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管理方案(专业17篇)

时间:2023-11-30 06:41:26 作者:飞雪

培训方案是为了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而制定的详细计划。您可以参考以下培训方案范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完善。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为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大家才到翰林来;为了改变自己的学习习惯,大家才到安亲班里来;为了能让自己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提高,大家才到一起来。那么,既然有着这么多的共同目标,大家都同在一个教室里,更应该相互关照,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故制定安亲班教室管理规则,希望同学们能自觉遵守:

1、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如果故意开,关门发出很大的声响,影响到其它同学的学习,请站在教室门后写作业五分钟,以示警告,如果以后再犯,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2、不能在教室里吃东西,尤其是边做作业边吃零食,如果被发现,零食无条件被没收。如果吃晚饭,一律到休息区就餐,就餐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3、请自觉的维持教室里的秩序,保持安静,如果在问老师问题,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严禁大喊大叫,捣乱其他同学的思路。

4、如果要喝水,上厕所,出教室前要告诉老师,并且进行登记,清楚地注明离开和回来时间,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

5、没有经过老师的同意,不得随意窜班,在每个教室里逗留一段时间,浪费了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以至于作业不能按时完成。

6、教室里出现跟学习无关的东西(如:玩具,毽子,游戏机,手机等),拿出来后自己玩,借别人玩,被老师发现后,无条件没收。

7、自己作业完成后,按照老师的安排自觉复习,如果打搅到其他同学们的学习,罚站五分钟,,以示警告,如果屡犯,则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培训学校管理方案

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评议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值周组、值周班级、值周学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收集整理、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班主任、下班教师。

1、学月考核。

考核内容:班队纪律、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黑板报、表册资料、学生活动。

2、学期考核。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15分)班级建设(15分)、体育卫生(30分)纪律(20分)、学生活动(25分)。

1、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班级工作考核质量奖。

2、根据学期考核结果设班级评估一等奖6名;其余均为二等奖。

3、学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才能被评为校文明班;各级先进班队集体的推荐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班级中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教师中推荐。

4、各班主任负责该班的班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当年的年度考核、增资、晋级挂钩。

六、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学校管理方案

学校是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场所,如何管理好学校保障师生之间正常的教学和生活制度化,克服学生自由、散漫、懒惰、松驰的不良行为,减少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创建和谐学校应使行半军事化管理。

半军事化管理就是把部队中的好作风、好思想、好经验、好传统通过实践有效的融入到学校的管理当中,用部队的管理方法,管理经验来约束学生的自身行为,以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改变学生精神面貌,使学生一切日常生活都军事化,杜绝学生违纪现象发生,从而改善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环境状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今后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半军事化管理期间,严格按着部队的“内务、队列、纪律”三大条例来约束学生,按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起床、整理内务、早操到就寝不仅煅炼学生强健的体魄,而且培养了学生亲自动手能力和自律能力,从中体验部队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令行禁止的作风,雷厉风行的服从意识,提高正规化的管理水平,使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最终达到校园和谐、秩序规范、生活有序、作风严谨、纪律严明。为学校创新发展建设和谐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生处、各系部党政一把手、保卫处等部门组成,其职责主要研究和决定军事化管理的重大事项,实施落实情况,分析和研究管理期间的形势和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遇到的各种难题。办公室主任一般由学生处处长担任,其职责是负责军事化管理日常性工作,及时处理学生中的问题。协调教官与学校的关系,每晚学校要派出一名值班领导,协助教官(或者辅导员)的工作,处理在工作中(特别晚上)遇到的各种问题。

1、学院聘请教官若干名,并由我院备案,担任学校的排长和大队长。并为学校培养出每个班一个体委,学会带领队伍;每个宿舍一个宿舍长,负责整个宿舍的全面工作。

2、学校值班领导职责:

(1)学校晚自习结束后到宿舍值班。

(2)配合教官督促学生做好就寝准备。

(3)熄灯后和教官一起进行查铺。

(4)协调和处理学生夜间出现的问题。

3、教官职责:

