验是合格。

2、生产线制作部门填写“成品入库单”,经检验人签字后交库管员。

3、库管员根据“成品入库单”,核查成品的编号、数量,若无误就签收,有误则拒绝接收。

4、成品出库必须有销售部的销售订单,库管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出库,并登记卡片。

1、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的流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管理员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明细账,确保货物进出库和结存数据的正确性。

2、领料要求,领料时由车间主管(生产线线长)自己到仓库领取,生产线到仓库领料需要见单发料,如果生产线实行批次生产时,就由仓库先配货,生产线人员直接到仓库领取。

3、材料的发放,认真登记,标明工程的使用单位、数量、时间、供可追溯性。

4、筏作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5、保持仓库的清洁,负责仓库的管理,要做到清洁卫生,货架排列整齐,仓库无杂物。

6、每天准时上班,不早退。每日上班前对仓库的整理整顿。

7、库管员要认真的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仓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设施,即时清除仓库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库房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局档案库房管理,确保库存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场所,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档案库房,如工作确实需要,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陪同进出。

二、档案进出库房,要履行登记手续,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三、做好库房的防虫、防蛀、防霉和防鼠工作。新接收入库的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

四、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超出标准范围时,要及时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除湿、降温等措施进行调控。

五、定期清点库存案卷,核实帐、物是否相符,发现案卷短缺或长期借出未归还的,及时追查。

六、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新。

七、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库房无人时,除必须持续工作的保温、保湿、消防、防盗等电子设备外,应关闭用电设备,锁紧门窗。上下班要检查门窗,注意防盗。

九、出现火灾、洪涝灾害、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危及档案安全的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开展抢险、转移等保护措施。

库房管理制度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塑料件;

2、橡胶件;

3、标准件;

4、电子件;

5、电机;

6、软化剂;

7、外加工;

8、包装物;

9、产成品;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五)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六)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七)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经质检部合格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八)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多余,仓库必须及时配合车间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及入帐。

(九)对于残余的原材料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一)公司各类库房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库房管理人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三)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四)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五)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六)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八)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九)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垃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渣土的管理,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和处理,按照本规定管理。

本规定所称垃圾渣土包括生活垃圾、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或者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弃土。

第三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新建、改建住宅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站。

居民居住区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站,由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设置。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配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收集垃圾。

产生垃圾较少的单位,与垃圾清运单位协议,可以在清运单位负责的垃圾收集站倾倒垃圾,并按照规定标准向垃圾清运单位交纳服务费用。

城乡接壤地区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站,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会同所在区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统筹布局、建设。

第五条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和垃圾容器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保洁管理责任制,保持垃圾收集站的整洁和垃圾容器的完好。出现破旧、污损或者丢失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第六条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垃圾容器的设置应当便于使用和清运,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有条件的,可以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建成分类收集的垃圾收集站。

第七条对本市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配套建设密闭式垃圾分类收集站、配置统一标志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处理设备。

第八条倾倒垃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按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集、倾倒垃圾,不得乱堆乱倒。

(二)禁止在垃圾收集站和垃圾容器内倾倒污水、粪尿和渣土;秸杆、箱筐等体积超出垃圾容器容量的长、大废弃物,应当破碎后再倾倒。

(三)爱护并合理使用垃圾容器等设施,不准拆移、损毁或者在垃圾容器内焚烧废弃物等。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因需要在街巷、道路两侧临时堆放渣土,必须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期限堆放。渣土较多,占地面积较大的渣土堆放现场,应当由堆放渣土的单位设立明显标志,并派人管理。

第十条城镇地区生活垃圾应当做到按日清理,密闭运输,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单位自行清运生活垃圾的,应当使用符合专业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向垃圾消纳场所交纳管理费。

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或者进行综合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

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跨区、县的工程或者市重点工程产生渣土的单位,应当到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产生房屋修缮、装修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的个人,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

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工程图纸等有关材料,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渣土消纳登记表。

第十二条审批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发渣土消纳许可证。

清运渣土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渣土消纳场所管理费。

第十三条单位或者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自行清运,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清运。

第十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垃圾渣土消纳处理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配。

