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优秀21篇)

时间:2023-12-22 11:43:00 作者:字海

学校是一个严肃、活跃和有趣的地方,给予了我们许多难忘的经历和启发。看看下面这些学校总结范文,或许可以给你一些写作的启示。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舒城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各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校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对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库时,要严格验收,妥善保管,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一类房屋及构筑物。

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教学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教辅用房;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通用设备。

1.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录像设备、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2.电气设备:空调机、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等。

3.交通运输设备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职教学校的实训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五类图书、档案: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纸质图书或电子图书、数据等。

第六类家具、用具、装具:包括保险柜、档案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第七类动植物。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账。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账。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账。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账,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账,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账。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账面原值注销。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六条学校要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九)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划分及管理人员配备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三)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二)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十条学校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五)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六)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

第十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论证、考查、招标等环节的工作。较大金额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七条购置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基本建设等,应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纳入财政统一采购。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项目预算相关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签定契约,登记备查帐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检查有无损毁、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外的单位、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占用学校固定资产,确需占用的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末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

第三十条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学校总务处审核;

(四)学校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还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批。

(二)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总务处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对处置价值评估确认,实际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

(—)学校总务处设置总分类和明细分类账簿。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设置保管明细账,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记有关帐簿。

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记有关帐簿。

第四十一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四十二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按用途分拨,交由各部门使用,专人管理。

2、所有固定资产,要造册登记,须做到帐物相符,交由有关部门核对备案。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定期检查,因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经管理人员填写报废单,经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和批准进行极废。

4、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损失要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属因公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按责任的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5、学校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便借给他人。属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属外借的,外借单位要有正式介绍信,并按时归还,如有丢失,要照价赔偿。

6、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新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使用单位审定申报,经主管校长批准,然后交由采购人员购置,所购置的物品,须由使用部门验收入库入帐。

(2)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报帐手续,须经会计和使用单位登记入帐,签署意见,交由主管负责人签证,方可报帐。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与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一样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包括固定资产请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赔偿制度、报损报废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租赁制度、清查核对统计制度等。

第四章责任。

第十六条各校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十八条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可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参照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舒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发挥学校财产的教育功能,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和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培养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课桌椅、图书、学生用床)等资产,也应按固定资产管理。此外,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仪器设备都作低值耐久品进行管理。

(二)非固定资产。

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消耗品。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1、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增加,由使用部门提出,总务处汇总,校长室审批后,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以批准后购买。年度预算没有但使用部门又急需的办公设备,按预算变更程序申报,经批准后购买。

2、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部门,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和相关负责人购买。

3、总务处购买的物资要及时入库。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管理员或物品保管员的入库签名,给予付款结算。

4、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1、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配备国有资产管理员一人,统一管理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财产帐,财产帐须设置总帐及按部门分户帐。

2、固定资产管理员要根据资产购入、入库情况,按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要求做好资产总台帐工作,真实准确,做到帐帐相符(资产台帐与财务台帐相符),帐物相符(资产台帐与入库物品相符)。并把各项财产移交给各个使用部门,各个使用部门也建立自己的台账,每年与总账校对一次。

3、物品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学校资产的入库工作,并做好资产领用的登记工作。保证入库帐目与出库帐目相符。如临时使用,要负责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4、各部门、班级、教职工在学校办公、教育教学所需的用品,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到服务部门、物品仓库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物品。

5、维修工作人员从物品仓库领取资产后,做好资产领用维修单的登记工作,服务对象做好签名,明确实物的去向情况。维修工作人员对签名后的资产领用维修单要及时上报物品管理员。物品管理员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1、学校的资产实行定期核查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开学初的资产管理登记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中资产的增减情况,建立新的台帐。以一个学年为单位时间,在学期末总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处室、各部门、教师个人负责的财产进行核查。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总务保管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学年末做好资产的盘点工作。

2、资产使用者与部门对学校配备的设备、用品有责任进行日常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并做到与资产登记册相符。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把资产使用情况公示在校园网上,随时供责任人查看核实。