(1)早晨督促学生起床。

(2)带领学生出早操。

(3)进入各宿舍检查内务卫生。

(4)以班为单位把学生带到食堂吃饭。

(5)组织好学生军事训练任务。

(6)每月安排1至2次国防教育课。

1、起床:听到起床号(铃)后立即起床,按着统一标准整理内务,打扫室内外生及物品摆放,做好出操准备。

2、早操:听到哨声后学生以排(或班)为单位集合整队,清点人数,出操以跑步为主,训练为辅。

3、早检查:由教官对各个宿舍进行检查整理内务情况,并做好记录,开饭前十分钟要检查完毕。

4、开饭:按规定时间开饭,以班排为单位带到食堂,有次序的依次进入食堂就餐,餐毕后自行离开。

5、午休:冬天一般不让学生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宿舍的.必须有老师开出的证明条方可进入。夏天由个人自由支配,但不能自私外出,不能影响其他人休息。

6、晚点名:一般在每周日晚9点进行,由教官组织点名,主要内容是讲评上一周军事化管理的情况布置下一周军事化管理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的问题及纠正方法。通常以系部为单位,时间不超过15分钟。晚点名包括(清点人数,生活讲评,定布下周工作按排),一般由队长(教官)一个人实施。

7、就寝:教官督促全体学员洗濑,做好就寝前准备,听到熄灯号后立即就寝,保持肃静。

8、查铺:一般校值班员和教官配合进行查铺,每晚不少于两次。

五、实施办法。

1、把住宿生按照系部编成若干个排,学生与教官人数比达到100:1的比例分配。

2、每月每班要进行2小时军训与组合,主要进行军事训练,唱歌、拉歌比赛等。

(1)各班整理内务情况。

(2)室内外卫生情况。

(3)未出操人员的原因。

(4)存在的问题并报学校军事化领导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4、熄灯前后教官应做的工作:当学生晚自习下课后,教官上岗,当吹第一遍熄灯号后,教官进入宿舍监督学生洗漱或打扫卫生,当吹第二遍熄灯号后教官及时对熄灯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就寝前的洗濑、熄灯情况。

(1)学生应立即熄灯,熄灯后要求学生不要走动、不准熬夜。

(2)午夜对男生宿舍进行一次查铺,对学生就寝和在位情况逐一进行登记。

(3)汇总熄灯制度整体情况,次日早操进行讲评。

(4)正确处理出现各种事情或事件及时向军事化管理办公室汇报。

5、教官待遇:

1、起床、早操、开饭、熄灯都用电铃。

2、电铃派寝室老师管理。

3、教官住的宿舍、床铺。

4、吃饭用的碗筷。

5、洗手用的脸盆、毛巾、香皂。

6、手电筒。

7、笔墨纸张。

培训学校管理方案

紧紧围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培训,使我乡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为提高我乡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同时促进教师向现代型教师转变,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适应课程改革需要的现代型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在课程教材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上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的研究型教师。

1、逐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形成有利于教师岗位成长的“教学、教研、培训、实践”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

2、继续进行新课程及“四环节”教学法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教师具有现代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

3、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训,使我乡各级骨干教师增加到教师总数的10%,做到学科、年龄、知识结构分布合理,使他们成为我乡课堂教学、科研教改的。学科带头人。

4、全校教师普遍接受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大部分教师藉此开展辅助教学,并且充分利用网络自主学习,提升自我。

5、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把新的发展性评价理念贯穿在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去,探索发展性评价模式。

6、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指导教师学会学习,提高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促进教师自主成长和提高。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实现学科教学创新、德育工作创新和管理工作创新,适应新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1、“四环节”教学法及教学常规,包括如何备课,如何上课,如何评课,如何批改,如何辅导,如何培养学生的习惯等。

2、教材教法的学习及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如何做好班主任,如何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等。

3、师德培训,包括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4、学科教学理论与实践:学科课程标准及解读、新教材研究与分析、新课程教学实践与反思、新课程教学策略等。

5、加强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培训。

6、进行教科研基本知识、方法培训。

1、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管理,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

