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精选14篇)

时间:2023-12-01 13:24:06 作者:雅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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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是一个以粮、棉、油为主要作物的农业大县,是新农合试点县之一。全县总人口60.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0.1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2.9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为408179人,参合率81.35%。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元月1日正式启动。截止3月14日,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门诊患者40212人次,补偿门诊费用395143.7元;县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参合住院患者3218人次,其中已出院2553人次,补偿出院病人医疗费用1170274.35元,其中最大的一笔补偿费用为12066.8元。与合作医疗开展之前相比,县内门诊人次和出院人次分别增长28%和50%;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出院病人的平均医疗费用为1240.9元,较去年下降了553.2元,降幅达30.8%。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建立了管理机构。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广电局、物价局、审计局、农业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时,全县13个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村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

2、建立了监督机构。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主任,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成员的监督委员会。

3、落实了县、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卫生局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了合管办工作人员的招(选)聘工作。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考核、公示等程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选)聘了18名合管办工作人员,落实了人员编制,并将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县合管办核定工作人员5名,13个镇合管办各核定工作人员1名,由县合管办统一垂直管理。制定出台了合管办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对工作业绩实行量化管理,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思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结合我县农民的收支情况、农民的疾病状况、健康的投入情况、医疗机构服务情况以及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和出资能力等,经过反复研究和多次修改,切合实际地制定出了与我县现阶段情况基本相适应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

2、先后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县“四大家”班子会议各1次,县合管会成员会议3次,研究部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期准备工作。

3、11月17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县“四大家”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班子成员、卫生院院长、财政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及全县所有的村支部书记共1000余人参加了此次大会。会议要求举全县之力切实把这项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

4、县政府与各镇签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和要求。

5、认真开展督办检查。为及时了解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县“四大家”领导先后多次到各地督办检查合作医疗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保证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1、县政府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20万元的工作启动经费。通过政府采购办联系有关厂家制作了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匾牌300个、印制宣传资料25万余份、协议书25万份、合作医疗证12万个。

2、落实了县、镇合管办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

3、制定下发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宣传发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下达基金收缴任务的通知》、《对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合作医疗实行救助的通知》、《关于规范工作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操作性文件,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制定下发了《县合管办工作职责》、《镇合管办工作职责》、《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管理细则》、《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诊疗服务项目》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等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

5、为切实解决好“有人无户”等历史遗留的户籍问题,县公安局与县合管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户籍管理的通知》,为“无户”农民办理户籍,为农民参合提供了方便。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

1、县合管办在**电视台开办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题”,每天进行合作医疗有关知识的宣传,并每周定时公布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制作了25条宣传标语在电视台进行飞播。各地都按照每镇拉横幅3条;每村刷固定标语2条、办宣传专栏3期的要求进行了落实。

2、印制了《县委、县政府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25万余份,于月30日前将宣传资料送到每一户农民家中,入户率达到100%。

3、各村(社区)都分别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对村民进行宣传发动;同时,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让群众充分了解合作医疗政策的基础上,与参加和未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全部签定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议书》,共计12万余份,协议签定率为100%。

4、开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咨询热线,派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有关问题的咨询。

5、组建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反馈系统。及时了解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全面掌握全县的工作进度。每周四以简报形式公布各地工作情况,共编发简报16期,并在**电视台、《**周刊》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积极筹措合作医疗基金。

1、强化合作医疗资金收缴工作。我们按照“边宣传、边缴费、边开票、边签协议”的工作思路,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截止年12月31日,全县共收缴合作医疗基金6122685元,并全部存入了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同时,县财政已将408179名参合农民的地方补助资金2040895元列入了财政预算,并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严格规范资金筹措。针对少数地方为追求参合率而不顾参合人员身份的现象,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参合对象及有关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对镇、村干部垫付的资金进行了清理,将垫付的资金全部落实到人,对未落实的资金一一进行了清退;同时,对参合人员身份逐一进行核对,严格控制参合对象,对非农业人口和非**县常住户口缴纳的资金全部进行了清退。

3、认真做好参合农民信息录入和合作医疗证发放工作。各镇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在合作医疗启动之前,及时完成了40余万参合农民的信息录入和合作医疗证填写、发放工作。

4、积极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将《关于申请上级拨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报告》提交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请示尽快将中央财政的合作医疗补助资金8163580元,省级财政的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081790元拨付到位。

(一)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

1、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20,我县共收缴合作医疗基金6122685元,已全部存入了在县农村信用联社开设的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2、初步建立了资金封闭运行体系。严格实行县统筹,县、镇两级审核,收支分离、管用分离和用拔分离的办法,有效防止资金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确保了合作医疗资金的安全运行。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经县合管办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复核,复核无误再报县合管会,经认可后方通知定点银行通过银行帐户进行拨付。

3、加强审计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真正取信于民。

(二)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合作医疗监督机制。

1、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镇合管办定期到县合管办报账,县合管办对患者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明细表、报销审批单及合作医疗证、户口本等逐一进行审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划拨资金。

2、对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病人,要求其提供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明细表、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及户口本等一整套资料,对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及《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严格进行审核。

3、县合管办工作人员经常下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监督,严防超标准收费、冒名顶替、出具虚假外伤证明、伪造住院凭证、收据,造假报销,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4、加强社会监督。聘请了7名县人大代表和5名县政协委员为合作医疗社会监督员,向每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监督证。他们将对我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民意调查;对全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随时反映群众对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对服务承诺的落实情况;监督本地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发现有冒名顶替,伪造病历、发票造假报销,出具虚假外伤证明等情况的及时向县合管办反映;定期参加合作医疗监管部门召开的座谈会,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三)做好公开、公示工作,确保合作医疗工作公开透明。

1、对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报销费用流程、转诊流程、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在县人民医院、各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进行了公示,让广大参合患者明明白白就医,并公布了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投诉。

2、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及县、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公示栏,对所有出院参合患者的姓名、住址、病种、就诊医院、住院天数、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费用等情况定期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县卫生局对各医疗机构2005年1―12月的单病种限价标准及药品占总费用的比例等综合信息在电视台、**周刊、**卫生信息上进行公示,引导参合患者自由选择质优价廉的医院合理就医。

(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严格实行准入制,全县共确定县内定点医疗机构287所,其中县级医院1所,镇级医疗机构17所,村级医疗机构269所;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4所,其中**市6所,**城区6所。

2、为方便农民就诊,打破乡镇界限,参合农民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保证了广大农民能够就近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3、对县内、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进行协议管理,并多次召开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要求各镇卫生院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不得超过药品部费用的5%,县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5%,且使用前必须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否则由医疗机构承担药品费用。

4、召开了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议,征求意见,规范对县外住院病人的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拟于近期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谁治疗谁结帐”的管理办法试点,以此强化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其诊疗服务行为。

5、为保证参合农民得到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和及时公正的.补偿,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交后补”的原则,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只须凭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即可在结算时直接获得补偿。

6、为切实保证参合患者利益,同时进一步了解合作医疗政策,我们统一印制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入院告知书》,在入院时由医务人员对其进行讲解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五)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切实维护参合患者利益。

