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校车安全工作方案大全(17篇)

时间:2023-11-22 13:34:35 作者:灵魂曲

工作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利用和分配,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校车安全运营工作方案

1.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2.让幼儿学习安全乘车的知识并进行宣传教育,掌握安全突发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3.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心理素质,科学应对,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组长:组员:

参与人员:所有驾驶员及接车教师、乘坐校车幼儿指挥:

1.司机师傅筹备讲解校车相关安全自救途径。(雷月通知师傅)。

2.演练时间:20xx年月日下午。

3.车辆准备:豫f、烟雾弹、灭火器、医药箱。

4.人员准备:所有接车教师、驾驶员、乘坐校车幼儿分别20人。

5.演练地点:xxx路,集中上车点:xxx幼儿园。

6.摄像:王雪静。

1.校车师傅讲解校车疏散途径及方法。所有接车老师认真学习观看。(对参加人员进行灭火器的使用、紧急门的开关等消防知识培训,每人都掌握疏散逃生的办法和自救自护知识。校车师傅、跟车老师学会使用灭火器。校车师傅负责对跟车老师进行紧急门的使用培训。)。

2.接车老师集合乘车幼儿安全乘坐校车。(内容:上车前清点人数并检查幼儿有无携带危险品、xxx老师班级中途接走幼儿交接、排队安全上车、系安全带、车内巡视严禁幼儿车上吃食品、司机师傅查看车辆周围情况)。

3.平稳启动(驾驶员直视前方专心开车、后排跟车教师巡视车内情况,前排跟车教师关注线路并随时查看接车群,行进中的突发情况:晕车、急刹车、左右晃、吃东西等)。

4.永安路北头调头,校车出现故障吗,车头冒烟。

司机师傅及跟车教师组织幼儿疏散逃生。(校车故障设计:接送过程中车辆因机件故障突然停止在马路中间,xxx/xxx负责制造烟雾。车头冒烟,师傅与跟车教师立即安全疏散幼儿,做到逃生时不抢道、不惊慌,有序撤离)x师傅负责处理故障烟雾(灭烟雾)。

5.待故障解除,安全乘车返回,xxx处停车,在校车上xxx做总结。

6.副班教师延伸普及乘车安全教育。

五、后期宣传链接:

xxx。

乡镇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出现的校车事故教训,全面排查、严厉整治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各类隐患问题,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预防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局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针对当前严峻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校园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全面排查、严厉整治各类交通隐患问题,坚决防止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摸清隐患底数,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严格源头管理,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实现坚决消除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批线路线运行等违法行为和接送学生车辆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坚决”的工作目标。

1、全面排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详细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全面摸清校车和私人提供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全部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和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出行。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严格执行校车许可审查制度,做好校车登记和标牌核发工作,定期排查校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情况。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恶劣天气下的校车运行和道路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学生和幼儿伤亡事故的发生。

2、全面排查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所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宣传教育,集中审查驾驶人的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相关信息,并逐一登记造册。学校定期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紧急救护能力。

3、全面排查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会同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偏远县乡道路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立即做好登记,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校车服务能力,建立区域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和校车停靠站点,设置完善标志标线,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问题,完善交通信号灯、车辆减速设施,划定校车专用停放区域,为学生上下校车创造安全、便捷的“绿色通道”。

4、全面配合做好整治校车和违规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配合公安交警积极开展校园护学岗活动,在校园门前设立护学岗,加强上下学时段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查处;教育学生不乘坐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要积极举报,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查处。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手抄报等平台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要利用家长会、至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利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契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和所有人进行安全教育,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光碟,宣讲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及危害,提高广大校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和摒弃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和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增多,历来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务必要绷紧安全生产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持续的力度和措施,切实做好校园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精心组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动行动开展。

(三)切实做好情况上报。整治期间,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并善于总结上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事)例,形成长效机制,大力推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做好我镇各类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幼儿家长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防范和遏制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此次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日)。

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以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与相关单位、人员签订协议、致学生及家长一封公开信、家长会、校园广播、主题班会以及网上家长学校短信系统等多种形式,多渠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引导广大师生不坐超员车、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动力三轮车、拼改装车和非法营运车辆等各类不符合安女要求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同时,各校车使用、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校车司乘人员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并严格服从交警的指挥,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

(二)排查登记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

镇安办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滚动排查,对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自备、承租车辆、社会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逐校、逐车、逐人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向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反映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各种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幼儿和违章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集中整治期间,由镇安办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加大对学生乘坐车辆的检查力度,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建立检查情况登记簿等有效办法,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校车要求的车辆搭载学生、幼儿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接送学生、幼儿的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动力三轮车、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要坚决予于禁止,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从快予以处理。

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照《xx省校车管理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公安车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校车标志和准驾证,纳入校车管理。对不符合校车资质的客车,由教育部门督促整改,整改到位后,由公安车管部门纳入校车管理;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清理取缔。发现客车以外的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隐患未消除的车辆接送学生的,一律予以取缔。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未安装gps安全监控系统,且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

(四)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日)。

镇安办要督促有关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校车申报、定期检验、日常检修、违章和违法处置以及核载制度。通过建立常态管理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以及各中小学校要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校车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严格督导。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属地管理”、“产权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标准,强化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镇安办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查处的不按照校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重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构建校车管理长效机制。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统一行动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从而形成校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过渡期满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14]23号)文件精神,对全乡范围内校车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在本乡范围内从事幼儿接送的车辆(包括校车、公交车、农用车、三轮车、面包车等)、校车驾驶员、校车运行路线。