3、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教材(录像、软件等)、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科研成果、培训总结等有关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和成果。

1、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中心校成立教师继续教育本培训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奖惩等。

4、要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力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实行单独考核。中心校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教师教学工作专项考核。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期末予以表彰、奖励。

5、对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人人重视,尤其是分管领导要做到层层管理,确保实效性。中心校为校本培训专设培训经费投入项目,确保培训经费的落实。

学校管理方案

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按照《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学校示范性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包工不包料的运作模式,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及保管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采购的原材料先由保管员验货后,再登记入库。出库材料要登记签字,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学校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食堂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及时供给给学生,学生进餐完毕,及时收缴盛食器具,并对其进行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

舞蹈培训学校管理方案

为了丰富未成年人的课余生活,本场馆免费为未成年人开放,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舞蹈活动室是供辅导员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舞蹈兴趣训练专用,由舞蹈辅导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进入舞蹈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脱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第三条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不得坐在把杆上。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四条严禁在舞蹈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舞蹈室。

第五条保持舞蹈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第六条舞蹈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辅导员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第七条舞蹈课上完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八条舞蹈教室是舞蹈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舞蹈教学的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第九条每天最后一节,上课辅导员要安排学生清洁室内卫生。每次训练后要关好窗,锁好门。

第十条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4:45~5:45,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舞蹈培训学校管理方案

一、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二、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三、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四、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五、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六、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七、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八、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九、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体育组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十、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面向企业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社会有就业需求的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对象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

2、培训实行自愿报名的方式,对需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需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

3、学员报名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统一报名。

4、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对学员登记造册,并按人社部颁发的培训计划与大纲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对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6、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且成绩合格者,由人社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培训结束后,对有就业意向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1、学员接到培训通知后应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应持听课证参加培训活动,听课证不得转借他人。

3、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并对学员进行考勤登记。

4、培训期间学员一般不得请假,因学员个人原因耽误课业者,学校不安排补课。

5、学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提问。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教学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提前备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注重教学效果。

4、教师要关心学员的学习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管理工作。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训实操技能水平、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个人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习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习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学员成功创业情况: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1、培训教材:统一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发行的培训教材,企业有特殊要求时,可进行必要补充。

2、培训时间:各职业的培训时间,均不少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培训期限。

3、教学组织: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按一体化模式组织教。

学。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须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5、技能鉴定:培训结束后,向相关鉴定机构报送鉴定申请和报名资料,按要求进行技能鉴定。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学生科、班主任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要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现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每个班级和每个宿舍配备安全员,每天密切留意学校、班级和宿舍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汇报。

2、加强校舍和学校资产、网络安全管理,总务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按照上级和学校资产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学校资产,责任到人。电教部门定期对学校的网络进行检查,尤其注意对电脑病毒和一些不正当网络访问进行监控,维护学校网络的流畅和洁净。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校联同相关部门在门口公路设立警示标志、减速带、限速标志。平时教育学生过马路走天桥,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学校门卫在高峰时间密切留意校门口状况,有异常情况马上报学校。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规范的管理。

要经常性检查。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定期对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毒。

1、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学校教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现代化教学设备是学校的贵重财产,其安全问题关系到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整体形象,各学校应高度重视,要成立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建档工作。各学校要对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进行详细清点,分类建立教学仪器设备一览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一份交付学校相应科室查对管理,一份送教委电教站。

3、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管护。根据教学的需要,科室的教学设备、器材,要按照部门归属由专人负责存放,对小型便携式仪器、设备、工具、贵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险化学药品要做到及时入库、入橱,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设备、物品都安全归位。

题引发事故,需要维修、检修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报修。存放仪器设备的房屋必须要有防护栏、防盗门、灭火器等安全防范设施,并安装电子防盗器;休息日节假日期间要切断电源,关闭用水总阀门,避免水管破裂,严防水患侵蚀侵泡设备,避免电路故障,严防由此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5、健全教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教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教学设备、器材的领用要严格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借还制度,如实填写借还记录,任何器材均不得个人留用保存。定期对教学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要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实验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各学校要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为规范学校的财会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培训工作的需要。

