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专业18篇)

时间:2023-12-06 13:44:57 作者: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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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我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落实“安全整治”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狠抓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了今年烟花爆竹领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了以局长张义东为组长,副局长张必发为副组长,股室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股室对人员进行了再分工,由股长余亮负总责,其余人员为组员,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为全年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年初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公司印发了《县应急局全年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全年执法和监管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94家,烟花批发公司4家。在原有经营店布局基础上,严格行政许可。对证照到期的经营店,从严把关,严格换证程序,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全年换发证照14家。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经营和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公司开展日常检查1750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02条,立即整改到位162条,限期整改40条,下达执法文书395份,共立案查处14起违法行为,经济处罚共计11.74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对全县烟花爆竹行业起到了震慑作用,目前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基本做到规范经营,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安全设施有所改善,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面广点多,日常监管工作压力大,一些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经营市场,存在了安全隐患。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一年来联合公安、交通、城管和乡镇深入到全县23个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辰阳镇、安坪片区、孝坪片区、黄溪口等乡镇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开展了重点打击,总计联合行动10余次,打击非法经营点7处,立案7例,收缴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570件,蕾320件、烟花25件,价值30余万元。通过联合行动和常态化的打击,有效地规范了全县的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在今后的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依法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活动,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xx号文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售软件,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办215号文件精神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度夏,切实履行烟花爆竹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8月13―15日,我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铅厂石底河县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实地检查,该仓库设计符合安全规范,做到库外有防爆挡土墙,进库前需要先行释放人体静电,仓库顶安装了一排防雷击防护设施,仓库不同区域建有多个防火水池,在库外空坪,大量栽种了果树、绿化树及其他植被,较好的防止水土流失、有效降低室外温度,库内烟花爆竹分类存放、码放层数均没有超高,库区内物品存放有安全通道间隔,通风隔热措施到位、效果好。

1、防爆挡土墙植被未长满,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2、靠山角消防水塘水位偏低、水量不够。

1、对存在问题第1点,xx公司已在挡土墙上种上了景观树,下步将对裸露泥土进行植被覆盖。

2、对存在问题第2点,仓库责任人也一直在想办法,主要是会渗水而造成水塘不满,目前已在用水泥浆修补渗漏缝。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断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我镇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职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成立了常年巡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长年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控、和打击,做到有文字记载。

2、在由镇长任指挥长,副职领导任组长,镇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打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设四个小组,不定期对等重点村进行2—3次地毯式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实行包片,定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光盘到村巡回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

1、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地对重点村、户进行排查,做到决不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让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文档为doc格式。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xxx镇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

近日,xxx镇安办、镇派出所、工商所对镇28家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二是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具有省烟花爆竹协会专用标签、防伪标签;

五是检查零售单位是否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经检查,全镇28家烟花爆竹销售店共发现烟花爆竹安全隐患8处,立即整改7处,1处限期整改。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我镇原有烟花爆竹销售点28家(其中有证的13家,无证的15家),自06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通过几年的整治已取缔无证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销售点23家。目前全镇持证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专店5家,分别是:中洲烟花爆竹店、宾利烟花爆竹店、陈国良烟花爆竹店、明烟花爆竹店、纪群英烟花爆竹店;正在申请办理的3家,分别是:浏阳河烟花爆竹店、柯意时烟花爆竹店、陈海涛烟花爆竹店。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了搞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为组长,安监、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开展。

2、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印发了《陈贵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重点、方法、步骤及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强调要重点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违规违法经营店。

3、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我镇在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中,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有力地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如对经营业主责任再明确、面对面的进行法律再教育、在隐患整改措施上再指导、在落实整改承诺上再签保证等,重点解决经营业主在整改过程中放“空档”现象,实行安全隐患督查、倒查制度,强化了对经营业主的约束机制。同时,在特殊时期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查找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加强监管。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多次联合“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深入全镇各个街道和人员聚集场所,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能够整改的,监管人员积极指导业主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店所在建制村或社区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7月11日镇安监办协助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添受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进行了查封,并对非法储存的十余万元烟花爆竹依法进行了查扣和转存处理。

