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员工的需求和利益,以及组织的整体目标。组织成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也可以积极建议和推动制度的完善和优化。
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为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使设计变更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适用范围。
2.1本制度主要依据是《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a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程序》。
3、规定。
3.1施工图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全面负责。
3.2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深度和程序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要贯彻落实下列文件内容:。
a)可研、初步设计、司令图设计审查意见及各种专题报告审查、审批意见。
b)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
c)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批复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纪要。
3.3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并会同施工承包商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进行图纸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3.4所有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附投资预算增减表),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3.5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严格按本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3.6凡违背了3.2条中所列的施工图设计依据性文件、初步设计中漏概算的项目及施工期间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的任何变动、补充都属于变更。为方便管理划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四类,实行分类管理。设计变更的范围及进行变更的条件为:。
3.6.1对设计图纸深度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设计图纸有差错。
3.6.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6.3生产工艺的流程或设备选型的变化。
3.6.4工程项目的增减及由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更改导致的设计改变。
3.6.5施工条件有限,设计所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3.6.6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6.7发生不符合项(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并有有关方面的处理意见。
3.6.8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3.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重大变更。
a)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比,改变建设标准或建设规模、改变原设计使用用途,修改批准的可研、初步设计原则。
b)修改司令图审查意见。
c)违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公司签发的设计协调会、审查会纪要和有关批复文件原则。
d)主要附属、辅助设备代用(国产改进口、进口改国产等)。
e)凡单项变更增加工程费用(包括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费,下同),在50万元及以上。
3.8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较大变更。
a)辅助设备和装置性材料代用;设计错误;为改进运行和检修条件、系统优化,或改进施工方案而变更设备、管道布置或工艺系统;为满足或有利于扩建工程中新老系统的衔接过渡而变更或增加的项目等。
b)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
3.9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一般变更。
a)一般性装置性材料代用;设计差错;为改进运行和检修条件、优化系统,或改进施工方案而变更的一般性设备布置或工艺系统;为满足或有利于扩建工程中新老系统的衔接过渡而变更或增加的项目。
b)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20万元的项目。
3.10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小型变更。
a)不涉及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变更内容包括增补或修改施工详图、修改尺寸、空洞或预埋件差错、电气专业二次回路和热工专业控制回路的一般性修改等。
b)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
4、变更的审批原则。
4.1变更的管理按变更的性质及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4.2凡重大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分管总工程师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提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总监和建设单位总经理同意后,上报华电国际(100万元以上报集团)进行审批后下达执行。
4.3凡建设单位或生产、施工、调试单位引起或提出的重大的设计变更,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核,经设计单位同意,并按上一条的要求进行审批后下达执行。
4.4凡属较大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文件,经设计单位分管总工程师批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总监和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分管总经理进行审批后下达执行。
4.5凡属一般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文件,设计总工程师批准,交监理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三期办主任批准生效后下达执行。
4.6凡属小型变更,由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提出设计变更文件,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由建设单位三期办分管主任批准生效后下达执行。
4.7对需要紧急实施的重大设计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传真方式汇报华电国际工程建设部,得到书面认可后(传真方式)即可组织实施,同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4.8属于削减项目或调减费用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可直接签发实施,50万元以上的报华电国际备案。
5、变更的签发原则。
5.1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按照上述程序审批后由监理及时下发至各有关单位实施。
5.2变更签字各方责任为:。
a)设计单位:对变更内容的必要性、技术上合理性及变更费用、变更文件的完整及准确性全面负责。对其他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进行审核,提出设计方意见,并提供工程变更相关的设计文件或服务。
b)监理单位:负责对变更内容技术上的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必要性、变更文件的完整及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负责安排施工措施及施工进度调整,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理,签注实施监理意见,跟踪变更的闭环管理。审核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概(预)算和施工承包商报送的变更预算,建立设计变更台帐,对工程成本实行动态管理。对是否计入结算提出初始意见,对发生费用的变更在结算中予以受理。
c)施工承包商:确认并接受变更内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报出工程变更预算,并组织实施。变更完成,应及时联系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做到闭环管理。