2、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4、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并从严掌握。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认真审核,及时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5、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并按要求报告校长。

6、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福利费、酬金、教学费、办公费、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校长批准支付。

校长受董事会委托,全面主持并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按职业培训规律办学,领导和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积极进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效益。

2、从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钻研培训业务,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培训教师队伍。

4、审定各类工作计划,领导教师开展正常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加强教学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6、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搞好聘任教师工作,安排好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和奖惩。

学校管理者培训方案

为帮助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推动学校食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在垫江县举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渝食药培〔2012〕61号)的相关要求,县食药监分局决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校食堂分管领导、食堂团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餐饮保障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第一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日—6月3日,参加培训人员为各中小学的人员;第二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5日—6月17日,参加人员为点校(村校)、民办教育机构的人员。

(二)培训地点: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县食药监局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培训人员应于5月30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第二批培训人员应于6月14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参训人员报名时交两寸红底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收费标准

经报市物价局备案,参训人员每人应交资料费、培训费360元。

六、其他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是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校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通知相关人员报名参训。片区教育督导组要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一、培训目标 

二、培训对象 

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三、培训议程 

1、加强责任心,保证我乡的学校食堂与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 

2、管理好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安全的重大意义。‘

3、制度与实施的配套管理。 

4、管理经验介绍。 

5、食品加工的卫生知识与流程。

6、台账的规范管理。 

四、培训内容 

(一)食堂管理与操作规范。 

2、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1)设施、设备、食堂布局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及职责要求; 

3、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1)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 

(2)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及储存卫生院要求; 

(3)食品加工烹饪和分餐卫生要求; 

(4)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饮与消毒卫生要求;

4、食品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知识。 

(1)食物中毒及处理原则;

(2)常见肠道传染病。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x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是使培训学校财产、员工及学员的人身安全免受各种危害的管理活动。基本要求是:树立安全观念,加强安全,完善安全措施,严格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为保证培训学校正常稳定的教学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贯彻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防打结合、保障安全的方针。

二、培训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三、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行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缺岗、空岗。

四、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树立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交通知识教育和四防知识的教育。

五、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培训学校的防火措施,落实消防设备,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加强各种财产安全管理,防止培训学校财产的丢失、损坏、被盗,确保培训学校财产的.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维护培训学校治安秩序,实行保卫工作责任制。协助培训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重要集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校内的安全。

八、建立培训学校治安工作业务档案,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治安工作的综合治理,积极做好违纪人员的思想转变工作。

九、协助教务管理,作好学员的管理工作。对违纪学员进行教育和处理,对涉嫌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学员,做好调查、取证,记好讯问笔录,按性质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经常对学员进行体育安全教育,制订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运动性疾病和创伤。

十一、协助培训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意外事件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十二、节假日期间,培训学校除值班、带班人员外,必须有领导干部带班。

十三、当值班、带班人员有事、有病不能值班时,要确保有人替班。

十四、带班领导必须负责检查值班情况,要能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及各种情况。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教师应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上课铃一响,教师应迅速赶到教室上课。教师早读前十分钟赶到学校指导学生早读。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下课铃响毕,教师方可下课。如教师迟到、早退和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出教室,扣工资5至10元。

2、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教师之间不私自调课。调课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包括临时性任务)。

3、仪表端庄。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上课。男教师不染发。不在教室内吸烟、带小孩,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原则上站着讲课,上课不坐桌子,学生做作业时要巡视辅导。

4、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教研教改活动(含公开课)、政治业务活动、应参与者均须准时参加,期间不做与之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批改作业等)。

5、教师一律向校长或教导主任、年级组长请假。教师除住院外一般不请假,请假须具备书面假条,病假须具备镇以上医院的证明。代假、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天灾人祸除外)一律作为旷工。请假期间无工资,旷课一节扣工资10元,旷课一天扣工资30元。