 此次整治活动从2014年7月30日至9月30日,为期两个月。

重点整治:幼儿园是否具有校车使用许可证;幼儿园校车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国标专用校车,驾驶员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格;校车是否安装了gps系统和3g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购买校车学生座位险;校车是否按规划运行路线运行等。

集中整治行动从7月30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30日至8月5日):各地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幼儿园的校车基本情况进行自查,摸清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运行路线等具体情况,再上报乡政府审核汇总盖章后,交县教育局安稳办。县教育部门根据各地摸底情况,对全县各幼儿园校车进行审核。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6日至8月10日):召开相关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整治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校车整治的相关内容,广泛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开展此次整治的重要意义。

(三)校车审批阶段(8月11日至31日):县教育部门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将对全乡幼儿园校车使用进行重新审批,对符合要求配备校车的幼儿园在8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呈报《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经教育、交通、交警审验符合规定后报县政府审批,再购置国标校车,安装gps及3g视频监控设备,办理校车学生座位险。根据幼儿园规模控制校车数量。对不符合要求配备校车的幼儿园不予审批,并取消原有校车。

(四)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乡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教育、交警、交通部门对校车进行专项整治。凡未经审批许可仍在使用车辆接送学生的;已审批但未安装监控设备、购买学生责任险、未按规定线路运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严格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幼儿园配备校车一定要符合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县幼儿园校车审批和管理规定》文件规定要求,即幼儿园园舍属按专门标准设计建设且有独立办园场地的幼儿园才有资格申请配备校车,幼儿园园舍属店面式、住房式、租学校教室等的,一律不准配备校车。不够资格配备校车的幼儿园,现在有校车的,不论是国标专用校车,还是非国标专用校车,一律按国务院颁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县政府印发的《县幼儿园审批和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取消。

(二)严格校车驾驶资格审核。对有资格配备校车的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进行审查,驾驶员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予以清退。取得了相应驾驶证的,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校车驾驶资格条件”执行审核,符合的予以办理校车驾驶证。

(三)校车安装gps系统和3g视频监控系统。幼儿园已获批准配备的校车,每辆均要安装gps系统和3g视频监控系统,没有安装的校车,一律不准运营。

(四)购买校车座位险。每辆校车按照每人座位30万元的标准购买学生座位险,没有购买校车座位险的,一律不准运营。

(五)规划校车运行路线。有资质申报校车的幼儿园,在申报校车许可的同时要申报该校车服务线路,所有校车禁止在临崖、旁水、道路状况差的道路上运行,村级有幼儿园(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其他幼儿园校车禁止进村接送学生。

(六)依法严格查处。加强路面监管,对于仍使用非国标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要求车辆所有人恢复机动车原貌。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取得校车加强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强制报废,确保上路行驶的校车安全性能良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强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车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强化全局意识,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相互沟通与通报。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半月一汇报,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营造成氛围。要广泛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举措、相关政策,坚持全面舆论引导,反面典型警示,争取全社会对整治工作的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甘肃省正宁县“11·16”和江苏省徐州市“12·12”特大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管控,坚决杜绝“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市政府定于20xx年1月起在全市开展常态化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责任明确,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常态化和日常化的管理,形成治理合力,共同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全市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下称市校车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坚决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来认真抓紧抓实,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明确职能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承担校车安全的主体责任,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并安装gps监控系统,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管;要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驾驶;要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要临时租用车辆的学校、幼儿园,要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不得租用个人所有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未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对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坐不合要求车辆,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要履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研究辖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校车安全资质审查,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校车资质和行驶线路的审查备案,按照有关标准制作并向符合条件的校车配发校车标牌;要开展“护卫天使行动”,落实“护学岗”工作,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校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校车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校车交通安全责任,对校车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三)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校车审批。各地要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和校车开展再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学生和校车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核载人数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台账档案,全面检查学校和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对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不落实,校车有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运停驶,限期整改;对未经安全审查、无校车标牌的其他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校车标牌。各地要以校车“五不出校制度”(校车车况不良不出校、校车超员不出校、驾驶人资质不合不出校、校车证件不齐不出校、照管教师未到位不出校)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落实。

各地必须按照粤公通字〔20xx〕10号文件要求,做好校车核定登记工作。因集中运送学生而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应按规定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公安交管,市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校车标牌申请表》;

2.本学校与当地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3.拟聘用驾驶人员的健康证明和驾驶证复印件;

4.本学校拟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

5.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

6.本学校制定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7.本学校对机动车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8.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申领工作要在20xx年3月上旬前完成。

(四)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各级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运行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对校车号牌标识、使用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日期、驾驶人姓名、运行路线、照管老师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逢车必查,逢违必罚,杜绝事故隐患。要在日常执勤中,加大对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车辆没有进行校车登记、没有粘贴校车标牌而接送学生的,一律停运,通报教育部门进行处理;对校车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一律停运,通报教育部门进行处理。要大力开展打击“黑校车”治理活动,严禁拼装车、低速汽车、农用车、报废车搭载学生。要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管理,重点治理校园周边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逆行、违法调头等行为,为学生出行创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没有粘贴校车标牌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严格以非法营运从严从重处罚。