3、教职工因工作岗位变动,资产使用人变更时,使用人应及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办理设备清交手续。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办公室应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包括图书管理)为其办理资产清帐手续。

4、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学期初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根据对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评出abc档,供期末班主任考核量分。

1、因达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固定资产和损坏不能使用的资产,使用者要及时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登记,并及时回收、更换。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年定期将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进行汇总,经总务处主管人员检查核实,报校长批准后,填写资产报废报告单,写好固定资产报废报告,报市教育局技术装备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再行报废处理。

2、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一切资产。

3、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资产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报废资产,在一年一度的资产核查中,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收回入库。同时保证帐物相符。

4、总务处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平时维修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量大、影响面广的维修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确保办公、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换,因失误或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的,应酌情赔偿。

1、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须经校长批准。出借时必须有书面借条,注明借用时间、归还日期。由财产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单方可出校门。

2、凡借出的公物,到期统一由批准人和经手人负责追回,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1、学校资产是国家财产,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教职员工无偿使用,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办法。对非正常损坏和遗失的公物,照价赔偿。

2、班级资产包括课桌凳、电教、语音设备、玻璃门窗等,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与教学需要进行配备,并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3、学生宿舍中设施设备,学生无偿使用,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4、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图书、教学设施等,全校师生有责任妥善保管和爱护,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严禁随意采摘,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6、校园内一切建筑与设施都为学校资产,每个师生都有责任爱护与保管,如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县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应及时验收入账。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填制资产相关资料及时验收入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我系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系领导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内勤为专项负责人。协助系领导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本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进行日常管理。

5、每年对本系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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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

三、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七、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八、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九、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文教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账,按照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的设置,由各校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账、卡,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账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原值、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信息。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各校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簿。

(四)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随着国家教育教学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越发重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了在这方面的基础投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里面也暴漏出了许多问题,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方面依旧是学校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因此,要想办法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其使用效率。这些对学校进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学校固定资产是保证学校财务、后勤、教学、等一系列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的物质前提和基础。也是学校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衡量一个学校教学教学质量好坏的综合评价因素之一。学校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也是呈现多极化分布的趋势,比如说有来自于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还有来自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以及对这些资金在调配上所存在的问题,因此对于学校来说,要管理这么庞大且复杂的资产是相当困难的。具体的管理特点由下所示。

(一)所涉范围广泛。

固定资产管理活动贯穿于学校的方方面面中,对于学校所涉及到的一系列的活动都离不开固定资产的保障和支持。

(二)分散性盛。

从整体范围来说,固定资产可以说是贯穿于学校的各个方面,对于全校的学生老师都是有所涉及,这就导致了学校对每一件每一处的固定资产的管控难度大和不能更精确更好的把控其使用情况。

(三)工作繁重

除了原有的一些固定资产外,例如学校内部的图书室内所储存的数量及其庞大的图书,以及桌椅板凳等,都是极其容易造成损毁的,这些都对于在管理工作上带来了及其沉重的压力[1]。

(一)学校固定资产如何进行分类以及管理现状

按照惯例,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的划分,可以大致分为六种类型,一是学校的房屋建筑以及周边的一些附属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都是外在比较看得出来明显的。二是专用设备,即学校针对某些教学所专门配置的一些专用设备。三是通用设备,即学校用来日常进行沟通交流的设备。四是文物以及所展示陈列的物品,即学校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所得到的大批物品。五是图书,即学校进行同时分配与学生和老师的相关教学书籍。六是其他的一些没有在上述所提到的别的固定资产。随着国家对教育教学质量上越发严格的要求,所针对其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也是相当的雷厉风行。长时间以来,固定资产一直都是学校管理环节中的薄弱部分,虽然说国家对这方面一直是三令五申,但是都可以说是收效甚微,该发生的依旧会发生,该怎么样的依旧会怎么样。其中依旧是存在着对管理体制上疏忽,麻痹大意,意识环节的薄弱,相对管理机制的严重缺失。还有就是对于学校固定资产重复进行购买的浪费情况。