6、对学校的决定要认真执行。如对学校的某些决定有意见,可在会上或平时向学校领导善意提出。在决定未修改之前,仍要按学校的决定执行。

7、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超前,备课要认真。

8、教师上课的教学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难点突出,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9、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发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板书工整。要用普通话教学,教师应积极给学生解答疑难,给予学法指导。

10、及时布置作业。作业分为课堂和家庭作业,主科每周均要安排家庭作业,但每次不能太多。主科教科书和练习册的作业要全部评讲,全部批改,严禁错误批改。学校不定期抽查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对做得不好的,每次罚10元至30元。

11、认真检测学生成绩,以考带练,并做好每次考试成绩记载。单元考试和半期考试由教师自行出题,自行考试和阅卷。期末考试参加区教育局统一考试。各班检测的内容要全面,突出“双基”。严格考试,认真阅卷,认真评讲,查漏补缺,改进平时的教学工作。半期考试成绩要交学校审查。学校期末统一考试及阅卷必须严肃认真,严格作弊。如发现作弊,根据严重程度,罚教师工资100元至300元,学生成绩要稳中有升。

12、各科都要提前两周(至少也要提前一周)结束新课,最后一两周作为期末总复习,但教师的教学进度不能过快。小学英语、微机教科书每期均学一半,音乐教师每期教会学生10首以上新歌,美术教师每节教会学生一幅以上新画。

13、忠诚国家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管理,不以旁观者姿态指责学校工作,不得拉帮结派。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话不说。教师之间要互相团结。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严禁打牌。

14、各班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学校结清账目。学校如果临时收费或补收学费,班主任要按时按量收取。班主任、科任教师一般不另收费,特殊情况需要收费的要先经校长同意,教师另收费跟必须跟学生结帐。

15、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6、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xx市明星学校学生常规制度》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班主任要抓好班级常规工作和偶发事件的处理。培养班级正确的舆论环境,经常与学生个别谈话,定期召开班委会。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同时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每期家访10人次以上,要有记录),评定学生操行。

17、班主任要督促学生搞好大小扫除和个人卫生。教室每天打扫,保持地面、桌面、门窗干净,墙面无乱画痕迹、屋顶无蜘蛛网。公地每周二、五两次打扫,保持地面清洁、无杂草,垃圾要倒到指定的地方,不能乱倒,班主任还要对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18、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微机、桌凳等设备设施,不准在上面写字、画图、雕刻等,更不能损坏。学校平时和期末对各班桌凳等物品进行检查,根据损坏程度确定各班赔偿的金额。

19、教师下课要监督学生不出学校范围,不搞激烈和危险的活动。课间操要督促学生认真做广播体操。放学要让学生扫完地,离开学校后才回家。

20、教师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制意识,依靠群众和学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经常检查易出事故的设备设施,特别是危房、用电线路,消除隐患。维护学校的财产,对学校财产的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学生不做激烈的活动,不搞危险的游戏,不到不安全的地方去。教师一般不组织学生到校外搞活动,属特殊情况的也须经校长批准。

21、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吸烟、喝酒;(2)旷课、夜不归宿;(3)携带管制刀具及较危险的`刀具;(4)打架、斗殴;(5)组织或参加不良行为团体;(6)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7)偷窃、故意毁坏财物;(8)参与赌博;(9)观看色情、淫秽的音乐制品,进入学生不宜进入的歌舞厅、游戏厅等;(10)受到坏人的教唆、胁迫、引诱。教师如发现学生有上核对述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迅速通知其家长赶到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情况严重的,教师要及时去家访。

22、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的成长,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活动中贯彻思想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因材施教。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优秀生和特长生,主动热情的帮助后进生,不歧视差生。

23、学校的篮球、羽毛球等体育用品由体育教师到学校领取,体育课使用,体育课结束,由体育教师亲自送回。

24、控制学生辍学。教师应做好工作,不让学生流失。如有流失,教师要经常利用空闲时间,下乡去动员,直至学生归校为止。流失1人,罚班主任教师10元,增加1人,奖班主任教师10元。