(五)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各级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对校车审查备案的条件、要求、程序规定以及法律责任,要作为重点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广度和深度,组织记者随警作战,曝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剖析深层次原因和典型案例,赢得群众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各地教育行政、公安交管部门要立即联合召开辖区学校校长及校车驾驶人会议,通报甘肃省正宁县“11·16”和江苏省徐州市“12·12”事故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并责成各学校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家长、师生安全意识。公安交管部门要适时组织校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通报事故情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开违法车、开车不违法;定期指派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小手拉大手,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做到不坐违法车、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良好风尚;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督促学校设立宣传栏和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值班制度,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黑校车”,加强校车管理,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接送学生。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共同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定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校车安全管理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排查整治校车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开展校车安全管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进行重点督查,限期整改。

(二)文明规范执法。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导致的事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校车整治办。市校车整治办要及时以简报的形式通报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校车接送安全工作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切实保障我镇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宁都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宁都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中心小学,由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坚决果断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全面落实^v^《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减少校车交通事故,切实增强师生、驾驶员安全意识,彻底取缔黑校车、不合格校车,坚决杜绝三轮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一)整顿校车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坚决取缔“三无”校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延缓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各类货运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校车;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档案,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和驾驶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未办理车辆交强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校车接送停靠点、县乡道、“村村通”公路和山区公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现象突出路段的整治;完善学校周边及校车行驶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督查校车日常监管情况。督查各校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情况,校车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教师跟车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的落实情况。

(一)整治方法。

以乡镇为单位组成整治工作小组,深入村(居)幼儿园,对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进行排查摸底,针对排查出来的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和立即取缔三类。对限期整改类当即发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整改措施,对拟依法取缔的校车当即下发取缔告知书。对需要采取联合执法的,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二)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回头看”四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制定《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步骤,召开当地校车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对象、目标及要求。

2、调查摸底阶段(10月10日—10月14日)。

【交通方案】全市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11.16。

2011。

12。

1

日至。

12。

3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校车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力保障全市校车和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交通安全,以实际行动、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校车驾驶人和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涉及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重点违法:校车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不按规定定期检验、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校车驾驶人不具备从业资格;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马自达、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

重点时段:学生、幼儿上学放学高峰时段。

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要按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要求,立即深入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每一所幼儿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交通方式调查,全面掌握校车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填写《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登记表》(见附件一),完善相关基础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确保

“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校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告诫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要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状况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校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校车安全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各地要对校车进行分类管理,对学校、幼儿园自备或政府组织的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由县级教育、公安部门核发统一的校车标志和校车准驾证对其他非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以及家长自发包租、拼租车辆,参照校车及其驾驶人标准,纳入校车管理,核发统一标志要结合调查摸底工作,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审查,确保人车见底校车重点审查车辆状况、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和有无定期参加审验、达到报废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等;校车驾驶人重点审查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和相应准驾车型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近。

3

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有无记满。

12。

分纪录,有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等。对于车辆状况差、安全标准不达标、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责令其停驶;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到位后再运行;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一律取消其接送学生资格。要认真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筑牢安全屏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要逐校逐园、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与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状,中小学、幼儿园要与学生家长、校车所有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与有资质的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公安交巡警大队与中队、中队与民警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校车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车头、人头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要集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乱停乱放、乱鸣喇叭、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道路环境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

“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和“护卫天使行动”,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和校车行驶线路的巡逻管控,灵活设置检查点,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门前交巡警护学岗的作用,在上学放学期间,对学校门前校车逐一进行检查,坚决杜绝超员和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等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马自达、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检查备案情况,未经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备案的,责令其停止营运。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正喜任组长,副市长陆长苏、倪兴余、唐道伦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将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组织、部署、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联动,加强地区和部门之间横向、纵向的信息沟通,形成集中整治的强大合力,并经常性地组织集中统一行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治氛围,共同推进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将组织教育、公安、安监、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问题。对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生校车严重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主要是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关报表和好的经验做法,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发简报、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减少农村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解决“上学难、交通难”的问题,稳步推进全市校车规范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8月至20xx年1月,在张星镇、齐山镇开展校车试点运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校车运行公益化,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行、财政补贴”的原则,规范校车运行和管理,切实改善中小学学生乘车条件,保证学生乘车安全。通过试点运行进一步完善校车运行模式,提高校车运行质量,建立健全校车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校车工程稳步实施、持续健康发展。

张星镇和齐山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

目前,由校车接送学生主要是解决路途远的学生的实际困难,因此,离校较近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接送。非试点镇施教区(招生区域)内的学生不安排接送。暂定乘坐校车的学生范围:距离学校3公里以上的小学生和距离学校3.5公里(齐山镇为4公里)以上的初中生。

根据以上范围,在本学期,张星镇需乘坐校车学生2279名,齐山镇需乘坐校车学生1394名(在办理学生乘车证后,将确定实际乘车学生数)。

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共设学生接送线路26条,其中张星镇设学生接送线路8条(44个站点),齐山镇设学生接送线路18条(60个站点),运行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对线路、站点做进一步优化调整。

1.校车配备。

根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状况,按每校车乘坐47人,共需车辆33辆,其中张星镇需19辆,齐山镇需xx辆。具体车型由市教体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招金集团及运营公司共同确定。由招金集团出资购买校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确保在月日前办好相关手续,并能够投入使用。