1、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诊疗服务行为的通知》,对发生药品使用不合理、不规范;不遵循诊疗规范和常规,不遵循技术操作规程的;不合理化验与仪器检查;病历书写、管理不规范;不按时书写病历或病历记载不清楚、不完整,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符的,或发生的医疗费与病情不符的;不坚持出入院标准,随意放宽入院指征或故意延长住院天数,挂床住院的;不履行合作医疗规定和要求,限期不整改的;虚挂住院病人,编造假处方、假病历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经入户抽查核实的;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及出院带药超时限的(超过三天);医务人员不验证、不登记诊治或顺从参合人员不合理需求的;不按转诊规定随意转诊的;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串换成其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食品和日用品的;将自费药品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允许或纵容采用冒名就诊、挂名住院的等14种不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之一者,县卫生局将责令限期整改,除追回违规所得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定点医疗机构或个人100至1000元处罚,同时将其违规行为作为单位年度考核、个人晋升晋级重要依据之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给予当事人吊销执业医师证、除名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直至撤销院领导职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对发生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不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乱计费、升级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无医嘱计费;诊治、费用结算时不校验参合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明的,将非参合人员的医疗费、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支付的;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违反收费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或分解收费项目,不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用药范围的药品混淆计价的等8种违规收费行为之一者,县卫生局将责令限期整改,除追回医疗机构违规所得费用外,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吊销其医疗机构许可证,撤销单位负责人职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经常开展督查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县合管办工作人员每周不定期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有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的病人,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乱收费、滥检查等损害参合患者利益的情况发生。

3、2月10日,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联合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我们根据《**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进行了适当修订,对各种诊疗服务(包括检查、治疗、手术等)的收费标准一一进行调整,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联合市、县物价部门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收费价格公示和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进一步规范其医疗收费标准。

(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继续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在财政扶持、政策引导、支援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进一步改善院容院貌的同时,通过提供公共厨房、晾衣场所等人性化的服务,为广大参合患者营造了优美、整洁、舒适、方便的就医环境。

3、加强了业务骨干队伍建设。各院根据自身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挑选了一批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4、加强综合实力建设。各定点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积极塑造“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信得过”的医院形象。

5、加大了村级医疗机构建设力度。通过加强村级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加大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改善农村医疗服务设施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七)广泛征求参合患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3月20日前对已出院患者,由县卫生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采取抽查的方式到患者家中走访。同时,各镇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也派专人对已出院的参合病人进行走访,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在所有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出院患者意见查询制度,要求对每一位参合患者,在出院时填写《参合住院患者意见卡》,县合管办作为合作医疗住院费用上报审批材料之一进行归档。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合作医疗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关键,抓重点,解决难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有本地特色的合作医疗工作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有效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三是提高了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四是确保了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但是,目前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矛盾:

矛盾之一,筹资标准低与报销比例高。我县农民的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真正用于大病统筹的只有3.5元,而我县的报销比例与邻近县市相比属较高标准。要在切实保证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的前提下,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绝对安全,任务十分艰巨。

矛盾之二,方便群众与加强监管。目前,有不少群众反映合作医疗报销程序繁琐,手续太多,特别是县外转诊治疗的病人,要往返几次才能拿到补偿费用。要确保合作医疗的正常稳定运行,就必须进行严格管理,而对转诊、特检进行审批,对报销的有关材料、证件进行核实是加强监管必不可少的手段。目前,合作医疗的有关程序已经非常简化,再简化将会导致出现许多漏洞。

矛盾之三,政策性强与经验不足。合作医疗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随意和盲目。而同时又是一项全新的、改革性和试验性的工作,全国都还处于试点阶段,各地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没有完全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只能在逐步的摸索和实践中前进。

矛盾之四,转诊率高与补偿比例低。受医疗技术水平的局限和县城地理位置过偏以及农民的医疗习惯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我县参合患者的县外转诊率一直居高不下,到目前,已近700余人次,转诊率高达23.5%。县外治疗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加之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超范围用药过多、超标准收费等等原因,县外转诊患者的实际报销比例只占总费用的14%。同时,也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矛盾之五,过度医疗与正当服务。受自身文化水平和思想认识的限制,部分参合患者认为住院期间医院的检查过多,甚至连一些必须的检查都认为是滥检查。现代医学已经逐步摆脱了靠“望闻问切”来诊断疾病的时代,大量的高科技仪器设备应用于临床,为真实了解患者疾病情况提供了方便,有效减少了误诊、误治的发生。不可否认,有少数医务人员为了一己之私而置患者利益于不顾,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医生为患者所做的检查完全是出于诊断病情的需要。同时,按照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必须完善有关检查,为医患矛盾的发生提供有效的证据。

矛盾之六,合作医疗扶持与看不起病。合作医疗开展以来,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有了明显下降。但合作医疗的扶持毕竟有限,相对于部分农村贫困人口来说,自己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相对于他们的收入来说仍然十分高昂,不少贫困群众因无钱治疗而不得不放弃治疗,特别是患有重病、大病的农民。

矛盾之七,转诊率高与卫生资源闲置。居高不下的转诊率,导致了参合农民报销比例低,受益面小,直接影响到了合作医疗的正常开展。仅3个月的时间县外转诊病人就高达700余人(不包括未办手续直接赴县外治疗的患者),而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施和设备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卫生资源使用率并不高,部分单位病床大量闲置。县外转诊的病人中有大部分在本县范围内是能治愈的,而目前,我县没有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对参合病人转诊没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但是,若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强行将病人留在县内治疗,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将会造成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为确保我县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下阶段,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4、与电视台联系,对获得合作医疗大额资金补助的患者进行面对面的采访报导,用典型事例现身说法,使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重点加大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报销比例,以及就诊、转诊程序等内容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政策知晓率,提高农民的健康风险意识,使合作医疗赢得农民的理解、接受和支持。

(二)切实加强合作医疗资金监管。

1、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农民身上。使农民建立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自觉自愿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加强对资金运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并进行统计测算,要在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的前提下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绝对安全,严防透支。

3、加强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严格实行资金封闭式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工作,加大对不严格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滥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让广大参合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四)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建设。

借国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建设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各医疗单位的硬、软件设施,提高其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运行创造条件。

(五)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

认真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对农村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妥善解决部分农民“看不起病”的突出问题。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积极争取省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县软件管理系统早日安装投入使用。同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使之能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要。

(七)加大经办机构培训力度。

经常性地开展县、镇合管办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对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严谨、服务周到的合作医疗工作队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项改革性和试验性的工作,目前还没有完全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今年是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开局之年,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我们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坚信,有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一定能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好务,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好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xx年参保的人员共有64784人(其中包含五保户、特困户等),参合率为95%以上。xx卫生院从业人员有57人,村级(含社区)从业人员有7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设在xx卫生院,有4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业务的开展。在制定药品目录中的相关药品,门诊减免35%,全年每人累计过150元。减免监督工作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合管办)负责,把减免名单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取得的成绩。

1、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难看病的难题。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农民在家门口看病就能得到减免,到医院看病也能得到减免,病人从中得到了实惠。

2、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态度有了改善。看病的人多了,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的服务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好了一点。

3、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了很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和国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2、筹资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筹资主要以国家财政补助和私人交纳为主,每人每年缴纳20元。

3、监督管理不到位,配套设施有一定得困难。由于合管办没有编制,专职人员只有4人,而面对26个村(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力不从心,电脑等配套设施没有随工作同步进行,现有卫生院勉强维持。

4、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的服务能力差。特别是村级卫生所的部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工作责任心弱。

5、班子搭配不合理,管理困难。现xx卫生院共有医疗地点2处(县城和大同),却只有一个院长和一个副院长,对于大同点的管理粗放,存在着人浮于事的现象。

6、技术力量弱,业务能手少。由于经费困难等原因,医疗设施不齐全,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加之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心弱,对业务的钻研不够。

四、整改措施。

1、积极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全领导班子。

2、加强对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工作的监督,杜绝营私舞弊的行为,把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实惠。