25、值周教师要在校长指导下大胆开展工作,值周期间要有实在的工作举措,尽量要有新的举措。值周教师的常规工作为:教师、学生出勤登记,学生佩戴标志登记,各班纪律、清洁卫生检查和记载,全校集合、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偶发事件的处理,双周的周前周末会的组织和主要发言。值周教师在周前周末会上发言的主要内容是:(1)本两周学校开展的主要工作(含值周工作);(2)各班出勤、卫生、纪律等常规评比情况,教师出勤和工作情况;(3)上两周的成绩、经验和不足、教训;(4)对下两周值周工作的建议。

26、学校成立学生会。由各班各选出一名品学兼优、能干大方的学生组成。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学习部长、劳动部长、文艺部长、体育部长等职。学生会由校长负责领导,由值周教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分式具体领导,值周教师主要指导学生会的常规工作,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主要负责指导其他工作。

27、每双周星期一校会课和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要进行全校性的升国旗活动。升旗活动由学生会主持,全校师生参加。升旗时要严肃认真,学校升旗队和升旗仪式由大队辅导员和值周教师负责训练。

28、各班成立班委会,由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文体委员等组成。班委会由班主任负责领导,科任教师协助领导。每个班又分成若干组,组设文科组长、理科组长各一名。小学文科组长负责语文、英语、思想品德、音乐等科的工作,初中文科组长负责政治、语文、英语、地理、历史、音乐等科的工作,小学理科组长负责数学、计算机、自然、美术、体育等科的工作,初中理科组长负责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美术、体育等科的工作。七年级英语暂划归理科组长负责。班主任所任学科的组长同时又是行政组长。组长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协商指导。各班每科设学生科代表一名,由科任教师负责指导。

29、学校的教研机构为文科教研组和理科教研组。每学期教研组长应根据学校要求订出教研计划,包括教材教法研讨、集体备课、公开课、教育教学讲座、教改实验等。教研教改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主持,校长批准和监督。教研组长还要了解和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参加教研教改的教师要积极配合教研组长的工作,教师要主动承担教研教改任务。

30、学校加强教师的教学效果管理。教学效果主要看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又主要看主科期末考试平均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为主科,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为主科,初三政治、历史也是主科。小学英语和学前班语文、数学成绩以50%计入平均分。中小学计算机暂只要求取得达标分,不计入平均分。教师所教主科平均分为所主科人平分之和除以科数(小学英语和学前班语文、数学人平分乘以50%,科数为0。5)。教师所教主科平均分55分为达标分(考虑到学生底子太差),平均分70分以上奖励100元,平均分85分以上奖励200元,平均分低于达标分惩罚100元,平均分低于40分惩罚200元。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亲爱的学员,欢迎走入英杰教育的课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能够使您顺利的完成学习课程,我们除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外,还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学生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吸烟,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护教室设施设备,如故意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听从老师安排,坚持做好课前准备和学习用品。积极完成教师布置的每一项学习、作业任务,教师上课时,要认真听教师的讲解及理解其深层意思,谦虚好学,虚心请教,相互学习,努力进取,不开小差,不大声喧哗、聊天、走动、不嬉戏打闹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若在上课期间身体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教师,以得到急时的处理。上课时间不允许出教室。

4、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5、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6、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7、对于违反课堂秩序,不听劝告的学员,经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权进行公开除名,并不予退还学费。

8、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学生在上课时间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负责,一切责任与我校无关。若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由学校安排教师将学生送回家。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学生都应该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

2、请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填好,经家长或与当事人有关人员证实后方可按事假办理。到负责老师处批准后方可离开。

4、有事来不及请假的学生,请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凡因特殊情况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学都应提前向负责教师登记。

1、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对培训班的教学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我们全体教职员工愿意接受你们的监督和批评,并认真聆听你们的建议,尽快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2、未尽事宜,另作通知。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艺术专用教室(含音乐、美术、地理、历史专用教室及器材保管室等,下同)供学校学科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要制定有关使用、保管及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艺术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室内布置营造较强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室内要及时打扫,确保环境整洁美观。

(四)使用时要爱护器材。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六)认真做好艺术专用教室及器材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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