第十五条城镇地区运输垃圾、渣土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第十六条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渣土消纳场所。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垃圾容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城镇地区内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单位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城镇地区内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清运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清运建筑垃圾、渣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单位随意倾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建筑垃圾、渣土未单独堆放或者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库房管理制度

1、根据餐饮行业的特点,仓库的库存物资应按食品、酒水、香烟、杂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分类。

2、为了加强对原材料采购的控制,要做到既满足经营所需要,又防止原材料超储积压,各库房须制定各类库存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储备量。

3、严格材料验收入库制度。对于入库的材料要进行品种、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尽量将进货中发现的问题解决在货款承付之前。

4、严格物品的领用制度,各部门领用,除鲜活食品外的其他物品均需填写提货单,提货手续不完备,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5、原材料核算的计价方法:由于购买原材料的时间、地点不同,各种原材料的单位价格也不断变化。为了正确反映原材料的增减变动,必须计算原材料的进购成本和出库成本。各种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出库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从下列方法中选定:(1)分批认定法;(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3)移动加权平均法;(4)先进先出法;(5)后进先出法。一经选定就不能随意变动。

6、为防止库存物品的过期和变质,货品的发放要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7、原材料盘存制度。月末必须对库存原材料进行盘点。盘点的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盘点后一定要做到帐实相答,帐帐相符。如有差错,一定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时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

加强物资、产品的入出库和仓储管理,减少库损,促进节约,保障物资、产品的在库质量,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1.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从事生产、经营、科研、技措和工程建设所需物资及公司各类产品的入出库及仓储管理。

2职责。

2.1质检部门(岗位)负责物资进货和公司产品的质量检验与符合性判定,并对所有产品的进货检验、进货验证验收和生产产品的入库检验统一归口管理。

2.2材料库负责物资(原材料)的验证、验收、入出库及贮存管理。

2.3成品库负责成品的入库、在库保管和出库管理。

2.4物资领用部门或人员对所领用物资在领用期间的贮存、维护、保养、保管和合理使用负责。

3.1物资(原材料)入库的管理。

3.1.1总要求。

3.1.1.1进货物资,按其对产品的形成和质量影响程度的不同,划分为a、b、c、t四类。物资的分类参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1.1.2入库的a类和b类物资,必须是从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内的供方采购的。入库的t类物资(劳防用品)必须是从具备资质的供方采购的且是具备资质的单位生产的。

3.1.1.3入库物资必须已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经过检验或验证验收,且手续齐全。

库房管理制度

1.1合理放置物品,按照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

1.2物品合理规划位置、物资摆放整齐;

1.3定品名、定数量、定位置;

1.4确保物品清、数量清、规格及标识清。

1.5新物品入库后要做到按区、按排、按架、按定位进行归放。不能随手、随处放置。

1.6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7每月15日30日配合公司安全检查小组进行对照明、供电线路的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防盗检查,确定无问题,关闭电源后,方可锁门。

1.8严格按照账目核实出入库单及现货库存,并列出详细的物料库存明细表,仓库在每月30日以前完成本月库存物品盘点并制作库存物品盘点表,盘点人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交财务室备查。如出现误差,要经调查落实后书面报告公司负责人。

1.9每周进行一次清扫和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状态。地面要扫除灰尘,货架擦拭干净表面灰尘,库房内壁四角无蜘蛛网。

1.10库房管理人员应对所管物品的完好负责。凡因保管不善或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损失,由保管员负责。

2.2对市场采购的物资,做到依照实物入库,不得以票据入库。2.3严格检查入库物资。接到需入库的物品时要求对方出示部门负责人及单位领导审批同意的《采购申请》,经确认、复印留底后方可对该批次物品办理入库手续。

2.4入库时应根据《采购申请》的明细及采购回来的货物明细进行查点、核准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与采购货物相符无误后填制入库单,相关人员签字后办理入库。(入库单一式三联:1.库房2.财务3.采购人员)。

2.5物品入库后应立刻入账,准确登记。并在货物标识上明确记载剩余数量。

2.6严禁无《采购申请》入库。因生产紧急、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需请示上级和财务部门授权、同意方可变通办理,但需在2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2.7物品入库,必须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物品可采用一定比例拆包抽检查,抽查时发现实际数量少于标识数量的,应按照最小抽查数计算接收该批物品。