3、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自发地深造,参加医学类的函大或电大学习。

4、加强对微机的管理,认真地录入参保人员的资料,为参保人员的服务能更加完善。

5、争取职能部门的支持,使新型农作合作医疗工作机构的人员能进一步加强。

呼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的部署,我院于xx年xx月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立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现将半年来我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四是在各科室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科室监管员,负责监督并指导本科室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接诊、转诊制度》、《查房制度》、《慢性病鉴定审批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住院及转院流程;统一下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手册》以及参合人员须知、六种慢性疾病鉴定组名单及参合人员出院补偿等,为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培训,规范管理。

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我们分别于xx月xx日、xx日、xx日举办了三期新农合相关知识培训班,内容主要有:对实施办法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严格对入院、转院何慢性病鉴定进行审核、审批;运行过程中随时反馈、通报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规范工作。特别在收费上,能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到了补偿及时兑现,现场直接报销。据统计,从今年xx月xx日起到xx月xx日为止,我院共收治住院参合农民xx人次,病种涉及我院所有临床科室;出院补偿xx人次,补偿总额为xx元;批准转上级医院治疗者xx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宣传力度不够深入,工作氛围不浓。

(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物比例低,导致报销比例低,参合农民得到的'实惠少。

(三)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不够规范,具体表现在:

1、不合理用药;

2、一次性耗材用量较大;

3、不合理检查;

4、门诊辅助检查较多;

5、文书书面不规范;

6、应住院的办理留观。

(四)医务人员不能充分尊重和维护参合农民知情同意权。

(五)处方质量方面:

1、项目填写不全;

2、药品名称不规范。

四、努力方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和政府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各科室合作医疗工作的协调、监督和管理,特别要在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尊重和维护参合农民知情同意权等方面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要求各科室高度重视合作医疗工作,将合作医疗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努力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使农民患者切实享受到互助共济医疗保障制度的好处,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健康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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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调研报告

关于谷城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县人大棠委会组织农工委于8月中旬深入到有关单位和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座谈和查阅资料,对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主要成效

谷城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自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明确思路目标,制定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呈现出快速、健康、有序推进的良好势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县第一批建设的13个试点,对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全面规划设计。目前全县已投入资金2亿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第一批13个试点的规划均已制作完成,部分试点已拿到规划并按计划动工建设。

了通讯、路灯、给排水、排污、公厕、健身小广场、停车场、绿化带、环形公路等公共配套设施;紫金镇孙家沟村在没有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县直工作队、镇、村齐心合力筹集资金200余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该村党群服务中心、卫生室、超市以及附属基础设施已近完工,同时,借助修建高速公路拆迁机会,调整20余户不符合规划的搬迁户进入新社区。经济开发区胡家井社区新规划集中居住社区占地面积120.3亩,规划设计集中居住的多层社区居民楼10栋,建低层别墅168座,现一期、二期工程已完成,入住率达到50%,居民活动广场已动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已选址,正在设计中。五山镇堰河村先后投资600万元建立了堰河接待中心,新修、硬化百日山旅游公路15.4公里,维修硬化破损道路4000米,投资20多万元新建了污水处理站、生态厕所,投资120万元新建了堰河茶艺馆,投资40多万元修建了文化广场,党群服务中心基本完工。

各单位项目,整合项目资金,集中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土地使用方面,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优先列入年度计划,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依据挂钩指标,按城区每亩不低于8万元提取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试点社区采取政府投入、乡镇自筹、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等多种形式、多种模式筹集建设资金共计7000多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效突破了“两难”瓶颈,为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顺利、有效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和劳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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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抓落实,营造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截止目前,全县先后召开2次棠委会、3次现场会、3次专题会、4次领导小组会、5次督办推进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高位推进,保证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存在问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设模式创新不够。资金和土地问题是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瓶颈,目前虽然制定了一些措施,但是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其他好的典型相比我们的运行机制还处于相对落后的阶段,部分试点还主要依赖于上级单位的支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思想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资金投入和土地使用模式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完善、创新。二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部分农民群众甚至基层干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还十分片面,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拆房盖房,穿衣戴帽”,个别乡镇新型社区试点村建设行动滞后,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工作也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三是资源整合还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对市、县投放的项目和资源,存在分配不集中和分散现象,没有按照谷发[2012]16号文件的要求,将资金和资源围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村建设进行分配倾斜,而是采取撒“胡椒面”的方式分配,造成新社区试点建设资金不足,亮点不亮。

三、几点建议

目前,全县已确定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50个新社区,2017年重点建设13个,其中石花镇小坦山村、五山镇堰河村按照市要求今年必须完工,迎接验收;其他试点村工作任务也很重。县人大棠委会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继续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保持高度重视,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以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实绩考核内容之中,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路线图,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保障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强资源和项目整合,集中力量支持新社区试点的建设,全县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新型农村社区试点的建设。

二是进一步强化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用地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尊重农村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科学规划,合理规划,建设部门和乡镇、村要认真研究,详细调查,选准选优最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力争规划实用性强,易操作、宜居宜业。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坚决杜绝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避免无序建设和资源浪费。

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创新思路,不断探索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新模式。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借助社会资源,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出资、市场运作的方式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难题,去除“等、靠、要”的思想。切实解决“钱从哪里来”、“地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把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对我市农村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研通知》要求,我县及时组织县委农办、住建局、产业集聚区办公室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召开座谈会,对全县推进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情况

濮阳县共辖6镇14乡,1005个行政村,总人口108.6万人,县域面积1382平方公里,耕地135万亩。2017年,全县gdp完成192.4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618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4.4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2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343元,城镇化率达到39.32%;柳屯镇、文留镇跻身河南省百强乡(镇)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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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弱小村、偏远村实施整村搬迁,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十二五”期间建设40个新型农村社区。

2011年初,县委成立了由县政协主席曹雪生任组长的强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产业集聚区内23个村庄合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工作。结合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5年内拟投资47.6亿元,对涉及的23个村庄实施拆迁,并进行集中安置。该社区的建设以实现中心村聚集为目标,采用投资开发模式运作,规划设计教育、商业、医疗、娱乐等功能齐全。总体设计为南、北2个分区。南区规划在县城濮阳师范东侧、南环路以北、国庆路以南区域,北区规划在濮台铁路北侧、大庆路东侧区域。建成后,南北区共可容纳10万人居住,其中,安置城关镇管辖的大屯、裴西屯、张庄、谷家庄、铁炉、邢庄等15个村,拆迁5000余户、近20000人。安置房建设计划今年9月份实施,拆迁安置从2012年开始,至2017年底全部完成。

二、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现状

融入城镇型为主。五星乡安寨村属于典型的一村一社区型,安寨村已启动“和谐新村”建设,全村共192户,890人,1309亩耕地,新型社区共规划8栋楼房,现已启动建设2栋,社区建成后可节约土地230余亩,节约土地用于村内招商引资;城关镇大屯社区属于融入城镇型发展,依托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建设,整合可利用土地用于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由开发商统一开发,村民住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施工”,目前已做好前期规划,正在与开发商洽谈;户部寨乡宗郭庙村属于中心村集聚型, 投资类型属于投资开发型,有三个自然村庄合并成一个行政村,建设“新宗村花园”社区,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村民筹资2000万元(含拆迁补偿款),土地流转资金1237万元,村民房屋拆迁费用按照一亩4万元的标准进行赔偿,资金用于新型社区建设,入住新户只需补齐差价,如果资金不够,开发商先给予垫付,在以后的食品工业园区就业后偿还。在原村庄宅基地上规划新型社区,占地面积130亩,分三期建设完成,采取先建后拆滚动发展的模式,稳步推进的方式实施,目前已开工建设14栋楼房。