5、抓好源头,严把销售许可证审批关。对于新开的烟花爆竹销售店,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先由业主向镇安监办进行申请,镇安监办人员根据申请对销售点进行核实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向市安监局申报,经安监局相关部门专家领导现场察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批准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

1、加强领导,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继续认真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保障必要经费。定期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镇深化整治工作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加大整治力度。对没有办理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点,坚决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储存、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没收储存的烟花爆竹。对超量存放的情况,没收超量烟花爆竹,待经营店符合存放标准后予以返还。

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基础。镇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及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要按照规定建设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点销售许可证审核关。对要求申办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核办法》有关规章和标准执行,经市安监局专家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对于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者未办理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坚决予以取缔。

5、加强监管,确保两节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经营业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部门、村三级烟花爆竹经营体系,强化力度,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前提。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把我镇的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全面实现我镇安全生产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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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治理消除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按照省应急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xx〕8号)要求,现就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目前,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家、零售经营点370家;春节期间,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市区和三县禁放区基本实现“零燃放”工作目标,违规燃放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一是转发《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蚌安办[20xx]91号)并提出具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一月一主题”活动制定《蚌埠市20xx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蚌安办[20xx]97号),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及主要措施,针对烟花爆竹旺季特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和各县、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在总结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禁放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20xx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突出重点环节,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非治违,依法依规处罚,形成威慑效应,严防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尤其是涉及零售点“两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二)落实禁放,合理布点。

各县、区政府按照禁限放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建成区内不再布设零售网点,安监部门按照“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适时逐步调整、缩减零售网点布设。截止目前,全市零售网点数量370家,春节期间临时摊点均注消退出。

(三)严格准入,层层把关。

各县、区安监局推行零售布点所在村、乡镇提前介入零售许可的安全条件事前审查,层层把关。初筛通过的零售点,由辖区安监部门根据布点规划合理确定最终数量,并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考核,最后再次确认预核准零售点的安全条件是否真正符合要求,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规范安全。同时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正逐步推行政务服务网审批。

(四)集中整治,督查督办。

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市安监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开展抽查督查,此次共抽查批发企业5家、零售点96家,涉及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淮上区、龙子湖区、高新区、经开区,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00余条,没收零售店违规销售的超标烟花3件,对违规供应超标烟花的1家批发企业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各县、区共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8起、处罚4.56万元,行政拘留1人。目前,烟花爆竹零售无证经营现象在各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形成的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下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市场环境不断净化,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一)批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管理不规范。除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外,其他4家批发企业均未使用流向标签,零售市场无法辨别产品来源;怀远县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固镇县双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感报警器失效或未开启,以及烟花爆竹堆垛不规范;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部分仓库温湿度计缺失。二是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入登记本》记录不全或不规范,值守人员不会使用视频监控报警设备且监控室电线凌乱未穿管保护;蚌埠市珠虹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流于形式。

(二)零售经营安全监管现状不容乐观。通过本次督查发现,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形势较为严峻,烟花爆竹市场整体秩序不够规范。一是暗访各县、区乡镇街道,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临近之时,抽查怀远县燕集、龙亢等地时发现市面上大多为无证经营,反映出怀远县无证经营现象较为普遍、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地方乡镇政府监管严重不力。二是个别地区存在违规供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b类超标产品的违法行为。高新区秦集镇仁和集街百兴超市非法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b类烟花爆竹。

(一)认真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要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批发企业、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主要是抓住根源管理,严禁批发企业向无证经营点供货,下一步一经发现,必须重罚,情节严重者,必须停产整顿,举一反三,集中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批发零售经营秩序。各县、区安监局要切实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许可安全条件。要强化“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涉及处罚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尤其是涉及零售点“两关闭”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镇政府的力量,以发文、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督促其做好平时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只有这样,联合执法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销售必须管安全”以及“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永安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相关科室、永安镇派出所、x区第二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相关部门、村(社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违规违法经营”工作。