2.8对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要求超出采购标准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退货/补货事宜。

3.1库房管理人员在发放库存物品前,应先查看领用人是否具有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的《物品领用申请》。

3.2发放库存品时应按《物品领用申请》所列品种、规格、数量逐项点发,如果缺货不得使用替代品,不得更改单据上任何品名和数字。3.3严禁白条出库或擅自借用物品。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4物品出库后应立刻入账,准确登记。并在货物标识上明确记载剩余数量。

4.1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库存货物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确保不出现缺货、货物呆滞的情况出现。

4.2对达到规定的最低数量的物品,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采购申请》上报部门负责人。

4.3对于出现呆滞情况的货物至少每月一次填写《货物处理申请》。上报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

4.4对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良操作造成的呆滞物品,应随时填报《货物申请》上报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

4.5对已经上报的呆滞货物应保持随时跟踪,直至全部处理完毕。

5.服务与沟通协调:

5.1库房管理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当以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吭、以理服人。

5.2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采取及时请示、沟通、回报,并以积极的态度来面对直至问题解决。

6.人员变动与移交:

6.1仓库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凭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审批。

6.2应移交事项包括:管理区域的货物清单;单据、账本、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经管的设备、设施、工具及办公用品等。

库房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熟悉工程材料的使用范围。熟悉材料规格型号及用途。

二、仓库管理员要做到三勤二清,帐物相符。三勤即:勤盘点、勤计划、勤清洁;二清即:帐清、物清。

三、建立三单一表制。入库单、出库单、领料单、月报表。

四、施工人员领取材料、工具应凭工程主管签字的工程材料单、

工具领用卡办理。无单、无卡、无签字的不得办理领用手续。

五、施工人员领取材料时,未经仓库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库房。进库人员不得吸烟和携带火种,违者重罚。

六、购进材料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根据材料购入计划,核实型号、数量、价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入库单。对于和计划不符的材料、工具,仓库管理员有权拒收。

七、车间、工地回库工具由仓库管理员亲自检验后方能办理入库。

八、仓库管理员应随时检查常用材料、工具的库存情况,除必备材料、工具外,尽量减少库存量,努力做到零库存,以减少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量。

九、易损工具、刃具的新领由工程主管签字领取,工程进行中的易损工具、刃具领取,要严格以旧换新制。丢失的易损工具、刃具由仓库管理员填制单据,工程主管要负一定的责任,酌情扣除其职务工资。

十、用。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添加设备工具。报修、添加设备工具须及时报后勤主管负责人,由负责人报公司,要有书面材料。废旧物资的处理,应由主管经理批准,二人以上方可处理。仓库入库,原则上不接受现场采买的.工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须有主管经理的签字方可办理手续,无计划单入库的工具、材料由仓库管理员自负。施工人员所领用的设备、工具要爱惜。如恶意损坏、丢失,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格赔偿。根据施工部位,施工进度的安排。库房管理员按照工程部门下达的工作令号材料定额,限额发放材料,并履行领料手续。耗材手续和退料手续,每月把工作令号,限额发料单按工程归类报财会人员,以便财会人员进行单项工程(产品)核算。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监督材料合理使用,减少消耗避免浪费,注意增产节约。对于施工中因失职、粗心大意造成材料浪费者,按材料损失价的50%进行赔偿。材料浪费后要写明工作令号,损失材料,责任人交财会人员,然后由主管负责人签字,方可履行补领材料的手续。

十一、堆高堆集中、堆放整齐,实现规格条例化,方便取存,减少场内二次搬运。对于进库的料具要加强“四验”(验规格、验品种、验质量、验数量)。在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损坏、质量、品种与施工要求不符,要拒收入库。“四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同时把单据交财会人员核验付款。料具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领料、保管、使用、消耗等,应达到收好、发好、管好、用好料具的要求。料具要做到“十不”的要求。即不潮、不锈、不霉、不变、不冻、不坏、不腐、不混、不爆、不错、无丢失、无损坏。建立料具台帐和原始作凭证保管细则。

20xx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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