三、具体做法

目前,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已全面铺开,并开始形成强力推进的局面,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规划布局。按照就近合并、

中心聚集、节约资源、利于发展的原则,全县1005个村庄,规划后形成城中村115个,中心村107个,基层村374个。二是抓好典型培育。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原则,重点抓好以城关镇大屯、五星乡安寨、文留镇王明屯和高庄、庆祖镇郑寨和柳屯镇陈村等为主的新型社区建设,从实践中探索总结积累经验,逐步推广,有序推进。三是抓好农村产业发展。充分结合各村实际,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以农村经济合作社为平台,发展特色设施农业园区。如:五星乡安寨村鑫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昌泰甜瓜种植合作社,众利禽业合作社的成功运作,有效流转土地,促进村集体经济壮大,增加农民收入,夯实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经济基础。

设,村两委与濮阳市卫都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有企业负责投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节约宅基地420亩。节约土地经政府审批后用于兴办食品工业园区,安置本村及周边村农民就近就业,既推动了企业发展,又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三)着力强化“三个支撑”。一是强化组织支撑。既要发挥好党委政府的领导核心作用,也要发挥好基层“两委”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还要发挥好驻村帮扶、企业帮扶的辅助推动作用。二是强化民心支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制约点在于民心是否趋同认可、是否主动接受参与,因此,必须善于通过多种方式方法,促进解放群众的思想观念,赢得民心支持。三是强化投入支撑。重点在政策上倾斜,在资金上支持,在物质上帮扶,在服务上用心,在环境上改善,在设施上用力,想方设法加大公共设施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发展。

(四)积极推动“二个变化”。一是新村功能社区化。通过多村合并、中心集聚,防止了公益设施的重复性投入,可以高标准实现水、电、路、卫生室、文化广场、幼儿园等设施建设。二是居住环境生态化。通过高品位规划,提升农村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的新型社区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四、存在问题

困难和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区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社区的建设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投资来源,包括节省土地产生的补偿资金、群众交纳的资金、村集体积累资金、争取到的政策扶持资金四部分,其中集体积累资金多数村为空白,群众缴纳的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基本明确,但土地置换补助资金要等到土地复垦验收后合格才能到位,时间滞后。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很多涉农单位,这需要一个综合协调部门来协调涉农单位的项目资金集中向社区有序投放,如:村内道路、用电、排水设施、文化广场、广播电视等建设,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发挥最大效益。因而社区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仍然是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农民收入偏低,拆迁有一定资金压力

以五星乡安寨社区、户部寨乡“新宗村社区”为例,目前,在建和规划中的社区户型以110平方米、120平方米两种户型不等,每户造价在10万元到12万元之间,农民收入远低于城镇居民,大部分农户弄够接受的支付能力为5万元左右,如果多余5万元,则很难承受。就算可以承受也不能一次性拿出全部资金,这就需要贷款然后慢慢偿还,但国家没有出台关于农村建房贷款的渠道,因而资金压力较大,也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高标准社区尚未成型,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从目前来看,我县新型农村社区才刚刚起步,效果不明显,目前多

数社区还处于规划阶段,公共配套设施还没有到位,群众看不到入住社区带来的好处,完善的设施、优美的环境、便捷的服务,对多数群众来书还是模糊概念,示范带动作用不强,效益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工作。

五、几点建议

(一)整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将财政用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中建设道路、文化广场、用电等各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支持效果。要研究制定文件,明确由党委农办统一协调管理,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控,使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二)切实完善规划,确保有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行合村并点,以建设楼房为主,是广大农户远离农田,对农业生产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必须把好规划关,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细化详规,确保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确保建设质量。对规划要高标准,严要求,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建议规划费用由政府负担,规划标准要找有资质、有经验的设计公司去做。在社区建设中要严把建设质量关,确保每一个农村社区都建成精品工程、亮点工程,以此带动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一支坚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这是重要的组织保证,一是上级党委、政府要积极给予支持,从人、财、物上要给予村庄大力支持。二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特别是选好用好一个综合素质过硬的村党支部书记,要有思路,会工作,能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先进兄弟县、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将以“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措施,迅速掀起建设高-潮,全面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对我市农村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研通知》要求,我县及时组织县委农办、住建局、产业集聚区办公室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召开座谈会,对全县推进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情况

濮阳县共辖6镇14乡,1005个行政村,总人口108.6万人,县域面积1382平方公里,耕地135万亩。2017年,全县gdp完成192.4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618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4.4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2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343元,城镇化率达到39.32%;柳屯镇、文留镇跻身河南省百强乡(镇)行列。 《濮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部分明确指出: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量力而行、群众自愿”的原则,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城中村,加快转变为城市社区,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形态转变,使村民真正转化为市民。选择工业集中、基础好的文留、柳屯、户部寨、庆祖四个乡镇优先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到2012年,在县产业集聚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对不宜居住的村庄以及弱小村、偏远村实施整村搬迁,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十二五”期间建设40个新型农村社区。

2011年初,县委成立了由县政协主席曹雪生任组长的强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产业集聚区内23个村庄合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工作。结合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5年内拟投资47.6亿元,对涉及的23个村庄实施拆迁,并进行集中安置。该社区的建设以实现中心村聚集为目标,采用投资开发模式运作,规划设计教育、商业、医疗、娱乐等功能齐全。总体设计为南、北2个分区。南区规划在县城濮阳师范东侧、南环路以北、国庆路以南区域,北区规划在濮台铁路北侧、大庆路东侧区域。建成后,南北区共可容纳10万人居住,其中,安置城关镇管辖的大屯、裴西屯、张庄、谷家庄、铁炉、邢庄等15个村,拆迁5000余户、近20000人。安置房建设计划今年9月份实施,拆迁安置从2012年开始,至2017年底全部完成。

二、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现状

镇大屯、五星乡安寨、文留镇王明屯和高庄、庆祖镇郑寨和柳屯镇陈庄等社区提前发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新型农村社区发展形式主要以中心村聚集、一村一社区型、融入城镇型为主。五星乡安寨村属于典型的一村一社区型,安寨村已启动“和谐新村”建设,全村共192户,890人,1309亩耕地,新型社区共规划8栋楼房,现已启动建设2栋,社区建成后可节约土地230余亩,节约土地用于村内招商引资;城关镇大屯社区属于融入城镇型发展,依托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建设,整合可利用土地用于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由开发商统一开发,村民住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施工”,目前已做好前期规划,正在与开发商洽谈;户部寨乡宗郭庙村属于中心村集聚型, 投资类型属于投资开发型,有三个自然村庄合并成一个行政村,建设“新宗村花园”社区,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村民筹资2000万元(含拆迁补偿款),土地流转资金1237万元,村民房屋拆迁费用按照一亩4万元的标准进行赔偿,资金用于新型社区建设,入住新户只需补齐差价,如果资金不够,开发商先给予垫付,在以后的.食品工业园区就业后偿还。在原村庄宅基地上规划新型社区,占地面积130亩,分三期建设完成,采取先建后拆滚动发展的模式,稳步推进的方式实施,目前已开工建设14栋楼房。