2.停车场所。

由教体局及学校安排停车场所,并安排人员看护车辆,确保车辆正常、安全停放。

3.候车亭。

根据科学、合理、集约的原则,适时在安全和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学生候车亭。建设费用由市、镇财政各承担5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待校车投入正常使用后,考虑在重要干道和学生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交通安全设施,费用由市、镇财政承担。

价值的校车。经公安、交通部门检测校车符合安全标准,每车每延长使用1年市财政给予运营公司奖励20xx元人民币。校车经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运营公司无偿归还招金集团处理或作价用于更换新的校车。

校车公司要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中对校车驾驶员的要求招聘驾驶员,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同时做好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每辆校车配备1名专职驾驶员。教育部门要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

(一)乘车手续。

对符合条件且需要乘车的学生,必须办理以下手续: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根据乘车条件进行审核;镇中心初中审批;家长缴费并签订乘车协议;办理乘车证。学生凭乘车证乘车。

乘车学生数每学期调整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前两周报乘车学生预测数,在学生报名注册当天报实际乘车人数,试点镇中心初中汇总后报教体局安全管理科。

(二)乘车费用。

1.成本核算办法。

为便于学生乘车成本的核算和确认,校车公司应将校车运行的财务状况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运行一学期后由市财政局、教体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对校车运行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按照“正常运转、不留盈余、适当奖励”的原则,确定实际运行成本和核定补贴数额。

校车运行期间的相关税费,实行先征后补。

2.费用承担。

(1)乘车学生按单程乘坐距离5公里以内的每学期承担200元/人,单程乘坐距离5公里以上的每学期承担300元/人。

(2)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解决。

城乡低保户和家庭困难子女免交乘车费,其乘车费由市财政承担。

3.费用结算方式和时间。

学生承担部分由学校与校车公司开票结算,全额上缴校车公司。结算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

为确保校车的正常运行,财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按6000元/车的标准预付给校车公司。学期结束后,根据各部门对每辆校车的服务、安全管理及违规情况的考核情况,再按核定补贴数额结算。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教育、交通、公安、财政、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远市校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对校车试点运行工作统筹安排和调度,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校车试点工作高效、和谐推进。

市安监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安全工作协调和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例会。

公司。市教体局及镇中心初中负责对校车使用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学校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在校内上下车的安全管理、学生乘车的组织,确保学生准时上车,准点开车。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做好学生家长与校车公司的沟通工作。协助校车公司和学生家长签订好乘车协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校车公司的行业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车辆行驶线路,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对干预骚扰校车运行现象要会同公安部门给予制止和打击,为校车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会同公安负责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及违规检查与处罚。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监控。学生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口安排警力,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制止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会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免费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费用的核算及拨付。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程的审计及校车财务的监管工作。

试点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严格控制乘车人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部分线路较长且会车有困难的道路,按要求建好会车点,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过。负责候车亭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协同校车公司做好乘车协议的签订工作。

校车公司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校车管理条例》、淮阳县政府和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的校车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车辆的运营,规范校车行为,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督促、指导各小学,幼儿园扎实开展校车管理工作。落实校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非法车辆的运营,增强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防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乘车安全。

为了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郑集乡中心校成立了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长青。

副组长:徐汝栋、陈世旺。

成员:张森、张二员、陈百传、杜熠伟、吕季梅、豆品梅、薛冬梅。

20xx年2月15日至本学期结束。

1、建立校车档案。凡是有校车的学校,都要为校车建立档案,一车一档。校车、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的基本信息和校车的行车路线,接送学生名单都记录在案。所有校车档案都一式两份,中心校一份,学校一份。

2、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学校校长或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是直接责任人。校长或园长负责督促、检查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保证校车安全运营;校车驾驶员负责校车的日常维护、检查,做好记录,按规定路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驾驶校车;随车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安全,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并协同驾驶员做好路上行车安全,把学生安全送达。

3、落实校车运营情况月报制度。各校把校车运营情况和各种记录上报到中心校,一个月上报一次。做到中心校对每辆校车的运营情况都了如指掌,并存有档案。

4、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教育,向学生讲解乘车的安全常识,让学生牢记于心,养成良好习惯。开展一、二次事故逃生演练,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事故逃生的技能。

5、开展自查自纠。召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负责人动员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查找本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

6、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校车管理领导小组人员采取不定时、

不定点的方式,到有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校门口或接送学生车辆的必经之路上蹲点、拦截,严查接送学生车辆,坚决杜绝非法车辆接送学生。

7、规范校车行为。校车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分包到校,对校车逐一排查,查看校车配置是否齐全,灭火器、安全锤、卫生箱缺一不准上路;检查校车驾驶员证件,驾驶员证件不符不准上路;严查各种登记记录(校车检查记录、学生上下车记录、学生下车后的终查记录),记录不齐全不准接送学生;在校车的必经之路上,检查校车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超速、超载,校车驾驶员是否违规驾驶。

8、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的安全培训。聘请交警部门人员,对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培训,让校车驾驶员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术,特别是遇上恶劣天气时,能够安全驾驶校车,绝对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另外,授权学校遇到恶劣天气时,校车运营安全隐患较大,为了安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9、落实责任追究制。检查中如发现有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对车辆坚决扣留,交与交警部门,并对该校负责人严肃处理;校车运营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交与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所属学校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组长:高杰

副组长:孟召浦   张玲玲

组员:刘书静、冯士平、杨利伟、苗淑荣

二、 任务目标及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 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 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 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 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 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 45 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 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周店小学