(二)学校固定资产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长时间以来,在管理这方面,一直是学校整体的一个薄弱环节,具体可以体现为在绝大多数的学校中,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一个情况,那就是重视教育,轻视管理。有些学校并没有把国家在这一块的先关规定放在心上,将所要求的内容抛诸脑后。对固定资产管理方式的不规范,态度上的严重松懈,都是导致其发生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因素。出了问题相互推拖,找不到具体负责人,造成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上的严重松懈浪费,这些都是要求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具体分析的,在进行妥善处理的,否则长时间这么下去,就会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职权非配不清等问题,导致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出现重大性失误。

(一)疏忽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环节的问题

学校并没有第一时间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到整体的财产预算体系当中,这就导致了其购买的计划性统一性不够完善,各个部门只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单独进行购买预算,在极大程度上会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和重复率。缺乏的是一个相对有权利的管理监察者,对购买资源的协调力度大大的不够,从而导致极大程度上的浪费,这些都是极其不可取的。

(二)对固定资产查实落实不到位,制度被严重架空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上的不到位,不够具体,不够全面。对日常的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核心会计计算情况的不够明朗,都会在对其进行管理的基础上造成一定的麻烦。虽然学校有相应的监察部门,但是缺乏到落实,没有可具体操作的资产管理内容,最终导致华而不实,形同虚设。

(三)固定资产管理较为单一化

学校固定资产基础管理环节上的相对薄弱,管理手段严重单一化,缺乏高效性与与时俱进。从20xx年以来,经过国家大规模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清查后,为了以防在计算上的疏漏,大多数学校都采用了相对应的管理软件来进行相关登记。从财务部门的角度上来看,运用软件进行管理,既减少了管理人员的负担,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高效性。但是这样做也衍生出了诸多的弊端,虽然说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环节上确实是减轻了不少压力,但是毕竟数据不能完全替代人。在运用这种便捷管理模式的同时,所衍生出来的弊端是,学校的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并没有能够进行统筹兼顾的有效联系。导致的是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疏散,学校也只不过是从会计的角度来做了对固定财务的计算处理而已。对于使用那些管理软件来说,只能说是将才做管理的模式从手工转变成了软件电脑,但也是换汤不换药而已。这些都并不能在根本上改变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所造成的落后、懈怠等现象[2]。

(一)学校部门并没有对管理固定资产

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得到根本的认识学校大部分都比较重视对学生的教育和人才的培养,而对于这些学校固定资产物质基础上并没有过多的认识性。个部门之间也缺乏相对统一的管理和协调,严重影响了学校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率。

(二)缺乏固定相关管理条例

学校虽然有相关管理条例,但是大多数都缺乏固定可行的高效实际操作性,在对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上,都缺乏相对可行的实际应用能力。各个部门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划分界限不明确,造成了极其严重的铺张浪费重复购买率等现象。

(一)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相关机构

对于固定资产如何进行管理,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所关注的一个焦点。学校要按照国有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所颁布的一系列条例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充分的完善。

(二)完备线管管理机制,并且配备相关技术检查人员

学校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国有固定财产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并且要派出专人对其所使用的情况出入的情况都要进行一对一的认真核查。此外,学校还要注重对此类管理人员的全方位培养,要让他们在达到要求的同时,基本素质也能得到提升。

(三)加强日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且建立长期有效的监察管理制度

完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程序,并且制定相关的管理检查制度,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每一步都要做到有迹可循,真实有效。相关部门之间要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合理的沟通,有效杜绝管理制度上所存在的漏洞。

(四)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的考核评估和相关的奖罚制度

在现有的制度下,通过改良进行更为系统化的建立,从而建立自上而下的根本改革考察制度。并且对看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进行统一的考核和评审。对于完成者要实行奖励制度,对于玩忽职守者实行惩罚制度,以此来调动他们参与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对固定财产的有效管理[3]。总之,固定资产是否能够进行有效管理,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乎到了学校的办学效率,利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的整体大局。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固有财产在使用情况上所面临的挑战也是越发的严重,所以要在做好对其进行妥善管理处置的基础前提下,更要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及理念方案,以此来提高学校的综合水平,促进其能够更好的可持续发展。