d)建设单位:对变更技术上的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必要性、变更文件的完整及准确性进行审核、确认,审核设计变更预算,对发生费用的变更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受理,监督检查监理的设计变更台帐。
e)社会中介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设计变更进行造价复核,提出独立的造价评审意见。
5.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把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的初期,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
5.4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变更以后所产生的影响(工期延误、施工承包商索赔等),并考虑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对可能超概的,要慎重论证,并经建设单位同意或建设单位上报上级机关同意后方可执行。
5.5对于概算外的工程项目在实施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论证,按设计变更的管理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实施。
5.6审核设计变更单,必须附投资预算增减表,尤其是涉及到相关系统变化的,及时报建设单位审批,不能先斩后奏或瞒报变更工程量和费用。
5.7某一原因或某一专业引起其他专业的变更,要合并一起考虑全部变更费用及其造成的影响再进行变更的决策。
5.8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文件应包括变更依据、方案论证、施工图、设备材料清单、变更概预算等。
5.9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5.10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
5.11涉及到费用的变更要由设计单位按规定出具详细的预算,列明建筑费、安装费、设备费等,没有预算的变更不得签发。
5.12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或只做定性说明的变更。
5.13原设计图纸已实施后,才发变更,则应注明。
5.14不发生费用的变更,应注明'不发生费用'字样。
5.15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变更,审批程序相同,但应注明原因。
5.16凡是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可并签字的变更一律无效。
5.19属变更削减的'内容、合理化建议也按照上面的程序办理。
6、变更的实施及费用处理。
6.1强化变更的事先控制,通过有效的图纸会审来降低变更发生的费用。
6.2要对变更进行闭环管理,设计变更实施后,由监理组织各方及时进行验收确认。
6.3监理应每月月末对本月发生的变更费用进行统计,建立设计变更台帐,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报华电国际公司备案,对变更进行动态管理。
6.4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重要依据,施工承包商必须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存在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停止施工,报告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并按程序办理变更单后再进行施工。
6.5由于施工方面原因需要设计变更的,由施工承包商提出并按上述程序办理完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6.6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设计单位要对图纸的完整性负责,并依据变更文件在竣工图设计中对原图纸进行修改。
6.7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由监理督促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并调减相关费用。
6.8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增减费用、工期延误或延期索赔及相关费用的支付,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进行处理。
6.9凡施工承包商不按本制度规定而进行的擅自变更或由于施工承包商施工不当、施工错误、不按正确的设计施工而造成的变更及返工浪费,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施工承包商承担。
7、考核与奖惩。
7.1设计变更实行定额控制、动态管理,变更总费用应控制在基本预备费的20%以内。
7.2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费用定额及相关的考核、奖惩办法按照设计合同执行。
7.3由于监理公司责任造成损失的,按监理合同中的规定扣减监理费用。
7.4对不执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建设单位要根据相应合同条款进行考核。
7.5凡施工承包商擅自变更或由于施工承包商施工不当、施工错误、不按图施工而造成的变更及返工,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应进行考核并索赔。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是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为了正确的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对设计变更予以有效控制,确保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及直接作业场所都能及时得到施工设计的有效版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项目部工程科是设计变更控制活动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的接收、登记、发放及移交归档的管理。
各专业分公司负责将所接收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时发放至各施工图使用班组及施工作业人员。
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工程科组织有关部门及各专业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以确保设计图纸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所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图纸会审记录,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有不适宜或不具备可操作性等问题,或者由于其它施工方面的原因等要求变更设计的,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设计变更申请由工程科负责提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由项目部工程科负责接收。
在接收设计变更通知单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文件编号及其完整性,填写文件接收单,进行分类、登记和标识。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发送至各施工图使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设计变更发放前应由工程科填写文件发放审批单,由工程科科长批准发放范围,确保相关部门和施工场所都能及时得到有效版本的设计变更。
工程科资料管理员按照批准的数量和范围发放设计变更通知单,履行发放手续,填写文件发放记录单。
工程科保留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原稿)。
各专业分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标识,实施变更。
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班组及施工人员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注意妥善保管和使用,建立台帐。
工程竣工后,设计变更随同整个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进行移交、归档。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4、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建设单位发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发施工单位、造价公司。
1、建设单位工程师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审计工程师论证变更是否技术可行、造价影响;
4、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由建设单位发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发施工单位、造价公司。