2015年9月2日

西保障学校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邯郸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解金科

副组长:周长明、王成周

组 员:吕爱平、李娇娇、王永昌、张艳雷

杨顺林、孙小玲、王玉凤、王红梅

二、 任务目标及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 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 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 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及时让学生家长签订《西保障学校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 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 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河北省校车备案登记表》并附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 45 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 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校车行驶秩序,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为学生上下学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一平 县人民政府副

副组长:张 良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晓林 教育局局长

滕 刚

交通局局长 曹 华 安监局局长

郑 勇 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启军 运管所所长

黄泽忠 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指挥和协调。

四、专项整治内容

1、开展校车排查和登记检验,严格实行准入制度,查封无手续、手续不全的校车。

2、开展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3、集中整治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查扣未

取得校车标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五、任务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综合整治组,抓好辖区内的校车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账,组织开张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交-警大队: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严把校车审批入户关,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严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校车超员运输和非法校车运送学生;加强校车驾驶员日常监督,确保其认真履职。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交通局:负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负责规范校车运营行为,审核校车行驶线路,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运送师生的车辆。

县安监局: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配合

各职能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工作分组

此次校车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行动小组:

第一组:江口片区(大桥江乡、舒家村乡、江口墟镇、隆家堡乡、兰村乡)

第二组:锦和片区(郭公坪乡、锦和镇、拖冲乡、尧市乡、文昌阁乡、长潭乡)

第三组:岩门片区(谭家寨乡、岩门镇、高村镇、石羊哨乡、谷达坡乡、板栗树乡)

第四组:兰里片区(绿溪口乡、栗坪乡、兰里镇、和平溪乡、黄桑乡、吕家坪镇)

七、行动步骤

本次整治时间为

(一)排查阶段

1、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交通、公安交-警、教育、安监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摸排学生用车数量、车况、运营资质、驾驶人资格等情况,建立本辖区学生用车管理台账。

2、县教育局、交-警大队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用车和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人员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设随车接送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 加强校车及驾驶人资格审查

驶。禁止将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作为校车使用。对于没有运营资质和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重罚的重罚,绝不姑息迁就。

(2)公安交-警部门要集中审查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报县教育局及其服务学校、幼儿园。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及处罚,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集中整治阶段对全县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3.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

教育、交-警、安监部门要督促学校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校车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督促学校校车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行驶记录仪。要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同时,将民办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列入年检的主要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4.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1)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警力,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对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随意改装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同时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客运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要立即督促相关学校进行整改,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拥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的分布和途经线路,在日常执法中,要加强对校车行驶途中的管理,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罚,注重发现无校车证的“黑校车”,坚决杜绝存在严重隐患车辆、报废车接送学生,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扣车、扣证,并设法转移车上的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县交通局要强化校车行驶线路的管理,严格审查校车行驶线路,确保校车行驶路况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校车从事非法营运。

5.完善交通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6.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科学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彻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要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三)总结考核阶段

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配合,优化交通环境。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优化交通环境,着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建立校车管理通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校车违规举报电话,交-警部门要将查处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定期通报教育主管部门。

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在搞好集中整治基础上加强对校车常态化的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校车办

2015年9月28日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切实保障我镇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宁都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宁都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中心小学,由xx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坚决果断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减少校车交通事故,切实增强师生、驾驶员安全意识,彻底取缔黑校车、不合格校车,坚决杜绝三轮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一)整顿校车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坚决取缔“三无”校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延缓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各类货运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校车;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档案,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和驾驶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未办理车辆交强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校车接送停靠点、县乡道、“村村通”公路和山区公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现象突出路段的整治;完善学校周边及校车行驶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督查校车日常监管情况。督查各校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情况,校车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教师跟车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的落实情况。

以乡镇为单位组成整治工作小组,深入村(居)幼儿园,对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进行排查摸底,针对排查出来的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和立即取缔三类。对限期整改类当即发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整改措施,对拟依法取缔的校车当即下发取缔告知书。对需要采取联合执法的,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二)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回头看”四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制定《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步骤,召开当地校车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对象、目标及要求。

2、调查摸底阶段(10月10日—10月14日)。

镇人民政府根据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开展核实登记,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依法取缔三类,并将排查情况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

在梳理排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集中安排时间和人力进行联合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取缔,不留后患。

4、整改“回头看”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将针对不合格校车、非法运营车辆、三轮车、摩托车是否得到彻底取缔,是否还在接送学生上下学进行“回头看”,对限期整改校车是否整改到位进行路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一)明确工作职责。乡镇对辖区内校车管理总负责,并将校车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各校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就校车整治问题向当地乡镇政府专题汇报。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好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加大对校车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打击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的决心,宣传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校车运行的监督管理。各校车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定期不定期加强对所监管校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确保我镇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运行。

校车安全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07]14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彭静副组长:杨茂兰、李红星、王小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法规综治股),由周兴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永喜、杨友君、丁仁满、王小山、陈启明、易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组:负责中方处、泸阳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杨茂兰组长:周兴平。