[1]许环。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中国外资,20xx(12)。

[2]梁小爱。浅谈中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解决策略[j]。管理视野,20xx(1):185—186。

[3]张燕芬。对如何加强学校固定管理资产的考量[j]。管理视野,20xx(12):153。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9)固定资产帐务核算。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总帐设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部门设部门明细帐记录本部门新有财产物资,会计和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与部门财产管理员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价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列为低值耐久物品。

2.低值耐久物品分类。按使用功能区别分类。

3.低值耐久物品管理办法与固定资产同。

4.学校设低值耐久物品总帐,部门设低值耐久物品明细帐。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

凡领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即为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实验用药品材料,维修用材料等均属之,这些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学活动的必备物资,在财产物资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的还要经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学校设收发室及仓库管理员,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做好购入验收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

五、帐簿设置。

1.财产物品验收登记簿。

凡订购、自行采购和上级调拨的财产物资,无论是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还是低值易耗品都必须经由仓库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帐、记入〈〈财产物资验收登记簿〉〉。

仓库管理员按物品分类,对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开出验收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必须是固定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总帐,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不需要交会计,第三联交部门管理员登入部门财产帐。

固定资产登记册是随时随刻详细记录学校固定资产情况的表册,仓库管理员凭固定资产验收单登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4.耐久物品登记册。

耐久物品登记册同固定资产登记册,记入方法完全相同。

低值易耗品明细帐。

消耗性物品,面广量多,在记录同一物品,不同型号或不同价格时,可一并记录,在记录中宜粗不宜细,但必须做到帐与实物数相符,并结出存数。

学校设固定资产资产总帐、总分类帐,部门设固定资产分类帐。固定资产总值表固定资产总值表是反映学校每年固定资产变化情况的表格,一般一年记录一次。

6.教职工公物借用保管登记卡。

学校教职工借用或专人保管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记录在卡,不满一个月的可用借条的方法,便于教职工在离开学校时移交新有物品。

培训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中心财产管理,保障中心财产安全,完整,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1、设备(含软件)的购置采用预算制度,并在学校预算制定前,各科室对将购置的设备,配件和工具等提出书面预算申请,报中心办公室,并经中心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购置项目,原则上不能进行采购。

2、资产的购置必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3、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申领支票和办理报销等事宜。

1、资产购置后,必须到中心办公室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2、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增手续。

3、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后,由科室负责人领取并签字。

4、涉及公用设备,配件,器材,耗材等由物管员统一管理,各科室根据需要填写出库单领取。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原则上按所属科室进行管理,科室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由主管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2、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对资产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及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4、资产因工作需要带出校外的,应填写相关单据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并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带出。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问题时,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

2、各科室要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并对故障或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办法及结果进行登记。

3、各科室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报中心主管领导,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请有关单位进行维修后处理。

4、维修后,由中心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进行登记备案。五,资产的核查中心办公室每学期进行一次资产核对工作,以确保资产合理,有效的使用。在核查过程中,有关科室负责人应密切配合。

六,资产的报废凡是报废的资产,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上报中心办公室,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由中心办公室与有关科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一、校产管理必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有领导、专管人员、兼管人员参加的校产管理委员会。

二、校产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定期向校管会汇报工作,负责建立财产总帐、明细账、位置帐,做到帐物相符。搞好物品调配、清查、核对、报废、维修的督促检查、责任制度落实等,实行规范管理。

三、按财会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班级,分口负责管理体制。

五、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设备设施;借用物品及时返还,要有手续;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报校管会批准核销。教师调动工作要及时移交所用物品,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供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六、定期检查盘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清查核实,查出问题及时解决。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时,必须到管理员处办理移动手续及调帐,使学校设备、设施有序流动。

七、保管员变动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八、爱护校产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的各部门、年级、班级,必须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校师生都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随着国家教育教学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越发重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了在这方面的基础投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里面也暴漏出了许多问题,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方面依旧是学校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因此,要想办法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其使用效率。这些对学校进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学校固定资产是保证学校财务、后勤、教学、等一系列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的物质前提和基础。也是学校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衡量一个学校教学教学质量好坏的综合评价因素之一。学校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也是呈现多极化分布的趋势,比如说有来自于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还有来自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以及对这些资金在调配上所存在的问题,因此对于学校来说,要管理这么庞大且复杂的资产是相当困难的。具体的管理特点由下所示。