2、建设单位工程师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审计工程师论证变更影响;
3、建设单位工程师将论证结果报项目经理、总经理同意后,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由建设单位发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发施工单位、造价公司。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1为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并进一步明确公司业务办理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人应业主要求,或设计人自行完善原设计,纠正原设计文件疏漏、错误而发出的变更、补充、纠正已签发设计文件的书面通知文件。分为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和设计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3.1单一信息和设计文件传输渠道,杜绝设计指令多路径传输,设计文件满天飞现象。设计变更是工程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对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价都影响很大,必须始终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所有设计图纸,补充图纸,修改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参数,技术说明由规划设计部统一发放,设计院提出的变更事项,需事先征求我公司意见,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需经我公司规划设计部门统一向设计院传达。
3.2分级管理,不涉及工程造价调整和工程造价增减额在5000元以内的设计变更,规划设计部经理在综合本部门专业工程师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可以直接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含)元及以上,50000元以内的设计变更须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设计变更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重大设计修改,专业方案及设计标准调整须设计院、专业顾问公司给出专题意见,由公司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3.3规划设计部作为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每一份设计变更发出之前,应全面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尤其是营销工作,项目合作,合同违约,工程成本控制,还要密切联系现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3.4科学性,专业化管理,设计变更中所最终形成的内容,一定是为解决问题或达到预期效果所有可选方法中最科学,最经济的方法。同时设计变更要始终体现高度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3.5原因明确,表述准确。在每份设计变更中,要说明发生的原因,变更部位,范围,变更前后的设计内容要表达准确。以便相关部门据此开展其他工作。体现工程数量的要经过认真核实,计量准确。
3.6严格执行洽商办理程序,凭证及手续齐全。合作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要有经对方有权人员确认的书面依据。
3.7及时办理工程费用调整,设计变更送达后,施工单位须于15日内提出工程总价变更要求,15日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该变更没有费用增加。业主在收到工程价款变更申请后15日内未作回复,视为该变更价款已经被接受。
3.8先洽后干。设计变更确定后,原则上要施工单位先报预算后施工,若属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变更费用要及时通知合作单位。
3.9设计变更作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要及时发放各有关部门,合作单位,咨询服务协作单位。
3.10设计变更的数量和修改总量作为一个考核设计单位工作质量的指标,并通过控制设计变更发生时限促进设计单位对提交的设计成果自查自改。
4.1规划设计部。
4.1.1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性总体把握,审核设计变更内容合理性,准确性,并优化出最佳实施方案。掌握变更内容是否涉及建筑功能,建造标准的改变及公司对有关客户的违约问题。
4.1.2负责将设计变更内容及时会知营销策划部门,专业顾问公司,及重要客户,并负责信息的双向沟通。
4.1.3负责组织重大技术问题的论证,技术经济方案比选。
4.1.4负责设计变更要求的传达,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办理,设计变更的下发。
4.1.5负责设计变更整理、归档及有关资料的收集保存。
4.2工程部。
4.2.1结合现场工程情况落实变更内容的可实施性。
4.2.2协助审查设计变更内容的专业合理性,结合施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4.2.3随时掌握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变更发生时的施工进度,材料设备到场情况。准备反索赔证据。
4.2.4落实设计变更内容,组织监理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现场签证、信息反馈。
4.2.5配合顾问公司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计量工作。
4.3、工程部。
4.3.2审核变更工程量是否准确,单价选用是否合适。费用是否合理。
4.3.3办理工程造价增减调整确认。
4.4监理公司。
4.4.1认真审阅图纸,实时跟踪现场施工,调查设计变更发生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4.2审核施工单位变更工程量申请数量,申请变更费用。
4.4.3现场跟踪变更内容的实施情况。
5.1.1前期批准文件,设计委托书,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函。
5.1.2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1.3施工图纸及已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5.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设计交底记录,业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指令。
5.1.5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化设计图集,施工单位二次深化设计。
5.1.6工程量清单规范,北京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
5.1.7营销策划方案,房屋销售合同,转让及合作协议。
6.1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6.1.1设计院向规划设计部提出需要发出的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6.1.2规划设计部根据变更内容判断此设计变更在哪一个分级管理范围内。
6.1.3若设计变更费用增减在5000元以内,规划设计部审查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内容的合理性,专业的协调一致性。向工程部咨询现场可实施性、并评估对营销、项目合作是否存在不良影响,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规划设计部在综合各部门信息后,部门经理通知设计院同意发出、修改意见、驳回设计变更及替代解决方案。
6.1.4若设计变更费用增减超过5000元,需规划设计部在完成6.1.5款所述审查工作后,填写“设计变更指令审批单”。完成审批手续后,通知设计院签发设计变更。
6.2公司各部门或项目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指令审批单”(见附件1),业务需要部门确认。
6.2.3设计单位咨询工程部涉及变更工程项目或部位的目前现场进度及变更内容的可实施性,常规项目变更大致费用增减额度。对于需要进行经济比较或需要准确计算费用以辅助决策的变更项目由工程部给出咨询意见。
6.2.4规划设计部给出综合意见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规划设计部向设计人发出设计变更指令。并负责审核设计人成文的设计变更的准确性。单次变更涉及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指令须经总经理批示。
6.3设计人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见附件2)由规划设计部签收、内部编号、发放工程部、各有关单位,并组织归档。
6.4工程部将设计变更发放给监理、施工单位,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调整计算书上报,审核,签认。组织工程实施。
6.5工程部审核工程价款变更申请计算资料,对照合同确定调整额,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认工程价款变更申请表。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