永安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永安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永安镇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在“永安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会议上重点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广泛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特别是大年三十、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禁燃区的禁放监管工作。

春节前后,镇党委书记邓永清同志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先后x次带队检查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分管领导张xx带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次,安办及其他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余次,共计发现安全隐患x处,现场整改x处,岁末年初开展检查期间暂未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我镇充分运用横幅、短信、微信、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弃燃烟花爆竹,倡议群众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禁燃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共计发送宣传短信xxx余条、微信xxx余条、横幅x条,进一步提高群众“弃燃”意识,过低碳环保生态年,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的通知》(xxxx委办发[xxxx]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共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1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现有经营(零售)点21家。

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首涛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姚建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明确了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镇安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xxxx年7月8日,召集各经营户主学习培训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把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位户主心中,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7月9日至1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1家个体经营点。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户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应俱全;二是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柜销售;

二是大部分经营户未配置消防器材;

三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用仓库;

四是大部分经营户未张贴警示标语。镇安监站对各经营户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并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不卖违法货品,确保了烟花爆竹销售中的.安全。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上级领导莅临xx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xx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个简单汇报,请各位领导给予指导和帮助。

xx镇位于溆浦县东北部,是怀化、益阳、娄底三市接壤的商贸重镇,湘黔铁路和省道s308、s225线穿境而过。镇域面积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6794亩。全镇辖25个村,4个居委会,296个居民小组,总人口49780人,其中,城镇人口23826人。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元月份以来,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刘生贵负总责,镇长李平国任组长,人大主席舒孝望任副组长,全体干部及舒建新、刘兴利、石丽平、张克义、向勇、朱远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内),由舒孝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利、石丽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各单位须交纳400元风险保证金,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四是落实工作经费。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4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 。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举办电视讲座3期,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生产厂家、个体作坊,对合法生产厂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正在从事非法生产点40余家,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老屋园、严家坡、力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杨和坪、阳兴、后村湾、镇东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 全面整治

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1月8日-1月15日 、9月1日-9月22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公安和工商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老屋园、严家坡、栗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和杨和坪等村整治打击。通过整治,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的小作坊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生产厂家已经全部停产,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20xx元月份,我们排查发现力子坪村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负责人武思江,虽然办理了有关合法手续,但是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生产,半成品硝酸钾堆放在其住房内,成品也堆放在住房内,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我们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持,又责令其立即将半成品和成品存放到加工厂规定地点。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生产和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营造我校在春节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社会公共安全做出贡献,确保春节期间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我校根据20xx年x月x日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指示,认真开展禁炮活动,现就工作总结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庄勋洋。

成员:

2、工作职责。

负责20xx年春节期间我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的统一筹划和部署,并具体落实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活动的开展,对该活动负有领导和监督的职责。一有事故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

6、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1月26日(农历十二月廿九)之前,重点对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等进行可燃物清理。同时学校安全检查组人员检查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

7、总务处牵头,组织我校后勤组人员检查学校全部建筑物,关好门窗,防止校外的烟花冲进学校造成不良后果。20xx年1月27日除夕晚上,由学校总务处主任xx老师、保卫处主任xx老师和值班保安坚守,准备好灭火器、湿拖把、水枪、水带等设备,密切注视学校外(尤其是靠近学校围墙处的居民住处)的烟花燃放情况。

8、在春节期间,我校每天的值班人员、值班保安人员都坚持向保卫处汇报当天我校安保情况,再由保卫处负责汇报至领导小组。

9、1月26日下午,我校保卫处主任xx老师和副主任xx老师参加了xx市20xx年暨“两节”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及微型消防站培训。

我校历来都比较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尊崇“安全无小事”的管理原则,一直以来都能以安全为核心去落实各项教学教育和德育工作。在此次的活动中,我校能够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从而为我校安稳度过春节佳节提供了安全的保障。