(一)所涉范围广泛。

固定资产管理活动贯穿于学校的方方面面中,对于学校所涉及到的一系列的活动都离不开固定资产的'保障和支持。

(二)分散性盛。

从整体范围来说,固定资产可以说是贯穿于学校的各个方面,对于全校的学生老师都是有所涉及,这就导致了学校对每一件每一处的固定资产的管控难度大和不能更精确更好的把控其使用情况。

(三)工作繁重。

除了原有的一些固定资产外,例如学校内部的图书室内所储存的数量及其庞大的图书,以及桌椅板凳等,都是极其容易造成损毁的,这些都对于在管理工作上带来了及其沉重的压力[1]。

按照惯例,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的划分,可以大致分为六种类型,一是学校的房屋建筑以及周边的一些附属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都是外在比较看得出来明显的。二是专用设备,即学校针对某些教学所专门配置的一些专用设备。三是通用设备,即学校用来日常进行沟通交流的设备。四是文物以及所展示陈列的物品,即学校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所得到的大批物品。五是图书,即学校进行同时分配与学生和老师的相关教学书籍。六是其他的一些没有在上述所提到的别的固定资产。随着国家对教育教学质量上越发严格的要求,所针对其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也是相当的雷厉风行。长时间以来,固定资产一直都是学校管理环节中的薄弱部分,虽然说国家对这方面一直是三令五申,但是都可以说是收效甚微,该发生的依旧会发生,该怎么样的依旧会怎么样。其中依旧是存在着对管理体制上疏忽,麻痹大意,意识环节的薄弱,相对管理机制的严重缺失。还有就是对于学校固定资产重复进行购买的浪费情况。

(二)学校固定资产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长时间以来,在管理这方面,一直是学校整体的一个薄弱环节,具体可以体现为在绝大多数的学校中,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一个情况,那就是重视教育,轻视管理。有些学校并没有把国家在这一块的先关规定放在心上,将所要求的内容抛诸脑后。对固定资产管理方式的不规范,态度上的严重松懈,都是导致其发生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因素。出了问题相互推拖,找不到具体负责人,造成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上的严重松懈浪费,这些都是要求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具体分析的,在进行妥善处理的,否则长时间这么下去,就会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职权非配不清等问题,导致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出现重大性失误。

(一)疏忽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环节的问题。

学校并没有第一时间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到整体的财产预算体系当中,这就导致了其购买的计划性统一性不够完善,各个部门只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单独进行购买预算,在极大程度上会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和重复率。缺乏的是一个相对有权利的管理监察者,对购买资源的协调力度大大的不够,从而导致极大程度上的浪费,这些都是极其不可取的。

(二)对固定资产查实落实不到位,制度被严重架空。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上的不到位,不够具体,不够全面。对日常的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核心会计计算情况的不够明朗,都会在对其进行管理的基础上造成一定的麻烦。虽然学校有相应的监察部门,但是缺乏到落实,没有可具体操作的资产管理内容,最终导致华而不实,形同虚设。

学校固定资产基础管理环节上的相对薄弱,管理手段严重单一化,缺乏高效性与与时俱进。从2006年以来,经过国家大规模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清查后,为了以防在计算上的疏漏,大多数学校都采用了相对应的管理软件来进行相关登记。从财务部门的角度上来看,运用软件进行管理,既减少了管理人员的负担,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高效性。但是这样做也衍生出了诸多的弊端,虽然说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环节上确实是减轻了不少压力,但是毕竟数据不能完全替代人。在运用这种便捷管理模式的同时,所衍生出来的弊端是,学校的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并没有能够进行统筹兼顾的有效联系。导致的是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疏散,学校也只不过是从会计的角度来做了对固定财务的计算处理而已。对于使用那些管理软件来说,只能说是将才做管理的模式从手工转变成了软件电脑,但也是换汤不换药而已。这些都并不能在根本上改变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所造成的落后、懈怠等现象[2]。