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施工图纸下达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自审,对图纸存在的问题做好初步确认,并做出书面记录。
2、在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会审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队伍专业人员进行联审(初审)。
3、图纸会审记录要求参加人员在首页上签字,参加人员在每页汇签栏签。
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详细填写会审记录,记录要求打字,填写清晰、整洁、不得有涂改,打印8份,施工单位保留原件。
5、图纸会审完成之日起,书面材料要求在一周内整理完毕,(加盖各单位公章,签字手续齐全)超期负激励100元/天,同时将图纸会审记录转发给所有管理者及各班组长一份,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6、涉及变更时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办理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函手续,并要有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并交到负责人及预算员各一份。
7、技术人员在关键部位及有重大设计变更通知时,必须有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批的施工方案后才能施工。
8、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工作联系函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发放给施工队各有关成员及各班组长手中,并办理交接手续。
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完善工程项目施工、加强部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工程。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作为具体经办人,负责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反馈甲方信息。
城市负责人负责核实工程量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备配置报价清单。
施工技术组负责审核工程量设备配置清单及所能达到的要求。
规划设计组负责审核设计变更配置报价。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施工技术组规划设计组部门经理。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工程项目进场后,现场项目助理或施工负责人在熟悉和审查《施工细化方案》及施工图纸前提下,如因特殊原因为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施工合同》设备数量填写《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
5.2城市负责人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与甲方进行沟通核实《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5.3施工技术组对《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进行审核,包括:变更后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图纸、设备配置清单、线材使用数量、变更后所能达到的功能要求。
5.4规划设计组严格按照施工项目合同进行对设备报价、取费标准进行审核,并报部门经理审批。
5.5部门经理审批后发规划设计,抄送技术组、物资计划管理员、部门财务,施工技术组及物资计划管理员,以上人员在审批物资时需严格参照合同,如与合同不符时,则在《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审批同意后方可批准物资申请。
5.6现场施工负责人需及时将《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中的变更与甲方办理签证或反馈信息,报规划组及本部存档。
5.7《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由部门财务负责保存,作为工程结算跟进应收款的依据。
6、相关表格。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
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3.1.2.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3.2.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3.2.1.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2.2.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3.3.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程序:
4.1.设计变更。
4.1.1.工程在施工过程 ,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
4.1.2.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4.1.4.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2.签证:
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
.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若按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谈定点工单价。
4.2.4.各种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签证单,汇总确认后送预算部。
4.2.6.预算部确定核实签证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3.备注:
4.3.1.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员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事后补办的'设计变更、签证预算部不予计算,事后补办设计变更、签证不予计算。
4.3.2.设计变更、签证单每月分别作汇总表,见附表一、二。
4.3.3.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单上有关价格、费用的确认时,需由预算部参与确定。
4.3.4.设计变更、签证单均一式五份,送预算部的设计变更、签证单必须为原件。
4.3.5.预算部在办理结算时有权复查签证、变更的内容,若发觉与定额不符时,不予结算。
4.3.6.若发生特殊情况难以结算的项目,则注明由审价单位作最终确定。
5、本工程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变更管理制度
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3.1.2.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3.2.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3.2.1.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2.2.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3.3.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1.设计变更。
4.1.1.工程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
4.1.2.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4.1.4.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2.签证:
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
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4.2.3.3.若按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谈定点工单价。
4.2.4.各种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签证单,汇总确认后送预算部。
4.2.6.预算部确定核实签证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3.备注:
4.3.1.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员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事后补办的设计变更、签证预算部不予计算,事后补办设计变更、签证不予计算。
4.3.2.设计变更、签证单每月分别作汇总表,见附表一、二。
4.3.3.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单上有关价格、费用的确认时,需由预算部参与确定。
4.3.4.设计变更、签证单均一式五份,送预算部的设计变更、签证单必须为原件。
4.3.5.预算部在办理结算时有权复查签证、变更的内容,若发觉与定额不符时,不予结算。