文档为doc格式。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整章建制,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它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全镇范围内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一定奖励。

针对我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分散在各村委会,并且较隐蔽,镇整治领导小组把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小组,责任落实在村小组。建立联系站所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对曾经非法经营的店铺明确专人负责监控,对我镇…集市、…集市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今年我镇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进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了受利益驱动的非法经营,通过积极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一家,经过九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我镇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受利益驱使,个别非法经营点的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

2、法制意识淡溥,不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2、严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烟花爆竹春节经营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20xx年无锡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锡山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全区的实际情况,在年初制定各专项整治的计划中把烟花爆竹也作为一项专项整治内容,现将有关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年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制定各专项整治计划时,将烟花爆竹也作为一项专项整治内容,并成立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小组,明确责任小组各人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的力度,有效的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的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按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打牢入口关,对原有全区xxx家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的安全条件审核,落实整改xxx条,对不具备整改条件、安全经营得不到保障的xxx家经营单位坚决取缔经营资格,一律不予许可;对于已发证的经营单位,分两次开展对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人次达xxx人。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烟花爆竹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进行全面复查,督促销售单位有效的整改隐患,同时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并对已核准的xxxx家经营单位进行建档管理,将各经营单位安全经营条件录入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中,实施跟踪监管。

针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大都集中在农村的特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区、镇、村三级的安全监督体系与责任,对重点地区存在突出问题的经营点,区、镇、村三级联手强化监管手段;对重点户、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今年,针对由于历史原因xxx形成的自然烟花爆竹一条街的情况,区、镇、村三级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组织xxx烟花爆竹经营户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国家《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在xxx村委的有力配合下,确保了整治方案的有效实施,使得xxx村烟花爆竹经营状况得到了明显的好转,基本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

20xx年的烟花爆竹整治工作,xxx区重点着力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工作,通过整治确保今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在烟花爆竹旺季销售来临之前依法持证,规范有序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太安办【20xx]25号文件精神,我乡立即组织开展了全乡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大检查。检查组以分管领导高克芹为组长,工商所执法中队成员全体参加各包点负责人、派出所、司法所抽出干警参加。检查组于6月6日至6月8日对全乡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重点是宋集和郭庙两集镇的经营户。通过检查发现,宋集各经营户均有少量烟花爆竹在出售,其中有证经营的7家、无证经营的3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郭庙集发现无证经营的4家,有证经营的6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

通过检查,进一步严格管理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使广大经营户更加注重安全管理。有证经营者按规定存放烟花爆竹消除了安全隐患,无证经营者被当场取缔,对查处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产品,一律上缴到派出所销毁处理。决不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

今后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安全无小事,彻底消除非法生产。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使我乡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布置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禁燃限放要求,以身作则。并代县政府起草了《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做好宣传前期工作。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依托昭平新闻、县电视台、移动公司等渠道,以新闻、广播、短信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禁燃限放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据统计,我局环境监察局人员入户入店发放禁燃宣传手册通告共54000余份,在小巷、主流接到张贴《通告》11000份。三是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条,通过移动公司发布禁燃信息。四是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向企业宣传禁燃的意义,发放宣传单等。

在宣传《通告》的同时,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根据《环保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依据,做到用好法律武器、法律手段,用足法律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禁燃宣传力度,通过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把禁燃限放宣传成功经验转化为推进昭平建设强大动力,为打造“生态昭平”奠定扎实基础。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地区、行署及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认真地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桑杰为组长,安委会办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安全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近期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疏散条件、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护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等级存放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等级制度,是否存在采购非法产品和含氯酸钾产品等问题。

4、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无专柜销售现象、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非法产品。

落实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和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非”活动,将全镇非法制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我县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发送传单450余份,在各村交通要道及商店等处张贴了宣传资料。通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的检查情况来看,我镇各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较为规范,未发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文档为doc格式。

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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