成员:舒有为、王小山、陈启明、易芳。

检查对象:(19所)。

桐木中心小学牌楼中心小学中方中心小学。

县幼儿园星光幼儿园天娇幼儿园。

子恩幼儿园工业园幼儿园小蜻蜓幼儿园。

宝宝乐幼儿园泸阳中心小学聂家村中心小学龙场学校花桥中心小学花桥博雅幼儿园。

泸阳怀磷幼儿园泸阳博爱幼儿园花桥火马塘幼儿园。

泸阳大风车幼儿园。

第二组:负责铜湾处、铁坡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王小林组长:杨永喜。

成员:杨友君滕卫国丁仁满。

检查对象:(8所)。

铁坡学校石宝学校未来之星幼儿园。

铜湾卡通城幼儿园铜湾中心小学铜鼎学校。

新建中心小学袁家学校。

4月13日—15日三天时间。

1、校车喷漆的落实情况。

2、校车标识标牌的粘贴情况。

3、校车超载情况及值班跟车教师情况。

4、座位险等保险情况。

5、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有效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6、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12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7、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接送学生、幼儿的档案资料。

8、办理校车手续及检查车况。

县交警大队和县教育局各提供一辆。

(1)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校车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形成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3)4月25—30日集中办理校车手续。

1、社会车辆不得在学校门口或进校园装载学生上下学。

2、各校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

中方县教育局中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xx四月七日。

校车安全应急方案

为了校园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宗旨,为了让广大师生司机深入地了解车辆消防逃生常识,切实树立消防意识,真正掌握好车辆消防安全知识,并具备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能有效迅速地引导学生安全、快速地疏散逃生,学会正确使用逃生锤、灭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特制订本校车安全逃生演习方案。

20xx年12月16日,上午第3节课。

大操场。

组长:欧阳金陵。

副组长:蒋中明、郑建强。

组员:张学军、李伟、李剑及全体师生。

1、总指挥:欧阳金陵。

2、现场指挥:郑建强。

3、疏散组:张学军。

职责:负责“起火校车”内学生的疏散,指挥学生向安全区域疏散,检查是否有人留在“起火校车”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并安抚稳定其情绪。

4、后勤保障组:李剑。

职责:负责演练总计时,维持集合前后学生纪律。

5、宣传组:李伟。

职责:负责在各班广泛动员,利用黑板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宣传有关消防知识的文章,使消防意识深入学生的心里。演练时,安排人员进行拍照。

2、安全处负责组织接送车驾驶员到位。

3、宣传组安排一名老师进行广播,包括总结的广播。要求组织时间恰当。

4、后勤处准备好演练所需器材(两个烟雾弹,音响设备)。

5、宣传组组织好现场活动的照相。

6、班主任要在班上做好思想工作,让学生提前了解本次演习的内容,要求学生认真观摩掌握好车辆突发事件的逃生技巧,并注意遵守纪律。

1、上午10:00演练车辆停放在演练现场。

2、上午10:30,全体师生、司机集中在大操场。

3、10:50欧阳校长宣布演练开始。

4、参与演练的师生、司机等车就位。

5、车辆行驶中突然有一名学生发现校车的底部冒出“浓烟”,立即大声报告:“汽车着火啦!”,司机听到报告后迅速停车,熄匙,打开车门。

2、跟车老师立即向学生大声通知:“车着火!大家镇定!听从指挥,有秩序地下车!”跟车老师迅速下车,站在车门口,协助学生迅速下车(学生按由前到后的顺序依次下车)。司机拿出灭火器准备灭火。

3、学生用衣袖、手帕或者红领巾等捂住口鼻,弯腰迅速撤离到离车辆50米外的安全区域集队,预防汽车油箱发生爆炸,跟车老师点名。

4、疏散组及时将学生带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和稳定学生的情绪,指挥教育学生撤离时要用衣袖、手帕或者红领巾等捂住口鼻,弯腰撤离。

5、学生集队总结。

6、宣布本次自救逃生演练结束,参与演练的师生有序退场。

校车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我街实际,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

(四)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企业要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示范引领。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校车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减少农村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解决“上学难、交通难”的问题,稳步推进全市校车规范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8月至1月,在张星镇、齐山镇开展校车试点运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校车运行公益化,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司运行、财政补贴”的原则,规范校车运行和管理,切实改善中小学学生乘车条件,保证学生乘车安全。通过试点运行进一步完善校车运行模式,提高校车运行质量,建立健全校车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校车工程稳步实施、持续健康发展。

二、试点范围。

张星镇和齐山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

目前,由校车接送学生主要是解决路途远的学生的实际困难,因此,离校较近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接送。非试点镇施教区(招生区域)内的学生不安排接送。暂定乘坐校车的学生范围:距离学校3公里以上的小学生和距离学校3.5公里(齐山镇为4公里)以上的'初中生。

根据以上范围,在本学期,张星镇需乘坐校车学生2279名,齐山镇需乘坐校车学生1394名(在办理学生乘车证后,将确定实际乘车学生数)。

条(60个站点),运行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对线路、站点做进一步优化调整。

三、校车配备及场地设施。

1.校车配备。

根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状况,按每校车乘坐47人,共需车辆33辆,其中张星镇需19辆,齐山镇需xx辆。具体车型由市教体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招金集团及运营公司共同确定。由招金集团出资购买校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确保在月日前办好相关手续,并能够投入使用。

2.停车场所。

由教体局及学校安排停车场所,并安排人员看护车辆,确保车辆正常、安全停放。

3.候车亭。

根据科学、合理、集约的原则,适时在安全和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学生候车亭。建设费用由市、镇财政各承担50%。

4.交通安全设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待校车投入正常使用后,考虑在重要干道和学生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交通安全设施,费用由市、镇财政承担。