三、具体做法

目前,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已全面铺开,并开始形成强力推进的局面,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规划布局。按照就近合并、中心聚集、节约资源、利于发展的原则,全县1005个村庄,规划后形成城中村115个,中心村107个,基层村374个。二是抓好典型培育。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原则,重点抓好以城关镇大屯、五星乡安寨、文留镇王明屯和高庄、庆祖镇郑寨和柳屯镇陈村等为主的新型社区建设,从实践中探索总结积累经验,逐步推广,有序推进。三是抓好农村产业发展。充分结合各村实际,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以农村经济合作社为平台,发展特色设施农业园区。如:五星乡安寨村鑫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昌泰甜瓜种植合作社,众利禽业合作社的成功运作,有效流转土地,促进村集体经济壮大,增加农民收入,夯实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经济基础。

(二)注重把握“三个结合”。坚持“有序、有效、有力”三个原则,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一是与推动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政府领导引导、村级自主自愿、社会多元投入,把市场化运行机制导入农村新型社区开发建设,解决好基层建设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与保护基层利益相结合。坚持政府着眼服务、基层着眼发展,通过新型社区的开发建设,使基层组织在加快发展的资本积累和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上得到实惠,积蓄后劲。三是与促进民生改善相结合。坚持民本为上、民需为先、民生为重,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引导农民积极趋同、参与新型社区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改造空心村、搬迁偏远村、趋聚中心村、建设新农村。如:户部寨乡“新宗村花园”的建设,村两委与濮阳市卫都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有企业负责投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节约宅基地420亩。节约土地经政府审批后用于兴办食品工业园区,安置本村及周边村农民就近就业,既推动了企业发展,又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三)着力强化“三个支撑”。一是强化组织支撑。既要发挥好党委政府的领导核心作用,也要发挥好基层“两委”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还要发挥好驻村帮扶、企业帮扶的辅助推动作用。二是强化民心支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制约点在于民心是否趋同认可、是否主动接受参与,因此,必须善于通过多种方式方法,促进解放群众的思想观念,赢得民心支持。三是强化投入支撑。重点在政策上倾斜,在资金上支持,在物质上帮扶,在服务上用心,在环境上改善,在设施上用力,想方设法加大公共设施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发展。

(四)积极推动“二个变化”。一是新村功能社区化。通过多村合并、中心集聚,防止了公益设施的重复性投入,可以高标准实现水、电、路、卫生室、文化广场、幼儿园等设施建设。二是居住环境生态化。通过高品位规划,提升农村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的新型社区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四、存在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量大,困难较多,全面高标准的推进该项工作,实现较大突破,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用发挥最大效益。因而社区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仍然是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农民收入偏低,拆迁有一定资金压力以五星乡安寨社区、户部寨乡“新宗村社区”为例,目前,在建和规划中的社区户型以110平方米、120平方米两种户型不等,每户造价在10万元到12万元之间,农民收入远低于城镇居民,大部分农户弄够接受的支付能力为5万元左右,如果多余5万元,则很难承受。就算可以承受也不能一次性拿出全部资金,这就需要贷款然后慢慢偿还,但国家没有出台关于农村建房贷款的渠道,因而资金压力较大,也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高标准社区尚未成型,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从目前来看,我县新型农村社区才刚刚起步,效果不明显,目前多数社区还处于规划阶段,公共配套设施还没有到位,群众看不到入住社区带来的好处,完善的设施、优美的环境、便捷的服务,对多数群众来书还是模糊概念,示范带动作用不强,效益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工作。

五、几点建议

(一)整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将财政用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中建设道路、文化广场、用电等各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支持效果。要研究制定文件,明确由党委农办统一协调管理,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控,使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二)切实完善规划,确保有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行合村并点,以建设楼房为主,是广大农户远离农田,对农业生产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必须把好规划关,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细化详规,确保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确保建设质量。对规划要高标准,严要求,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三)实施重点突破,强化示范带动。对已启动的新型农村社区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从中选--------------------------------------取部分具有较好条件的社区,作为全县社区建设的示范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同时,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完成新型农村社区的高标准规划和布点工作,因村级财政十分困难,建议规划费用由政府负担,规划标准要找有资质、有经验的设计公司去做。在社区建设中要严把建设质量关,确保每一个农村社区都建成精品工程、亮点工程,以此带动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一支坚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这是重要的组织保证,一是上级党委、政府要积极给予支持,从人、财、物上要给予村庄大力支持。二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特别是选好用好一个综合素质过硬的村党支部书记,要有思路,会工作,能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先进兄弟县、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将以“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措施,迅速掀起建设高-潮,全面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呼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确保完成《**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我苏木把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作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事关全苏木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农牧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完善运行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于6月21日,我苏木召开全苏木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动员暨启动大会。会上苏木领导与各嘎查负责人签订了《##苏木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在7月底之前完成农牧民个人参合金收缴工作。

二是我苏木分管领导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全体人员,于6月22至6月28日利用为期6天的时间,按照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办公室的`要求,就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指导思想、参加合作医疗农牧民的权利和义务、补偿办法及补偿标准等进行了深入宣传。

三是在深入宣传的基础上,从6月20日至7月20日期间,我苏木派出8个服务队,深入到辖区33个牧业社、985户农牧户中,全面开展了收缴农牧民个人参合金、登记注册、发放合作医疗证、签订农牧民合约等工作。现全苏木共有2950名参合农牧民受益,参合率达85.6%。

四是自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苏木、嘎查层层成立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得到健康、稳步发展,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oo五年八月三十日。

##苏木党政综合办公室8月30日印发。

呼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的调研报告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活动,让这个对于农民生活的一无所知的我,多了一些了解,也对大学活动多了一份认识。

在饶平这几天,无论是生活的方面,还是调查方面都是艰辛的。但是,我也从实践中体验到基层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处境,这也使我们在饥饿与劳累交加的同时,不甘于停下脚步,去聆听农民的心声。走访乡间,村民们热情的招待,朴素的言行,让人倍感亲切。对于我们的到来,虽然有人仍心存戒备,但多数还是积极配合。

新农合是政府推行的一项利民政策,目前在农村已普及。但是在入户调查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许多村民对于新农合事项并不了解,也有许多村民对其表示不满,甚至有人激动地表示自己有”被欺骗了”的感觉。

访过程中还了解到,村民不满新农合的原因大体有三:

一则,住院医疗费用太贵,在大医院就诊报销后,农民要承担的费用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依然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上,报销过程中,从上级到下级,这一层一层的经手,报销的金额也是在逐级减少,到了农民手里时,已是所剩无几了!

其次,相对与汕头、潮州市区等地区,饶平黄岗的大医院医疗质量,医疗设备,医疗环境对比较差,农民不信任当地医生的医术,与其花钱赚心痛,还不如相信村里的.”赤脚医生”。

再者,医疗保障范围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生病保障的需求。报销比列在地方与市级医院之间调。不公平,一般来说,会到市级医院看病的,都是生大病的人,而报销比列却远远低于乡镇的,这对于农民的经济负担还是十分沉重。

访中,当问到关于政府对新农合方面的宣传是否满意时,大部分人表示政府并没有多宣传,他们也并不了解新农合。只是村干部要求缴,大家就缴,图个平安就是了!很明显的,政府与基层人民之间缺乏交流,农民自身的维权意识也十分薄弱,存在严重的从众心理。这也提醒了我们提高农民自身素质的重要性。

尽管这样,新农合的推行,给农民带来的便利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我们还是会继续关注新农合的进展,说出老百姓的心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20xx年参保的人员共有64784人(其中包含五保户、特困户等),参合率为95%以上。**卫生院从业人员有57人,村级(含社区)从业人员有7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设在**卫生院,有4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业务的开展。在制定药品目录中的相关药品,门诊减免35%,全年每人累计过150元。减免监督工作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合管办)负责,把减免名单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难看病的难题。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农民在家门口看病就能得到减免,到医院看病也能得到减免,病人从中得到了实惠。