(一)学校部门并没有对管理固定资产。

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得到根本的认识学校大部分都比较重视对学生的教育和人才的培养,而对于这些学校固定资产物质基础上并没有过多的认识性。个部门之间也缺乏相对统一的管理和协调,严重影响了学校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率。

(二)缺乏固定相关管理条例。

学校虽然有相关管理条例,但是大多数都缺乏固定可行的高效实际操作性,在对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上,都缺乏相对可行的实际应用能力。各个部门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划分界限不明确,造成了极其严重的铺张浪费重复购买率等现象。

对于固定资产如何进行管理,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所关注的一个焦点。学校要按照国有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所颁布的一系列条例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充分的完善。

(二)完备线管管理机制,并且配备相关技术检查人员。

学校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国有固定财产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并且要派出专人对其所使用的情况出入的情况都要进行一对一的认真核查。此外,学校还要注重对此类管理人员的全方位培养,要让他们在达到要求的同时,基本素质也能得到提升。

(三)加强日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且建立长期有效的监察管理制度。

完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程序,并且制定相关的管理检查制度,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每一步都要做到有迹可循,真实有效。相关部门之间要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合理的沟通,有效杜绝管理制度上所存在的漏洞。

在现有的制度下,通过改良进行更为系统化的建立,从而建立自上而下的根本改革考察制度。并且对看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进行统一的考核和评审。对于完成者要实行奖励制度,对于玩忽职守者实行惩罚制度,以此来调动他们参与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对固定财产的有效管理[3]。总之,固定资产是否能够进行有效管理,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乎到了学校的办学效率,利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的整体大局。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固有财产在使用情况上所面临的挑战也是越发的严重,所以要在做好对其进行妥善管理处置的基础前提下,更要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及理念方案,以此来提高学校的综合水平,促进其能够更好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2、被处置资产的'清单。

3、资产价值的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因定资产卡片等。

4、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

5、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材料和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6、具有省以上资质单位的审计报告。

7、具有省以上财政部门核发《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8、提交单位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9、市国资办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处置范围。

1、闲置资产。

2、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认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3、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证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4、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5、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形式。

三、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我校制定了操作程序。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规定严格规范操作。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舒城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各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校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对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库时,要严格验收,妥善保管,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一类房屋及构筑物。

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教学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教辅用房;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通用设备。

1、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录像设备、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2、电气设备:空调机、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等。

3、交通运输设备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职教学校的实训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五类图书、档案: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纸质图书或电子图书、数据等。

第六类家具、用具、装具:包括保险柜、档案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第七类动植物。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账。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账。(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账。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账,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账,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账。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账面原值注销。

(一)固定资产总账的设置。

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账,按照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的设置,由各校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账、卡,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账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原值、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信息。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各校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簿。

(四)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增加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县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应及时验收入账。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填制资产相关资料及时验收入账。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各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县政府舒政19号文件《舒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各校保管室应保持清洁,存放有序,对于丢失、损坏、变质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员对学校资产要经常检查,发现公物损坏,及时维修。要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清查,实训教师、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等相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员定时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核查同账务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记工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账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账,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账。

5、各校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6、每年11月资产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都应写出总结(两份),对盘点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县教育局一份。将一份与清查核对资料全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会计人员每年应将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资料、账面清查资料,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凡需借阅校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但不准将资料带走。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包括固定资产请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赔偿制度、报损报废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租赁制度、清查核对统计制度等。

第十六条各校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十八条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挂钩。

第十九条各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可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参照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舒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各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县政府舒政19号文件《舒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各校保管室应保持清洁,存放有序,对于丢失、损坏、变质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员对学校资产要经常检查,发现公物损坏,及时维修。要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清查,实训教师、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等相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员定时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核查同账务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记工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账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账,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账。

5.各校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6.每年11月资产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都应写出总结(两份),对盘点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县教育局一份。将一份与清查核对资料全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会计人员每年应将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资料、账面清查资料,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凡需借阅校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但不准将资料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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