四、运行体制。

价值的校车。经公安、交通部门检测校车符合安全标准,每车每延长使用1年市财政给予运营公司奖励元人民币。校车经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运营公司无偿归还招金集团处理或作价用于更换新的校车。

校车公司要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中对校车驾驶员的要求招聘驾驶员,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同时做好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每辆校车配备1名专职驾驶员。教育部门要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

五、乘车手续与乘车费用。

(一)乘车手续。

对符合条件且需要乘车的学生,必须办理以下手续: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根据乘车条件进行审核;镇中心初中审批;家长缴费并签订乘车协议;办理乘车证。学生凭乘车证乘车。

乘车学生数每学期调整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前两周报乘车学生预测数,在学生报名注册当天报实际乘车人数,试点镇中心初中汇总后报教体局安全管理科。

(二)乘车费用。

1.成本核算办法。

为便于学生乘车成本的核算和确认,校车公司应将校车运行的财务状况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运行一学期后由市财政局、教体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对校车运行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按照“正常运转、不留盈余、适当奖励”的原则,确定实际运行成本和核定补贴数额。

校车运行期间的相关税费,实行先征后补。

2.费用承担。

(1)乘车学生按单程乘坐距离5公里以内的每学期承担200元/人,单程乘坐距离5公里以上的每学期承担300元/人。

(2)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解决。

城乡低保户和家庭困难子女免交乘车费,其乘车费由市财政承担。

3.费用结算方式和时间。

学生承担部分由学校与校车公司开票结算,全额上缴校车公司。结算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

为确保校车的正常运行,财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按6000元/车的标准预付给校车公司。学期结束后,根据各部门对每辆校车的服务、安全管理及违规情况的考核情况,再按核定补贴数额结算。

六、相关部门职责。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教育、交通、公安、财政、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远市校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对校车试点运行工作统筹安排和调度,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校车试点工作高效、和谐推进。

市安监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安全工作协调和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例会。

公司。市教体局及镇中心初中负责对校车使用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学校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在校内上下车的安全管理、学生乘车的组织,确保学生准时上车,准点开车。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做好学生家长与校车公司的沟通工作。协助校车公司和学生家长签订好乘车协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校车公司的行业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车辆行驶线路,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对干预骚扰校车运行现象要会同公安部门给予制止和打击,为校车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会同公安负责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及违规检查与处罚。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监控。学生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口安排警力,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制止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会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免费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费用的核算及拨付。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程的审计及校车财务的监管工作。

试点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严格控制乘车人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部分线路较长且会车有困难的道路,按要求建好会车点,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过。负责候车亭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协同校车公司做好乘车协议的签订工作。

校车公司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

校车安全演练方案

1.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2.让幼儿学习安全乘车的知识并进行宣传教育,掌握安全突发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3.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心理素质,科学应对,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组长:xx。

组员:xx。

参与人员:所有驾驶员及接车教师、乘坐校车幼儿。

指挥:xx。

1.司机师傅筹备讲解校车相关安全自救途径。(雷月通知师傅)。

2.演练时间:20xx年月日下午。

3.车辆准备:豫f、烟雾弹、灭火器、医药箱。

4.人员准备:所有接车教师、驾驶员、乘坐校车幼儿分别20人。

5.演练地点:xxx路,集中上车点:xxx幼儿园。

6.摄像:xxx。

1.校车师傅讲解校车疏散途径及方法。所有接车老师认真学习观看。(对参加人员进行灭火器的使用、紧急门的开关等消防知识培训,每人都掌握疏散逃生的办法和自救自护知识。校车师傅、跟车老师学会使用灭火器。校车师傅负责对跟车老师进行紧急门的使用培训。)。

2.接车老师集合乘车幼儿安全乘坐校车。(内容:上车前清点人数并检查幼儿有无携带危险品、xxx老师班级中途接走幼儿交接、排队安全上车、系安全带、车内巡视严禁幼儿车上吃食品、司机师傅查看车辆周围情况)。

3.平稳启动(驾驶员直视前方专心开车、后排跟车教师巡视车内情况,前排跟车教师关注线路并随时查看接车群,行进中的突发情况:晕车、急刹车、左右晃、吃东西等)。

4.永安路北头调头,校车出现故障吗,车头冒烟。

司机师傅及跟车教师组织幼儿疏散逃生。(校车故障设计:接送过程中车辆因机件故障突然停止在马路中间,xxx/xxx负责制造烟雾。车头冒烟,师傅与跟车教师立即安全疏散幼儿,做到逃生时不抢道、不惊慌,有序撤离)x师傅负责处理故障烟雾(灭烟雾)。

5.待故障解除,安全乘车返回,xxx处停车,在校车上xxx做总结。

6.副班教师延伸普及乘车安全教育。

xxxx。

校车安全演练方案

为了学生的乘车安全,本着学生“安全第一”,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宗旨,制订校车安全逃生演练方案。

20xx年4月28日(早上7:30)地点:校园操场。

人数:一批乘坐校车的学生约41人车辆:1辆。

组长:向北平,副组长:游万龙。

成员:张克军,蒋启荣,曾铁安,王深根,杨明高,各班主任。

1、广播准备。

2、师生事先熟悉逃生场地(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逃生方法、顺序、路线。

3、卫生保健准备。

1、警报声起。

2、跟车教师组织学生沿疏散路线,快速离开校车。要求:

(1)每个学生捂着口鼻走。

(2)逃生时不抢道、不惊慌。

(3)教师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3、重点危险地带专人把守(车门、车窗)。

4、集中安全地带,清点人数。

5、演练后领导发言。

6、演习结束排队有序回教室。

1、总指挥:向北平。

2、副总指挥:张克军。

3、摄影方面:余五。

4、广播:陈仲年。

5、急救员:汪灿、肖丽。

6、现场抢救:蒋启荣、李生。

7、疏散、清点人数:游万龙、杨明高。

8、对学生进行校车安全逃生教育:各班主任。

9、领导总结发言:张克军。

校车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督促、指导各小学,幼儿园扎实开展校车管理工作。落实校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非法车辆的运营,增强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防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乘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郑集乡中心校成立了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长青。

副组长:徐汝栋陈世旺。

成员:张森张二员陈百传杜熠伟吕季梅豆品梅。

薛冬梅。

三、时间安排。

201x年2月15日至本学期结束。

四、采取措施。

1、建立校车档案。凡是有校车的学校,都要为校车建立档案,一车一档。校车、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的基本信息和校车的行车路线,接送学生名单都记录在案。所有校车档案都一式两份,中心校一份,学校一份。

2、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学校校长或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是直接责任人。校长或园长负责督促、检查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保证校车安全运营;校车驾驶员负责校车的日常维护、检查,做好记录,按规定路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驾驶校车;随车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安全,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并协同驾驶员做好路上行车安全,把学生安全送达。

3、落实校车运营情况月报制度。各校把校车运营情况和各种记录上报到中心校,一个月上报一次。做到中心校对每辆校车的'运营情况都了如指掌,并存有档案。

4、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教育,向学生讲解乘车的安全常识,让学生牢记于心,养成良好习惯。开展一、二次事故逃生演练,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事故逃生的技能。

5、开展自查自纠。召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负责人动员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查找本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

6、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校车管理领导小组人员采取不定时、

不定点的方式,到有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校门口或接送学生车辆的必经之路上蹲点、拦截,严查接送学生车辆,坚决杜绝非法车辆接送学生。

7、规范校车行为。校车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分包到校,对校车逐一排查,查看校车配置是否齐全,灭火器、安全锤、卫生箱缺一不准上路;检查校车驾驶员证件,驾驶员证件不符不准上路;严查各种登记记录(校车检查记录、学生上下车记录、学生下车后的终查记录),记录不齐全不准接送学生;在校车的必经之路上,检查校车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超速、超载,校车驾驶员是否违规驾驶。

8、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的安全培训。聘请交警部门人员,对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培训,让校车驾驶员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术,特别是遇上恶劣天气时,能够安全驾驶校车,绝对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另外,授权学校遇到恶劣天气时,校车运营安全隐患较大,为了安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9、落实责任追究制。检查中如发现有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对车辆坚决扣留,交与交警部门,并对该校负责人严肃处理;校车运营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交与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所属学校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郑集中心校。

201x年2月14日。

幼儿园校车安全运行方案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配合校车公司校车正常运营,保障乘坐校车幼儿的人身安全,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我园校车运行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园校车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和乘车幼儿的安全,成立校车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宇航任组长,孙海红任副组长,孙继钊、肖立平老师为成员。

二、管理措施。

(一)确定校车接送时间。

校车的进入,就是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幼儿,让没有车接送、无法入园的幼儿能够上学。

但是为了保证幼儿的正常教育教学,校车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幼儿园每天7点准时开大门,迎接孩子入园,8点40分关大门,进行封闭式管理,幼儿开始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所以校车公司必须在7点到8点40分之间把幼儿安全地送到幼儿园楼门口,交给专门接孩子的老师。

下午3点30分开大门,校车公司可在3点30分至4点30分之间把幼儿送回家。

(二)加强校车日常管理,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1、校车运营前要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划分责任状,当孩子上车以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都与幼儿园无关。

2、安排专人做好幼儿的接送工作,每天认真清点下车入园幼儿人数和离园时幼儿上车人数,并与校车公司人员做好记录并双方签字。

三、做好宣传及家长工作。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幼儿家长宣传校车的进入及校车与幼儿园之间安全责任的划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协作配合。

(二)履行相关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

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

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

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

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格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和标牌管理工作。

根据xx年年11月26日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

交警、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专用校车的外观标识喷涂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对非专用校车发放统一标牌。

两部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于20**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

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接送有序,特制定如下运行方案:

一、校车安全管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车运行时间、车辆线路情况:

周一至周五早上:6:30下午16:30。

豫线路1:

线路2:

豫线路1:

线路2:

豫线路1:

线路2:

豫线路1:

线路2:

三、防患措施。

1、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学生。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3、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

4、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5、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照管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6、校车在接送学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校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7、照管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值班领导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8、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照管员,照管员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9、照管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10、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11、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值班领导签字每月底交总务处备案。

12、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校后统一组织学生进班,防止出现因学生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门对配有校车的管理。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校长与分管领导、学校与驾驶员、分管领导与班主任、分管领导与照管员),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4、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及门卫负责候车学生的管理。

三、制定学生乘车守则。

1、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学生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2、学生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4、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6、尊重校车管理员和司机,听从照管员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

7、学生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车负责老师。

四、确定照管员职责。

随车照管人员肩负着重要的安全责任,《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做出了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五项职责: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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