2、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态度有了改善。看病的人多了,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的服务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好了一点。

3、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了很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和国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支持。

2、筹资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筹资主要以国家财政补助和私人交纳为主,每人每年缴纳20元。

3、监督管理不到位,配套设施有一定得困难。由于合管办没有编制,专职人员只有4人,而面对26个村(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力不从心,电脑等配套设施没有随工作同步进行,现有卫生院勉强维持。

4、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的服务能力差。特别是村级卫生所的部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工作责任心弱。

5、班子搭配不合理,管理困难。现**卫生院共有医疗地点2处(县城和大同),却只有一个院长和一个副院长,对于大同点的管理粗放,存在着人浮于事的现象。

6、技术力量弱,业务能手少。由于经费困难等原因,医疗设施不齐全,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加之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心弱,对业务的钻研不够。

1、积极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全领导班子。

2、加强对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工作的监督,杜绝营私舞弊的行为,把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实惠。

3、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自发地深造,参加医学类的函大或电大学习。

4、加强对微机的管理,认真地录入参保人员的资料,为参保人员的服务能更加完善。

5、争取职能部门的支持,使新型农作合作医疗工作机构的人员能进一步加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所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出资、地方财政配套、集体经济支持、农民个人缴费三个出资主体,农民自愿参加,报销一定比例的门诊、住院费用及意外伤害等医疗费用的一种制度。在新农合制度中的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在新农合制度中各级政府是不仅是出谋划策的主要人,更是承担责任最多的主体。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xx年成立,至今运行已经有十年的时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占常住农业人口比例为99%。十年来,新农合筹资标准逐步提高,从十年前的20元/人,增加到20xx年400元/人,其中农民个人80元;各级政府配套32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优抚对象个人缴费资金由财政全额代缴。新农合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

(一)缺乏全省统一的管理及监督机制。

目前,辽宁省并没有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合管理平台,各市分头制定政策进行管理,执行标准差异很大。

1、缺乏全省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化网络平台。20xx年,辽宁省卫计委投资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旨在使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联网,方便各市农民看病、转诊及报销。

2、缺乏省、市、县(区)三位一体的全透明资金监管审核机制。目前,各市执行的新农合资金监管机制都是以经办单位为主的督查机制,只有辽阳市作为试点正在运行审核软件系统,其他各市均为人员定期现场监督检查,没有一套完整统一的电子化信息监管系统,难免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3、缺乏全省统一的管理、执行方案作为指导工作的依据。辽宁省各市县的新农合都是作为独立的系统在省的统一指挥下工作,但是省里面并没有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比如门诊报销的比例统一是多少,是否封顶,住院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是否包干,这些都没有明文的规定,只是要求不能透支,导致各市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基金剩余量大的地区农民享受的待遇就好一些,资金结余量小的地区农民享受的待遇就差一些。

(二)乏工作执行依据及法律保障。

1.药品目录和医疗目录体系尚不健全。目前,辽宁省没有出台统一执行的适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执行的医疗目录,暂行的目录是医保的医疗目录。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已经过于老旧,很多常用药没有收录其中,不能满足农民日常用药的基本需求。

2、缺乏相关法律切实保障参合农民、经办单位和医疗机构的权益。目前,辽宁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属于协议合作阶段,即经办单位和医疗机构签署协议规范权利义务来约束双方行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依照,一旦出现重大纠纷则没有依据保护相关单位的权益。

(三)基层医疗单位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医生素质普遍偏低。

1、辽宁省范围乡镇医院服务水平差距很大,比如,辽阳的穆家医院是首山的一个乡镇医院,工作人员61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5人,科目基本全覆盖,该医院甚至可以进行关节移植手术和血液透析这样的高难手术。而同样是乡镇医院的辽阳河东卫生服务站只有13个工作人员,不能提供住院治疗,门诊基本只卖一些常用药,有两个中医轮流坐诊,医疗服务范围十分狭窄,水平跟穆家医院相差甚远。

2、招人难,招聘高素质人更难已经成为全省各地乡镇医院甚至县医院共同面临的问题,随着我省进人制度的改革,各单位基本很少进入正式在编制的员工,基本都处于只出不进的情况,一些实例较强的医院则花高新聘请其他医院退休职工坐诊以增强本院的服务水平,但是一些实力较弱或者公立医院则用人缺口则更加明显。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及基金监管系统网络全覆盖。

将全省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联网,方便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建立全省统一的基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模式,使基金使用充分透明,实时可查,建立电子病案系统,随时可监可控。

(二)完善新农合相关政策,出台新农合法律法规。

新农合工作开展十年,一直沿用医保的医疗目录,尽早组织编写新农合医疗目录,以实现为参合农民就医更好服务;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已经过时,很多药品不能满足农民常见病的需要,应该组织重新编写,根据当下实际情况,更好解决农民实际问题;制定新农合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保障农民、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统一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生基本素质。

各地相关部门应该着手改革、整合、基层医疗机构,缩短同级别医疗机构差距,让农民公平的享有就医的权利;地方政府应该制定一些利于基层医疗机构进人的利好政策,以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保障农民的权益。总之,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关系农民医疗保障的大事,辽宁省新农合实行十年,服务水平和支付能力逐步提高,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一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治病难治病贵长期以来都困扰着农民,农民家庭一旦出现重大疾病患者,将会使农民家庭背负沉重的负担,容易引发多种问题。为了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推广和发展,但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促进其持续发展。

(一)筹资问题。

1.原则问题。卫生组织在筹资上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第一,垂直公平,收入不同人群需要支付的卫生费用不同。第二,水平原则,收入相同的人群缴纳的卫生费用相同。当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两项原则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2.筹资渠道问题。虽然我国加大了在医疗事业上的财政支持,但是同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相比,仍然是杯水车薪。而且农民自愿参合意愿较低,缺乏信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够。

(二)补偿机制问题。

1.补偿效果有限。新农合的报销主要以大病为主,慢性病有一定比例的'门诊报销,普通病和慢性病住院则不予报销。对于大病的报销设定的封顶线偏低,因此农民在看病过程中的多数费用仍需要自行承担,这对于一些贫困家庭来说,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2.报销手续过于繁琐。随着大力的宣传以及政府在财政上的支持,新农合参合率逐渐提高,但是在报销上仍然遭受许多因素的限制,过于繁琐的手续降低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在进行报销时不仅会有时间限制,而且需要准备大量的报销材料。一些地区还对农民在生病的就医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才可以报销。这些限制,都降低了农民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

(三)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机制问题。

参与新农合的农民,在就医过程中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因此,在新农合补偿下,定点医疗机构是核心。但是,医疗行业同一般行业不同,其对技术的要求较高,医生和患者的信息天平并不平衡,医生清楚地知道采取何种的治疗方式能够使患者在治好病的同时获取最大的实惠。信息的不平衡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的困难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上涨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范围,同时在患者就诊过程中,可能会对患者进行诱导,使其过度消费,更有一些医院的人员为了私利,对患者的病例进行篡改和虚拟住院的违法现象。

(一)完善筹资机制。

1.优化筹资原则。努力使筹资变得更加公平,新农合筹资过程中,在垂直和水平上都应使公平性得到体现。对于经济能力较低的人群,政府可应当通过社会筹资或财政转移的方式给其一定的帮助。此外,还应当依据人们的需求不同,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2.增加筹资渠道。首先,应当提高政府的对新农合的支持,政府应当为大额筹资的主体,并且开展专项资金制度。其次,通过合理的宣传,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农民对新农合认知的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将会有所提高。再次,集体组织应当增加投入,经济收入较高的农村可以给农民提供一定的帮助。最后,可以努力争取社会资金,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新农合进行宣传,鼓励社会各种形式对新农合的支持与帮助。