4.3.6.若发生特殊情况难以结算的项目,则注明由审价单位作最终确定。
陈总、xxx、xxx、xxx;设计部、预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体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变更管理制度
为规范信息系统的配置、变更和发布的流程,使系统配置和变更等工作能顺利实施,保证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2.2.1核心设备的配置和变更,包括服务器硬件变更、服务器操作系统配置和变更、各级交换机的.配置和变更。
2.3.1.1对于新上线的信息系统,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配置和实施计划,确保系统能顺利投入使用。
2.3.1.2对于在用的信息系统,因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变更的,应调研变更的涉及范围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需填写《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并制定变更实施计划。
2.3.1.3对于在用的软件业务系统,科室因业务工作需要,要求对软件系统进行系统缺陷修改或功能完善的,须填写《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请表》。
2.3.2审批
2.3.2.1涉及面小且影响轻微的或必须立刻实施的信息系统变更,可由信息科负责人审批。
2.3.2.2 涉及面广且影响较大的信息系统变更,先由信息科负责人审批,再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2.3.2.3 对于科室提交的软件系统功能的修改变更,先由所属的主管职能部门审批,再由信息科负责人审批,如涉及开发费用的需由主管院长审批。
2.4实施和发布
2.4.1对于新上线的信息系统,按照制定的计划方案进行实施。
2.4.2 对于在用的信息系统,信息科需细化实施方案,必要时制定风险应对计划,通知本次变更所涉及的科室和人员作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再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具体的变更实施。
2.4.3 软件系统的发布,按照《信息系统软件版本变更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4.4 对于新安装的计算机终端,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所涉及到的业务系统的责任维护人员进行检查和配置,再进行分发使用。
2.5 记录
2.5.1信息系统配置或变更实施完毕,持续正常运行后,需进行相关配置的记录,填写《信息系统配置记录表》。
3.1《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3.2《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请表》 3.3《信息系统配置记录表》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应用情况提出接入需求和方案,向网络中心提交接入申请。
第二条网络中心将讨论方案的安全性决定方案是否需要进行修改,若不需要修改则进入下一步,否则反馈提交申请人员对方案进一步完善并重新提交申请。
第三条由申请人进行非上线实施测试,并配置其安全制度。
第四条系统管理员对安全配置进行确认,检查安全配置是否安全,若安全则进入下一步,否则重新进行配置。
第五条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在线实施方案,并确定方案的正确性。
第六条由系统维护人员更新《系统资产管理清单》,并根据接入设备类型考虑是否更新《系统安全管理维护手册》。
第一条系统中接入新的网络设备的情况。禁止在没有任何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接入网络设备。
第二条应对所有新接入的网络设备进行登记,任何新的网络设备的接入都应进行记录备案,记录内容应包括:接入人,接入时间,接入原因等。
第三条任何新的网络设备接入前,都应做好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备紧急情况时的应用。
第四条新的网络设备在正式上架运行前应由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功能测试,安全测试并确认签字后方能正式运行使用。严禁在不测试或测试不成功的情况下接入网络。需要测试的内容如下:
查看硬件和软件系统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稳定;新的网络设备是否影响整个网络系统的性能和安全;查看os版本和补丁是否最新;os是否存在已知的系统漏洞或者其他安全缺陷。
第五条新的网络设备在正式上架运行前,应严格按照“网络运行维护的安全制度”中的内容进行配置,并记录备案。
第六条新的网络设备在正式上架运行后,应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在试运行阶段,应严密监控其运行情况,以及对网络是否带来影响;当发现网络运行不稳定或者出现明显可疑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试运行阶段后,应按照日常运维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变更规范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1、人员的调动,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审核,方可人员调动。
2、管理的改变,任何人无权做出管理改变,确需管理改变,由单位写出申请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管理的改变。
3、工艺操作指标的变更。
3.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3.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3.3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3.4工艺指标变更程序。
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控制指标变更申请表。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指标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指标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
3.5.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设备技术变更。
3.5.1生产单位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优化试验配方除外),降低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品种。
3.5.2对于优化配方的试验和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单位和生产处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工程师批准,总经理签发后,由生产处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3.5.3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公司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时安全实施。
4.1人员的管理,由劳资处存档。
4.2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总工办负责统一管理技术档案,车间可以复印,保存复印件。
4.3设备档案由设备处负责管理,车间可以复印,保存复印件。
4.4要加强技术保密管理,严格遵守管理的规定。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技科。适时地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响应主管部门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4资料与要求。
4、1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4、1、1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4、1、2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
4、1、3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善,操作规程的变更等。
4、1、4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一样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5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4、2管理变更时,由生技科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
4、3、1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资料进行三级教育。
4、3、2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资料执行。