(二)完善补偿机制。

1.补偿目标要合理。在新农合推广过程中,需要想法设法提高农民参合率,使新农合的覆盖面积能够得到不断扩大,从而使更多农民在看病过程中可以享受到新农合给他们的保障。同时,在新农合推广过程中,要提高扩大筹资主体,将根基打牢,尽量实现对大病、小病、慢性病都能够有所补充的宏伟目标。此外,针对资金结余方面遇到的问题,应当对二次补偿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例如,将结余资金能作为农民健康体检费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提高保险上限度,降低报销起限度。住院治疗费用报销的上限和起限长期以来都是农民所关心的主要问题。例如旬阳县对尿毒症三期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病的报销比例为70%,其报销封顶为2万元;对于重性精神、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类型的疾病报销比例为60%,对于患一种该类型疾病的患者报销封顶线为0.15万元,患两种以上病的患者,报销封顶限为0.23万元。住院统筹补助限额。参合患者新农合补助封顶限每人每年30万元(其中,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2万元,一般疾病住院报销封顶线13万元,重大疾病二次报销封顶线15万元),报销封顶线的调整,提高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3.简化报销手续。在新农合医疗制度下,应当简化报销手续,降低医疗报销过程中的时间限制,同时应当取消在报销过程中对一些不必要资料的需求。

(三)加强定点机构的监督。

定点机构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因此,各地在监督上需要从制度上加强,定期对定点医疗结构进行考核,如果发现问题,必须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定点医院中医生的收入进行规范,其收入不能与处方、药品等费用产生关联。

新农合的持续发展需要解决新农合应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筹资、补偿、定点医疗监督几个方面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问题进行解决,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程度,促进新农合的持续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文简称为新农合)制度的参与主体和认知主体都是农民,同时农民也是受益和监督主体。但从实践中可以发现,农民的主体作用并没有得到体现,这对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必须对其进行解决。

治病难治病贵长期以来都困扰着农民,农民家庭一旦出现重大疾病患者,将会使农民家庭背负沉重的负担,容易引发多种问题。为了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推广和发展,但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促进其持续发展。

(一)筹资问题。

1.原则问题。卫生组织在筹资上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第一,垂直公平,收入不同人群需要支付的卫生费用不同。第二,水平原则,收入相同的人群缴纳的卫生费用相同。当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两项原则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2.筹资渠道问题。虽然我国加大了在医疗事业上的财政支持,但是同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相比,仍然是杯水车薪。而且农民自愿参合意愿较低,缺乏信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够。

(二)补偿机制问题。

1.补偿效果有限。新农合的报销主要以大病为主,慢性病有一定比例的门诊报销,普通病和慢性病住院则不予报销。对于大病的报销设定的封顶线偏低,因此农民在看病过程中的多数费用仍需要自行承担,这对于一些贫困家庭来说,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2.报销手续过于繁琐。随着大力的宣传以及政府在财政上的支持,新农合参合率逐渐提高,但是在报销上仍然遭受许多因素的限制,过于繁琐的手续降低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在进行报销时不仅会有时间限制,而且需要准备大量的报销材料。一些地区还对农民在生病的就医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才可以报销。这些限制,都降低了农民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

(三)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机制问题。

参与新农合的农民,在就医过程中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因此,在新农合补偿下,定点医疗机构是核心。但是,医疗行业同一般行业不同,其对技术的要求较高,医生和患者的信息天平并不平衡,医生清楚地知道采取何种的治疗方式能够使患者在治好病的同时获取最大的实惠。信息的不平衡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的困难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上涨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范围,同时在患者就诊过程中,可能会对患者进行诱导,使其过度消费,更有一些医院的人员为了私利,对患者的病例进行篡改和虚拟住院的违法现象。

(一)完善筹资机制。

1.优化筹资原则。努力使筹资变得更加公平,新农合筹资过程中,在垂直和水平上都应使公平性得到体现。对于经济能力较低的人群,政府可应当通过社会筹资或财政转移的方式给其一定的帮助。此外,还应当依据人们的需求不同,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2.增加筹资渠道。首先,应当提高政府的对新农合的支持,政府应当为大额筹资的主体,并且开展专项资金制度。其次,通过合理的宣传,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农民对新农合认知的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将会有所提高。再次,集体组织应当增加投入,经济收入较高的农村可以给农民提供一定的帮助。最后,可以努力争取社会资金,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新农合进行宣传,鼓励社会各种形式对新农合的支持与帮助。

(二)完善补偿机制。

1.补偿目标要合理。在新农合推广过程中,需要想法设法提高农民参合率,使新农合的覆盖面积能够得到不断扩大,从而使更多农民在看病过程中可以享受到新农合给他们的保障。同时,在新农合推广过程中,要提高扩大筹资主体,将根基打牢,尽量实现对大病、小病、慢性病都能够有所补充的宏伟目标。此外,针对资金结余方面遇到的问题,应当对二次补偿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例如,将结余资金能作为农民健康体检费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提高保险上限度,降低报销起限度。住院治疗费用报销的上限和起限长期以来都是农民所关心的主要问题。例如旬阳县对尿毒症三期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病的报销比例为70%,其报销封顶为2万元;对于重性精神、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类型的疾病报销比例为60%,对于患一种该类型疾病的患者报销封顶线为0.15万元,患两种以上病的患者,报销封顶限为0.23万元。住院统筹补助限额。参合患者新农合补助封顶限每人每年30万元(其中,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2万元,一般疾病住院报销封顶线13万元,重大疾病二次报销封顶线15万元),报销封顶线的调整,提高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3.简化报销手续。在新农合医疗制度下,应当简化报销手续,降低医疗报销过程中的时间限制,同时应当取消在报销过程中对一些不必要资料的需求。

(三)加强定点机构的监督。

定点机构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因此,各地在监督上需要从制度上加强,定期对定点医疗结构进行考核,如果发现问题,必须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定点医院中医生的收入进行规范,其收入不能与处方、药品等费用产生关联。

新农合的持续发展需要解决新农合应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筹资、补偿、定点医疗监督几个方面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问题进行解决,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程度,促进新农合的持续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调查地点:

选题依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社会调查的内容:

关于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的基本情况,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社会调查的预期目标:对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给以后开展工作做好铺垫。

社会调查工作进度安排(什么时候干了什么事情)。

社会调查主要特点与创新点: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举例)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

1、100%的农户知道。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37户农户中,都对有一定的了解,知晓率达100%。

2、当地97.3%的农户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3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36户,占调查户的97.3%。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20.4%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73.5%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26.5%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3、97.3%的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37户农户中有36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占被调查户的97.3%;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占被调查户的2.7%;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1、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

(这些上网搜就可以了,网上很多)。

三、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一知半解。

2、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

四、对进一步完善的几点建议。

按照这种思路写就可以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组织管理制度方面,由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或村组织村办村管、乡办村管、卫生院代办,改进为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以县为单位。这样就有了完善的管理机制、监督机构、运行体系来确保合作医疗的有效实施。

(二)资金筹集方面,由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倡导个人缴费,但是没有明确标准,和各地的地方政府规定不一,有的有适当资助,县以上政府没有资助。改进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三方结合。这样就为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三方都分担了一定的责任。同时与城镇医疗保险不同,城镇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占了其中的大部分。但农村合作医疗却不是基于劳动关系,这样国家财政就必须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可是在中国,农民占全国人口比例的63.9%,因此三方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形成了“取之于全体人员,而用之于部分人员”的医疗格局。这样就可以降低了政府、财政的负担。

(三)资金使用方面,由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以福利为主,或以小病为主,特殊群体无医疗救助和基金无审计监督。改进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以补助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为主,特殊群体有医疗救助和基金专款专用,有监督审计。确保了资金的使用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督。

(一)受益面小缺乏公平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补偿为辅。这样虽然是确保了资金发挥较大的作用,但是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因为这样使得参合农民对其的使用率降低,受益面小,进而导致参合率降低,影响的可持续发展。

(二)自愿参加原则与“逆向选择”问题目前,遵从自愿参加的原则。但是自愿参加的原则虽然尊重了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却不利于资金的筹集。一般的青壮年的参合积极性都不高,身体健康状况好的人的参合积极性也比身体健康状况差的人积极性低。自愿参加原则会使部分健康的青壮年进行“逆向选择”,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就会使得参合率降低,影响筹资。如果筹资得不到保障,就会直接影响到补偿程序的进行,进而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三)新农合制度对社会环境适应不足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而老年人又是的主要受益者,而且得大病的几率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三方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决定了制度运行一定要考虑三方利益因素,一旦有哪一方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制度的运行。因此每年每人20元的个人缴费数额偏低,且受益率低导致参与人数少,这样一定不能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转,会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一)改变“保大不保小”的政策,切实体现出公平性公平性不单单是指每一个农民都有参合的权利、受益的权利,更要体现出参合农民受益的公平性。“保大不保小”的政策使得青壮年和身体健康的人参合积极性低,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议改变这一政策,使不仅仅为生大病的农民解决资金问题,还要把积极健康生活的理念带进农村。小病给予补偿,可以避免小病拖成大病的情况,还可以使农民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健康,提高整个农村的健康卫生状况。

(二)自愿原则与强制原则相结合目前农民是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则决定是否参加,以致有些对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够的农民,只顾眼前的利益,没有看到长远的利益,拒绝参加。导致了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困难。同时如果采用强制性原则,会使农民产生逆反心理,进而更加强烈反感。

(三)完善持久稳定的基金筹集机制因为“保大不保小”的政策需要改进,以及扩大受益面的要求,这些都需要资金的支持,而且由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同样也要求有更多的资金确保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从长远需要上讲,还是从实际操作性上讲,提高个人缴费都是可行的。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最好可以由村里承担这部分资金,例如把一些村里出租的地所得的费用,抽出一部分用来在农民同意的情况下统一缴费。这样还节省了时间,加快了效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推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其制度缺陷、农民参保不积极、乡村医疗服务资源难以满足农民需要、缺乏必要的法律与政策,据此提出通过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建立完善的筹资机制、完善制度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推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其制度缺陷、农民参保不积极、乡村医疗服务资源难以满足农民需要、缺乏必要的法律与政策,据此提出通过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建立完善的筹资机制、完善制度,宣传引导、更新设备,规范服务来促进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从20xx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逐渐在全国普及。截至20xx年底,全国2859个县(市、区)中95%的县(市、区)开展了新农合达到2729个,是20xx年的8.1倍;20xx年参加新农合人口8.15亿,参合率达91.53%,比20xx年增长了9.1倍;20xx年,全国补偿支出收益人次达5.85亿,是20xx年的7.7倍(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xx)。从以上数据可看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推行以来,覆盖面得到很大程度的扩大,收益的农民也有了显著的增加(见表1)。

在最低筹资标准方面,20xx年规定,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给予参合农民每年人均补助10元,地方财政年资助额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个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合计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30元)。20xx年提出从20xx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可以看出,新农合筹资水平(每人每年)有了显著提高(吴文会,20xx)。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了部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1.制度缺陷。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上。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采用的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存在弊端。从表面上看,自愿参加原则很民主,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筹资,这就使那些没参加,或者虽然参加了但无力支付费用的农民得不到集体和政府的医疗补贴,造成了结果的不公平。所以说,采用自愿参加原则实在有些不妥。另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主体为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但是事实上来自这三方的资金都是不稳定的。从农民个人的角度来看,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信任,所以参合率不高。从集体的角度来看,由于在20xx年取消征收农业税,导致集体筹资的来源变得难以保证。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在筹资上起着最主要的作用,但政府的出资力度明显不足;而且各地的情况不同,政府的出资额却是相同的,这显然是不够科学合理的(袁难难,20xx)。

2.农民参保不积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运作的主体,而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农民所处的被动地位直接导致了他们未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合作医疗受益者的身份,参保本身也就变得不积极主动。此外,主观方面,农民健康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同时存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不信任和对政策稳定性的怀疑。客观上,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新农合提供的保障程度低,补偿过程中手续烦琐。另外,农民的素质、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等各方面都对参合意愿有一定影响。

3.乡村医疗服务资源难以满足农民需要。根据20xx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数据整理(见表2),乡镇卫生机构的管理层多是中专学历人才占比39.5%,大学本科仅占比3.2%,硕士学历人才占比0.1%。大多数的.管理者基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管理培训,管理知识很难适应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需求。同时,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素质也不容乐观。20xx年,乡镇卫生技术人员中58.7%为中专学历,其次大专占比20.3%,高中学历占比10.3%,初中及以下占比8.4%,大学本科学历仅占2.2%,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在乡镇卫生机构不存在。乡镇卫生人员中的其他技术人员学历构成,仍然主要集中在中专、高中学历以及初中及以下人员,占比分别为39.7%、24.8%以及20.3%,大专人员占比13.8%,大学本科仅仅占比1.4%。4.缺乏必要的法律与政策。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一般社会保障的特点——强制性。强制性必须通过立法来实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好的制度也需要相关法律支持和保障。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全面调整农村医疗保障社会关系的法律,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有一些地方政府规章,但这些地方政府规章明显法律效力很低。而且,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中,势必会产生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而现有的一些地方政府规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法律责任问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将不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健康发展(吴桐,20xx)。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了新的变化,这个变化让很多村民们吃了定心丸,更加热衷的参与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当中来。可以说,农民们的医疗保障待遇相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这可以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规定中直观的看到。

新型农村村合作医疗优惠政策颁发以来,农村民众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这也关系到他们能够得到的保障有多大的力度。关于这方面的报销范围针对的是门诊、住院、大病这个三大块的保障。当然住院、大病这两项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率不高,最重要的还是门诊方面的补偿。

门诊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医疗机构档次不同,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其中在三级医院看病,可以报销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就诊的检查费、手术费限制在五十块钱以内,药费限制在两百块钱以内。报销比例最高的是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报销比例高达百分之六十,也就是如果一百块的就诊费,只要四十块钱。但是,很多人还是愿意到医院看病,毕竟那里医疗队伍质量较高,误诊率低,药品比较齐全。

住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药费、年龄的有关规定。辅助检查如x光透视、针灸、核磁共振、化疗等几方面,限额在两百块以内,也就是单项检查超过两百块的按照最大额两百块来计算。手术费如果已经超过一千块,可以以一千块来报销。六十岁以上的老龄人还可以得到治疗费、护理费的补偿,但有限额度。不同档次的医院报销比例不同。

如果是得了大病,它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内可以得到一次性、全年累计的医疗费补偿。医疗费也有分几个档次,不同档次的报销比例不同,但它还是比较人性化,采用的是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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