4、3、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4、1由工艺变更的技术负责部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变更的资料、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4、5、1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变更的资料、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4、5、2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资料执行。
4、6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6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变更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变更管理的职责、变更范围、工作程序、质量记录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
2.1工程部是项目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变更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2财务部参与项目变更的方案论证,负责项目建设土建工程变更的造价稽核。负责项目的变更erp维护工作。
2.3设计单位是项目变更的技术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负责主要工艺技术设计变更审定。
2.4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防雷和节能变更方案的论证。
2.5项目组是项目变更的实施单位,负责变更的提出、申报,以及批复后的实施。
3.1一般变更:
——设备及材料的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没有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不改变工艺技术要求且在单项批复预算内的;
——项目实施进度超出批复要求的。
3.2重大变更。
——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超出单项批复预算但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
——因实施方案漏项,或新增加的超出原设计工艺包内容的;
——特种设备实施内容发生变化的。
3.3技术方案变更。
——改变批复方案工艺包内容的;
——关键设备主体技术指标、工艺控制参数进行变更的;
——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
4.1项目发生变更前,由项目组提出变更申请(附表一),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利益、变更成本、变更带来的影响以及变更实施计划等,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4.2按以下流程进行变更审批:
——对于一般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
——特种设备发生变更,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4.3对已批准的项目变更,项目组应按计划进行实施,并确保变更内容的实施质量及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
5.1项目组必须及时收集项目变更相关资料,项目竣工后一并整理归档。
5.2变更资料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确保真实、齐全。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但由于施工、材料采购等原因要求变更设计时,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本程序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
范围。
职责。
附录。
5.1附录一《设计变更通知单》。
5.2附录二《设计变更申请单》。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内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变化的控制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变更过程有计划的控制,避免或减轻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变更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
4、定义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5.1、公司内有关人员变更:
包括公司领导调整、干部任免、管理人员调整、岗位操作工调整以及新进入公司人员分配等。
5.2、管理变更: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管理机构变化、管理职责的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3、工艺、技术变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重大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原料介质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公用工程水、电、汽、暖等变更。
5.4、设备设施的变更:
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的变更、设备材料借用变更、临时的电气设备的变更等。
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7、职责。
1.变更管理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并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2.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指定本专业管理的变更管理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具体落实实施。
8、变更管理的要求。
2.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3.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b.办理变更申请时,应认真填写《变更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应急特殊事项的变更,可以先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变更,应急结束后应补办变更手续。
b.一般变更:
变更影响只局限于单个部门的变更,由变更主管部门会同基层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变更内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c.重大变更:
不论变更申请是否批准,变更主管部门都应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经批准实施的变更应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c.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安全科纳入正常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1.对人员的变更管理由行财部负责;
2.对工艺、技术变更管理由技术部负责;
3.对设备、设施变更由生产部负责。
4.对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器材、防护用品的变更由生产部负责;
6.对公司内水网改造、水管线变更由车间负责提出申请,由总经理负责审批。行财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进行通报,对可能产生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改造完成后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将有关材料存档。
11、注意事项。
1.实施变更部门应在各自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各自的权限,涉及到重大项目的变更必需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好控制措施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2.实施变更后,有关单位应及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单位,涉及到工艺、技术改造、重大设备设施更换时,应对有关操作工进行培训。
3.技术变更应按要求填写《变更【添加】通知单》进行。
4、工艺、设备(设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员调配等变更、应填写《变更申请表》。
变更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精神,我公司已于xxx年11月16日作了“三证合一”变更,公司税号由变更为。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年04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